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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月观影活动方案大全(15篇)

作者:琉璃

活动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了解目标群体的需求和兴趣,以确保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中的经验总结。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1、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学校通过专题教育、制作手抄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排除和化解师生内心深处的各种心疾隐患,做好心理疏导,引导正确的情绪发泄方式,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2.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

学校协调通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扩大“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影响面和普及面,提升校园普法效果。并严格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五落实”,即落实教材、课时、师资、考试和经费,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通过校园门口安全法制展板,用“以案释法”方式,加强课外普法宣传,并正确引导和培养师生法治思维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普法落实工作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着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治宣传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校园全覆盖、推广普及。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20日)学校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确定主题活动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精心设计有本校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21日―4月25日)学校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有关材料。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20_年7月-20_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宣传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人民群众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形成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贯穿于法治城市创建全过程,为推动我区经济长远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洛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宣传中央、省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平安洛江建设,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宣传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政法综治战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作为、新举措、新成效。

(五)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六五”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洛江建设,努力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xx区201x—201x年依法治区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发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法治洛江建设。

(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于3月份组织若干场法制宣传咨询或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等活动。

(二)编印相关宣传材料。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要内容,编印一期《法治洛江》以及相关宣传材料,分发至辖区人民群众手中进行宣传。同时依托“法治洛江”微信平台面向社会、面向受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报道重大法制新闻事件、展示普法先进典型、宣传社会管理和平安洛江建设的意义和成效等,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举办法律辩论赛。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组织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律师所、华侨大学、仰恩大学等相关单位举办法律辩论赛活动(具体方式以辩论赛活动通知为准)。

(四)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一次主题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五)组织几场法制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声势。要把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与“3·8”妇女维权周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列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宣传系列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三)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的特点和社会需求,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设计组织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反对铺张,确保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于4月8日前将活动总体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本上报区依法治区办。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高一学生中开展第__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1.幼儿园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教育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不乱拨打电话号码;以幼儿争抢玩具导致家长发生斗殴致人重伤的教训,教育幼儿和谐相处。各班还通过早谈、主题活动等环节组织观看法律宣传片,学习童谣儿歌让幼儿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3.通过会议学习、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短片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水平。

4.请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重点进行宪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5.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各年段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宣传,家园共育。

通过宣传栏、家园联系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家长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达到家园同步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体师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四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精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推动我校普法学习和依法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我校领导、教师依法管理,依法教学的水平,提高学生学法、懂法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经过一个月的法制集中宣传活动,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现把本次活动的情况做简要小结: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普法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具体的宣传安排情况如下: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联系。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结合实际,针对医疗系统医患纠纷问题、收支两条线单位人员待遇问题、医疗收费问题等进行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作出应有贡献。

三、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特别是要在卫生行业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要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提高宣传实效为重点,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报刊、网络、街头等宣传形式。如街头法律咨询,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音像等。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县卫生局20xx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卫字〔20xx〕26号)要求,特制定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州、县有关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卫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为了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顺利实施,成立六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负责六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玉福(院长)。

副组长:袁增秀(副院长)。

成员;李伟、金永刚、唐玲、马颜和、朱春丽、陶治礼、殷舒萍、张翠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院务办公室,由袁增秀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结合实际,针对医疗系统医患纠纷问题、收支两条线单位人员待遇问题、医疗收费问题等进行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作出应有贡献。

三、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特别是要在卫生行业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要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提高宣传实效为重点,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报刊、网络、街头等宣传形式。如街头法律咨询,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音像等。

一、要高度重视六月法制宣传月工作,要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强化措施,结合各自职能,在增强活动的实效上下功夫。

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和保障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xx一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六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六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就做好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顺利实施,成立六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负责六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玉福(院长)。

副组长:袁增秀(副院长)。

成员;李伟、金永刚、唐玲、马颜和、朱春丽、陶治礼、殷舒萍、张翠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院务办公室,由袁增秀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围绕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维护学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园进程,为我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法制氛围。

让每一位教职工知法、懂法、用法;让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

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

1.幼儿园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教育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不乱拨打电话号码;以幼儿争抢玩具导致家长发生斗殴致人重伤的教训,教育幼儿和谐相处。各班还通过早谈、主题活动等环节组织观看法律宣传片,学习童谣儿歌让幼儿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3.通过会议学习、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短片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水平。

4.请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重点进行宪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5.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各年段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宣传,家园共育。

通过宣传栏、家园联系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家长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达到家园同步宣传教育。

组长:xx---园长(全面负责)。

副组长:xx---副园长(相关工作布置)。

组员:xx---安全保卫、政教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订、资料上报)、xx(负责宣传教育)、xx(开展教育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