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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24篇)

作者:MJ笔神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目标、资源、时间和风险等。工作方案的质量和效果对整个工作的成败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和认真对待。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现就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来,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公众适应常态化防控形势,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x州市及我市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20xx年8月中旬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

一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单位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向全市市民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发布动态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引导公众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单位)。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全市各网格单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发放宣传单,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各网格单位、各乡镇)。

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公益宣传。在景区、商场、酒店、商铺、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广场、文化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服务行业以及圩镇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交通站台、围挡、宣传栏、宣传橱窗、易拉宝、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1至2条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三大电信运营商)。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宣传。广泛开展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对境外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瑞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科学宣传,让其了解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切实提高来瑞返瑞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1、对xx大道、xx大道、xx路、xx路、xx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及绵江湿地公园、xx广场、博物馆广场、体育广场、各高速路口、xx桥、博物馆等沿街公益广告牌、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旅游大巴及的士,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文旅公司,经费自行承担)。

2、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至少要有1块疫情防控或健康教育知识广告宣传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网格单位要上户向市民发放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单并上户宣传,宣传内容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网格单位,印制上户宣传单位由指挥部承担,其余经费自行承担)。

3、沿街机关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景区、农贸市场、文化公共场所、窗口服务行业、沿街金融机构、沿街店面经营户等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网格单位)。

4、各建筑工地围档要对疫情防控知识广告、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制作。(责任单位:住建局,经费由各建筑工地自行承担)。

5、利用手机短信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每周推送2次。(责任单位:三大电信运营商,经费自行承担)。

6、利用微信朋友圈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精准推送宣传引导。(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7、影院、ktv、酒吧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无led电子屏的要制作宣传栏或者利用宣传单、易拉宝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经费自行承担)。

注: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若宣传广告涉及创卫或创文,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一些疫情防控知识或健康教育知识,可不用删除。

(一)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抓实抓紧抓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区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按照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分工,根据《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商管科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自1月3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强协调联动,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菜市场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对入场购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经营户和进场购物人员佩戴口罩,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区商务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稳定公众预期。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余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经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州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大理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邮政快递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邮政寄递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建立健全寄递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寄递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

三、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对所有收寄物流货品进行全面消毒。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要集中管理、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

四、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监督管理,强化末端疫情防控工作。

五、各邮政快递企业收寄快件时,应核实收寄物品的种类和来源,收寄物品为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严格查验海关报关单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安全证明的一律不予收寄。

六、疾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寄递行业的主动监测预警,增加从业人员、环境场所、货品包装的核酸检测频次。

七、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健康码核验、体温监测记录等措施。

八、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出现情况,及时有效做好处置,并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九、鼓励采取无接触投递模式,设有智能快件箱的小区,配送人员经登记并测量体温合格,佩戴口罩、手套后投放至智能快件箱;无智能快件箱的小区,由配送人员与收件人确定接收方式。如面对面交付,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公众寄递邮件、快件要实名寄递,在收取快件、包裹时,尤其是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件、包裹时,建议戴好口罩、手套,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谨慎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冷冻冷藏食品。

十一、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邮政寄递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十二、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邮政管理、海关、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协同做好邮政寄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预案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预案。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预案,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预案,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及分工:xxx。

(1)宣传与教育:xx。

(2)消毒与检查:xx。

(3)联络与上报:xx。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预案,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预案,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预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预案: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预案,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预案。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预案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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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区、建筑工地和外来人员的管理,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及开发项目销售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

(三)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市房地产市场及销售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县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施工现场和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局内各单位、各股室立即组织人员到位,认真负责,关闭,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和办公室督促落实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工作,每天下午5点前收集总结检测情况,并报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发现疫情高发区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的,应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拨打120或上报xx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应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

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本地尚未发新型冠状病毒炎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二)本地出现输入性或散发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肺炎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日北京市发生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为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坚决防止因局部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孙富忠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波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

谢立仁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成员:蒋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占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丁光明县交通运输局建管中心副主任。

姚建刚县交通运输局交战办副主任。

高凯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副经理。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按照区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监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各相关单位、企业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坚决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内防反弹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发生聚集性疫情。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防控。

1.交通工程建设(养护)领域。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改进工程施工和养护作业组织方式,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单元,加强现场管理,限定工作区域,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办公场所和项目部。在施工和作业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外来人员应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对有必要的要求出示核酸检测结果。施工场所要设置洗手、喷淋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要求生活区、办公区等人员集中场所每日至少消毒两次。加强餐厅、宿舍通风消毒,保持良好的住宿条件,采取工地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全体员工建立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鼓励使用免接触式电子打卡,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人员、司乘人员、就医人员和与他人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

责任单位(股室):公路股、建管中心、质量监督站、公路管理段。

责任领导:刘利平、许波、谢立仁。

责任人:丁光明、姚建刚、韩明。

2.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做好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防疫工作。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要配备防户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设施及设置临时留观区,切实做到道路运输畅通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二是针对为我县生产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外省市车辆,要进一步细化、压实工作职责,积极联合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管,严格要求生产企业在车辆进厂时要做好驾驶员体温检测、车辆消毒、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驾驶员立即上报园区管委会及卫健部门进行处置。三是各货运运输企业要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随时掌握本公司货运车辆去向,跨省区运输或长期在外营运的驾驶员自备口罩、消毒设备、体温计等工具进行自我防疫,每天将防疫过程通过手机视频反馈给所属公司,公司做好记录备查;各企业要严格制定本企业外来车辆进厂行驶路线和卸货区域,严格控制司乘人员出行轨迹,严格要求本厂工作人员与外来司乘人员实行零接触;四是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要详细登记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运管执法人员查验。

责任单位(股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许波。

责任人:张少明、张晓圆、张继军。

3.维修驾培行业领域。一是加强对维修、驾培行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二类以上维修行业要制定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责任及具体责任人。二是每天早晚两次对场地进行消毒和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三是建立修理业主车辆信息、人员信息、体温检测登记制度,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及业主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维修业主立即上报主管单位及卫健部门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股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许波。

责任人:张少明。

4.公交、城乡客运领域。一是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本单位卫生防护工作,严防病毒通过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传播。二是要加强防疫培训,让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熟知《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三是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要配备防护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水及设置临时留观区,切实做到工作运行和疫情防控两确保、两不误。四是切实做好驾驶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每天两次对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并上报卫健部门进行处置。五是每天要采取对运营客车、公交车进行一车次一消毒的消毒方式,并认真填写《消毒卡》,车辆运行中要保持全程通风。六是在车站乘客进出口设置乘客体温检测点,配备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对进入车站的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并详细登记乘客姓名、性别、身份信息,对出站口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和自我防户检查,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咳嗽等症状的乘客,立即进行隔离留观并报交通运管及卫健部门按流程处置。七是所有进出站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坚决要求其不得乘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蒋林、高凯。

责任人:张少明、胡福利。

(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横幅、板报、微信等形式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推广“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提升健康素养。

(三)完善应急预案。因地制宜设置医学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或日常监测异常人员安置;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防控机构的要求。

(四)做好防疫物资保障。组织各相关单位、企业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台账,每天汇总人员健康状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及时送医。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全面消毒。

(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一)加强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主要负责同志为保通保畅保运及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靠前指挥之责,要科学研判,分类施策,解决难题。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内容,明确各股室保障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统筹做好恢复交通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企业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和措施,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对重点、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

(三)强化舆论引导。局属各单位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及时发现并妥善汇报处置苗头性问题。按程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秩序,所有涉及疫情防控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发布。

(附照片)。

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方案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及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

地方各级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防控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乡村医务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要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对症状明显的可指导其到发热诊室就诊,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

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落实《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乡村医务人员结合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指导用药、抗原检测等服务。落实村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服务责任,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要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落实《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农村地区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承担接种任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通过乡村广播、小喇叭等用村民听得懂、能理解的地方语言和方式,也可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的方式,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可动员返乡的健康人员参加村组志愿服务。引导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多喝水、保持良好心态。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调整频次。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

各地要按照《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农村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明确和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落实有转诊需求村民的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通过自驾车或120急救车等进行点对点转运,乡镇和村要统筹调度,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就医转诊。

(二)乡镇卫生院加快提升新冠肺炎患者接诊能力。

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原则上应实现全覆盖,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暂未设置的可通过配置发热哨点、指定发热诊区等形式提供发热患者接诊和开药服务,发热诊区要清晰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开与正常就诊患者交叉,医务人员做到规范防护。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识别、处置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居民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公布接诊电话,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告知辖区村民,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或轮班接听就诊咨询电话,对新冠肺炎相关常见问题应明确统一清晰的回答口径。

(三)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支持,乡村医生对居家观察和治疗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中医辩证、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乡村医生要将电话告知村组群众,方便及时联系,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了解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的健康状况,根据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情况,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开药和随诊服务。

(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发挥农村地区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作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签约村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加快提升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人群实现签约全覆盖。

(一)持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

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颈,破除障碍,解决问题。

(二)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在当地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指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力配备。

统筹县域内医务人员调配,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配备力度,可通过上级医院派驻医师、招募近5年内退休医务人员及增加临聘人员等方式,快速扩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逐级建立医疗卫生人员梯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发生短缺时,梯队人员立即通过驻点、巡回医疗等方式填补空缺,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开诊,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档。原则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参加社会面核酸采样服务,由当地政府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志愿者服务。

(四)加强县域内必需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

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加强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服务人口的15-20%人份动态储备,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省(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发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冠对症治疗药品配置清单,市级加强统筹,县域及时调度,药品供应企业保证物流配送,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不断供。加大中药应用,有条件地区可将相应药品、抗原试剂盒配置储备为治疗康复健康套餐包,向农村重症高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发放。

(五)加强设备配置和医疗健康信息技术应用。

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和村卫生室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等设备的配置。要建立完善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诊疗能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乡村、尤其偏远地区应用,提升早发现、快处置能力,确保农村重症高风险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村地区运用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或建立智慧健康驿站,提高服务效率。

(六)关心乡村一线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落实绩效工资或临时性补贴政策,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

根据。

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

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

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

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

在应急状态下。

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

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

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

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

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

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

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

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

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

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

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

调配权限下放。

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

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

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

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

第三轮开始前。

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

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

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

其他需求”栏。

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

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

采取优先线上申请。

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

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

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

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

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

必要时提供保障。

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

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

设置。

8782个采样点。

20865个采样台。

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

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

保障。

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

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

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

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

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

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

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

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

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

确定货源供应商。

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

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

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

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

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

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

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

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

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

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

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

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

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

在跨区调配中。

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

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

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

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

申请省级物资支援。

必要时。

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

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

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

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

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

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

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

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

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

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

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

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

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

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

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

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

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

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

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

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

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

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

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

结合自身储备情况。

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为确保应急启动时。

确保。

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

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

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

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

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

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

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

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

为确保应急启动时。

物资及时分发到位。

转运有序。

在常态化下。

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

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

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

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

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

)进行区分。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

10个(含)。

自行确定是否打包;

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

个(含)的。

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

个(含)的。

打包率必须。

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

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

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

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

按照。

“熟人熟路”

的要求。

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

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

(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

组织。

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

确保人熟路熟。

应急有序。

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

各区县。

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

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1.人员落实。

为防止人员重叠。

保障不力。

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

本方案印发两周内。

各区。

(市、县)。

组织人员。

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

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

医疗救援组配合。

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

核酸样本转运要求)。

由医疗救援组牵头。

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

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防控管理,满足师生就餐需求,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餐厅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餐厅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2、餐厅具体通风措施:

(1)就餐区窗户全部打开,每天下午收工后关闭。

(2)操作间及储藏室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开窗通风。

(3)通风时间:早上6:00,上午11:00,下午14:00三个阶段开启,每个阶段开启时间为15—30分钟。

1、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3、具体消毒工作实施表。

位置。

消毒药剂。

消毒频率。

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口、过道、电梯、洗手间等。

84消毒液、75%酒精。

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

喷雾及擦拖法。

操作间、粗加工间。

84消毒液。

每日两次(午餐前、收工后)。

擦拖法。

储藏间。

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方案

根据《xx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指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中西医协同、中西医并重,做到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确保中医药早期干预、全程使用、全面覆盖,减少轻型、普通型向重型转化,减缓重型向危重型发展,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促进患者功能恢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在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下开展中医药防控救治工作。

坚持多方协作。

统筹调配优质中医药资源,建立中西医专家协同协作机制,落实中西医结合“四有”(有团队、有机制、有措施、有成效)模式。

坚持平战结合。

确保中医药专家队伍、物资储备、医疗救治能力准备到位,始终保持备战状态。

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实施中医药防控救治。

(三)建立中西医协作防控救治应急处置指挥机制。

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置中医药防控救治专班,由政府分管领导、中医药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和中医药专家组成。

负责统筹调度全市中医药资源,做好新冠肺炎预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救治和康复,确保在疫情防控救治过程中满足广大群众的中医药就医需求。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参与应急指挥决策,疫情发生后,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

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部建立协调机制,由隔离点管理部门协同中医部门做好中医药预防,将中医药预防纳入社会重点人员隔离观察事项。

由医政部门协同中医管理部门做好患者中医药救治,将中医医师配备、中医药救治落实到临床救治体系。

(四)建立中医药防控救治应急队伍协作机制。

市级组建1支中医药防控救治专家组和2支中医药应急救治队,县级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中医药应急专家组由资深的中医药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根研究制定我市中医药防控救治措施和技术指导。

中医药应急救治队由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中医药骨干人才组成,主要负责落实专家组提出的措施,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救治队应具备整建制接管独立院区和跨地区驰援的能力。

疫情防控指挥部中医药防控救治专班要统筹调配中医药防控救治专家组和中医药应急救治队,对疫情发生地中医力量薄弱、不能满足中医药防控救治需要的县区和外地市进行支援。

(五)建立中药应急保障机制。

将中医药物资纳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依托各级中医医院,做好常态化储备,保障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治需求。

原则上全市中药储备不低于辖区人口2%的用量。

加强中药煎煮配送保障能力,市中医医院要具备不低于1000剂/日的煎煮能力,各县中医医院要具备不低于500剂/日的煎煮能力,并具备6小时运送至定点场所的分发能力。

应急状态下,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调配全市中医药资源,指定辖区内的中医医院或有一定规模的中药制药企业保障中药供应。

中药储备、煎煮、配送所需经费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解决。

(六)建立中医药防控救治信息共享机制。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中医药预防救治信息纳入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指挥部内部和上下信息共享流程,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救治相关信息收集及时、汇总准确,并及时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

(七)建立中医药防控救治宣传机制。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将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情况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宣传工作。

积极利用权威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平台,主动发布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的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至少组织1次中医药预防救治专项新闻发布会。

(八)落实定点医院中西医结合救治机制。

定点医院要实行中西医结合工作院长负责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定点医院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中西医结合救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落实中西医结合救治具体责任人,指定1名中层干部专项负责中医药救治工作的协调落实。

将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纳入到医院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治疗方案》要求,建立中西医共同参与、全程协作、共享资源的紧密型、常态化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定点医院管理制度。

聚集性疫情发生后,定点医院要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每个收治患者的病区都要设中医专岗,配备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医师,负责病区所有患者的中医诊疗。

承担中医专岗任务的人员,不承担病区值班任务。

市卫生健康委要统筹调配辖区内中医资源支援定点医院。

病人入院后中医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接诊,制定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第一时间接受中医药治疗。

对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中医专家参加多学科联合会诊,共同研究制订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

建立中西医联合交接班制度,实行病区西医、中医“双主任”负责制度,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病人。

由其他医院调配至定点医院病区的中医医师,服从定点医院行政和业务管理。

(九)规范开展中医药救治工作。

以国家印发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为基础,依据中医“三因制宜”、辨证论治原则,结合我市地域、气候特点和人群体质状态,对新冠肺炎患者分类施治,精准用药,规范化、同质化开展中医药诊疗。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疫情进展和救治需要,组织中医专家制定全市中医药救治指南或辨证要点。

定点医院应规范病历管理,在病历中应规范记录中医诊疗内容,包括中医四诊及治法、方药,病程记录应体现治疗过程、会诊内容和意见,同时体现中医诊疗的连续性和规范性。

坚持临床科研一体化,做好临床资料收集工作,病区医师要认真总结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的疗效,为临床研究提供病例观察数据并提出救治建议。

国家和省指令性临床观察和研究任务,定点医院应给予协助和支持,结合临床救治开展观察研究,按照实际研究工作需要统筹配备人员、设备、药物等。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方案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从三个方面为行业正常服务运行提供了便利。一是为从业人员出行提供便利。优先安排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点开通“绿色通道”。设置现场引导标识,安排专门人员提供检测,优先送检样本并优先出结果。二是保障运输车辆通行便捷。相关部门要根据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邮政快递企业车辆信息,快速核发通行证,允许运输邮件快件车辆在高速口进出。三是为末端收投提供条件。允许邮政企业员工凭工作证、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检测正常情况下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到指定机要通信和党报党刊收发点进行无接触投递服务,在高风险区提供服务的,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处置。各地要本着保障人民群众寄递服务需求的原则,第一时间快速解决邮政快递业遇到的人员车辆通行、收投服务受阻等问题,全力为邮政快递企业收投服务、车辆通行等提供便利,严防发生邮件快件积压、投递服务和车辆通行不便等问题。

河北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文件的落实,全力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配合筑牢首都“三道防线”,全力做好抗疫物资人员和生产生活必须品保运保供工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经石家庄局积极沟通协调,1月9日,石家庄市疫情办印发了《石家庄市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二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均设置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配备2-3支专业核酸采样队伍,配备8名工作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可以凭借快递证出入村镇和社区进行检测。

《方案》明确,疫情办要协调对接检测机构,加快统计整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信息于1月10日早6点前入网并告知受检人,以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加快上岗。从业人员出社区后统一由各快递公司进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从1月10日早6点起,被检测合格凭借健康码和工作证可以到社区、村镇寄送快递。

为此,石家庄局迅速组织,联系明确各监测点具体位置和联系人,要求各企业组织员工就近检测,并负责对参检人员做好防护,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并有序撤离。

据了解,目前市疫情办已将批转的市邮管局《关于邮政快递企业车辆通行便利及正常经营的请示》转发到各县市区,明确快递小哥等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凭市邮政管理局出具的工作证明+快递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纸质核酸阴性证明,可出入小区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切实保障群众寄递需求。

同时,自疫情发生以来,因防控工作需要,全市邮政快递行业车辆通行受到了影响。石家庄局在市疫情防控协调机制领导下,积极开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在省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多方协调沟通,1月9日,为企业争取到了第一批200个干线运输通行证。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在按照防疫办和行业要求进行消杀后,可以进入市区三环和石家庄地区。全市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通行难题逐步得到缓解。

下一步,石家庄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有效解决车辆通行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寄递需求。

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及省、市政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重要道路运输站点和公共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道路运输保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客运站。

1.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车辆消毒及人员防护措施和“七不出站”工作要求。做好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明确消毒责任人,每天进行不少于二次全方位的消毒,不留死角,留存消毒日志备查;。

2.客运车辆由司乘人员在发车前、车辆到达终点站乘客下车后和全天运行完毕收车后各进行一次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3.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进站的旅客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测量体温。建议车站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器;。

4.车站设置留置观察室,对体温超过37.2°c的乘客在留置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留观室设置务必真实可用,标志明显,内可设置储物设备专门存放应急防疫物资;。

5.客运站进行防疫健康信息二维码认证,严格落实乘客扫码并出示绿色动态行程卡乘车;。

6.增加车站公用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及洗手液,严禁用普通洗手液替代;。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冬春季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及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到位,完成闭环管理;。

8.客运班线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辆后两排设置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的乘客,建立与行业主管单位联络机制;。

9、客运站利用led屏播疫情防控放宣传视频,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旅客及驾乘人员防控意识。

(二)公交车、社区巴士。

公交车:

1.严格落实驾驶员和乘客戴口罩乘车;。

2.严格做到勤消毒,勤通风。收发车环节开展全面消杀,对座椅、扶手等部位进行消毒擦拭,车辆配备便携酒精等日常消毒器具,做到一趟一消毒,无业务时将前后车门以及车窗打开进行通风,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

3.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提醒乘客乘车正确佩戴口罩、注意相互之间的安全乘坐距离;。

4.充分利用公交车车内led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的相关常识和要求。利用公交车语音播报系统,对车上乘客进行防疫宣传。

社区巴士:

1.严格落实驾驶员与乘客戴口罩乘车;。

2.每天不低于两次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随车携带消杀日志,做好日常管理,由于社区巴士人员流动大,务必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严格做好防疫工作;。

3.充分利用出租车顶灯进行防疫宣传。

临时停靠点:

1.客运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做好秩序维护及行包安检;。

2.客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乘车;。

3.驾驶员严格佩戴口罩,并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车内空气流通。

(三)冷链物流及寄递物流。

冷链物流:

1.严格落实冷链物流渠道“人物同防”,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冷链货物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坚决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不承运”要求,涉及我县有冷链物流车辆往来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积极配合做好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和国外货物的检验;。

2.涉及冷链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加强冷藏保鲜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冷藏保鲜运输车辆应建立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冷保鲜货物源头可溯;。

3.冷藏保鲜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增加冷藏保鲜运输车辆消毒频次,使用500~1000ml/l含氯消毒液,并确保消毒液在物体表面保持30分钟;。

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防护,司乘人员随车配备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落实佩戴口罩、手套、测温等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杜绝直接接触货物。

寄递物流:

1.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包裹消毒等措施;。

2.备齐疫情防护装备和物品,严格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和健康防护,全面落实办公场所、营业网点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域以及车辆和设备的消毒处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寄递物流业安全稳定。

3.加强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应建立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货物源头可溯。

4.严格做好收(寄)件人员信息明细登记,100%落实收(寄)实名制,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

(一)局安全股、运管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运输行业,将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扎实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保障工作方案

统筹推进14家市属医院17个院区在11月底前完成发热门诊提升改造,改造完成后开设发热门诊的市属医院增加至17家,发热门诊诊室由40间增加至97间,隔离床位由94张增加至223张,预计单日最大接诊能力由2600人次增加至7400人次。同时,推进新建及优化提升17间核酸检测实验室,做好核酸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储备,配备快速核酸检测设备,有效提升核酸检测效率,市属医院在秋冬季到来前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预计11月底每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10.3万份。

一旦有需要将根据情况依次启用,确保快速收治病例。

危重症救治方面,遴选112名重症医学科青年骨干力量,构建市级重症救治合成营,分3批组织到朝阳医院和安贞医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临床实践培训,作为重症救治储备力量。同时,各市属医院组建院级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并在此基础上抽调组建市级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建立分层培训机制,在市属医院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实战化培训和综合演练等。此外,还从市属医院抽调人员组建流调人才储备队伍,作为应急后备力量,在必要情况下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病例流调溯源工作。

按照“市―区―机构”三级医用物资设备储备体系要求,各市属医院已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对11类防护物资和多种消杀产品进行动态储备监测,各类防护物资储备量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的需求。同时,组织市属医院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渠道储备机制,进一步确保物资储备安全。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

(一)本地尚未发新型冠状病毒炎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二)本地出现输入性或散发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