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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6篇)

作者:文锋

调研报告是对现实问题进行系统思考和分析的过程,需要具备综合运用各种调研方法和工具的能力。在调研报告撰写的过程中,了解成功的调研案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撰写要点和注意事项。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利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集中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台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台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利津县广播电视台设有台机关党支部和台老年党支部,其中台党支部有党员23人,台老年党支部有党员22人。预备党员2人。近年来,广播电视台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为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同志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片面认为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成绩一般,要求不高;实践中存在将业务工作指标与党建工作割裂开来的现象,认为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难有大的作为,导致党员的先锋镇范作用难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受到削弱。

(二)党建经费少,导致党建活动开展内容单一。抓党建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少,用于党建方面的经费不足,导致广电台的党建活动内容单一,不能很好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平时,台里用于党建工作的专项资金较少,达不到上级党委的标准要求。很多时候,台里的党建工作都是领导班子在唱“独角戏”,参与的“观众”却很少。

(三)党建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首先表现在复杂性更加凸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对党员队伍思想形成了冲击,台党员干部对广电的职责、性质的认识变得模糊,坚守舆论阵地的信心产生动摇。其次表现在服务性要求更加突出。基层党建不仅体现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上,还要体现在对党员的服务上,进而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现有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还有很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如何把党建工作与广播电视业务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党建工作重要性。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认真抓班子、促学习。加强理论学习的强度和力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不定时观看党建题材的教育片,积极组织党员志愿活动,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深刻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党建投入,丰富党建活动。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宣传主阵地,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力争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广电队伍。在《利津新闻》中开辟党建宣传专栏,有计划的进行宣传,做到每季有重点、每月有亮点。加大深度报道和专题报道力度,计划开辟党建频道,集中进行党建工作宣传,拓宽党建工作宣传的途径和空间。

(三)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体制。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狠抓工作目标落实,推动责任制落实。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不断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我台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总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必须从广播电视工作实际和广电党建工作现状出发,着眼于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期性,着眼于基层党建工作的经常性,把保持党的先进性渗透和体现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把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使党建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广播电视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党建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处于重要的核心地位。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关乎司法行政系统的长远发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下面就司法局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司法局党组织设有1个机关党组,1个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机关支部、律师支部和离退休支部),共有党员50名。局机关党员28人,离退休支部18人,榕城律师支部4人。

二、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司法局严格落实党中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政治思想觉悟与职能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部分基层党员对于“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到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三是部分党员把党建工作与单位发展割裂开来,导致党建工作与单位和个人的发展相脱节,不能充分运用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个人自身价值。

2、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和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形式单一。党员教育方式仍习惯于以单向灌输为主,受教育者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状态,缺乏互动性、思辩性;学习的针对性不强,学习方式还停留在读报纸、读文件、读领导讲话上,联系实际少,针对性、指导性弱;在激发党员学习内在动力上缺乏有效措施,少数党员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员队伍素质关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整体形象和职能作用发挥。因此,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意义重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在提升工作实效上有新提高。

做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要在制度建设、落实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具体说来,要做好“三抓”:

1、抓好党建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章党规的同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如党组会议制度、办事办文程序、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制度等。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运用制度对工作进行检查对照,运用制度对全局干警进行监督约束。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有力促进了干警作风的转变。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用人导向是最好的作风导向。要不断完善以竞争上岗为核心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年青干警走上领导岗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潜能。

2、抓好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年初,要制定《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司法局机关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间和要求,确保学习有序进行;同时,坚持局机关每周二下午的集中学习制度,并建立了学习签到制度,使学习计划较好地落到实处。二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要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上专题党课、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体会,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通过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和灵魂深处得到深刻洗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运用各种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为取得学习成效,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并以自学为主,并注重创新学习方法,注重教育实效,采用学习文件材料、集中学习、专题宣讲辅导、观看警示片、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座谈讨论、进行知识测试和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从而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3、抓好制度的监督与落实,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在重视制度建立健全的同时,要狠抓制度落实。要结合实际,对基层党支部推行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并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从严治理基层党支部的工作。通过实行司法行政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来保证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定时召开,保证学习的质量,保证谈话、戒勉制度的开展,保证严格按标准发展党员等,从而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在工作方法上有新突破。

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要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

1、要在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司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司法”,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部比学赶超、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切实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发挥上有新作为。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化解、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问题的解决,为增强发展活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优势。

2、要在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利益和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要借助现代科技技术途径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宣传途径,充分利用现在网络媒体快速的优势,把对方针政策、政府信息、工作目标及工作相关的最新信息传递到干部职工中去,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建立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调研信息网络,进一步增强网上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思想沟通的平台。

3、要在各项创建活动和公益活动上找准结合点。要以机关党建工作为中心,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党建活动。积极参加两结对三互比一联创活动,积极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结对支部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的“一进二访”活动,促进全局司法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自觉、文化自觉、责任自觉和道德自觉。

(三)优化活动载体,在活力激发上有新作为。

党建工作必须依托于载体建设,以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载体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这是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的有效途径。

1、要抓好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把争创活动贯穿于党建工作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党员先锋示范岗”、“优秀党员”等活动,充分调动各支部、各党小组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立足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业务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争做先进,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要发掘、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坚持把培养先进典型、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开展在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努力把典型人物的可贵精神和先进经验转化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要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要把融精神文化、物态文化、制度文化为一体的系统文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载体,要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主题活动,如举办全局文化建设推进会,警体运动会,蓝排球比赛,营造积极向上的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氛围,树立全系统的公共形象和服务品牌,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是加强宅基地确权和农村“双违”拆除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工作,保护好农户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我镇对全镇16个村的宅基地进行了确权工作,对房屋确权进行了工作,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解决。同时加强“双违”拆除工作和构建违建“随发现随处理”机制。2018年联合各级部门组织集中拆除行动十余次余次,对及时发现的违建当下处理,并做到拆除彻底到位。

二是加大环保整治力度。为进一步做好蓝天保卫战,我镇继续加强环保整治,借中央、省环保督导组环保举报件“回头看”之机,对我镇“散乱污”企业再次进行地毯式巡查,并督导整改。重点查看企业证照办理情况和是否到期、环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按要求使用、厂区卫生、环保指数是否达标、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辖区内企业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一厂一策”,重点企业实行镇干部驻厂制,同时严格落实预警减排措施;加强园区和重点道路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企业物料苫盖、厂区卫生、喷洒等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加强秋冬季防火,特别是我镇苗木较多,重点开展了秋末冬初防火工作。

三是严密组织农村两委换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委、区委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做好选前宣传和走访,落实好讲党课制度,为换届奠定了良好氛围;加强选举过程中程序性和制度性,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推荐、审查、选举等工作,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和候选人符合要求;履行好选后交接工作,各村按照标准和时间节点对村内钱、物、事进行交接,同时选举产生了民调会、村监会等组织,保证基层组织的顺利运行。

四是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对我镇16个村“厕所革命”分别制定施工计划,整体推进施工进度,加快我镇改厕顺利完工。

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我市自2015年被确定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原则,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始终控制在社会各方的承受范围内,全市公立医院总体运行平稳,患者就医感受逐步改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位统筹谋划,分批推动改革。

2017年,推进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医改被市深改领导小组列为争当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重点项目和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3次召开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举措。万勇市长在3月底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专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调医改必须落实“强医惠民”。李忠副市长先后8次分赴汉阳、黄陂区和市一医院、中心医院等开展调研,以“解剖麻雀”的方式研究改革举措。

鉴于武汉地区公立医院隶属关系复杂、体量庞大,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我市用近2年时间、分4批启动了武汉地区139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后出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和一系列配套文件,完善顶层设计,确保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实现全面、平稳和有序推开。

具体推开路线图为:从2016年2月1日起,率先取消18家市、区属二级以上医院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同年12月31日,针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在再次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充至36家市、区属二级以上医院;2017年3月31日,在武汉地区“一盘棋”统筹改革的总体格局下,11家省属二级以上医院启动综合改革;同年5月31日,包括部属医院、军队医院在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实施综合改革。

(二)取消药品加成,控制医药费用。

一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破除以药补医的两个关键环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均实行药品零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药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了15%,斩断了医院的逐利机制;先后3次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调整4大类4197项价格中的2623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收费,并全部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促进医院主动提升技术服务的同时,力求不增加患者负担;启动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价格调整对取消药品加成造成政策性亏损的平均补偿比达到85%。

二是改革药品耗材招采机制。遴选6个品种18个品规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试点,严格执行“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和“30天回款”机制。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55家市、区管公立医院“两票制”执行率100%,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8.94%。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分3批完成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价格较既往采购价格平均下降29.4%,最高降幅达73.76%,同步推进低值医用耗材挂网限价采购,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更大空间。

三是精准治理过度医疗。出台《规范诊疗30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专项质控和违规收费精准整治。清理问题872条,典型案例148个,查出违规收费项目1147项。查处挂牌督办案件1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次,问责560人共964人次。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倒逼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联合市人社部门,初步完成100个单病种付费数据测算和21个日间手术病种筛选,拟通过精细化约束和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分级诊疗。

一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医联体是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主要载体。中心城区组建了28个紧密型医联体,涵盖28家大医院和7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医联体内“人通、医通、财通”,明确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40种小手术目录,制定了双向转诊的标准和流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建立金字塔型的报销机制,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2016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2832.2万人次,占比达35.8%;医联体内上转病人4万余人、下转9000余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构建大型医疗集团。在汉部省属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在新城区通过新建、托管等形式构建医疗集团,优化新城区医疗资源,打造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同济医院新建光谷院区、中法生态新城院区;协和医院在经开区组建协和医院西区,托管蔡甸区、江夏区和东西湖区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托管汉南区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托管新洲区人民医院等。

三是打造跨区域专科联盟。根据不同医疗机构优质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武汉儿童医院牵头成立“湖北省儿科医疗联盟”,凝聚了157家医疗成员单位,服务范围覆盖全省及河南、陕西等周边省市;市第一医院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牵头组建了首个跨区域专科医疗联盟——“长江中游皮肤科联盟”;市结防所、市金银潭医院等医院牵头的专科联盟正在积极筹建中。

(四)加强医疗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一室一医一患”诊查制、严格术前核查制等10多项规范化制度,医院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推行“一站式就诊服务”、免费邮寄中药饮片等30多项惠民便民举措,患者就医流程进一步优化。开展三级医院“分时段精准预约”和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预约挂号数量同比增长15%。每两年面向社会开展一次“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定期开展第三方医疗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二是持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成立21个市级专科质量控制中心。遴选109名医疗专家,组成全市医疗质量管理专家库。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专项督导,2016年以来,抽查病历2.5万份、处方2.8万张,考核医护人员4080人,清理典型问题297个。开展大型公立医院综合巡查,对发现的医疗质量管理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复查、全市通报。全市医疗质量持续提升,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发生率下降趋势明显。

三是着力构建智慧医疗体系。制定“互联网+健康”行动计划,以市一医院、中心医院、儿童医院为试点,开展智慧医院示范建设,通过支付宝、微信、手机app,为市民提供挂号缴费、信息查询和健康咨询服务。市中心医院获省卫生计生委准许挂牌“湖北省互联网医院”,推行移动语音病历系统、在国内率先开展健康商保在线直赔系统、人脸识别医保在线支付等应用,开展远程联合门诊和远程医疗,打造个人-家庭-社区-医院四级协同健康分级管理服务体系,居民足不出户就可完成“问诊-开药-购药”的服务流程,极大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

(五)落实政府责任,筑牢改革基础。

一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2016-2017年,市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专项投入分别为3.97亿、5.19亿元,年增幅30.8%,对市、区36家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给予补助;对国家医疗中心建设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名医、名科、名院、名中心发展。对市中医医院、肺科医院、精卫中心、武东医院等倾斜性投入2980万元,支持专科医院做大做强。市财政局单独安排化债资金6亿元,分3年化解2015年前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债务,为公立医院“轻装上阵”创造了条件。

二是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目前已成立市医管中心筹备专班,积极推进管办分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市属公立医院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

三是建立与综合医改相配套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高级人才引进制度,对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采取考察考核、专家推荐、专业测评等灵活方式引进,近两年共引进31人。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起草了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实施方案,先后4次收集分析市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数据。

(六)改革医保制度,完善保障体系。

一是提高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全市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14.64万,参保率超过95%;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259.8万,参合率达到99.7%。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420元和460元,2017年补助标准将再次提高30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4万元和13万元,在全国同类城市居于中上游,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的病种数增加到26种,各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增加40%,老百姓医疗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二是推进医保制度整合与衔接。按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的要求,推动建立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2018年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着力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使制度的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今年9月1日起,全市26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开发运用医保费用智能审核系统和医保审计系统,开展医保实时监控。完成100个单病种付费数据测算,确定21个日间手术病种。通过精细化约束和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了医药费用降低,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七)提高医院效率,分享改革成果。

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初步实现了“两控、两降、两升”(控制门诊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药占比、耗材占比,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目标。市、区属36家公立医院2017年上半年的运营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2017年上半年武汉市36家公立医院运营指标监测表见附表):

一是患者负担有所减轻。门急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从240.2元下降到238.5元,同比下降0.7%,首次出现负增长。住院患者人均医药费用从9328.6元增长到9665.9元,同比增长3.6%,低于近3年6.8%的平均增幅,且增长部分主要来自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并已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医院业务收入结构渐趋合理。业务总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8.2%,低于近3年10.6%的平均增幅。其中,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同比下降8.0%,药占比从37.1%下降到30.4%;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相比去年同期下降7.9%;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23%下降至22.8%;医务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25.7%上升至30.6%。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医务人员劳务性收入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患者对改革较为满意。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健康政策与管理研究院于今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独立组织专家及调研组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满意度调查,采用偶遇法随机抽取医院门诊(主要为慢性病门诊)50名和住院患者各150人各家医院均调查200名患者,共计调查13家医院的2600名患者,患者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满意度为84.42%。

尽管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和初步成效,但离国家和省市要求、离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明显差距,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

一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对缓慢。“总额预算、过程管理、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基金管理方式有待改进,按病种付费和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已完成标准统一、数据测算和病种筛选,但尚未开始执行,drgs付费试点工作仍在筹划中。

二是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缺乏实质性突破。现行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直接挂钩,且编制数量普遍达不到在岗人数的50%,不能满足公立医院建设发展需求,用人自主权没有落实。目前实行的医务人员工资总额控制不利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和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三是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收减支的考核方式仍未完全废除,科学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突出医院的公益性和老百姓对医疗服务满意度的评价机制,尚需逐步建立和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按病种医保支付改革要求,落实“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于9月底之前开展100个病种的按病种付费和21个病种的日间手术付费工作,逐步过渡到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二是加快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院长年薪制,在市武昌医院、市普爱医院开展先行试点,10月份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委属12家医院推行院长年薪制。完善绩效薪酬总额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工作。督促市人社局出台特殊人才引进目录制度,拟成立卫生人才招才处,指导医院自主开展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调动、招聘工作。

三是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年内制订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和《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对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和修订,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控制、运行绩效等指标,树立公益性办院方向。

四是加快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9月底前完成第二批直接挂网药品的带量采购,扩大采购范围,增加16个采购品种,确保药品价格有较大降幅,促进采购模式常态化。10月份启动部分价高量大的低值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采取量价结合的方式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

五是不断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力争至2017年底,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按期完成2017年绩效管理目标。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登录临床路径网上传数据,全面掌握各单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各单位开展考核、评估。

六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工作。市、区属公立医院就诊“一卡通”、病历“一本通”、同级医院检查化验结果“一单通”正在加快推进,国家虚拟健康卡、健康武汉app、数字化家庭医生、远程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五大系统,正在43家公立医院和2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统筹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健康信息惠民新模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提炼和推广。我们将在市人大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既不冒进、也不迟滞,稳扎稳打,攻坚克难,全力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向纵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健康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县财政局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的同时,把全面提升财政人员素质作为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县财政局队伍建设工作。

供大家参考借鉴。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该县发展步伐,对财政工作提出新目标,也对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日益繁重的财政任务,如何以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破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县财政局现有内设股室x个、局属二级机构x个、挂靠管理部门x个。在职人员x名,借调人员x人、临时人员x人,其中转非人员x人。从年龄结构上看,xx岁及以下的x名,占总人数的x%,xx岁—xx岁的x名,占总人数的x%,xx—xx岁的x名,占总人数的x%,xx岁以上的x名,占总人数的x%。从学历上看,专科及以上的x人,其中研究生x人,占总数的x%,专科以下的有x名,占总数的x%。从行政职务看,科级干部x人,占x%;一般干部x人,占x%;工勤及临聘人员x人,占x%。从政治面貌看,党员x人,占x%;团员x人,占x%;群众x人,占x%。从性别上看,男性x人,占x%;女性x人,占x%。从专业水平上看,综合以上数据分析,该局现有干部队伍呈现一下特征:一是高学历化趋势明显;二是党员占绝对比例;三是年龄分布结构不合理。

(一)高素质人才总量不足。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计算机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尽管财政部门都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仍有部分干部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干部感到工作很吃力、压力很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仍需加强。仅有注册会计师x人,中级职称xx人,占x%,;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学历人员总量偏少。财政部门缺少既精通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宏观经济研究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缺乏策划能力强、能深入研究、提出好思路,善于把领导意图转化成实施方案的谋划人才;缺乏有管理专长,综合能力强,素质全面的综合人才,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需要加快培养。

(二)管理机制不协调。目前财政队伍编制主要分为行政和事业两块。全局财政干部中公务员x人,参公管理x人,占机关人员x%,事业编制x人,同比占x%。其中参公管理基本上是原有非税局、乡财管理局、国库管理局定位为参公单位后登记的,局机关尚存在相当一部分通过原因统招统分或今年事业单位招考进入人员,在今年颁布的《**省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办发[xxxx]x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登记公务员备案管理的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队伍建设的观念、手段、机制不完善。一是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培养措施较为缺乏,针对性不强,目标不够明确,与当前财政工作的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干部培养未能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理论学习多,实践锻炼少,未能有效地利用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源加强对干部的培养。三是当前教育培训的部分观念有待更新,在培训内容、管理制度、培训方式方法和手段等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当前干部培养中自发性学习动力不足,在财政改革任务繁重、事务繁多的情况下,干部职工接受培养还处于被动状态,难以主动地开展自我提升,且现有规定单位不能承担部分培训费用,自我学习积极性明显不高。

(四)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不完善。一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拮据,用于财政队伍人才培训的经费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培养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资金需要。二是限于上级有关规定中对培训等费用的管理逐步严格,单位主动为之较少,培训多以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任务为主,自主组织学习培训较少,且基本以内部党课、会议等方式进行,干部参加培训与深造的积极性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

(五)财政队伍新生力量较为缺乏。机构改革以来,虽然财政系统对财务、计算机、文秘等各类人才的需求量较大,但由于编制和经费等问题,每年从录用的专业人才很少,人才队伍缺乏新生力量补充。特别是全县财政系统公务员队伍中新生力量更为缺乏,财政后续队伍建设出现断层,近年虽通过招考录用了部分公务员,但鉴于成长期时间,短期内难以发挥成效。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财政系统将面临公务员队伍老化、产生断层的问题。

(一)坚持与时俱进,增强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才尽其用,营造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按照四化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建立人才辈出的选拔机制;用人不疑,大胆放手,不求全责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严要求,规范约束,放手不撒手,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一句话,就是选准、用好、严管,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加快成长。

(二)突出制度建设和创新,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坚持选拔选调制度。除实行“凡进必考”外,进一步扩大选拔录用视野,打破身份、部门限制,面向全县各乡镇、机关。建立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对借用人员一律通过考试选拔,严格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用,吸收更多高学历、高层次、高素质人员进入局机关。二是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正副股室长竞选,对全局干部进行调整,并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加强交流转任,以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干部锻炼成长。创新了选人用人机制,调出了干部的压力、动力和活力,干部职工工作激情明显高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具有有普适性地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刚性目标,实现考核标准的数量化。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为合理调整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实行多层面考核,使被考核人的下级、同级、上级以及服务对象都能以适当的形式参与考核,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力求客观公正。逐步建立了对干部职工的动态考察机制,以年度考核测评为核心,以实绩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参加考核的干部要向干部职工开展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测评;单位内部成立考核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效能督察和考核办公室,对各项工作及干部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察、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紧密联系起来,作为提拔任用依据。

(三)突出能力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干部队伍能力决定着政府的管理能力,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发挥。我们坚持把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放在突出的、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关于建立现代财政的主题进行积极探索,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全员教育,把培训学习与职务晋升、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以激发广大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学习,更新知识。

(四)突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积极推行任期制、试用期制等工作,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中。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狠抓制度落实。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的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开展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话制度做到及时掌握动态正确引导。推行了领导班子督查作风制度将督查结果及时公开通报并与考核有机结合。狠刹作风问题从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安排、抓具体、具体抓。强化财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为社会提供公开、公平服务的意识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断提升队伍作风建设水平。

坚持科学发展、发挥财政职能、构建和谐财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我县推进“一城三地”建设步伐,对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日益繁重的财政任务,如何以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破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创新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近年来,财政局党支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的同时,把全面提升财政人员素质作为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全方位、分层次、多举措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财政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深入调研,我认为主要呈现出三个亮点:

一是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加强。全县财政系统始终坚持把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教育活动,使“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扎根于每个财政干部的头脑,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普遍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荣辱观。主要体现在日常财政管理服务之中,良好的思想意识基础,引导财政干部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良的服务,使财政干部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更加强烈。

二是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学历水平明显提升。近年来,全县财政系统重点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四型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各项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了学习型财政机关建设,为我们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从县局到局属各股室及乡镇财政所,高度重视财政干部学历教育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加大了财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水平更高,执行财政政策刚性更强,各项财政财务管理更加精细化。

(一)财政干部交流难、职务晋升难,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有待加强。近年来,由于财政部门注重业务工作的因素较重,党委、政府选拔使用干部时,很少考虑财政干部,加之财政系统领导职数有限,部分所长和股长长期担任同一职务,据统计,中层以上干部年龄偏大,许多懂财政、善管理、有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不能得到选拔任用。随着干部任用年轻化和时间的推移,这一矛盾越来越明显,相当一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由于职数限制职务得不到晋升。财政内部干部轮岗交流少,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没有动过,容易出现工作上没有新动力、按老经验办事、坐等提拔、不思进取的现象;部分财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忙闲不均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受人事体制的制约,人才流动在客观上受到较大限制,在观念上也存在不愿意到事业单位的想法;对轮岗工作的作用认识不够,轮岗没有形成制度化,还存在轮岗多了影响工作的担心;人才激励和奖惩机制还不够有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干部“下”与“出”的通道还不够通畅。

(二)高素质人才总量不足,复合型人才紧缺。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计算机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尽管财政部门都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仍有部分干部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干部感到工作很吃力、压力很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仍需加强。仅有注册会计师x人,占在职干部总数的x%不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学历人员总量偏少。财政部门缺少既精通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宏观经济研究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缺乏策划能力强、能深入研究、提出好思路,善于把领导意图转化成实施方案的谋划人才;缺乏有管理专长,综合能力强,素质全面的综合人才,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需要加快培养。

(三)财政队伍新生力量较为缺乏。机构改革以来,虽然财政系统对财务、计算机、等各类人才的需求量较大,但由于编制和经费等问题,每年从录用的专业人才很少,尤其是乡镇财政所,人才队伍缺乏新生力量补充。特别是全县财政系统公务员队伍中新生力量更为缺乏,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财政系统将面临公务员队伍老化、产生断层的问题。

(四)少数财政干部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

论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是从财政改革的需要,尤其是从实际工作的要求看,财政系统作风建设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有的干部宗旨观念淡漠,为领导、为部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水平还不够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有的思想还不够解放,仍被一些保守的意识、陈旧的观念束缚着手脚,没有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和财政职能转变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还习惯于分资金、管项目、搞审批,忙于应付;有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敢闯敢试意识;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作风飘浮,忙于应酬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少;有的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动性不够,对业务缺乏钻劲,对宏观经济和社会情况了解掌握不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及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主要原因是:执行制度时紧时松,教育管理严宽失当。在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上,我们缺的不是制度,而是缺乏执行制度持之以恒的韧劲。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普遍存在,往往是上级强调了就站出来说一说、管一管,风平浪静的时候就放松了要求。部门领导在抓干部教育管理中有“老好人”思想,不敢也不愿意较真碰硬,面对错误的思想行为缺乏正气,即使有了问题,往往也宽容有加,甚至听之任之。还有的执行条例、规章制度不严格,雷声大雨点小,说到做不到,喜欢搞“下不为例”,不敢搞“以此为例”。

(五)财政干部压力过大,培养机制有待更新和完善。最近,我们对部分财政干部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从中发现大多数干部自主支配的时间少,工作任务重、节奏快、负荷满,导致干部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加之责任上的压力、职业上的敏感,使许多干部长期处于紧张、快干、戒备的工作态势之下。而我们的干部又缺乏自主调控适应能力,在心理疏导教育方面还比较滞后,没有寻求出帮助干部解压、泄压的更好更有效的办法,往往以“堵”代“疏”,习惯于通过定规章、定制度、定规范、定奖惩来约束干部的言行,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缺乏真挚的沟通、细心的疏导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以“高压”促“稳定”产生短期效应,从而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干部职工的心理疏导教育问题。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工学矛盾突出。片面上强调人手少、工作任务重,难以安排本人员进行脱产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难以安排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脱产学习和培训。二是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个人负担较重。根据目前在职学历教育的收费标准,干部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学费较高,上级对经费管理也愈加严格,这对参加学历教育的干部而言是一个较大的开支。三是对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不够重视。培训时只注重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忽视了对干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的培养,与财政工作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新常态下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墟沟街道党工委从这一要求出发,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服务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

一、背景和动因。

墟沟街道是东部城区的核心商贸区,辖区面积11.79平方公里,辖滨海、大巷、桃园、东园、南巷、院前、西园7个社区和2个直属公司,常住人口5.5万人,现有党员1787人,社区工作者50名.作为核心商贸区,墟沟街道人员杂且流动快,民生问题较多,要实现对街道的有效管理,必须抓住基层党组织这个关键点,通过牵头抓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近年来,墟沟街道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抓思想聚合力、抓班子带队伍、抓载体创平台,不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委统筹协调各方参与的格局逐渐形成,服务阵地、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型党建品牌影响不断深化,为建设实力墟沟、魅力墟沟、幸福墟沟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二、做法和成效。

(一)整合资源,健全网络,着力构建街道大党建工作格局。

1.构建基层党委统领街道全局的工作格局.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扣“落实党建责任”主线,逐级明确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构建党工委扎口抓,社区党委、党支部分头抓,各职能部门联合抓,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各方参与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理清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宣委员、社区党委(支部)、非公企业支部书记职责,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构建党组织不断扩展的全覆盖工作格局.在建立健全街道党组织的同时,坚持把党建工作触角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拓展,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目前街道有非公企业家得福党委一个,成立连云港君怡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党支部、连云港吉安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连云港深喜嘉瑞宝广场支部.针对其他非公有制企业,成立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由街道组宣委员、各社区书记担任非公企业党建联络员,开展党建工作.并在街道工会的指导下,成立了物流行业联合工会、栖霞路步行街行业工会等,以工会建设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基本实现了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的组织的地方就有党的活动.

3.构建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的党建共建工作格局.以区域化党建协调模式为突破点,成立墟沟街道党建共建理事会,理事会由海关、海事局、港口集团等50余家理事单位组成,实现了载体创新、资源集聚、服务优化、成果共享.通过整合辖区内各驻区单位资源,推动辖区各单位、企业融入地方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开辟了社区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基地、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基地等,社区资源整合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辖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也进一步增强.目前,共建成各类教育活动基地15个,形成了“党员带动、精神鼓动、载本轮动,多向互动”的党建共建服务体系.,在理事成员单位院前小学、东方医院的支持下,墟沟街道成立了全市首个街道社区大学,完善了居民终身受教育体系.

(二)强化措施,打造平台,不断巩固服务居民的工作基础。

1.夯实硬件基础,打造一流服务阵地.墟沟街道开始实施“固本强基”工程,针对社区办公场所小、服务阵地少的基层基础薄弱现状,多方筹措资金,按照每年‘建设一个,推广一个’的要求,一年一个社区,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实现7个社区阵地建设齐头并进.街道投入360多万元建成了1200平方米的院前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的桃园社区服务中心和1000平方米的大巷社区服务中心,升级1000平方米东园社区服务中心和500平方米的西园社区服务中心,帮助南巷社区协调17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两方面积远超市区平均水平.

2.完善管理架构,全面实施网格管理.早在,墟沟街道党工委就开始推行“点、线、面”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社区人口规模、党员数量、资源分布情况划分党建网格,并在网格上建立党支部,形成“社区建党委、网格建支部、楼栋建小组”的社区党建格局.组织党员活动、卫生清理、治安巡查、矛盾调解、志愿服务,他们样样都干,“网格支部”的诞生,将社区党组织由“一根针”变成了“一张网”,不仅保障了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还担起了上情下达,倾听民意的重任,成为贯彻落实各项社区工作的有力抓手.

3.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街道党工委重点完善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清退于一体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党员档案,加强管理监督,并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对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落后的党员进行教育,始终保持党员的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奉献日”、“设岗强责”等活动,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到和谐社区建设中来,增强他们的组织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组织社区在党员群众中开展“感动就在身边”、先锋党员星级评比活动,先后评选出社区“网格之星、服务之星、尊老之星”等,涌现出了如好支部书记刘新吉、好党员李传发等一批先进人物.

(三)突出特色,找准定位,着力打造服务型党建特色品牌。

1.深化“七彩墟沟”,打造一区一彩特色品牌.结合全区“七彩连云”项目进一步深化“七彩墟沟”服务品牌,对街道7个社区的优势服务项目进行改造升级.院前社区蓝色网格共建打造“智慧社区”,启动“1248”管理机制,打造区域网格+特色服务队“1+1”特色品牌,开创老娘舅调解新招,其做法在《连云港党建》《中国法制报》(头条)等平台刊发.滨海社区通过“智慧先锋”“友爱同行”“阳光蓓蕾”等项目,着力打造“大手拉小手,志愿我先行”橙色互助品牌.大巷社区打造了集“快乐聊吧”、“健康小屋”、“手工坊”为一体的颐家乐园,在社会购买家政服务的基础上实现托老服务新进展.东园社区打造“百度吧”,成立全市第二家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红色党建已成社区发展推动力量.此外,桃园居家养老服务、西园在职党员服务、南巷绿色志愿服务等活动也开展地有声有色,一区一彩品牌实现升级.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调查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巩固和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为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现实状况,以及在贯彻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近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对我市的村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额尔古纳市辖行政村4个,从xx年开始实行了“村财民理乡代管”为内容的村财务管理机制,并且制定了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的负责人,基本上是乡镇办事处的会计人员,负责“村账乡管”的日常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实绩考核内容。村会计员(实为报账员)实行按月办公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张榜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乡镇办事处与各村村委会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年终审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统一规范管理。经过几年来的运行,收效很大。既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消除了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又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xx年财政部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了便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理解执行,qq超拽分组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统一安排步署,于xx年底对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学习培训。在全面贯彻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统一了会计账薄,统一了记账凭证,统一了记账方法,统一了会计档案,规范了票据,规范了会计科目,会计管理职能真正延伸到村一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起到了一定的当家理财作用。与此同时,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具体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等等,起到了一定的约束机制作用。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应收账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二是有的村民往来帐采取重复记息,导致不良债务增多,村级债务化解难。三是开支大手大脚。

(三)报销审批不规范。一是审批不够规范。二是账款结报不及时。三是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四)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会计账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二是乡镇办事处会计与村会计员自行记账,对账不及时,凭证传递方法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不善;三是有些村办公条件差,实行村账乡管前的会计凭证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难免遗失;有的会计人员调整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

(五)财务公开不规范。一是乡镇办事处代理记账的审核问题。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村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监管,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合法,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二是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开、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

(六)村级会计人员的队伍不稳定。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每三年选举一次,全体村民“海选”产生。每产生一届村委会,就更换一届会计人员,造成村级会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从而贯彻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阻力巨大。而且,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财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有的村财务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村主要干部一人说了算,收入不进账,支出无票据。有的村坐收坐支十分严重,村账乡管是个空架子。有的村新一届领导不与上一届领导办理工作交接,旧的不交账,新的不接受,合同协议都没有,债权债务不清理。

三、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形成原因,一是法制、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法规制度不融合,执行过程阻力大。四是农村市场主体不完备,造成会计人员零核算。五是领导干部认识模糊,重视不够。由于领导干部自我发展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等、靠、要的习惯心里。

四、建议。

(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载体,完善农村市场主体。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家庭社会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最基本的制度。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它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应当长期坚持下去。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统”的一层主要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为生产农户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形成链条式发展模式,促使农民发挥特长,专业化经营。这样一来,既可形成产业优势,又可避免农户在混合性经营中顾此失彼的弊端,还能够提高市场经济运作能力。会计核算有了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方可实施。

(二)建立村级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制定“五统一”管理机制。一是统一乡镇办事处统管资金帐户。全乡镇办事处各村所有资金收入,存入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村只设一个支出帐户,辞职信范文使用资金时向财务会计中心提出申请,由统管帐户拔入支出帐户。二是统一报帐日。每月30日为统一报帐日,村报帐员携带本期收款、付款发票、现金日记帐,收款凭证存根,现金结报单到财务会计中心报帐。三是统一实行收付款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各村统一使用额尔古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付款凭证。四是统一实行开支审批制度。五是统一财务公开。各村理财小组每季度监督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情况并予以公布。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村级民主理财,直接接受村民的监督。

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集合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它为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领域提出了要求,提供了空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败执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四位一体”的反腐败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共有基层党委个,党工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个,其中村党支部个,社区党支部个。党员名,其中在职党员名,离退休党员名,流动党员名,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名。近几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xx大精神,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政治保障。

主要做法及经验。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各级党组织能够围绕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来开展党建工作,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较好地推进了党建工作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基层党建重落实,组织工作的领导力明显提升。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以三级联创结二联五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选派选聘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和社区党建联系点制度。及时充实调整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夯实队伍抓党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明显提高。围绕发展选干部,着眼发展配班子,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尤其选好配强一把手。年,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社区)干部的文化、年龄等结构得到改善,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村(社区)党组织普遍建立完善了村(社区)两委议事决策程序、党员议事会、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党组织党员服务承诺和联系群众、村(社区)务党务公开、村(社区)民自治章程和村(社区)规民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村(社区)工作规范化管理。

依托载体强基础,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开展承诺,服务群众。各级党组织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认真整改。认真开展帮扶承诺、上岗承诺、创建承诺等,务求实效。推行一线工作法,确保工作落实。

激发活力促保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内动力明显增强。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扎实开展。突出各方联动,实现结对共建全覆盖;突出以城带乡,实现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突出作用发挥,实现城乡互助共同发展。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简析。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和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对加强和改进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村(社区)的实际情况表明,绝大多数村(社区)支部和党员能够在发展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部分基层党组织能力弱化。部分基层党组织在自身能力、工作手段、执政水平等方面,存在着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从党组织自身看,村(社区)人才缺乏,发展党员后备力量不足,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力削弱,无人办事问题比较突出。还有一些后进村、贫困村尚未改变落后面貌,有些村虽然经过整顿,但变化不大,有的还出现反复。从党组织功能定位上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不明确和功能转换不到位,不能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农村党员年龄老知识老作用弱倾向明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观念日益更新,农民的价值观趋于多样化。农村党员缺乏活力、凝聚力、战斗力。部分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自身能力不高,在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层层打折扣;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时,致富无门,带头无方,守摊子,混日子,使得农村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善。

村(社区)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当前,村(社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普遍存在队伍老化、文化水平偏低、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党员队伍中产生了多元影响,一些党员思想境界不高不起作用,一些党员素质能力不强起不了作用,一些党员长期外出失去了作用,一些党员品质不佳起了消极作用。这些都成为村(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难点问题。主要原因:

一是村(社区)人才储备不足,选择范围较小,人才难觅;同时村(社区)党员的老化现象、有文化的年青人长年外出务工经商,党支部找不到培养苗子,也严重影响了村(社区)人才的储备,致使村(社区)党员结构难以改善。

二是村(社区)干部没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重要性,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相对较少,没有认真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缺乏对党员的关爱,致使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降低,因而青年人普遍缺乏入党的愿望,党组织也缺少发展新党员的动力。

三是村(社区)干部待遇相对较低、工作难度大,人才难留,虽然现在村(社区)支书、村(社区)主任的待遇超过了元,但比起在外经商、打工的来还是偏低,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许多有才能的年轻人不情愿入党,更不屑于当村(社区)干部,而宁可外出发展。

四是村(社区)干部选拔渠道不宽,整体素质提升缓慢。许多中青年党员和群众外出寻找发展机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造成有的村(社区)能外出的都外出打工了,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老人、儿童,在这空巢现象笼罩下的村(社区),难以找到合适的党员发展对象。

五是一些村(社区)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宗旨意识淡薄,创业精神差。谈起经济工作和中心工作头头是道,谈起党的建设无话可说,谈也谈不到点子上。有的党员宗旨意识逐渐淡化,思想素质逐渐退化,认为发挥党员作用政治上得不到好处,经济上得不到利益,有时还会吃亏,因此,不愿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财政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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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实行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而把区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我区财政体制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完善之处,制约着我区财政的发展。下面就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五保户、独生子女费方面的补助金额低。

(四)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

(五)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二)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三)保持原体制不变。

分税制的优点是建立了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区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优化,通过近几年运行来看,不仅使市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逐渐增强,而且使区级财力逐渐壮大,我们认为,在保持原体制不变的基础上,要将有利于促进区级政府发展方面的措施进行细化,以保证区级政府有充足的财力进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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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xx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了街道公共事业投入,促进了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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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位于xx省西北部,湘西自治州中部,武陵山脉中段,是“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县,又是集“老、少、边、穷、山、库”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到xx年底,有常耕地11_3万亩(其中稻田面积8.4万亩),财政收入33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2元,辖4个镇、8个乡,140个行政村,总人口13.8万人,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85.3%,农业人口11-3万人,占81.9%;国土面积1297.5平方公里,有“茶叶之乡”、“林业之乡”、“歌舞之乡”、“举重之乡”的美誉。

近几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xx县认真实施“绿色产业兴县,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战略,在抓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立足地理资源优势,狠抓茶业、以椪柑为主的林果业、草食畜牧业、无公害蔬菜等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专业村、户带动形式建设支柱产业,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到xx年,全县茶叶、以桠柑为主的林果业、草食畜牧业、无公害蔬菜等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建设已初具规模,发展各类专业村40个,各类专业大户3000户。一是茶叶种植面积5.6万亩,可采茶园面积2.5万亩,良种化率25%,年产茶叶1300余吨,年产值4500余万元;二是柑桔种植面积5-3万亩,年产柑桔2.4万吨;三是草山草坡160万亩,居全省之首,全县山羊饲养量16万余只,牛6万余头,畜牧水产产值突破’78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的34%;四是蔬菜种植面积5.1万亩,年产蔬菜8万吨,总产值5000万元。

多年来,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一是茶多酚厂、雅洁公司、泰森木材加工厂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得到发展和壮大,有效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神宝牧业、中顺牧业、群博公司、绿园茶场、小背篓茶苑等一批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大户联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方式进行规范运作,辐射带动各类专业户80c10多户。

20xx年来,中央连续6年出台了1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工作,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制定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实施,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财政扶贫成果显著。六年来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共计10806万元,帮助全县1170名绝对贫困者和7632名低收入者脱贫,组织培训并安排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4000余人;新增和改造农田240公顷;新建和改建公路1213公里;解决了农村4.2万人、16.7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

2、农民减负增收效果明显。通过减免农业税、减免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发放粮食直补、良种、农机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两减免、三补贴”),每年全县减少农民负担117.1万元,新增收入432万元。

3、特色产业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项目扶持专项资金3000万元,改良茶园1.5万亩,新增茶叶开发面积1万亩、桠柑为主的林果业面积2.1万亩、牛羊为主的节粮型草食牧畜16.78万头、大棚蔬菜为主的无公害蔬菜基地1200亩,全县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初具规模,并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4、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财政安排农村生态建设资金270万元,推广农村沼气能源建设,项目区农民以沼气代柴火,既减少空气污染,又保护植被林木,目前已建设沼气池6’735口。据统计,节省柴草18万吨,相当于封山育林6万余亩。实施生态公益林等项目建设,新增造林18.5万亩,恢复了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促进了环境可持续发展。

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以发展现代农业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促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一定加强,农户种粮积极性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一定提高,农村支柱产业得到一定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一定壮大,但是,目前财政支农政策措施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财政支农投入仍然相对偏低,基础产业难以做大做强。往年财政等先后投入大量资金,xx县的四大支柱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地处山区,各方面因素制约,发展生产的前期投入成本相对其它经济发达的县市高。一方面xx县农业产业规模小、效益低,产业没有规模和效益优势,另一方面财政支农投入政策强调规模,扶优扶强,致使xx县同其它发达县市相比,很难争取各级财政大力支持,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县市的发展差距,如xx县的茶叶产业,有品牌优势,但无规模,只有5.6万亩,难以达到财政支持10万亩以上的规模要求,财政支持力度小,难以扭转xx县茶叶有品牌无产业优势的局面。

2、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偏重农田水利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其它软件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各级财政先后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支持只局限在加强农田水利、农村清洁能等方面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市场体系、服务体系、执法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建设支持不够,甚至没有。由于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没有建立,服务水平低,标准化生产难以推广,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难以加强,致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低,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如我县茶叶产业,尽管茶叶加工实现了由手工制作向机械化制作转变,茶叶生产逐渐向高、精、深产品转型。但是由于联合协作生产经营机制、市场监控机制及网络营销机制仍停留在较低效的状况,仍然改变不了“毛尖”家庭式作坊加工“有品牌、礼品茶,无市场”的局面,难以发挥联动效益。

3、财政支农资金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多年来,财政支农资金分别掌握在发改委、扶贫办、农办、财政、农业、畜牧、水务等多个部门,在缺少切实可行的系统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导致财政支持政策紊乱,资金统筹使用困难,项目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有相当程度的交叉重复,难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

4、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力度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脱节。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的社会化农业,需要有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支持,将现代农业科技项目转化为成果,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而xx县在这些方面因财政困难等原因几乎没有投入,依靠的是单位自筹资金引进数量有限的设备,从业人员在推广过程中去逐步摸索,难以达到用现代物质技术条件装备农业、发展农业的要求。

5、财政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形式落后,难以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高素质农民。近几年,我县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等培训。几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67.5万元,累计培训农民4000余人次。由于培训形式单一落后,且大多数技术人员专业知识老化、知识更新速度慢,培训效果不太乐观。

6、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地方配套“一刀切”,严重制约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xx县是一个财政穷县,xx年财税收入仅3339万元,每年需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维持运转。相关部门下达xx县的项目任务都要求县财政配套资金,但是象这样的穷县、小县根本无力配套,形同虚设。由于实施项目单位没有工作经费来源,迫使部门冒险违规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作为工作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既影响了项目设计效益,又加重了部门压力和负担,也严重挫伤了部门争取财政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

作为承担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财政部门,在财政支农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上,应按照现代农业的内涵要求,把思路统一到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突破固有体制的束缚,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进行财政支农政策调整创新。

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农业是第一产业,也是基础性产业。但就产业而言,它与其它非农产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弱势,不但点多、线长,而且短期效益不明显,任何时候都需要政府强大支持力度和保护力度。就区域来讲,xx县与其它发达县市相比,财力更弱,发展更困难,更需要中央、省财政的优先支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优先增长、稳定增长的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支农投入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抓好水、电、路的建设及改造和耕地质量的提升,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投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三是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提升农口部门社会化服务能力,以适应农业产业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需要;四是突出优势农产品良种栽培、精深加工、贮运技术研究推广投人,重点抓好茶叶、柑桔、草食牧业的发展,推进xx县的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五是突出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基地建设投入,充分发挥我县生态环境优势,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实行项目申报公开透明管理,成立以各级政府为主的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项目资金作为政府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手段,要根据不同的支持对象和环节,采用不同的支持方式,才能达到政策效果:一是加大财政无偿投入,在产业化经营中的纯公益部分,属于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范围,财政应无偿地投人。如农产品基地的基础设施包括水利工程、机耕道路等;二是创立财政有偿投入,对于产业化经营中属于市场筹资部分,财政可采取有偿投入,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三是继续加大财政贴息,鼓励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深加工技改、优良品种繁育、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改建扩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财政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四是创立以奖代补制度,对于龙头企业开发引进推广良种和新技术,培训和指导农民,开展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引进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储藏、保鲜等技术,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产品品牌、提供食品安全服务,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立营销网络、举办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等,财政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

多年来,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政策”,脱离了贫困地区财力十分薄弱的实际,也与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相悖(《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象xx县这样特殊贫困地区,财政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实在无力配套资金搞建设,国家应该对贫困县市和发达县市区别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这样民族自治地区项目建设要求地方配套资金的政策,并给予资金倾斜照顾,切实把中央有关民族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基础。我镇财政建立于1987年,随着乡镇人民政府的建立,乡镇财政也应运而生。乡镇财政建立之初,由于乡镇财政干部匮乏,经政府批准,由财政和乡镇协调从其他部门抽调一批大中专毕 业生或其他部门的业务骨干来担当,共计4人。本科学历2人,中专1人,高中1人,全部为非专业。后来经过岗位培训,都具有了岗位资格证书。

由于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发挥。财政干部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不适应,也对基层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剖析我镇财政过去由于人员构成比较复杂,造成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继而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

专业人员不够多、整体素质不够高、业务技能不够精通、服务不够周到、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效率偏低;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大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加快乡镇财政发展,深化财政改革,造就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的乡镇财政队伍,势在必行。必须一如既往地重视财政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才尽其用,营造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我镇相继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进行了一次调整,增加了财政专科毕业有专业能力的2名年轻干部,剔除了一名年龄偏大,学历较低人员;本世纪xx年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增加了更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充盈财政队伍。从而演变成现在这支高学历,高水平的财政5人队伍。我镇财政用人的标准是: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建立人才辈出的选拔机制;用人不疑,大胆放手,不求全责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严要求,规范约束,放手不撒手,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一句话,就是要选准、用好、严管,让财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加快成长。从而在工作中确实发挥好财政干部十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抵御腐朽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统揽全局能力、服务社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学习能力。

一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由于各种农补政策的相继出台,把乡镇财政工作推到了老百姓面前。因此,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让人民满意是我们财政干部永恒的追求。这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观念,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思考、研究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上。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确实从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知识素质、法律法规素质上全面提高。

另外我镇财政队伍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一般专业人才多,高层次的人才少,特别是复合型、有一定研究政策能力的人才更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普遍较低,专业涵盖范围不宽,部分人才奇缺,没有按合理比例搭配。是人才队伍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业务尖子比较少,多数人仅仅是适应职位,部分人的业务素质还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改善现状就应建立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廉政五要素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在人才培养机制上,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政治培训,确保地区财政系统的人才队伍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地区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抓好财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筛选、培养和管理工作。根据培养目标和个人情况,按照什么不足补什么的原则,逐人逐项落实培养措施。对后备干部实做到“五看五结合”,即看品行要内外结合,看能力要纵横结合,看特点要长短结合,看为人要上下结合,看政绩要“两手”结合。并将人才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选拔机制。

总之,新时期形势下建设一支素质强、形象好的财政所干部队伍就应以制度为依据,从严抓起,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理顺各种管理关系,改革不合时宜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创建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新型财政干部队伍。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多年以来,乡镇财政在管理基层财政、组织地方税收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上级财政政策的落实。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联合镇“双代管”办公室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1、思想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如不撤,乡镇财所的工作在哪里?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现象严重,部分干部职工平时挂着上班的牌,做的却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长期旷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个别领导敷衍了事。个别乡镇财政所领导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听之任之;对纪律检查隐瞒、包庇不上班干部职工:检查到缺勤人员时,以外出办事为由搪塞检查组。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

4、干部队伍素质较低。全县的12个乡镇财政所本科学历的仅有4人,占乡镇干部职工总人数的5%;有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占31%;中专学历的36人,占38%;高中以上21人,占22%;初中的6人,占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乡镇财政队伍总体文化水平还很低,业务水平不高。

5、年龄结构上不够合理。全县财政所年龄在35岁以下的年青干部职工为42%,不到总数的一半,35岁至45岁的为19%,45岁以上的占41%。老龄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干部队伍难以在新的环境下打开新的局面。

6、双重管理模式对乡镇财所形成制约。目前,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隶属乡镇政府,业务由县财局指导,这种双重领导模式让乡镇财政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统一思想,稳定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阐明乡镇财政所在新时期中的任务、职能和作用,务必保证乡镇财政所有足够的人员编制,加大对乡镇财政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方面了解乡镇财政所的作用和地位,为乡镇财政所干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的考勤工作。针对目前乡镇财政所工作的主要特点,制订好外勤和内勤两种便于考勤的制度,落实好考勤人员,严格考勤制度,明确人员去向,严肃请假和病假的审批程序,将考勤与津贴、评优、年度奖励等直接挂钩,县财政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指导抽查力度。

3、制订奖励约束机制,切实推行首问任责任制和行政效能机制。要认真研究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工作的奖励机制,对完成好任务和完不成任务的在奖励、评优上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要细化考核的各项要求,要在财政所内建立起适用的首问责任制和行政效能机制,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明确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以便用的统一的标准来考核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业绩,奖罚分明、平等相待干部职工。

4、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对乡镇财政所领导进行民主评议,按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及时更换。在考核中,要尽量提拨年轻且有潜力的年轻干部。

5、建立学习的制度化。首先鼓励干部职工接受学历再教育,其次对非财经专业毕业的年轻干部职工进行1至2年的脱产学习,再次是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要分批,分层次,分年龄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轮训,要建立起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督促人,用考试检查人、用成绩评价人来作为提拨人才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奖励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者等。

6、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县财政部门领导要分别挂点乡镇财政所,除对财政所业务指导外,还要对干部职工的纪律、生活等负责,将财政所干部职工的一荣一损与直接与挂点领导相关。

财政调研报告

摘要: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虽然是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但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局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发挥。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连续三年获得法治财政标准化先进单位,20xx年被评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以“六五”普法为抓手,创新财政普法形式,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工作。一是深化普法内容。按照规划纲要部署,深入宣传学习《刑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基本法律,深入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深入宣传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和营造法治文化。二是突出普法重点。积极向领导干部普法,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积极向财政干部尤其是基层财政干部、执法干部普法,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积极向广大财会人员普法,增强遵守财税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三是扩大普法方式。放大财政局网站宣传功能,全天候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财政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的了解;继续做优“财政讲坛”,提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形式,组织财政执法实务观摩,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以案说法,警示违法后果。

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研讨和征文活动,调动执法岗位人员思考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积极性,以巩固普法活动成果。四是严格执行普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学法活动,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积极参加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学习培训;落实好新录用人员岗前法律考试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对补考仍未过关的,一律不予上岗、任职,促进财政法治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五是健全普法架构。理顺普法机制,县财会教育中心负责财政普法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各业务科室负责明确综合培训和业务培训内容,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范围清晰的普法培训架构。

近年来省厅对我局考核提出的整改建议,都集中在完善相关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等,这些既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点,也是我们近年来工作的薄弱点,这些整改要求固然有我县财力因素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工作缺乏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进行超前思考,统筹谋划。

[1]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2]江苏省财政厅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财政调研报告

(一)财政收入结构问题突出。

从20xx年开始,铜陵市国民经济开始了恢复性增长,随后几年更是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态势。20xx—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6%,在此基础上,铜陵市财政收入也随之加快增长,20xx—20xx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40.1%。但是收入结构却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即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从20xx年到20xx年,该比重分别为63.8%、62.3%、53.0%、51.7%、43.1%、40.7%,38.9%。20xx年进一步下降为35.6%。

(二)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与其他各地财政相似,我市财政支出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政支出总量不足与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并存。一方面财政收入上划中央较多,地方可用财力增长有限,另一方面部分单位花钱大手大脚,财务管理松弛,支出管理难以控制。二是支出“越位”与“缺位”共存。一方面,政府承担事务较多,一些应由市场提供和由社会负担的支出仍然背在财政身上,财政负担较重。另一方面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财政力不从心。三是财政支出管理和控制机制尚未健全。政府预算本是规范支出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支出管理的基本依据,但部分单位在执行预算中的随意性和预算约束软化的状况相当严重。此外,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即财政支出中法定支出膨胀,“以法压法”、法与法“打架”的现象十分突出,财政无所适从,平衡压力加大,这实质上也是财政支出管理和控制困难的一个突出表现。

(一)围绕实施铜陵奋力崛起,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打造“持续财政、优质财政”工程。

积极创新财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主要是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和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收入考核机制,努力扩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形成具有良好的增长弹性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打造“发展财政,协调财政”工程。

不断丰富和完善财政调控手段,充分发挥财政优惠政策和贴息、奖励、转移支付、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注重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和财税制度创新,支持生态和环境保护,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府投资和各类支持经济发展资金,支持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不断扩大财政经济规模,实现财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机制,打造“民生财政、和谐财政”工程。

重点是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目标,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满足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打造“公平财政、阳光财政”工程。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的范围,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覆盖城乡的卫生财政体系、服务农村与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农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五)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财政管理机制,打造“精细财政、绩效财政”工程。

主要是通过继续深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支付、使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公共财政监督管理新体制。

(一)改进收入结构方面的主要建议。

1、把增加地方金融能力作为解决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铜陵市现有地方金融基础薄弱,资金供求结构渠道不畅,资金融通能力较差。一方面大量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金被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贷款条件与贷款额度限制较多,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又严重不足。因此,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商业银行对铜陵经济发展的支持,同时要加快财政担保事业发展,改善融资条件,增强地方融资能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

2、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扩大经济规模。项目是经济增长的支撑,加快项目建设,特别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是要积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搞好人性化、人情化招商,增强亲和力,赢得好口碑。二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内外产业转移重点,做好项目储备,充实完善项目库。抓住这个关键,有了项目建设,才能保证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的协同增长,才能实现财政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

3、把发展三产提高到重要位置。三产的基本贡献一是解决就业与地方营业税收入,二是可以增强城市的发展功能。加快发展三产,当前可以重点考虑: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市政府可统一出台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进驻铜陵,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拓展物流市场,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二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建议建立内外包服务区,将国内外知名it软件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监理、会计、审计等服务公司吸引进驻,承接本地业务、辐射外地服务,增加地方收入。三是深入推进金融保险业、贸易服务业、城市旅游业、会展业以及教育、文化和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4、用足用活税收政策,进一步挖掘地方收入的增收空间。一是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利用财政契税征管信息平台优势,在财政契税征收窗口统一征收(代征)房地产转让环节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一系列与房地产交易转让环节相关的各地方税种,能有效地避免此类税收的流失,切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加强税种之间的征管调控。比如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企业税前列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应足额缴纳或计提。这样既可防止企业虚增利润,也可直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符合税法政策要求。

5、要在税源管理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一是要加强税收征管。在行业上重点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餐饮服务业、货物运输业税收稽查工作;在纳税主体上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的征管工作;在税种上重点加大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使用税等小税种的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依法减免税收。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减免审批程序,堵塞税源流失漏洞,从而把经济增长的成果切实体现在税收的快速增长上来。

(二)改进支出结构的初步设想。

1、硬化预算约束,确保重点支出。依法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努力节约财政资金,配合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城乡社会治安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提高财政应对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加大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的筹资力度,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2、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加快推动和谐铜陵建设。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的目标,重点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工廉租房、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并努力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加快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3、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以钱养事”服务方式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继续推进和深化“乡财县管”和“村帐乡管”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整合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和资源整合,继续完善面向农民服务的全程代理模式,不断提升农村“一站式”服务水平,推行“一线实”工作方式。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断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4、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财政对科研与科技进步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财税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人员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围绕加工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选择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不断提高其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努力服务全民创业。大力支持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好用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加强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努力巩固财政管理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申报、网上支付工程。加快“金财工程”建设,逐步完善财税库横向联网工程。积极开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政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财政调研报告

根据市局要求,我局立即组织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并取得国地税部门配合,对今年一季度财政经济运行基本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政增减收及增支因素等进行了分析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经济增长较为平稳,财政收入增幅不大。今年我县经济增长继续延续上年平稳态势,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预计完成6.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2.3%,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国税完成4.2亿元,地税完成1.9亿元,财政完成40万元。受重点企业集团清欠和企业所得税结算因素影响,实际财政收入呈负增长。

2、重点企业贡献显著,建安房企增长较快。一季度十强十佳企业预计实现税收5.2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85.2%,增收0.6亿元,其中集团入库4.5亿元,增收2800万元。五大集团入库税收4.8亿元,占财政收入的78.7%,十佳民营企业入库2830万元,增收2100万元,对财政收入贡献极大。由于新年度建设工程的开工与结算以及建筑及房地产企业税收清理,使房地产与建筑业税收大幅增长。

3、主体税种增幅较大,工商各税增长明显。主体税种。

保持了较高增幅且增收明显,增、消、营、所得税预计完成。

5.5亿元,占总收入的90%左右,同比增收1.1亿元,增长25%。其他工商各税增长明显,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增幅较大。

今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7家,总数达104家,前2个月,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产值40.2亿元,增长56.3%,13家企业产值超5千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1.04亿元,增长23.9%,在全市县区中,总量第1位,增速第2位。预计一季度规模工业产值达到70亿元,增长40%以上,工业增加值19.2亿元,增长23%以上。

1-2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亿元,增长46.2%;实现利润2.1亿元,增长25.9%;实现利税3.8亿元,增长20.7%;亏损企业数11家,较上年同期增加1家,亏损额1258万元,增长151.6%。

(一)财政增减收因素分析。

1、减收因素影响:

亿元的因素,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只有3.9亿元,比上年下降25.7%。预计今年财政收入增幅总体小于上年,增收压力较大。

二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继续影响个人所得税收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扩大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也相应影响相关税种收入增长水平。

三是经济增速和政策影响。收入增长是建立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由于受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部分与地方税密切相关的经济指标,如房地产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增幅出现环比回落,从而影响税收的增长。

满负荷生产;加上节能减排、拉闸限电影响,企业难以正常生产。

2、增收因素影响分析。主要是重点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稳步提高经济效益,增收较大。加上今年以来,我县财税部门积极开展税源调查,认真做好税收预测分析,科学安排组织收入工作。强化征管,细化措施,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大欠缴税收征收力度,组织收入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今年财政收入增减因素从分税种情况看,今年税收增收主要来自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预计比去年有所下降,其他税种收入预测比去年实绩有所增长。从分行业看,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仍占大多数,除来自工业企业税收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是地方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今年继续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我县房地产行业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县是山区县,人口少,房产销售已近饱和,加上我县近期没有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预计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增支因素分析。

工程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国家政策性、强制性的民生投入较往年大幅度增长,这些都需要地方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预计今年我县财政增支达1.1亿元以上,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很大压力。

1、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引导拉动民间和社会投资,增强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

2、发挥金融和担保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职能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重点扶持实体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3、加大民生工程和重点支出的投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4、继续扩大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一)现行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就xx县目前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主要依赖于县级财政监督部门,乡镇财政所主要是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工作,没有或者很少主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体制或者其他方面原因,乡镇财政部门自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等靠望思想。

大部分乡镇财政所认为财政监督是县监督局的事情,主观认识不足。

2、管理体制不顺,开展监督检查阻力大。

由于xx县财政所“人、才、物”归地方政府政府管理,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主要是遵从地方政府的旨意,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不能展开手脚开展监督检查。

3、执法主体不明,处理落实力度薄弱。

由于财政所是乡镇的一家事业单位,不属于一级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力,往往查出问题,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和落实,大多数只能是不了了之。

4、检查程序不规范,监督检查缺乏有序性和科学性。

由于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乡镇财政监督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再加上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在执行财政监督过程中往往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实行财政监督工作往往也只能了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乡镇财政体制已由原来的一级财政改为“乡财县管乡用”模式,每年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再核算税收收入,除镇政府和财政所,其他部门全部垂直上划。乡镇财政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而乡镇政府及财政部门都没有收费及罚没等政府非税收入科目所赋予的职能,大部分是地方企业上交及上级专项补助等自筹收入,从严格上讲,只能属于自筹收入,而且收入来源复杂,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给监督检查也增加了难度。

2、乡镇财政收入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

主要是部分收入具有不合理性或不合法性:如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少数部门存在乱收费现象等。

3、乡镇财政收入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如何规范乡镇收入形式,严禁乱收费行为,如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的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难点是:村级收入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对乡镇政府和村组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督促整改及处理处罚力度不够。

(三)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1、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

就xx县而言,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是实行“乡财县管”和“国库授权支付”模式。对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编制部门预算,对村级转移支付支出编制公共支出预算。

2、乡镇财政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由于乡镇项目资金存在不确定性,一般很难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严肃性,部门预算也仅仅是规范了财政预算内支出,而预算外支出预算在编制和执行上都不严格,部门预算改革普遍是了于形式,缺乏严密性。

(四)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与类别,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xx县乡镇财政支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部门预算支出:是指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的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村级补助支出:是指村级转移支付和取消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

(3)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民政优抚资金及项目资金等。

(4)“以钱养事”支出:指对以钱养事单位的补助支出。

2、违纪违规的主要形式是:串用资金科目,不严格按照科目支出类型使用财政资金,存在挤占、挪用部分项目资金现象,有的地方还存在用下年度资金弥补上年度资金缺口现象,形成寅吃卯粮状况。

(五)乡镇财政如何开展财务、会计、资产和绩效监督,重点是什么。

1、转变观念,强化监管意识。

乡镇财政部门要增强大财政监督意识,要把加强财政监督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范畴,要争取财政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2、发挥优势,探索监管思路。

一是要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二是要完善乡镇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三是要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职能和完善监督机构设置;

四是要增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权力;四是要理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体制;五是要保障乡镇财政财政监督工作经费。

3、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上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激励机制,要建立财政监督情况上报和重点违纪违规情况预警防空防控机制,要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

4、齐抓共管,开创监管局面。

财政监督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要积极营造大财政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实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是什么。

1、“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乡财县管”主要是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难到位,对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缺乏力度;“村财乡管”主要是管帐,对资金和资产管理难到位,综合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不够。

(2)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缺乏力度,白纸条入帐、现金余额过大现象普遍。

(3)会计执法环境不优,农村的公共支出往往都无法提供规范的原始发票,支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2、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主要有:

(1)编制和申报虚假或重复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2)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两委”存在人人手里有钱、人人用钱现象;

(4)以钱养事项目不清,明是养事,实是养人。

(一)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制度:

由县财政监督机构派出财政监督专员驻乡镇或区域负责辖区财政监督日常工作,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执行上级重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二)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

规范和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和执法程序。

(三)明确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内容。

(四)建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能考核和评价机制,注重绩效评价。

(五)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赋予必要的执法权力。

(六)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考核考评和异地交流机制,实行再监督。

(七)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统一的乡镇财政垂直管理体系,有利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便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异地交流,有利于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