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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18篇)

作者:紫衣梦 优秀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18篇)

年会策划是指通过统筹安排和组织活动,为公司或团体举办一次富有创意和意义的年度盛会。阅读以下调研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调研设计和实施的细节。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回顾十年助学路,爱心共铸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新考入大学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5、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对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每个学生资助20xx元-3000元。

1、报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

2、审核。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3、申报。由各单位工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确定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对象市总工会将进行入户调查,掌握真实的困难情况,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助力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圆梦大学,共青团xx市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携手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xx市“希望工程青春圆梦”xx精准助学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部署,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为贫困家庭20xx级高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提供助学金,解决他们学费上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走稳入学第一步。

1考取“98”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000—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考取“211”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4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其他考取一类本科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00元。

1xx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资助发放(8月下旬):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行卡、实地走访、现场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总工会近日启动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为我市645名困难职工子女送上210万元助学金。目前,助学金已开始发放,发放标准为就读高中(含中专)的困难职工子女每人每学年获助2500元,就读大学(含大专、研究生)的每人每学年获助3500元。

昨天下午,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素芬一行来到罗湖区慰问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张素芬介绍,本届“金秋助学”面向我市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家庭,户籍或持有居住证均可,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因病致贫的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400元。

据了解,为关心和改善职工生活,自1992年起,市总工会相继打造了“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重大疾病救助等品牌帮扶项目,切实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其中“金秋助学”活动自2002年起,已连续举办15届,资助全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5442人次,资助金额约1400万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村、各驻镇单位工会:

为了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在我县参加高考,具有我镇户籍,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符合以下条的可享受救助:

(一)享受农村低保,是工会会员的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二)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村贫困户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民政、教育、扶贫等政府主要助学体系尚未覆盖到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四)在工会帮扶系统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所有需救助对象的单位必须是按期交纳会费的成员单位;完成新建工会组织任务;完成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办理了互助保险业务。父母一方是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不予救助。已获得政府及有关组织救助的,县总工会不再重复救助。

今年,凡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生,发给入学交通费及第一个月生活费,标准为2000元。

(一)凡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子女先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金秋助学申请表》、《金秋助学救助人员汇总表》,同时将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父母低保证、下岗证、与所从事劳务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等资料上报到所属工会。

(二)各工会对所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调查核实,加注意见后报镇总工会。

(三)镇总工会按分配指标和条,严格把关,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将其所需资料上报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县总工会研究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有关人员持子女录取通知书、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救助资金。

请各工会认真做好宣传、严格按照助学条、搞好摸底工作,将救助资料于按8月1日前统一报送镇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上报对象不符合条或提供证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困难证明;

(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

(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

(7)大学录取通知书;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一)助学时间: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xx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近期,陕州区各乡镇、各单位积极行动,踊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贫困学子献爱心。

为弘扬“扶贫济困、助学育人”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帮助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7月12日晚,观音堂镇举办了“金秋助学”捐款活动,该镇机关干部踊跃捐款,为贫困学生献上一份爱心。

日前,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区工会倡议,用实际行动投入到扶贫助残助学捐赠活动中去。捐款现场,该局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尽责任,送真情,献爱心,共捐善款6050元,以实际行动弘扬博爱理念。

近日,区商务局开展了专项募捐活动。该局领导率先垂范,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使募捐活动成为表达爱心、净化心灵、弘扬社会正能量的过程。据悉,该局干部职工在“慈善一日捐”“爱心助残”和“金秋助学”等活动中,累计捐款近万元。

7月11日,区法院举行“金秋助学”捐款活动,该院干警共捐款5000余元。据悉,今年该院一直致力于助残济困工作,不定期开展各项助学、扶贫济困暨利民便民活动,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民生。

7月11日,区人社局开展了“金秋助学”捐款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纷纷参与,慷慨解囊。当天上午该局职工共捐款6000余元,以实际行动为贫困学生献上了一片爱心、一份温暖。

7月12日,区农牧局“金秋助学”捐款活动在该局大会议室举行,135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当场募集捐款7450元,为成绩优异的寒门学子能够顺利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实现人生梦想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通过活动,也让该局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爱心教育。

日前,区环保局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开展了“金秋助学”捐款仪式,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圆就学梦,增强他们生活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参加2015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8月24日,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活动资助仪式,向32名寒门学子发放了助学金。

据了解,“金秋助学”活动自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全区各级工会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创新助学载体,丰富助学形式,积极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困难职工解难。特别是近年来,助学活动由点到面,范围逐渐扩大,机制不断健全。全区各级工会共筹资200多万元,资助了700多名寒门学子,让许多困难家庭燃起了希望之光,成为了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益活动之一。今年,通过区总工会积极争取,已有15名学生纳入黄冈市总工会“山河扶贫助学”对象,接受资助。也就是说,今年,全区受到市区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达47名,这批寒门学子即将踏上新的求学之路,迈向新的人生征程。

资助仪式上,区工会为32名贫困大学生现场发放了助学金,接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家长及学生代表作了发言。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昨日,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困难职工陈会英的儿子赵会军收到了新郑总工会为他送来的3000元“金秋助学金”、一个崭新的行李箱等,心中充满感激的赵会军说:“工会组织的‘金秋助学’真是雪中送炭,给我家减轻了负担,我的报名费也不用愁啦!”

新郑总工会发起的“金秋助学”活动在当地已经推行多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今年,为了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孩子上学,新郑总工会还提高了助学金标准,由原来20xx元提高到3000元。并对往年救助过的、现在上学仍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跟踪救助。

此外,为了确保救助金真正发放到贫困职工子女的手中和有效减轻困难职工家庭的负担,新郑总工会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同困难职工子女一对一“结对子”,要求“结对子”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帮助困难学子圆梦大学,还要为他们提供跟踪助学服务。

据统计,在此次“金秋助学”活动中,新郑总工会共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74人,资助总金额近30万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近日,新会区总工会举办了“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来自新会区各基层工会共120名困难职工的在读子女及部分家长参加了该活动,预计今年新会区总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将为全区多名困难职工子女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8月12日下午,在“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上,新会区总工会派发助学金给每一个学生。区总工会副主席区泽文在启动仪式上鼓励受资助学生把社会各界对自己的挂念、关注、支持作为人生目标奋斗的动力,加倍努力学习。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品牌活动之一,新会区总工会在这个活动中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眼前”与“长远”相结合,坚持“助学”与“助业”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良好氛围。据新会区总工会统计,自新会区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开展以来,已经资助学生约2万名,目前已经有100多名完成学业,并走上了工作岗位。

今年,新会区总工会将联合各基层工会组织继续利用“金秋助学”活动这一平台开展助学活动,预计将资助2000名困难职工子女,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新会区总工会重点资助区城管协管员、会城地区的环卫工人、公安治安员、三江镇九子沙工联会等单位的困难职工的子女,资助标准为本科每人2500元,大专每人2000元,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初中、小学每人700元。各各镇(街、区)总工会、基层工会则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针对困难职工的助学活动,每个镇(街、区)总工会助学10至20人,由工会经费账户或帮扶站账户开支助学款项,助学金基层工会组织负担50%,区总工会补助50%。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为深入贯彻区、市总工会精准脱困帮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更好地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7月29日,县总工会召开了“金秋助学”启动会议,安排部署了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

今年金秋助学的对象是符合全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建档标准的家庭,其子女是20xx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学生(不含免费师范生),包括: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收入570元以下)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遭受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建会非公企业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活动时间从7月底开始,8月底结束。目前正开展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8月底进行集中救助。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近日,新会区总工会举办了年“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来自新会区各基层工会共120名困难职工的在读子女及部分家长参加了该活动,预计今年新会区总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将为全区多名困难职工子女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8月12日下午,在“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上,新会区总工会派发助学金给每一个学生。区总工会副主席区泽文在启动仪式上鼓励受资助学生把社会各界对自己的挂念、关注、支持作为人生目标奋斗的动力,加倍努力学习。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品牌活动之一,新会区总工会在这个活动中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眼前”与“长远”相结合,坚持“助学”与“助业”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良好氛围。据新会区总工会统计,自新会区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开展以来,已经资助学生约2万名,目前已经有100多名完成学业,并走上了工作岗位。

今年,新会区总工会将联合各基层工会组织继续利用“金秋助学”活动这一平台开展助学活动,预计将资助2000名困难职工子女,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新会区总工会重点资助区城管协管员、会城地区的环卫工人、公安治安员、三江镇九子沙工联会等单位的困难职工的子女,资助标准为本科每人2500元,大专每人2000元,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初中、小学每人700元。各各镇(街、区)总工会、基层工会则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针对困难职工的助学活动,每个镇(街、区)总工会助学10至20人,由工会经费账户或帮扶站账户开支助学款项,助学金基层工会组织负担50%,区总工会补助50%。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工会共筹集助学资金11.1亿元,发放助学款10.7亿元,58.7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受益,各地工会累计联系1.4万余家用工单位,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岗位6.8万多个。”记者今天从全国总工会获悉,20xx年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已圆满收官。

金秋助学活动是工会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的重要保障品牌。据全总权益保障部负责人介绍,20xx年7至9月,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今年,全总把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结合,在确定助学对象、拓宽助学范围、创新助学形式、提升助学效果等方面采取多项举措,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契机,全面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关工作。

活动期间,各级工会着力精准帮扶,拓展范围,延伸服务,加大力度,有力推进了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河北、浙江、新疆、海南等省(区、市)总工会将金秋助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战略通盘考虑,围绕重点关注人群,不断加大帮扶力度;在规范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上海、云南、河南、安徽、江西等省(区、市)总工会邀请专家为有关困难家庭就相关就业、助学政策进行专门解读,分层、分类给予精准指导;吉林、辽宁、云南、山东省总工会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凸显问题,将省内部分重点企业职工子女纳入助学范畴,各地还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多批次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助学活动,确保帮扶工作提质增效。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坚持以“制度保障”为主线,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研究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办法、措施,制定和出台帮扶工作有关政策、文件,促进帮困与助学工作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河北、山西、广西、重庆、湖南省总工会积极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政府就业援助体系,通过采取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救助标准、联合举办仪式等措施,构建“大助学”格局,并努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此外,各级工会还注重整合优势资源,提高社会化运作意识,通过购买服务、举办志愿者项目等形式,凝聚整合社会力量,逐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社会化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