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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税务大全(13篇)

作者:笔舞

活动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今后能够做得更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引发大家对写作的兴趣和思考。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28日上午,河南“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在郑州举行。据悉,今后每年9月28日将开展此项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扩大宣传月影响,突出“诚信促消费”主题,从今年9月28日到9月28日下一个活动日,河南将用一年时间深入30个社区进行信用消费进万家惠民服务,普及信用消费理念,激发公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的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有价”的新理念。

启动仪式上,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章法呼吁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进来,共同推进河南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商务领域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活动现场,知名商贸企业代表进行了表态承诺发言,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商户代表进行了现场承诺签名。

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河南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河南从今年开始,每年的9月28日将组织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诚信兴商宣传月”一个常规活动。

此项活动由河南商务厅等18个部门主办,省品牌促进会协办。河南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品牌促进会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商贸企业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活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28日上午,河南20xx“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在郑州举行。据悉,今后每年9月28日将开展此项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扩大宣传月影响,突出“诚信促消费”主题,从今年9月28日到20xx年9月28日下一个活动日,河南将用一年时间深入30个社区进行信用消费进万家惠民服务,普及信用消费理念,激发公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的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有价”的新理念。

启动仪式上,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章法呼吁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进来,共同推进河南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商务领域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活动现场,知名商贸企业代表进行了表态承诺发言,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商户代表进行了现场承诺签名。

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河南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河南从今年开始,每年的9月28日将组织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诚信兴商宣传月”一个常规活动。

此项活动由河南商务厅等18个部门主办,省品牌促进会协办。河南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品牌促进会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商贸企业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活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

根据南商务字[2013]16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有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文明办、县物价局等十几个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诚信兴商氛围。

9月5日,我县在武鸣文化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分管的县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领导及3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12个相关部门还在文化广场开展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摆放制作展板12个。

三、统一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结合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共组成11个宣传督查组,出动车辆20多辆,执法人员60多人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成品油市场、肉品市场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努力整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既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又能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文档为doc格式。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衡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经商、和谐共赢”的经商氛围,促进全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认真组织,深入开展了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县商务局苏金平局长为组长,刘水华书记为副组长的衡东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整规办全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员工、部份生猪屠宰户280余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组织辖区内各大超市、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余人学习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

(三)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每户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法规6000余份。

(四)以成品油年检为契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诚信经商教育宣传,放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60余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商,坚决杜绝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共同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三、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3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滨江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工作人员50余人,向市民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57块,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30余幅。

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一)严格按照商务部等15部局会《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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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推动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按照《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xx〕853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商秩〔20xx〕21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12月7日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成立了以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的双峰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一宣传标识,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宣传,积极推动我县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内贸流通企业突出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外贸企业结合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学习和宣传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重点学习和宣传了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劳务合作管理、境外就业管理等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确保了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重点突出,有序有效地开展。

11月19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和森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制作宣传展版13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2个,工作人员30余人,现场参与群众达4500余人次,共向市民宣传和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及县诚信兴商示范街等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宣传活动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1、内容丰富,氛围浓厚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与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并组织全县20余家外经贸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专干的集中学习;三是于11月20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监、防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活动;四是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商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各大零售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诚信兴商”宣传广告,使宣传活动深入到全县各个角落;五是以汇丰购物步行街开街为契机,开展了“促消费、稳增长、促诚信”等为期一个月的系列活动。

2、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本企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酒类协会开展“放心酒”活动;家具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倡导“质量强业”、“企业诚信评价”等活动;电商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经营体系建设,增强了行业的经营理念。

3、强化舆论媒体的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报纸、网络、发送短信等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双峰网、红网、县电视台和商务网发表和播出相关宣传内容。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商务系统及企业共制作展板20个,张贴宣传画及30张,永久性诚信宣传广告4块,横幅12条,接受公众电话咨询100余个,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利用手机网络等媒体编发“公益短信”5000多条,近万名群众参加了此项活动。

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旅游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动诚信宣传,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咸宁市质强办《关于在全市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咸质强办文〔20xx〕8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商务局于9月11日至9月30日在各辖区内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围绕“弘扬诚信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我市各县市商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市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市场秩序科为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活动的开展。

二是制定并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了活动方案,保障各地宣传周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按照“文字精要、灵活多样、图文兼顾、通俗易懂”四项要求,精心准备各类宣传资料,并配合当地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务诚信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商务局联合多部门参加了当地政府组织的20xx“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宣传启动仪式,并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直销、成品油、药品流通、商务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等政策法规;并现场向公众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警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办事指南》、《追溯系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肉菜流通追溯流程示意图》等宣传资料;向公众展示本地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及成效,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增进公众对追溯体系的认识,提高公众对追溯体系的感知度。

二是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

1、通过走访调研方式,主动向预付卡发卡商户宣传单用途预付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答疑解惑,动员、督促、指导合规发卡;并在咸宁市商务局官网向全市发卡主体发布预付卡备案公告,告知发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商务部门进行预付卡备案登记;同时建立了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利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广播电台、电视等新旧媒体以及各种渠道,向广大民众多次发布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警示,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2、深入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酒店等重点企业,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20xx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暨食品安全知识、成品油、药品流通、直销行业等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开展“诚信商家”、“文明标兵”评选活动,强化企业行业自律力度,建立行“诚信商家”、“文明标兵”评选管理长效机制,树立诚信企业标杆,让诚信守法企业利益得到最大化,加快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程;鼓励商贸企业结合“10.1国庆节”开展线上线下信用消费商品促销活动。

3、组织家政企业进行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的录入与培训。

截止目前,我市商务系统共参与宣传784人次,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展示宣传板24个,开展现场咨询达1110人次,媒体报道6次,传统新闻媒体宣传18次,“两微一端”媒体宣传达6200余次,宣传覆盖人数达64200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我局联合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安全生产、药品流通安全生产、直销行业等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直销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在中秋、国庆期间,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5家外资企业、4家内资企业、共24个服务网点开展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逐一排查直销服务网点是否已通过审核并备案,服务网点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规销售问题,并对每家网点经营法人进行现场约谈。截止目前,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员42人次,辖区内正常经营的服务网点未发现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超品种、超地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药品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根据药品流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截止目前,在检查的7家药品流通企业中未发现行业重大安全隐患,且各企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检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三是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商务局对辖区内发卡主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发卡主体工商登记、财务报表、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发卡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符合备案条件而未备案的发卡企业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备案。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对本年度已引起消费纠纷的发卡主体进行重点整顿,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

旅游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等19个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邹城市旅游局结合旅游行业实际,认真布置、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力争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利用横幅、led屏、宣传栏等展播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宣传标语。结合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全市a级景区发放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宣传材料,营造诚信氛围。

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打击力度,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购物店、“黑社黑导”等市场主体。

通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旅游行业诚信守信意识,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宣传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优质服务,丰富旅游产业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和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消费者信心。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9月19日,由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联主办的2016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青海地区)启动暨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论坛顺利举办,活动倡导和动员我省商贸企业、行业协会积极行动,杜绝和抵制商业欺诈行为,倡导诚信兴商。

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商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信用促消费”,将重点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知识和信用知识培训。探索建立行业、企业自律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让群众切实看到“诚信兴商”活动的成效。启动仪式现场,青海绿雏富硒农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授予青海省优秀立信企业。随后举办的青海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峰论坛上,北京科技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绿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围绕加强商务诚信、信用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解读。

近年来,为打造“信用青海”,促进诚信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全省各地、各级商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开展了“青海诚信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多种诚信创建活动及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对改善投资贸易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覆盖不足。城区活动影响较大,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到了乡镇地区就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积极加强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经商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旅游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认真落实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和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福州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9月份福州市旅游局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认真布置、精心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的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旅游行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是一个进一步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宣传月活动。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市旅游局高度重视,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福州市旅游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此外,精心部署,广泛动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参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力争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两部门行政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旅游广告,查处无经营资质和超经营范围发布旅游广告行为,同时以旅游广告为线索,查处非法转让经营资质、恶性价格竞争、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2、旅游行风明察暗访检查。对重点旅游集散地、重点旅游出入境口岸和重点旅游线路开展旅游行风检查。采取组织检查和跟团暗访、进入景区和饭店实地暗访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3、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进行复核检查。对所评定的星级饭店、a景区开展复核检查,复核率达所评定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数量的50%以上。

4、旅游市场检查月。9月份,组织县(市)区旅游局开展常态性市场检查活动,打击无证照非法从事旅游经营和服务活动的行为,查处恶性价格竞争经营行为,查处旅行社非法转让许可证行为,规范旅行社委托代理业务,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查处因职业或年龄增加旅游费用等侵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物价、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改善群众关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1、积极披露旅游诚信信息。在福州旅游政务网上定期将旅游投诉信息、旅游行政处罚信息、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信息、导游检查信息和重要旅游投诉案件等向社会公告。

2、诚信告诫书和约谈促整改。建立诚信告诫书和约谈制度,凡被旅游诚信信息曝光、社会媒体曝光的旅游企业或旅游从业人员,均向其发旅游诚信告诫书,情节严重者约谈旅游企业负责人或旅游从业人员。

3、推进旅客满意度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将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转化为改善旅游消费环境的工作手段,对游客满意度指数较低、旅游消费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单位,发出改善工作建议书,必要时约谈该地区相关负责人。

1、进社区、进景区宣传旅游诚信。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景区,开展旅游诚信宣传活动,广泛发放旅游诚信宣传品,推荐诚信优质旅游产品,引导旅游消费者理性消费。今年4月份以来,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利用周末双休时间,深入人口密集的社区设置旅游法制与诚信经营宣传咨询服务台,为社区居民提供旅游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推出大幅度的`优惠及优质的旅游产品,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出游的实惠和便利。截止9月份,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8种共计8千余份,发放各类旅游纪念品500余个,接待社区居民咨询约3000余人次。

2、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多种资源及多种宣传渠道,开展旅游诚信公益宣传,开通和升级“福州旅游政务网”,对涉及旅游相关事务及审批许可的进行全面公示。

3、“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活动。结合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对旅游行业内涌现的诚信经营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展示诚信经营风采,树立诚信经营品牌;组织各类旅游企业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发放诚信经营宣传品,设置诚信宣传展板,张贴诚信经营宣传画,提高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品牌经营意识;通过专题报道、专栏、专访、网上活动专区等形式,深入报道“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推进旅游诚信宣传。

组织旅游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开展自律教育,协会向会员发出诚信倡议书,号召企业诚信经营,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引导企业向社会做出诚信承诺。强化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树立诚信典型企业。积极贯彻国标或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准。通过广泛评议和认真考察,联合福州市诚信促进会,评定36家旅游企业为20xx-20xx年度旅游诚信单位。

通过开展旅游诚信宣传,进一步增强旅游行业诚实守信意识,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宣传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优质服务,丰富旅游产业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和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提升旅游消费者信心。

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福建省工商局转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工商整规〔201x〕1号)和市政府《福州市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立即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十五部委联合发文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工商人员1227人次,车辆629台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7件,案值72.356万元,罚没入库49.3154万元,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368人次,散发各种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材料8000余份,发送诚信宣传短信6700多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界诚信兴商的意识。现将活动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

在宣传活动中,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全国“诚信兴商,和谐发展”和省工商局确定的“倡导诚信兴商,维护公平秩序;构建放心消费,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宣传工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查处不正当竞争、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提高诚信宣传成效。

市工商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在宝龙广场举办的现场宣传活动,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派出6名工作人员进行法规宣传,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活动期间,鼓楼区工商局在工商所在驻地、市场超市悬挂横幅,东百、大洋利用其led显示屏显示“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经商、守法经营”等内容,分发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件。仓山区工商局组织辖区食品行业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现场展板大力宣传诚信经营理念,提供现场咨询200多次,发放宣传画册和手册700份。晋安区工商局联合区食安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等部门,在鼓山沃尔玛超市广场开展“诚信兴商·食品安全大家行”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40余次。马尾区工商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开展“诚信兴商月”宣传活动,张贴横幅2幅,发放大幅彩印图片120份,宣传手册230份,水产消费常识宣传单500份。长乐市工商局以工商所为单位,在辖区的主要街道上悬挂跨街横幅标语11条,并与烟草、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物价局等单位联合在“胜利路”诚信一条街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860人次。平潭县工商局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平潭11家主要超市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组织各工商所在辖区主要街道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在大型超市和商场悬挂横幅,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积极联系广告公司,在九一六繁华地段和天涯海角娱乐会所的led大型显示屏滚动播放“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发展”等相关宣传口号和图片,并要求各大超市、商场的场内电子显示屏必须播放今年诚信兴商口号。

三、以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

全市工商系统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和经营者文明学校的作用,在创建街区突出宣传店堂告示方式承诺“假一赔十”的诚信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台江区工商局在中亭街“诚信一条街”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经营者分发诚信宣传资料216份。闽清县工商局向创建“诚信一条街”街区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法》手册约150本,制作、粘贴诚信宣传册225份,发放《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40多份。永泰县工商局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诚信一条街”街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的诚信宣传。平潭县工商局引导、组织经营者“诚信一条街”街区通过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自己向消费者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对经销的商品质量可靠、商品信誉好的经营者,引导他们按照自愿申请原则,以店堂告示的形式作出诚信经营、不售假货的公开承诺。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立足职能,结合国庆、中秋两节市场监管,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辖区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为诚信兴商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鼓楼区工商局加大对商标侵权、食品安全、“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办结商标侵权案件4件,罚没0.65万元;办结广告案件24件,罚没5.39万元;办结食品安全案件2件,罚没0.4万元;立案调查商业贿赂案件1件,案值1万元。罗源县工商局开展为期15天的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销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共查获食品安全案件2起,商标侵权7起,广告违法3起,没收销毁冒牌“nike”、“kappa”运动鞋和运动帽70件;联合有关部门在港头村取缔一利用猪皮提炼食用油窝点,当事人逃逸,目前涉案的13桶2600升油被工商执法人员查封。闽清县工商局结合“两节”市场检查,加大对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5件,案值9.06万元,罚没1.8万元,取缔无照经营窝点8个,下架“三无”月饼、过期糕点等不合格食品共计2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