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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优质17篇)

作者:XY字客

规章制度的存在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秩序和规律,提高了办事效率。我们应该用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更好地推动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优秀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机械设备交回时,由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检验员填写“机械设备入库验收单”,与使用方设备员共同签字认可,验证设备除正常磨损外,是否有总成及零配件,仪表、附件等缺损,以便分清责任。

2、从工地交回的机械设备,由维修车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再次投入使用时运转正常。

3、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确定修理类别并填写《施工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其正常费用摊入项目成本。由于违反设备维修保养规程,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其修理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4、凡是已出库投入工地使用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工负责,经常性修理由使用单位的设备员及机修班负责。

5、维修后的设备出库时,由物资设备部与使用方共同签字认可,并填写《施工设备、机具器材需用表》,不合格设备不准出库使用。

6、设备出库后,日常保养及经常性修理等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遇有无力维修保养项目,可委托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二、修理类别及方法。

1、大修:机械设备的大修间隔只有一个参考依据,是否需要大修主要看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大修技术条款来确定。需大中修的要填写《施工设备大中修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审批。

a、机械设备需大修的技术条件如下:

1)发动机。

a.动力性能显著下降(一般降低20%以上)。

b.有严重烧机油现象(机油消费量超过定额1倍以上)。

c.发动机走热后,气缸压力过低(达不到标准的60%)。

2)机械部分。

a.传动机构的主要零件达到极限磨损程度,使机械设备在运转达中有偏摆、异响或撞击抖动现象。

b.转向操纵机构磨损,间隙过大,操纵失灵。

c.变速箱齿轮轴磨损严重换档困难或经常跳档。

d.机架主体严重变形或开裂。

e.行走机构磨损严重,无法正常工作。

f.制动机械磨损严重,操作失灵,制动能力下降或失效,无法调整。

g.工作装置磨损严重,操作失灵,不能完成正常的工作量或者作业精度达不到要求。

上述各种情况,均已无法利用调整和小修的方法消除,继续使用将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只有解体大修,才能恢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有两个以上的总成需修理可视为大修,有1个总成需要修理视为中修。

b、机械设备修理方法:就车修理法,总成互换修理法。

c、大修验收。

1)外部验收检查:主要检查机械设备装配的完美性,其中包括润滑、坚固和渗漏现象的检查。

2)空运转或试验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动态性能,包括起动性能、制动性能和安全性能等,验证机械设备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技术要求。填写“机械设备的试运行记录”。

3)机械试验后的复查:主要复查试验后有无不正常现象产生,同时要消除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进行必要的调整。

4)大修验收后要填写“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和“机械设备试运转记录”。

d、大修后设备要达到要求(指设备在7天内保证期内使用应达到的要求)。

1)发动机走热后应运转正常,无敲缸及其它不正常响声,不发生拉缸烧瓦等现象,机油压力水温等符合规定,排气烟色正常,出力正常。

2)离合器接合平稳,不偏摆。

3)各齿轮箱包括变速器、分动器、减速器、差速器以及各种传动轴等,运转时无异响,各部轴承无过热现象,各种油封不漏油,变速箱无自动跳档,掉档现象,换档无困难。

4)行走机构行驶平稳,不偏摆。

5)制动系统磨损正常,不过热,性能稳定可靠。

6)操作机构与安全装置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7)工作装置无严重磨损和不正常响声。

8)机架无变形、破裂。

9)电动机及电器设备的空载电流和温升要符合要求。

10)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灵敏可靠。

e、保证责任(七天保证期)。

1)在保证期内,如因修理过失而造成严重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由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无偿返修。

2)其它要求参照大修要求。

2、中修:

1)中修的技术条件:符合机械设备大修的技术条件之一,即为中修。

2)其它要求参照大修要求。

3、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消除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性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正常运转。

4、保养:

1)一级保养:指经常性设备需要润滑保养的部位加注润滑油(如钙基润滑脂、齿轮油、机油等)润滑单位、润滑点数、润滑周期、润滑油种类、注油方法按设备说明书实施。

2)二级保养:调整、坚固、防腐败机械设备,由设备员及机修班负责(简单的由跟机操作工负责)。

3)三级保养:把总成拆开清洗,消除故障,由设备员机修班负责。

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对设备的保管,确保产品生产符合规定的要求。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各种生产设备。

3.1生产部对生产设备进行台帐登记、维修等控制。

3.2各车间负责对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使用和维护。

3.3总经理负责对新设备的购买。

3.4技检部参与对新设备的的改造、验收。

4.3生产设备提供和维护。

4.3.1生产设备的提供。

b)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检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4.3.2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收单”上记下生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生产设备验收单》由生产部保管。

a)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b)生产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和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a)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定《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b)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c)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4.3.4生产设备的报废。

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施报废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在《设备管理卡》上及《生产设备台帐》上注明情况。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的明显变形;

2、架体各结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电气设备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及绳卡、滑轮组的固接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

定期组织检查一次,由公司设备科、安全科和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或失灵;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四)、使用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4、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和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5、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箱门。

提升机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3、提升机处于工作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有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1、大型设备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资料,装拆应由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完成,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装拆工作应有技术人员、安全员在场监督。大型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灵的机械设备。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装置,保证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或遇到恶劣气候,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停止机械运行施工。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侯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使电梯安全运行,需要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修理。电梯管理员和电梯机房值班电工负责电梯发生故障时的紧急维修工作,公司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梯故障维修的组织监控工作,并负责建立电梯维修管理制度。电梯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月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清理检查调查记录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1曳引轮清洁。

2限速器及电器接点检查。

3制动闸瓦磨损检查。

4选层器详查。

5控制柜各机电接点清洁,各接触器、继电器电阻。

机身及井道1干电池、蓄电池检查。

2内外门藕合检查、清扫、注油。

3内外吊门轮、限位轮,外门关闭器,路轨检查清扫。

4内外门闸锁及门联锁开关内部及接点清洁。

5门联锁接线检查。

6接合板装置。

7各种开关接点检查。

8钢带清扫,抹油,钢带开关检查。

9限速钢丝抹试。

10井底各设备检查,清扫,抹油。

针对机房内的主要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季度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清理检查调查记录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1电动机冷却风扇注油。

2电源总开关。

3控制盘、讯号盘清扫,紧引线螺丝。

机身及井道1门机各装置箱内部检查。

2门电机、电阻箱、接点盒内部检查。

3门机械牙箱、连杆、链条、皮带检查。

4加轨装置与路轨间隙检查。

5检查主钢丝的磨损、清洁、张力平衡。

6轿箱风扇检查及清洁。

7底坑缓冲器油量检查及清洁。

每年对电梯的整机运行性能和安全设施作一次检查。整机性能包括乘坐的舒适感、运行的振动、噪音、运行速度、平层准确性。安全设施包括超速保护,断相、错相保护,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限位置的保护等。整机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年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清理检查调查记录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1减速箱换油。

2各种润滑油更换。

3电动机定子、转子气隙测量。

4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

5制动器解体大修及线圈电流测定。

机身及井道1选层器牙箱换油。

2安全系统及限速器动作试验。

3安全器及夹轨拆卸、清洗。

4曳引机、行车速度、平衡装置检测。

5制动盘各接线螺丝固定。

6门电机牙箱、润滑油更换。

7中途箱,轿底接线箱螺丝紧固。

8主缆、保险缆加缆油。

9井道内各路轨、各腰刀等牢固。

10井底油压缓冲器清洗换油,有效动作确定。

11井道内及井底大扫除。

12劳动局电梯年检。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如果出现帐物不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元。

2、制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每月28日前编制并下发下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如果没有及时编制并下发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车间(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发生原始资料丢失,除责令其责任人向生产厂家索取外,另外对其罚款20元。

5、及时组织对车间(部门)申请的配件进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单价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总金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签订加工合同。并对加工的配件进行验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加工部门,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额配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加工单位进行接洽,按照规定签订加工合同,落实或者接洽每延迟一天,对其经办责任人罚款20元。无质量验收或者没有按规定签订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时组织对计量和压力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作好检测登记。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对计量和压力仪表进行定期检测,每延迟一周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而且要承担由于计量不准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对锅炉和电梯的定期检测工作。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不予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经办人没有进行督促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及时、准确抄收水电费用,没有及时抄收水电费用而没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发生抄收误差应及时予以更正,如发生严重误差将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元。在出售磁卡电量时,对其应该交纳的清洁卫生费及水费,应该在全部交纳清后才可出售磁卡电量,否则对其经办人将处以每次10元罚款。

9、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填写工作情况记录,遇到问题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通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记录对其当事人每次罚款2元。

10、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部门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设备保障部参与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

第三条 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第四条 生产部结合设备保障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五条 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立即上报,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 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八条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第九条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条 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6、发现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应耐心细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解决,严禁私自盲目维修。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使用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用,并报请管理员及时检修,技术人员检修时写好检修记录交由管理员存档。

二、设备的硬件故障必须由管理员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教师不可擅自拆解,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三、任课教师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在维护设备时,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板卡等。

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能频繁地关闭和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振动设备。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30秒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六、为确保安全,雷雨天气不得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班级电教管理员要切断多媒体总电源。

七、“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除尘时一定要拔掉电源,注意安全。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防尘罩盖好。

八、设备清洁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剂或清水。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不要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轻轻擦拭。

九、如遇异常情况(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将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_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

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

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

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

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

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

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

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

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

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

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

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

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

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

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切换自如。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备管理部每年上报《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单》,每月根据实施情况填写一份维护保养报表。

第二条 次月上旬由主管进行检查,作为员工评估的依据。

第三条 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好而造成事故,要由当班班组长填写事故报告,并按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 开关、插座的清洁的检查工作,开关、插头、插座、机器接零保护检查紧固,应做到每日巡检。

第五条 机器保养分机保养、分区保养

各车间的机器,为了使在机器运转中容易失灵的机件保持良好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以保证机器正常生产,维修工对所分管的机台应进行巡回检修。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保持机器正常运转,保证机器完好,促进生产计划的完成。

1、每班巡回检查2次;

2、上班时做好加油工作;

3、保持机件齐全、螺丝拧紧;

4、做好机台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5、机器保养采用分机保养,分工负责,定机、定人;

6、认真做好保养机器的工作,保证台台完好。

7、各类机器定机定人,非规定操作人员,未经组长安排和维修保养人员的同意不准随便开动。

第六条 电器设备维护保养

1、对电器设备的并关、控制箱的完好情况,每3个月检查一次;

2、对车间的电器开关、电表的完好及清洁,每一个月检查一次;

3、每6个月对电线、电灯检查一次;

4、对车间的电动机,每半年检查一次;

5、防暑降温的电动机(排风、吊扇、台扇),每年检修一次,在每年“五一”节前检修完;油开关每年换油一次。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确保学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师生的教学、学习、工作提供保障。

适用于本学院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1、设备使用人是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的主要责任人,要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及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2、明确总务科专人负责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维护保养坚持主动检修和日常保修相结合制度,在程序上分为二级。

一级为日常保养。当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及时填写《报修单》上交总务科;或直接到总务科记录于《日常维修记录本》;急事特办,日常维修总务科将于第二天早上安排专人维护,维护完成后在“完成时间”一栏中签名打勾,部门主管负责确认。

二级为定期维护保养,一般每学期安排三次(每学期初、期中,期末),由总务科安排专人实施,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