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既是一种对过去工作的回顾,也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这些公司在管理和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
第一条、为加强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年度保密工作经费的预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的数额,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规定执行,保证基数为5万元,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每年由保密办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财务部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由保密办根据具体专项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经费预算,经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专项保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
第四条、保密工作经费的使用,由保密办提出申请,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保密工作经费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财务部指定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
第五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所和公司保密办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单独列支,主要用于:
一、组织保密教育、培训。
二、进行保密业务咨询。
三、开展保密方面的'有关活动。
四、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
五、进行保密工作奖励。
第六条、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员依照其涉密等级享受保密补贴,保密补贴在脱离涉密岗位后停发。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
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xx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
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
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
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保密工作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保密工作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
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事项。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法律和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局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确定一名保密检查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各处室均须确定一名处级干部负责本处室保密工作。
三、各处室起草的公文,需要确定密级的,须经局办公室依据保密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发文范围。所有标定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在局机关文印室、省委机关文印中心、省政府机关文印中心以及局领导批准的其他有保密措施的印刷厂印刷。
四、严格文件收发、分送、借阅、清退登记制度。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件的传阅和管理。各处室文件的管理也要责成专人负责,严防泄密。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移交、清退。
五、有密级的文件须通过机要通信传递。不得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非机要信件传递内容。标有密级文件的复制,要从严控制,确需复制的',须经局办公室批准。凡绝密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制和抄录。汇编秘密文件,要按照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进行管理。严禁携带文件、资料和笔记本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工作确实需要的,应经局领导批准,并且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六、查阅文书档案、人事档案,须经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复制档案须经局领导批准。
七、向新闻单位提供数据资料、投发稿件、出版书籍、通过非机要通信渠道邮寄刊物,不得涉及保密事项。
八、需要销毁的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磁盘以及报纸杂志等,都必须定期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凡有密级的文件,要认真登记,经处室负责人审查签字。拟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经局保密检查员检查,至少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
九、各处室使用的微机,凡存储有内容的,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十、机要室、档案室、信息库、文印室均属保密工作关键部位,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时间停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二)馆长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带头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分管副馆长对保密工作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四)馆保密员对保密工作负工作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安排、检查、督办、落实。
(一)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涉密人员须签定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涉密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复制。确需复制的,需经馆长签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四)传阅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当场归还。
(五)定期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逐件清点,及时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一)馆长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随意定密。
(二)确定、变更和解除本馆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三)定密应明确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应标注“馆内资料,妥善保管”等字样,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签订保密责任书。六、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一)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二)涉密信息系统应在显眼位置张贴保密提示信息,杜绝无关人员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将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优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四)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登录和屏幕保护密码。
(五)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
(六)严禁私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的用途。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硬盘等,由单位统一送保密局处理。
(一)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信息和馆内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qq、邮箱、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应用中存储、传递或转发国家秘密和馆内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三)严禁私自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
(四)不要点击陌生帐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帐号的邮件应与对方确认内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点击阅读。
(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涉密计算机台帐,并与计算机使用人签订责任书。
(六)发现受到不明攻击等异常现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资料,请第一时间与单位保密员联系,然后向州保密局报告。
(一)发布信息坚持涉密不发布、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二)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实行审查、审批和登记备案。
(三)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删节、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审定。
(一)涉密载体须由机要或保密人员统一管理,收发、传递、借阅等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销毁涉密载体,须认真登记并经馆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州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
(三)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须经馆长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参加会议或活动等带回的涉密载体应及时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一)涉密活动应当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接待外国人的宾馆、饭店进行。
(二)涉密活动须限制参加人员的范围,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活动场所。
(三)涉密活动期间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要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四)涉外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范围,严格保密审查。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中谈论、传递涉密信息。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馆内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更换的设备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术处理。
(四)复印机应有专人管理,严禁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图表等。
(一)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人员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加强管理。
(四)加强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到台帐清楚,去向明确。
根据本制度和责任书,违反保密规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专项管理。
第二章、经费用途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划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与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密工作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不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和差旅费等。主要用于组织保密教育、培训,进行保密业务咨询,开展有关保密活动,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和保密工作奖励等。
第四条、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及设备的配备。物理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门窗,配备密码文件柜、密码保险柜等;技术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会议保密机、文件粉碎机以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等。
第三章、经费预算
第五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按照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和人数确定预算标准。一般涉密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合计高于5万元,以5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2万元以2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第六条、专项保密工作经费按照实际需要,根据公司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发展计划安排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在年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下年度保密工作经费分项开支计划报公司批准。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程项目建设,保密防护措施应同步预算。
第八条、财务部根据公司批准的保密经费计划,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时,单独列入公司预算中。
第九条、日常工作中的有关保密工作的开支费用,在转财务部门报销时,须注明“保密经费”字样。
第十条、涉密人员的保密津贴每月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需单独列示,并注明“保密经费”字样。
第十一条、进行保密奖励时,奖金随当年12月份工资一同发放,并单独列示。
公司的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保密工作档案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始材料的集结,包括文件、资料、原始记录资料等,也是公司保密工作的终结反映。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文字记载,负责保密工作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保密工作档案要按标准分类立卷、标注密级、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五条适用的原则。
第六条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保密工作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保密工作档案的借阅、复制和保管等均按保密管理制保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本着规范、及时、完整。
(一)保密教育;(二)涉密人员管理;(三)定密管理;(四)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五)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六)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七)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八)宣传报道管理;(九)涉密会议管理;(十)协作配套管理;(十一)涉外活动管理;(十二)保密监督检查;(十三)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十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坚持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保管本单位文书及其它专门档案,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渍、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
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
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第十一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第十二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第十三条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
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的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
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第十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实行两套制。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墨水或复写等不耐久字迹。
第十八条
凡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九条
对保管期限已满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须提出销毁申请,编制《销毁档案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档案室和保密办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可以实施销毁。
第二十条
不需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严禁卖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
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注明顺序号、案卷标题、档号、起止日期、数量,并附备考表。
第二十二条
执行销毁时,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至少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_________________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甲方的最终客户)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产品,模具,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证上述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2.所有由甲方通过任何有效形式发送给乙方的产品图纸,样品,或者技术信息,产品说明,无论是供乙方报价或者生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用,发给其它任何第三方,或者对外进行宣传。
3.所有甲方投资制作的模具,生产完后由乙方代为保管,但是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销毁,转让,或者给自己或者其他第三方生产,甲方有权随时将模具收回。
4.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的产品,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报纸杂志,产品宣传册,产品展厅,网络上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纸,模具或者产品本身,包括实物或者照片进行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介绍给任何第三方。
5.对于甲方的最终客户,无论乙方通过任何的途径获知,乙方不得就与甲方合作的项目直接或者间接的与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及工厂的价格不能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的最终客户,客户发至乙方的邮件或其它信息,在没有抄送甲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转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复。
6.如果甲方安排客户参观、考察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布置、清洁被参观区域,调配工作人员以配合甲方工作。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客户告知或提供乙方带有联系途径的名片、目录、简介等相关文件材料。也不得私下留存客户有关带有联系途径的名片、目录、简介等相关文件材料。
7.乙方需要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进行。乙方关联公司或乙方工作人员就以上事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上述违约金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或以乙方全部非法所得为限。
9.该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到终止合作后5年内有效。
10.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由于新时期对保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保密人员的不断变动,对保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摆上重要日程,对保密干部的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保密员培训作为保密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保密人员的培训,或推荐保密员参加上一级组织的培训,使保密员懂得更多保密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对保密员的培训,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培训制度。
3、单位在开展培训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短期培训方法,如开展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专题研讨会或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辅导等方法进行。单位可结合实际,制订培训计划,搞好培训工作。
一、对“三密”文件请及时阅处,当天交还保密员保管,不自行存留过夜。
二、阅件后,勿忘签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内容。
四、不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办“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电话中传达“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属、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三密”文件内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准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参加社交和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经上级保密部门审批确定,并须具有严紧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能谈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十、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不准自行复制翻印。如确需复制翻印时,必须执行制发文机关的规定,经制发文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进行复制翻印。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1、主管人员交卸。
2、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单位人员名册。
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条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12月2日下午,科技厅召开2016年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近期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科技厅副厅长杨xx出席会议并讲话,科技厅办公室主任陈燕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央和省委保密工作文件,李朝圣副主任传达了全省保密工作会议精神。杨xx副厅长对厅系统的保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他指出,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和安全,是一条自上而下的生命线、中枢线和指挥线。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思想上的警惕,力戒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始终绷紧保密这根弦。
杨xx副厅长强调,要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工作必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各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保密的领导、保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要履行各自的保密责任,特别是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保密的重要职责,要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经常过问保密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其次,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措施,强调要加强计算机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涉密文件管理、密码设备管理,还要加强保密培训和宣传督导、保密设备的投入、保密队伍建设,厅系统要适时组织开展自查自评与监督检查。
厅保密委员会全体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及具体从事文件管理的同志,直属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及具体承办保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加强公司出差管理,明确出差要求与标准,规范出差行为。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员考勤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适用:本司各级出差员工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原则:迅速、高效、节约。
第二章出差核准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出差员工共分为管理、职员、员工三个级别。管理级别员工包括经理、厂长、副总等职务人员;职员级别员工包括主管、质检以及办公室、商场、办事处等文职人员;员工级别员工包括生产车间所有一线技工、生产工、杂工等。
第七条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单》(见附表1),需明确工作任务、出差时间,经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单》到财会部门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原则上预支金额不超过核准金额的80%。
第十条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限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如果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一条出差工作以计件为报酬的员工与职员级别或以上人员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出差工作以计时为报酬的员工,出差时间及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出差员工在返回后24小时内凭有效《出差单》到行政人事办理考勤登记。
第十三条出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表3)核销出差费用及提交《出差报告单》(见附表4)等相关报告。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公共交通费用凭据实报实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外地出差,一般情况下乘坐长途汽车及火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快车、飞机的(以经济舱为主),事前须经权限领导审核批准。交通费用凭据实报实销。
第十六条住宿费、伙食费按《出差员工食宿标准》(见附表2)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与交际费等不得重复报支。
第十七条出差公关或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的由出差员工自理。
第十八条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九条不同级别的员工共同出差,住宿可按高级别员工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标准不变。
第二十条报销住宿费需附清单,如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50%支付;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配合财务部监督落实执行,财务部需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退回,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厂长、副总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核准:审核:审核:拟订:z。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公司实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统计原则,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4、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动工作时,事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财务科主任签字,必须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由财务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公司对外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作为正式报表。
3、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制表部门做修改后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报表由各填制部门分别保管。
5、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经理应对报表进行认真审核。
1、各部门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公司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以变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现象。
2、各部门应将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方便使用。
3、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公司领导审核,并经财务部及各部门统计人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
3、统计数字订正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费用管理,规范费用开支,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财政、税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费用管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定期考核、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 统一管理。
费用划分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包括工资及三项费用,变动费用为扣除固定费用以外的营业费用。固定费用与绩效挂钩,由集团统一考核,财务部统一列支。变动费用实行预算控制,由集团财务部根据年度预算按季拨款。
1、报销程序。各项费用的开支必须先审批,后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签字报销程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越级签字。
2、借款:借款人必须持费用审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准借款。上一笔借款未还清之前,不准第二次借款。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发生的借款,由财务部经办人负责。借款超过60天不归还者,财务人员从满60天的次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至到扣完为止。
3、报销时间:每周三为公司固定报销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集中审批。
集团财务部年初根据集团财务制度,结合各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预算。经集团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实施。
变动费用由集团财务部按年初预算按季拨款,各分公司按月报帐。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越季拨款。未经审批不得超预算开支。
(三)定期考核。
根据集团考核办法,由集团总裁办按月提供考核结果和工资报表,财务部核对后发放工资。对各公司管理费用由财务部按月考核。
(四)分级负责
1、在预算额度内,费用开支单笔20xx(含)元以上的,由经办部门开支前提出申请签报,经分公司经理初审签字,财务部复审签字后,报总裁批准后开支;报销时与开支前同样手续。费用开支单笔20xx元以下的,由经办部门开支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签报,经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开支,报销时与开支前同样手续。
2、部门分工负责。费用支出实行归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1)、财务部门是费用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订、修改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各公司年初预算,负责办理日常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等核算工作;负责制定费用实施细则,并确保费用支出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为确保各公司年初预算科学、合理,根据需要设置有关草帐。每月对各公司年初预算执行情况向总裁进行书面汇报。每月进行费用分析,与前一会计年度同期及本年度上月进行比较,找出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集团总裁办是工资及职工福利费用(不含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养老保险统筹费、待业失业保险费、职工取暖费、降温费等的归口管理部门。
(3)、集团总裁办、各分公司综合部是会议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印刷费、书报资料费、邮政费、电信费、审计费、安全防卫费、水电费、房租费、业务用车费、其他修理费、办公用租赁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用车、车辆租赁费、取暖降温费、公杂费、劳动保护费、职工宿舍、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咨询费、装修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网络通讯费等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费用项目的核算
(一)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指在业务宣传活动中发生的宣传费、宣传品购置费以及通过媒体的各种广告性支出等费用。
开支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签报,经集团总裁办(各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初审(集团没有),财务部门复审后,报总裁签批同意后开支。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签批同意的签报及有关合同,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由总裁签字报销。宣传品购置与办公用品购置手续相同。
(二)业务招待费。指为保证业务经营的正常需要而开支的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可以税前列支的额度范围内。
招待费有关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的宴请原则人均标准不高于50元,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包括同级别的其他管理人员)参加的宴请,原则上人均不准高于70元。招待费开支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签报,经总裁办(公司综合部)经理初审,开出“用餐单”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各公司或项目部总经理(总裁)批准,批注用餐额度后签字,各公司或项目部总经理根据用餐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用餐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由总经理签字报销。开支超过审批额度,由申请人自理。
集中结帐的餐费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按季(或月、年)结帐,至少两人对“用餐单”和饭店用餐明细核对,完全一致后结帐。对没有“用餐单”的用餐,公司不结帐,由签字人自行结帐。
(三)工资。指按照公司员工工资资制度规定发放给在我公司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各项工资性支出。
每月10号前集团总裁办提供发放明细表并附指纹考勤机考勤记录情况,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总裁审批后发放。人员或工资有变化时,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裁签字同意后财务部门发放。
(四)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国家税法规定的计提比例提取。计提比例如下: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每月计算提取数字由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计提入帐。
(五)公杂费。指清洁卫生费、营业执照年检费、印章刻制费、托运费、验证费、税务登记费、临时用工劳务费(临时请人搬运物件、清洁地毯等)、营业办公所需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费及其它零星开支等杂费。
1、办公用品购买时须由部门填写“请购单”(具体格式见附件)交总裁办(综合部),由总裁办(综合部)根据库存状况,每月月初汇总以上单据将明细单交由总裁或综合部分管经理审核并签字同意后由总裁办(综合部)专人(不少于2人)购买。大宗办公用品购买除询价外,采用招标的办法购买。总裁办、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填写请购单一次。购回的办公用品总裁办(综合部)及时记台账,及时报销,报销时须附上事先由总裁(总经理)签字的请购单,不得事后补单,并于每月向财务送交一份办公用品库存状况表(购入明细,领用情况,剩余等情况)。
2、财务部门每季对办公用品库存情况进行盘查,杜绝一切浪费。办公用品支出应控制在年初制定的预算总额内。
3、除购置办公用品外的其它公杂费开支,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总裁签字报销。
(六)书报资料费。指订阅公用书籍、报刊、资料的费用。
订阅书报资料由总裁办统一负责,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先审批即总裁办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定购;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总裁办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七)网络通讯费:是指通讯线路租用费及网络维护费用。
由总裁办(综合部)统一租用,每个项目部只准租用一条线路,实行内部连网。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八)邮政费:是指电报费、邮费、邮政快递费等邮政费用。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九)电信费:是指电话安装费、电话费等。
1、个人移动电话费用报销标准如下(最高限额/月):
总经理、工程总指挥、副总经理、工程总监、总经理助理: 400元
部门经理、主持工作的副经理: 200元
部门副经理: 100元
司机: 50元
其他员工不予报销个人话费。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办主任)签字报销。
2、各部门的办公固定电话费用报销标准(最高限额/月):
工程部: 400元
营销部: 400元
财务部: 350元
行政部: 300元
物业公司: 300元
由总裁办(综合部)统一办理,统一交费。总裁办(综合部)填制报销单,经各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个人话费、办公话费按月报销。部门固定电话按月计算,超出部分由部门所有人员分担。
(十)印刷费。指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业务合同、凭证、账簿、报表、资料的印刷费及包装运送费。
印刷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分管经理、财务部门复审后,根据额度报经总经理或项目部总经理或总裁签批后印刷,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一)办公用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办公和营业用房租金、营业办公场所公用的水电费、物业费及办公取暖费等费用支出。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租赁合同及总裁办(综合部)经办人员的审查记录,经总裁办(综合部)、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二)车辆租赁费:是指以租赁方式租入的车辆发生的租赁费。
租赁时由总裁办(综合部)提出申请签报,经总裁办(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初审后,报总裁签批,报销时填制报销单并持签报及租赁合同,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费(项目所在地不报销)、以及职工探亲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公交车票)等。
1、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出差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部门经理、分管经理及总经理(集团是总裁办负责人、总裁)批准后才能出差。
2、公司员工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等级 项目 火车 级别 轮船 飞机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
总、副经理、总经理助理 硬卧车 三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350(四星级)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硬席车 四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200(三星级)
其他员工 硬席车 四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150(普通)
注: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市内出租汽车费。
门经理、一般员工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硬卧。集团所有人员如工作需要必须乘坐飞机,由总裁办(综合部)写出申请,经总裁签批同意后由总裁办(综合部)统一购票。
3、交通费与误餐补助,按出差实际天数计算、发放:因公出差在外期间,每人每天报销市内交通费最高限额为20元,误餐费20元/天。
市内交通费由部门经理审核,报销人应写明行车路线、实报金额、乘车原因、人数,如不写明财务人员必须拒绝审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使用公交汽车。自带交通工具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即自备车)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4、出差人员的餐费一律不予报销,出差人需招待用餐、赠送礼品时,需按公务招待费、宣传品购置的规定事先报批。
5、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回家探亲,可报销往返路费,无论选择何种交通工具报销的最高限额为公司到家庭所在地同距离火车硬卧的票价。探亲当年有效,过期不补。报销探亲路费需附经总裁办负责人签批的《xx 集团员工请假审批表》。
6、家住济南市,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异地工作的已婚员工,每月休班报销的差旅费,只报销项目所在地至济南的往返车票,xx项目部报公共汽车票,青岛项目部副总经理以上报软席火车票,其他员工报硬席火车票。已婚员工每月报销2次,未婚职工每季报销1次。其他员工不予报销休班车票。
报销时填制差旅费报销凭证,将出差审批单附后,经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十四)会议费。指经批准召开的各项会议按规定标准列支的会场租金、参加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会议费的列支必须附会议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议费预算、会议通知和支付凭证。
分公司召集会议由业务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财务部门复审后,根据额度报总经理或总裁签批,按签批标准开支,报销时填制费用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报销。
集团召开会议由总裁办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复审后,总裁签批后举行,报销时同样手续。
(十五)业务用车费:是指业务用车的燃油费、养路费、牌照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及购置相关的配件、备件等有关费用。
2、自备车的报销。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拥有自备车(排量在1、8以上)的,每月发放车补1500元整。可用以下单据报销:如养路费、牌照费、停车费、修理费等。如果单据体现姓名,必须为本人。
3、若因集团接待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征用车辆时,由集团根据派车单及里程,承担所有费用。
(十六)其他修理费。指除车辆以外的微机、空调等修理费。
维修前由总裁办(综合部)写出修理申请,由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额度经总经理或总裁批准后修理。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总裁办(综合部)、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七)职工宿舍费用:指家庭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员工宿舍租赁费、水电费、暖气费、床、被褥及配套设施等费用。
集团所有住项目部人员由各公司统一租赁房屋,统一按排住宿,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一室一人,其他人员一室多人。租赁费各公司根据各地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其他费用标准如下:
(1)、水电费:每月每人限额20元。
(2)、暖气费:据实报销。
(3)、床:每人限额120元。
(4)、床品:每人限额160元。
(5)、热水器:限额500元
床、床品、热水器均为一次性购买,损坏后不再补购。其他设施不予购置与报销。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总裁办(综合部)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八)职工驻外误餐标准:每人每天7元,每日由总裁办(综合部)指定人员统计每餐吃饭人数,各部门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具体时间由行政部下通知)向总裁办(综合部)指定人员报每餐吃饭人数。每日每餐总裁办(综合部)负责统计人员与餐厅负责人核对,按月由财务部根据每日清单与餐厅结算。不得超标准。
家在项目地的员工一律不享受此误餐标准。
(十九)诉讼费。是指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依法由我公司承担的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和仲裁费等。
根据法规人员提供的法院判决书,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转帐,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作附件。
(二十)律师费。指聘请律师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代理费用。
聘请时,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财务部门初审后,根据额度报总经理或总裁签批,报销时填制费用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一)咨询费。指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所支付的费用。
聘请时经各部门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财务部初审后,根据额度报经总经理或总裁签批,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二)审计评估费。指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聘请时经部门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初审,财务部门复审后,报经总经理签批,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三)劳动保护费。指按照有关劳动保护规定购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职工保健费等支出。
总裁办提出申请签报,财务部门复审后,报经总裁签批,按批复开支后,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四)安全防卫费。指未达到固定资产购建标准的电子监控、报警及通讯消防等的器材购置费、维修费等支出。
1、购置器材时须经办牧业公司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初审,财务部门复审后,报经总经理签批,按签批意见购买后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2、其它开支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十五)装修费。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营业用房装修费用支出。必须先预算再施工。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十六)财产保险费。指为单位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返还的无赔偿返还款,应冲减财产保险费支出。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十七)劳动保险费。指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补差、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其他费用。
按集团总裁办提供的发放表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发放。
(二十八)养老保险统筹费。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按规定由单位承担的根据员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统筹费支出。
按总裁办提供的数据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提取。
(二十九)待业失业保险费。指按国家规定由单位承担的根据员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待业、失业保险费支出。
按总裁办提供的数据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提取。
(三十)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上述营业费用的其他费用开支。必须一事一申请,有关人员签报后才能支出。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主管部门经理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首先应由经手人按财务要求认真核算票据、及时、准确计算、填写报销金额、规范粘贴票据。
第五条 当月票据当月申报,超过60天的票据不予报销。所有报销发票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保证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发票应及时入帐,一般不准跨年度使用,特殊情况当年3月份以前可以报销上年度7-12月的发票,4月份开始不准报销上年度的任何费用。单笔发票超过500元必须附购物明细。
第六条 财务部门应每月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报总裁审阅。对费用项目变动较大或有异常变动的要进行详细说明;分析费用结构的变化情况;反映费用的盈利能力,营销能力和成本水平等;通过多角度分析发现费用管理和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 费用支出的监督检查。财务部门要做好费用支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八条 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做好计划、分析、预测及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费用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控制措施,不留隐患。凡有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事项,一经查出,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重大财务违规事项(根据主观过错的大小、情节严重程度、违规金额的大小、损失的程度等进行判定)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一式两份,由集团财务部、集团总裁办和xx项目部综合部各执一份,必须专人保管,各部门可查阅,但不得外借、复印,如发现给予有关人员辞退处理。
为做好公司保密工作,保证我公司保密工作的经费需要,根据上级有关保密经费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密经费分为保密工作经费和涉密人员的保密补贴。保密工作经费又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4.1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保密教育宣传、专(兼)职保密干部培训、保密活动及相关业务咨询和每年度的保密工作奖励等。
4.2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包括安装防盗设施、报警和监控装置、购置密码保险柜和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
4.3对经审查合格的涉密人员,在涉密期内.享受一定的保密补贴待遇;对从事军工科研生产、管理、服务但未被确定为涉密人员的我公司其他员工,可酌情给予低于涉密人员的适当补贴。
5.1保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事前有计划”、“先批准再使用”以及“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每年年初,公司保密办公室应按实际需要编报本年度的保密经费使用计划,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单独列入我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的经费使用计划即为本年度的保密工作用款依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经费的,可以申请新增用款指标。
5.2.1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按下列标准计算保密工作管理经费应满足保密工作的需要,低于3万元的以3万元为保证基数。
1、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及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对本部门和公司的文案进行把关。
3、负责公司会议与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并负责重要会议的秘书工作。
4、负责对公司领导批办工作的督办与落实。
5、负责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以及投诉的处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公司的资质、工商年检、工商变更等手续。
7、负责公司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
8、督促和考评本部门人员工作进度和品质,对本部门的工作目标负责。
10、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工作。
11、负责公司物品采购的审批工作。
13、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对外媒体的联络、协调。
14、负责管理与公司形象有关的策划、宣传、推广、公共关系及其它有关社会活动。
15、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并做好收集、整理、阐释、传播。
16、执行国家和公司人事劳动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项人事劳动管理制度。
17、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进行劳动管理工作和人力资源管理。
18、负责制订公司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9、负责编制员工工号、制作和发放员工工作牌、服务证。
20、负责统计、审核、汇总各部门的员工考勤,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21、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管理处单位委托培训、实习业务的有关事宜并组织实施。
22、负责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并将有关奖惩记录整理归档。
23、负责员工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24、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负责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贯彻,制定和修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25、负责建立质量体系运行机制,归口管理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26、负责组织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评审。
27、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质量记录的控制》的归口管理。
28、负责公司各部门和小区管理处物品和外协服务采购控制的归口管理。
29、负责确定各小区服务设施的标识并组织制作的归口管理。
30、负责检测器具的管理,制定检测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保存检定记录。
31、负责对存在现有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部门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32、负责确定物业管理中所需统计技术,对各部门和小区管理处的统计技术应加以督导。
33、负责小区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和文明社区、安全文明小区、规范服务达标活动,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和考核标准及办法。
3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