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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汇总16篇)

作者:文锋

优秀的作文可以给读者带来快乐和启示,因此,我们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接下来是一些优秀作文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考。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科幻书,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看过的书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有《红楼梦》、《水浒传》、《一千零一夜》、《成语故事》……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十万个为什么》。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说:“长大了你要多读书,多记多背,做个知识渊博的好学生!”我一直牢记着这句话。

长大以后,我就爱上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使我大开了眼界。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重新认识了祖国、天空、大地、海、动植物等东西,知道了许多知识,我高兴的比吃了蜜还要甜。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要多读书,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体验自我,感悟人生!《爱迪生》这本书是我挖掘出自己。

小时候,外公指着夜幕下千家万户亮起来的电灯,出谜语让我猜。那时,我还不知道似瓜似梨的电灯是谁发明的。自从读了《爱迪生》这书,才知道电灯是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的。

爱迪生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一生只在学校里读过三个月的书。然而,他一生出了发明电灯以外,还发明了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等一千三百多种东西......

一句熟悉的话在我脑中盘旋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我明白了,一切成就的取得在于辛勤的劳动,在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于孜孜以求的精神啊!

《爱迪生》。

问到当时84岁的爱迪生什么时候退休时,他回答:“在我出殡的前一天!”我仿佛看到了结束生命前还在办公桌前勤奋研究的爱迪生。

终生受益。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你们一定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吧,我喜欢的书是……嘿嘿,先保密,等会儿再告诉你,先听我给你介绍它吧!

这本书的主角叫皮诺曹,是个木偶孩子,他的爸爸的名字叫杰佩罗。有一次,有一个人给了皮诺曹五个金币,但是,皮诺曹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骗子给骗掉了。然后,杰佩罗又卖掉了他的外衣,让皮诺曹读书,皮诺曹又费掉了。后来他们经过了不段的故事,皮诺曹认识了蓝头发仙女,后来皮诺曹和杰佩罗又遇了难,但最后他们还是自救了。然后皮诺曹变的像好孩子了。听说蓝头发仙女生病了,皮诺曹又给了四十个铜币给了蓝头发仙女,到了第二天早上,皮诺曹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了,蓝头发仙女也还给了皮诺曹四十个金币,从此以后,皮诺曹和杰佩罗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好了,现在我告诉你们吧,这本书的名字叫《小木偶奇遇记》!赶紧的,心动不如行动,你们也去买一本吧!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今天看了名叫《长发姑娘》的一本书,可好看了,里面讲了一位公主被人关在一间房子里,后来在里面找到一个梳子最后变成一支笔的故事,这个长发姑娘很勇敢,最后用她的机智逃了出来。

妈妈说:你也是一位小姑娘,让我也要像她一样变成一个机智勇敢和胆大的小女孩。所以从今天起,我再也不哭鼻子喽。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的一本书

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市买书,有一本,书一下就吸引了我,《百科全书》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20元,好便宜啊!妈妈我要买这本书!”“行,多少钱?”“20。”“给你钱。”妈妈痛快的答应了。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区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吹牛。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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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机枪射手,它一次就可以发出五颗子弹,是对付僵尸的中坚力量。玉米加农炮也是我喜欢的之一,它发出的炮弹威力巨大,只是每发出一颗炮弹要等五秒左右。而邪恶阵营里的巨人僵尸一旦被打死,小鬼僵尸就会跳出来攻打植物,十分可怕。

虽然这本漫画书文字很少,但是我还是得到了很多乐趣!

这本书在我无聊的`时候给了我许多乐趣,同时也让我明白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善良的植物!

我爱《植物大战僵尸》!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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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