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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规性自查报告(热门19篇)

作者:紫薇儿

自查报告是一种对自身行为、工作、学习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的一份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改进自我,我认为现在是时候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自查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指导。通过自查报告,我们可以认清自我、找到不足、改正错误,从而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问题和困难,写一份自查报告能够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总结经验,为进一步提升自己提供有益的参考。每年的年终都是一个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时刻,撰写一份自查报告也是一种对自己的一种交代。自查报告是一份对自己工作、生活的自我反思和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自己、改进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自查报告的写作要点,提高自己的撰写水平和能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支农再贷款自查报告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担保人:

甲方因故不能按期偿还月日与乙方签订的《支农再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交了《支农再贷款展期申请书》。

为明确支农再贷款展期期间甲、乙方权利义务,在原《支农再贷款借款合同》和《支农再贷款担保借款合同》有效的前提下,特订立此支农再贷款展期合同。

第二条借款金额。

依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大写)。现展期金额为)。

第三条借款期限。

依原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年月。

年月日。借款期限按原借款期限加展期期限连续计算,总期限为,自日至。

第四条借款利率。

依原借款合同,借款期间利率为,现展期后,展期借款利率为。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在规定期间内获得乙方支农再贷款资金,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支农再贷款资金。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支农再贷款,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付利息。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自愿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支农再贷款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支再贷款本息。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情况。

第七条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甲方的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支农再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准备金存款帐户扣收支农再贷款本息,或者依法处置担保物,用于偿还支农再贷款本息。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再贷款:

1、未按《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用途使用再贷款的。

2未按照会计和信贷管理要求逐笔登记涉农贷款发放和收回情况的。

3、农村信用社联社对农村信用社下拨再贷款利率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家漂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的。

第八条乙方义务。

乙方按本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支农再贷款资金。

第九条保证责任。

目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偿清其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展期合同项目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第十条抵押责任。

为抵押人,以为抵押物,为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偿清其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第十一条质押责任。

为出质人,以为质物或出质权利,为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本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偿清其在借款合同和本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约继续有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合规自查报告

自20xx年底以来,××农村信用联社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开展了以广大员工为主体、面向业务、面向管理、面向操作的“制度执行年”建设活动,通过学习动员、组织考试和自查自纠各阶段的活动落实,搭建了防控体系、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保证业务发展质量等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纪不严、屡查屡犯的顽症得到整治;基础管理工作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整体防范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为业务持续健康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为积极贯彻落实合规文化教育活动,××联社转发了省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规教育创建良好合规文化的通知》文件,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办法》等监管法律;并要求全体员工通过教育活动,培育主动合规的作风;树立“合规创造价值”和“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梳理业务类制度办法,把自己的工作行为和制度要求进行比较,对于不符合的地方要提出原因,拿出整改措施。使合规学习活动与经营管理目标相结合、与基础管理目标相结合、与道德风险防范相结合。

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以来,××联社紧密联系经营管理的实际,将合规文化教育同正在进行的规章制度学习:

(一)对各业务线上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审视,查找存在的与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相抵触或不一致的问题,查找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全体员工对照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自己的决策、管理、操作行为进行反思,查找存在的违规问题。在检查中主要针对授权授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和查询对账和录像检查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二)联社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不放过”原则,对查找出的问题明确责任,着一落实,落实有反馈。有力纠正了各种不规范操作的现象。

(三)对照各网点负责人与联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济案件防范责任书》、《安全保卫责任书》等要求,按照这次合规文化建设的要求,对全辖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大检查。通过这次大检查进一步加强我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并深入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组织人员对从事第二职业等不良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125人次,及时有效地掌握员工行为表现情况。

一是把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与当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便理安排,相互促进;二是把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与提高业务素质结合起来,提高免疫力,牢固树立合规操作是岗位业务的第一要务;三是把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与改进服务态度结合起来,树立正确为客户服务思想,查找簿弱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四是把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机关要为基层排忧解难,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及时回复、答复请求。基层要认真支行决策,完成工作计划任务,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五是把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与治理商业贿赂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要做到廉洁自律;六是把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支农再贷款自查报告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自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以后,农业银行不再向农村信用社提供支持资金。同时,受90年代后期地方金融风险影响,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所削弱,存款持续徘徊,加上当时国有商业银行集中撤并县以下分支机构,县域金融服务和涉农信贷需求与农村信用社资金不足的矛盾突出。为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增加农户贷款,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于1999年开始办理支农再贷款业务。

1999年-2007年,人民银行共安排支农再贷款额度1288亿元,累计发放1.2万亿元。在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和引导下,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特别是农户贷款大幅度增加,占其各项贷款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同期,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分别年均增长22%和25%,比同期金融机构年均贷款增长分别高8个和12个百分点。期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1.43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16万亿元,占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的比例分别为46%和37%,比开办支农再贷款业务之初分别提高15个和17个百分点。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随着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增强,经营财务状况明显改善,对支农再贷款的需求有所下降。针对全国农村信用社资金供求总体宽松、但地区间不平衡的状况,人民银行加强了对支农再贷款额度的地区间调剂,现有支农再贷款额度的93%集中安排用于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

总体看,支农再贷款对支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和缓解农民贷款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支农再贷款是对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流动性支持,虽然执行优惠利率,但不是政策性贷款。对坚持市场筹资且涉农信贷投放达到规定比例的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资金不足的,人民银行分支行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给予再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条件、方式、期限、金额和利率,由其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并自担风险。

中国农户小额贷款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前者是直接依据农户信用情况发放的贷款;后者是指3-5户农户自愿组成相互担保的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向小组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是中国农户小额贷款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二是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等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三是小额到户扶贫贷款是主要向贫困农户发放的特殊政策性贷款,由农村金融机构自愿参与,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四是由邮政储蓄银行开展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2/3以上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的农村地区。

近年来,中国一直积极推动农户小额贷款发展。一是调整农户小额贷款政策。全面拓宽农村小额贷款对象、范围、金额、期限、利率。小额贷款对象从传统农户扩大至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种微型企业;小额贷款用途由传统农业扩展到有助于农民收入提高的各个产业;小额贷款额度在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其他地区提高到3万—5万元;小额贷款期限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等决定,个别贷款期限可延长到3年;小额贷款利率坚持“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二是创新农户小额贷款方式。部分农村信用社开发推广农户小额贷款“一卡通”制度,将农户贷款与银行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管理办法,随用随贷,有效提高了贷款便利程度。三是简化农户小额贷款程序。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实行“一站式”

1服务,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确定灵活的贷款偿还方式,实行优惠利率。对个别地域面积大、偏僻的乡镇,通过流动服务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对开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给予资金和财务支持。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通过采取支农再贷款和执行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安排改革试点支持资金,以及适当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支持扩大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五是改善农户小额贷款的信用环境,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对信用好的农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

在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全国农村信用社得到了普遍推广,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农户贷款面大幅度提高。

专栏三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创新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便捷化的创新产品,如“速贷通”、账户透支、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备用贷款、国内信用证业务、电子票据贷款等。二是担保类创新产品,主要包括:标准仓单质押贷款、进口仓单质押贷款、国内保理业务、动产质押贷款、林权质抵押贷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等。三是组合类创新品种,主要是通过组合现有的一些信贷产品,为借款人提供个性化的信贷产品。

农村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在业务服务对象上,可以分为为贫困人口等低收入群体、传统种养殖农户、农民创业与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及其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户房屋修建等辅助金融需求五种类别。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主要采取政策扶持类型的金融服务,例如:扶贫贴息贷款、“以奖代补”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和农户小额信贷。针对传统种养殖业农户,主要有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机贷款和兴农贷款等,这些信贷是需要农户提供一定的抵押担保的金融服务。随着农村其他非农产业的兴起,农村个体经营和农民创业信贷需求日益增加,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农村金融机构都针对性地开发了这类信贷需求产品,例如:农户助业贷款、“农家乐”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失地农民创业贷款等。针对农村企业的金融服务可以分为微型企业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村级经济留用地开发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其他农村支持信贷服务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农村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农民消费类农户自建房贷款等。从贷款服务对象的覆盖层次看,初步展现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广覆盖于“三农”的基本原则,形成了能够涵盖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产品。

福建的“林权抵押贷款”。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达62.9%,居全国首位。继2003年国家林业局在福建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后,福建金融机构探索形成“商业性信贷+政策性信贷+商业性保险”等有机结合的模式,积极为持有《林权证》并从事林业种植、加工和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信贷支持。目前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服务创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一季度末,福建省累计发放各类林权抵押贷款46.36亿元,余额22.49亿元,支持育林造林714.48万亩。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4.36,-0.04,-0.91%)、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4.68,-0.01,-0.21%)和中信银行(4.46,-0.04,-0.89%)等均已介入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近年来,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明显。

湖北的“订单农业质押贷款”。订单农业质押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发放的以订单农业购销合同的收款权为质押担保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年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种养殖大户;贷款期限与订单农业合同期限匹配,一般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每笔原则上不超过订单农业合同金额的70%,2每个农户贷款额度为1万元至1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标准,对特级和一级信用农户实行优惠利率。

专栏四扶贫贴息贷款模式转变。

1、建立健全扶贫贷款制度,不断加大扶贫信贷支持力度。

2001年,中央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国发[2001]23号)。根据《纲要》精神,2001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制定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银发[2001]185号)。扶贫贴息贷款由农业银行发放和管理。每年的扶贫贴息贷款计划由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和农业银行确定,层层下达到各地。政府扶贫部门负责提供扶贫贷款项目,农业银行在扶贫部门提供的扶贫项目范围内选择贷款项目,按3%的优惠利率发放贴息贷款。优惠利率执行一年,优惠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之间的利差,由财政贴息,财政部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农业银行总行。

2、推动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为了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率,自2004年,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和农业银行先后开展了两项改革试点:“到户贷款”改革试点和“项目贷款”改革试点。2006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开办发[2006]46号)。根据《通知》精神,将原由农业银行统一下达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发放贷款分为“到户贷款”和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贷款(以下简称“项目贷款”)两部分进行操作。

到户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主要用于扶持其发展生产。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县选择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并与其直接结算贴息。贷款所需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贷款期限由金融机构视实际生产周期自主确定,贴息1年。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系数自主确定。中央财政在贴息期内按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方式可以是政府将资金直接贴给农户,也可以是将资金补偿给金融机构,具体方式由各县自主确定。

项目贷款集中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重点支持对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有带动和扶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6年在河北、黑龙江、江西、湖北、重庆、云南、陕西和甘肃8省(市)开展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下放到省试点,由试点省选择承贷金融机构。贷款执行年利率3%的优惠利率,优惠利率与央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省政府贴息。贴息方式可以是政府将资金直接贴给项目实施单位,也可以是将资金补贴给金融机构,具体方式由各地自主确定。其他省市的项目贷款仍由农业银行承担,由财政部和农行结算贴息。贷款执行年利率3%的优惠利率。贴息方式是政府将3%与央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差额补偿给农业银行。

3、创新信贷扶贫贴息机制。

根据信贷扶贫工作的实践,2005年7月,配合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建立“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四省共8个县开展了建立“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的试点,将部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奖补资金”,用于贫困户贷款的利息补贴、亏损补贴或奖励。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激励了各利益主体参与信贷扶贫的积极性。2006年,在及时。

总结。

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又增补河北、湖南、云南、广西4省(区)相继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06年底,累计发放到户贷款1.16亿元,覆盖贫困村1211个(其中2006年覆盖贫困村976个),扶持贫困户18087户(其中2005年扶持贫困户9123户,2006年扶持贫困户8964户),到户贷款占当地扶贫贷款的比例比试点前平均提高50个百分点左右。

4、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

经国务院同意,从2008年开始全面改革扶贫贷款管理体制,将扶贫贷款管理权限和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省,其中到户贷款的管理权限和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县;扶贫贷款的发放由任何愿意参与扶贫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贷;中央继续保留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预算资金规模(每年安排5.3亿元),于年初下达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市)安排到户的贷款贴息资金不低于贴息资金总额的50%;扶贫贷款由实行固定利率(3%)改为固定贴息利率,其中到户贷款按年息5%、项目贷款按年息3%给予贴息。

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扶贫贴息贷款总量及期限结构,安排贴息资金,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

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根据财政贴息预算资金规模确定当年扶贫贴息贷款的指导性总量计划,并于年初下达各省财政贴息资金及对应引导的扶贫贴息贷款的指导计划。

贴息利率。

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到户贷款按年利率5%、项目贷款按年利率3%贴息方式。

贴息资金按季据实结算,由财政部直接拨补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每季度终了,农业银行将扶贫贴息贷款及期限结构报经当地财政、扶贫部门审核后,层层汇总至总行,总行在次季报财政部审核结算。

贴息资金可采取直接或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补贴给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两种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省、县自行确定。

资料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银行呆账贷款自查报告

135号(5月18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呆账贷款申请核销报批手续,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增强本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呆账认定和核销应坚持谨慎性原则,贷款呆账认定及核销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条。

贷款呆账核销应坚持账销案存的管理原则。第四条。

贷款呆账核销必须坚持贷款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第五条。

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可以认定为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通过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五)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六)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通过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七)由于上述(一)至(六)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九)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第三章。

第六条。

支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以下简称支行)信贷人员按上述呆账贷款认定条件,对照损失贷款标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后,确己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初步认定。同时按损失贷款标准收集相关资料证据。

第七条。

根据信贷人员初步认定的损失贷款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证据,经支行会办研究,初步确认后,方可上报总行审定。

第八条。

总行根据支行上报的呆账认定材料,经风险管理部审核、稽核部确认,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审议,经由有权审批人审批后,认定为呆账贷款。

第四章。

第九条对准备核销的呆账贷款,必须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和有关负责人。

第十条。

对照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对呆账损失确属不可抗力因素的或信贷管理工作按制度要求己尽职尽责的,可免除责任。对信贷管理工作未按制度要求尽职尽责,造成的贷款呆账损失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第十一条呆账贷款核销指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批准后,冲抵呆账贷款准备。

第十二条。

发生符合条件的呆账贷款损失,应按呆账认定的标准要求,须报送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一)呆账贷款损失申请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形成呆账的主要原因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和结果;借款人、担保人财产清算、清偿和分配情况;贷款受偿及损失情况;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情况等。

(二)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凭证及相关材料。(三)政府、法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申请核销呆账贷款,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上报的申请核销呆账贷款材料,必须经总行风险管理部初审、稽核部审计,报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审议,报总行有权审批人批准后,才能报税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下列贷款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贷款;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贷款;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贷款;(四)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贷款;(五)其他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

第七章。

第十五条。

核销呆账贷款,应当在内部进行运作,做好保密工作。己核销的呆账贷款,作“账销案存”处理,建立呆账贷款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登记。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呆账贷款核销的档案管理,有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披露。

第十六条。

建立呆账贷款己核销管理登记簿,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对有时效的已核销呆账贷款定期进行催收追偿,确保呆账贷款的时效性。对己失时效的呆账贷款,也要想方设法进行清收,尽最大努力减少呆账贷款损失。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八章。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合规自查报告

根据银监会、省联社及总行“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精神,本人结合自身履职情况开展了合规风险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叫xx,中专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时间22年。1990年9月进入xx农村合作银行西垅分理处(前身xx联社西垅分社)工作,从事出纳岗位至今。

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总行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职业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以主人翁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牢固树立“行兴我兴、行衰我衰”的工作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能够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时刻把文明优质服务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能够积极参加信用社举行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一)内控方面。

1、岗位未实行异地交流。本人在工作之始就在西垅分理处工作长达22年,从事出纳岗位,至今未实行异地交流或岗位轮换,不符合省联社关于员工在同一支行工作满五年实行异地交流的有关规定。

2、在担任出纳工作时,能够坚持“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的要求,做到“自觉、自律、自制”。每日营业终了认真轧计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发生额,并与现金库存核对一致,确保现金库存簿与实际库存现金、总账余额相符,做到帐实相符、账款相符。能够认真办理人民币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业务,在柜员短期交接时未能对现金完全做到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能够及时勾对流水账目和现金收付登记簿。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做到库匙分管、同进同出。

(二)安全保卫方面。

多年来,本人能够不断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守库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三防一保”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做好“三门”反锁检查工作。经常检查电路、电话是否正常,防范器械性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当出现异常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能主动上上级汇报等等,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并确保值班守库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作为在信合事业工作二十余年的老员工,这是我的职业,我唯一的职业,自我参加工作,我一直从事这项职业,也一直热爱这项职业,对农合行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和深厚的感情,我一直是爱岗敬业的,并且将这种热爱不遗余力的放在工作中。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出纳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努力学习新的合规制度,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去影响周围的同志,让我们大家一起共同进步,另外安全警钟时常敲响,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自查人:

20xx年七月九日。

合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合规经营风险的管控,有效化解经营风险隐患,根据xxxxxx文件的要求,我中支于20xx年8月8日-20xx年8月21日对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期间合规情况进行了风险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我中支无“小金库”。

1、关于对专业保险代理、兼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业务的自查情况。20xx年1月份以来,我公司一直寻求与部分银行进行银保合作,由于部分银行自身已经经营保险业务,有的银行在协调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分歧,因此,截至年底没有与银行签订中介代理业务。自20xx年以后,在总对总协议的基础上,我公司逐步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始进行业务洽谈,20xx年开展了很少业务,但是销管系统上线后因为这两家银行都没有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所以系统中没再维护,现在也没再办理业务。

2、在自查个人代理业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因为公司业务人员个税扣的比较多,有15个人为了避税把直销业务虚挂到个人代理人业务上去,牵扯保单5632份、保费891.11万元、手续费67.43万元,我们查出后已经批评教育,他们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大会上作了严厉指示,以后工作中坚决杜绝虚挂代理人的现象,违反者严肃处理。

3、对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重新审核、完善保险代理协议和保险代理人档案。接到通知后。我们对保险代理人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自查,对《保险代理人协议》进行了审核,使保险代理人双证齐全有效,管理符合《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出罚办法》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保险代理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制度。今年以来,公司不断强化了保险代理人培训档案管理,对保险代理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及时做好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同时,加强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学习和合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中介业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经查:我中支20xx年发生销售费用共计75.26万元。20xx年1-6月发生销售费用425045元,所有费用都是据实列支,经过认真核查,所报销销售费用发票真实,不存在虚构经济事项的现象。

1、薪资总额管理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公司按照规定为所有正式员工每月按时足额的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少报、瞒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在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准方面加强与当地社保部门的沟通,争取有利政策,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表外贷款自查报告

尽管该企业由于资信不错,之前获得了银行1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但银行目前都闹起来了“贷款饥荒”,就算企业有授信额度,若银行无贷款规模,“授信”也只能是纸上的一个饼,对企业来说,并不能用来充饥。

信用证缓解资金燃眉之急。

前段时间,乐清某企业因生产所需,进了一批原材料,价值数百万元。由于该企业的现金并不充裕,短时间内筹不齐全部货款。尽管该企业由于资信不错,之前获得了银行1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但银行目前都闹起来了“贷款饥荒”,就算企业有授信额度,若银行无贷款规模,“授信”也只能是纸上的一个饼,对企业来说,并不能用来充饥。

在银行的建议之下,经与供货商协商,该企业通过银行向供货商开具了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信用证,顺利拿到了这批原材料。

“在企业有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但银行没有贷款规模的情况下,利用国内信用证,可以缓解企业的短期融资难问题。”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吴显中告诉记者,去年以来,随着银行贷款规模的日益紧张,国内信用证业务良增幅很大。据该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该业务共做了19.5亿元人民币,而前年全年只有2.7亿元。今年以来,前来办理国内信用证的企业比去年更多。

银行人士说,以前,国内信用证一般只被当做结算工具,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它当做融资的工具。所谓信用证业务,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企业(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在银行的财务报表上,属于表外业务,对开立信用证的银行而言并不占用信贷规模。由于它既可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不需要占用银行贷款规模,近年已经成为了部分银行着力拓展的业务。

对于购货方来说,利用国内信用证来解决资金问题,其成本并不大。据吴显中介绍,购货方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需要支出的其他费用还有:开证金额的0.15%的开证手续费,每月0.05%的远期承兑费。假设一企业开具一张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为3个月的国内信用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为3万元。

据悉,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最长期限为6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大行其道。

记者从银行了解到,比起“国内信用证”这个听起来尚有些新鲜的名词,同样属于银行表外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则规模要大许多。“虽然国内信用证将是企业间结算或融资的一个趋势,但目前来看,银行承兑汇票依然是主流。”工行温州分行公司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

工行温州分行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该行承兑汇票余额为90亿元;截至今年3月末,该业务的余额达到了130多亿元。由于该业务单笔的最长期限为半年,因此一年办理的承兑汇票总额会远远大于余额。而该行截至目前的“企业贷款业务”的贷款余额是380亿元。这意味着,该行通过表外业务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金额,超过了企业贷款金额的1/3。而去年全年,该行国内信用证业务余额只有1亿元左右,虽然比前年增加不少,但跟银行承兑汇票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据银行人士介绍,所谓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通俗的理解,就是“购货方”向“销货方”开具一张支票,“销货方”凭支票到银行领取货款。与国内信用证一样,它的最长期限也是6个月,提前支取也需要向银行贴息。

比国内信用证更具优势的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更加低。根据现行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不过,银行承兑汇票所需要的保证金比例,通常会高于国内信用证。记者从我市几家银行获悉,目前国内信用证的保证金比例在10%左右,而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浮动较大,一般需要50%左右的保证金,部分银行对一些资信稍微差一些的企业,要求保证金比例甚至为100%。同样是1000万元的“融资”,开信用证,只需要在银行存入100万元的保证金,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需要500万元左右。

信贷理财与委托贷款复苏。

同样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为企业解决融资困境的,还有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等业务。这两项业务曾一度受到监管部门的“严管”,淡出了市民的视线,但是目前,这两项业务有复苏的迹象。

工行温州分行公司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来咨询委托贷款的企业或个人比前两年有所增加,截至目前,该行企业间的委托贷款余额近6亿元。其余几家大银行的委托贷款余额也比上年有所增加。据悉,前些年,由于一些银行在委托贷款方面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因此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目前,银行对委托贷款依然比较谨慎,但整体上该业务“复苏”现象比较明显。

同样一度被监管,目前又有“复苏”现象的还有银行的信贷理财产品。据金融界网站“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周国内银行共发行了5只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总募集金额超过5亿元。

银行人士说,一边是投资者有资金需要找到比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一边企业需要通过银行,但不占用银行的贷款规模而获得融资,于是就出现了委托贷款与信贷理财产品。这两者跟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表外”得更加彻底。因为承兑汇票与信用证如果出现“议付”(提前支取)时,银行需要动用贷款规模,而信贷理财与委托贷款则不存在议付的可能。

“贷款规模很有限,银行都需要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来缓解企业的贷款难。”工行与中行的相关负责人都表示,贷款难的现象估计还将延续,表外业务将成为银行的下一个竞争点。

表外贷款自查报告

根据**市办关于对于对表外不良贷款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的通知,现将我县表外不良贷款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清收难度大。现金收回进度慢、比例低。

(二)贷户流动性加大,外出务工者较多,难得找到人,找到人又难以做工作;借款人死亡或者做生意经营失败,无力归还款;借款人相互攀比跟着不还贷款,或者只愿还本金,不愿还转据后的利息。

(三)信用社可用执行手段较少,由于贷款多为信用贷款,对借款人缺乏约束力。

(四)信用社信贷队伍人员少,无专门清收队伍,管理贷款笔数多,金额小,没有过多精力清收盘活表外不良贷款。

(五)诉讼时效没有保留,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由于借款人死亡或者是找不到人,诉讼时效以致难以保留。

三、下一步打算。

省联社制定的现有的规章制度下可以支撑表外不良贷款的处置,但是具体运用中需要根据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通过结合滑县联社情况和学习其他兄弟单位的好的做法,我们认为需要切实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清收责任。各社应将表外不良贷款逐户落实管户责任人及清收责任人。对原贷款的介绍人,属贷款的起源人,具有人熟、地址熟和贷款情况熟的优势,要积极主动协助清收。在贷款责任明确、事实清楚的前提下,发挥贷款第一责任人的清收优势,督办第一责任人收回其发放贷款。

二是保全诉讼时效。对即将丧失诉讼时效贷款和已丧失诉讼时效贷款要进行全面清理。清收责任人按先急后缓原则,及时清收并下达催收通知书,保全贷款诉讼时效。农信社主任应加强对催收通知书送达的督办,对未能送达的要及时采取一切补救措施确保时效。对取得借款人签名的催收通知书回执及时交会计存档。协助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三是采取灵活清收方式。对借款关系复杂,长期未能收回的大额不良贷款,需借助外界专业清收人员清收的,实行风险代理清收,签订风险代理协议,清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代理人承担,按现金收回本息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代理费。对表外相对优质的不良贷款,可以实行拍卖和协议转让债权方式清收,按“员工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由员工择户进行买断清收。对重点大户实行一户一策清收。

四是实行全员清收。系统内所有员工,对全辖区内不良贷款,均可择户清收。按“谁清收、谁获利”的原则,根据清收费用标准及时兑付给清收人员。五是加大考核力度。对表外不良贷款本息收回的,按照一定的比例直接从收回金额中拨付费用奖励清收人员,鼓励能人多收多收益。

六是与政府联合清收。借助行政力量,由政府组织纪检监察、法院、农信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清收专班,层层落实清收任务,对收回表外不良贷款剔除清收费用后农信社和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对财政拨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纪律、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清收;对村组贷款、农户贷款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营造讲诚信的社会舆论氛围清收;对钉子户、赖账户,重点依法清收,收回一户震动一片,教育一方。

支农再贷款自查报告

支农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支农再贷款利率执行总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计息办法。

1、服务对象。

支农再贷款仅限于辖区内农村信用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

2、办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204号)。

(2)关于修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银发[2002]474号)。

3、办事条件。

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1)具有法人资格的;

(2)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

(3)已采取措施多方筹集支农资金,仍难以满足发放农户贷款的合理需要;

(4)上年度利用自筹资金发放的新增贷款中农户贷款比例应不低于40%;

(5)已借用再贷款的用途符合本办法规定,且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再贷款本息;

(6)内部管理健全,能维持存款的正常支付;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提交材料。

(1)支农再贷款申请书及资金营运情况和支农再贷款资金用途的说明;

(2)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每个年度提供一次);

(4)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办事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填制《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申请书》,并在加盖借款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后,连同有关附件一并提交人民银行。

(2)贷款审查。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按规定的条件和用途对借款人支农再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行长或主管副行长审批。

(3)贷款发放。对审查批准的支农再贷款申请,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质押贷款时应同时签订《质押担保合同》;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凭《借款合同》、贷款额度通知书办理有关会计处理手续,发放质押贷款的,应签订《质押担保合同》。

6、办事时限。

借款人向我支行提出书面申请后,在我支行权限范围内2个工作日作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上级行;上级行批复后,符合支农再贷款发放条件的,接批复文件后2日内办妥支农再贷款手续,不符合支农再贷款发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退回申请人。

7、责任科室。

信贷调统股。

8、联系电话。

银行呆账贷款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呆账贷款申请核销报批手续,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增强本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呆账认定和核销应坚持谨慎性原则,贷款呆账认定及核销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条贷款呆账核销应坚持账销案存的管理原则。第四条贷款呆账核销必须坚持贷款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可以认定为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通过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五)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六)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通过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七)由于上述(一)至(六)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九)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第三章呆账贷款的认定程序及权限。

第六条支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以下简称支行)信贷人员按上述呆账贷款认定条件,对照损失贷款标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后,确己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初步认定。同时按损失贷款标准收集相关资料证据。

第七条根据信贷人员初步认定的损失贷款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证据,经支行会办研究,初步确认后,方可上报总行审定。

第八条总行根据支行上报的呆账认定材料,经风险管理部审核、稽核部确认,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审议,经由有权审批人审批后,认定为呆账贷款。

第四章呆账贷款的责任追究。

第九条对准备核销的呆账贷款,必须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和有关负责人。

第十条对照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对呆账损失确属不可抗力因素的或信贷管理工作按制度要求己尽职尽责的,可免除责任。对信贷管理工作未按制度要求尽职尽责,造成的贷款呆账损失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呆账贷款核销指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批准后,冲抵呆账贷款准备。

第十二条发生符合条件的呆账贷款损失,应按呆账认定的标准要求,须报送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一)呆账贷款损失申请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形成呆账的主要原因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和结果;借款人、担保人财产清算、清偿和分配情况;贷款受偿及损失情况;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情况等。

(二)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凭证及相关材料。

(三)政府、法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申请核销呆账贷款,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上报的申请核销呆账贷款材料,必须经总行风险管理部初审、稽核部审计,报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审议,报总行有权审批人批准后,才能报税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下列贷款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贷款;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贷款;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贷款;(四)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贷款;(五)其他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

第七章呆账贷款核销的管理。

第十五条核销呆账贷款,应当在内部进行运作,做好保密工作。己核销的呆账贷款,作“账销案存”处理,建立呆账贷款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登记。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呆账贷款核销的档案管理,有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披露。

第十六条呆账贷款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己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对己核销的呆账贷款应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己核销的呆账贷款、贷款表外应收利息继续定期进行催收。

第十七条建立呆账贷款己核销管理登记簿,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对有时效的已核销呆账贷款定期进行催收追偿,确保呆账贷款的时效性。对己失时效的呆账贷款,也要想方设法进行清收,尽最大努力减少呆账贷款损失。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合规自查报告

通过合规建设文化年第二阶段时间我社组织对合规文化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合规教育活动是我社业务发展的需要,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开展合规教育文化活动对规范操作、遏制违法违规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这次活动的开展,让我进一步认清了我的岗位职责,净化了思想,提高了业务能力,增强了合规重要性的认识,也为实际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富。

(三)对于相关规章制度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中产生风险的可能性。

通过开展“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年”活动学习对照,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为此,我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克服和纠正,主要做到:

(一)始终坚持抓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要进一步深化对农信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的学习,真正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小额贷款自查报告

喀什地区金融办:

根据《关于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规性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响应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注册资本780万元,主要用于三农、中小企业贷款。

我公司自xx年5月份开业以来,截止xx年10月底,先后累计发放贷款20xx多万元,其中三农贷款900多万元,中小企业贷款1000多万元。累计贷款余额754万元,从贷款发放情况来看,我司贷款额度偏高,这与我司所选取的客户有较大关系,一是我司的大多数客户都是本地的龙头企业或是与其有较强业务合作关系的上下游企业,这些企业整体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强,抗风险承受能力强,同时又是本地的纳税大户。二是今年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偏紧,企业的资金链都面临不同紧张程度,对资金的需求较为迫切,即使是本地的一些较大规模的企业也面临着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内,无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

我公司制定规范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1、贷款对象。我公司主要以中小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作为最基本客户。

2、贷款期限。我公司基本能做到合理确定借款期限,一至六个月期限不等,并按照规定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借款进行展期。

3、贷款金额。新增贷款的贷款额度能严格依照还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做到按照借款合同放款,无超合同放款现象,严格按照公司注册基本金的5%发放。现有一笔超额发放业务,我们也将尽快解决并收回本息。

4、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无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最高上浮至基准利率的4倍。

我公司下设有总经理、信贷部、财务部;人员共5人,其中总经理1人,信贷部2人,财务部2人。

公司由总经理具体运行日常业务,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对贷款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把贷款的风险降至最低。

公司享有银行账户一个。开户行:疏勒县农村合作信用社。户名:疏勒县万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信息来源狭窄,客户信用了解困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业务处于发展初期,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且无法比照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因而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增加。

2、经营风险较大。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但由于不能吸纳存款,不能开展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且放贷对象多为信用、第三方担保等级较低、风险评估较难的小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难度大。

3、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仅两个月,放贷额已接近或超过其注册资本金。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1、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2、明确身份定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明确监管以及内部审核管理,而且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业务拓展。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尚待改革完善,尽快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市场实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金融机构范畴,对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对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案例。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和杜绝风险,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4、资本金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存款,贷款资金来源只有公司注册资本,难以满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如果资金利用率接近注册资本,公司很快将陷入“无钱可贷”的局面。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会本着合法合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创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

以上是我公司全面自查的主要情况,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xx年x月x日。

小企业贷款自查报告

xxx年,我们在区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镇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不断强化统计的工作根底;标准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及工作水平;认真开展生产形势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比拟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经济的开展情况。根据区(镇)统计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对今年统计工作自查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企业负责人亲任统计负责人,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统计工作。

2、认真做好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电子台账的日常工作,统计数据数出有据,有说明、有分析。

3、统计年报和月季度定期报表报送及时、年内无催报现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了解决,确保了按时保质上报。

4、加强业务学习。除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外,还参加镇街道组织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5、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如统计员岗位职责、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等。

6、做好统计的资料归档工作。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案可查,井井有条。

7、认真开展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对企业情况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

8、对应上级统计的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标准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布置的统计定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都能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标准,保质保量,并按要求形成书面分析材料进行报送。

总结回忆xxxx年,虽然做了一些琐碎的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布置的统计的各项任务。手机版但客观分析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着较多的缺乏,我们在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统计工作存在以下一些情况:

3、自查中还发现了一些如精确度不统一等情况,对所有自查中的问题我们都有针对性地一一进行了明确、标准和纠正,总之,我们今年确实扎扎实实的做了不少工作,对照“余杭区统计根底标准企业〞的要求,我们进行了自评自测,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故特申报资料,请予以审核及验收。

小额贷款公司自查报告

富源县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曲财外[xx]30号),依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发[xx]195号)、《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云金办[xx]33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布臵工作内容。各部门统一思想,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于xx年5月1日至5月16日为期半月,对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财务执行以及各种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机构设臵及人员构成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云金办[xx]149号文件批准,并依法办齐各种证照,于xx年5月31日开业成立。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壹仟万元,经营地址:富源县鸣凤路凯悦酒店一楼1-3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东;总经理:田斌昌。

自董事长、总经理下设臵8个管理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会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审计监察部,审贷委员会。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有男性8名,女性3人;最大年龄44岁,最小年龄21岁,平均年龄29岁;学历上:有本科6人,专科2人,高中3人。

(二)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贷款业务,以围绕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主要投向,以信用、保证和抵押为主要方式,以利率合理、额小面广、风险分散为原则,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实现目标为经营理念,面向全县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公司xx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2899万元,其中:涉农贷款累放金额11104万元,占累放总额的86.08%;实现营业收入454.8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88万元,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212.27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24.79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13.4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1.19万元,减去营业外支出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9.19万元,缴纳所得税27.30万元,净利润81.89万元,实现了既定效益目标。

xx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xx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一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步缓解的国际经济背景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公司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为原则,以严控风险为前提,继续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截至xx年5月16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89笔,共计14057万元,贷款余额为11255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24笔,共计921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83%。

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赋予的职能,对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分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一)劳动人事管理

公司开业后,通过多渠道择优录取新员工进入。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各种保险,相应制定了各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自查,我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福利制度》、《员工离职细则》、《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礼仪守则》、《员工手册》、《员工行为管理条例》等制度,规范了员工行为,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培养了员工爱岗敬业精神,增强了员工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信贷营业管理

通过对营业以来的每一笔贷款进行自查,未有单笔贷款超过200万元,单户贷款超过注册资本金5%的情况出现,无一笔违规跨区域贷款,利率执行上下浮动全部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4倍区间内,无隐瞒收支、截留利润现象。公司施行按季结息方式,计息差错均能够及时退补。经自查所有贷款均属合规、正常。具体管理及运作方式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1、信贷业务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信贷员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收回”等一系列环节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公司贷款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五种,贷款目前实行“正常、逾期、呆滞、呆账”的四级分类进行形态管理,以后将推行“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的五级分类进行贷款管理,以便有利于科学、规范、合理分析贷款风险和反映贷款占用形态。旨在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贷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贷款审批情况。根据有关信贷内控制度要求,公司成立了审贷委员会。并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凡上报审贷委审批的贷款,首先必须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对贷款人的信誉进行评定。经调查有风险的贷款,坚决拒绝审批,贷款手续不全的责令补全后再行审批,严禁人情贷款和超权贷款的出现,确保信贷资产质量。

3、大额贷款发放及管理情况。贷款投放坚定向农民,个体工商户,县域中小企业等“三农”倾斜。贷款主管信贷员必须对每一笔贷款,进行调查研究,风险性评估。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致使不良贷款的发生。

(三)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依据《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出纳制度》、《云南省企业财务会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财务坚持每月对报表与总账、总账与分户账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据、账款、内外账务完全相符。财务收支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标准,完整记录各种开支,及时反映经营状况。通过自查,无违规或超标列支各种费用情况发生。

(四)“三防一保”工作

为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公司执行防查并举、重在预防、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并举,不惜投入6万余元安装了影像监控系统,确保人员、资金、财产安全。此外,还强化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了安全防范体系,坚持领导职能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防范措施和防范能力,保证经营安全有序。经自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存在,营业场所及各种安全防卫设备、措施均能够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安全经营。

虽然经过公司全体员工为期半月的自检自查,未发现有违规经营现象,但是,基于公司绝大部分员工毕均应届毕业生的事实,实践工作经验缺乏,政治素养欠缺,思想意识不够严谨,特别是对一些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上的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也难免会出现经营管理和一些业务操作上的失误,各种超想象中出现的问题,有待各级领导提出,我们一定虚心接受,在下步经营管理中,一定会不断完善,加以改正。

总之,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云南省金融办、市县财政局的领导下,得到了相关单位部门领导的关心指导,于不断探索和完善中走过了一年的历程。相信在各位领导的关怀下,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有足够的信心和动力,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进取,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实现目标”为经营理念,努力为富源县“三农”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银行贷款自查报告

丙方: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___________生意缺乏资金,乙方同意将自有房产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银行贷款的本金为_________元,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__为甲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向银行贷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该时间段内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地产再用于为本人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转让。

三、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贷款本息由甲方负责归还。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以利于甲方办理贷款。

五、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造成乙方使用、处分该房产所带来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______月__________元的有偿使用补偿款。该款从银行发放贷款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未及时支付有偿使用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损失。

七、丙方为本协议中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责任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款、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__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手续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订立协议人各执一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额贷款公司自查报告

各上级主管部门:

根据白人银发[20xx]81号及[20xx]76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开展20xx年度金融业机构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响应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用于三农、中小企业贷款;公司年度内无重大事项变更和融入资金情况。

我公司自20xx年8月份开业以来,截止20xx年5月底,先后累计发放贷款1996万元,其中三农贷款931万元,中小企业贷款1065万元。累计贷款余额879.55万元。

我公司发放贷款单笔最高利率20‰,单笔最低利率10‰。

我公司制定规范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1、贷款对象。我公司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与农共兴”的经营战略,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广大农户、中小企业作为最基本客户。

2、贷款期限。我公司基本能做到合理确定借款期限,无人为缩短期限现象,并按照规定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借款进行展期。

3、贷款金额。新增贷款的贷款额度能严格依照还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做到按照借款合同放款,无超合同放款现象。

4、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无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

我公司下设有业务部、审查部、财务部;人员共5人,其中审查部1人,业务部2人,财务部2人。

公司由总经理具体运行日常业务,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对贷款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把贷款的风险降至最低。

公司享有银行账户一个。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纺织路支行。户名:白银市白银区钰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信息来源狭窄,客户信用了解困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业务处于发展初期,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且无法比照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因而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增加。

2、经营风险较大。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但由于不能吸纳存款,不能开展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且放贷对象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较难的小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难度大。

3、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仅两个月,放贷额已接近或超过其注册资本金。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4、融资问题。从当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情况分析,金额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还是比较谨慎,积极性不高,附加条件较高。在只贷不存的前提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途径单一。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

1、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2、明确身份定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明确监管以及内部审核管理,而且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业务拓展。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尚待改革完善,尽快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市场实际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金融机构范畴,对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对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案例。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和杜绝风险,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4、资本金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存款,贷款资金来源只有公司注册资本,难以满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如果资金利用率接近注册资本,公司很快将陷入“无钱可贷”的局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会本着合法合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创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

以上是我公司全面自查的主要情况,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小额贷款自查报告

各上级主管部门:

根据xxxxxx【20xx】1xx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情况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积极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设置齐全,运行规范,设立有信贷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公司业务流程、贷后管理制度、贷款计息管理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审贷分离管理制度、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内部风险管理控制制度、保密制度、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高管及各工作人员无任何违反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的情况。

公司运行以来,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表、相关账册、银行对账单等能够做到同步记录、如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开发银行借贷有政策性配套资金,不存在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社会集资、个人理财等违规融资现象。

公司于xxxx年xxx月正式获批运营,注册资本xxxx万元,主要用于个体工商户等贷款;公司年度内无重大事项变更和融入资金情况,不存在虚假注资、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自己及擅自增资、减资等违规情况。

1、公司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业务。

2、公司不存在跨区域经营问题,客户群体均为辖区内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3、利率执行情况: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内,无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

4、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严格依照还款人的还款能力确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拆分贷款或超合同放款的情况。

5、公司自运行以来,由于监管得力、选择客户谨慎,没有出现过逾期贷款或贷款损失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向公司股东及员工发放贷款的情况,担保方均为和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不存在公司股东及员工为贷款客户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上是我公司对合规经营情况自查的主要情况,不当之处,敬请上级部门指正、提高。

xxxx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银行贷款自查报告

经历了20xx年的天量信贷之后,20xx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五大商业银行将要面临新的资本协议,银监会也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并且要求商业银行健全和完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银监会也已经把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从11%提至了11.5%,并且实行动态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并有可能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可能性。

从已经公布的五大商业银行20xx年的年报看,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降至11.14%,为上市的大型商业银行末位,并未达到监管层的监管要求,而中行也最先公布了其再融资方案。

一位知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监管部门要求大型银行要尽快制定符合资本约束要求的科学发展战略,加强资本管理。并要求五大商业银行结合各自银行的经营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的20xx年和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xx年6月末前上报给监管部门,并公开披露。

20xx年新增贷款的急剧膨胀,再加上20xx年宽松的新增贷款总额,使得市场人士都在关注商业银行在发放大量贷款后是否会造成大量的坏账,导致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上升,整改报告《银行贷款自查报告》。

银监会2月末公布的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都实现了双降。截至20xx年1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830亿元,比年初减少143亿元。不良贷款率1.48%,比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61.3%,比上年末上升6.3个百分点。

在不良贷款出现双降的情况下,监管机构还是要求大型银行加大贷款质量的风险管控,特别是针对20xx年以来新增贷款的风险管理,通过加大自查力度,采取监管措施,切实防止不良贷款的反弹。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监管机构要求大型银行在20xx年上半年对贷款五级分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且自查报告于5月底前上报监管部门。

20xx年12月,国外评级机构惠誉对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的五级分类产生质疑,认为其中的“关注类”和“不良类”都不能够及时反映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变化。

西南证券银行首席分析师付立春指出,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的资产五级分类做得比较好,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商业银行的资产变化,并且五级分类的迁徙率也是特别受关注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由于资产五级分类只能够在年报和半年报中看到,并且是期末数据而不是期中数据,希望能够增加披露数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从工商银行公布的贷款五级分类来看,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都有所降低,而损失类贷款上升了20.65亿元。建设银行公布的年报中显示,可疑类贷款相比末增加了28.07亿元,而其它贷款分类则出现下降。

小额贷款公司自查报告

喀什地区金融办:

根据《关于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规性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响应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册资本及运营情况。我公司注册资本780万元,主要用于三农、中小企业贷款。

(二)贷款经营情况。我公司自20xx年5月份开业以来,截止20xx年10月底,先后累计发放贷款 20xx多万元,其中三农贷款900多万元,中小企业贷款1000多万元。累计贷款余额 754万元,从贷款发放情况来看,我司贷款额度偏高,这与我司所选取的客户有较大关系,一是我司的大多数客户都是本地的`龙头企业或是与其有较强业务合作关系的上下游企业,这些企业整体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强,抗风险承受能力强,同时又是本地的纳税大户。二是今年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偏紧,企业的资金链都面临不同紧张程度,对资金的需求较为迫切,即使是本地的一些较大规模的企业也面临着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三)利率执行情况: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内,无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

(四)财务管理情况。我公司制定规范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五)贷款管理状况及风险检查。

1、贷款对象。我公司主要以中小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作为最基本客户。

2、贷款期限。我公司基本能做到合理确定借款期限,一至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