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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感想(实用24篇)

作者:XY字客

学习心得是对学习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收获进行总结与概括的重要方式。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心挑选的学习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的案例。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决定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潜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我,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正之风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反之,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丛生,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政权更迭。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范文

中国有句古话: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就是说,任何社会、任何组织如果没有规矩,就形成不了正常秩序。

规矩是什么?就党和国家而言,规矩就是纪律和法律;就单位而言,规矩就是规章制度。

对党员干部来说,守规矩就是按照党纪国法工作,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只有守好规矩,使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得到切实实行,才能保证正确干事,不做错事;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保证党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各项事业正常发展。

何谓敢担当?敢担当,就是敢于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工作有胆识、有魄力,面对困难,敢闯敢试;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党员干部之所以要敢担当,是因为我们的事业发展面临着许多风险和挑战,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对河北来讲,我们既面临全国“三期叠加”的普遍矛盾,又面临结构性矛盾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特殊问题,适应新常态压力更大、任务更重。

如果没有敢担当的胆识和魄力,没有敢担当的勇气和行动,我们的坡就难以爬上去,坎就难以迈过去。

只有敢于迎难而上,破各种难题,全面小康才能顺利实现,河北绿色崛起才能成真;个人也才能有所作为,有更大收获。

守规矩和敢担当并不矛盾。

首先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履职尽责,为了人民幸福,为了事业发展。

其次,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守规矩前提下的敢担当,才是真正的担当,担当的结果才会利国利民;而只有敢担当,才会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体现规矩的价值。

实践也证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出在不讲规矩、不讲章法上,而不是出在敢于担当、勇于做事上。

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先进人物,哪一个不是既守规矩又敢担当的典范?把守规矩作为不干事的理由,该作为不作为;把敢担当当作不守规矩的依据,肆意妄为,都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党内法规新颁布施行的《廉政准则》,是在3月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学习《廉政准则》,我有三点认识:

第一,《廉政准则》是自律标尺。《廉政准则》明确要求做到5个必须,明确规定了8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并详列了52种不准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把标尺,时时拿来比照、度量,不断地校正自己的思想、言论和行为。

第二,《廉政准则》是监督利器。《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力量,可以凭借《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效实施监督。《廉政准则》也为更好地开展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依据。

第三,《廉政准则》是工作抓手。《廉政准则》是指导党员领导干部一切从政活动的行为规范。因此,我们可以把《廉政准则》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抓手,紧紧围绕“5个必须、8个禁止、52个不准”,促进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和模范。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最关键和最重要。

一要坚定信念,坚守思想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严于律己的品格,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利益上淡泊而知足,生活上积极而健康,不因名利而浮躁,不因金钱而徇私,不因美色而沉沦。

二要防微杜渐,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廉政准则》所确定的各项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廉洁从政的底线。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始终坚持慎微、慎初,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要从我做起,坚守党纪国法底线。“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坚决执行《廉政准则》,要有接受监督的坦荡,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做《廉政准则》的践行者、维护者和推动者。

纪检监察机关是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专门机关,要带头学习好、执行好《廉政准则》,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一,要带头学习实践,努力锻造廉洁从政的标杆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学深吃透,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首先转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行动,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二,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迅速掀起贯彻实施的热潮。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紧紧围绕各个重点环节,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形成推动贯彻落实的整体合力。在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同时,对履职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组织实施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引向深入。我们必须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纳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着力构建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制度环境。

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抓紧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长效机制。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为政不廉、自律不严、从政不勤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双健康”目标和“三重两严”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举措,努力在正确处理预防与惩治的辩证关系上下功夫,真正在源头上预防腐败。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感想【范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意见》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意见》落实必须不折不扣、不搞变通。

一是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意见》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提高落实《意见》的思想认识。各级党委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意见》,准确掌握《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意见》精神。

三是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对照《意见》规定,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适时对《意见》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意见》规定的相关人员和机构,严厉惩处,以纪律保障切实推进《意见》落实,促进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化。

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范文

加强“三纪”教育,是我们的基本准则。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这是古训,一个人,只见到小小的利益,怎能创下大的功绩;一个人老是存有私心,怎能为他人谋事。学校的管理者,如果一心想着自身利益,那怎么能够放眼学校的工作!

“上有毫发之意,则下有丘山之取。”这是人之常理,有了占小便宜的念头,手下的人自然会变得贪得无厌,敢把山丘一样重的东西据为己有。上梁不正,下梁歪啊。当领导的不能做好表率,不愁学校不被搞垮。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三尺讲台,关乎未来。一个学校,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把保持领导干部的纯洁性,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这是学校工作的生命,只有这样才能肩负起管理好学校的重任,才能确保一个学校沿着正确轨道发展。

二、加强“三纪”教育,廉洁从教,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我们的古人曾经有言,“临大利而不易其义。”这就告诉我们,廉洁是一种“义”,这就暗示我们,在利益面前应该具有的态度。教育工作者,廉洁从教,是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教师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人民教师的崇高风范。廉洁从教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廉洁从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尤其重要。教师应当注意保持这种品德。

“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只有明于道义而不贪取,自觉自愿的不贪,才是人们所崇尚的最高境界的廉洁。我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自觉地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光荣职责,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努力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作风,努力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认真履行职责,为教育事业奉献终身。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务必加强理论学习,尤其要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要透过学习,努力掌握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便在实际工作中用各种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其次、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实际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潜力和自我警省潜力,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促使自我时刻不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潜力。

二、学以致用,要走出正确的人生轨迹。

首先,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我的头脑。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努力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切实把先进的思想、科学的理论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锐利的思想武器,树立坚定的信念,持续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到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其次,要用严明纪律约束自我的言行。党的纪律是全体共产党员务必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一个党员,就应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联系群众,增进团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第三,要用高尚品质塑造自我的形象。人格魅力是一个人在人品、气质、潜力、修养等方面的集中反映,是优良品质的外在表现。作为一名党员,就要带头向先进人物学习,不断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增强党性,在思想上领先一步,行动上奋勇争先,作风上率先垂范,在日常的工作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三、争当表率,与时俱进保持党员本色。

1、勤奋学习,做提高潜力的模范。要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我、丰富自我、提高自我,提高业务潜力,增强工作本领。

2、爱岗敬业,做无私奉献的模范。要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脚踏实地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时刻把工作放在心上,为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增强工作亲和力。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感想【范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从严治党反复地提出、深化,表明了党中央治党的坚定性和持续性。作为一名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我认为从严治党一方面靠法力约束,另一方面要提高党员的自身约束力和群众的监督能力。

法力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严治党,必须依靠法力支撑,党内法规制度完备程度,已然是政党发展成熟与否和执政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有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也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意见》强调“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把制度当摆设,亦或是选择性执行的现象。好制度的关键还要靠落实,“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一方面,我们要正确引导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接受纪律约束,提高其党性修养。另一方面,开展好党内法规制度宣传,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多措并举抓落实、从严从实促执行,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提高党员的自身约束力:“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在人社部门的我们每一个人,每天要做的大事小事有很多,但是归根结底,就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就是为人民服务,为百姓办事。而所有的这一切,严以律己是前提。要想做到严以律己,关键在于言行一致,既是对我们工作认真负责,也有利于我们在人社这个大家庭中成长成才,想想那些走上歧途的人,不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放纵了个人欲望而导致的后果吗?除了言行一致,还得防微杜渐,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开始、从点滴抓起,确保对人、对事、对己的忠诚和担当。当然,自律虽不可少,他律也不能缺,在我们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的同时,也要时刻巩固法律防火墙。举头三尺有纲纪,常常怀有对规矩的敬畏,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到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才能获得身边人的信任和支持。

提高群众的监督能力:“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群众是我党的基石,以群众为医生,作为党员,不能讳疾忌医,更应该积极借助群众的监督早日发现病症,对症下药。但群众监督也并不容易,不仅需要真切的诚意,还需要制度来保障,更重要的是,它必须要破除三种障碍,一是信息错乱,群众无从监督;二是渠道堵塞,群众无法监督;三是作用难发挥,群众无心监督。所以,更需要我们加强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明确群众对群众监督回应的权责、强化发挥监督作用,来培植群众监督的基础、扩大空间、助推动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永无止境!我们党正处于带领人民决胜全面小康,致力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党的事业发展、国家的伟大复兴尽一份责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范文

学习党纪政纪、提高自我认识。党的纪律,就是党内的各种规矩,就是根据党的性质和宗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的纪律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方面,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的问题,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所以作为一名党员,就是要时时刻刻按党的章程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党纪政纪都要严格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奉献力量,才能和大家和谐相处,增加自己的凝聚力。

乐看他人优点反省自己不足。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要坚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团结互助,兢兢业业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要善于看到他人的优点,包容他人的过失。同时,要时时检点和反省自己的不足,并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学会和大家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工作作风。

为了保持一名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自己要不断地向先进的和模范的党员学习,学习他们的先进模范事迹,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学习他们一身正气的高尚品质。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素养,让自已在工作中能体现一名党员应有的本怀和工作水平。

增强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以身作则,增强群众观念,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与大家形成良好的沟通,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

总之,要加强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找到适合自己的符合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为完成全院的总体目标而贡献力量。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在履行向组织承诺“干干净净从政,规规矩矩用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治家”的同时,必须要始终做好以下三方面功课:

一、以德为本。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党忠诚,牢记党员身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守品质德行这一立身之本,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老老实实做人,做本分规矩的人,做忠诚厚道的人,做感恩助人的人。

二、克己知止。纪委工作深刻地告诫着我,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诱惑,如果定力不强,这些诱惑就会随时影响并阻碍我们前进的步伐,甚至会让自己迷失前进的方向,陷入眼前利益的陷阱。要经得起外界诱惑的考验,手不伸,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三、勤勉敬业。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主动而为,勇于担当。具体要做到“三个有”:一是有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事学,学规矩、学业务、学方法,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和素质。二是有力。尽全力,真抓实干、雷厉风行。对于工作,认真对待,专心致志、注重效率过程,全力完成任务,把“对组织负责”体现在实干中。三是有为。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面貌,在全新岗位上,忠诚履行职责,做到担当有为、不负期望、不负时光。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我相信,有组织引领,有领导、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守本分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心存敬畏恪守规矩纪律,勤勉努力不惜汗水敢于担当,一定会结出最甜美幸福的人生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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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近期我通过网络学院学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法律合规和谨慎经营意识,这次培训我感触颇深。

一是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道德修养。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来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人必备的必修课。通过对网络学院中有关金融违法犯罪条款的学习,使我深知自身必须具备的素养:一是诚信,人无信不立。不仅对客户、对经手的每一笔业务,对同事,对监管部门,诚信是最基本的准则。二是合规守法,合规操作,防范风险,对客户资金安全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三是专业精神。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扎实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从而高效准确的为客户服务,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二是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风险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互联网化发展速度加快,同时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现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科技犯罪。因此要加强对不同的岗位职责和不同的岗位权限的严格控制,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还要加强事后监督。

三要继续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金融业的快速稳定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监督,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法律合规意识,保证业务安全合规,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在日常业务中,做到对可疑交易和非法交易有高度职业敏感度和洞察力,向客户宣传合法合规知识,改进工作方法,也有利于保障自身利益,防范利益被侵害,以有力的内控促进银行业务安全发展。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使我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增强维护商业银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都起到了极大作用。

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物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物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物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己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如下:

一、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从一开始必须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清醒的认识到学习绝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多开一扇大门;要认识到选择自己学习的原因是时间所迫而这种学习本身的自由松散。因此,要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从内心深处重视学习,把网络学习当成真实的课堂,严格按照老师制定的课程和进度安排开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当日内容,当日学习,当日消化。在学习方法上,要变填鸭式的被动学习为认真思考、学以致用的主动学习。比如,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除了记忆合同法的每一个条款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外,还应该针对每一条的条文规定,寻找或者自己设计相关的案例进行佐证,以此加深记忆,深化理解。只有从态度上重视,才能去主动的学习,只有主动的学习,才能寻找方法,探索技巧,改善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

二、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法律专业和其它学科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它的规范性。法律的调整对象包括了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因此,体系非常庞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门别类。同时,它又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这一学科实际上是由无数的专业术语和规范化的程序所构成。因此,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和学习者本人的特点相结合,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

这些是最重要,最常用,最易混淆的内容,因此,在学习过程中不但要准确记忆,更要学会比较和运用。对于其它内容,比如小的'部门法,或者不常用且较生僻的概念,只要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只有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有所获。

(二)比较是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方法。

法律体系中,同一部门法中有非常相似的内容,比如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终止与中止,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刑事诉讼法中的自诉与公诉;被害人、自诉人、公诉人等;公司法中的债权与股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知识点。而不同的部门法中,也有非常相似甚至概念相同但内容不同的东西等等。如果采取比较的方法,在学习一个知识点的时候,通过发散式的思维方式,通过横向的比较分析,既同时学习了好几个知识点,又加深了理解,避免混淆。

(三)案例与理论相结合,既能巩固知识,又增加了学习兴趣。

除了规范性外,法律还是一门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学习的终极目的就是实践应用。每学习完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可以参阅与该知识点相关的经典案例。法律条文是相对不变的东西,而实践中的案例却是动态的,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不是生搬硬套法条,而是在综合分析动机、后果、时间、地点、主体实际情况及证据等因素后,经过逻辑推理而达成的最终意见。同时,案例和练习,还能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有时候因条文本身的枯燥乏味,有时候因遗忘、混淆,往往会出现烦躁、厌学情绪,这时候,鲜活的案例分析可以改变这种精神状态。

三、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

虽然法律是一门规范性和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通过学习,即使我们没有法学家和律师那样精通,但只要掌握了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思维方式,熟悉了最重要的法律条文和最常见的法律纠纷及解决途径,那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法律也能够成为一项非常实用的工具。在学习法律以前,我对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多,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了解了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了解了怎样才能做到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这些知识都对我做好本职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在工作中,有时候感觉到自己对相关知识理解的深度远远不够,这又激发我进一步的深入学习。

总之,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的循环,既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又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并不断督促自己戒骄戒躁,享受学习过程,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己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进入教学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我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我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教师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五、教师要在工作中学习典型,寻找自己的差距。

古往今来,在教育行列中,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去寻找这种精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感想【范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内法规制度完备程度,已然是政党发展成熟与否和执政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有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也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意见》的发布贯彻落实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修订了70余部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但“基础性党内法规不够齐全、配套法规制度跟不上、制度合力不够、一些法规制度老化严重”等问题,使得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不够,难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要求。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要抓住质量这个关键,“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保证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如果把党内现有法规制度比作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汽车的话,那么《意见》就是掌握车辆行驶的方向盘。按照《意见》确立的总体目标,在接下来的4年多时间里,围绕“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等四大板块,还会有更多具有时代性、体现科学性和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制度相继出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我们党正处于带领人民决胜全面小康,致力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只有紧紧抓好《意见》这一“方向盘”,才能够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范文

近日,我阅读了《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来贯彻中共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修养,搞好本职工作,才能保证我党的事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保证我国我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

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行使权力;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这个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这是做人、为官的起码要求,也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起码要求。党员干部要忠心耿耿地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努力工作,尽职尽责,秉公行事,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经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诱惑,不沾不染,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

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权的得与失全在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实践。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5月27日,经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开发布,对党制定法规的权限和程度等都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党内立法的科学性,这也表明了党内立法的迫切性,对抗人治化的民主性,有利于强化对党内法规的监督,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权力的牢笼要稳。

在此之前,一再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而这次两部法规的出台,就使得我党首次拥有的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不仅有利于解决“红头文件”打架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两部法规对党内法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闭门造车、官僚主义、质量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和搞形式主义等问题都有了更强有力的解决武器,更加有法可依,这对我党今后的队伍建设、作风改进、思想进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对比1990年7月底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这次的《制定条例》是正式的,在原有《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党内法规制定的细化工作,提出了更实体性的要求,同时也将省区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活动纳入了适用的范围。这些条例的出台无疑对地方党委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这类事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结束过去有法不依、有法却模糊执政的情况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其一是让百姓们看到了我党的实质性行动,提高了人们对党的信赖度;其二是减少了重复性、繁琐性和有冲突性的文件,规范了党组织和党员等的言行,对于党员违法行为的一个舆论监督与谴责等也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加深了人民群众与党的亲密关系,对于党的纯洁性、端正性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实现了新的突破。

此次两部法规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党员的权力,加强了今后的舆论监管,而且与过去党内相关法规相比,还实现了新的突破。

首先,在《制定条例》制定的同时,还根据这个条例制定了《备案规定》,不仅细化了备案制度,还增写了清理制度。在党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在全党部署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毫无疑问,这必将结束党内法规重复、与宪法不一致、过分繁琐等历史,谱写出新的简约的、更加实用的、贴近实际的党内法规。

其次,首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五年规划。规定表示,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据了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其次,党内法规的制定必须听取群众的意见。条例表明,党内法规草案形成后,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在全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党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专家学者以及普通群众。而征求意见的形式多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这样也就有助于保障党内法规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出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党内法规亦然。目前,中共两部法规的出台虽然迈出了第一步,但接下来如何确保这两部法规的有力有序执行,是否能严格惩处违背法规的言行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端正态度,切实加强执法力度,管理好我党这个大家庭,继续保持党的蓬勃生机与活力,让我党具有更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11月13日,我校全体党员在校党委书记领导下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使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党的章程,也清楚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经过这段时间的政治学习,我给自己清楚定位,争取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以下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一点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内法纪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党内法纪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切感受到党内法纪法规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以党内法纪法规为准绳,深化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和体会,形成一系列的心得体会。

首先,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警觉,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牢记“两个维护”的重要性,做到维护核心、维护党的统一。在处理问题时,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时刻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对党忠诚。

其次,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无论是在处理权力、资源等方面的分配问题,还是在个人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我始终始终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则,不越过底线,做到清正廉洁。

再次,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参考。党内法规为党员干部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参考,指明了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党内法规,充分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我善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做到科学决策、合理安排、精益求精。

最后,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党内法规确立了纪律和规范,为党员干部提供了行为规范和标准。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我深入了解党的纪律,不断加强自己的纪律意识,通过纪律的约束和规范,我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廉洁自守,做一个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始终合规合纪的党员干部。

总之,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标杆。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背景下,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法纪法规,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以党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我相信,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和推动下,党纪国法的作用会越来越明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总***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我们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要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坚决遵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一、认真解读两个《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紧作为新世纪颁布的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如何学习贯彻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50多年、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情况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推进,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工作、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具挑战的历史任务。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是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八大亮点。

1、以党内民主为主线。

《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制度中,巡视、述职述廉等是对现有办法和经验做了系统化的归纳后,进而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次;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则是借鉴了党外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3、重大监督问题初步解决。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党内外、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条例》将这一做法制度化,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条例还明确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如何反映的问题。这一个重要创举,体现了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体现了中央政治局在党内监督方面对全党应该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的精神。

4、“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这些都是对“一把手”的制约。

5、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的一大亮点,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监督者;另一方面也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保护支持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以防监督者借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

6、监督职责划分更明确。

《条例》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其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突出了各级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不仅规定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党内外监督相结合。

《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8、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现实中存在一些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挫伤了其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为此,条例对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党组织、党员、党代表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近年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中,任用亲信、拉帮结伙的现象较为突出。条例为此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何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七个创新。

《党纪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其创新主要体现为:

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保证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规定作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三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好地维护了党的良好形象。

四是注重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五是严格规范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有效解决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出现党纪处分决定不落实或者难以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党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党纪处分条例》对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期限、方式和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等事项,以及对不按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行为如何追究责任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六是为保证党的纪律的统一,规范《党纪处分条例》与涉及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明确规定《党纪处分条例》的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对于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七是为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保持一致,对于党员在《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前违纪行为的处理,《党纪处分条例》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提出:“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随着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反腐体系的建立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将实现“三个转向”。

一是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实施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要求纪检工作必须抓大放小,必须在腐败高发领域整合资源,主动发起进攻,进行大兵团合成作战,变个案查处和行为监督为集约式的领域查处和制度监督。

二是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在我党的反腐斗争史上,大体经历过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制度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相提并论。十六大关于“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提法,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是我们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将在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准则》与《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总结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修订,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体现了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又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切实兴党的“负面清单”。要把学习宣传《准则》与《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其中的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二、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准则》与《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订专题学习计划,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在深学、细思、悟透、笃行上下功夫,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准确把握《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主要内涵,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措施、规则,特别是“六大纪律”主要违纪行为的内容。要坚持新旧对照学,将新修订的法规与现行法规对照起来,准确把握删减增补、梳理整合的内容,深刻领会中央推动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深刻用意。要把这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通过集体学、个人学、交流研讨、考试考核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实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全覆盖。要把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要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高校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与《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干部自觉讲政治、学条规、守纪律、讲规矩。要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结合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师生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全面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管理课堂和高校论坛、讲坛、报告会、研讨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自觉按照高线、底线的要求,衡量、对照、检验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足,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述职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应用,推动《准则》与《条例》落实到位。高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具有高校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着力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要求下,“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之前的准则相对与新准则而言,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广大党员干部反映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读起来也十分吃力。新准则,言简意赅,以四个坚持,四个廉洁作为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起头词,对于农村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来说,读着也顺口,理解起来也容易,记起来也方便。于此同时,老准则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党员同志自律的要求。

不少同志反映老准则禁止性条款中某些条款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有的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这次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题明确,旗帜鲜明,正面倡导,辐射面广,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弘扬传统美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广泛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树立了衡量的标尺。

通过学习新准则,我村广大党员干部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准则,规范自己言行,做到自律自觉,以准则为戒,以准则为镜,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每一个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认为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才是永保我党旗帜高高飘扬的根本保证。学党内法规是遵党纪、守党规的前提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行为规范作为保障,我们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党纪及深入了解党纪的内涵。只有懂规矩才能守规矩,只有知法能守法。党纪即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党的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它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重温党章,学习党纪党规,把党章党规党纪学深、学透,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道党纪、守党规是党的事业需要纪律严明是我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势。我们必须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迪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觉,从严治党,靠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的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政治意志和阶级属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是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有力保障。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化为金融工作上的动力。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用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中行的发展服务。

只有真的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才能做带头践行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中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

我们以前经常说“依法治国”,那么,《制定条例》的出台则提出了“依法治党”。也就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法规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制定条例》的公布使得依法治党有了更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在我党内部,仍然有不少党员出现了思想上的腐化和作风上的歪风邪气,这非常不利于我党根基的稳固、内部同志的团结,更不利于我党生机的长久保持。而《制定条例》毫无疑问有利于肃清党内不良风气,增加我党的纯洁性。

因此,要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坚决要守纪律讲规矩,坚定维护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坚定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两个责任”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通过院内组织的学习和自学,深刻认识到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我们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认真领会《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实实在在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坎上,使党的纪律成为每名党员干部心中的红灯,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工作中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中,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得到逐步完善,对腐败打击力度也有了明显加强,有效地遏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制度建设尤需加强。从普通群众“仇富”、“仇官”现象看,社会上一些富人为富不仁、为非作歹,部分官员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这些都是导致“仇富”、“仇官”情绪产生的重要原因。这次颁布《廉政准则》,中央十分重视,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学习和贯彻《廉政准则》,地方各级党组织也非常重视,党政领导带头学习,作为共产党员就应注意到这一点,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二、全面学习《廉政准则》,深入领会精神实质。

《廉政准则》是在原来的《廉政准则(试行)》的基础上,经过的试行之后“转正”而来的。这个过程,既是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总结,更是一次自我完善。《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些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对《准则》不进行逐字逐句的学习,就不会了解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地方不能去,就很可能会误入岐途。因此,每位党员干部必须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52个不准”学深学透、记住记牢,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廉政准则》能否贯彻落实到位,首先重在执行。《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非常具有可操作性,为执纪者查处腐败行为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可以这样说,《廉政准则》的颁布,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上了一道紧箍,但如果没有唐僧去念紧箍咒,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就会成为一个装饰品,他也就不会头痛难耐,规范自己的行为了。其次贵在带头。《廉政准则》对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来讲,既是政治上的“提醒”、思想上的“把关”、行为上的“禁戒”,也是为官、做人的“预防针”、“催醒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将《廉政准则》运用于实践,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是坚决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准则》和《条例》修订和颁布,是依规管党治党迈出重要的一步。党中央印发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八条”标准,意在,在新的历史时期,全体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个党员来说,廉洁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准则》第一条,“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在公与私的利益上,党员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要从思想上和政治上认识到,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也就是“先公后私”,要体现一个党员的思想境界。第四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是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个党员,不管是在过去的年代,或是现在,或是将来,特别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吃苦在前,考虑老百姓的疾苦,是能忘记我们党的宗旨,失去老百姓对我们党的信任,影响党的形象。我们党之所以领导中国人民走向胜利,中国经济能发展到今天,得靠于人民的信赖和支持,才有中国的今天。

在随时随地,我们要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不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或利益,要吃苦在前,让老百姓看到党员的带头作用:在困难时,看到党员带头;在危机时,看到党员挺身而出。不能因为自己是一名党员,去占有或是享受群众的利益,在和平年代和在经济发展时期,作为一个党员,要有一种思想,一种信念,一个精神,一个人格,要真正在老百姓中体现“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的精神,才能引导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新《条例》有十一章,一百三十三条。《条例》明确指出:广大党员要牢记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新《条例》的修订和颁布,从20xx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新《条例》的重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势。

《条例》围绕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员一旦犯了错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影响大小,都要受到党纪处分。在新时期,《条例》有着遏止和限制的作用,也提醒每一个党员,当你在做任何事情时,首先必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有损害党和人民的事、有违背党的纪律的事、有行为不规范的事、有不允许参与的事、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绝对不能做。作为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条例》为“红线”谁以不许触碰,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党的纯洁性。同时《条例》以维护每一个党员权利,事前《条例》已经告知,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就违反《党章》和《条例》,就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学习的心得是,《条例》的出台,一是遏止敢于触犯法律的党员;二是事前有警示教育;三是大大保护党员不犯错误,或是少犯错误;四是处分尺度明确。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党章》和《条例》,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