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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

作者:文锋

合同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合作的顺利与否。合同协议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种交易场景下的合同具体条款,提供实际操作指导。

电梯合同

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门到门”服务,即负责将甲方的货物由指定提货地点运往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第二条:负责按照甲方的运输单详细核对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往交货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止的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在运输途中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货物所在地点和预计到货时间,以便收货人安排卸货。甲方应提前二个工作日用传真形式向乙方报送发运计划。

第三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每批货物运输的详细过程,如不及时告知,甲方有权拒绝接货。

第四条: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运输代理公司应对甲方委托的货物给予妥善保管。并担负起运输责任,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第五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故障的隐患采取必要的、适当的预防措施。

六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损失时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意外时有责任为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促使该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和将甲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八条:甲方货物受损后,甲乙双方对货物受损程度存在异议。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时,应请双方认可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确认损失程度。

第九条:乙方在不能证明乙方本身所使用或委托的运送人员没有玩忽职守的情况下,需对由于货物的丢失、破损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除交通事故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迟到,按当次总运费每迟到一天扣5%。

第十一条:因甲方或甲方收货方原因拒收或延迟收货造成车辆等候,责任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总费用结算:

2.结算:按甲方要求,每批次货到目的卸货后,凭运输发票及有效回单每月底结算一次。

3.运输线路:。

3.1:起运地点:。

3.2:到站城市:。

3.3:收货人手机。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四条:本协议由甲方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五条:若双方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维修电梯请示。

电梯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渭南市苏园丰景小区26部电梯维保事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壹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rmb:96000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87446563、,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5.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5.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1.6人力不能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故障修理等(不含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损坏)。

5.2乙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的优质服务。

5.2.1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对所保养的电梯按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等保养作业;每次维保前应告知甲方项目经理,保养记录(作业报告)应留存苏园风景项目部。

5.2.2保养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上门服务,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重大维修,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复完好。

5.2.3保养作业完成后填写《电梯保养作业报告》,并请用户确认,甲方没有签字的视为没有按规定保养,有权做出经济处罚、延迟付款或解除本合同。

5.2.4及时向甲方提出保养所需材料清单,以便甲方适时供应保养耗材,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5.2.5凡零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协助甲方采供电梯备品配件。更换已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运行。具体要求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5.2.6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保养以外的维修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计划与方案。

5.2.7如果通过维保与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甲方单位书面提出。

5.2.8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而对电梯造成的直接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每次维保时应遵守西安市?渭南市?质检新发(20xx)16号第二条第五款要求(维护保养现场的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维保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3.1维保记录中应在维保的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区域相关人员前来配合。

5.3.2每年至少一次现场配合甲方模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3.3在每半年维保中至少有一次乙方质量或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对设备的状况及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做复检,并在维保记录中签字。

5.3.4维护记录中应能体现甲方对此次维保的质量、维保内容的执行及服务态度的认可及评判。

5.3.5乙方根据电梯的结构类型及使用情况,应分别列出半月、季度、半年及一年的维保内容,并在相应的时间按此内容执行维保,维保内容应提前向甲方备案一份。

6.本合同乙方不承担项目: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以及本合同内容之外的项目。

7.其它。

7.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另行签订《电梯改造合同》。

7.2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3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签“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4“另行约定事项”和“合同修改书”等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7.6每年电梯定期检验所需文件,由甲方提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地址:

8.正常维保项目不包含的配件如下:

8.1机油;。

8.2轿厢照明灯具(第一次免费改造轿厢照明,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8.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进水等)及人为因素(正常使用消耗除外)造成的电梯部件损坏,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甲方:乙方:

电梯合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2、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3、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4、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三、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壹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____电梯型号数量(台)____层站____载重kg____速度____m/s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____年合计____(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____(章)。

单位名称:____(章)。

单位名称:____(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邮编:____。

邮编:_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合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天对电梯(扶梯)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应按c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第三条维保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维保金额:

第五条甲方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电梯日常维护人员应请乙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时,如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品原装配件。

4、负责电梯(扶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并配合检验单位检验。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保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乙方责任: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发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列行安全检查及运作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负责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造成电梯故障、事故的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刻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讼。

3、附件备注: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甲方:乙方:

电梯合同

乙方(承包人):重庆爱默生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1甲方将本次所有电梯的改造、调试并负责通过质检部门的验收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实施,乙方将免费为甲方进行此次电梯改造。

2.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电梯供单位对所改造电梯进行移交。交验完成后的保管、卸装责任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安装地点对所改造电梯进行交验。

2.2乙方自行承担安装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1本合同安装工期:双方约定合同总工期为10日(以日历日计算)。因乙方原因导致电梯无法按时完成安装,全部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3.2电梯进场开始安装时间暂定为20xx年12月30日,乙方安装队伍进场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安装。如开始安装时间有变化,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工期不变。

4.1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2gb10060-199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5.1甲方责任:

5.1.4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5.1.5土建修改和安装完毕后的填充及整修工作。

5.2乙方责任:

5.2.6电梯设备进入工地后一直到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前,负责保管电梯设备;

5.2.9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培训内容(包括并不限于):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

5.3双方责任:

5.3.1在合同设备预计安装日期的前日,甲方应与乙方联系,乙方派代表赴现场查看工地,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确认的土建设计图进行测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整改,并排除污水杂物。

5.3.2甲方协助乙方按当地建委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及有关安全施工手续,申报需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完成经乙方自检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赴政府主管部门预约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3.3经政府监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安装验收合格日,在政府部门出具合格证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甲方接受乙方移交后,即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制订相关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订乘客须知。

7.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变更均须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确认。变更内容在签字盖章确认后即成为原合同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8.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梯销售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3、乙方向甲方供货的电梯品牌为:emison;。

4、本项目一期面积预计210万平方米,电梯设备总金额预计30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设计及建设进度为准)。

5、本合同电梯供货分批进行;。

第二条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甲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1、本合同总价预计人民币3000万,以每批次安装、验收合格结算(一批次电梯共计28台)具体型号、参数为准(电梯价格是指电梯设备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质检费、税费的总价)。

2、甲乙双方签约后甲方付给乙方定金yl00万元(于一批次进场飞霞阁时付30万元,二批次进场再付70万元)。

3、甲方于每批次设备交货日前50日与乙方确认本批次供货数量、型号、参数并确认,甲方以附件的方式与乙方签订本批次供货确认书。

4、每批次电梯到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付清本批次电梯款项的97%,剩余3%的款项无质量问题一年(12个月内)付清。

5、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载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三条设备设计、生产及交付。

4、设备交付地点为: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

6、自设备交付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并由甲方签署有关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确认单。

第四条乙方之权利、义务。

2、乙方自收到甲方建筑土建施工图之日起一周内,提供四套布置图供甲方选择和确认;。

3、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

4、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免费纠正缺陷。

第五条甲方之权利、义务。

1、甲方应依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接受设备;。

3、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则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两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检验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该缺陷被证实为制造原因引起,乙方将修理或调换缺陷部分。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其计算方法是: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三(3‰)。如果付款延误超过五周,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

2、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日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

2、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合同归于无效后仍然有效。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

1、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乙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产品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占有、使用、复制或修改。

2、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单位名称:

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卖方(乙方)。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电话:传真:邮编:264001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0048236。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日。

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3.1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5.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交货时间顺延: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b、囗货到现场。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邮编:联系人:电话:6收货查验。

7.1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xx”、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7.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8.1本合同工期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日历天。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10.1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帐号:370048236。

15.2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15.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电梯广告合同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水岸欧韵一期]楼宇内的一至三栋楼内的电梯厢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情况:水岸欧韵一期

项目名称: 1、2、3栋楼内6部电梯广告

楼宇性质:商业住房

地址:南溪区西城新区

电梯数量:陆部

1、乙方可以安装刊登广告的范围为:水岸欧韵一期小区一至三栋楼内的陆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壹块,共计陆块。

1、甲、乙双方商定装饰广告费为:每部电梯厢伍佰元整,共陆部电梯,每部电梯共安装壹块,全部电梯厢合计支付叁仟元整。

2、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5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电梯厢内刊登的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

(一)乙方权利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厢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对发布信息的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2、为保证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3、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不违反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甲方权利

1、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2、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水岸欧韵一期小区一至三栋楼6部电梯厢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享有电梯厢广告发布权。

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甲方有义务确保电梯内乙方装饰刊登的广告不被撕毁或被偷窃、遗失。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梯采购合同电梯配套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商务联系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商务联系人:

因甲方拟向乙方采购配套设备/材料(以下简称“设备”)及乙方愿依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设备授予甲方,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条件。

下列条款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货物明细、技术资料及价格清单,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

1.3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的补充书面文件。

2.1经甲方同意的工程采购范围、采购招标及补充文件、相关说明;。

2.2经甲方确认的会议记录及乙方澄清事项;。

2.3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否决或修改其发出的任何或全部订单,但需得到乙方同意;。

3、货物数量及单价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3.2具体单价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清单。

小区增设电梯的倡议书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第三条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业主协商。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协商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

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执行。

分单元增设电梯不影响本幢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的,本条第一款所指总面积和总人数按照增设电梯单元的房屋独立计算。

第六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要求。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由市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消防行政管理部门编制。

第七条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的解决方案:

(一)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者。

(二)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三)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四)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以及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第八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二)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三)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

(四)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五)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按照前款第(一)项由业主协商约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的,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护和养护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业主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一)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

(二)业主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提出申请。

(三)增设电梯的住宅属于房改房的,业主可以委托原房改售房单位提出申请;原房改售房单位已经关闭、破产、撤销,其住房维修基金已转归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也可以委托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作为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除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核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用地信息,用地超出权属范围的,应当要求增设电梯申请人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第十一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二)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建筑设计方案。

(三)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批前公示。

(四)批前公示结束后,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既有住宅申请增设电梯事项提供审批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及立案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业主的,应当提交业主身份证明;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三)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式两份(含绘制在1/500现状地图上的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

(四)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和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

(五)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并附有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相关业主进行协商的书面材料。

(七)其他法定资料。

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资料,应当由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等第三方进行现场见证或者公证,并出具见证意见或者公证证明。

申请人接受审批咨询服务所需提交的资料由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确定。

第十三条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批前公示,应当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置(包括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和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期不少于20日,公示内容包括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等。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办理增设电梯咨询服务过程中组织开展批前公示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举行听证,组织开展批前公示或者听证的时间不计入规划审批或者提供审批咨询服务的时限。

第十四条批前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业主应当自行协商。业主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第十五条批前公示期间,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建筑设计违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取得受影响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申请人已经与相关受影响业主达成协议的除外。

第十六条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资料后,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质量监督等部门职责的事项,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各部门办理时限纳入政务监察系统全过程监管。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申请资料、批前公示、部门意见和业主所在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反馈的协商或者调解情况,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增设电梯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和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知会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由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纳入网格化管理。

第十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以及监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施工前申请人应当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到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

第十八条市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区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电梯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当到区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手续。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第二十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巡查,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已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共享。

第二十一条对已经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对阻挠、破坏施工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所需资料依照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增设的电梯方可交付使用,并由申请人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档案。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人应当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四条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增设电梯的业主未委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协商约定其中1个业主为使用管理者,其他业主承担连带安全管理责任。

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应当按照增设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管理责任,变更后的业主与其他增设电梯业主重新约定维护、养护分摊等电梯管理责任的除外。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依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六条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

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增设电梯的,依照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未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本市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区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电梯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碧水园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工程。

1、工程范围:碧水园小区3#9#全部电梯口门套供货安装。

2、承包方式:

a、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材料、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水电、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一切费用。

b、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1、电梯门套数量:128门套。

2、合同单价:550元/套(含一切费用),以后均不做调整;

3、固定合同总价:70400元(柒万零肆佰元整)。

4、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优先考虑实物冲抵工程款。

2、全部电梯门套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75%,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后质量没有问题时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有效发票。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的接驳点,水电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及时保证资金到位,甲方资金如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大理石不允许有色差,如出现质量问题(空鼓、裂纹)和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乙方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服从甲方和总包单位的管理,进场施工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要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如乙方施工人员因违法操作或不接受现场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妥善保护好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施工工具,损坏和丢失均自行负责。

5、乙方在报价是提交的大理石样品甲方封存于施工现场,该样品是合同的.一部分。

6、乙方制作好的大理石板运抵现场安装时,甲方随即抽样进行检验(含破坏性检查)和对照,如与样品不符,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必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剩余材料,保证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

7、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送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延期交付工程。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

甲乙双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包修期满后失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维修合同

甲方将_________大厦2台电梯22层1000kg提升速度1.6/s生产厂杭州xx公司,电梯使用已有十多年,特检所年审时,提出整改如不整改存有安全隐患电梯不得使用,1、增加上行超速安全装置(夹绳器),2、更换全部接触器,3、安全开关,4、控制主电脑板,及其它相关零件(附更换件清单)。

一、工期:_________收到预付款十天内材料全部到货,现场施工时间六至八天,申报验收。

二、我公司在施工期间应有今后保修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是否按更换清单零部件更换。

三、更换下来的原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运走,施工时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应配合乙方工作,施工期间应保持一台电梯运行。

一、更换限速器,安装上行超速。

二、更换控制柜内接触器。

三、更换井道轿厢各安全开关。

四、检查地坑,轿顶各功能达到安全运行,保证年审合格。

五、更换轿厢对重导靴加油,主机换机油(机油甲方自购)。

六、检查每层厅门、门锁天关,更换部份门下脚,轿门下脚二台均更换,厅门上坎,地坎卫生,机房轿顶井道地坑全面清理卫生。

七、全部维修调整工作完成,电梯投入试运行达到要求后再更换控制主电脑板,全面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填写自检报告由甲方及时申报特检所验收。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双方签订二台电梯维修合同,预付40000.00元,提供收款收据结算时提供发票肆万元整,维修整改完毕,特检所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结清余款合同完成。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12个月内如有质量不良自然损坏乙方负责更换。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供甲、乙对方共同执行本协议共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小区增设电梯的倡议书

xx的各位住户:

xx地处xx与xx之间,是白云区与市中心公共交通的必经之地,附近公交站点众多,途径公交路线不少,又有546,190公交河田总站,公交乘坐方便快捷;广园客运站,省内长途班车频发,通达珠三角;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轨道交通—地铁,即广州地铁11号线(环线),建设规划20xx年xx月份得到国务院批复,开建在即,通车可期;小区地理优越,交通便利,城市工作难得的栖身之地。

小区依傍白云山,空气清新,城市中的天然氧吧;出小区门口,马路对面就是景云山柯子岭入口,白云山风景秀丽,家门口的5a景区,爬山运动休闲好去处;附近还有雕塑公园,麓湖公园,生态公园及白云公园,散步休闲去处多;小区内有金摇篮幼儿园,附近景泰小学、广园中学、广州第八十实验中学等省市重点学校林立,小朋友上学不奔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近在咫尺,看病不发愁;华润万家、澳之星超市,购物方便;散步好又多,轻松享受好生活;附近柯子岭市场,肉菜新鲜,种类繁多;万达看电影,购物逛街也不远;简而言之,咱们小区又是喧嚣城市中难得的休闲宜居之所。

虽说咱们小区确实有不同于他处的优越地理环境,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小区的家家户户,那就是小区建设时的历史遗留问题—没安装电梯。谁家没有老人小孩,谁家不用买菜做饭,上上下下爬楼梯,出行不便就成为了困扰小区业主最大的烦恼。房价高企,购新房不易,安装电梯就成为了小区业主对于改善生活唯一的期盼。为了建设自己更加美好的家园,为了改善大家共同生活的小区环境,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为了使咱们小区成为一个和谐融洽并富有人文素养的大家庭,多少业主纷纷奔走相告。筹备业委会,联名加建电梯,组建网络论坛,设立小区qq群,建议茶餐厅烟囱整改,小区业主一个又一个站了出来,为了将大家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建设得更加美好,而付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

20xx年xx月xx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老区业主希望增设电梯来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成为可能。于是乎,机场路那边的小区纷纷增设了电梯,不断成功的案例纷纷涌现。而且,最让人心潮澎湃激动不已的是咱们小区108号电梯增设方案已获通过,下月即将开工建设。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已经有了非常好的自然地理条件,为了将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作为这个可爱的大家庭的一份子,倡议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建设小区美好的未来!

电梯维护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瑞明新城所使用的部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2次/月的定期维修保养和季度、半年、年的日常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抢修、维修相关记录(见附件)。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每部电梯维护保养费:___________元(含运费、税费),共___________部,合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

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服务热线:_________,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项目现场拟派应急维修人员2名,24小时值班。抢修服务时间:无驻场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否则应承担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