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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制度(优质14篇)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规章制度范文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的执行路径,以确保有效性和公正性。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九、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谋私利,做到收支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出纳员工作职责

二、认真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四、妥善保管各种支票,防止丢失;

五、搞好库房的物资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在领、借时必须手续完备;

六、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七、遵守劳动纪律,不随便离岗,搞好本职工作;

八、搞好协作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会财务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反映和控制的职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内容: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2.复核会计凭证及帐表。

三、稽核要求:

1.对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逐笔审核,对不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原始凭证,应审核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审查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对于会计报表,应复核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注,对帐簿要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是否按会计工作规定办事。

三、稽核时间

1.各项计划,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稽核,在编制完毕时进行稽核;

2.定时抽查会计帐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细帐的20%。

四、内部牵制制度:

1.会计出纳分设。出纳只能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2.购物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财务分析制度

财务决算完成后,根据预算情况,如果有超预算项目并开支的,找出超支原因并编制文字说明。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保管责任

三 查:查发票或送货单据,查物品名称,查规格数量。 一坚持:坚持开箱点数过硬。

四不收: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低劣不收,规格不清不收,物品损坏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霉烂,不变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责任制

一、使用工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报告保管-理-员;

二、借用固定资产者,应凭借条找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不得隐瞒,要主动报告工会;

四、操作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物品的使用方法; 五、使用人员必须遵守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遗失损坏制度

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无责任心被遗失的,按索赔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索赔制度

四、在处理报损和索赔中,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会计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工会法〉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及所有资料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六、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积极搞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出纳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业务结算。

三、按银行有关规定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开支,收取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五、加强现金货币资金管理,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管理,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在银行购买的各类支票、票据、工会财务部分印签。

八、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保证 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 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 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三章 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工财字

[2015]119号)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四章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五章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六章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七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九章 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附件:1.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

说明;

2.不属于工会列支费用的项目;

3.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简表;

4.工会预算等报表模板。

附件1:

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说明 在这次修订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摘录了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相关规定,作为附件印发。

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第45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委员、国家建设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1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4、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19号):

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的复函》(【82】财企字第98号):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三、关于工会开展活动有关费用方面

6、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工厅生字【1986】21号):

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再工会经费中开支。

7、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函》

工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建立协调稳定得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工会就是职工自愿结合得群众组织,就是公司得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就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与《劳动法》得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工会得基本职责就是代表与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与领导。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小组。

第六条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得人选需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下设得各机构小组或工会小组,由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推荐,接受公司工会得领导与管理。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女工委员担任,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4、各工会小组组长由工会委员会推荐。

第八条工会主席任期为五年,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确需调整其工作,应事先征得公司党支部同意与书面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九条工会必须遵守宪法,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得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以公司发展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得领导,依照《工会法》与《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她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十一条通过组织职工培训,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职工队伍。

第十二条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职工在公司发展建设中得主力军作用。

第十三条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就是工会得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与谐稳定。

第十四条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得文化体育活动,用先进文化引导、教育职工。

第十五条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第十六条参与公司ehs管理,协助公司行政领导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完成公司党支部交办得其她工作。

工会主席、各委员及工会小组职责。

第十八条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在上级工会组织及公司党支部得指导下,按照工会职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会工作。

2、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3、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与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得会议,反映职工得意愿与要求,

4、以职工方首席代表得身份,代表与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5

6、代表与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

7、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8

9、负责管理工会资产与经费,负责工会经费开支得审批。

10、组织完善工会得各项规章制度。

11、组织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抓好落实总结工作。

12、完成公司党支部书记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副主席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负责会员入会申请得保管工作。

3、建立健全并保管工会组织得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困难职工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

4、负责工会所有证照、印章得办理、变更与保管。

5、负责工会组织召开得各类会议得记录工作。

6、在工会主席出差时,负责主持工会得日常工作。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条生活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关心工会会员生活,经常了解会员生活状况,为会员办实事,改善会员得工作与生活条件。

3、组织发放工会福利(三节福利、防暑降温物品、各类活动礼品、员工生日礼物等)。

4、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协助工会主席做好一线员工、困难职工得慰问工作。

5、组织开展职工体检活动。

6、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做好工会各项活动得组织与协调工作。

3、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与会员代表大会。

5、负责工会各项福利、活动物品得采办工作。

6、协助工会主席加强工会组织得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得工作。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二条女工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维护女职工得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得特殊情况,做好“经、孕、产、乳四期”得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3、关心女职工得工作环境,负责组织公司开展得妇女卫生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女职工得身体健康。

4、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得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5、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得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

6、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得各项活动,听取女职工得意见,对有效建议积极予以实施。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得宣传。

3、宣传与职工利益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得国家重要文件、上级与公司得重要政策。

4、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随时了解职工得思想动态,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得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障碍,维护公司稳定。

5、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6、负责做好向上级有关部门得宣传报道工作。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三条安全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ehs体系。

3、协同公司开展各种形式得安全生产竞赛与安全教育活动。

4、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得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得合法权益。

5、协助公司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组织对安全隐患得整改,确保公司生产安全、财产安全与职工人身不受侵害。

6、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管理与监督工会得各项收入、支出款项。

3、妥善保管现金与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工会得各项支出及时登记账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

4、每年向工会会员通报有关经费得收支使用情况。

5、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6、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与家庭等方面得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参与公司制定保护女职工权益得制度。

3、督促、检查有关女职工特殊利益得法律、法规、条例与文件得贯彻落实情况,协助工会委员会妥善处理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得行为。

4、调查了解女职工中存在得带有普遍性得问题,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5、针对女职工得思想、特点与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得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得素质。

6、组织女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得文体活动。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得劳动争议。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得劳动争议处理得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职工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得目得。

4、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得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得政策法律水平与业务能力。

5、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6、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会小组长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组织本小组会员参加工会组织得各项活动。

3、主动了解、掌握本小组会员得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馈。

4、负责本小组会员各种福利、物品得领取与发放。

5、负责本小组范围内得发展会员工作,并在会员加入工会得申请上,提出就是否同意入会得意见。

6、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工会经费来源。

1、工会总经费来源由公司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按员工工资总额得2%计提,再由上级工会返还(比例为计提得57%)。

2、其她收入。

3、员工加入工会采取“免费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1、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员工或会员得活动费:(2)会员得福利费;(3)工会业务费;(4)工会慰问费;(5)其她支出等。

2、经费得申请使用:申请人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填写《借款审批单》,经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审批,申请人到经费审查委员处领取经费。单次使用金额超过500元以上得借支,需报备公司党支部书记同意。

签字作为报销凭证附件。所有票证均需有经办人与证明人签字。

2、经费报销时,使用人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填写《费用报销单》,工会慰问费报销时,需有工会领导批示得“员工关爱标准请示单”、慰问对象得身份证复印件与市级以上医院开具得书面证明材料得复印件做附件;通过经费审查委员初审后,依次交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审批,到经费审查委员处报账或冲账。

第三十一条工会经费账务公开管理。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在每年元月份,编制出上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交工会委员会与公司领导审阅。

1、员工加入工会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得领导,热爱公司,无违法犯罪记录;(2)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得员工;(3)认同《中国工会章程》,自愿加入工会组织。

(4)《入会申请表》交工会副主席盖章、存档;(5)员工正式入会,入会时间以工会主席审批时间为准。

(2)严重违反公司与工会得规章制度;(3)员工自行提出退会申请;2、员工退出工会组织,工会副主席应及时注销其会籍。

第三十四条工会慰问管理(员工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造成得伤、病、丧不在此列。)。

2、重病范围:大病得具体病种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在接受肾透析治疗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肾移植或移植后排斥者;尿毒症;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偏瘫;工伤致残不能自理者(工伤等级15级,含5级);肝硬化腹水严重者;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迁延性肝炎;冠心病心绞痛(三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慢性肾小球肾炎;血友病16种疾病。(参照南昌市总工会关于困难员工建档通知中确定得大病范围)5年以上500元身患重病员工5年以下(含5年)1000元5年以上20xx元身患重病员工直系亲属5年以下(含5年)300元5年以上600元丧事慰问直系亲属逝世得员工5年以下(含5年)300元直系亲属指:员工得父母、配偶、子女5年以上600元员工本人逝世5年以下(含5年)500元5年以上1000元困难慰问上级工会评定为困难员工者上级工会发放得慰问金,全部交由困难员工本人节假日慰问全体工会会员距节日当月入会一年以上得会员。全额发放(春节400元、端午100元、中秋100元)慰问时:不足一个季度按1个季度计算。距节日当月入会未满一年得会员。按季度发放(春节100元/季度、端午25元/季度、中秋25元/季度)。

说明:

1、慰问对象仅针对工会会员,服务年限按会员加入我司工会时间计算;

2、上述慰问标准为顶格标准,特殊情况得慰问标准由工会与党支部共同协商确定。

以上所列得工会慰问对象均为加入工会得会员。

第三十五条工会活动得主要内容。

1、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得文娱、体育活动;2、以岗位练兵、岗位比武得形式组织各种提升员工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得活动;3、开展各项学习、教育与培训活动;4、听取与反映员工得意见与要求,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工会活动得开展须以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为依据,具体活动方案审批流程如下:

1、拟开展活动得部门起草活动方案,包括:活动项目名称、目得、拟召开得时间、地点、人员、实施安排、实施过程中得安全防护、意外情况得应急措施、经费预算等,提交工会委员会商讨。

2、根据工会委员会讨论意见,由工会组织委员协同活动发起人对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并由发起人在oa中走“工会事务审批流程”(将活动方案作为附件呈阅)。

3、活动方案经组织委员——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批准同意后实施。

4、工会组织开展得提升员工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得劳动竞赛活动获奖人员奖励标准为:10人以上参与时: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三等奖50元/人,参与奖10元/人。10人以下参与时: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参与奖10元/人。参与人不得少于5人。开展活动时,必须有经过批准同意得活动方案,有活动得照片,取得得成果等。

第三十七条工会活动应本着就近、安全、方便、节省得原则选择活动场所,工会活动经费要严格服从工会年度预算开支。

第三十八条工会印章、证照管理。

1、印件保管。

(1)工会法人章由工会主席负责保管;工会公章由工会副主席负责保管;工会财务章由经审委员陶振负责保管。

(2)工会证照由工会副主席负责保管。

2、印章与证照得办理、变更、年检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由工会副主席负责办理。

3、印件使用。

(1)申请人填写《盖章申请单》或《证照使用审批表》,经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签字同意后,申请人凭《盖章申请单》或《证照使用审批表》至印章或证照保管人处办理使用手续。

(2)《盖章申请单》或《证照使用审批表》交工会副主席处存档。

1、工会档案包括:员工入会档案、工会公文、工会活动资料、困难职工档案。

2、工会档案由工会副主席负责管理,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单独立卷建档。

1、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全体工会委员参加。

2、工会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遇重大事项或工会主席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

3、工会委员会会议参加者应遵守保密纪律,属保密范围得事项不得外传。

4、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副主席负责记录,对会议形成得重要决议应提报公司党支部审批,再以工会得名义向下属各工会小组正式发文。

5、会议得所有资料及会议纪要参照《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存档。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xx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工会管理制度

(一)医院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分会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接纳为会员。

(二)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会费。

(三)工会会员出国进修、参加援外医疗队者,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四)工会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五)工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六)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由院工会委员会直接办理。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乡镇(街道)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和县市区总工会的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第三条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独特优势,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四条乡镇(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积极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努力把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成为党委政府重视、组织网络健全、履行职责规范、指导基层到位、服务群众深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的“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五条县市区总工会结合实际确定所属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形式,并应当同步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六条乡镇(街道)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条件的,经上级工会审查确认,并报市总工会审批,即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的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原则上与乡镇、办事处党委、人大、政府的任期同步;换届选举前必须向党委和上一级工会请示,经批准后方能进行换届选举。

第八条乡镇(街道)工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和本辖区内所属村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实施领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工会领导和管理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的具体范围及序列,由上级工会决定。

第九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派出它的上一级工会批准。

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由上一级工会组织下达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的优劣给予奖励或批评。

第十条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隔三年或者五年召开一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比例,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二)审议和批准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依靠会员群众办好工会。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一般应由五至十一人组成。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和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题是:

(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工会工作计划;

(四)有关职工权益和困难职工帮扶的重大问题和向党政领导提出的重要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决算及工会财务的支出;

(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补选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必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五条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乡镇(街道)工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组织职责。乡镇(街道)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等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辖区内的职工入会率要达到90%以上,坚持“建会、建制、建家”并重,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积极配合党委组建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七条维护职责。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监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工作,签订区域集体合同;指导和督促区域内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施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结合辖区内企业特点,形成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第十八条服务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牢固树立服务职工、服务企业的意识,做到“建家就是建企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职工维权帮扶站,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对困难职工实施有效帮扶和救助。

第十九条建设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大力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

第二十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积极推行基层工会干部的民主直选工作;积极推进联合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可设立组织员、联络员等多种形式充实工会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机制,解除基层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代行基层工会职责。当基层工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妨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协议遭到拒绝、组织机构被非法撤销或合并等情况出现时,乡镇(街道)工会要代为履行基层工会职责,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工会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工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至少要设立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

(1)工会组织建设档案。一是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申请及上级工会的批复;二是辖区内社区(村)工会、企事业单位建会申请及乡镇(街道)工会对其的批复;三是辖区内所有基层工会组织名册。

(2)工会会员档案。对辖区内的所有工会会员进行实名登记,并颁发中国工会会员证。

(3)工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送温暖活动、民主管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记录。

第二十四条督导检查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对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督导检查要做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内容、严格组织实施、通报督导结果。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的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工作汇报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乡镇(街道)工会要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重点工作随时报,重要信息及时报,阶段性工作按时报,保证工作动态及时上传。

第五章创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定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能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二十八条组织网络健全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由同级副职兼任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区域内工会组织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达95%以上。

第二十九条履行基本职责好。源头参与有力,适时提出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企事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履约率达到较高水平。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区域内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第三十条指导帮助基层好。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效明显,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第三十一条服务职工群众好。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职工就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高。

第三十二条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文化体育工作活跃。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第三十三条搞好创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的评选。表彰“六好乡镇(街道)工会”评比,实行逐级申报、逐级考核办法,申报省级先进单位必须是市级的先进单位。省总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并推荐优秀单位申报全国“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三十四条将“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纳入到创建“先进县市区总工会”竞赛活动中,申报省级先进县市区总工会,“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应达到50%以上。

第三十五条依照全总、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规定,选配好工会干部。乡镇(街道)应按同级副职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领导班子。经济较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会可配备1-2名工会专干。工会副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照同级中层正职干部选配。

第三十六条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求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县市区总工会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八条上级工会要依法保障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困难;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培训,搞好指导、服务。

第七章工会经费。

第三十九条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来源: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的拨入经费;

(二)上一级工会拨给的工会工作经费;

(三)会员缴纳的会费;

(四)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十条鼓励、支持区域内大中型企业、事业、机关的工会组织,对口联系、帮助乡镇(街道)工会,建立联系制度。

第四十一条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管理,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有关工会财务的规定执行,接受本级和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县市区总工会要把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据本规程,制定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确保乡镇(街道)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健康发展。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对在履行职责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被上级工会评为先进的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要给予精神和物质的鼓励。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二o__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各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要按照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

工会管理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党的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切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1、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工会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布置评优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公司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支出,要按照领导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现象发生。

4、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及时表扬、奖励。

5、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1、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工会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品报损要查明原因,帐、物要相符。

1、坚持七必访,(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家庭纠纷、长期出差、遭受灾害时),要及时慰问。记好记录。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工会管理制度

在20xx年召开的校党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学校党委作出工作重心向内涵建设转移的重大举措,提出加强内涵建设,文化建设是先导,制度建设是保障。为落实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校,校工会梳理工会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建设新制度,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从上级法规文件、校工会文件及规定和校工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个大项,包括组织建设、教代会建设、师德建设、评比表彰、经费管理、职工之家建设、子女上学、分房工作、协会工作、女工工作、计划生育和内部管理等12个小项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在原有《工会规章制度汇编》基础上,完善已有制度,添加新制度,使《工会规章制度汇编》更加完善。

根据实际需要,在三届一次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xx科技大学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修改了《xx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xx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条例》,使教代会制度更加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山海花园小区管理,为广大教职工创造温馨、和谐家园,20xx年5月配合校综治办制定了《xx科技大学山海花园小区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计划生育管理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20xx年9月制定了《xx科技大学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使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进一步加强班车管理,确保班车安全运行,完善了《xx科技大学(xx校区)教职工子女上学接送暂行规定》。

工会原有规章制度42项。一年来,修改了3项,保留了39项,新制定制度3项。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业务结算。

三、按银行有关规定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开支,收取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五、加强现金货币资金管理,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管理,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在银行购买的各类支票、票据、工会财务部分印签。

八、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

(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工会管理制度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工会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民主渠道通道,特制定工会小组民主管理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学习《集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增强民主管理意识,尽职尽责作好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及时向学校反映本组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保证民主渠道畅通。

三、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主动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和精神,积极开展组内群众思想工作,把全组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上来。

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引导本组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积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六、认真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会管理制度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2.工会委员会会议。

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每年不少于四次。会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会组织或本级党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近期工会工作或贯彻上级精神的具体措施,听取各委员工作汇报,布置下阶段有关工作,分析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走访慰问制度。

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_〕6号)执行。

三、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经费开支实行工会主席审批制度。凡有重大经费开支,如节假日会员福利、全体文化活动等,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工会积极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序:工会小组收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形成意见,需报街道党工委反映的,及时形成情况报告上报,形成研究结果及时向会员传达。

五、文体活动制度。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团结协作。

工作总结每年一次,年终进行。向工会委员会通报全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作方针,以及上级工会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任务,部署确定本街工会阶段性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2、加大工会组建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两新”组织组建为重点,全面完成上级工会组建指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标准,规范工会组织运作;以创建“职工之家”为载体,推动基层工会工作有效运作。

3、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各项维权机制的运作,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制度建设;坚持和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和规范运作;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职工帮扶制度建设,加大帮困救助力度,抓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和帮困送温暖工作。

4、深化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学习型“争创”和技能比武活动;搞好评先工作和开展弘扬劳模先进精神活动;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崇尚爱岗敬业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升职工文明素养。

5、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抓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教育,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会组织效能建设,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