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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范文(13篇)

作者:GZ才子 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范文(13篇)

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现在,让我们一起来浏览一些精选的工作汇报示范,希望对大家的工作能够起到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镇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协调联动。现将我社区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xx社区为切实抓好我社区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大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社区群众健康、安全。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制,分级负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治理工作,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我社区的食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宣传,我们通过走访、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广经营者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并签订责任书500多份,形成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

加强整治,效果明显。

对辖区内的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在餐饮服务环节,我社区在有关的带领下,多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店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并向他们宣讲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四、今后工作方向。

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我们长期不懈做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三是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我社区餐饮服务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在国家法规《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小学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外,制定了学校内部的《平中食堂常规检查条例》、《平中食堂五常法管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制度》、《平中食堂卫生责任书》、《平中食堂管理制度》、《平中食堂管理组工作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及细则。食堂餐饮管理实现无纸化全部实行电脑化管理,创新管理新模式,创新公开管理方法,购置电子屏,通过电子屏各类公示,学生营养与健康资料宣传,做到从食堂管理人员到食堂从业员工,从硬件到软件,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售,都有一整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之有效、易于检查监督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到人,使学校食堂在市场竞争中日趋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做到时时有规章,事事有制度,处处有规范。每周五定期召开食堂餐饮工作例会,抓管理组和经营托管餐饮公司的员工政治思想建设,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培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服务意识、工作责任性和重要性,把树立“以师生为本、诚信服务、服务育人”的`工作宗旨真正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全面实施色标管理模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管理食堂。从组织领导到从业人员都要有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督查,严把采购、储存关。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对餐饮公司采购的原料或食品进行检查,确保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虫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进入学校。对食品、餐具等分间、分类分开存放,储存间、柜、架须有明显标记。对餐具的消毒要求每天用蒸气对碗、快餐盆进行消毒,对于盛菜容器用84消毒液或漂精片浸泡消毒。另外要严把食品送货的索证关、验收关、仓库发放关,对不合格食品拒绝入库、发放。在抓好食品卫生饮食安全的前提下,抓好食堂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在用电、用煤气、锅炉等方面,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煤气专人负责,上下班检查,锅炉持证上岗,专人负责。对锅炉、电梯定期年检,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食堂管理组成员每天深入厨房认真检查,在市防疫站的工作指导下,严把食品加工、销售关,一旦查到问题,严格整改。确保加工设施配套,按规定操作程序和规范进行清洗、加工、配制、烹饪,做到生熟分开。加强对特殊食品烹制的监督,如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食品需煮透、烧熟,防止烹制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对每天销售的食品坚持抽检,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徚冷藏设备中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堂对每顿的剩余食品必须实行冷藏,再在销售前一定要经过高温处理,在确保没有变质的情况下方可销售。按时做好餐饮用具的消毒卫生,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最基本的保障是:保证食品采购质量,烹饪食品烧熟烧透,剩余饭菜严格处置。餐饮公司出售饭菜一律实行微机刷卡收费,既可提高售饭速度,又可堵绝使用现金在售饭过程中带来的污染,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食堂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核算饭菜成本,每周还重点抽查一到二个菜的配料制作过程。制定每周五下午召开承包经营户工作例会,作为一项制度执行。通报一周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经营情况分析,市场价格分析,下周工作安排,相互沟通,取得明显的效果。通过承包经营户在搞好色、香、味、形等合理营养搭配的同时,降低饭菜价格,积极研发新菜品种,开设小灶,改善饭菜质量。让师生量入为出,各取所需,得到真正的实惠,受到师生的'好评。

食堂从业人员人员定期体检并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工作前先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配戴首饰以及在加工间或销售场所吸烟等,严禁非本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重视环境卫生,随时考虑天气变化,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食堂周边环境实行严管,严查,尤其在春、夏、秋的交接季节,采取各种预防灭蝇措施,保证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餐饮公司把工作检查记录、工作日记、每月工作小结、每周的会议记录、每天的菜单、每天的剩菜剩饭处理单等各类资料整理归档,便于工作检查,建立日常工作档案,并有专人保管。这项工作十分必要,对今后的管理备查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无论如何创新,核心就是要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对师生负责。随着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和兄弟学校进行交流学习,吸取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现况,要把平中食堂办得更有特色,争取提早实现食堂全企业化管理而努力工作。学校积极争取加大食堂硬件设施上的投入。04年暑假学校进行了厨房装修和设备添置,05年投入十万元进行食堂周边下水管道的改造。20xx年根据浙食药监食〔20xx〕9号文件精神,创建“321示范工程”对照评价验收标准,相继逐条对照,整改投入十万元改造资金,按照厨房设施要求对食堂厨房进行功能性分隔和设备检修等,安装了餐饮阳光工程科技管理设备,配置一流的厨房设备,为食堂管理上等级创造条件,同时加强食堂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把平湖中学食堂办成一个标准化食堂。我校食堂自2003年8月引入社会化管理至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有关卫生事故,食堂供应满足了师生就餐的需求,保证了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曾获得浙江省卫生厅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加兴市,平湖市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平湖市食堂管理“五常法”示范单位,全国营养促进会及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授予学生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经学校研究决定:平湖中学食堂申报评比“321示范工程”省级阳光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区食安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年初,区食安委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总结了2010年工作,安排了2011年工作,表彰了2010年食品安全示范乡镇4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6家、食品安全先进单位26个和先进个人42人,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区食安办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开展专题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份、展示图文展版160块、展示假劣产品25种、现场咨询1.5万人次。

农业部门加强了种养植业产品源头和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三品一标”、农资打假专项检查,抽检蔬菜、水果样品394个,查出超标样品17个,销毁超标蔬菜1820公斤,整顿农资市场7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4个次,检查农资126吨,查处案件1起。

畜牧部门加大了生猪养殖企业、兽药和饲料经营企业督查。

1清剿“瘦肉精”专项行动,检测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尿样14520头份,莱克多巴胺14520头份,抽检兽药产品10批次,合格率100%,检疫生猪194.37万头,无害化处理18头。

商务部门充分利用12312举报投诉平台、屠宰场监控系统,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定点适时监控屠宰场2处,查获私宰案件3起。接收群众举报5起,开展执法检查118次,处罚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2家,罚款5.5万元。抽检酱油、食醋20批次,肉蛋乳制品17批次,粮食复制品4批次,罐头、饮料、糕点、酒类95批次,豆制品4批次,饮用水生产企业1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卫生部门加强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辖区学校、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设施设备、罗丹明b火锅底料等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执法人员601人次,检查421家餐饮单位,取缔了学校周边4家无证经营餐馆。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31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45户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9起。加强散装食品可追溯体系。要求超市、散装食品批发店通过“店内码”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使我区的散装食品监管做到“来有源,去留踪”。加强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抽检。在城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进行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快速检测,现场抽样41份,检测结果为阴性。

(二)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情况。

3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抽检20余种食物,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暂未发现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

(三)职能移交工作情况。

6月1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明确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名单及其工作职责;将区食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工作职责。7月29日,区政府办副主任朱平召集卫生局与食药监局负责人在食药监局2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区卫生局与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相关职能移交有关问题会议。会议决定:区食药监局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能移交给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能移交给区食药监局。从8月1日起,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正式接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工作。为确保过渡期万无一失,实行无缝对接,区食药品监局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区食安办协助工作,待区食安办专职人员到位后,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从区执法大队抽调6名工作人员到区食药局协助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管工作,待区食药局人员到位后,再回原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4难度较大,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一是食品营销网点多、分布广,监管工作在农村无法实现全覆盖;二是农村群众消费观念落后,食品安全意识差,缺乏相应食品安全常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能力有限,存在诱发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监管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缺乏有效沟通。

上半年以来食安委办公室收到各成员单位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较少,一些单位所做的工作不能有效、及时的反应出来,不利于我们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部门之间在主动配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近期主要会议精神。

6月13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魏宏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8月2-5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举办全省、市、县食安委(办)主任培训班,副省长魏宏到会讲话,主要精神有五点:

一是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径和方法,加强业务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三)对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全履盖、全方位的教育培训。

各级政府要迅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一次系统培训,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培强食品安全意识。着力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

(四)迅速建立食品加工企业诚信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全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网站公开食品企业、业主名单及相关信息。健全完善激励、引导、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尽快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五)继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对企业生产监管加强检验检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宣传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健全机构,修订九项监管制度。

一是8月底前,落实区食安办人员及经费问题。二是8月底,区食安办修订完善《雁江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政府与各监管部门签订《雁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三是9月底,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局、水务、商务等部门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方案》,食品抽样检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日常监管信息公布制度,责任人约谈制度,报区食安办存档。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一、协调、有序。三是建立督导制度。区食安办将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齐抓共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建立食品加工企业诚信体系。

7继续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和典型案例等,重点突出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违法生产经营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三是继续深化“打非”工作。目前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已进行到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根据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11月底将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食安办。四是明确健康检查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监管。8月底,区卫生局明确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承担食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对检查合格者发放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经常清理查处企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人员有无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每季度将查处情况报区食安办。五是强化重大节庆、重点环节监管。商务、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啤酒节监管工作。食药监要加强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的监管;工商、商务要加强节假日市场监管,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做好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极大帮助和督促。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就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县。

地处鲁东南,与江苏省的##、##两县相邻,辖#个乡镇,###个行政村,人口##万。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3家,生猪屠宰17家,经营企业725家,餐饮单位268家,集体食堂36家,学校食堂28家,农贸市场(集市)46家。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食品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部门职能交叉,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现象,年初,我县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主任,四名分管副县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分别任副主任,成员由农业、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经贸、教育、公安等22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部门都确定了专人作为联络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还专门设立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投入3000余元配置了办公设施,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到位,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执法,综合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统。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原创:http:///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县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主要任务和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并分别和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综合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将分散的监督统一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协调起来。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制,强化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积极实施市场准入制、市场预警制、定期检查制、检查结果公示制、索证索票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量化分级管理制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制定了《2005年全县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定期将本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传递机制,从而及时了解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机制。同时,建立了食品安全警示制度。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那些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及时发布消费者消费警示,使之在市场上无立足之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狠抓措施落实,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情况调查、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产业状况及监管情况调查等调研活动,基本摸清了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市场情况,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重点抓好源头治理、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放心。

(一)、规范食品种养殖环节。一是加快和推进我县绿色市场建设。严肃查处无产品登。

农产品污染。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全面遏制生猪私宰和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针对四川发生的猪链球菌感染事件,迅速开展了肉制品市场专项检查,为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首先对全县57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逐一调查登记备案,基本摸清了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数据库,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基础。其次,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1号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我县辖区内的103家食品生产企业(含手工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整顿,重点检查企业卫生条件、生产经营范围、内部卫生管理情况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从业人员健康查体2056人,调离职业禁忌人员23人,对以上企业生产加工用水采样检验94份。检查中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又拒不改正的一律吊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和培训的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提高了卫生许可准入的门槛,督促了企业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了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重点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在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六项措施,即依托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变,狠抓三个重点,构筑四道防线,建立五个制度,落实六查六看。

1、依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充分发挥“12315”的申诉举报职能,统一调度指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快速反应、高效运行的“12315”监管平台。

2、实现了事后处理向事前监管的转变,变“以打为主,打防结合”为“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确立了“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方针,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把假冒伪劣食品拒于市场之外。其次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巡查”,改变过去监管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初步形成了“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方联动的监管机制。

3、狠抓三个整治重点。

(1)重点商品、强化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监管,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粮食、肉类、蔬菜、水果、儿童食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料等重点食品,组织重点专项整治。

(2)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市场和市场周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食品窝点的全面清查,坚决取缔农村无照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批发市场和小型食品经营摊点进行摸底,对排查出来的食品不安全因素进行了重点整治。

(3)重点打击行为,重点打击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行为,对经销没有厂名、厂址,侵犯他人商标和侵犯他人名称、包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构筑四道防线。

(1)食品准入关,对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制度,凡是进入我县市场的食品中均要提供“三证、三书、两照”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我县市场。

(2)抽样检查,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以保证对一些手续合法,但实际质量不过关的食品进行查处,不让任何假冒伪劣食品在我县存在。

(3)迅速处理,快速反应。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立即采取措施,该退市的退市,该查封的查封,把假冒伪劣食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及时上报,通传各地。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在我县出现,及时将该食品的种类、产地、货源来路等情况及时上报,并通过网络通传各地,使该假劣食品不至在我县以外地区造成危害。

5、建立五个约束制度。

(1)建立销货台帐制度,要求所有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进货台帐,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查明问题食品的来路、进货量、销货量、以及该食品的去向。

(2)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一经发现手续不合法,标识不明确,和涉嫌劣质问题的食品,必须下柜或退出##市场。

(3)建立商品索证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索要进货方的“三证、三书、两照”,一旦出现了问题,好及时倒查。

(4)签订责任书制度,明确责任,出现了问题,将对责任人严格追究。

(5)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对发现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除作出相应的处罚外,给予警告,并与评选“诚信经营户”、“12315认可销售单位”挂钩,对多次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受到查处的食品经营者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6、落实六查六看。

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非法租借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的有关资质、发票等票证;查经销食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过期、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看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产品的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查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经营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酒类99.

48、饮料69.1、乳制品22.0。

8、蜜饯63。对抽查不合格的食品坚决清理出市场,从而使我县食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

(四)、餐饮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全县饮食安全。今年6月,我县启动了卫生监督执法3号行动,对全县368家餐饮单位,64家集体食堂(学校食堂28家)进行整顿,逐一检查登记,对餐饮业从业人员1093人进行了健康查体,体检不合格的22人全部调离工作岗位。同时,对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取样品1392份,合格率为65.5,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对抽验不合格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73份,监督意见书136份,取缔无证经营户12家,罚款2万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县有a级餐饮单位1家,15家b级餐饮单位已报市卫生局评审,c级餐饮单位的评审工作正在进行。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我县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经贸、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盐务等部门现有执法人员633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机构2个,检测技术人员13人,检测设备8台(件),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尚不能完全满足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质量检测任务。针对这一现状,各部门不等不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创建“平安##”的高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了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食品执法监管队伍,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助手和抓手”作用,为不断提高我县食品监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加大技术投入,已批准建立无公害食品(农残)检测中心,实施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12315”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今年5月,我县开通了全市首家“12315”申诉举报网站,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辟了新途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同时,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消费维权途径,在农村大多数行政村和较大规模的市场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配备联络员,完善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申诉举报难的问题。目前为止,我县237个行政村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培训240名村级联络员,“12315”进村工作基本完成。全县十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他流通领域的经营场所也全部张贴或安装了“12315”提示语、提示牌,使广大消费者更加明确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网络延伸到群众身边。

在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方面,我县大力推进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充分利用综合评价的有效手段,不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实施,实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制订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和规范各部门信息发布程序,落实责任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预警机制,提高了综合监督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原创:http:///今年以来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检验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在充分肯定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幅度增加,但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未能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行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促使我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

总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确保措施再完善、力度再加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创建“平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2001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2003年和2005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

县政府党组工作汇报

(2010年12月25日)。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林区政府按照林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的要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全年工作任务,推动全区保护与发展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

一、强化保护,生态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完成259万亩森林管护、13万亩中央新增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及1.5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封山育林核实率和合格率均达100%。退耕还林工程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实地抽样检查,退耕地保存率、成林率分别达100%。纳入国家补偿范围的129万亩生态公益林先行启动64.07万亩,纳入省级补偿范围的85.63万亩公益林全部启动。顺利实现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矿产资源管理更加规范。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

1试运行。投资900万元建设金丝猴基础研究、野外监测和野外救护三大平台。

二、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实现新跨越。

(一)旅游经济蓬勃发展。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24万人次,同比增长34.7%。其中,接待海外游客8万人次,同比增长45%。实现旅游经济综合收入达到7.82亿元,同比增长42%。

2电信湖北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赴外地举办推荐会,发布电梯、公交车身、户外广告,在宾馆饭店放臵宣传画册等落地促销战略,巩固并培育了广东、陕西、河南、重庆、湖南以及省内各地客源市场。四是市场主体更加多元。积极支持神旅集团做大做强,鼓励并支持鄂西圈投公司、兴发集团参与我区旅游产业开发,新引进武汉鑫源公司、浙江亿泰公司等多家企业来我区投资发展旅游产业或开发旅游产品。五是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力度,统一全区旅游标识系统,扎实开展旅游环境整治。认真实施旅游人才培训工程,举办各类培训6期,培训旅游从业人员400余人次。

(二)工业经济稳步发展。全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7.89亿元,同比增长30%。运销磷矿石165万吨,同比增长27%;黄磷产量1.1吨,同比增长1%;发电量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供电量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实现入库税金1.15亿元,同比增长22.6%。围绕“矿电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促进兴发集团、神农架磷业科技股份公司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阳日磷化工业园区。武山矿业公司的2号万吨黄磷电炉建设正在紧张筹备。神农绿谷水电发展公司园区项目全面展开。丰源公司黄磷电炉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园区相关配套工作稳步推进。

3定资产投资14.14亿元,同比增长3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3亿元,同比增长18.2%。外贸出口实现1500万美元,同比增长49.7%。截至11月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4.68万元,新增8.05万元;各项贷款4.34万元,新增1.21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147元,同比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81元,比上年增收374元,同比增长10.1%。

三、狠抓落实,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参加鄂沪经贸洽谈会、鄂港粤经贸洽谈会、第五届中博会、湖北投资行等活动。抢抓建区40周年大庆的机遇,分别与浙江、河南、上海等地客商,签订旅游开发、矿泉水开发、水产养殖等项目协议。全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内资)项目34个,已开工项目23个,协议总资金102.9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87亿元,同比增长34.86%;洽谈项目17个,新签约重大项目11个,合同引资金额97.2亿元。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神农架机场建设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可研批复,机场场外配套全面启动。政府办公大楼改造、阳日寨湾矿区、玉泉河流域水电开发、白磷岩电站、中医医院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十宜铁路阳日建站争取工作成效显著。武神公路、松柏过境公路顺利通车。太子垭至大界岭、大界岭至大九湖段路基及大九湖至竹山段路基路面等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完成农村公路通达工程33.6公里,通畅工程178.37公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正式启动。

四、夯实基础,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760.4万元。

4新建茶园0.2万亩,改造茶园0.8万亩,茶园总面积达到1.33万亩;新建蔬菜基地2.5万亩,新建蔬菜大棚153个,累积发展大棚656个;新发展中药材基地0.25万亩,累计达到3.03万亩;新建核桃基地1万亩,累计发展3.69万亩;嫁接板栗1万亩,累计发展12万亩;发展规模养殖大户80户。新发展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新成立5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发旅游农产品6个,认证“三食品”品牌18个。举办绿色证书、农村实用技术、阳光工程培训33期,培训农民2692人;新建农业科技示范户55户,累计发展355户;新建国家级蔬菜标准园1个;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6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万亩、“猪-沼-菜(粮、果、茶)”高效生态农业模式3万亩;新建沼气池500口,累计建池8500口,沼气普及率达到65%,配备沼液沼渣抽排车辆30台。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农产品样品206个,经省检测中心检测全部合格。争取农机购臵补贴资金290万元,补贴机械499台套,新增农机总动力0.6万千瓦达到7.4万千瓦,完成机耕机整面积3.1万亩,机械植保2.4万亩。新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22家、村级综合服务社20家。全面落实水库移民后续政策、发放直补资金148万元,争取项目扶持资金47万元。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继续推进,全年销售家电8450台(件),销售金额1610万元;已补贴家电产品8441台(件),完成财政补贴兑付金额198万元,补贴率达99%;已报废黄标车130台,实现汽车以旧换新105台,兑付补贴资金146万元,补贴率达81%。

(二)大力改善城乡面貌。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编制《松。

5柏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松柏滨河新区建设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区乡镇规划覆盖率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54%。大九湖城镇改造基本完成,松柏滨河新区建设接近尾声。危房改造累计开工901户,完工901户。建成乡镇干部周转房101套,启动建设教师周转房20套。农村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60%行政村具备电子政务开通条件。

五、全力保障,社会建设开创新局面。

6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五险参保总人数达到5976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5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81.7%,城镇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达9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100%。解决3347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出台外来个体工商户及其家属参加医保的具体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068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5000人。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完成100套新建廉租住房、118套保障性住房主体工程建设。实施生态移民108户、428人,扶贫移民45户、176人,安臵单亲特困母亲9户、33人。开展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00人。启动10个村整村推进扶贫,减少赤贫人口1542人、低收入人口2156人。

7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2031人次,561人次享受交通费补助,补助资金79990元。争取中职生补助170万元,2273名学生受到国家资助。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高中生142人,15.1万元,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资助贫困大学生128人,资助金额达11.2万元;共为269名大学生办理了161.28万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卫生工作稳步发展。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区乡镇卫生院实行了药品零差价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中医工作稳步发展,中医院一期工程综合楼建设项目投入使用,中医药文化展示基地和全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即将投入使用。全面启动实施6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个村卫生室纳入中央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工作。制定《神农架林区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逐步推行电子病历、常见病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限价等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质改革,《神农架林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批准实施。启动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结核病控制策略和防治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原“五苗”接种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均达到省定标准。完善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全年我区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手足口病的暴发疫情。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23%;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3.8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1.4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全力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功能,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九湖、宋洛、阳日、8松柏四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提前两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和省级、区级农家书屋的全覆盖。完成体育馆主体工程建设。新增6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新增3条全民健身路径。积极申报“雪炭工程”项目。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成林区自然博物馆整体划转工作,公益性服务功能凸显,累计免费接待参观者21128人次,免费对2118人次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区情教育。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整理工作稳步推进,川鄂古盐道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度加快,《黑暗传》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下谷堂(唐)戏》、《皮影戏》纳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完成《神农架志》(1980—2004)编纂工作。林区体育健儿在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取得两块铜牌、两个第四名的好成绩,团体总分排名全省第十二名,创造了我区参加省运会的最好成绩。整合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等市场执法职能,成立了文化体育综合执法大队。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力度不断加大。国民体质测试全面完成。

(五)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信访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和四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逐步健全,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1307人次,办结1275人次,办结率97.69%。区长专线受理群众来电1819件次,办结1813件次,办结率99.7%。全区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成功调处。在全区集中开展了6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调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200多起,有效妥善处臵各类非正常死亡案(事)件18起和群体性事件苗头23起,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四方促和谐”活动,9包案化解信访积案17件次,实现了全年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无初访转为重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了第四届中国神农架国际生态文化旅游节暨建区40周年庆祝等重大活动和松柏滨河新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深化平安神农架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密织防控网络,累计投入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近600万元,建成出入境治安卡口8个,安装公安机关直接调控的一类监控探头116个,社会化监控探头数达到600多个,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监控覆盖率达100%。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全区共发刑事案件122起,破获21起,摧毁犯罪团伙5个。成功破获“6〃13”命案和“10〃14”命案,继续保持100%的命案破案率,使我区成为全省唯一无“无黑恶势力犯罪”的行政区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共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8处,下发《限期整改隐患通知书》5份,责令2家涉爆从业单位停业整顿。全面完成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两实全覆盖”工作,采集实有房屋信息22187户、实有人口信息80482人、流动人口2723人。认真部署开展对涉稳、涉恐、涉毒、在逃、有犯罪前科、精神病人、“法轮功”重点上访人员七类特殊人群的摸排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圆满完成国家、部省级领导视察神农架及区级以上重大节庆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大局平稳。

六、开拓进取,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10开展《神农架—生态之旅》采访行,《艺苑风景线》栏目举行《相约神农架》大型演出,湖北卫视现场直播公祭神农仪式并组织拍摄新闻系列片《喜见神农架》。举办“聚焦神农架”摄影大赛、当代名家水墨画精品展,出版了《天地神农》、《神农架游览》、《神农架“野人”全纪实》、《永远的神农架》等神农架旅游文化丛书。同时还与41家旅行商签订合作协议。

(二)成功承办现场办公会议。2010年,省委省政府在神农架召开2次现场办公会议,解决我区生态保护、生态补偿、旅游发展、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电力设施建设中一系列深层次困难和问题,对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为我区在“十二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实现科学发展指明方向,再造契机,铺平道路。

(三)成功接待中央首长视察。2010年,2位国家领导人到神农架考察,全面充分肯定神农架各项工作并寄予厚望,作出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神农架的关心与支持,也说明神农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越来越高。今年共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来宾236批、6471人次,其中接待国家领导人5批718人次,省部级66批、960人次,部队32批、1330人次,调研、检查组43批、1598人次,友好县市区17批、455人次,其他接待55批、1140人次,有力地宣传和推介了神农架,展示了神农架良好的形象。

11群众、老干部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符合区情、体现特色的《神农架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园四区”5个主体规划、15个重点专项规划、“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和“十二五”规划项目库等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描绘了神农架未来五年的美好蓝图。

七、规范管理,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一)以民为本,扎实推进功能型政府建设。以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政府公共职能不断凸显。深入调研,落实督办,优化公共资源配臵,十件大事顺利推进,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口碑。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政协提案、建议意见69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9%。完成公共门户网站改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权利,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政府内部项监督逐步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以及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离任审计制度逐步完善。

12法违规行为发生。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得到进一步推行,杜绝了政府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现代产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盘活国有、集体资产,进一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方式,程序,操作规程得到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

(三)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效能型政府建设。切实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今年以来,林区政府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做到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有机结合,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政府权威。着力调动林区和乡镇两个积极性,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观念,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均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有效避免决策失误给林区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3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导产业发展势头亟待加强,招商引资的数量和质量与全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旅游景区景点的品质、影响力提升的速度与质量与先进景区仍有较大差距;三是农业内部增收动力不足,农业板块基地规模小,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较低,农业投入乏力,保持农业稳定发展的难度加大,农村贫困面貌未根本改善;四是少数干部现代意识不够,竞争意识不强。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更是我区处于新的历史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加强保护与发展,实现腾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林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团结一心,克难奋进,努力拼搏,阔步前行,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全面完成林区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一园四区”战略建设,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奋斗!

县政府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离退休老干部:

当前正值盛夏时节,为缓解高温酷暑,县委、县政府特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并对各位离退休老干部致以诚挚的慰问!

去年年底,县委、县政府集聚全县干部群众的经验与智慧,提出了“一年强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大变样”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镇村建设、交通建设、教育发展等六大重点工作,并建立了七大指挥部项目推进机制。通过大力实施七大指挥部项目推进机制,园区招商成绩斐然,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县城道路交通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滨湖新城拆迁快速突破、圆满成功,全市拆迁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1310亩滨湖森林公园快速启动,为打造全省最美县城打下坚实基础;军山湖水质显著改善,出现大量至少在二类水以上才能生存的桃花水母;教育发展突飞猛进,高考录取率在全市实现进位赶超,位列四县第二;狠刹了“说情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贤工作的亮点纷呈,赢得了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全县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县上下攻坚克难、拚搏奉献的结果,也与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密不可分。在此,县委、县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从政治上尊重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精神上关怀老干部,让广大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更好地安度晚年。我们也希望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在维护七大指挥部项目推进机制、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独特作用,和全县人民共建新进贤,共筑中国梦。

如果您有意见、建议或咨询,请您通过写信、来电、来访等方式予以反映。通讯地址:江西省进贤县行政新区县委老干部局,邮编331700。电话:陈莉(老干局局长)13870823788、0791-85622385;曹英(老干局副局长)13970054928、0791-85622100;饶贵琴(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13879131861、0791-85650080;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0791-85622383;县医保局0791-85667990;县社保局0791-85673298。对您的意见或建议,县委、县政府将认真负责地进行归纳整理并及时给予您答复。

祝全县离退休老干部同志们,健康长寿、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中共进贤县委。

207月12日。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xx年元旦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元旦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人民群众元旦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监管实际,做到提前部署,落实责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严格检查,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检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治理。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日常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街办、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

四是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由1名局领导带队、1名科队长和3名执法干部组成的节日巡查小分队,每天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求全局干部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动态,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五是加强检验,确保重点品种安全。针对元旦节日市场消费特点,专项抽检食品品种12个,共计41批次。其中,蔬菜8批次、水果6批次、粮食4批次、食用油3批次、肉及肉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干货4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2批次、水产品2批次、酒类2批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确保20xx年春节和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积极安排部署,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制定了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将检查责任细化并落实到食品化妆品稽查大队的两个稽查中队,要求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两节两会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结合我县餐饮工作实际,统一制定了餐饮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要求各餐饮单位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建立餐饮服务环节诚信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本店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截止目前,我局与61家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

结合“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承办节日和重大活动餐饮接待任务的单位和学校食堂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餐饮单位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饮料、粉条等节日消费重点食品的采购、索证索票、凉菜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的检查。对承办“年夜饭”“祝寿宴”的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将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11家建立台帐,指导其做好食品留样和大型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并对其食品库房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各餐饮单位及时清理超期变质、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建立健全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妥善受理和处置节日及会议期间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人员、物资等准备工作。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遇有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发生,及时上报。

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还针对节日餐饮服务消费特点,向餐饮单位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强化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61家,对13家存在问题单位当场制作整改意见书。

县政府卫生工作汇报

同志们:

和动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懈努力。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居丽琴副市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求实创新,既好又快,圆满完成2007年目标任务。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市卫生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实现卫生基本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凝心聚力,克难求进,卫生各项工作呈现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农民健康工程进展顺利。全市农村人口参保率为99.3%,人均筹资标准达105元,分别名列全省第三和第四位;全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口208万,人均6元的专项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结合行政区域调整,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积极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创建工作,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93个,其中市级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积极推进城市卫生支农、“手拉手”结对帮扶工作,下派585名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完成62名乡镇卫生机构管理干部、108名骨干人员及1641名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名列全省第一;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万多户、茅山老区困难群众饮用水改造3000户;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100%,超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要求。

(二)城市社区卫生扎实推进。出台《常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常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考核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统一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票据。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社区卫生资源布局,积极推进原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型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有效整合城市卫生服务资源。全市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服务站5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街道为单位覆盖率达100%,城市居民人口覆盖率达88%以上,覆盖面居全省第二。社区诊疗人数占总诊疗人数40%,较去年增加5%。天宁区、戚墅堰区两区申报“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8家单位申报“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

(三)“五小行业”管理逐步规范。按照“五小”行业长效管理要求,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监督指导、联合整治等重点环节。逐路、逐街、逐弄对“五小”单位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管理台帐。统一制定“五小”行业卫生条件标准,下发1.8万册“五小”行业卫生知识手册,组织全市卫生检查员、“五小”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免费开展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开发“五小”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实时、动态、网络化管理。钟楼区在市“五小”行业的长效管理工作评比中名列第一。全市“五小”行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从44.5%上升到97.01%,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普遍改善。“五小”行业的整治效果得到了卫生部领导、专家的高度评价。

(四)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加大。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市报告传染病比去年同期下降1.56%。开展艾滋病等感染状况基线调查,干预高危人群,实施免费美沙酮维持门诊。以抓好“五率”相关技术指标为工作重点,肺结核病防治网络进一步健全,肺结核新发涂阳病人任务完成数全省第一。大力开展查螺、灭螺工作,制订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实施“蓝天计划免疫”工程,外来务工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计免服务。出台《常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国第19个爱卫月和全省第11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全市无偿献血率达100%,成份输血率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获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武进区横林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实现了我市国家卫生镇零的突破。市区及金坛、溧阳两辖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乾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商贸流通活跃,全县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大中型酒店、饭馆23家,学校食堂40余家,各类经销点及个体餐饮点1480户,已形成庞大的食品市场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政府《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乾县”的工作目标,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食品安全暨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之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各乡(镇)及22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了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工作之一,制定了《乾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并按照职能,从生产、流通、消费、餐饮等环节细化了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县政府与各乡(镇)及工商、卫生、质监等11个职能部门现场签订了《20xx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分别与下属单位或监管对象签订了不同形式的目标责任书。县卫生局与220家较大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定了“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预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九查九达到”的工作要求;县工商局与下属各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工商所建立了食品经营登记台帐,对辖区的经营户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与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在监管中开展“六查”,即查食品经营户资格、查进货票据、查经营食品质量、查食品包装标识、查商标广告、查开办者的责任制度;同时建立了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县质监局建立生产企业台帐,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县形成了对食品安全工作从上到下全方位多层次的目标责任监管格局。

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采取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食品安提示牌、信息报送点和食品安全安全常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特别在“科技之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了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以及假劣食品识别知识等主要内容,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万余份,城乡设咨询点13场(次),悬挂横幅36条,组装宣传车8台,张贴标语200余条,领导讲话2次。执法人员深入基层现场说法,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卫生局对全县2000多名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给从业人员印发了《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电视讲座,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广告。同时,各部门都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监管水平,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氛围。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食品市场日常监管。

在消费环节,以检查“两证”为突破口,深入宾馆、酒店、饮食摊点、农贸市场及学校、幼托机构、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等餐饮消费单位,对其消毒设施、保管措施、“三防”设备、冷藏设备逐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0人(次),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2356人(次),餐具消毒效果采样监测221份,合格186份,合格率85%;食品采样监测120份,合格120份,合格率100%。整顿中没收“三无”及过期食品58箱,取缔黑作坊3家,责令停业1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7份,经济处罚3.2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效地保证了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

在流通环节,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加大查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重点对全县农药、兽药、食品、粮食经销店和各种食品加工(作坊)、熟肉制品加工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对全县的各类超市、食品批发市尝零售市尝农村集贸市场的粮、油、鸡蛋、儿童食品、散装食品及豆制品、奶制品、肉制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粮油批发市场1家,食品经营企业260户,超市5家,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6家,学校及周边地区、乾陵旅游景区的食堂及饮食摊点45处。

在生产环节,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查处无证照加工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禁用和超剂量命名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市场准入工作。把对奶粉、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等食品质量检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了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等16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特别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食杂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检查未经qs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8家,小作坊、小摊点、小食杂店256户,90%以上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100%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农产品源头治理环节,县农业局加快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将县城批发市尝乡镇集贸市场农产品纳入了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治理;县畜牧局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开展农、兽、渔药及畜禽饲料添加剂残留及违禁药物的整治,严格种植、养殖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保证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目前全县已建成农业标准化蔬菜基地1个。

在生猪屠宰环节,县定点办出台了《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方案》,县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知识培训2期,要求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肉品“三章两证”制度和肉品登记制度,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清理病毒肉品、加强饲料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清理了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及农村集贸市场等违规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7月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我县肉品市场的生猪抽样10个,从抽检情况来看,我县生猪屠宰和大肉销售市场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着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瘦肉精”和药物残留现象。

在学校食堂集中整治环节,县教育局、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幼托机构、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同时,加大了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260起,立案查处24起,取缔无证经营43户,没收假劣食品饮食210箱,价值4万元。

为了认真贯彻盛市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乾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乾县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落实了政府负总责、乡镇各负其责的监管机制,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制定了食品安全有关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并专门设立办公场所,建立了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在村级设立食品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村级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在全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产经营单位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责任心强的群众为社会监督员。目前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48人、信息员277人,初步构建起乡镇有专职协管员、村委会有信息员、村民组有联络员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和责任网络。

举世瞩目的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为了确保奥运会及残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及游客的食品安全,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奥运会和残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咸食安委发〔20xx〕1号),我县结合实际,召开了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制定了《乾县关于加强奥运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日报奥运及残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为了进一步确保游客的饮食安全,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习红带队,带领盛市工商、卫生、质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对我县乾陵旅游餐厅、乾陵涉外餐厅及“农家乐”等餐饮业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大部分企业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硬件设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餐饮业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如乾陵旅游餐厅管理不规范,操作间设计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没有设置凉菜操作间,且操作间卫生差,没有照明设施,消毒柜形同虚设,未插电源,消毒柜内存放有茶壶、水杯等生活用品,根本不符合开办餐饮业的基本条件,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经营管理不规范。乾陵涉外餐厅未按照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不能坚持经常,进货渠道不规范,操作间卫生设施陈旧老化,几十年一贯制,虽有消毒设施,但没有按标准和要求对餐具进行消毒。对“农家乐”管理粗放,多数“农家乐”“三防”、消毒、保洁设施不全。三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对餐饮业卫生许可适之过宽,不能坚持标准,造成许多餐饮业多年来低水平经营。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建立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和工作模式,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按照“以环节为主,以品种为辅”和“谁主管谁推荐,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食品安全数据库建设,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单位已推荐试点单位西安银桥乾县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已有乾陵大酒店等7家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两档”(监管档案和生产经营档案)建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企业的安全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守法自律,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进一步好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1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乾县创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示范县动员大会,明确了各乡(镇)及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并对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将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细则印发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做好积极准备工作。5月份,主管县长郭宏伟和县食安办主任张克祥在渭南市富平县参加了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现场会,现场参观了富平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点和有关食品安全示范县软件资料,学习了先进经验,传达了会议精神,弥补了自身差距,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7月1日,省药检所对我县的粮、油、肉、鸡蛋等四个品种进行了抽样,从抽样结果来看,粮、油、鸡蛋均符合食品安全各项指标,猪肉存在着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和药物残留现象;9月1日,市质检所对我县的醋、酱油、豆腐以及奶制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正在等待之中。9月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了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培训,对粮、肉、豆制品等常用食品能够快速检测,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总之,通过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日趋好转,生产经营秩序逐步规范,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感普遍增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食品监管面临的形势,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及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食品安全经费投资需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硬件设施还需进一步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为目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团结一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创新机制,为建设和谐乾县、小康乾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

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