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对自我情感和生命体验的诠释,它能够唤起读者共鸣并引发深入思考。下面是一些来自各个领域的优秀作文,值得我们学习和欣赏。
像个孩子,
多少事情朦朦胧胧。
我们从五湖四海汇聚而来,
为了同一个使命,
保家卫国,
建设国防,
人人豪迈冲天,
个个铁骨铮铮。
你南腔。
我北调,
一时相处有些陌生,
大家却慢慢适应,
一个眼神,
一个手势,
你关心我,
我尊重你,
时时处处献出真诚。
军营成了我们共同的家,
相濡以沫就像亲弟兄。
光阴荏苒。
数十年的别离。
仿佛是一场梦。
亲爱的'战友,
你在家乡可好吗?
想起这些。
我就抑制不住感动。
如今,
我已是两鬓斑白。
在北国雪后的阳光下。
凝望着雾凇,
你悠闲地牵着孙儿。
在江南水乡的广场上。
正放着风筝。
可是,
在我们心里,
谁也没有忘记。
曾经的战友,
和那激情燃烧的军营,
相互思念和祝福,
已成了我们共同的习惯,
注定——。
伴随这一生!
像不知为何降临这儿的时候。
我的眼睛并不是睁开着的。
一样。
我的两只前肢与后肢。
慢慢,在寿命被时光的分割中。
逐渐,成为高与低的相对应关系。
前者与后者。
逐渐学会拥抱与被拥抱。
当我无法拥抱到爱时。
我的手比脚还低。
比脚下的土地更低。
当爱对于我不再是被拥抱的。
深度感官效应。
这带我踏遍几十个四季的双脚。
已逝去发掘春天的嗅觉。
夏虫的前身已埋进严冬。
秋天,它。
在我的脸上布尽了枯叶的`脉络。
后半生。
夕阳的光也能把脸烧红。
只是已不再会炙痛皮肤。
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是你最不情愿再思考的问题。
只因你离它太近。
太近了。
与你就是一个。
眼睛关上与合闭的距离。
却又仿佛那么远。
那么远。
与你就是一个。
释放出几百万亿个细胞。
也无法。
再拥抱到太阳的距离。
回头。
我从生命走过。
身后。
独留。
一首。
像故事一样。
像回声一样。
美丽的祭诗。
文档为doc格式。
那日,我闲来无事,一步步的靠近我家的狗,我与他面面相觑,大又圆的眼睛,透出一股沧桑,我想他应该是狗群中的美女吧。
恩嗯?不对是老美女,从我记事起,它就在我家,如果按人类的记岁方法,他应该有12岁了吧。这对于狗来说已经算是高龄了。看。在狗的脸上,有一道道的皱纹,在这一道道的沟壑中,记录着我成长的喜怒哀乐,记录着时间的脚步。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和它玩。我也经常会把自己的牛奶偷偷的分一半给他喝,然后拿着自己的'小木梳给狗狗梳妆打扮。他很乖,静静的在原地作着,任由我的摆布。等到我长大了些,狗狗也成熟了,一条橡皮圈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从此束缚住了狗狗的脚步,每天蹲坐着,看着太阳升起,落下,然后慢慢的回到自己的家,睡觉。唉,无聊。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狗狗慢慢的老了。
这几天常常看到狗狗静静的平躺在地上,你是不是听到了死神的脚步?我惶恐,眼泪划过街角,我静静的在旁边注视:“狗狗,如果你累了,那就好好的休息吧”
人的一生,是读的一生。从小读到大,从大读到老,从生读到死。知识是一本大书,岁月是一本大书,自然是一本大书,人生更是一本大书,一天也离不开读,一辈子也读不完。读人读天读地。走到哪儿读到哪儿,活到何时读到何时。
走在路上,读路。或直或曲或宽或窄或平或陟,世上路最多,却无一条完全一样,路之“书”最“厚”,谁也读不到最末一页。
走一程,读一程,悟一程,思而悟,悟而行,行必高远,脚印就是你发表在路面上的一篇篇或深或浅的读后感。
下雨,读雨。雨是来自天上的特殊使者,或大或小或急或缓,不知已经下了多少万年,总还在不遗余力地洗刷着世界上不沌净的世界。读一次雨,得到洗涤滋润的不仅是大自然,更是你的心灵。
风中,读风。风是山的呼吸,海的呼吸,田野的呼吸,城市的呼吸,大自然的呼吸,地球的呼吸。读懂了风,你就触摸到了大地的脉搏,你的呼吸才能融入它的呼吸。
晚上,读夜。夜博大深邃,无边无际。没有夜,何来满天星光,千古明月,万家灯火?!“夜来风雨声”“随风潜入夜”。谁读懂了夜,谁就等于读懂了这世间最美好的梦境。
灯下,读灯。灯里装着的是另一个世界,是一本透明的杂志,是一部点亮夜的书。全书只写着一行字:只有燃烧自己,才能成为灯。读懂了灯,你的生命便如灯,你的人生便不再会被黑暗拦截。
上山,读山。山是一部立体大书,脚登着山,不如说脚“读”着山,脚上也有眼睛。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山不读我,我就读山。登山,其实是在读山。读透了山,再高再险的山也会趴在你的脚下。
山上,读石。石是山这部大书中的一个个立体汉字,大小高低形状各异,每一块也许都藏着一个个千古之谜,要想读懂山,须先读懂石,石头无言自春秋。
林中,读树。树是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绿色杂志,常读树才能读懂成长,读懂枯荣,读懂盛衰,读懂叶黄叶绿,读懂果酸果甜。
海边,读海。博是因有容,阔是因有怀,大是因纳小,多是因聚少,深是因聚浅,宽是因汇窄,巨是因积微,广是因缆狭,无边无际是因吸收了有边有际。常读海,多读海,才能把自己也读成海。
过河,读河。读到深处,河里流淌着的不再是水,而是一滴滴秒,一瓢瓢分,一桶桶小时,一缸缸日子……千万别让这时间的长河“决口”,否则你的人生会很快“流”尽的。
人间,读脸。见人先见脸,品人先品脸,脸是一扇窗,人情脸上写,人变脸先变,心在脸上显。脸是一部没有结尾的系列剧,永远也演不完,一生也读不完。但可貌相也不可貌相,可读脸又不能全读脸,更须读心。
黄昏,读夕阳。“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是古人李商隐说的,今人吕游说:夕阳从这儿看是夕阳,若是从地球的另一端看,它却是日出。
读上知下,读远知近,读前知后,读表知里,读快知慢,读重知轻,读宽知窄,读深知浅,读繁知简,读厚知薄,读动知静,读呼知吸,读真知假,读丑知美,读邪知正,读失知得,读忧知喜,读浑知清,读苦知甜,读阴知晴,读落知升,读夜知昼,读冬知春。
一个人的一生,不仅是读的一生,更是自己读自己的一生。最重要的是,读懂自己,关爱自己,只有先会爱自己,然后再会去爱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赤脚踏过古村,感觉野鸟惊飞。
满树凋谢的桃花,令我陷入莫名的忧伤。
这是前所未有的孤独情愫。
回想起童年,晒谷场很小,母亲还很亮丽。
而我习惯站在黄昏,看天慢慢变黑。
母亲身材清瘦,她用良善拥抱每一场苦难。
现如今,我也学会了忍怒负重,热爱生活。
像一个痴情少女,神情专注深爱她的男人。
在汗水的缝隙播种诗句,回味曾经激昂的青春。
二、水涨船高或水深火热。
琴弦果断,而余音绵长。
台风。直抵市区。
垃圾飞得比树还高。
天空被雨水塞满。
你所目击的景象。
罕见至极。
你说:水涨船高,水涨船高。
而我只见水涨,不见船高。
水淹没我的心脏。
台风穿肠而过。
身体如落地之汞。
你又说:水深火热,水深火热。
火蛇一样裹住我的目光。
我只能用满腔怒火。
焚烧自己——。
三、时代造就的你。
你衣冠楚楚,常在人群里明目张胆谈论。
那些见不得人的陈年旧事。
而对梦想,从来闭口不谈。
你昂首阔步走过喧哗的闹市。
常用浓痰去堵生活的漏洞。
你是自己肉体的王,统领体内所有细胞。
你的城池,就是周身坏死的细胞。
有人总是在鬼节为你招魂。
像巫师一样手执法器。
直指问天——。
四、熬过梅雨季节。
熬过梅雨季节,我打算搬到荷塘里去住。
和花们日夜相处,间或偷看它们。
授粉的秘密。在那里。
我会用水为自己疗伤,医治与生俱来的头痛。
我还会衷告自己:
花朵是黑加白的.混合物,躲在皇宫的螃蟹。
是无比霸道的,嘴角上扬的当红明星。
也会在自己的梦乡磨牙的。一切的一切。
都会像花朵一样很快就枯萎的——。
五、我一生的坚守。
我一生坚守在南方,口中振振有词。
敢把被风吹皱的夜踢回给夜。
至于那些琐碎的生活片段。
休想将我扣押。
只要骨子里的花都在开,所有思念。
像三月的樱花,软软地遮住荒芜。
我就无惧无畏。
当然,我必须保持双手的干净。
在圣水里装满经文,很虔诚的诵经。
直至堵在胸口。
厚厚的雪慢慢融化。
我家有一条老狗,很老很老。
这一年来它每天静卧在门前大石板上,不似从前那般见人就吠。邻里们都夸它变乖了,倒不提变老的事。只有我不时搬弄着手指细数它可能剩下的日子,心里难过却又无可奈何。
它的毛是金色的,因为经历了岁月后变得粗糙但还是有着年轻时那种闪闪发光的气质。体型是很大的,起初是因为它是流浪狗,爸爸看他挺可怜的,就把它带回了家,并取名为“金金”金金是挺会知恩图报的那种狗,帮我们看守家门。小孩子们来到我们家也会逗它玩,它不会咬人,很和善。
院子里有个草坪,爷爷坐在藤椅上,看着小孩子们和金金的'玩耍,一看就是看了一下午。金金现在老了,跑的没有年轻时快了,它还是很尽力的陪着我们玩,爷爷说它年纪大了。可是金金似乎明白爷爷说什么,它还是继续玩。我想金金的晚年生活,可能也是想和我们慢慢的向以往一样度过吧。
云朵偷喝了我放在屋顶上的酒,于是它脸红变成了晚霞。我更喜欢晚霞,因为晚霞消失后可以看见星星,而朝霞消失后只剩下光天化日。
我和金金,在晚霞下的一次次嬉闹就构成了美好回忆。
最近又和金金来到了院子里的那片草坪上,它轻轻拿起了放在屋子旁边,小窝的纸板叼在我面前,示意要和我玩。我想起了那个熟悉的动作,我总把纸板扔得很远,他又飞奔过去,捡起纸板回到了我身边,我笑着摸着摸它的头。
我轻轻地把纸板飞过去,在阳光下的金金毛色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它飞奔的速度又让我想起了几年前一个小孩,一条小狗在一个草坪上。小孩喊着“快呀,快帮我捡回来”小狗,旺旺敲了了两声,马上跑了过去,再子板掉下来的那一刻叼住了。小孩马上大笑,扑了上去。
金金回来了,还是叼着那个纸板。我想他身为一个老狗,还是有着像小狗一样年轻的活力,哪怕她走不动了,也会记得这片草坪――它的乐园。
这条老狗,又用着眼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我马上又把纸板扔了过去。
“去吧,去追逐你的青春吧......”
一个小孩,一片草坪,一条老狗,整个童年。
像不知为何降临这儿的时候。
我的眼睛并不是睁开着的。
一样。
我的两只前肢与后肢。
慢慢,在寿命被时光的分割中。
逐渐,成为高与低的相对应关系。
前者与后者。
逐渐学会拥抱与被拥抱。
当我无法拥抱到爱时。
我的手比脚还低。
比脚下的土地更低。
当爱对于我不再是被拥抱的。
深度感官效应。
这带我踏遍几十个四季的双脚。
已逝去发掘春天的嗅觉。
夏虫的前身已埋进严冬。
秋天,它。
在我的脸上布尽了枯叶的`脉络。
后半生。
夕阳的光也能把脸烧红。
只是已不再会炙痛皮肤。
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是你最不情愿再思考的问题。
只因你离它太近。
太近了。
与你就是一个。
眼睛关上与合闭的距离。
却又仿佛那么远。
那么远。
与你就是一个。
释放出几百万亿个细胞。
也无法。
再拥抱到太阳的距离。
回头。
我从生命走过。
身后。
独留。
一首。
像故事一样。
像回声一样。
美丽的祭诗。
・“金山”是我们家邻居的一条狗,当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金山”就已经出现在这个小区里了。如今,“金山”老了,再也恢复不到当年的神勇了,它的颜色,光泽都暗淡了下来,由金黄色变成了土黄色。额头上的毛发跟人类一样开始有一丝丝的发白了,叫声也慢慢地沙哑起来,尽管如此,它还是看家护院的好手,只要有陌生人进入门洞。“金山”就会用“汪汪,汪”的声音把小偷给惊吓走。我们一家都比较喜欢它。
・有一次,我们家外出游玩去了,家里一个人也没有,而偏偏在这时候小偷看中了我们家客厅那42寸的液晶电视。结果被正在门口巡逻的“金山”看到了,“金山”就拼命的喊叫“汪汪汪,汪汪”,小偷行窃很快就成功了。正准备要逃跑了。他也听到“金山”的叫声音就加快速度逃跑。“金山”就在后面追。一直追到小区的大门口,小偷一看跑不了,就丢下彩电撒腿就跑,我们都十分感谢“金山”
・金山已是老狗了,有十七岁了,用人类的寿命来算,就相当于人类的七八十岁,但是一直看起来都很健康,没见过它有过生病。我多么得想“金山”能陪伴我一生呀,狗真是人类的`朋友,它的忠诚,它的可爱,让我从小时候的不喜欢变得非常喜欢,它每天在我回家的时候给了我一种安全感。让我觉得室外声音再大,只要“金山”不叫,我无所畏惧。
怎么样,老狗”金山“是不是很厉害啊?
・
这一生的时光又写给了谁,原来一直不曾改变的黑暗,我依旧如此习惯,怀旧着最初的孤独与失落,沉重与黑暗,分隔了多年,原来也依旧。
已经忘记了有多久,多久,你离开的日子。只知道风凌乱了叶,庭前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看了多久的月缺又满,又念了多少夜,时光原来真的一去不回,即便梦里也逢不见你。原来,也许终生的罪孽,一世的偿还。而你的一生也将不属于我。匆匆地过忘,匆匆地轮回,你我,也未再见,再也不见。
那年谁跟我说,倘或忧伤时,也看看天空,它可以容下你所有的忧伤。那一夜,我也去相信,相信我所有的忧伤可以存放在飘荡的白云间。所有的痛苦,也可以信赖于天,而后,仅剩快乐,仅剩美好。可也有一天会发现,发现自己的忧伤天地也难以陈放。自己的痛苦也只有自己去承受,那些关于美好的一切,也只是谎言,只是梦。最终的最终,一切都应自己一个人来承担,一个人来承受。
风吹落了多少往事,最后也只是一个人提上包,踏上远方的路程。最后一眼的天还是那么蓝,最后一眼的风依旧柔和,最后一眼的你依旧冷漠。带上这个城市所给的一切,不留下一丝忧伤,一分痛苦。一个人带来的一切,也应一个人带走所有,不是么。
车走了,人也走了。往后的一山一水,一朝一夕,也愿就此别过,安好。若是有缘再见,也会笑着问候。
踏上新的土地,逢见新的人。这片土地的,暗夜的光芒也依稀适合自己。走走停停,东问西行的人生,原来也累得如狗。木然望了望天空,星空彼端的你们也是否流浪在天涯,但愿不要,可好。月缺了角,星失了光芒,茫茫前程,路在何方。
转眼,不住不觉中已经走了一年了,在那里,遇见一堆新的人,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将一切放在心里,将平淡与笑容安在脸上,学会了见风使舵。也学会了没有你的日子,我该如何度过。学的太多,也忙了好多,再没时间和老朋友说一句“晚安”,再没时间给自己一个放松的理由。弱肉强食的世界,也愿为你撑起一片天。
两条平行的直线,原来也可以想交,未曾见面,也可以有永远的友谊。相交的两条直线,也有天会平行,即便相知相念的人,也可以不见、不逢。
经许年也发现,在这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的街头,竟再也逢不见一个如初的你,也才不得不相信彼此的人生就此散场。过着每天两天一线的'生活,做着每天三点一线的事,吃饭,睡觉,上班。原来对人生的麻木就是这样开始的。
也许n年后,逢着一个对自己笑的女孩,也紧紧的将她娶了,从此心的有了牵挂,从此有了固定的住所,也从此有了一份责任与担当。也明白,从此不应再把你铭记,忘记在最初的梦里,也不会再有时间相逢同一场梦。
人生原来便是如此,从年少轻狂、雄心壮志;从一心一意去追求一个人,到得过且过,泯灭初心,到逢了谁就上了谁,永远的无奈与痛苦,永远的平凡与沉默,人这一生也便如此过完了。
也到死时,才重新想起那年,那个自己追求了整个青春的女孩,最美好的回忆原来也一直为她保留,最美好的梦也才被翻开,若闻见你安好,便死也瞑目。
似乎,也懂得,这一生的时光也应如此,在面对黑暗的时候,笑着迎接,在面对痛苦的时候,笑着接受。在走完这一生的时候,不会痛苦,不会愧疚,不会后悔。只是告诉自己说:“这一生,也应得,也应失,也应淡然。”
水滴,都在跳动。
我,感悟着生命。
有没有生灵,活着灵性。
我没有感知,因为。
它们比我更精。
白天,黑夜,它们都是。
生的精灵,你。
不懂,它的生命,还要。
传承,冥冥中一样的种。
密码,没有,生命就是过程。
传接,不说,都懂。
生命就是本能,感觉。
让世界打量着天空。
星星看着太阳,太阳不知。
还有天际,物质的世界。
迷茫的天宇,都是心的。
黑洞,牛顿无穷解。
霍金想着《果壳的秘密》。
天空是想,是遥远,是身边。
可能想的就是短见。
不想就没有眼前,也没有那更。
遥远,想着遥远的希望。
做到的,只是身边。
没有幻想,能载着你去天边。
只有生活的财迷油盐。
一点一滴,去珍惜。
才是长远,过日子的。
都呼唤着不懂事的你,一点一滴。
就是你曾经的过去,伴着你。
出门的距离,那是。
你离开心的距离,心。
跳动着家的'远,还是离了。
家的心。
保留那个童真的心。
欣喜,感动,跳动。
生命,别忘了。
曾经跳动着。
曾经的心。
那是真的。
宇宙很远。
心,包容着。
就是很近。
只是宇宙不懂。
那天外的天籁之音。
看着,你的心。
不远,飘逸着走向我。
那是宇宙的永恒。
我总是这样,其实很想念,其实在半梦半醒里导演了很多遍,临了,却总以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打了退堂鼓。刚买的书才翻了几页得抓紧看,她有工作那样会不会打扰到她,最近太阳太大。
他,在网路上认识的,很偶然。四年可不可以算很多年?如果可以,那么,我们能不能算老朋友呢?清新优美的文笔夹杂着些许淡淡的忧伤,句与句之间的押韵总让我迫不及待地要与人分享。每一篇日志的背后都有一段青涩的往事,都有一个年少轻狂的你导演着青春无悔的故事。你一篇篇将你的故事掺杂着你的心事与我分享。那一晚,你问我,怎么了。我因为少女的羞涩而假装不过是多年前的一篇习作,而错过了与你成为老友的.机会。而后,每每在网路上遇到,也只是平常的问候。后来,你告诉我,大四的实习让你明白人活着为了什么,你说,因为实习认识了一位于你一生非常重要的朋友,你信基督了。每周的礼拜,传教,实习,让你充实、满足和快乐。当我也终于踏上了大四,接踵而至的烦琐和困惑让我夜夜失眠,你说,是我把它们看得太重,我们约定,六月的毕业旅行要来sh,顺便可以找你,听你的心灵物语。六月过去了,而我食言了。只不过几个月前那时那刻的只言片语,或许,你也忙忘了罢。
她,多年不见的同学,如果毕业后,同学都能称为朋友。听说她在小镇上开了一间速食店,回家的长途汽车恰好途经小镇,来来回回很多趟,每次都特别留意那个洋气的店名mr.卷,每次都想下车进去看看她,看看她的宝宝,看看她的生活。也许生活真的不那么尽如人意,她的坚持忍让宽容和爱是不是就可以让她在未来某一天盼得同等的回应?!?速食的爱情会不会因为宝宝而日益浓厚?而我只有默默祝福她。
窗外转瞬即逝的画面,已经枯萎了的倒栽柏树依然挺立在院墙内供车窗里的人短暂观赏长久思量。那一年,我们一行步行七、八个小时回县城,在柏树下留影,夕阳在枝桠间稳稳地挂着。
看到她,我整颗心都化开了。慢城的一呼一吸让我无法自拔地爱上了这里,因为她。我有很多话要说与你听,ditto.
一声朋友,一生朋友;一声朋友,便是永久!
即使有了误会,也不知解释,无邪地认为,风雨会以前,太阳会出来,心结终会打开。只因,我太信赖你。
自从无意中熟悉了你,就凭添了很多风雨。没去想值不值得,没去想错与对,就如许醉心于令我冲动的友情。
有一天,你要远离,分开故乡,分开亲人和同伙。你在信上对我说:这是一种缘,来的时刻谢毫不了,不管你接不接收;走的时刻,留也留不住,不管你舍不舍得。当时只认为你是受了离去愁绪的影响,我看的'心酸,但仍快慰你说:不管你走多远,同伙都邑深深地把你挂念,让我们珍爱这份缘。你无语,走了,去了遥远的处所。从此后,你便如断了线的风筝,分开了我的视线,消掉落不见。我明知那是一种掉落去,可我不肯承认,仍紧紧地抓住手中的“线”,傻傻地等待。以前你总会挂念着这份友爱,并没让我等太久,便会写信寄来,可这一次,你竟然让我等待了十二年,仍如石沉大年夜大年夜海......
你说过,这是一种“缘”,尽管我的等待遥遥无期,仍执着地坚信:缘,会去,也必定会再来!
随着时光的流逝,人会老,事会变,记忆会变成回忆!但是,我们的身边却时时可以有一位终身的伴侣。
小时候,读书让我们徜徉在《安徒生童话》的奇异与美妙中;中学时代,读书让我们漫步在知识的博大精深中;长大了,读书似乎成了我们的精神寄托,成了我们惺惺相惜的伴侣。如果你愿意,时间老人也带不走你们的情思。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古有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的心情忧伤悲痛时,读书会让你平静安然;当你浮躁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平静安定;当你害怕迷茫时,读书会使你找到力量与方向。我想这就是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的意义体现吧!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再也不用“悬梁刺股”再也不要“凿壁偷光”去获取读书的环境。恰恰,只要我们愿意我们都可以在一个安静的午后,手捧一杯香茗,来享受一个惬意的读书spa。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我也愿意选择书籍作为我终生的伴侣。从儿时的连环画,到高中的经典名着,再到如今的励志书籍。我一直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每当我静心读书的时候,我就像在聆听别人的故事。它们有的.欢喜,有的忧愁,它们有的灵异,有的美妙。是阅读让我看到了杜甫贫困潦倒的“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是读书让我体会到白居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是读书让我看到了李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这些只是知识海洋里的几点浪花,更蔚为壮观的风景需要你自己去领略!
上学在外少了一些可以直接依靠的肩膀,有的时候遇到困难挫折会迷茫,会焦虑,会无助。通常我会选择,放下手中的一切,来进行一次阅读。在书本里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有的时候,我似乎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会为书中主人公的成功幸福微笑,也会为他们的不信流泪。欢笑亦或是流泪,我都有一种舒心的感觉!这一切都是我一个人与阅读的记忆,就像清晨的一缕阳光,可能短暂但是却有动人的唯美!
阅读的时候有的时候会很夸张的泪流不止,也许是自己太过脆弱,可是我却喜欢那个流泪的过程,那个自己!因为我知道那是真实的自己,我也与作者有了心灵的契合。看到泪水打湿的扉页,我轻轻的对自己说阅读如此,生活亦如此。
选择一个恰当的时间,或许只是片刻,拿起一本书静心阅读吧,你会发现读书如此之苗,读书如此之美!
狼月啸风,笛残崖边,是谁一直静坐在月头,叹江边,是谁的眼泪滴流在花开之时,万花惆谢。理不尽忧愁,剪不断思念。
我举步不定,踌躇不决,叹一气,清江绿山皆枯竭,是否还应该留下来,在血与泪交错间走下去。思绪漂泊在过往的岁月里,时间于是把我抛向虚无。
在那年秋天,因为一个眼神,让我产生怜悯,那种眼神柔一弱中夹杂一丝忧伤,催人心碎,于是我下定决心挽救如此多愁善感的她,秋天本来是萧瑟伤感的,秋叶的纷落代表思念的惆怅,然而我却不曾有过这样的体会,只会哄她自己傻笑,从来不感觉丢人现眼,反而感觉一种幸福,直到某日,在她的身影旁多了一个高大英俊魁梧的男人,原本活气生生的秋天却零零落落飘起妖娆地雪,雪一儿优哉游哉漫天飞舞,它却不会有任何心痛,而我有,在那风花雪月之时,我的眼泪落遍半片江山,生物垂颜丧气,痛定思痛,自己的爱被寒入骨髓的泪儿封冻,我是谁?一个无名小卒,我该怎么下去?选择谢幕退出这场戏,问苍天,于心不忍,问世间,笑看风云,一个大男人是不应该为这些儿女情长之事牵肠挂肚,又试问各位谁没有过呢?呜呼,忧亦忧,愁更愁。
如果说爱一个人,就是不能给对方带来伤害,那么如果我违背自己的意愿做出伤害的事来,在对方看来就是不爱了,而且还要极度残忍,这样可以折磨我的爱,慢慢地一点一点把我唯一圣洁的东西染上血的腥味,在空气弥漫它,路旁的流浪狗都会咬我的`裤脚,瞧瞧我,多么的聪明,多么的理智。
今年的冬天见得过几场大雪,那是因为自己的泪殆尽了,转而为血,世间的血为鲜红,而天间为纯白,如那雪的颜色*。
把一张泛黄的照片拿入手中,儿时的我从里面走出来,我牵起他的手一起穿梭过往的画面,最终来到这场戏最初的地方,那个柔一弱的眼神,勾起我的怜悯的那刻,割下我的心,用血一点一点擦干这些回忆,再用泪风干滚一热的心伤,只因,无奈,我垂下手,这些画面在我眼前晃动,而我的信念开始动摇。
月深人静,袖手舒眉,我坐在月头许久,欲贬仙返庶,又恐仙女啼泪凄满天,浊酒一壶尽开颜,身也飘然,意也飘然。,苍天笑我痴狂,我笑苍天疯癫,意犹未尽,又醉叹“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从桃仙机场出来,心里溢满惜别之情。我顺着大街往回走出很远,为的是满足为一种情愫所激动的心。那个时刻,对地对人,我都有一种此生不再见的感伤。
漫步走着,春风吹拂、阳光抚照,一切如此温柔。我知道,真正温柔的是我的内心。继续往回走,虽然我知道路已经走错了,但我还是走出很远,为着那阳光、春风的温暖,更为着心情的漫溢。
曾经以为今生不会再见面。但一年后我还是来到了你所在的海口。一年里的通话,让我们的相见没有任何陌生感。比一年前,你变得更年轻了。
此后的'几天里,便有了大海、沙滩、贝壳,还有那海岸边的荒草,那是一片待开发的海域。我拒绝了你的劝告,一定要在那里洗个海水澡,为的是怕以后没有这样的机会,想法单纯得就像个孩子。但如果我告诉你说,我之所以拒绝你,完全是为了不要留下什么遗憾。我看重的是经历本身,对于我,经历过了就够了。
但后来我终究还是一个人走了。走的时刻,我才看到你已满含泪珠。后来你在电话里说,一生不会再让我见到。那时我才明白你的眼泪,明白什么是相见时难别亦难。没有经历过离合的人,还不能理解这句诗的深刻。
一生一会,留下的更多是心情。一草、一木、一石,你的身影曾经留驻过的,对我都有了价值,都让我感动着。那是一种感伤,虽然清纯、柔软,却也不尽的惋惜和遗憾。
一切都过去了。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除了感伤,是不会听到冥冥中的任何回响的。我虽曾极力不想留下一点遗憾,不想,却遗憾终生。
第一次接触离别这个词汇时,奶奶离开了,爸爸回去奔丧。回来的时候没有任何异样,就像每次爸爸去外面干活回来一样,黑色的包袱拎在手中,快步走过来,风尘仆仆,一脸疲惫。只是以后的日子里,爸爸愈发沉默,总有阴影洒在脸上,忽明忽暗。因为所有的一切,像一座山一样压在父亲心底,尽管我看不见,却依然能感觉到那座山的巍峨与沉重。
有人习惯用掩藏来代替忘却,掩盖不想承认的事实。但掩藏终不比忘却,因为那些看似忘却实则被掩藏起来的回忆,总能在某个节点,夹杂着凌厉的风霜扑面而来。
火光一闪一闪的映照着父亲的脸,比夜晚的星星还亮了很多,那个晚上云层厚重,是个注定看不见星光的夜晚,父亲张罗着给奶奶烧的纸钱,妈妈和我陪在身边。我依旧看不懂父亲的心底在想些什么,只记得灯光耀眼,却没有点亮父亲的眉眼。回家的路上,爸爸抱着我,昏黄的路灯和火光一样,都照亮了父亲隐藏在心底的悲凉。它终于剖开了父亲深藏的脆弱。柔和的灯光刺痛路人,那天晚上,父亲的悲伤就在灯光下,静静地,无声地流淌。微风吹过,好像那悲伤也在涌动着一样。地面上的树影一晃一晃的,像我一样,无力抚慰父亲的哀痛,只能微弱地晃着手臂,无言地陪伴父亲。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世界上最无力的挽留,就是对生命的挽留,那些离别,我们注定要经历,无法改变。我们一年一年地辗转,与离别做着沉默的抗争,最后终于明白,离别是一种无言的伤痛,挥不去,赶不走,只能接受。
旧日子的影像渐渐变得模糊,我似乎看见了另一个跟我的离别有关的身影。
凌乱的'小床上,两张粉嫩嫩的被子被卷的乱七八糟,高考的紧张感凌迟着我们每一寸神经,谁都没有时间去打理屋子里面看着便心烦意乱的床单。白炽灯招摇的躺在头顶上,散落在桌子上面的书被照的一览无遗,廉价的外卖小吃也大喇喇的横在桌子上,我们两个一边吃,一边聊天。
我很羡慕她的一头长发,在我们的高中,除了艺考生其他人不可以留长发。可她留长发好,盖起来分明的棱角,看起来更加温柔。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得用手笼着头发,喜欢边吃边说话,“以后我也不能陪你了,我要去的地方很远呢。”
“那还有谁能陪我啊?”我嚼着嘴里的面条,使劲吸了一口。
她停下手,对着我眨眨眼,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在路上啊!”
陪你的人,还在路上啊!
酷暑过后,我再没见过她,她就像是从未来过我的世界里,我只能凭借着记忆中的模样,在梦中摸索她的身影。回到一起合租的小房间中,阳光被挡在外面,暗影充斥在窗边桌下,我们的东西早就被清理出去,灰尘透过光线来回穿梭,狭小的空间异常空旷。我站在暗黄色的瓷砖上,看着脏兮兮的地面,以前那个呼喊着让我考清华然后养她的女孩儿,终究是离开了这个城市,没有留下一分眷恋,而我,也终究没能考上一个好大学实现养她的承诺。
身后的门一点一点关上,我搬行李的那天,汽车卷起的尘土纷纷扬扬,她站在车后面,看着我一步一步远去。而我,看着光线一点一点在门后收缩,也明白那些稚嫩的情谊,一样跟着她离开了青涩的高中,奔向不知名的远方。
我向来讨厌离别,于我来说每一次的离别都是一次悼亡。我们的人生,就在这样一次一次不断失去的过程中被逼向终点。我们不断长大,闯进陌生的人海,随手抓住一个对的人,走过一段看不清风景的路,等到云开雾散,就匆匆分别,甚至来不及好好说声再见。走到最后,我们依然孤身一人。
我们的一生,遇见过数不清的人,太多的人我们甚至连离别时的样子都已经记不清了。那些离别甚至比风吹过落叶的痕迹还要清浅,淡淡地挥挥手,淡淡地转身,一别两宽,再见就变成了奢求。
还有许多的风景,只在你的生命中短暂停留,你甚至遗忘了那样的存在。只是某天在转弯的街角,你抬眼一瞥,猛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你没有多做停留转身离开,殊不知,那便是你们最后的道别了。
离别和遗忘一样,你再也无力去改变了。
重聚是一种奢望,既是奢望,还是别太现实的好,那就愿我们一生遇见,永不分离。
我从来没有对这样一种树木凝思过,也从来没有对这样一种树木感动过。这就是你——白桦树,我家乡的树。
在记忆的日历上,我随白桦树一起成长着,一起回忆岁月的年轮,在春夏秋冬的轮回中书写我岁月的华章。
大荒的春天刚一露头,你就悄悄地向我走来,你的影子由模糊渐渐地清晰起来。如发的枝条由浅变深,由灰变绿,最后在春天的召唤中定格了你美丽的形象。和我一起聆听大荒的心音——机器的轰鸣,一起欣赏北国独有的“南国水乡”的优美画卷。
你还记得吗?那年夏天,我们到青龙山郊游,丰美的水草,潺潺的溪流,起伏的山峦都没有让我动情过。你迎着夏日的阳光,相隔着一片开着雪白雪白荞麦花的荞麦地与我相望。强烈的色彩对比,让我心动。你那翠绿的叶子成片地密密层层地集结在一起,在太阳光的反射下像涂了油彩的画板,鲜亮而有光泽,感觉绿色在流动。我久久伫立着,如醉如痴。如果不是有人召唤,自己还以为在梦里呢!
走过了如火的夏季,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看到你成为家乡的行道树,真的为你骄傲。今年的八月中秋节,我们一家三口去二哥的稻田点上过节,你身着金黄的衣裙,像是在迎接远道而来的贵宾。片片金黄叶子给稻海飘香的秋增添了节日的喜庆。我觉得你走向了成熟。
白桦,你是家乡绿色城堡的'屏障,我从仰视中感觉到了你的高大与深邃;我从平视中感受到了你的坚实与稳重;我从俯视中感觉你的娇美与华贵。有时你亦如少女,情满大荒;有时你亦如男儿,坚强如钢。你的多重性格源于你对大荒的爱恋。你在冬的暴风雪的洗礼中不断的提升你的品格和修养。
白桦呀!可惜我不是诗人,不是画家,我只是和你一样的普通人。我希望你能成为咱家乡的“代言人”,我尽力用我的拙笔绘出家乡小城镇建设最美的愿景。
立于书架前翻阅一本藏书,扉页中悠悠滑落一片翩翩红叶,仿佛飘落一地相思。俯身拾起端详,这是一片经年醉红的枫叶。叶片上筋脉清晰,像一幅小小地图图标,又像一幅印象派生动传神的油画。
凝神眼前的红叶,思绪的翅膀立即穿越到多年前和她的那场前生约定,岁月的风霜透染岳麓山满山枫叶,一树树火红摇曳着灵动的白云。苍老的树下,飘落的红叶轻抚过她的倩影,静躺在潮润的地上,任我俩的足迹轻踏过它们红透的驱体,它们发出一阵阵温柔地“沙沙”声,像一支轻盈的歌,像一声声柔和的叹息,带着一丝丝温馨的甜蜜,还有一些微微的感伤。
她为了我,为了爱,抛弃了让人艳羡的工作,毅然辞去了南国正大军区服务社的冠冕,回到家乡,来到我的身旁。人生总是这样,有所得,必有所失。她可能是太在乎我,也没有和我商量,就将工作辞了。熟重?熟轻?我在内心有些责怪她,责怪她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和我商量,责怪她辞掉人人仰慕的工作。
对于我来说,我拥有她,之所以骄傲,不仅是她的美丽优雅,不仅是她的善良纯朴,还有她那份条件优越的工作。同事们、朋友们羡慕我找的女友,主要还是羡慕她的`特殊身份。
或许她洞察到了我的一丝不悦,殷殷细语向我解释说,这是她突然地决定,害怕有丝毫的犹豫又打退堂鼓。她还向我解释说,军区有好些年轻帅气军官给她频递秋波,她怕把持不住自己,这也是立马回来的原因之一。
听了她的一席话,我内心原谅了她,并感动她对爱的真诚和坚守。就像绵绵秋雨中,枫树仍坚守一树火红。我遍寻到一片最美的红叶赠给了她,她也搜索到一片可心的红叶回馈给我,我们约定彼此珍藏。
多少年过去,月老最终没有系紧她和我的爱情红线,没有和她步向神圣的婚姻殿堂。
不说谁苍白了谁的人生,谁辜负了谁的践约,这不是梁山上论秤分金,而是缺少千年的一线因缘,少那五百年前的回眸一笑。
但岁月仍然给我留下一段最美好的回忆。有时,爱情真的不求结果,只求曾经拥有,只求曾经爱过,只求内心有美好的珍藏!
我凝视眼前的红叶,就像梦到了她,愿她像珍藏的经霜红叶一样,将美好珍藏于心,将记忆化作一抹醉红。
静是在一次偶然中认识了全,那是同一办公室的亚姐介绍的男孩,长得高高大大的,在工厂倒班做搬运工,静对其没什么印象,倒是对他那不离口的脏话有点反感,只是亚姐操心了,作为红娘让他们见一面。见过之后,也就忘了。
静专科毕业后在附近的村里租了一间房,大致粉刷了一下,贴上浅黄色的墙纸,纯棉布的花床单,一桌一椅,一个小收录机,一盏台灯套上粉红的罩子,有两个丝线的流苏悬垂着,映衬得整个简陋的小屋很温馨。又买了一套炊具,单身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有天静的燃气灶坏了,在班上说起,亚姐就推荐全会修,并热心地打了电话,全正好休息,很快就来了,他们三个就偷偷地出去了,片刻修好了,静很感谢,倒了杯水,让全坐下歇一会儿。亚姐微微地笑着看着静。
静的院子里还住着两户人家,倒也是相安无事。一天晚上七点多了,静洗漱完毕正躺着看书,听到一声一声的敲门声,开始怯怯的,后来就有点急促了,她来到门口,一看是全,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方便袋站着,静犹豫了一下,把他让进了屋。全把那花花绿绿的零食倒在小桌上,就有点局促不安地看着脚掌,挪过来挪过去的。一会儿全就走了,静默默地在后面送他,看他那吱的一下子发动摩托车走远了。
后来,全又来过几次,静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就糊里糊涂地和全聊起来,经过几次交往,也倒不太讨厌全了。觉得他倒是很实在的,工作也很辛苦的。有时全没做饭,静也就留他在这里吃点东西,这样也就谈起来了。静离家远,静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这几年静是知道母亲是如何从两个哥哥,两个姐姐那儿费力地要钱供自己上学的,想起来,心就很痛,想以后挣钱多了,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公司一个业务员对她倒不错,静也无什么意见,谁知全经常出入她的出租屋,这么小的县城,大家都有耳闻,业务员渐渐不大和她来往了。静就这样慢慢地和全联系起来。直到有天,全又来了,满身的酒气,一看是喝多了,静就对全说你走吧,我一会儿要上街买点东西。静只想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做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女子,找一个爱着她的男人过一生。而全喝酒后大着舌头和她说话,说话高一声低一声的,静皱眉看着全,委婉地说出去一下,让全自动地走开。而这时的全好象变了个人似的,把门用力地抵住,一下子抱住了静,静吓极了,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心中升起,小巧玲珑的80斤左右的静在高高大大的全有力的臂膊挟持下,挣脱不得,她小声地乞求着让全放开。而这时的全如小豹子似的,于是静流着泪糊里糊涂地做了一回全的女人。
等静在全离开后,出来接水,邻居女人意味深长地笑着招呼。静也笑笑没说什么。
静感到很深的失望,犹如在陌生的人群中孤立起来,她脑子飞快地旋转着,想着是否现在消失,这么长久地守护,却被全用蛮力飞快地击碎,难道和那个男人就真的`要白头到老。静休息了一天,那天风很大,满街都是狂舞的乱纸废塑料袋。顶着狂风无知觉的走着,看不清方向,脸上发烧。
静就这样的走在这个充满了怪味的县城里的大街上,迎面看到全还是那似乎羞怯的模样,轻轻地抱住了静,然后耳语般的说回家吧。静的身体微微颤抖。
全是静生命中面对的第一个男人,他把静轻轻地放在出租屋那张简陋的床上,笨手笨脚地为静沏糖水。静默默地望着全,闭了下眼睛,泪水顺着脸滑下来。他们这样迅速地同居,似乎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夜色渐沉,人如鸟似的栖息。
后来他们又买了点简单的家俱,电视。静知道全本是极普通的男子,但他的那庸庸碌碌的懒惰习性,他的贫穷,他的对电视沉迷的贫乏趣味,他的偏激狭隘,还是逐渐让她感到轻视,甚至厌恶。她不止一次地有那种散了的念头。她回家后,全若在家,就已做好饭,炒好菜,静也不说什么,在听着全喋喋不休地讲述,带着极丰富的骂人语言,静头痛起来。
争吵开始了,全说不过静,就殴打她。第一次动手,他把她从床上拖到冰凉的水泥地上,用脚踢,用用拳头打,随便拿个东西就扔过去,劈头盖脸地砸,静的脸肿了,眼圈发暗。
打完之后,全迅速后悔,从一个狂暴发疯的人恢复到温和,跪在地上求她,流泪,发誓,拉着她的纤手回打,这孩子般的把戏重复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次似乎都是真的,他没有什么朋友,静也从未想离开过他,当意志被需求蒙蔽之时,她就会屈服。这种本能的欢愉,渐成了感情的毒药,麻醉本不敏感的神经。
后来静决定结婚。全和静买了很少的东西,就这样,一生就这么决定下来。
小的时候,村里有几处神祗,老爷宫、佛祖宫、土地庙......逢年过节,女人们提着水果,携香带纸,前往跪拜,给一家老小祈求平安。小小的我,多半是去赶热闹。神案上摆满各种水果、糖、茶叶和米。神案的后头,神像手执利剑,身披战袍,目光炯炯有神。我多半是不敢细看的,煞是吓人!却见大人们跪拜在地,手捻三支燃香,一脸虔诚,嘴里在默默地念着什么。祷告完毕,香插入炉,纸烧于鼎。又一番跪拜之后,各自收拾自家供品,挎篮回家。这个时候,我最是开心,终于有糖果吃了!但忍不住好奇心,有一次问母亲:“老爷一动不动,你跪拜什么呀?”“吓!小孩子不懂,别乱讲!”母亲惶诚惶恐地捂住我的嘴。嘴被捂,心愈加不解。实在不明白,大人们为何对神毕恭毕敬,过节拜、平时拜。遇到不解的事或小孩发烧感冒也去拜,而神,永远一动不动。
后来读书,了解这是迷信、落后、愚昧的表现。神像,不就一尊木头雕塑么?人,因为知识的贫乏而对未知之事心存敬畏。求神问卜之事,着实可笑。但在农村,节日里,对神的朝拜之风依然旺盛。特别到了春节,赛神------依然是项很重要、很神圣的活动。从大年初一到十五,庙里人头簇拥,烟火不断。正月十一,天刚朦朦亮,村里的长者们,指挥着年轻力壮的小伙,把神像搬集庙堂中央,简称“老爷落座”,然后用香水给他们一一浴身。浴身毕,在座椅的两边,各绑一条杉杆。这时候,天已大亮,鼓、锣、笛、箫、邦胡、二胡......等乐器一一到位,乐手们也均到齐。在人们的顶礼膜拜中,锣鼓咚咚咚震天价响!“老爷出宫喽!”不知谁高呼一声,随着,门外连续三声炮响,神像被扛出庙外。这时,各家统一制作的“三山国王”旗,已聚成一队长龙走在最前,接着是香炉、神像,乐队在最后。从寨前到寨后,至每条街巷,一路浩浩荡荡!每到路的拐弯处,均放三声大炮,而每到一户人家,家主人必上香跪拜。一路奏乐、一路鞭炮,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对于这样的活动,我只是个旁观者。也许,赛神,并非一味地迷信,而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祈盼。
踏上社会,人生起起落落,坎坎坷坷。在大都市,生活的节奏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偶然的一天,和朋友逛寺庙。一入山门,里面飘一股檀香的味,竟然让我浮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寺里的幽静与门外喧哗的都市,简直天壤之别!行走在竹层和柏林之间、在过道和大雄宝殿之间,心,静如水。端详着一尊尊佛像,看着一张张慈悲、微笑的脸,心,有种说不出的喜悦。慢慢地,在工作之余,我喜欢上了逛寺庙。我想,也许是在找回童年遗失的一段纯真,也许是因为曾经生活在这种烟味里而寻求当年的记忆?无论如何,我是和佛结缘了,然而,对于佛、对于传统文化儒、释、道所代表的释,我一无所知。
接下来的日子,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母亲的病榻前,我亲眼看见她一口气上不来,就失去了人身。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好好的一个人,入了炉,出来,就成了一堆白骨灰------这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而在几个月后,我的岳父也走了,也是我送去火葬场,亲眼看着一个人瞬间就成了白骨一堆。这下,我对于人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不知不觉的,就在网上搜查有关佛教,对于生命的探讨......
在网上,我认识了净空法师。这位净土宗的一代宗师,把我从人生的泥潭里拔了出来。接触了佛教才知道,原来,佛,是智慧的代称。老法师说:“佛学,是世界哲学的最高峰;学佛,是人生最高的享受!”的确如此。没有接触佛教之前逛寺庙,走马观花。总觉得佛像太多,是低级宗教、泛神教。学佛之后,才知道寺庙是个寓教一体的博物馆------每座塑像,都是教具。譬如,我们一进山门,第一个看到的是弥勒佛。弥勒佛表什么法?是教你处事、待人、接物要常常笑脸迎人,对人要心胸宽广,肚量大。再走进去,就是四大天王殿。广目天王,是在教你读千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拿着慧剑的天王是教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智慧如剑,天天增长!手里拿着龙的天王,龙是变幻莫测的,是教你如何在世事无常中处于不变。那就要把握好核心-----他另只手拿的珠代表不变的`。另一个拿琵琶的天王,他是教你,为人处事要像调琴一样。调紧了,弦就断了;调松了,就弹不出好的音乐。做人也一样,要懂得中庸之道......还有观音菩萨像,是教你对万事万物要慈悲、要有爱心;地藏菩萨像,是教你要孝亲尊师.......每个像都是教学的工具,让你看到他,就会自觉起来。可我们不知道,我们太贪了!往往花二十块钱买了水果,花十块钱买把香,然后对着佛菩萨求全家平安、求发财、求聪明智慧、求健康长寿......拿佛菩萨来贿赂。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我们供佛像,是把佛当成老师来礼敬。拜佛,是尊敬老师,也是尊敬自己。当你面对着佛像,跪下去的刹那,你的真诚心、恭敬心就出来了,这个就是佛心。拜佛,是拜自己的心,自他不二。
如今的佛教,已经不在寺庙,在佛说的经典里。寺庙已经成了旅游观光的地方。和尚念经,你若问他,经里谈些什么?十有八九答不出来!释迦摩尼是个透彻宇宙人生的人,讲经说法四十九年,无非是想把事实真相告诉人类,让人类离苦得乐,完尚人格。众生根性不同,才有了八万四千法门,每个法门就是一副药,因人而治。儒家是一世教育,佛家是三世教育。谈因果,谈轮回,谈多维次的空间......我们活在这个世界,混混沌沌,不知生从何来?死往何处?读了佛经,惊叹在二千多年前,佛怎么知道一碗水有八万四千虫?今天的科学已经证实了。《佛说入胎经》里,他老人家早就说人身难得,父精母血加一个中阴身,在母亲的子宫里,七日来复,头七天怎么生成,接下来的七天怎么生成,哪个先生,哪个后长------一直到出胎。他怎么看见的?现在的医学也证实了。佛说在银河系里之外还有不可数不可数的星球,多得就像恒河里的沙,佛也说人断气后,构成四大的身体,哪里先扩散.....六道从哪里来?人为甚么有苦?为什么有生老病死?........读了佛的经典,眼界大开!
譬如佛说,缘起性空,诸法无常。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单独存在的。比如房子,是由钢筋、水泥、瓦片、木材等等构成;汽车,是由铁片、玻璃、电路、发动机等等构成;人呢?是由父精母血、皮肤、毛、血液、筋骨、五脏六腑等等构成------若把它们一一拆开,房子、汽车、人的相就没有了。所以,万物之相,当体即空,是空相。因缘{条件}而合,也因缘{条件}而散。世界上,也没有一样东西是永恒不变的!人有生老病死,地球有成住坏空。一个人,身体里的细胞分分秒秒在新陈代谢,可我们感觉不到;一块铁,分分秒秒在发生分子改变,变化的速度,我们也感觉不到,只是在岁月的变迁里,看见它是锈了;而一棵树,分分秒秒也在成长,只是过了若干年,我们发现它长高了......万事万物无不如此!佛把理给我们指出来了。
佛在《楞严经》所说的七处征心,八还辩见,真是了不起!现在的科学,只能探到人的第六意识,也即潜意识。而佛说人还有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藏识。说人的这个心,不是肉团心,不是思想,不在内,不在外,也不在中间。因境而生。我们的眼看,耳听,鼻嗅,舌尝,身受,意感,六根对外面的境界是因境而有............真是哲学中的哲学啊!
佛学深如海,自古多少文人墨客,为之倾倒。末学者如我,此生能与佛结缘,是无始劫修来的福气。佛学是知识,不管用,如能学佛,才能受用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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