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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律师工作总结(优秀8篇)

作者:梦幻泡 2023年律师工作总结(优秀8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律师工作总结篇一

20___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七月份告别了大学校园,使自己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切实的感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试中自己有幸通过,这的的确确的让自己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已经都成为过去,留给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动,坚持一点点,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如果给自己的20___年定位的话,我觉得可以定位于:学业的成功,事业的起点。

当“20___年”这个字迹不断在工作日志中出现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原来20___年已经来临,我们已经生活在20___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张白纸,在年初的时候发给我们,经过自己一年的描绘,在年末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风景。

展望我的20___年,我期待着自己有一个新的突破,因为这一年对于自己非常的关键,这一年不单单是步入律师行业纯粹实习的一年,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是自己事业的起步年,是自己社会角色转变的一年,这一年的实习、生活、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对自己以后的路产生定性,将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去荒废这一年,相反没有尽心尽力的去吸收周围优秀的环境和人给自己带来的没有穷尽的知识都是对自己的极大地不负责任,是对自己前途的一种扼杀。所以,在步入20___年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在20___年飞得更高,更好,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空间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计划自己的xx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20___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师事务所这个充满活力、团结、奋进、和谐的团队中来,成为了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开始了自己的实习阶段,迈开了事业的第一步。20___年将自始至终的将贯穿与自己的实习阶段,站在xx的起跑线上,我想我会用自己的努力去跑完20___年,如果对自己20___年做一个展望概括的话,我想仅仅用二个字就可以了————学习。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戒骄戒躁。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心态的好坏将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有人说:实习律师不好当,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实在难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心态过于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离成功可能会越来越远,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选择了律师这门行业,就要铺下身子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颗谦虚、务实、理性的平常心来对待实习期。

其次,以积极的行动来吸收周围环境带给自己的营养。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我个人认为选择律师所是非常重要的,实习期是一位律师步入这个行业的前奏曲,对于这个行业的实践能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这一年的实习期将会使实习律师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于这一角色的转变,律师所带给一个实习律师的将会对他以后从事这一行业产生定型。对于我个人来说,非常幸运的加入到了龙和律师事务所,在这个优秀的大家庭中,我会不断努力地去吸收它的点点滴滴,让自己不断的得到提高。

再次,在不断巩固以前法律基础的基础上,加强对以前未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不懂不会的要敢于大胆提出,坚决不止步与模棱两可,做出任何结论都应该做到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后,要处处做一个有心人,需要自己去学习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上面的几点,那仅仅是一小部分。在所里处处都是自己学习的空间,多看看律师老师们以前的案卷,总结其中的注意细节和办案技巧,有疑问的地方大胆的向经办律师提出疑问,请其解答。在跟随老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多看多问多记多总结。对所里的各项工作都多多参与,我相信其中的每一步都会使自己得到提高。

20xx___年,我会严格按照自己的计划走好每一部,明年此时,我会告诉自己:xx,我成功走过。

在此,感谢律师事务所诸位老师和同事对我的指导和帮助。

律师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度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人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律师工作总结篇三

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v^刑法修正案》

(八)和《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v^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中一个重点就是改变了以前对酒驾案件的处罚,醉驾就此入刑,同时也对我们办理酒驾案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述法律法规,规范办理酒驾案件,确保办理酒驾案件执勤执法各个环节的安全、高效、规范,下面我结合我们孝感交警实际和日常执法工作,谈一下自己的想法,以供大家借鉴。

一、酒驾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一)酒驾案件的定义: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强制性标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在20(含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后驾驶;达到80毫克以上(含80毫克)的属醉酒驾驶,构成犯罪。20毫克/百毫升是区别酒驾与非酒驾的标准,立行政案件;80毫克/百毫升是区别饮酒与醉酒的标准,立刑事案件。(加案例)。

(二)省交管局对酒驾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

办理酒驾案件在执法标准上必须坚持“三个一律” 和“三个严禁”

1、“三个一律”即:醉酒驾驶的,一律刑事立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一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非营运车辆的,罚款部分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罚款上限处罚。

2、“三个严禁”即:严禁免予处理、严禁降格处理、严禁降低标准处理。

3、办理酒驾案件在执法程序上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血液酒精含量必须严格符合标准,必须是违法当事人本人驾车,违法地点必须在道路上。

(三)酒驾案件违法行为的规范案由

《关于规范违反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行为名称及其法律适用的通知》(孝公交明发【2011】50号)

1、酒驾行政案件规范的案由如下: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3款,临时代码17031)。

2、醉驾刑事案件规范的案由如下: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

二、酒驾行为的查缉

(一)酒驾查缉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准备:查处酒驾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工作方法,要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查处工作机制。酒驾查处前应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查处地点的选取应确保科学、安全,执勤民警不应少于5人,并有大队领导带队指挥,保持通讯畅通。酒驾整治地点应设臵明显的酒驾整治标识。

2、装备准备:酒驾查处要根据《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的规定(第九章 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中第61条),配齐配全各类执法装备和防护装备。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配备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对讲机、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酒精检测仪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拦车破胎器,在查处酒后驾驶工作中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冲卡的,可以使用拦车破胎器。

3、法律准备:(主要是两个方面)参与查处酒驾的民警必须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相关办理酒驾案件的法律知识;要加强对各类执法取证设备及全市各卡口的监控设备的检测和调试,定期进行相关技术检验鉴定,确保检测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二)现场查缉酒驾的方法步骤:

7、血液检验结果认定为醉酒后驾驶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同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当事人要求通知的人员。无法通知或者当事人拒绝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三)查缉酒驾的注意事项:

醉驾入刑后,民警在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强行冲卡、公然袭警等情况较之以前可能会更甚。因此,执勤民警在查缉酒驾时更应注意文明、规范,确保安全。

1、站位要科学,处置要得当。查缉酒驾要确保执勤民警的自身安全,站位科学,任何情况下,严禁民警站在车辆正前方拦车进行检查,对强行冲岗的一般违法车辆,不宜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警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对于酒后驾驶企图逃逸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和强制措施,对特殊情况(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也可以依照规定使用破胎器等警用设备。

2、心态要平和,语言要文明。当前,我们的执法环境不是很好,有相当的一部分违法当事人借我们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借题发挥,妄图逃避处罚。遇到情绪激动的嫌疑人和随车人,执勤民警一定要保持平和心态,坚持说理执法,坚持只谈“醉酒驾车”这个主题,就事论事。不要受对方故意引导,争论与主题无关的事,而授人以柄。

3、方法要科学,动作要适度。初步确认为醉酒驾驶后,要保持优势警力确保将嫌疑人与随车人分隔开,督促嫌疑人暂时关闭通讯工具,并尽快将嫌疑人带离现场。控制和带离嫌疑人时,动作幅度不宜过大,特别要避免拉扯动作,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起哄围攻,甚至抢夺嫌疑人等意外情况,应当尽量避免现场群众围观,给嫌疑人及其他人员滋事创造条件。

4、措施要规范,处置要果断。遇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发生暴力抗拒执法等意外情况,必须迅速控制现场局面,果断将嫌疑人带离并立即上报,必要时应通知其他警种予以支援,应当尽量避免现场群众围观。同时,要充分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法定装备,对查缉过程全程取证,在将嫌疑人带离前,应进行简单搜身,特别要注意腰间、衣兜等隐蔽部位,然后安排其坐在警车后排,并由2名警察坐在两侧、按查缉战术控制住两肩和上身,必要时,应果断使用约束带进行控制。

三、酒驾案件的证据

对于酒驾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并要保证证据的来源的合法性、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对醉酒驾驶的,围绕着醉驾行为的所有事实、情节都应当收集证据予以证明,如警察挡获醉驾者的经过、挡获的时间地点、醉驾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醉驾中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被挡获后的态度等,这些都将成为定罪和决定刑罚时考量的事实和情节。

证据的提取主体必须要2名以上正式民警,对取证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并有见证人在场。

1、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酒精测试应当打印书面测试结果,由当事人签名、见证人和两名以上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书面测试结果上注明,并制作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不能暂扣机动车)。

2、血液酒精检验鉴定结论。

(1)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2)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3)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4)发生交通事故的。

【抽血程序】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进行拍照、摄像。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且不应采用醇类(碘类或氟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要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测,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机动车的车型、号牌、颜色等基本特征;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查获经过》应由查获人签名或者盖章。

4、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同车人员的证人证言。

7、与犯罪嫌疑人在一起就餐饮酒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8、酒店有关工作人员的证言。

9、驾驶员有关信息。

10、车辆有关信息。

11、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年龄、身份证明。 涉嫌饮酒驾驶的证据主要包括第1、3、4、6、9、10、11项,涉嫌醉酒驾驶的证据主要包括第1、2、3、5、6、7、8、9、10、11项。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取证应在其酒醒之后进行,讯问不应少于2次,还应提取相关的旁证材料,要通过嫌疑人供诉的前后稳定性来确保取证的严谨。对取证过程中,要保证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权,注重其供述和辩解的核查工作。查处酒驾过程中要根据《^v^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时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民警自始至终必须保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对嫌疑人采取过激行为。

四、饮酒驾驶行政案件的办理

对于酒驾行政案件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进办理,此类行政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必须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案件的办理。对发现或者受理的酒驾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使用《撤销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登记表》文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饮酒驾驶行政案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受案。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的,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二)传唤。凡是对犯法嫌疑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进行调查取证的,必须履行传唤手续。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交警大队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并在笔录中进行记载。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因情况特殊确需对醉酒人约束至酒醒的,主办案件单位应指派专人协助看护。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支队直属三大队应按标准设立醒酒场所。

(三)询问。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四)鉴定、检测。对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人可采取呼吸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测等方法,在对嫌疑人使用呼气检测时,必须有在场证人见证并签名,对呼吸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抽血检测,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抽血检验鉴定。对证据进行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要有鉴定资质,鉴定结论应告知醉酒驾驶人。

【证据效力】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与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不一致的,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五)证据保全。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抽血检验鉴定,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对抽取的血样必须进行备份,抽血、封存过程应全程摄像,抽取血样时应当填写好相关法律文书。

(六)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七)听证。对违嫌疑人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2000元以上罚款处罚时应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八)行政处罚的审批和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由交警支队作出处罚决定,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处以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后,必须在24小时内录入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v^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v^主席团或者^v^常务委员会许可。

(九)送达执行。按照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给被处罚人,行政拘留的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十)结案。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调查完毕,处罚执行到位后,应予结案。

五、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办理

对于涉嫌醉酒驾驶的要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负责醉酒驾驶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指定管辖。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特指行为,没有后果)。醉酒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的刑事案件办理,依照有关程序规定执行。

(一)受案。经呼气酒精测试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受案,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和《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有报案人或受害人的要及时将回执单送达报案人或受害人。

(二)立案。办案单位在收集血液酒精测试为醉酒结果等证据后,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并连同相关证据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立案决定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有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的,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送达以上人员。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立案侦查的,不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直接制作《立案决定书》。

(三)传唤。对现场发现的酒后驾驶的当事人可以适用口头传唤,并制作询问笔录;在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出前,需对醉酒后当事人约束到酒醒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保护性措施,必要情况下,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警绳,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保当事人安全,要及时询问嫌疑人有无特殊病史,在押送和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还应观察嫌疑人的语言和神色,发现情况异常时应及时送医并做好相关取证记录工作,避免发生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场所伤亡等敏感事件。不需要约束的,要通知当事人家属将其领回,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对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出后立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要制作讯问笔录。当事人已离开公安机关,需要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调查的,办案单位应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传唤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

(四)调查取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收集与醉酒驾驶相关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面貌特征;

(2)所驾机动车号牌、车型、颜色等基本特征;(3)当事人接受呼气酒精检测的过程;(4)能够反映查处过程的其他内容。

【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各办案单位血液酒精检测的检材应立即送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1)犯罪嫌疑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2)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基本情况;(3)犯罪嫌疑人被查获的时间、地点及过程;(4)醉酒驾驶的事实、动机、目的等情况;(5)其他与犯罪有关的情况。

【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

(7)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明显矛盾的;(8)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9)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办案部门认为检验鉴定结论不正确或者有错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五)案件移交。交警系统内部遇需要案件移交的情况,由前期办案单位连同有关物证、书证、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和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据材料,经双方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移交。

(六)强制措施。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强制措施。

【拘传】对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办案部门应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拘传证》执行。拘传持续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刑事拘留】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酒驾驶刑事案件,除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外,不得使用拘留强制措施。对符合刑事拘留规定的,制作《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刑事拘留证》和《刑事拘留通知书》,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家属。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后,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或《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连同证据材料,报市局(县局)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或《监视居住决定书》,《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监视居住通知书》,依法执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及时送达犯罪嫌疑人家属。

律师工作总结篇四

一、工作态度认真

办公室的工作,大家应该都有些了解,是特别的繁多和琐碎的,所以我在工作的时候,是特别的谨慎,每一部分的工作,我都是认真再认真的,不敢随意,毕竟做错一步,后面的工作都不能如常进行,更会惹出很多的麻烦。对办公的物品,我全部都认真的进行核对并记录在案,在下次有什么变动,也方便进行增减。对全体工的信息,我也是在收集了之后做成表格后,认真的给大家发一份核对,有任何问题,都会认真的解决,是不会放在一边不管的,做事的认真程度真的是不能再认真了。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制度

办公室的纪律是我负责的工作之一,在本年度,我对各项制度的规定,都全部认真且严格执行,实时的监督各部门遵守纪律和规定。在办公室里的公布栏里,张贴了有关办公室详细的规章制度,让大家随时都能看到这些规定,在工作中认真的遵守。我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都会进行提醒,如果屡次提醒不改的话,就会记名字,然后上报给领导进行处理。当然,自身也是严格的遵守一系列的制度的,管理别人自当先管理自己,我工作特别的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并且在工作期间不曾做与自己工作无关之事,而是把心思一门都放在工作上。

三、需要改善的地方

1、更好的提高自己:理论知识还不够,所以我在这方面就需要不断的进行学习,不管是从书中学习,还是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学习,我都必须要有提高能力的意识,让自己的理论与实践可以更好地结合,帮助自己在工作上做出更好的成果出来。

2、创新自己的思维方式:在思维创新方面有欠缺,做事思维比较呆板,不够活跃,工作稍有转变,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也就加大工作难度了,所以思维方式必须有所创新,才能便利自己在办公室的工作。

新旧进行一个交替,我的工作也要进行一个重新的开始,那么在新一年里的办公室工作中,我会努力的,更认真的下功夫工作。

律师工作总结篇五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总结篇六

二、20__年度我一共办理各类案件36起,其中刑事辩护及刑附民案件4起,民事诉讼案件30起,法律援助案件2起。今年的每起案件基本上都做了接待笔录,主要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反映的事实及当事人的期望值,更重要的是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案件可能遇到或面临的问题,以及案件的诉讼风险,都非常清楚地告知当事人,不对案件做任何承诺。这样在接案之前就让当事人了解到律师虽不承诺任何结果,但会尽心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接待笔录的初衷是让自己的工作细致起来,把接待的每一位当事人的情况记录下来,一方面是为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作为接待当事人经验的积累。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真诚的告知反而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接案率非常高。今后我还会继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细致有序。

四、参加继续教育、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情况。认认真真完成了点睛网律师业务培训任务,也利用其它培训学习机会来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另外我还根据司法局《关于征集婚姻家庭专业优秀案例的通知》要求撰写了两篇自己办理的比较典型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例,由于自己能力水平有限,也仅是肤浅的谈了谈自己的.一些观点和见解,不可能作为典型案例来推广,但我还是非常认真的写了两篇,主要目的是锻炼自己,也希望能不断提升自己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水平。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执业经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自身执业能力的基础,但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系统学习不够,工作中常有一些急躁情绪,不细致、浮躁。加上身体原因,学习时间总是不足,个人修养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情况的存在导致我在业务发展方面一直没有大的起色。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学习更多点睛网络业务培训课程,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同时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严于律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务真求实。

六、下步工作打算。自己的执业规划与职业目标越来越清晰,进律所之前我对自己的定位就是要做一名出色的刑辩律师,那时觉得律师不做刑事辩护体现不出律师的价值,但真正开始执业了,在主任的帮助和引导下我办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反而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一些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民事维权案件,案件虽小,收费不高,但我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样真诚尽责去办,很多当事人是非常感激和信任的,也充分体现出一名律师的社会价值。通过这几年办理婚姻家庭方面案件的积累,对每个家庭的矛盾起因、夫妻之间、婆媳之间,孩子教育方面都有了很深的感悟,我正在参加心理咨询师的培训与学习,希望多年之后我不能再干律师诉讼业务的时侯,能把这些工作积累延伸开,使自己真正能够成为一名家庭经营咨询师。我今年还代理了几起工伤赔偿的案件,依据法律,启动程序,运用调解手段,在没有任何证据,一分钱不给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到单位能够跟我们协商处理,今年有四起工伤赔偿的案件都是调解结案的,都达到了当事人的期望值,也减少了漫长的工伤待遇赔偿程序,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对立双方的和解,也增进了社会和谐。我不仅要求自己在婚姻家庭纠纷及劳动法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领域做精做细,做出成绩,我也会积极拓展一些与民众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真正成为一名为百姓维权的律师。

今天的总结既是对自己执业经历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自己以后律师执业的一种激励和鞭策!感谢三位主任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感谢全所人员对我的帮助!

谢谢大家!

律师工作总结篇七

1、从中央的部署要求来看。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立国务院督导组对一个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督导,在历还是第一次。国务院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督导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导工作,体现了对防控重大风险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重视。

2、从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来看。省委书记彭清华强调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牢不牢、工作作风实不实、担当精神够不够的一次“大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委瑞云书记指出,我市地处攀西大裂谷,属于亚热带干热河谷气候,大半年时间气候干燥少雨,蒸发量大,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防灭火形势严峻。

3、从我区面临的形势来看。今年3月5日,东区发生了全市的第一场山火,火势非常大,这充分说明了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因此,我们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在领会精神实质中提高站位,在汲取火灾教训中认清形势,在正视自身问题上清醒头脑,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1、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局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在防火期适时发布禁火令、公告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等内容。同时,重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不仅要让群众清楚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更要让群众明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

2、落实包片督导工作机制,在区人大何先春主任的亲自包抓带领下,联合区教体局对沙坝村负责对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巡逻巡查、值班值守、巡山护林、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3、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防火期内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有效管控。配合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建立森林防火风险隐患台账,定期梳理更新,实行动态管理。配合牵头部门根据森林防灭火年度计划,对森林防灭火高风险区、火灾多发区开展调查分析,制定计划烧除年度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实施计划烧除(烧铲隔离带),有效减少可燃物载量。

1、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防火攻坚战的重要性。作为局主要领导,我带头实施防火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方案,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调配合。我局和银江镇、沙坝村、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3、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等现象,在防火期内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决不允许任何人隐瞒或迟报火情、火灾。

律师工作总结篇八

一、年度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

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

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