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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4篇)

作者:雁落霞

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团队的潜力。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希望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思考和启示。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56。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5。

69。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环保监管、社会参与”的环境监管工作新格局,为实现绿色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要求,定期研究解决环保重大问题。要创新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确保环境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加快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进程。要落实领导包抓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包抓领导定期深入包抓区域检查督办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突出县区、高新区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服务职能,推动环保体制机制创新。依托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分区域,明晰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追责问效,实现网格化管理高效运行。

环境网格化监管实行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管理。各级网格内部要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履行职责到位。

一级网格:全市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按照。

12。

个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划分为。

13。

个市级环境监管网格。

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责任人

组织全市网格化体系建设,落实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完善运行机制,指导二、三、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运行,监督其履行工作职责,对市级环境监管网格实施领导分片包抓。

设立市环境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一级网格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安排环境执法检查;协调解决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问题;收集汇总市级网格动态信息,及时上报网格化工作进展情况。

市级。

13。

个网格分别明确市级包抓领导。包抓工作主要职责是。

:

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包抓网格了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问题,督促包抓网格完成环境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13。

个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县长(副主任)为各自网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辖区各部门和镇街,按照上一级网格包抓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解决相关问题。

市环保局确定相关负责同志为市级。

13。

个网格的联系人,负责收集、梳理网格内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包抓领导汇报,陪同市级包抓领导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二级网格: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根据实际编制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

各县区政府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网格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查明网格内重点污染源,明确下一级网格包抓领导;负责监督指导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三、四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组织联合执法。

三级网格:镇街行政区域为三级网格。

各镇街的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设置

1--2。

名专(兼)职环保员。

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镇街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四级网格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污染源、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协助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台帐,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四级网格:村、社区辖区为四级网格。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负责对网格内排污单位、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网格调查处理;按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收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营造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网格责任人员、专(兼)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按照职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一、二级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网格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移交,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受理部门要在规定时限查处,并及时反馈结果;对需要联合调查的,由相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答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新闻媒体对环境监管进行舆论监督,促进网格化监管体系高效运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于

12。

20。

日前网格化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各级网格要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建立污染源监管信息,明确网格边界、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完善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网格化工作方案。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正式运行。各级网格要严格工作流程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建立网格化运行体系,研究解决网格化监管推进中存在问题,并将网格化管理纳入考评体系。各县区政府、高新管委会要加强镇街环保机构建设,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为开展环保执法创造必要条件。各镇街要选择热心环保的人员担任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各级财政要保障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展开。要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实施问责。要建立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监管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结合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乡覆盖,责任具体到人”的原则,以村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管理职能,在我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确保我乡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坚持“地域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以乡为单位建立三级网格。

按照《xx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的总体要求,在全乡行政区域建立环境监管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xx乡人民政府,成立xx乡三级网格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职责:负责指导村的四级网格建立、运行和责任人履职,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监管职责,及时填报网格化监管的相关信息,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任务,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案件,加强网格巡查、抽查、督查,全面排查问题,督促整改隐患,加强执法联动。

(二)村单位建立四级网格。

以xx乡x个行政村为单元,共划分成x个四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为各村两委干部。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

(一)定岗定责,痕迹管理。

各村按照本辖区分布情况划定网格区域,每个网格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确定责任人。定好职责和任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把村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情况形成档案资料,以备检查。

(二)强化巡查,分类管理。

各村确定的网格责任人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污染行为。按污染类型、分污染源建立台账,每月不少两次的巡查监管,并做好网格化监管巡查记录,每月底前由主任负责上报本月巡查记录汇总表到乡政府备案。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各村对排查到的严重环境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及时填写好环境保护问题移送表并向乡政府汇报。

四、奖惩制度。

各村按照网格目标责任和工作目标要求,必须加强责任落实,严格县上相关文件的奖惩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出现严重环境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我乡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成效。

茄子河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8。

号)和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的通知》(七环发〔。

6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的网格化模式,强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一个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使全区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把握重点、分类管理”,“便于执法,提高效率”。

“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结合行政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以区政府、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区按照《七台河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二级网格,在乡(镇)、社区、街道建立三级网格,构建以我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为主体的环境监管网格,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

1

二级网格:以全区所辖行政区域为一个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实施主体为区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划设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并负责二级网格内环境保护管理任务,以环境执法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和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建立环境监管台账,指导下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

2

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及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负责三级网格内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以巡查为重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发现和收集环境信息及上报等工作。

3

环境监管有特殊要求的乡(镇社区)可以结合村委会(居委会)行政单元为单位,进一步细化网格,设立义务监督员,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居委会,负责内容参照三级网格执行。

1

规范网格管理。实行“四定”,即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

建立网格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一是网格责任领导。区乡(镇)政府社区街道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政府部门为具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领导。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安排部署和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环保部门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人。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监管人员开展督查执法检查巡查等工作。三是网格直接负责人。环保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工作人员;相关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各级网格内设若干网格员,对应若干责任区,负责本级及下级网格工作,二级网格以执法为主,三级网格以巡查为主。各级网格按规定履职,落实各项环境监管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管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管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管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2

名以上监管人员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

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内的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监督网格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减排治理项目、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掌握辖区污染源底数,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响应举报和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法、查处工作。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举报或上级转办件后,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网格化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机关或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并及时做好移交、报告等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反馈和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巡查、查处、反馈等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工作站)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细化监管网格、制定工作规程、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精细化管理要求等,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统计、环保、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商务、规划、农业、林业、畜牧等职能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管理责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各有关部门均要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责任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网格划分方案,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保障各级网格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四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

“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报导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乡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宁家坪镇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攸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镇人民政府、支村两委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全面实施环保网格化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网格划分。

全市共划分三级网格,其中市辖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县辖行政区域为两级网格,宁家坪镇划分为三级网格,具体如下:

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为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网格管理员为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

(一)网格职责。

1

(1)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上级环保政策及措施,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

(3)建立日常巡查、抽查制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上报。

(4)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

(5)及时调查处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

(6)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巡查、监督和制止。

(7)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相关机构人员职责。

1.责任领导职责。

领导本网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本网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负全责。按照本网格职责要求,组织协调抓好落实。

2.直接责任人职责。

按照《株洲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株政办发〔20xx〕92号)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组织协调抓好落实。

3.网格管理员职责。

(1)在网格直接责任人领导下,具体抓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2)传达上级网格要求,及时向上级网格反馈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情况。

四、网格运行。

(一)落实日常监管。各网格按职责组织开展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二)召开联席会议。由网格责任领导召集,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管理员)参加。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履行环保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三)组织联合执法。联合执法行动由网格责任领导决定。联合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水上环境违法行为、整治矿山环境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四)适时移交移送。各级各部门对超出本级本部门环境保护监管权限的工作和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向上级或者有相应环境保护监管权限的部门移交。涉及行政拘留或者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书面通报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效能。

(五)报告监管情况。下级网格对上级网格、环委会成员单位对环委会要及时报告落实环境保护监管的相关信息。包括年度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报告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管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环境状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六)公开监管信息。环委会办公室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包括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各级网格工作推进情况,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投诉纠纷处理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七)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环保网格化监管,是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明确要求,对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三级网格、特殊网格要制定本网格的网格化监管方案并报县环委会办公室,明确网格责任人员、责任领导、责任区域(对象)、职责内容,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污染源监管信息,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相关站办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保护监管合力,不断提升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二)提升执法能力。将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完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环保执法用车,建立环境保护监管档案资料。逐步建立完善“数字环保”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加强网格监管责任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各部门环境执法优势,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提高各网格环境保护监管效能。

(三)开展考核评估。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建立计分考核制。建立村级网格考核制度。按年度12分计,实行倒扣分制,每季度通报公布网格考核计分情况,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强化各网格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等等,导致应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发现但被上级发现督查,或者发现后处置不及时不正确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甚至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及时上报至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护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政办〔2015〕19号)。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环函〔2015〕651号)要求。确保全区环境监管全覆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夯实基层责任,充分发挥高新区、街道、村(居)、基层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区、责任到人、职能到岗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网格划分。

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环境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结合行政区划,将我区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将日常监管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一)定区域。

**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市、县、乡、村四级网格构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三、四级网格构成。三级网**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为单位,将全区划分为**、**、**、**桥、**、**、**街道、**社区和高新区等9个三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四级网格为三级网格区域下面的各村(居)。

每个网格单元为一个监管片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的环境监管,各街道、**社区负责行政辖区内除园区以外的区域的环境监管。

(二)定人员。

每个三级监管网格单元的负责人由各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高新区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由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三、四级网格要指定若干人员承担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中三级网格要安排1人为直接负责人。相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上报。

(三)定任务。

每个网格单元的任务为:巡查: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报告: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处置: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授予的权限及时进行处置。配合: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服务:为本网格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服务。

(四)定责任。

每个监管网格单元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承担巡查和信息报告责任,对巡查不力,以及对网格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处置不力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定场所。

每个监管网格单元的办公场所可以与街道、**社区、工业园区、村(居)合署办公,也可以单独办公。

三、工作责任。

(一)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网格划分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各网格区须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区环保分局对各网格反馈的环保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按照权限委托配合各网格区进行处理。区环保分局汇总本行政区域网格区内环境保护有关情况报送区政府。

(二)三级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检查和督促网格监管环境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部署和直接安排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网格直接负责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负责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完成现场环境监督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督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督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各网格单位要保障监管网格单元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和经费,为网格单元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力条件。要结合网格单元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网格单元划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各网格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并严格实施。对于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梳理、解决。

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网格化环境监管,明确监管中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调整网格划分和监管力量调配,使网格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职责、监管流程信息互通等工作制度。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运行。

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所辖网格内环境监管“一企一档”,为环境执法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乡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达川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网格划分。

石桥镇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三级网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

1、三级网格1个,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

2、四级网格39个,以村、居委会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四级网格。

3、镇辖区内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四级网格。

三、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长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落实5名环保员。

2、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辖区内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粉尘企业的加工、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村、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以村、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网格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为四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辖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浸染物时,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浸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四、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我镇监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区环保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网格设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两名监管员具体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四级网格信息员可直接向所属网格负责人反映。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环保人员报告。

2、查处。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建立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8日-2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三、四级网格负责人按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网格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并于20xx年3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结果汇总表报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25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保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30日)。全面实施阶段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行动不及时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生态环保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保办主任担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以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安排镇班子成员下挂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直接责任人,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以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措施。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溪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辽环发〔。

2015。

32。

)

本政办发〔。

2015。

95。

)

《本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本政发〔。

2015。

1

)

和《本溪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本政发〔。

2014。

81。

)

相关要求,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各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

7

个办事处,

48。

个社区,

10。

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园区。

)

社区。

)

三级管理,建立区、办事处。

园区。

)

社区。

)

三级网格。

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区、办事处。

园区。

)

社区。

)

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

一级网格:

以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区直相关部门按所明确的环境监管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

二级网格:

以办事处

园区。

)

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能分工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3.

三级网格:

以社区

)

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

)

社区。

)

1.

实行“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

各级网格

区与办事处、园区。

办事处与社区、村。

)

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

部门。

)

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

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完备区、办事处

园区。

)

社区。

)

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建立电子数据平台,逐级联网,逐步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

1.

一级网格:

负责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

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1)。

区政府督察室。

责任人为部门主要领导,下同。

)

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各街道和区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督察。

(2)。

区发改局。

负责节能减排、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综合协调。

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面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目录。

(3)。

区经信局。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参与编制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4)。

区教育局。

负责将环境保护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境保护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5)。

区科技局。

负责将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加大对环境保护科研及创新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

加大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6)。

区公安局。

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

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7)。

区司法局。

负责将环境保。

*

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进环境保。

*

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加强对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8)。

区财政局。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组织研究和实施相关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9)。

区人社局。

*

律法规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10)。

区国土局。

依法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项目、土地实施规划和监管。

(11)。

区环保局。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

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2)。

区城建局。

参与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

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工作。

(13)。

区综合执法局。

负责加强区沿街占道露天烧烤管理,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按固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减少车辆运输沿路污染。

(14)。

区交通局。

负责编制区。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

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

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5)。

区农发局。

负责制订农业专项规划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

依法对农药、化肥和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土壤肥力进行监测。

负责农作物秸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

(16)。

区水利局。

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负责湖泊的保护、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填占湖泊等违法行为。

(17)。

区林业局。

负责编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及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禁燃秸秆等工作。

(18)。

区文广局。

协助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及污染防治工作。

(19)。

区卫生局。

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装置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

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故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

(20)。

区审计局。

逐步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政府环境履责绩效审计以及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

(21)。

区安监局。

加强对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库的环境整治,督促矿山企业排除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隐患。

(22)。

区统计局。

事件。

)

问责调查。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严厉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3)。

区法制办。

依法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24)。

区旅游局。

配合相关部门有效防止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25)。

区物价局。

贯彻执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措施。

(26)。

区动监局。

负责制订畜牧业专项规划。

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

(2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对因违反环境保。

*

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辽政发〔。

2015。

38。

)

负责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计量器具配置、周期检定、使用情况的计量监督管理。

参与因锅炉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负责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8)。

区法院、区检察院。

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二级网格:

各办事处

园区。

)

园区。

)

副职包片、干部包企业,将本辖区非法污染企业的监管责任逐一明确到人,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区政府要求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对所有污染源和处理的环境问题文件组卷归档。

3.

三级网格:

社区

村委会。

)

负责调节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

及时向上级网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

法制监督:

充分利用人

*

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行政监督:

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

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报告后,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舆论和社会等监督体系,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为保障我区环境监管网格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不具备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要指派。

2

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1.

联席会议制度。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研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由区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召集。

2.

联合执法制度。

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3.

联合审批制度。

对全区重点项目,要加强发改、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和提高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建立健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

4.

移交移送制度。

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5.

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6.

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各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按照《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履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五个统一,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一个履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

一级网格: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三级网格。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行政村村委会、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行政村、居委会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工作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片区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重点污染源由其环境保护机构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便于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手机)。

(二)查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按本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台账,采集并完善各类污染源信息。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立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环卫、农业、水利、市场监管、供电、安监、国土、公安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环卫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ab角人员,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居)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站所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各村(居)及相关站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村组干部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镇环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汇报

根据《xx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x政﹝2020﹞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环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环境网格化管理要求,着力构建属地负责、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常态化环保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网格内的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环境隐患问题,确保环境质量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工作例会制度。

各村、社区原则上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分析和研究部署环保工作。

(二)排查整治制度。

各村、社区每周要开展一次环境隐患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及时落实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级网格责任人巡查时,对重点塘河、畜禽养殖户、饮用水源地、秸秆禁烧和环境敏感点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其中夜间巡查一次以上),对违法行为采取当场制止,并出具整改通知书,视具体情况报告或处理;如遇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防止污染扩大化。三级网格责任人原则上每周应到所负责的网格区域内的所有环境敏感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行为要予以制止;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并通报给二级网格联络员。四级网格责任人每天到负责的网格内所有环境敏感点检查一次,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行为予以制止;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向三级网格责任人予以报告,并通报给三级级网格责任人;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给上三级网格责任人。

(四)信息交流制度。

各村、社区四级网格责任人负责统计当月本网络开展网格化监管情况,每月25日书面形式报告于镇环委会办公室。

(五)督查制度。

政府每季度不定期开展一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三级、四级网格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与整改情况、网格内环保工作完成指标情况、环保规范化管理与行风建设情况、巡查记录情况。

(六)资料存档制度。

各村、社区对巡查、检查记录和台帐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

各村(社区)要根据网格划分情况,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

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牟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办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

一.。

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社区)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在村上设立网格责任人,落实各分管责任人的信息,明确其各自的工作。

2、责任落实到村(社区)。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例:偷排)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社区),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社区)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

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

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社区)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社区)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

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

四、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函》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镇今年上半年做了以下工作:

1、我镇召开了村(社区)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成立了福华畜禽粪便收集合作社,为养殖业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排污服务。这种模式不仅变粪为宝、绿色环保,而且也节约成本,为有机生态产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上半年经过我们巡查,全镇有5户养殖户有直排养殖粪便的行为,且经多次指出均未改正,经党委政府研究,扣除了这5户三农补贴资金,以示惩戒,并通报全镇。

3、xx年上半年,我镇大力开展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镇村两级成立了秸秆焚烧领导小组,建立了秸秆禁烧严厉处理一把火考核制度,上半年我镇3.4万亩农田均为发现一例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4、今年上半年,环保局对我镇的每次评分检查等都是在85分-90分,全市排名中等偏上。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和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站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

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各村配备环保网格监管人员,负责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

2、责任落实到村。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

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

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

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

四、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我镇召开了村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对辖区畜禽养殖进行了摸排,分门别类进行区分。禁养区坚决关闭,适养区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达标排放。

3、xx年,我镇大力开展企业排放备案工作,全镇5家企业都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治理,并进行备案。

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x委办〔2021〕x号《关于报送2021网格化环境监管资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进镇村网格化管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结合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初步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充分发挥网格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镇人民政府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亲自负责工作的协调、调度、各行政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镇上下形成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我镇不断完善机制。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巡查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联合执法制度。

我镇按照省市县要求,参照xx县网格化建设的相关资料,全力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

(一)科学划分网格,实行精心化管理。

我镇位于xx县城东南部8公里处,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全镇辖x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我镇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组建文化水平较高、训练有素的村服务联络队伍,精细网格化管理,建立“横向到位,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在尊重村大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坚持尊重传统、着眼发展、便于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为基本单元,将我镇辖区划分6个网格。从而实现管理服务的全方位覆盖,做到信息的上通下达。

(二)精心组建队伍,加强队伍管理。

每一个网格由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组建一支文化素养高、熟悉网格居民情况、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村服务联络员队伍,有效整合村现有资源,提升村服务水平,实现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的目标,及时收集信息,协助村做好治安防范、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职责,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镇村依托网格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一是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各村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张贴政府通告等形式,提升群众觉悟,树立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二是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了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把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零遗漏,建立了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地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实行巡查和信息员制度。各村包片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网络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个别乡镇也安排了专人专车,对各村巡查情况开展不定期的督查。四是建立村环保信息员制度,在镇、村设立环保信息员,实行有奖举报。

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我镇的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宣传上,生动性不足,缺乏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和群众易于接受的内容;二是深入群众一线调研少,缺乏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经费支撑,对后续工作的长期开展,带来一定困难;四是相关配套的长效机制不足,比如垃圾清理工作,虽然明确了各村的职责,但垃圾处理不到位。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xx〕47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修订)的通知》(甘办函〔20xx〕19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xx〕8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力量。

以行政区划为基本网格,建立健全我镇二、三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督网络。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级网格的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镇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网格长由郭世军镇长担任。下设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黄仪任办公室主任,袁觉康、泽仁扎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负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镇域范围内二级网格化监管重点和一般企业(单位),重点和一般巡查企业(单位、点)要挂牌公示。重点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一般企业(单位)至少巡查1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提出巡查相关要求。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工作,按月整理巡查台账存档或上报一级网格。

3.党委政府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2、三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员会,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二级网格做好对网格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三级网格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单位、点),重点企业(单位、点)每周巡查1次,一般企业(单位、点)每月巡查1次。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发现问题或接到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村委员会、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部门联动。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要求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二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三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减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环保办要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城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二、三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巡查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

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工作总结

20xx年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镇结合工作实际,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了三级网格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督查小组,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开展实情督查,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1人,增强我镇环保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部署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制度、职责及奖惩。对镇全体机关干部环保工作驻村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镇与11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及辖区内学校、单位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镇实行所有党委委员包片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成立由各村包村领导任组长的环保巡查组,负责本村环保检查工作;成立由值班领导为组长的节假日环保巡查组;成立由镇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日常巡查组,负责督查各村、各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效果。结合上级部门环境保护巡查,处理各类违规污染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二是镇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点多面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因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加大对区域内流域、水库巡查力度,严控各类情况污染水源;

三是积极按照上级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