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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报告(热门18篇)

作者:纸韵

诚信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它能够促使人们追求真实、善良、美好的生活。下面是一些诚信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

根据南商务字[2013]16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有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文明办、县物价局等十几个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诚信兴商氛围。

9月5日,我县在武鸣文化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分管的县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领导及3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12个相关部门还在文化广场开展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摆放制作展板12个。

三、统一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结合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共组成11个宣传督查组,出动车辆20多辆,执法人员60多人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成品油市场、肉品市场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努力整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既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又能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县委保密委员会《中共__县委保密局办公室_x_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20x_年度全县”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x_小学努力做好保密,加大保密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充分发挥保密“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扎扎实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活动,收到了较为满意的宣传效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余志清为组长,各位班主任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宣传活动由保密领导小组加以落实,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的保密。

二、认真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将保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组织本学校教师在每周例会集中进行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夯实了保密理论基础,强化了保密法纪意识。同时,以严格遵守《保密法》为基础,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强化技术防范能力,严格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保密法》。同时在办公室醒目位置张贴保密案例图片,进一步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面。以涉密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还通过将《保密法》列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与学籍管理责任人员和班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强化保密责任感。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强化和培育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在学校营造了浓厚的保密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提高了对保密重要性以及保密宣传月教育活动的认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推动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按照《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xx〕853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商秩〔20xx〕21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12月7日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成立了以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的双峰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一宣传标识,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宣传,积极推动我县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内贸流通企业突出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外贸企业结合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学习和宣传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重点学习和宣传了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劳务合作管理、境外就业管理等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确保了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重点突出,有序有效地开展。

11月19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和森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制作宣传展版13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2个,工作人员30余人,现场参与群众达4500余人次,共向市民宣传和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及县诚信兴商示范街等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宣传活动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1、内容丰富,氛围浓厚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与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并组织全县20余家外经贸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专干的集中学习;三是于11月20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监、防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活动;四是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商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各大零售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诚信兴商”宣传广告,使宣传活动深入到全县各个角落;五是以汇丰购物步行街开街为契机,开展了“促消费、稳增长、促诚信”等为期一个月的系列活动。

2、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本企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酒类协会开展“放心酒”活动;家具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倡导“质量强业”、“企业诚信评价”等活动;电商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经营体系建设,增强了行业的经营理念。

3、强化舆论媒体的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报纸、网络、发送短信等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双峰网、红网、县电视台和商务网发表和播出相关宣传内容。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商务系统及企业共制作展板20个,张贴宣传画及30张,永久性诚信宣传广告4块,横幅12条,接受公众电话咨询100余个,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利用手机网络等媒体编发“公益短信”5000多条,近万名群众参加了此项活动。

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商务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

近日,商务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今年是宣传月活动连续开展的第,活动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将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两个层面开展诚信宣传,推动完善商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下面是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2.以诚信纳税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3.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4.依法诚信经营,打造企业品牌。

5.以诚信求发展,以发展铸诚信。

6.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7.守信者得市场,失信者失人心。

8.人生是船,信用是帆。

9.健全诚信纳税体系,增强全民信用意识。

10.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

11.积累信誉财富,放飞多彩生活。

12.诚信纳税,您的个人无形资产。

13.诚信为本,受益一生。

14.做人当立德,诚信我为先。

15.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铜陵经济社会发展。

16.齐心协力.共建“诚信铜陵”

19.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促发展。

20.税收・发展・民生。

21.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22.服务科学发展,共建诚信税收。

2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4.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倡导诚信纳税。

25.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__年__月__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__年__月__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__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__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__年,为了贯彻落实习关于认真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__月__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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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

为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社会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根据商务厅等十七个部门《关于印发**省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2012〕374号)和《张质监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9月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诚信兴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小组,及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设计制作了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

9月17日,我局在**县鑫海源文化广场和龙首广场举行了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体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大量宣传手册、宣传传单,并解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和有关行业信用知识,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这次活动中,参加咨询活动的群众达300人以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达270份以上。并结合实际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开展“质检利剑”执法打假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形式多样,成果显着。

我局认真落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各相关业务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对提高我县经营者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县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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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规。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19日,由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联主办的20xx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青海地区)启动暨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顺利举办,活动倡导和动员我省商贸企业、行业协会积极行动,杜绝和抵制商业欺诈行为,倡导诚信兴商。

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商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信用促消费”,将重点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知识和信用知识培训。探索建立行业、企业自律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让群众切实看到“诚信兴商”活动的成效。启动仪式现场,青海绿雏富硒农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授予20xx年度青海省优秀立信企业。随后举办的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上,北京科技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绿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围绕加强商务诚信、信用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解读。

近年来,为打造“信用青海”,促进诚信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全省各地、各级商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开展了“青海诚信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多种诚信创建活动及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对改善投资贸易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村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社区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小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置为更有效的开展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以姚本喜副县长为组长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联络员网络,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县整规办制订了大化县20xx年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提出了宣传月的工作重点,认真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二、统一行动,营造氛围9月9日,我县整规办牵头组织工商局等十个部门在县电影广场专门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十个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出了宣传板报,印制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20多起,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三、分工协作,形式多样突出“健康、安全、维权”多项宣传主题。县工商局、联合消费协会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消费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县质监局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放心承诺”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

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多个宣传区域。县工商部门和消协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员多,健康、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情况,全县城乡共设4个点,有17名行业专家现场进行了咨询,有19名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县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户”等六进工作宣传活动;县经贸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税务部门开展了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等“送税法”活动,为税收宣传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宣传阵地,工作总结《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突出“网络、媒体、宣传栏”多条宣传途径。在宣传活动月中,我县各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宣传消费知识,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品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税务部门利用办税大厅电子荧屏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形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同时设立纳税人网上申报自助电脑,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县工商局、消协在大化有线电视台专门开辟了“工商时空”消费知识宣传专栏,对商场、超市、短信服务、物业管理等7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县工商、消协结合本县实际与县妇联、千姿源科学美容美体中心、上海诚美美容企业在县二中共同举办了一期“消费与环境,科学理性选择化妆品”科普知识讲座,开展了美容化妆品的市场调查和消费者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同时召开了全县美容化妆品行业座谈会,探讨了美容化妆行业良萎不齐、投诉屡有发生的现状,并对经营业主提出了要求,为“美发诚信单位”的评选打基础。

县药监局召集了县城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药品诚信经营宣传工作座谈会,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开展好诚信承诺活动。同时,加强药品经营gsp规范的实施力度,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县质监局组织了县城区月饼和米粉生产企业23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重点向企业宣传食品市场准入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知识,并邀请了质量方面的专家,采取分类指导的形式,对食品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分析,还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了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四、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消费者手中。三是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定期播出系列宣传节目。四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诚信意识从小抓起。这次宣传月活动,全县共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万人次,召开座谈会1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120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14条,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起。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县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10月14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新城区众联广场举行。通过开展企业争创“诚信单位(市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据了解,今年是“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连续开展的第十一年,活动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兴商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将主要在主要商业街、企业、商户悬挂宣传条幅或电子显示字幕;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社区、街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农村牧区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树立诚信典型,引导诚信企业建设;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公益广告;通过媒体披露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开办诚信讲座、培训投诉站和解员等。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基本守则等,对《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批露。

此外,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根据企业在经营状态,推荐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等10家企业为度“诚信单位”。在活动月启动仪式上,为“诚信单位”进行表彰,以此规范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根据崇左市商务口岸委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我市商贸企业诚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日,工信局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为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净化工业环境,全力打造诚信工信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工信局干部深入各企业宣传诚信兴商理念。一是加强诚信宣传,营造商贸企业诚信建设浓重氛围。要求商贸企业、各大超市,按诚信兴商有关规定经营,有效提高了经营业户和全社会的依法守法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诚信建设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三是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运行机制。根据诚信经营建设目标,结合企业实际,设立重点企业诚信档案,实施诚信奖惩机制。四是打造一流服务,树立企业文明廉洁高效新形象。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围绕市域发展大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实际,强化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起机关文明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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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要求,结合柳北区商务局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置。

为更有效的开展宣传月活动,商务局成立以周克勤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辉为副组长,办公室科室人员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提出了宣传月的工作重点,认真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二、在柳北辖区行业内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推动诚信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10月13日,柳北区商务局在胜利商贸城、白沙市场专门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现场咨询活动,我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印制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20多起,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宣传企业及从业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断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和引导旅游消费。

三、分工协作,形式多样。

结合中秋、“十一”黄金周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周”活动。突出主题,因地制宜。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宣传活动要做到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突出重点,要从实际出发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并富有特色。

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柳北区企业商家道德建设,提高了企业商家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根据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商务部的要求,枝江市商务局今年9月1日至30日以来,积极开展商务领域以“凝聚诚信力量、实现中国梦想”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了全市商务系统诚信兴商、普及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经商、和谐共赢”的经商氛围,促进了全市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了以县商务局覃传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王蓉、马国华、何亚和局工会主席杨厚喜为副组长的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市直40多家限上商贸企业及8家重点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均为成员;局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创新思路,扩大宣传声势,树立宣传月活动品牌;注重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自身信用水平;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市商务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了工商、质监、广播电视等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今年我市商务领域“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宣传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二是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三是宣传20xx年全市商务系统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四是宣传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五是宣传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提高效益、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六是 20xx年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七是宣传全市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网络。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宣传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进展;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及标准的宣传活动;开展商圈融资、内贸信用险培训活动;围绕加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活动,宣传有关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加强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在全市商务领域大力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一是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是组织市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是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6000余份。

四是以成品油年检为契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放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复印件,向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宣传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联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和宣传月的品牌效应。一是在地域上,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进商场、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乡镇的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在形式上,采取举办专题论坛、研讨会、现场咨询、知识竞赛、展览、发送宣传短信等活动;三是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场、社区、道路周边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或人口聚居地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和悬挂标语;四是组织、协调有关行业协会,围绕行业信用建设举办论坛、展览等活动,宣传行业信用建设成果,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采取发表专题文章、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开辟专刊专栏、公益广告、征文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率,扩大宣传效果,形成“诚信兴商宣传月”全面、立体的宣传声势。

组织全市限上市直企业、物流协会、贸促会、批发市场业主和管理者等各类商贸主体,根据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市场标准,组织动员较大企业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同时注重“诚信经营”宣传月活动与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相结合,大力宣传两项活动的开展动态情况。

(一)营造浓氛围。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在五柳树公园广场举行宣传活动,出动车辆及大量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 57块,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20余幅。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现场咨询解难。在市大礼堂广场开展以“诚信兴商、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商务局、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均有人员参加这次咨询活动。各部门参加活动的人员达80多人,共设立咨询服务台7个,接待群众360人次,咨询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各单位先后开展了法律法规难点咨询,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案例分析,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规定,及月饼、糕点、饮料、食用油、奶制品、水产品、肉质品、酒类商品等重点商品经营政策等均进行了解答。各咨询单位制作了图文并茂的“诚信兴商”宣传牌和上千份的知识手册及宣传资料,发放“诚信兴商”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版 15块。

(三)检查与宣传相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出动车辆32辆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18家,35个食品零售店铺和熟食摊点以及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没收“三无食品”一批,让宣传的内容公开得到证实;同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销售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确保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市场食品安全。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一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二是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新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修改后的条例共54条,进一步便利了贸易投资活动,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了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

一是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管理。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按照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

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调整外汇头寸管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

三是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分析与监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四是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为保障外汇管理机关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增加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

三、条例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总则第五条和第二章是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规范。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大大简化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条例规定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取消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按规定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按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为保证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条例要求办理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同时规定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通过核销、核注、非现场数据核对、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条例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是如何规范的?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规范主要集中在条例第三章,是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是为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预留政策空间。简化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

二是改革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除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以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结汇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国家未规定需事前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原则上可以持规定的有效单证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在外汇支付前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三是加强流入资本的用途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并授权外汇管理机关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条例对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有哪些规定?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对于掌握外汇收支情况,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一方面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并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诚信兴商宣传资料之一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按照条例的上述规定,外汇管理机关可以全方位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测。同时,建立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六、条例是如何完善外汇检查手段和法律责任的?

复制有关交易单证、财务会计资料,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查询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账户(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涉案财产、重要证据等。当然,外汇管理机关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相关检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适应新形势下打击外汇违法行为的需要,条例增加了对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非法携带外汇出入境以及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覆盖不足。城区活动影响较大,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到了乡镇地区就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积极加强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经商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福建省工商局转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工商整规〔201x〕1号)和市政府《福州市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立即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十五部委联合发文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工商人员1227人次,车辆629台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7件,案值72.356万元,罚没入库49.3154万元,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368人次,散发各种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材料8000余份,发送诚信宣传短信6700多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界诚信兴商的意识。现将活动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

在宣传活动中,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全国“诚信兴商,和谐发展”和省工商局确定的“倡导诚信兴商,维护公平秩序;构建放心消费,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宣传工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查处不正当竞争、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提高诚信宣传成效。

市工商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在宝龙广场举办的现场宣传活动,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派出6名工作人员进行法规宣传,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活动期间,鼓楼区工商局在工商所在驻地、市场超市悬挂横幅,东百、大洋利用其led显示屏显示“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经商、守法经营”等内容,分发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件。仓山区工商局组织辖区食品行业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现场展板大力宣传诚信经营理念,提供现场咨询200多次,发放宣传画册和手册700份。晋安区工商局联合区食安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等部门,在鼓山沃尔玛超市广场开展“诚信兴商·食品安全大家行”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40余次。马尾区工商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开展“诚信兴商月”宣传活动,张贴横幅2幅,发放大幅彩印图片120份,宣传手册230份,水产消费常识宣传单500份。长乐市工商局以工商所为单位,在辖区的主要街道上悬挂跨街横幅标语11条,并与烟草、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物价局等单位联合在“胜利路”诚信一条街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860人次。平潭县工商局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平潭11家主要超市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组织各工商所在辖区主要街道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在大型超市和商场悬挂横幅,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积极联系广告公司,在九一六繁华地段和天涯海角娱乐会所的led大型显示屏滚动播放“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发展”等相关宣传口号和图片,并要求各大超市、商场的场内电子显示屏必须播放今年诚信兴商口号。

三、以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

全市工商系统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和经营者文明学校的作用,在创建街区突出宣传店堂告示方式承诺“假一赔十”的诚信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台江区工商局在中亭街“诚信一条街”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经营者分发诚信宣传资料216份。闽清县工商局向创建“诚信一条街”街区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法》手册约150本,制作、粘贴诚信宣传册225份,发放《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40多份。永泰县工商局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诚信一条街”街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的诚信宣传。平潭县工商局引导、组织经营者“诚信一条街”街区通过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自己向消费者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对经销的商品质量可靠、商品信誉好的经营者,引导他们按照自愿申请原则,以店堂告示的形式作出诚信经营、不售假货的公开承诺。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立足职能,结合国庆、中秋两节市场监管,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辖区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为诚信兴商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鼓楼区工商局加大对商标侵权、食品安全、“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办结商标侵权案件4件,罚没0.65万元;办结广告案件24件,罚没5.39万元;办结食品安全案件2件,罚没0.4万元;立案调查商业贿赂案件1件,案值1万元。罗源县工商局开展为期15天的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销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共查获食品安全案件2起,商标侵权7起,广告违法3起,没收销毁冒牌“nike”、“kappa”运动鞋和运动帽70件;联合有关部门在港头村取缔一利用猪皮提炼食用油窝点,当事人逃逸,目前涉案的13桶2600升油被工商执法人员查封。闽清县工商局结合“两节”市场检查,加大对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5件,案值9.06万元,罚没1.8万元,取缔无照经营窝点8个,下架“三无”月饼、过期糕点等不合格食品共计2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