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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监管方案(优质19篇)

作者:笔尘

计划书不仅是行动的指南,也是我们目标实现的重要凭借。请大家在阅读这些范文时,积极思考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网格化监管方法

(篇一)。

在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编印环境网格化监管通讯录,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特别是今年7月,我区发布了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实施。我们积极向综治办申请,成为首批6个“一张网”建设单位(安监、市场监管、消防、环保、司法、流动人口)。八月初,首批单位分镇(街道)为全区网格员进行集中培训。7月22日至今,我区网格员共排查污染源数量109个,其中网格员调处的103件,上报我局的违法案件6件,取得一定成效。

一、工作亮点。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我区成立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级机关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区综治办具体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区、镇(街道)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专职网格员除了给予基本的劳动报酬外,推行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其采集上报优质信息。

(二)建立工作体系,明确网格员职责。我区操作模式为区级和镇(街道)设立指挥平台,基层网格设立613个网格,采用“2x”的模式配备网格员(即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若干名村居干部或志愿服务者为兼职网格员),同时明确了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全区网格员全部要求安装手机app,日常网格巡查时发现问题通过app上传区综治办平台,区综治办及时梳理分发一般事件“属地管理”原则交镇(街道)平台办理,重要事件则立即转化成信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交职能部门处理。

(三)建立网格化工作督查考评制度。区里制订了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考核制度,并纳入区对镇(街道)和部门的平安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取得实效。区、镇(街道)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定期开展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况与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挂钩。并及时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员作调整。

二、存在问题。

1、网格员环保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2、上报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能提供环保部门立案的信息较少。3、手机app等系统需要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希望自上而下将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或者实行一票否决。

2、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3、不断完善网格员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紧迫感和业务知识,确保上报信息更全面更有用。

4、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网格化监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推广平安浙江app,争取更多群众参与环境违法行为的爆料,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篇二)。

一、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督察小组,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开展实情督察,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1人,增强我镇环保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部署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制度、职责及奖惩。对镇全体机关干部环保工作驻村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镇与11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及辖区内学校、单位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镇实行所有党委委员包片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成立由各村包村领导任组长的环保巡查组,负责本村环保检查工作;成立由值班领导为组长的节假日环保巡查组;成立由镇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日常巡查组,负责督察各村、各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

五是加强督察,确保效果。结合上级部门环境保护巡查,处理各类违规污染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二是镇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点多面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因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加大对区域内流域、水库巡查力度,严控各类情况污染水源。

三是积极按照上级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工作。

(篇三)。

网格长甘显超。

**镇人民政府镇长。

**镇人大主席。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兼环保所长。

**镇环保员。

各村(社区)成立以支书或主任为网格长,村(社区)主任或文书任网格员的“四级”网格体系。

二、加强广泛宣传。

1、召开专题会,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2、镇、村、组干部开会时要宣传环保知识;

3、是在公开栏公示网格员工作职责;

4、在镇、村、组干部在走村入户时做到多看多说。

三、具体工作成效。

1、落实网格员环境监管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网格员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巡查、督促整改上报并配合调查工作。

2、**政府与各村委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1000余份。

3、建立健全的网格员巡查制度。要求在春种和秋收时段每月不少2次的全方位巡查,截止6月底,全镇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属企业、畜禽养殖地和水源地巡查2次,对秸禁烧共巡查9次,其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5。

4、加强环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网格化管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四、严格考核制度。

把网格化环境监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有举报并造成影响的扣年终目标份,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追责。

(篇四)。

一、网格化体系建立情况。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力量,由乡党委书记任周江敏、乡长王冬任双组长,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各村联村领导、支部书记、村主任长纳入网格监管体系,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辖区第一责任人,将全乡划分为5个网格,落实乡级网格员5名、村级网格员10名。在此基础上我乡不断完善机制,向辖区5个村下发了**县**乡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制定了**县**乡环境监管巡查制度,印发巡查台账,由各网格主体落实专人进行巡查记录,每月底上报乡环保办进行检查存档。

二、氛围营造情况。

落实乡企办车辆用于常态化宣传巡查,并通过在车辆上悬挂环保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全乡营造浓厚环境保护氛围,截至目前在辖区各重要节点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发放环境网格化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细化责任。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经普查共需监督污染源企业5家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

2.建立责任制。与辖区5个村级网格监管责任主体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3.完善监管档案。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督促企业完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制。一是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站所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截至目前乡党委会、班子会共讨论部署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8次。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我乡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报送县环境主管部门,截至本月共计上报工作信息8条。

二提升能力,经费保障。一是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在我乡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集用于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及秸秆禁烧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村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截至6月我乡已对村级网格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次。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三强化监管检查。一是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主体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由乡纪委拟定**县**乡网格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五、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我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宣传上生动性不足,一些群众无法理解比较专业的环保知识;二是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经费支持,对后续工作的长期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三是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虽然加大了群众爱护环境的宣传,但场乡建成区内垃圾桶少,间隔距离大,部分偏远村组垃圾池少且位置布置不合理,造成实际工作中难度大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环境监管力量,落实干部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工作。

2、不断加强乡、村网格员业务培训,以科学的监管保障网格化体系落实到位。

3、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辖区网格的巡查督导。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烟花爆竹传统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xx〕184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经营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及批发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及零售经营网点,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安全。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时间为20xx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日期为准。

市应急管理局在春节销售期起始的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布点规划及数量。经营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销售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春节期间,城区零售点应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内组织搭建临时销售棚,有效期开始前1日内进行摆货,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返回批发库代保管,并拆除临时销售棚。

1、零售经营场所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全市临时零售经营场所实行棚式销售管理,市区销售棚的样式(见附件3)由市局统一规定,并统一编号。销售棚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含货架高度),存货不得超过10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100千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边80米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夜间不得将剩余货物转移至民房或居民区内。

3、按照《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的要求,将零售点的存放类别、数量和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进行标明,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设立中转库,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要签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2)。批发企业要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1)。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含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季节性零售点和零售店)布点规划。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春节期间季节性临时点数量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减少10%。各乡(镇)街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根据《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集中组织季节性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证由市统一编号、统一样式,上岗后挂在胸前便于检查。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条件审核不得通过。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结合实际,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联合执法,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检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企业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看守所监管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落实看守所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公安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二条确保在本所劳动改造的罪犯不发生脱逃、行凶、暴狱、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第三条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看守所安全大检查与值班巡视暂行规定》。

第四条对罪犯实行分级管理、量化管理,实行民警分区包号管理制度。

第五条每月二次狱情分析,对危重罪犯实行跟踪管理,责任到人。

第六条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不发生差错,不弄虚作假。

第二章罪犯教育。

第七条罪犯投劳前,须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入监教育,并予以考核。

第八条每月对罪犯进行一次集体教育,个别施教每名罪犯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每年请“四长”来所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人生观、时事政治及形势教育。

第三章罪犯奖惩。

第十条罪犯表扬、记功、评定改造积极分子、减刑、假释必须遵照罪犯“双百分”考核的实际成绩,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罪犯因违监违纪,应该受到警告、训戒、责令具结悔过、禁闭、加戴械具或加刑惩处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惩处。

第四章财务财物管理。

第十二条罪犯给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拆借。

第十三条统一管理罪犯财物,防止私人财物被其他人侵占。

第五章罪犯基本保障。

第十四条保障罪犯的基本生活条件。按规定标准调剂和改善罪犯生活;保障罪犯的热、冷水供应;切实做好罪犯的.防暑抗寒工作;保障罪犯人均铺位面积达1.5平方米。

第十五条保障罪犯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和揭发权,保障有选举权的罪犯的政治权利。

第六章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取罪犯的投劳保证金、罚款、减刑假释费、保外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依法审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申报减刑、假释及留所执行。

第十八条依据规定审批罪犯临时出监手续,严禁利用政策漏洞私放罪犯。

第十九条严禁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健康权。

第二十条罪犯满刑应及时出具证明文书,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暂予不予出监的规定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迟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责任制采取100分制。除正文第二条总分为10分外,其他条款均为5分。

第二十二条本责任制80分为及格,100分为优秀。

第二十三条本责任制自2005年5月20日实行,原责任制自即日起废止。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看守所监管方案范文

xxx分局党委:

按照分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认真对照排查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排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中,初期思想认识不到位,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大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自我满足。

2、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对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对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理解的不深刻,不具体。对监所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对纪律作风方面要求少,标准低。

4、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庸懒散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养不高。对党的理论、核心价值观缺乏系统的学习,对上级公安机关队我们纪律作风方面的要求没有深刻地领会。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学习中存在形式化、教条化,不能准确把握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队伍在业务方面存有较大不足,单位内部尚未形成自觉的学习氛围,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缺乏针对性。

3、日常管理工作方法简单,流于形式。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系统地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创新工作意识,明确工作目标。

2、加强学习安排,自觉提高个人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这次分局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一是争先创优的意识;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三是为民执法的意识;四是胸怀大局的意识;五是爱岗敬业的意识。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金融科技长效监管方案范文

在国际方面,蚂蚁金服曾对外宣称,未来10年60%的用户将来自海外目标。为达到这个目标,蚂蚁金服在国际化道路上开始“买买买”,投入丝毫不手软。继去年9月花巨资投资印度最大移动支付和商务平台paytm之后,今年6月,蚂蚁金服亚洲再落子,将收购泰国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ascendmoney20%的股份。

另一方面,蚂蚁金服进军农村的步骤始于今年1月。2016年1月,成立农村金融事业部,据说农村已成为蚂蚁金服的三大战略之一。2016年3月,在支付宝已占据国内在线支付领域半壁江山之后,蚂蚁金服推出了“千县万亿”计划,将支付宝服务下沉,希望在3到5年时间里在全国1000个县进行合作,使支付宝成为县级城市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京东金融:重在消费金融和科技金融。

一直强调对标蚂蚁金服的京东金融,2016上半年的侧重点与蚂蚁金服则有一定差异,将战略重点仍然放在了消费金融和科技金融两大方面。

依托京东电商平台,“白条”一度成为京东金融战略级明星产品。今年以来,“白条”进一步从线上延伸到线下,开始拓展到线上线下的各类消费场景,包括旅游、在线教育、租房、装修等。另外,继白条之后,京东金融又推出现金借贷产品“金条”,直接对垒蚂蚁金服“借呗”,开始向个人信贷业务进一步拓展。

京东金融一直强调其科技金融的定位,在去年投资美国的大数据公司zestfinance后,又在近期宣布,将与zestfinance成立的合资公司。今年1月,投资国内大数据服务公司数库,数库将为京东金融旗下的京东钱包app、京东金融app等产品提供资讯和数据支持。

从目前来看,由于京东的电商业务一直难以扭转其亏损的局面,正逐步将战略发展重点转移到京东金融。无论是对标蚂蚁金服打造金融产品矩阵,还是逐渐加速对外投资布局,京东都希望打造建立一个新金融生态,依托金融业务实现未来发展。

网易:围绕金融科技布局。

线上教学监管方案

根据《关于在肥高校、中职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的通知》(合疫防指办〔xxxx〕113号)及我校《关于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开展线上教学的紧急通知》《xxxx-xxxx学年第2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安排》要求,为做好学校的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督促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确保线上教学质量与效果,保证实质等效,现制定《合肥学院xxxx-xxxx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xxxx年4月1日起,结束时间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确定。

全校开设的'所有线上课程。

1、线上课堂听课。

实施校、院两级实时线上课堂听课。

学校层面将由校领导、校级督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人员对教师线上课程进行抽查听课。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线上教学活动监控与评价方案,于xxxx年4月8日(下周五)17:00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档发至313348641@,纸质材料交行政楼323办公室),充分发挥院级督导的作用,在线上教学活动期间实现所有老师线上课程至少被听1次,做到线上课程监控全覆盖。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合学生处在“今日校园”app中发布教学活动调查问卷(每周一次,校学生处组织辅导员推送发布)。各教学单位需提醒、督促学生按时填写并提交问卷,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对线上教学活动的意见与建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对问卷数据进行整理汇总,配合各教学单位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实施、环保办统一协调、各村、乡级各站所办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乡10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网格划分。

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村两级环境监管网格。

1.二级网格。在乡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党委政府,统筹负责全乡10个村范围内的环境网格化监管。

2.三级网格。在村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支两委,村支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单元内设置若干环保管理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

定区域:以10个村为单位,全乡划分为10个环境监管网格单元。

定人员:乡级监督指导为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级监督指导为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各村网格巡查人员为各村支书、主任。

定职责:乡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为全乡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统揽、指导、督查全乡各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牵头处理发现问题;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各村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督查联系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巡查人员,负责每周做好一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问题,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积极处理解决问题。

定任务: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好全乡各村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好问题,确保环境监管无漏洞、无盲区,确保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定奖惩:各村网格巡查纳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横向之间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近期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做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并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远期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逐级联网,完备乡、村级数据库,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巡查计划。

1.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和监督,乡环保办一星期监督检查一次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等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2.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秸秆禁烧、垃圾禁烧、杂草杂物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对网格内污染源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上报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设置环保管理员,对网格内污染源每周巡查1次,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杂草杂物、排放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上报上级网格及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政府和乡环保办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二级、三级网格的责任人员和环保管理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乡政府、乡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二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乡政府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监管职能,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乡纪检监察监督。发挥乡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环保管理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国土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政府、乡级各站所办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畅通监管信息。乡、村两级网格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要上墙,会议有纪要。三级网格对编制情况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期。

(三)提升保障能力。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四级网格正常运转。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村、乡级各站所办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各村网格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长:xx。

乡党委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xx。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xx。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

副乡长。

xx。

副乡长。

xx。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

乡党建办主任。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xx。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

畜牧站站长。

xx。

xx镇畜牧站站长。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执法肯环境保护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xx、xx、xx、xx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网格化监管方案

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改革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效率,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架构是根据经营者的地理位置、数量、规模和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划网定格,并层层分解监管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便捷、反应灵敏的价格监管和服务网络。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以稳物价、助和谐、保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定期市场巡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及时处理价格举报为手段,以全地域各类商品服务价格及其价格行为为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全覆盖的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划定网格。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所管辖区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并结合行业部门条条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片区形成若干监管格,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监管格进一步细化形成监管子格。在此基础上,采取一定方式将各监管格和子格有机联系起来,形成本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为一、二、三级监管网,监管网所属区域的监管格和子格,分别为本级网的监管格和子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市场价格监管网格,要立足现有条件实现有机链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或与其他信息网络联网管理。

(二)选定人员。

为确保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有序推进,省、市级网格要分别明确三级责任主体:监管网负责人、监管格负责人、监管格责任人,县(市、区)级网格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格员,实行逐级负责制。监管网负责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监管格负责人由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监管格责任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物价工作人员担任,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监管格责任人,有子格的要配备子格责任人;网格员由价格主管部门在经营者、社区和相关组织中确定,—2—或在社会人员中选聘。

(三)设定职责。

监管网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定本级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的总体方案,组织、指导和督促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局性监管活动,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不断提升网格化监管效率。监管格负责人主要带领本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网格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具体计划和措施,督促指导网格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网格内各项价格监管工作的落实,保证本网格的正常运行。监管格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网格员履行职责,承办所在网格本级价格部门职责内市场价格监管的具体业务,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网格员主要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络和指导相关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收集群众价格意见和建议,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化解价格矛盾等。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由各级物价部门细化。

(四)确定对象。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对象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工管辖范围内所有商品服务价格及其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管中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网格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点监管对象要建立监管台帐。

(五)确定任务。

—3—1.切实落实明码标价。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明码实价,不断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和合格率。

2.认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重要时段,以及对重点监管对象可视具体情况加密检查频次。市场价格巡查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填写日常市场巡查记录并归档。

3.及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热情受理、依法办理、及时回复每一件价格投诉和举报,确保网格内的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率和回复率达到100%。

4.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监管对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柜)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

5.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宣传,按要求完成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宣传任务,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价格问题,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需要的价格信息,逐步建立并提供经营者价格诚信度查询服务。

6.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线索,配合价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规范。

7.适时做好价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服务。

—4—价格、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及时了解和研究相关行业主要经营者价格行为特征,进行监测,发现市场价格明显异动或价格行为明显涉嫌违规时要及时预警。

三、网格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网格员在做好日测基础上每周向监管格责任人报告一次市场价格情况;监管格责任人每周对网格员报告的情况进行一次整理,每月向监管格负责人报告一次情况;监管格负责人每季度要召集监管格责任人分析一次市场价格情况,并向监管网负责人报告;监管网负责人每半年要系统分析一次监管形势并向上级监管网报告。各级责任人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应急处置。当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决定时,所涉及区域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同时转入应急状态运行。在应急状态下,网格各级责任主体均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并实行信息日报制。

(三)互联协作。本网格如有价格监管事宜需要其他网格协助办理的,可向相关网格提出协作请求,相关网格应予积极协助。如有相关价格监管信息对其他网实施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时,应及时向有关网格通报。

(四)市场巡查。各级监管网每年至少组织3次市场价格巡查,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敏感时期必须组织巡查。

(五)案件查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仍按法定分工办理,—5—各级网格责任人要给予极积配合和支持。

(六)舆情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建立舆情监控、发布、采集、处置工作制度,提高媒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各级监管网都要配备一名舆情管理员,负责舆情阅评、监测与预警,及时搜集易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前瞻性信息,对舆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七)督导考核。上级市场价格监管网要加强对下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监管格和子格)运行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省物价局对市州网格运行情况,原则上每半年督导抽查一次,每年集中考核一次,平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市县网格的督导检查办法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2014年3-5月份,省物价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经营者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进行部署。

—6—局完成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的编制任务,初步实现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化管理。在此期间,省物价局拟召开一次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1月1日起,按网格运行机制试运行。

(三)检查完善。12月份,省物价局对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修订网格运行机制,促使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也是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理、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市场价格监管合力。

(二)加强检查督办。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各县(市、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推进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巡视督办,确保按进度和要求落实建网工作。要加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

—7—传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基层推进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努力搞好保障。实行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给予一定财力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湖北省物价局2014年6月3日印发。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服务民生、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构建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监管到位,着力解决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管。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量大、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品种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校园周边为重点,抓好小超市、小食品店的执法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以副食商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管和整治,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专项检查,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针对夏季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的特点,加强夏季食品市场监管,保障夏季食品消费安全,特别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

四是严查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法检查,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查重处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以及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肉类、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肉类、水产品市场准入关,规范肉类、水产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加强对肉类、水产品入市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类、水产品检验、问题产品退市登记等;坚决查处未经检验的肉类、水产品入市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流通环节肉类、水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类、水产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从严审核把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切实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食品,增加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

(四)加大抽检力度。以婴幼儿乳粉、肉制品、豆制品、饮料、果冻和食用油为重点,结合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为科学监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五)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大要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尤其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一系列的案件严厉查处、曝光,树立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主体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严禁执法不严、不公,杜绝执法缺位、失位、错位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意识,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瑶负责具体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流通监管机构抓指导,包片监管员分片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县局将加大对食药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有令不行、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善于总结,有效推广经验。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指导推广,力求实效;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同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的违法案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震慑违法分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确保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监管方案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市场的规模与开放度也逐渐扩大,由此而来的风险与机遇同生同死。如何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成为监管的重要职责。监管方案是制定金融监管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本次监管方案学习研讨中,我从三个方面深入思考与探讨,对监管方案心得体会做如下总结。

监管方案包含各市场各机构多方位的监管内容。其中最令人关注的便是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监管方案中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也落实了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措施,比如严格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等。另外,监管方案也提出了如何推进简政放权,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提高社会效益等方面的问题。这些举措反映了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各种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展现了监管部门的敏锐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监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是监管部门的一个必然职责,也是达到监管目标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本次学习中,我们发现,监管方案的实施将对金融市场产生积极影响。首先,监管方案引导和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其次,监管方案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市场的健康度和透明度。再者,监管方案强化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与作用,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协调性。总之,监管方案的实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管方案的指导作用是制定监管方案的首要目的,也是实施监管方案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学习监管方案的过程中,发现监管方案能够对各类金融从业人员、投资者、金融机构等多方面进行有关的指导。监管方案的规定将利用社会遵守它的约束力,促进各类金融主体遵纪守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如何发挥监管方案的指导作用,成为我们在实践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监管方案作为监管政策实施的基础,其中存在一些具体实践中的困境,如如何平衡监管与自由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如何防范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或过度干预等问题。这些问题得到的解决,对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我们在研讨与实践中,深入剖析形成成果的同时,认真总结和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部门的稽查力度等。

五、营造金融市场健康氛围。

金融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在保证竞争充分的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给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和公平的投资渠道,这是金融行业必须面对的问题。通过我们学习和研究监管方案,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管思想,依法行事,营造金融市场良好的发展氛围,保证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为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综上,监管方案的实践与研究,是监管部门广大干部和从业人员必须深化的重要任务,学习监管方案心得体会可以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来认真思考和解决相应的问题,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行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票据平台公司监管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新《预算法》、xxx《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xx、xxx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有关要求,在xxx、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系列政策文件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正确对待、积极化解债务问题,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找准稳增长和控风险的平衡点,在发展中化解债务,在置换中缓解债务,全力筹措资金偿债,加快推进债务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2018年,我县年度化债合计为万元,认定后隐性债务余额合计为万元,其中:举借债务余额530万元,支出事项余额万元,其中ppp项目余额为121606万元。

我县年度化债合计为万元,均采用拟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偿还计划安排为:2018年9月-12月,偿还20万元,2019年偿还万元,2020年偿还1959万元,2021年偿还万元,2022年偿还万元,2023年偿还万元,2024年偿还万元,2025年偿还万元,2026年偿还万元,2027年偿还万元,2028年偿还万元。

(一)预期目标。

正确认识政府债务在城市建设、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和由此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规范举债程序,控制债务规模,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保障偿债资金来源。

(二)主要方式。

1、全力狠抓财政收入,保障偿债资金来源。按照“稳固壮大基础财源、培育做强新兴财源、强化收入征收管理”的思路,采取主动协调解决税收部门困难、主动加强重点财源企业服务、主动向上汇报争取的方法措施,不断增加财政收入,确保偿债资金有稳定的财力保证。

2、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项目预算,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从严控制公务运行等一般性支出。保障续建和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城市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杜绝楼堂管所等一般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清偿到期债务,减少新增债务融资规模,逐步消化存量债务。

3、加大债券置换力度,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对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争取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逐步进行置换,以达到减轻利息负担、实现期限延展、优化债务结构的目的。根据债务到期年限逐笔列出置换计划,实现当年到期债务债券置换全覆盖,并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沟通,力争2018年底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

4、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逐步消化政府存量债务。编制年度预算时,优先考虑到期债务本息资金需求,统筹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切实履行偿债责任。

5、探索创新发展,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立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民间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有力控制政府债务增长。

(一)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把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作为规范我县政府债务管理的核心举措,在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纳入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将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一定范围救助责任的所有政府债务(含或有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办法,规范债务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举借债务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向县人大或常委会进行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严格落实限额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债务增长。以制定此次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为起点,进一步健全我县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综合运用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指标,认真评估我县政府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政府履约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配套措施,一旦发现债务风险超过或逼近警戒线,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将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到警戒线以内。

(三)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组织保障。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政府债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建立人大监督、政府负责、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合力。加大对违法举债担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凡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严格依法在限额内通过申请省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解决,通过企业融资的,坚持市场化运作,不得变相举借政府债务。对违法举借债务、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以及在xxx批准的外债转贷以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部门单位,依据预算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烟花爆竹监管方案

为贯彻贯彻《北京市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现就我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提出以下实行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既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需要,又要保证符合市、区整体规划和安全规定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责任、强化管理、全力保障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成立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

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委为副组长单位;区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按照市、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贯彻。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依据自身安全管理职责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初审、联合审核工作。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区监察局对各部门工作情况予以全程监督。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安监局有关规定,采用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区安监局审批的方式。

2、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缩减的原则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

(一)资格考试阶段。(11月5日至12月18日)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防止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11月5日至11月26日)

区安全监管局于11月5日在网站上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工作的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持有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xx年2月28日前;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安全培训(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切实提高负责人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3、准考证发放:12月10日

5、成绩查询及领取证书: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查询成绩,15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书。

(二)工作部署阶段。(11月18日)

区安全监管局召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部署会,部署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及联合审批工作。

3、下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联检意见表》,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对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工作进行部署。

参与人员:安全监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城管委、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报名公示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1日)

区安全监管局在网站上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报名工作公告》,相关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依照公告规定到所在街道进行登记报名工作。

(四)网点报名和街道初审阶段。(11月23日至11月26日)

11月23日至11月24日,各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现场报名,按照《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报名工作公告》规定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1月24日至11月26日,各街道办事处依据《20xx年东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表》和《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结合所辖街道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于11月26日下午5点前填报《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情况汇总表》报区安全监管局。

(五)联合审核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城管委及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审核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安监局《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对各街道初审后上报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开展联合审核,并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联检意见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街道初审及各部门联合审核中,对经营场合安全环境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水平高经验丰富的经营单位给予优先考虑。在保证总量控制、适度缩减的'原则下,对出现联合审核不合格单位的街道,可以进行第二轮递补申请,未进行递补申请的视同自动减少该街道零售网点的规划名额。

(六)行政许可阶段。(12月27日至20xx年1月14日)

区安全监管局依据街道初审和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的情况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成绩,依法完毕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

1、工作部署:12月27日,区安全监管局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参与的经营许可工作部署会,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办法》,向各负责人布置经营许可需提交的文字材料及规定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材料受理:12月28日至12月31日,对经营单位申办材料进行受理。

3、受理公示:12月28日至1月7日,将受理情况自受理之日起在数字东城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接待社会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单位的经营资格。

4、材料审核及许可证发放:1月8日至14日。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单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承诺书》,并部署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建有关工作。

1、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并指定分管科室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在11月19日前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络表》反馈到区安全监管局危化管理科。传真电话:

2、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准时完毕联合审批任务。

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有关问题,保障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烟花爆竹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工作,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切实解决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各种隐患,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只有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活动。

(一)批发经营单位

1、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其销售品种、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销售场所和储存设施、建筑物结构、布局、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有可靠的通信设备。

(4)批发单位具有内部管理和流向登记的计算机系统。

(5)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6)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5年内未受到生产安全事故而被刑事或撤职处分。

(7)批发单位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批发单位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

(9)批发单位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

(10)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它条件。

2、许可证审批

申请《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批发单位必须向县安监局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表;

(2)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依法经营的承诺书;

(5)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承办人授权委托书;

(7)企业法人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携带其原件以供核对。

安监局会同公安、供销部门对经营场地、材料目录、格式进行初审,并核对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报市安监局审查,合格的报省安监局审批发证。

批发单位凭依法申请领取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向公安部门申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3、经营产品的要求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须从持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其他批发销售单位购进产品。省内产品各批发单位自行组织进货,省外产品由市供销社统一经营,所购进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经具有合法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测,附有《产品检测合格证》的产品,产品必须标明厂名、厂址、出厂日期、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得购进和经销。销售给具有相应证照的烟花爆竹零售销售单位或其他批发销售单位,燃放作业单位。严禁经营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磨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带炮等危险性大和装药量、尺寸、药物配比超标的烟花爆竹,严禁小型礼花弹进入市场销售给群众自行燃放。

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应设立独立的仓库和库区。库区建设应符合城市及村镇规划,仓库建筑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标准、规程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仓库不得用于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外的'其它产品。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对经营企业仓库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公安部门颁发《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烟花爆竹批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危险岗位所有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4、购进、储存、销售登记制度

为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环节的监管,批发单位必须建立购进、储存、批发销售台帐,每月底前将烟花爆竹的购、销、存情况报烟管办备案,烟管办会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批发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季节性零售)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设定要按照“数量不突破上年”的原则,由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确认安全经营条件后布设。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单位或商户,必须先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烟管办会同安监局颁发《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并向市安监局备案。零售网点凭依法申请领取的《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无上述证照,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坚决予以取缔。

1、零售网点的设立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设立,应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从严控制”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影响为出发点。

2、许可证的审批

申请《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零售网点,必须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表;(2)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依法经营的承诺书;(3)企业法人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所有人员的培训证明材料。人员的培训由市安监局负责,不经过培训,一律不准发放《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对零售网点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

3、销售点的货物来源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从批发单位进货,严禁从非法生产者手中收购烟花爆竹,严禁经销假冒、伪劣产品。

4、零售点的日常经营

经营者证照齐全后,方可进行烟花爆竹销售,不得随意变更销售地址,不得设立分点。零售网点在销售地点储存的烟花爆竹限15箱以内并有专用库房,经营者不得在零售点以外进行贮存。烟花爆竹应远离电线、电器等设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专人、专柜销售,专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得小于2米。禁止使用明火和试放烟花爆竹。购买者要求试放的,应到远离零售点500米以外的地带进行,确保安全。

5、日常安全检查及处罚

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由县烟管办牵头,并会同安监局、公安局、县社以及稽查中队负责。对非法销售的,坚决取缔,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正规销售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烟花爆竹销售资格,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正规销售点销售违规产品的,除没收违规产品外,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6、销售结束后的管理

烟花爆竹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代为贮存。各零售点在2005年3月1日前将剩余货物交由土产公司代存。经检查,不是从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爆竹,应通知县烟管办、公安局按非法购买处理。各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于居民住宅、临时棚舍、闲置废弃房屋内,违者一律视为非法贮存。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县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县成立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崔建发同志任组长,县烟管办副主任王俊申同志、安监局局长宏立松同志任副组长。烟管办、安监、公安、县社、工商、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由王俊申同志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管理和打击取缔非法销售等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下设稽查中队,王俊申同志任队长,宏立松同志任指导员,组成人员从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等部门抽调。稽查中队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执法人员行使正常的执法权限。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2、强化监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进行动态检查,查处事故隐患,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日常考核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管理,理顺经营秩序。对人员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省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严肃处理,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方案

治乱和综合监管,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到位。

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xx矿区矿业秩序彻底整治的批示,狠抓政策宣传。20xx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委书记xxx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把6月份确定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集中宣传月。在县电视台xxxx县长发表专题讲话,在县城星火广场组织开展了“咨询日”宣传活动,在乡镇集市开展了一系列“咨询日”活动,全县上下形成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县、乡共出动宣传车50台次,张贴标语3500多条,悬挂横幅3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

同时,跟xxx钨矿一道,通过电视、广播、墙报、宣传标语、上门谈话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矿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在矿区内广泛张贴,并利用宣传车进行连续10天的滚动宣传;以座谈会的形式召集非法矿业主,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使其按照“六个不留”的要求,自行拆除所有设施;对参与非法生产的周边群众,我们逐户上门讲清道理,讲清政策,帮助其谋求其他生活出路。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全县上下特别是矿区居民都认识到矿业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和矿业秩序混乱的危害性。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重拳整治打击到位。

我县按照法定程序,根据“三打一整治”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实整治工作。一是吊销证照不留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逐一吊销非法矿的相关证照,让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二是印发通告不误时。及时印发《关于xxx矿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300余份,在全县主要交通路口和xxx镇所有的村(居)、组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三是重拳整治打击不手软。对捡拷砂、洗布毯砂和洗河沟砂的村民,采取学习法律法规帮助教育,有理有节进行劝阻等方式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提高认识,达到“软着陆”的效果;对不听指令的违法分子,决不手软,出重拳,给予狠狠打击。20xx年10月9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从公安、国土等15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270人的专项整治队伍,同xxx钨矿一道对所有的非法选矿厂、非法矿井和非法收砂站进行了卷地毯式的集中整治。此次共烧毁、拆除厂房432间,炸毁、拆除设备325台,炸毁水池6个,选矿场地367个,成为xxx矿区矿业秩序整治历史上最为彻底的一次。

三、建立长效机制,综合监管到位。

矿业秩序的'整治效果来之不易,为了巩固整治成果,必须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我县和xxx钨矿共同研究讨论,决心跳出“整治一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采取由企业出资50万元,政府和企业各派10人,组成20人的联合执法大队,按“六个不留”和“六个不准”的工作要求,形成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我县联合执法大队仅在20xx年11月和12月就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共烧毁厂棚41家,捣毁空压机、柴油机、油钻设备设施20多台,炸毁水池2个,烧毁和封闭井口23个,捣毁电线和供水管15000余米,没收炸药3余公斤,雷ooo管1000余发,导火线100余米,遣散作业人员500余人次。同时对xx钨矿、xx镇和xxx乡境内非法经营钨砂店等盗窃钨砂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收缴钨砂7.49吨,拷砂600余公斤,使该区域非法采矿、经营以及盗窃猖獗现象得到全面遏制,xxx矿区的矿业秩序得到有效监管。目前该区域的矿业秩序正朝着安全、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监管方案心得体会

监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因为它关乎到社会的法律制度,公正和公平现象,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有效地进行监管工作,必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案,并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监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呢?本文将分享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制定监管方案之前,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则,而不是“一刀切”的方式。监管部门需要了解业务的特点和行业特点,对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进行足够的了解,以此来制定更具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监督方案。同时,也需要与涉及到的各方人员链条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监管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监管工作。

监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更加需要注意加强监管工作和对象。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要提高监管力度,保障监管对象的态度正确和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程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监控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整个监管体系的顺畅运行。

四、加强信息沟通。

监管部门要及时向监管对象传达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促进监管规则的公开透明。同时,接受统一协调和信息共享,积极运用各种信息管理工具,把监管活动纳入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处理和更新,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在监管过程中起到更好的衔接作用。

五、加强督导工作。

监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督导工作。监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项监督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对于需要即时纠正的问题,要表达自己的监管建议,指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监管工作,并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罚和处理,确保监管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监管方案的制定是一个需要经验和实践积累的过程。坚持创新精神和法制化原则,参考优秀的制度案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加强监管的实施和改进,为社会和谐和发展做出较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