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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感人的故事(实用15篇)

作者:温柔雨

优秀作文通过生动细腻的表达,能够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和思维。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感人的故事作文

虽然,父母对我们的要求未必有多少,生命不要求我们成为最好的,只要求我们作最大的努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有句话说,“勿做迟孝之人,勿行假善之事!”而“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动物尚能如此,愿我们都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以感恩之心孝顺父母!易—————物之性也。人当随而不可慢。慢则误也。误则悔也。悔则哀之。

花儿感谢小草,小草的碧绿衬托花的美丽;小草感谢大树,大树的遮风挡雨带来小草油油生长;大树感谢士壤,肥沃的士壤让其茁壮成长;人要有一颗感恩之心,感恩父母,感恩社会。

我们能生活在这美好、精彩的世界上,是因为我们的父母养育了我们。他们教会了我们人生中的每一个第一,是他们教会了我们走第一步,是他们教会了我们说第一句话,是他们教会了我们认第一个字……如果没有我们亲爱的父母,就没有我们。

虽然我的父母相貌并不出众,但是,他们对我的关心、爱护并不是能用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

记得我七岁那年,在一个风雨交加,异常寒冷的冬夜,我突然发高烧。爸爸妈妈见了,二话没说,穿上外衣,帮我穿好衣服,拿起雨伞,背起我,就疾步往医院走。路是那样的长,又是那样的难走。到了医院,医生说送得及时,不然后果严重,迷糊中,觉得医生在我身边不停地忙碌,父母那焦急的身影在我身边不停晃动,嘴中一个劲说向医生说:“救救我的宝贝,救救我女儿。”到了第二天早晨七点多,我终于脱离了危险。我睁开双眼,看到父母因一夜没睡,眼中布满红红血丝,疲惫的身躯却是满面微笑地望着我。爸爸用手抚慰我的脸颊,轻轻对我说:“宝贝,好好休息,妈妈陪着你,爸爸上班去了,一下班就来看你,给你带好吃的……”望着父亲渐渐远去的身影,因疲惫而沉重的步伐,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了,爸爸买了很多我喜欢的水果,还有一个大蛋糕,上面插着七支蜡烛。爸爸望着我开心又充满疑惑的双眼,对我说“宝贝,你忘啦,今天是你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我深情地对爸爸妈妈说:“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的。”他们说:“只要你健康快乐,成绩好,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以后,我学习更加努力了,因为我要用成绩来报答父母。

有一句话说得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因此,为了报答辛苦养育我的父母,我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找一个好的工作,让父母安享晚年。父母为我付出的,我将十倍、百倍的感谢、回报他们,让他们的付出有价值。

高中感人的故事作文

我就是斯蒂芬·霍金。人们常常问我:“你得了卢伽雷氏症,生活过得怎么样呀?”我的回答总是:没有什么,我试着尽可能过得像一个正常人,不大想起自己的状况,也不抱怨因这个病而做不成许多事。

还在孩提时代,我在球类活动方面就很笨拙;我的书写之糟糕,让我的老师沮丧绝望。在牛津大学读大三时,我的行动好像越来越笨拙,甚至没有明显的原因而跌倒过几次!我的家庭医生就向我推荐一位专家以确诊我的病情。

原来,我患上了一种无法治愈的运动神经细胞疾病!因为不知道病情会以多块的速度发展,我当时真的是六神无主!那时我刚刚开始研究广义相对论和宇宙学,医生建议我坚持下去。毕竟,如果无论如何都活不了多久,我总还可以做点有意义的事。但我并没有死!事实上,尽管我的未来笼罩着乌云,我还是比以前活得更有滋味。我的研究开始有了成果,并与一位女孩订了婚,她叫简·王尔德。订婚给了我生命的意义,也改变了我的人生:如果我们确定要结婚,我就必须找份工作。因此,我向剑桥大学申请做研究工作。剑桥大学聘请我为研究员,这使我大喜过望!几个月以后,我们就结婚了。

研究员职位解决了我迫切的就业问题。选择了理论物理,真幸运!因为这是不多的几个适合我的领域之一。幸运的是,我的科学声誉日渐上升,不幸的则是身体状况却每况愈下!1974年以前,吃饭、上床、起床我都还能够自理。而照顾我,养育孩子们等等家务事,简一个人就可以搞定。然而,情况越来越糟。1980年,我们雇了私人护士;护士每天上午和下午来工作一或二个小时。这种情况持续到1985年,我得了肺炎,必须接受气管切开手术。但在手术以前,我说话的声音就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只有少数几个人才能听懂;而那次手术则完全剥夺了我说话的能力!美国加州的一位计算机专家听说我的情况后,发给我一套他自己编写的程序。这套程序可以由一个开关来控制,用头部或眼球的移动来操作。我有话想说时,就把那些话发到一个语音合成器。这个语音合成器发出的声音是目前为止我所听到的最好的语音,因为它有语调变化。唯一令人不舒服的是,它使我说出的是美国腔调的英语。不过,该公司正在研制它的英国版。

卢伽雷氏症几乎贯穿了我成年后的所有时光,但并没能阻碍我获得幸福的家庭生活与事业上的成功,这当然应该归功于我的妻子,简,我的孩子们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关心、帮助我的人。与通常那些卢伽雷氏症患者相比,我一直是很幸运的,我的病情发展比他们的缓慢。我的经历表明,一个人即使是屡遭不幸,也不必灰心丧气,也可以有幸福、成功的人生!

短篇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

在中西方的文学作品和神话传说中都有无数令人叫绝的爱情故事。但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普遍群众观念中,爱情的最美、最佳结局就是步入婚姻的殿堂。与此同时,在美轮美奂的爱情画卷背后,婚姻便成了爱情的一种固有的、不可抗拒的现实束缚,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短篇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

那年的中考让我活活褪了一层皮,无论如何,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入学报到那天,父母亲自把我送到班里,然后在教室门口拉着班主任热烈讨论。三人言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在一旁干站着无聊得要死,只好打量着楼前花园里的景致解闷。

学校的花园很漂亮。虽然很小,却有青青修竹,淙淙流水,以及很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颜色素雅的花卉。但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我还是认得的。

就在我看到那架蔷薇的时候,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像这样额头光洁、目光平静的男生,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是他那种温和的神态,如同一杯绿茶那样滋味鲜凉而气色清香。总之,当杜旭从一架蔷薇后面走出来时,我觉得他与这个典雅的小花园那么贴切地融合在一起,简直有古诗的意境。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仿佛学习好人就很强大似的。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一笔圆润的隶书,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我不禁想,他那种温润的气质,肯定得了三分隶书的魂魄。

很长一段。

时间。

里,我跟杜旭没有任何接触。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每个人都以学习为第一要务,以考大学为终极目标,个个目不窥园、心无旁骛。而且,在我们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条儿。

我当时还没有花痴到给杜旭递条子的程度,我有其他的方法接近他。女孩儿都有这种小心思。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也是女的)跟杜旭分到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

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如果没看着,到了下午,一定再找机会过去。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

英语。

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我仍然每天跑去假装聊天?万一我们被调换了教室,不再是前后相连一墙之隔怎么办?我每天从走廊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去聊天?别人会怎么看?这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暑假都困扰着我。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那就只有单独谈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题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

钱钟书老先生说过,男女之间借书是件很微妙的事情,因为借的必定要还,一借一还就可有两次接触。不过我可等不到杜旭还书的时候,我直接在书里夹了一张小条儿(我还是给男生递条儿了),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赧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习题,背完了所有该背的例句,甚至还写了一篇。

作文。

来练笔,可还是没到放学时间。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那架蔷薇种得真是好。柔嫩的枝条瀑布一样直垂到地上,层层叠叠开满了粉色的花儿,仿佛一张精美厚实的波斯挂毯。我一直喜欢躲在蔷薇架的阴凉中读书。而今天的心情更不寻常。

我甚至轻声曼吟: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闲适、清凉、优雅,就像杜旭给我的感觉。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条子对他也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懂得保护自己的女儿)。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我们都换了教室,再也不是一墙之隔。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题。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提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

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条子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条儿。

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哂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又是北上的火车,我坐在窗口看外面明灭的灯火,想着自己那些年的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忍不住花痴似地笑。一旁的好友支支吾吾地说,听说杜旭现在已经有女友了,又赶紧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到处都是吗。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地笑出声来。我告诉她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最大的发现——原来,年少的时光无论当时多么难堪,回首时却都是如此美好。

高中时代,在午休时间或晚自修前,总能听见学校的广播响起。广播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主播,我莫名地喜欢上那个男声。后来得知,那男声的主人,叫林小城。

为何会喜欢他,是因为他声音很糯,他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夹杂的青春气息,还是他选配的歌曲正中下怀?我想过很多次,却仍旧说不清为什么。

就像青春期的一场恋慕,只要觉得喜欢,就悄然放在心底,不去追问理由。以致当其他同学挑剔林小城播音时的絮叨,或者说他声音难听,我总会莫名气,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神,抑或是,冲上前同他们争吵。

而他们往往用几句话,就让斗志昂扬的我瞬间蔫了下去。那句话是:“你不服气吗?你知不知道他的缺点和你的雀斑一样多?”

在他们得意的笑声里,我常会飞奔回座位,将头深深埋下去,陷入沉默。是的,我有很多雀斑,并常常像那样被其他同学揶揄。那时的我,已经越来越自卑和孤单。

所以我经常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也一个人看书写信,在僻静的角落跟自己对话谈心。

而那些时间里,我总能邂逅林小城。他一如既往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他心之海洋的每一朵似浪花的故事,说着他的感悟,偶尔还有生活的点滴。而我也是在入迷的倾听中,获得心灵的抚慰,还有深深浅浅的感受。

就是那些充满青春和成长的酸涩甜美,让我深深地迷恋和依赖。时间一久,我想探看林小城“庐山真面目”的愿望也发酵得越来越强烈。

但想到自己长满雀斑的脸,我还是在主动去见他之前退缩了,并且求其次地选择了在校广播站播音室的门口,偷看他播音的场景。

他戴着大大的耳机,右手不时操作设备,左手则翻阅着提纲或材料,只是他最多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面前的话筒上。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低沉,富有感染力。

播音时的林小城很专注,也极具吸引力,我看着他,觉得一切那么美好。他就是用这种方式,让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园。蓦然听见他跟全校师生说再见,我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拔腿准备逃走,他却飞快跑出来:“嗨,你等一下!”

原来,他早发现我了。我极力掩饰着心中惊慌,回头冲他微笑。他也笑起来,我便看见了他像夜晚繁星一样稠密的青春痘。

第二天的广播里,林小城聊了雀斑和青春痘等影响“面子”的问题。最后,他说了句十分温暖的话:“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那句话,让我长久以来的自卑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也让我明白了他在校园里意气风发的。

自信。

从何而来。只是我根本没有想到,林小城竟然会约我去他的播音室。

我坐在一旁,安静看他播音。他布满青春痘的侧脸因为专注,愈加美好动人。他张合的双唇轻轻动着,却也充满了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某种情绪。

播完音后,林小城顺手拉开手边的抽屉,让我看听众写给他的信。各种风格不同的笔迹,写着他们对他的恋慕和喜欢,而他笑着解释:“其实,骂我的同学也不少,只不过,这些美好的鼓励,就足以让我觉得温暖和幸福了。”

而我,同样渴望被其他同学认可。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同林小城一样,用声音,给那些正成长的心灵带去滋润和呵护?当我试探着问林小城,他竟爽快答应了我!

我的播音生涯在林小城的悉心指导下,开始了。渐渐,我也开始被一小撮同学喜欢。到后来,对播音的喜欢更甚,以至于填报高考志愿,我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广播播音系。

毕业后,班上同学告诉我,林小城当时是暗恋我,才肯让我加入广播站,而我却笑而不语。我承认,那些年里,我恋慕过他,他也给过我悸动,让那段青春变得无比美好。当然,他也用他的热心,教会了我如何悦纳自己,并勇敢去改变糟糕的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林小城,没有忘记他曾长满青春痘却无比熟悉的脸。若能再遇见,我想对他说:“林小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让我有幸,找到更完美的自己。”

高中时代,别人传着小条,我俩传着—个粉红色的小本。那个小本里,有我跟你交流的只言片语,有相互分享的成长故事。

每天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或者是你,总有一个人带着那个小本回宿舍,要写下这一天想跟对方讲的话。

那个时候,我酷爱收藏。你和我一起看过的电影票,你跟我—起坐过的索道双人票,你在峨眉山的瀑布前高举着右手的照片……都被我像集邮一样,——收集起来。那是我满心欢喜的爱恋。

我们去kfc吃汉堡的时候,你会把夹在中间的鸡肉拿给我吃,自己只吃面包和蔬菜。你说我太瘦了,得多吃一点,但别长得太胖,因为你不喜欢;寒冷的冬天,你拉着我的手放进你宽大的外衣口袋里,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最幸福的温度。

在年少的高中岁月,我以为自己碰到了天底下所有最美的事,即便是最枯燥无味的读书时代,也因为有了这些变得有趣而生动,而这所有的好事,不过四个字:因为爱情。

可是,美好的事情,那些美好的岁月,它就是过去了。无论我能不能够面对,它都是鲜血淋漓又赤裸裸的现实。

高二的那个寒假,我因为感冒出门打针,却迎面碰到和她在一起的你。我恨自己,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上街?也恨自己,为什么要有那么强的好奇心,尝试着输入密码去看你的电子邮件?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避免。

我问,她比我漂亮么?你说不是的。我说,那是她比我更爱你么?你也回答不是。最后,你说她对你挺好的,而我在你眼中是个遇到挫折也可以自己解决的人,朋友多,人缘好,我永远不会孤单,但是你骨子里跟我不是一种人,她也不是。

于是,我懂了。我乐观、坚强、朋友多,所以我就活该被欺骗活该被劈腿,是这个意思不?你记不记得,高一的暑假,有天在公交车上我跟你说,我们现在如果不是17岁,是70岁该多好,那我这一辈子都是跟你在一起的。那个时候的我,是有多么希望能跟你一夜白头,便可以跳过那些抢夺与伤害。

天旋地转,是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每天失眠,却又要面对高中学习的压力;我恨不得你能从我眼前消失,却又在每天进入教室的那一刻不自觉地看向你的位置;我双眼红肿,憔悴不堪,却又固执地跟不相关的同学说:“裴勇俊哥哥的电视剧,真惨!”

有天晚自习的时候,我跟老师请假说回家,却拉了最好的朋友在黑夜里闲逛。走到我家楼下的那盏路灯的时候,我实在觉得太难受了,所以我就—直站在那盏路灯下,嚎啕大哭。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很丢人。我恨你的绝情决意,恨你的毫不挽留,恨你的绝尘远离。你留我一个人在黑暗里摸爬滚打,满身鲜血却去管另外一个在阳光下晒着太阳看起来有点寂寞的姑娘。

我究竟难过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三年或者是五年?我终于熬到了高考,我终于不用再跟你日日见面。高考之后,我去过高山、大海旅行,我去了北京,在你隔壁的那间大学念书,后来我又去了英国。

时间慢慢地过去,那些不想回头的往事,不知道在哪个日落时分豁然开朗,从此留在远方,那个忘不掉的你,在人生的一路颠簸里,最终释怀。

现在,仍然有好事的^给我传递着你的消息,他们顺便会问我:“过得好吗?”

我笑,快速地敲打:“呵呵,很好!”只是,“很好”背后的生活,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我又有跌倒,我又有站起,我又会再开心,我有时也会再难过。我遇到新的人,又有了崭新的人生,又再喜欢上了一个人,又爱上了一个人,我又能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的心灵相通,又再一次地感受到自己的急促与慌乱,却不再莽撞执着。

你,再与我没有任何瓜葛了,就是最基本的消息,我也不需要再知道。

这是长大后的心境,也是成熟后的人生。

我再不是当初那个人,我倾尽全力地喜欢过当初的你,但现在的我好喜欢当初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也感激曾经的伤痛带给我的成长。

高中感人的情感故事

爱情是人生的必修课,正确的爱情观念关乎个人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美满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当代大学生正处于对爱情充满向往与渴望的年龄阶段,随着社会思想的开放,恋爱成为大学生的一种追求,在校园中普遍存在。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高中感人的情感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8岁的成人礼。那年我们读高三,当想完最后一分钟。

生日祝福。

时,认为应该去谈一场恋爱,至少要向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表白,为了这一刻,阿武等了好久。我和阿武、阿勇凑了10元钱买了一包烟。三个第一次抽烟的人被呛得泪流满面。抬望泪眼,无语凝咽。

阿武说偶像剧里的男主角裤子一定要有几个破洞。我们各自把牛仔裤划了几道磨痕。也许是太前卫,走在校园里,很多同学都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

阿武喜欢的女孩是隔壁班的朱飞飞,她爹是朱集镇的镇长。阿武每次见到朱飞飞都恨不得列队敬礼。喊一声首长好。阿武喜欢朱飞飞。自己家是农民。父亲是开鱼塘的,阶级门户不登对,见到朱飞飞自卑得厉害,高中三年里一共和她说过三句话。第一次说话他在厕所里酝酿了很久,练习了几百遍。下了无数次决心才铿锵有力地走过去问“你的橡皮能借我用一下吗”。阿武抱着橡皮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买了两块新橡皮给她送过去,很慷慨地告诉她。昨天的那块旧橡皮丢了。朱飞飞没有要他的橡皮,也没有理会他。

18岁生日前一天,阿武觉得表白要趁早,他每个周末都看见朱镇长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来接朱飞飞放学,他立志说最大的理想就是买一辆比朱镇长的桑塔纳好的车。每天来接朱飞飞放学。

下雨的周末,朱飞飞在教室里等她爹,阿武拿了一把粉红色的雨伞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在她身边站了良久,忘记了要说什么。半天,才紧张地开口说:“你爹还好吧?”朱飞飞问:“你找我爹有事?”阿武说:“你喜不喜欢喝可乐?”朱飞飞说:“这和我爹有什么关系?”阿武说:“我喜欢喝可乐,你爹愿意的话,我请你喝可乐。”朱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武放下雨伞,兴奋地在雨中狂奔。阿武说那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我女朋友叫may,她在城里中学。

读书。

是我们镇上第一个用英文起名字的女孩。她相对我们比较早熟当我们穿着开裆裤绕膝而乐的时候她已经穿着裙子能朗诵《。

唐诗。

三百首》。当时比较流行一首被恶搞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床下鞋两双。”每当我们奔跑着大喊这首诗时,她总是会站在我们身后无奈地摇着头忧国忧民地说:“这几个娃废了。”

高三时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她买早餐时在包裹着油条的报纸上看到有我的文章,之后便约我出来一起吃油条,喝胡辣汤。

她每天都会问我很多问题,她说:“你以后可以去当一个作家,那样就不用担心有人读不懂你。”我说:“是否能被人读懂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可以天天有油条吃有胡辣汤喝。”她说我说话很有哲理,在我还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哲理的很久以后她又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未改变,而她的态度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她说:“幼稚。”

高三即将结束时,她决定报考清华美院。看着自己一无是处的成绩单,我也回到家里对父亲说:“我要报考清华美院。”父亲听说清华很开心,听说“美院”两个字就有点迷糊了,他说:“会画画吗?”我说:“不会。那要不我报考编导?”父亲说:“那你知道什么叫编导吗?”我说:“不知道。或者我报考体育吧。我跑得很快。”父亲摇了摇头说:“那就更不行。你没有方向感,我怕你直接跑丢了。”

may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说:“主要你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成年人总是让你试试这个试试那个,结果你一事无成。为什么成年人总是要处处限制你,你也觉得他们搅乱了你生活的计划以及你的未来?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恐惧把我们打碎了。在恐惧面前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唯唯诺诺,步步为营,生活会让一个人变得胆小如鼠……”我说:“我比你大一岁,但是我每天什么都不想,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啊。”她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穿裙子,你穿开裆裤的原因。你从来都不会为你的人生做好规划。”我说:“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计划,但是现实总是把计划搞得乱七八糟。有多少事情是计划好了按部就班地在实施的呢?未来总是会来的,一切都在自然而然地发生,明天就像一件礼物,当它到来的时候,毫无预见可言,我们只需要从容地去面对,然后做好准备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要去吃烧饼,天亮的时候,卖烧饼的伯伯会出来卖,我去买,吃掉,就可以了,这就是未来。”

我和may恋爱了一个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更亲密的事情,我征询了她的意见,比如此时是否合适拉拉手,或者拥抱等一些两人集体活动。

第二天阿勇要做出亲自示范。他向暗恋了两年的一个女孩表白,我看得出他很冲动,他唯唯诺诺地走到那个女孩面前,鼓起了嘴巴,脸庞憋得像一只煮熟的螃蟹。他呆愣了半天假装是邂逅,酝酿了5分钟浪漫的情绪,对着那个女孩说:“我想……”1分钟后,他拿着自己的一颗门牙回来,委屈地说:“我真不知道,她是体育队的。”

每天清晨起床,我都会觉得人生漫长、枯燥而无聊。一个小时,一天,一年,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当你自以为留下了什么东西的时候,都发现那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当你发现它就像微尘的时候,你却始终都不敢承认。读书、上课、去操场上约会,躲在厕所里抽烟,连吃饭都模式地选择同一家饭店。

may每个周日都会来学校看我,她来的时候总是吸引很多人,大家都不知道有一个英文名字的人应该长一张什么脸。may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睫毛长而黑。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粗布裙子,烫了波浪的头发,背着一个绿色的大画板。

很长一段。

时间。

她问我的问题越来越刁钻有一次她问我如果她掉进了一个养满了鳄鱼的水塘里我会不会跳下去救她。“我肯定不会下去救你。”“为什么?”我说:“我跳下去依然是喂鳄鱼。起不了作用。”她说:“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爱但是我还是不会跳下去。因为我知道勇敢和傻帽儿不是一回事。”

阿勇鼓动阿武给朱飞飞写。

情书。

说男人的本性就是粗鲁的而女人总是半推半就的。阿勇说得阿武心痒痒阿武果真给她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万多字的情书写完放在《思想政治》的课本里。校长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抓校风反三俗。

在校领导的会议上,阿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觉悟改过,觉得自己的情书写得肉麻恶心,三俗都占了。准备会后回去毁灭罪证。阿勇逃课没有开会,私下里看班级里已经没人,就把信偷偷地放在了朱飞飞的文具盒里。

阿武被开除的前天晚上,请我和阿勇到校外喝酒,最后都喝大了。他说,年轻人要长大,老年人要忘记,所以这个世界上便多了一种东西叫酒。

阿武准备回去跟着父亲养鱼,恋爱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希望就像阳光,到处都是。失恋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阿武离开后,阿勇每天都在照镜子,每天都担心自己是否会秃顶。

高考那年,几个中学领导联合作弊替考,各个分数都考得惊人。阿勇和心仪的那个女孩坐在了前后桌,阿勇答完了试卷,扔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满了答案。体育队的女孩抄了阿勇的答案,结果两个人共同创下了我们县高考成绩的历史新低。

那年我考上了某末流大学,may考上了清华美院。我和may,像我和高中生活,从此再元交集。

这一年,应届毕业生有很多人失业,很多的老朋友撑着面子在朱集镇团聚。阿武在家里承包了鱼塘,隶属于我们乡镇的龙头企业;阿勇毕业后在镇里当了派出所的警员。

当我们再次聚到一起,阿勇说了一个比喻句,此时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比喻更加逼真,那天阿勇看着远处跑过的一条瘸狗说:“我们真像一条狗一样在活着。”

高中时代,在午休时间或晚自修前,总能听见学校的广播响起。广播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主播,我莫名地喜欢上那个男声。后来得知,那男声的主人,叫林小城。

为何会喜欢他,是因为他声音很糯,他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夹杂的青春气息,还是他选配的歌曲正中下怀?我想过很多次,却仍旧说不清为什么。

就像青春期的一场恋慕,只要觉得喜欢,就悄然放在心底,不去追问理由。以致当其他同学挑剔林小城播音时的絮叨,或者说他声音难听,我总会莫名气,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神,抑或是,冲上前同他们争吵。

而他们往往用几句话,就让斗志昂扬的我瞬间蔫了下去。那句话是:“你不服气吗?你知不知道他的缺点和你的雀斑一样多?”

在他们得意的笑声里,我常会飞奔回座位,将头深深埋下去,陷入沉默。是的,我有很多雀斑,并常常像那样被其他同学揶揄。那时的我,已经越来越自卑和孤单。

所以我经常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也一个人看书写信,在僻静的角落跟自己对话谈心。

而那些时间里,我总能邂逅林小城。他一如既往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他心之海洋的每一朵似浪花的故事,说着他的感悟,偶尔还有生活的点滴。而我也是在入迷的倾听中,获得心灵的抚慰,还有深深浅浅的感受。

就是那些充满青春和成长的酸涩甜美,让我深深地迷恋和依赖。时间一久,我想探看林小城“庐山真面目”的愿望也发酵得越来越强烈。

但想到自己长满雀斑的脸,我还是在主动去见他之前退缩了,并且求其次地选择了在校广播站播音室的门口,偷看他播音的场景。

他戴着大大的耳机,右手不时操作设备,左手则翻阅着提纲或材料,只是他最多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面前的话筒上。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低沉,富有感染力。

播音时的林小城很专注,也极具吸引力,我看着他,觉得一切那么美好。他就是用这种方式,让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园。蓦然听见他跟全校师生说再见,我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拔腿准备逃走,他却飞快跑出来:“嗨,你等一下!”

原来,他早发现我了。我极力掩饰着心中惊慌,回头冲他微笑。他也笑起来,我便看见了他像夜晚繁星一样稠密的青春痘。

第二天的广播里,林小城聊了雀斑和青春痘等影响“面子”的问题。最后,他说了句十分温暖的话:“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那句话,让我长久以来的自卑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也让我明白了他在校园里意气风发的自信从何而来。只是我根本没有想到,林小城竟然会约我去他的播音室。

我坐在一旁,安静看他播音。他布满青春痘的侧脸因为专注,愈加美好动人。他张合的双唇轻轻动着,却也充满了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某种情绪。

播完音后,林小城顺手拉开手边的抽屉,让我看听众写给他的信。各种风格不同的笔迹,写着他们对他的恋慕和喜欢,而他笑着解释:“其实,骂我的同学也不少,只不过,这些美好的鼓励,就足以让我觉得温暖和幸福了。”

而我,同样渴望被其他同学认可。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同林小城一样,用声音,给那些正成长的心灵带去滋润和呵护?当我试探着问林小城,他竟爽快答应了我!

我的播音生涯在林小城的悉心指导下,开始了。渐渐,我也开始被一小撮同学喜欢。到后来,对播音的喜欢更甚,以至于填报高考志愿,我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广播播音系。

毕业后,班上同学告诉我,林小城当时是暗恋我,才肯让我加入广播站,而我却笑而不语。我承认,那些年里,我恋慕过他,他也给过我悸动,让那段青春变得无比美好。当然,他也用他的热心,教会了我如何悦纳自己,并勇敢去改变糟糕的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林小城,没有忘记他曾长满青春痘却无比熟悉的脸。若能再遇见,我想对他说:“林小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让我有幸,找到更完美的自己。”

他叫肖伟,升高中的成绩排名榜上,唯有他的名字在我前面。班主任说,我们是班里最有希望考上名牌大学的。让我耿耿于怀的是,班里选学习委员时,他的票数竟然比我高。

那天填写体检表,我发现他的生日和我的生日都在3月。他也发现了,对我笑笑说:“真巧,我们都属双鱼星座。”

旁边一个女生听见了,开玩笑道:“是那种想跳龙门的鲤鱼,这下你们棋逢对手,就看谁跳得更高了。”

这话戳中我的要害,于是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超过他!可不久,我发现他的几次小考都大失水准,连他最拿手的物理成绩也开始亮红灯。

这天自习课,老师把他叫进了办公室,回到班里,他的脸色发青,眼角有颗晶亮的东西一闪一闪。下节课上,班主任宣布了由我顶替肖伟担任学习委员的决定。

这以后的3天里,肖伟都没来上课,我决定去他家探个究竟。肖伟果然在家里,不过只有他一个人,到处乱糟糟的。

我的泪水流下来。我终于知道肖伟成绩一落千丈的原因了。他的家是一片爱的荒漠,使他的心灵也变得干涸。他为此丧失了全部的自信。

每堂课我都情不自禁地盯着肖伟的空座位发呆,一定要让他回来,我在心里说。

我一次次往他跑,“行了!你一个女生整天缠着一个男生算什么回事啊?”起初,肖伟总是骂我,我气得哭着从他家里跑出来。

但我不能半途而废,“这么一点家庭困扰就将你打垮了,你算什么男子汉!”我劈头盖脸地骂肖伟,激将法是我黔驴技穷的最后一招。

第二天,肖伟出现在了教室门口。我兴奋极了,好精神的肖伟呀,以前的他又回来了!

一个学期过去了,肖伟又坐上了年级第一的宝座。我又重新看见了自己追逐的目标。我们又回到了双鱼星座时代,成了年级相互映照的两颗星。

一个周六上午,肖伟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郊游。那天,我们面对面站着,“业梅,谢谢你!你是我最真挚的朋友,我希望……”

他握住了我的手。“我也希望我们一起考上理想的学校,可以继续做旗鼓相当的对手!”我认真地说,还很豪气地打了个响指。

肖伟的脸掠过一丝失望,然而很快舒展开来。他再一次说:“你说得对,双鱼星座,看我们谁的光更亮!”“当然是我喽!”我不客气地回答。

“等着瞧!”肖伟很响地吹了声口哨。刚才的沉重劲一扫而光,我知道,他已经从家庭的困惑里走出来了。

此刻,明媚的阳光正穿透我们的雨季,照在我们年轻的身上。

高中感人的故事作文【】

我知道的故事有很多,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大禹治水的故事。

这个故事这样的:有一个地方年年有洪水,大禹想治洪水。他想了很多办法都行不通,一次,他看见几个小孩在玩一个游戏。这游戏是他找到了治水的办法。于是,他找了许多人跟他一起治洪水。有一次,大禹路过家门,想到有几年没回家了,便想进去看看。这时,屋里传来了骂声,他怕撞到了母亲的气头上。所以治洪水去了。过了几年,大禹路过家门。屋里传来了笑声,大禹想:家里有笑声,说明家里很好,还进去干什么?所以有治洪水去了。又过了几年,大禹路过家门。屋里出来了一个小孩,问大禹:“伯伯,您认识大禹吗?”大禹笑着说:“认识啊,你有什么事吗?”那个小孩让大禹捎口信儿。大禹带领群众凿开了龙门,挖通了九条河。终于,他治好了洪水。

大禹这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精神令我感动,也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一定要像大禹那样帮助百姓,乐于助人,创造幸福生活。

“只要我们不放弃、齐心协力,上面的人就一定会把我们救出去!”这是在王家岭矿难中被困了8天8夜的被困人员所说的感言。

在3月28日下午,在山西王建岭矿发生了透水事故,造成了153人被困井下。经过救援人员8天8夜的奋力抢救,截止到4月5日,已有115人成功获救。

他们是怎样在没有吃没有喝的恶劣情况下坚持了那么久呢?一位获救的矿工叔叔讲:“我们在井下喝脏水、咬煤块、咬纸片、吃树皮到最后,很多人已经无法站立了。这时,体质好的主动照顾体质弱的;年长的照顾年幼的。还有一位老矿工,在一些年轻的矿工绝望的时候,还讲述了贵州3名矿工被困井底25天最终获救的故事,来相互鼓励打气。”他们就是凭着这样的毅力和互助,在那暗无一丝光明的矿井里,等到了救援,获得了光明。再次见到了想念已久的亲人、朋友。

看了这些感人的故事后,我想:有些困难是个人不能解决的,必须要大家团结一致。这样,再大的困难也能战胜。就如这次矿难一般,如果只靠你一个人,是很难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短篇

爱情。

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之一,是世人为之欣喜为之忧的奇妙情愫。每一个人都有恋爱的自由,都有品尝爱情滋味的权利。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短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那一年,我正读高二,因为临近高考,学校里几乎取消了所有高中二年级、三年级的假期。不仅如此,一周还要上六天晚自习。

我家离学校较远,途中有一段近百米的土路。白天还好说,晚上那段土路两旁没有路灯,且行人稀少,这让生性胆小的我为此忐忑不安。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答应在晚自习后接我,这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只是辛苦了父亲,正值壮年的他取消了所有晚上的应酬,除了周六,每天晚上,他都风雨无阻地准时到校门口接我回家。再漆黑的夜晚,只要在路旁一看到父亲的身影,我七上八下狂跳的心都会在刹那间安静下来。

秋季的一个雨夜,月黑风高,晚自习后,雨终于停了下来,我四下张望竟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许是父亲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或者正在赶来的路上?学生们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后,道路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我硬着头皮,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

骑到土路口,依然没有看到父亲的身影,我感觉头皮发麻,心中怨恨着父亲,几乎要哭出来。一枚树叶鬼魅般突然从树上落下来,砸在我的头上,吓得我不由尖叫起来。没有选择,我只能自己勇闯这段土路,下定决心,准备加速前进时,身后突然响了汽车的鸣笛声。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到车头灯照亮了这条黑洞洞的土路,决定和这辆轿车展开一场速度较量。我知道,雨后的土路是凸凹不平的,并不方便轿车全速行驶,只要我使劲蹬车,司机想在我身上溅水找乐的目的未必能够实现,况且,司机无意中还帮了我一个忙,前方原本黑暗无比的路面在车灯的照射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回头望了轿车一眼,然后猛地向前冲去,我骑啊骑啊,腿都变酸了,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轿车果然被我甩在了后面,等我越过了土路后,我奇怪地发现,车辆竟然扭头驶向了另外一条路。

突然间明白了这位司机的用意,这位好心的司机只不过是想为一个女孩照亮前方那段黑暗的路罢了。一路上心中暖暖地,回到家中,才知道,父亲发烧,正卧床休息。母亲在家中照顾他。

时至今日,那个夜晚的车灯还温暖着我的记忆。虽然我没有看清那位司机的面孔,也不知道那位好心人是男是女,但那道爱的光芒就像太阳,每每想起,它就会在瞬间暖热我的心房。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

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

学习。

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他在军训后才加入高一(四)班这个集体,和女生林诗涵同桌。在这个校风如真空般让人无法呼吸的学校,少见的男女组合着实让林诗涵兴奋不已。所以当老师介绍完后,林诗涵和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榆木(于木)对吗?于木木讷地点点头。林诗涵乐了,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榆木了,只属于她自己的榆木疙瘩。

哪个女生没有在心里给别人起过外号呢?当然,那块榆木疙瘩是不可能知道的,但女生林诗涵不会忘记。因为有些词汇是锁在记忆里的,一辈子都忘不掉,比如,某人的名字。

那是个多么需要睡眠的夏天啊,讲台上老师的咒语和着窗外日渐势弱的知了声,无聊而又冗长。林诗涵摘下眼镜,揉揉困乏的双眼,慢慢地,拿眼镜的手垂了下去,另一只手臂搭到了无尽的习题册上,眼前一个个等待被填充的横线纠缠在一起。脑袋垂下去的那一刻,旁边有胳膊轻轻碰她,林诗涵没在意。又一次碰触,林诗涵不耐烦了,干脆把头翻到了另一侧,继续自己的美梦。

直到被老师揪起来,林诗涵的梦才全醒了,她在心里埋怨那个榆木疙瘩,怪他不叫醒自己。可是当看到于木纠结的表情时,林诗涵才意识到了那两次胳膊碰触的意思,可是为时已晚。

事实证明,这次的友谊舞学习是很值得写入青春之“最”的。因为林诗涵的舞伴是于木。排练厅里,老师说跟着我跳,一二三四……几乎是音乐响起的刹那,于木把林诗涵的手握住了。女生只顾着看眼前的男生,完全忘了脚底的步伐,不断地踩到了于木的脚。

“放松点。”于木的声音比他木讷的外表多了几分曲线,动听地回环在林诗涵的耳边,她只能报之以尴尬地一笑。但老师已经来了,她对林诗涵点下头:“你不用跳了,换人。”林诗涵触电般地把手缩回,放在背后。门口一个女生很自然地走过来,牵起了于木的手。

音乐再次响起,林诗涵站在墙角,无聊地看着窗外。不经意地回头,却看见了女生愤怒的表情:于木总踩她的脚。

后来于木说:“看你一个人在那里挺可怜的,咱们是同桌,要淘汰就一起淘汰好了!”

晚自习的时候,阵阵凉风吹来。于木的白色t恤散发出一股香皂清新的味道,这让林诗涵身体的每个毛孔都能畅快地呼吸。于是,放学路过超市,林诗涵跑到卖香皂的货架边,耐心地一个一个闻过去,寻找那个熟悉的味道。

终于到了毕业的季节,空气中的离愁别绪越来越浓,林诗涵收到了于木的一封信。上面写道:“能做三年的同桌,真的是缘分……我会永远记得你帮我擦桌子,帮我整理各科试卷,帮我记笔记……你永远的同桌,于木”。

“永远的同桌”,林诗涵一下子释然了,漫长的旅途很快就要结束了,她也终于给自己的这段故事找到了一个最妥当的归宿。

高中感人的情感故事

云国,正德十七年夏。

这日,碧空如洗,青草幽香,正在晒太阳的白兮听到声响醒来时,不由发出一声刺耳的嘶鸣划破长空。

没错,是嘶鸣而非尖叫声。

白兮宛遭雷劈般浑身僵硬地看向草地上她被太阳拉长的影子,久久回不过神来……。

她分明记得自己之前正在自家后院中小憩,然而此刻,她竟被人像马一样骑在身下。她努力转头,却仅能看到一只龙纹长靴,按照大小,这定是男人的脚没错。

男女授受不亲,她又岂能让男子骑在她身上!

为摆脱男子,她拼命地奔跑甚至跳跃,可那男子竟像狗皮膏药般紧贴在她的背上,任凭她铆足吃奶的力气也无法将其甩开。

待她累得口吐白沫,双膝跪地之际,不远处传来一道不男不女的欢呼声:“恭喜三皇子驯服这南疆进贡的汗血宝马。”

白兮的脑袋被一只大手轻柔一拍,头顶随即响起一道凛冽如冰溪般的声音:“此马赐名踏云。”

所以她……真的变成了一匹马?

月上中天,宽敞阴凉的马棚内,被缰绳拴住的白兮忧伤地仰望星空,任凭腹鸣如雷,也绝不碰专门备给她吃的马草。

为何她一觉醒来竟会变成这副鬼样?不对,是这副马样……。

我定是还在做梦,画面才会如此清奇!白兮心中嚷道,然而眼眸中的坚定却在下一瞬因为过于真实的饥饿感转而化作惶恐不安,老天爷,白兮跪求你莫要再作弄我可好?我想回家吃水晶蹄髈、琥珀虾饺、红烧乳鸽,呜呜……想到此处,白兮难过地耷拉下脑袋默默抽泣。

而就在这时,不远处又传来一道不男不女的声音:“三皇子,这汗血宝马怕是中暑了,我这便命人去找兽医来。”

只听有人冷冷应了一声,便朝马棚走来。

夜风袭来,白兮闻声警惕地抬起头,却在下一瞬花痴地张大嘴,呆若木马。

寂静的夜幕中,身着一袭白衣的俊逸男子踏月而来,以檀木簪束起的三千黑丝随风飘扬,清冷出尘的气息使得他宛如从天而降的谪仙。

这便是之前骑在她背上,占她便宜的三皇子?

白兮瞪大眼睛,何为倾国倾城,今日她总算明白。

自那日被三皇子驯服之后,白兮便成了三皇子的专属坐骑。许是她的马棚比较偏僻,总有那么些人喜欢跑来马棚嚼舌根,甚至还不乏偷偷听墙角的。而她则一边晒着月亮,一边光明正大地听着。

她从太监、宫女口中得知三皇子叫拓跋寂。拓跋寂的爹爹,也就是年迈的云帝,如今共有十八个孩儿,却是女多男少,十五位公主,三位皇子。太子早已夭折,拓跋寂虽并非太子,却是云帝最宠爱的皇子。所以大家猜测,云帝极有可能将皇位传于拓跋寂。

他若成了皇帝,那她岂不鸡犬升天,成了御马?阿呸,她怎能自甘堕落!暗自肖想拓跋寂的白兮在心里狠狠将自己鄙视一番。虽每日拓跋寂这一冰山美男都会亲自喂她吃马草,但她也绝不会因贪恋拓跋寂的美色,而甘愿放弃做人的权利。至少也该等她变回人形后,再贪恋拓跋寂的美色!

要如何变回人形,白兮磨破马蹄铁也没琢磨出其中奥义。

这日是云国的乞巧节,拓跋寂并没有像平日那般骑着她在马场中遛弯儿,而是骑着她去到宫外。

难道拓跋寂已有心上人?白兮心事重重地驮着拓跋寂走在长街上,思及此,转而又猛地摇脑袋。身为兼具权势与美貌的云国皇子,用宫女们略微夸张的话来说,都城有一半的女子暗恋拓跋寂,而另一半则是明恋他。但她并未听说过他有喜欢的人。

“三皇子不愧是云国第一美男,真羡慕被他骑在身下的那匹汗血宝马,能够和三皇子如此亲密地接触。”

听到这样的话,白兮无语地抽了抽嘴角,却下意识骄傲地扬起脑袋,嗅了嗅自拓跋寂身上所散发出的淡淡檀香。

难道拓跋寂也不甘寂寞,想在今日觅一桩良缘?白兮好奇地琢磨到底怎样的姑娘才能入得拓跋寂那双清冷的黑眸。待她回过神来时,她发现拓跋寂已经驾着她来到荒无人烟的郊外。

拓跋寂来此做甚?白兮困惑地用蹄子刨了刨土,便见拓跋寂取出别在腰间的玉笛。

白兮惊艳地眨巴着眼,便见一名白衣女子从天而降。

“寂哥哥,据我打探到的消息,二皇子已经计划对你动手,万事小心。”

见拓跋寂那双深邃的黑眸直直凝望着那白衣女子,白兮竟觉自己像肥肉吃太多,胸口闷得难受。

谁说拓跋寂没有喜欢的女子?

这姑娘论样貌可有比自己好看?

感人的校园故事感人的校园故事

洁儿与珂珂是同寝室,同系,同班的好朋友。

洁儿身材高挑,喜欢hot,nrg之类的韩国组合,是个追求时尚的女孩。珂珂喜欢安静,钢琴弹得很好,恬静的样子隐隐透露着一丝古典气息。洁儿前卫的短发,一身韩式宽松服,给人热情,阳光的感觉。珂珂一袭长发,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像一只纯洁的白蝴蝶在校园里翩翩起舞。

洁儿总是对珂珂说:“珂珂,如果我是男孩子,我一定追你。”

珂珂说:“如果我是男生,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做一切你想做的事,多好啊。我不行,我没有勇气。”

珂珂的成绩很好,是每年的奖学金获得者。洁儿每次都恨恨的说:“珂珂,你要请客,都是我们给你做衬托。”于是寝室里又闹开了,买了大包小包在寝室里大吃起来。

珂珂在学生会里任职,所以认识的人比较多,有时经常会叫洁儿去帮忙。在一次校园艺术节上,在珂珂的介绍下洁儿认识了梓俊。梓俊是计算机系的系主席,182的个头,足球踢得很棒,更重要的是人长的很帅气,成绩优异。老天有时真的是偏心的。

梓俊暗恋珂珂是整个学生会皆知的秘密,只有傻傻的珂珂蒙在鼓里。

洁儿第一次见到梓俊时,从他看珂珂的眼光里就读懂了一切。但是仍然无法抑制住喜欢的情绪。

洁儿打听到许多关于梓俊的事情,每次有梓俊的球赛,观众里一定有洁儿的影子。

寝室熄灯后女孩子们就聚在一起谈谈自己的心事。

洁儿认真的问珂珂:“如果我和你同时欢喜上了一个男生,你怎么办?”珂珂想了想说:“我一定不会与你争,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洁儿不再说话。

渐渐的,洁儿和梓俊慢慢熟络起来。梓俊知道洁儿是珂珂的好朋友,就常常问洁儿珂珂的事情。

每次洁儿的心里都酸酸的。

其实珂珂在心里对梓俊很有好感,但她总把这种情绪深藏在心中。

一个深秋的夜晚,梓俊托洁儿把一张海蓝色的纸条转交给珂珂。洁儿心里明白梓俊要表白了。

在一棵梧桐树下,梓俊说出了自己的心意,珂珂诧异的看着梓俊,她的心里乱了。

珂珂对梓俊说:“让我回去想想。”

当珂珂回到寝室的时候,只有洁儿在看书。洁儿看到了珂珂脸上的微笑。

洁儿说:“珂珂,我有喜欢的人了。”

珂珂惊喜的说:“洁儿,真的`吗?是谁啊?快告诉我。”

洁儿若无其事的说――梓俊。

珂珂呆在了那里,只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后来洁儿说的话珂珂全没有听见。

再后来,珂珂开始躲着梓俊。

梓俊也深深受伤了。

洁儿每天陪伴着梓俊,但梓俊心中仍然无法忘记珂珂。

在又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洁儿和梓俊坐在那棵梧桐树下,“梓俊,我给你讲个希腊神话故事,好吗?”洁儿对梓俊说,“向日葵默默的爱着太阳神阿波罗,但是阿波罗深爱着另一个美丽的女子,他并不知道向日葵也爱他。每当清晨来临时,向日葵将痴情的面庞朝向太阳。”

洁儿说完,盈盈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梓俊震惊了,伸出手,将洁儿拥在了怀中。

从此校园里处处可见两人的身影,洁儿成了梓俊的女友。

珂珂更沉默了。

转眼到了毕业舞会,那晚的珂珂和洁儿都格外的美丽动人。

在交换舞伴的时候,梓俊握住了珂珂的手。他们无言的跳着。

梓俊说:“珂珂,能否给我一个答案,我要你亲口说出来。”

珂珂看了梓俊一眼,微笑着但又带着一丝勉强说:“如果没有这支舞,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曾爱过你。”说完,转身离去。

毕业后,珂珂在一家外资银行工作。梓俊在德国攻读mba。

半年后,珂珂收到了一封来自德国的信件。

信里只有一张天蓝色的信纸。

信纸上只有一行黑色的字――如果那时你说爱我。

超感人的故事

秋风萧瑟,落叶飘零.天阴沉着脸,昨天刚下过一场雨,此时走在路上,已有了一丝秋寒似水的感觉.迎风,黄黄的叶子打着旋儿挣脱大树的怀抱,蝴蝶般飞舞在这个烂漫季节的尾声.直觉告诉我:冬天马上就要来了.

我在一所环境很好的贵族式学校教书,孩子每年所交的学费相当于普通学校学生五六年的学费.自然这里的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是很强大的,升学率也是所有家长看好的.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很有财力的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接受教育的洗礼,自然,对于贫困的孩子而言这是一道高贵的门槛!可是,你要知道,天下父母为孩子的心都是一样的,它是没有任何贫贱之分的,所以,我们的学校里也有了一些借款读书的孩子,这种环境下的父母和孩子所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那天放学之后,在经过幼儿园门口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在路边忙碌着--这是一个五十上下的瘦弱的中年人的背影!他正在准备收摊,一块一丈见方的塑料油纸上摆着好多双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棉拖鞋,看得出鞋子的质量都不太好,这些鞋子一般是适合这个城市低等收入或者没有什么像样职业的人买的.他正两手交替,娴熟地收起几双鞋往旁边的大蛇皮带里塞着,浑然没有发现已快走近他身边的我.当我无意间发现了他头上几缕被秋风弄乱的银丝时,我又一次确定了自己的感觉:我曾经见过他!猛然间,他抬起头正准备问我是否要买鞋时,又迅速地低下头,似乎在躲避什么.我满心狐疑地从他视线中走开了.

下午的作文课上,我为孩子们读了作家毕淑敏的一篇有关父爱的文章,文中写了一个孤苦的盲人为了生活,在一所学校门口摆摊卖一些时用的小东西,比如平时卖一些直尺小刀橡皮类的文具;有时候停电,他就会卖蜡烛;冬天到了,还会卖些手套袜子……生意自然很清淡,可是,他心里高兴,因为每天上学放学围绕在他身边的事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他们纯洁、善良,还不懂得欺骗!更因为他心里多么渴望也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呀!有一天,他不知在哪学会了推拿的活儿,经济上渐渐有了起色,别人就给他介绍一位盲姑娘,后来,他终于也有了自己的果实……一个瞳仁亮如秋水的男孩!慢慢的,自己孩子长大了,也念小学了.盲人依然在学校门口摆着摊,孩子在里面上课,他就在学校外陪着孩子,等着孩子,然后与孩子一起放学上学。细心的人会发现:每一次过马路时,他牵着孩子的手都要侧着耳朵说:“等等宝宝,让我听听,有没有车!”开始孩子还有一些胆怯,后来,孩子越长越高,可以牵着爸爸的手过马路了,盲人还是坚持每天接送孩子,只是现在过马路时,他因为有了儿子的牵引,脚步变得轻盈了,脸上还带着特别迷人的微笑!.......文章读完之后很久,学生们都没有回过神来!我让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有的孩子说,盲人也有爱!有的说,盲人的爱更伟大!还有的孩子说,不管什么样的爸爸都是伟大的!.....忽然,我触到一双与卖鞋人异常神似的眼睛,他的眼中含满了泪,激动地看着我,恍然之间我有一种顿悟,明白了这个男孩眼中泪水的意义!

下课之后,我把男孩叫到我的办公室,问:“爸爸多大年纪了?”“五十多了!”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心中一惊,中年得子啊!紧接着我又微笑着对他说:“知道吗?你有一个很了不起的爸爸!!”“谢谢老师!”这一次,他又哭了,很伤心,也很快乐!

整个晚上,我辗转不能入睡,眼前满是班里那个男孩与他的父亲的影子,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他们将如何度过?明天,我一定要去告诉这位买鞋的爸爸:其实,我也一个贫苦的父亲,我能理解他的心情.我还要告诉他:他的孩子很听话,很出色,也很优秀,他应该很宽慰才是!我更要告诉他:他是一位很富有很富有的爸爸!

对!就是明天,我要去把心中所有的话都告诉他,还要去帮这位贫苦的父亲和他的儿子卖一双鞋!一定!

动物和人的感人故事感人故事

在1976年以前,他是唐山某水库的管理员,经常一个人驻守在水库边的配电室里。因常常闲来无事,他喜欢上了垂钓,随着垂钓技术的不断提高,他钓的鱼常常吃不了,就存养在一口大缸里。这口大缸则放在简易搭建的厨房里。1976年初夏的某个晚上,他还没睡,就听到厨房里有动静,他抄起家伙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只前来偷吃鱼的野狐不小心掉进了缸里,怎么也爬不上来了。想到前几次不明就里地鱼就少了,就想弄死这只讨厌而倒霉的狐狸。当他用强光手电照着狐狸正欲动手时,他看到狐狸的眼里满是惊恐,他的心又软了,最终还是放了这只野狐。后来,他的鱼就再没少过。他就感念狐狸这生灵通人性、有良心。更令他意想不到、感慨万端的是,大地震骤来时,这只野狐居然救了他的命。

1976年7月28日,凌晨3时左右,熟睡中的他,被一种急促的抓挠声音和呱呱鸣叫吵醒,他听出来是那只狐狸,就起身下床打开房门,那只野狐焦躁不安地仰脸望着他,并一次次地就地兜圈子,像一个有急事的满腹话语的哑巴。他就想,可能狐狸没找到猎物,饿急了,来求援了。可是,就在他想回屋里取吃的东西给它救济时,那只狐狸忽然咬住了他的凉鞋襻,狠命地往外拉。他忽然有一种什么预感。于是,随狐狸来到院子里。就在这时,举世皆惊的7.8级的大地震轰然降临,他居住的配电室瞬间即被震塌。

超感人的故事

许多人管妈妈的妈妈叫“姥姥”,我却一直管外婆叫“婆婆”。读高三那会儿,我和班上的一个同学一块儿合租校外的出租屋。母亲没时间耗费在为我煮饭这事上,所以婆婆主动请缨来守我读书。

婆婆对我很好,比起表姐来说,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外婆的小棉袄。

我想在外婆的记忆里,一定不时地浮现出这样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会在妈妈去好友家玩时乖乖地睡在外婆家;那个小女孩会在关灯睡觉时不断地央求着外婆讲有趣的民间故事;那个小女孩会在午休醒来后因见不着外婆而凭着记忆胡乱地去她的婆婆常去的山头田间找寻。

我想,回忆里真实的场景总是美妙的吧。那感觉,可能就像口渴的人刚好吃到了一颗梅子,酸味持久存留在舌上,口里不时充盈着津液,让人回味无穷。

记忆中的小女孩慢慢地长成了大姑娘。她不再那么可爱讨喜,她再也不会遥望着江边的山头大声地跟外婆叫嚷:“婆婆,你们这的山好高,都登天啦!”她再不复小时候的活泼开朗,她已经再很少挽着外公的臂膀又唱又跳了。也许是她终于长大了。她在成长的过程中变得离外婆记忆中的小女孩越来越遥远。

女孩也可能不想要这样的成长。但是就如同雪莱所言:除了变,一切都不会长久。小的时候答应外婆长大后要考清华大学,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句话似乎就只被女孩当做玩笑话了。大概在孩子们小的时候,长辈们都多少会对他们寄予一些这样或那样的期望吧。偶尔,我也会想起那个小女孩。想起她时常扎着两个小辫子在田间奔跑的可爱模样,想起上课回答问题时那个总是声音洪亮的她。她有些好多好多的好,我不禁开始思索她是怎样丢掉了那么多的好。

考上大学,离开了家乡,也很少跟外婆联系。只是半梦半醒间,我还时常回想起记忆里有一个阿婆在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辫婆娘”和“蛇郎大哥”的老故事……“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

玛利亚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的丈夫汤姆斯意外身亡。噩耗传来,玛利亚因悲伤过度,在怀孕28周时意外早产下一名女婴。小家伙体重只有907克。按医学界定,28周出生的为极端早产儿,存活率非常低,因此,孩子生下后就马上被转移进恒温育婴箱。

在这次分娩之前,玛利亚和丈夫已经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哈里5岁,女儿莫莉3岁。两个孩子活泼又懂事,尤其是哈里,一有空就去育婴室探听妹妹的情况。

按照汤姆斯生前起好的名字,女婴叫伊莎贝尔,意思是“上帝的誓约”。伊莎贝尔在医院接受了整整10周治疗后,才获得允许回家。出院时,她的体重已经达到2.26公斤,看上去像一个正常的婴儿了。可是,医生表情严肃地叮嘱玛利亚:“护理早产儿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是在离开育婴箱这个模拟的母体环境后,随时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

回家后的第2天晚上,玛利亚给伊莎贝尔喂了奶,然后催着客厅里的两个孩子去睡觉。突然,卧室里传来伊莎贝尔的哭声,玛利亚跑进去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只见伊莎贝尔的哭声越来越弱,全身开始变蓝,然后发紫,眼睛也慢慢地闭上了。一切发生得太快,玛利亚全然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哈里冲了进来,他先是轻轻地拍了拍妹妹的腿,然后呼唤着她的名字。看到妹妹全无反应,他便模仿电视上曾看过的急救镜头,掰开伊莎贝尔的小嘴,对她连续吹起气来。奇迹出现了,看上去已经死去的伊莎贝尔慢慢苏醒过来。

第2天,玛利亚抱着伊莎贝尔,和哈里一起去了医院。医生听了她的讲述后,对伊莎贝尔又进行了系统的检查。最后确诊:伊莎贝尔因神经系统发育得不完全,患有严重的早产窒息症,常常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停止呼吸,如果不及时救治,就极容易死亡。而且这种特殊的病症无法一次性治疗成功,只能靠患儿增强体质慢慢克服。

泰迪熊俱乐部是英国红十字会下设的一家慈善机构,免费向市民传授一些常用的急救技巧。20xx年初秋的一天,俱乐部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小学员,一个6岁的孩子,他和同学坐在一起听课的样子惹人发笑。可是,当得知他一心想救护妹妹的初衷后,大家无不动容。

这个男孩正是哈里。

哈里成了伦敦市年龄最小的急救学员,虽然他的同学大多是六七十岁、已经退休的老人,可是与他们相比,哈里是学得最认真的一个。

每天回到家,哈里都会按老师所讲的内容,将急救技巧在4岁的妹妹莫莉身上实践一番,这样,他很快就掌握了学到的知识。

从哈里建立的救治记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共为伊莎贝尔急救上百次,其中22次实施了人工呼吸。靠这22个生命之吻,哈里充当了伟大的守护神,一次次将逼近妹妹的死神驱走。

在日积月累的接触中,尚不懂事的伊莎贝尔对这个活泼可亲的哥哥特别依恋,每次睡觉都要哥哥哄她才能进入梦乡,她开口叫的第一个称呼竟然也是哈里的名字。

在伊莎贝尔1岁多时,哈里按照专家的建议,开始适当加大妹妹的运动量。小孩子都会耍小性子,每当伊莎贝尔哭闹着、不想继续坚持下去时,哈里就从口袋里像变戏法一样,掏出她最爱吃的食物,伊莎贝尔只好乖乖地听话。

由于照顾伊莎贝尔,哈里耽误了整个幼儿园时期的学习,又拖延了两年小学的课程。为了督促这个大龄的学生早日入学,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可是,他们很快便被这个特殊家庭的兄妹感情所打动。在他们的帮助下,当地的报纸和电视报道了哈里和妹妹的故事,哈里的行为感动了越来越多的人。无数热心的市民呼吁:“帮一帮这个了不起的男孩,让他早日接受教育,那样他会帮助更多的人。”

很快,一家医用器械公司主动上门,送给哈里一台传感器,这样可以随时监测伊莎贝尔的呼吸,如果一旦出现窒息,传感器会马上发出警报提醒家人。

20xx年7月,教育部门通知哈里9月份必须入校学习。可是哈里仍担心伊莎贝尔,于是他开始着手培训自己的接班人。哈里利用整个夏天的时间,将在泰迪熊俱乐部学到的急救技巧,原原本本地教给妹妹莫莉。

受哥哥的影响,莫莉学会了坚强和担当,她学得特别认真。她要通过接力的方式,为妹妹继续铺平生命的道路……在哈里和莫莉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伊莎贝尔从刚开始一周窒息数次,到现在基本每周发病一次,病情日趋好转,症状也越来越轻。

今年年初,医生对伊莎贝尔进行了检查,她的体质令他们惊讶:她是同类早产儿中体质恢复最快的一个。单从伊莎贝尔的外貌特征看,不论身高还是体重,她也非常接近正常孩子的生长情况,就连红润的脸色和挂在脸上的微笑,都证明她离危险已经越来越远。如果不出意外,她完全有望在10岁前彻底摆脱这一病症的困扰。

医生的话让哈里欢呼,妹妹莫莉的话更让他吃了一剂定心丸:“放心好了,我也是伊莎贝尔的守护神!”

每每提起水壶打开水时,我总会忆起当年触目惊心的一幕。那年的冬天,一个周末,女婿出差,女儿便带着外孙女回娘家并过个夜。那日晚饭后,女儿在厨房洗碗,我在收拾餐桌,两岁的外孙女在身旁的另张桌边自玩,突然听她高声大哭,我慌忙看去,只见比桌高半个头的她,用一支不长的小手,极力地边哭边撑住放在桌上的塑料开水壶的手把。

而那刚灌满开水的水壶,则45度倾斜着,瓶口木塞不见了,那冒着热汽的开水,从她的头上偏右耳边的地方汩汩地涌出抛洒在地。我急忙一步跨过,将剩下一半开水的水壶扶正。

此刻,稍远两步的女儿看过来也惊得目瞪口呆,脸色苍白。我们连叹发现及时,小孩毫发未湿。

我老公也急忙从卧室赶出,看了地上还在冒热气的水后责备我,“若是......一辈子都完了”。想想那几个无情又恐怖的“若是”,真是越想越怕.....万幸万幸,真是万幸!.深感带小孩的责任,可谓大如天啊!

如今,时间过去5年了,外孙女越发长得面若娇花,眼如宝石,煞是可爱。对她我是倍加疼爱。

事过多年,我仍心有余悸,时常会忏悔那时的疏忽,因为疏忽,险些毁了一枝令人喜爱的花朵啊!

动物和人的感人故事感人故事

老人20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整天陪伴他的是儿女们为了给他解闷抱来的一只狗,刚到家时只有一岁多。从此,这只狗成了老人最亲密的“朋友”,两人不仅每日相伴,而且还同吃同住,有什么好吃的,老人准会分出一半给狗,而这只狗也确实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不管老人去哪,它都一步不离地跟着。一晃近20年过去了,老人已近耄耋,狗也成了老狗,儿女们听父亲嘱咐过,如果自己不在了,一定要善待这只老狗。

不久前,老人因病去世,从他走那天起,这只狗就再也没吃过一口东西,每天趴在主人的床上,一动不动地,任凭面前摆着什么好东西,也坚决一口不吃。老人的儿女决定带狗去墓地看看。于是,在父亲烧纸的时候,家人带着这只狗一起来到了墓地,没想到的是,在围着主人的墓地绕了两圈后,这只狗竟然一头扎进了旁边的河里,再也没出来。

动物也有情感;动物也有真心;动物也像人!狗,到底是被主人赋予了人性?还是本性如此?我看到了忠诚,看到了善良,看到了亲切。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相反,有的人的思想境界还不如一条对人忠心耿耿的狗。人总是以万物之灵长而自居,可是有些动物,(不光是狗)某些事情上的表现真让我们感到汗颜。

超感人的故事

认识宇是在图书馆,那时她大一,他大三。

她喜欢用铅笔来构思、演算、甚至做笔记,也喜欢用橡皮擦去不需要保留的笔迹。这样,一个笔记本她可以反反复复地用上很久。那天晚上,她刚好忘了带橡皮。于是,她用手轻轻地敲了敲坐在旁边的那个男生的桌面。不知是她敲的声音太小,还是他看书太投入,她一连敲了三次,每次敲三下,他才将头从他的书堆里抬起。

“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橡皮吗?”她指着他桌上的橡皮小心翼翼地问。

他先是楞了一下,随即微笑着友善地将橡皮递给她。他的笑容很阳光,眼神很明净,让人一眼就可以猜出他是一个不经过任何风浪的人,未曾尝过人情冷暖。

那时她刚开始接触计算机,学习的第一门语言便是c。对于几乎没有碰过计算机的她来说,程序设计无疑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别人调试程序都是在电脑上进行的,而她则是用铅笔来表达她的思想。她一遍一遍地写,又一遍一遍地擦,直到确保程序的完整与正确,她才跑到别人的计算机上验证。等她将老师布置的作业满意地写好的时候,图书馆就块要关门了,那块橡皮也减少了1/3。她将橡皮还给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写满了惊讶,那个表情,至今仍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

那个晚上,她们一起走回去。在路上,她们很投缘地聊了很多,有如一对失散多年的知己。就这样,她们认识了。此后,他对她的关爱渗透到她生活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中。

他会偷偷地顶着寒风跑遍整个上海,为她买一本参考书;他会熬夜至通宵,帮她输入她用铅笔写在草稿上的论文;他会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凌晨爬起来,跑去火车站排队为她买回家的车票;他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陪在她身边说故事逗她笑。类似这样的细节,她可以不吃不眠说上几天几夜。

她并不是一个外表出众的女孩,这个世上,有很多东西都可以改变,但出身与外貌除外,也没有必要去改变。所以她很坦然,积极地生活,豁达地待人处事。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她身边总会有一些很殷勤的男生。但是,从来没有一个走进她的心里。她总是小心而婉转地拒绝他们,从来没有刻意地去伤害过任何人。

宇除外。她没有拒绝他,也没有接受他。她想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们是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人,这一点,让她不敢向前多迈一步。她固执地认为在温室里长大的他不能与她共渡风雨相守一生。但她没有疏远他,自私地接受他对她的关爱。于是,她们的关系就始终朦胧着,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宇从来不追问她是否爱他,也从不介意她连手也不肯给他牵一下,他说会给她时间,等她成长。

她们在一起渡过的第一个元旦,宇送给她一个很精致的风铃,中间的吊坠是一颗心。他说风铃声可以帮助入睡。于是,她将它挂在窗前,此后真的没有再失眠。

她大三时,宇毕业了。他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也放弃了保研的机会,去了上海一家知名外企。他说他要靠自己的能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她打下一片天下,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

“宇,你该好好为自己考虑一下了,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要因为我错过了你的一生。”

“不,我等你。我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

“宇,不要太执着,两条平行线怎么可能会相交呢?”

“这个世界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两条平行线也会有偏离原来方向的一天。”他的目光纯净而坚定,她无言以对。

宇是一个难得的好男孩,他该有一个合适的女孩做他的妻子,她不想他为了她就这样蹉跎自己的年华。所以刚拿到大学毕业证,她悄悄地踏上了离开上海的火车,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包括宇和她的好友。她想就这样淡出他的生活,不留一丝一毫。

来到广州,凭借着扎实的基础知识,她幸运地进入一家技术很强的it公司搞软件开发。她忙着适应陌生的环境,也忙着应付高压力的工作,过去的故事慢慢地沉淀下来。只是在某些特别的日子,她总会自觉不自觉想起那张俊朗的脸,那双纯净的眼,还有他渗透到她生活每一细节的关爱。

身边的同事朋友开始为她介绍男朋友,她总是不急不慢地回答:“迟些再说。”朋友继续追问她喜欢怎样地男生,她也总是不急不慢地回答:“既可以做朋友又可以做夫妻的。”时间就这样流逝,她的青春也慢慢地凋零。

某天,在下班回家的地铁站,遇到多年不见的师兄。他说家里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硬是拉着她到他家做客,门打开,手中的鲜花忽然落地。命运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让多年不见的宇重新站在她的面前。昏暗中,双眼晶亮依然。

“晴。”他的声音沙哑。当年那个曾告诉她即使生活里没有面包、没有阳光,也要拥有微笑的男生流泪了。

她想伸手拭去他眼角的泪,却无法动弹。命运以这种方式让她们再次相遇,可是,过去的却很难回头。两条平行的铁轨的确是不可能相交,但生活在平行铁轨两则的人可以偏离原来行走的方向,只是,她不懂。原来,她不曾真正地了解宇,也不曾真正地了解自己。上天曾给予她最好的恩赐,只是她不懂得珍惜,只因她太固执。

感人的校园故事感人的校园故事

我们见面的次数绝对没有超过10次,我们相互不想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在众人面前我们;只是一面之缘,但私底下的关系只有我们自己只知道。

首先我得承认我是个坏小孩,我的动机开始就不乖,因为一开始我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和寂寞的心情去开始这段闹剧。想了解恋爱中女生的思维模式,想体验一下恋爱的感觉。当见面的次数一次又一次的增多,当每一次都感觉到很难继续聊下去的时候,心里有个答案告诉我,她不是你想要的,你们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你们这样只是为了发泄和满足一下当下的需要仅此而已。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压根我就没想过我们的关系能进一步到这样的程度,也没想过我会和你走得这么近一开始还傻傻的以为是所谓的缘分。

高挑的身材尽管容颜不是完美但稍加打扮也绝对是女神,每次和你走在一起心里总会有总莫名的压力感。而且我们发展的速度快的出乎意料,第一次牵手,第一次被你拥抱,第一次拥抱你甚至是第一次kiss,花费的时间居然没有超过十次的见面。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不清楚你对我究竟是什么看法。或许是第一次见面觉得长得不算丑,也蛮可以聊天,性格也蛮大方吧。又或者是你说的你很容易被感动的原因把。

我发现我对你的了解只是个模糊的概念,只知道你喜欢用女性思维和我聊天,很害羞,很逞强,很冷血把。你说你很恨脚踏两只船的人,讨厌背地里论人是非的人,讨厌那些不专一的人。你说凡是超过三次就会死心,你说只要决定不再联系那就各自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你说你很无情冷血但也只是对某些人。

有时候和你聊天我的费很大的心思去考虑怎么回复,我怕我会说错这句话你下一句就不开心,有时候和你在一起居然会找不到话题而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你玩手机的时候我就像个木头尴尬的坐在一旁,你说女生追人要付出的太多而且别人也不一定领情,所以你是希望别人对你付出把。但很可惜我不是那种人,一直没告诉你我的想法,我要的那种两个人相互付出相互打闹的感觉,是那种朋友式的恋情。之所以一直没说是怕你会误会。

没有发现么,每次和你一起总感觉有种尴尬的气氛在我们身上么,或许是我太笨了不知道怎么缓和气氛把。但你所谓的害羞着实让我有点吃不消。我们才相识这么几天,相见不过这么几次我就能感觉到一种不自然的感觉。我想或许只有用这是个闹剧来解释最合适把。

这几天一直在想要不要跟你是实话实说,要不要和你撇清关系,要不要就这样结束还是我继续装傻漠不关心然后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让大家慢慢的冲淡遗忘。说出来肯定会把你推向一个极端,或许沉默是最好的离开,毕竟我们不是一路人。而且我对你也是不清不楚。与其做一些相互伤害折磨的事倒不如装傻的好。

让时间去冲淡一切,去慢慢淡忘。

我是那种不是对的人不会轻易出手的人这一次我想我是鲁莽了。很抱歉,希望没给你带来太大的伤害,有时候都在想快点结束这几天,希望你快点离开这里,至少这样让我知道你没有和我在同一个地方生活,让我心里稍稍好受点。

我知道我这种人很可怜,但很抱歉。或许一开始我就应该狠下心来,不然也不会让自己越陷越深,当然还没有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或许这也是人生所经历的一个阶段吧,嗯,这应该也是美妙和曲折的吧,即便此时我深感愧疚但我想等过个10后我们各自成家立业后在回首过往,这应该是一段很奇妙又有趣的经历吧。

你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希望以后的生活中手机不是你的全部,也希望你能找到一个186的男神来好好保护你那颗脆弱的心,我想我们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吧,祝你幸福快乐安好,再见,我的成人初恋。

谢雨绒的自行车被人放了气,这周已经是第三次了。

不知道谁用一枚小小的图钉硬生生戳进车胎里,第一次谢雨绒以为是意外,但是一连三次,那肯定是有人蓄意这么干的。

可四下张望,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想想也不可能有,谁还会在作案之后停在那儿等你来抓呢?早就逃走了吧!

谢雨绒那辆颜色鲜艳款式时髦的跑车,在一排灰不溜秋的铁大哥中间确实有些扎眼,就好像一堆荒草里面开出了一朵牡丹花,横看竖看都不该是在一起的。当初她坚持不肯要,也是因为不想这么耀眼,可爸妈非买不可,是作为考了年级第一的奖励。

有奖励就有惩罚,后来再考不到第一的时候,不晓得挨了多少骂,受尽了他们多少唉声叹气,就好像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好像她变成了失足少女一样。

轮胎瘪了,谢雨绒只好推着那辆车走,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门卫老头儿狐疑地看着她,还没有敲放学的钟声,有学生提前离校,总是要管一管的。谢雨绒想了想还是去那个小房子里面跟老头儿说了一声,她有些不舒服,肚子疼,才上了两节课就去了四次厕所,老师让她回去休息。

老头儿倒也没有为难她,很爽快地放她走了,她得先找一个地方修车,然后才能回家。前几次去的那个修车铺还挺不错的,补个胎什么的几块钱,还免费帮你打气,检查车子的其它零件,并且帮你上油等等。老头儿还有个年轻的学徒,总是冷冷的,嘴角胡子都还没有长全,就知道拿眼睛瞟人,好像探视一般。

谢雨绒把车子推过去,学徒很主动地跑过来,问她什么问题,从她手里将车子接过来,拿了工具拔图钉,动作很娴熟。在干活儿的瞬间,他好像漫不经心地跟她说,我叫胡创,以后车子有什么毛病,就直接来找我。

谢雨绒嗯了一声,觉得肚子又咕咕地叫了两声,很怕在这儿想上厕所,但幸好并不剧烈,疼了一阵又过去了。

那个胡创怎么看都像个坏人,留着齐肩的长头发,还油腻腻的,手臂上有纹身,穿紧身衣,总喜欢叼着牙签,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跟谁都黑着个脸,哪怕说出来的是好话,口气也是冲冲的。

谢雨绒有些怕他,心想你这个样子,谁敢来找你呢?谢雨绒的方法是,不骑这辆车了,将家里那辆旧永久拖出来擦擦,暗想,这样应该会放过我了吧!

2.

谢雨绒家其实不富裕,就是那种最普通的家庭。但从小到大,不管怎么样,爸妈总喜欢给她买最好的东西。她上幼儿园有很贵的书包,上小学就有学习机,上了中学有新车,连分配座位这种事,爸爸都托了关系让她跟一个成绩不错的女孩子同桌……总之,但凡可以给得起的东西,可以动得上的关系,都会想方设法给她弄到,不管她需要不需要。

谢雨绒就是在这些保护中慢慢长大的,虽然她早就说过不需要,别人家的孩子怎么样,她也可以怎么样,别人家的孩子怎么顺其自然地发展,她也就那样好了,可是总没有人听。后来谢雨绒琢磨出来了,并不是他们故意不听,只是他们要用这些付出去换取更多回报。

谢雨绒得到了这些付出,就得拿出更多的成就来回报他们!如果没有,就是个死罪。

比如谢雨绒考得不好了就可以这样骂:我们什么都尽力给你最好的,你还这么不懂事,白白辜负我们的期望。可是,考试成绩好坏跟懂不懂事有什么关联呢,懂事的孩子就一定能弄明白二次函数和各种化学方程式吗?懂事的孩子就必须记得住那么多英文单词和词组吗?每个人生来就不一样,也许不擅长读书的人喜欢画画,也许不会画画的人唱歌好听,也许唱歌不好听的人会修电视机……然而很多道理,并不是不懂,而是轮到自己,就怎么也不愿意去想通!

谢雨绒的父母就属于这一类,通常他俩会为如何教育谢雨绒吵得不可开交,是送她去上钢琴课还是小提琴课,学国画还是学油画,补英文还是补数学,都能吵上半天。有时候谢雨绒觉得,如果自己就那么平凡地长大,到底有什么不好,他们是想让她成为艺术家还是外交官,可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当谢雨绒发现老永久自行车篓子里面有一只癞蛤蟆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吓得尖叫逃跑,反而心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从小到大没有被欺负过,被那么好地保护着,而谁能保护自己一辈子呢?你看现在,就没有用了。

拿图钉扎车胎,在车篓子里放癞蛤蟆,还有几次是车锁不见了,也许是同一个人,也许不是,但谢雨绒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得罪了谁,直到有那么几天,她故意将车子放在自己教室的窗户可以看到的车棚里,而且放在最外面,这样谁走近了那辆车,她就能看得清清楚楚。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胡创!

3.

谢雨绒推着车到修车店,指着胡创说胡创你出来。胡创叼着牙签,看了一眼师傅,又看了一点谢雨绒,鼻子里哼了一声,仍然是黑着脸,但声音温柔。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往门口走。

谢雨绒跟在他后面,你为什么要扎我的车胎,在我车上放东西!

胡创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放错了而已,谁知道那是你的车。

谢雨绒说你别装啦,这么多次,又不是一次,你到底想干嘛?

胡创转过身来面对着她,突然表情特别真诚地说,对不起谢雨绒,我以后不这样了,只是恶作剧,无聊跟人打赌玩的。

还从没有见过胡创这个样子,虽然黑着脸,但没有平时那么凶,还透着一点俏皮可爱。谢雨绒把嘴一撇,那也不行,你还得把之前修车的钱退给我!

胡创将牙签吐了,从口袋掏出一百块,拿去,小丫头,你这是敲诈!

谢雨绒毫不客气地将那张红色大钞放在口袋里,咧开嘴嘿嘿笑了,小胡同志,谢谢,再见!

谢雨绒感觉自己像那些放学后拦在校门口管学生要钱的小混混,可是谁会想到对象竟然是胡创那样的人,谢雨绒想想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感人的故事

感人的故事中能够触动人的内心深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感人的故事汇编,欢迎大家阅读!

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这孩子!」他在盛怒之下,朝熟睡中的儿子的屁股,一阵狠打。

「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要给谁洗?」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孩子即使再年幼,

也有他们的尊严,

如果父母发现错怪了孩子,

要勇敢向他们说:

「对不起!」。

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

感谢家的温暖,

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我邻座的同学就是如此。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著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著天渊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著。

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随朋友来到了位于汉城最陡峭地形的某个贫民村。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

「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著房门外的梁柱。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

我感觉到一阵鼻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如常都是豆豉,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便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一样是母亲的爱。

先入为主的观念,

往往影响人一生的格局,

多观察、多探讨,

会有更多意外的发现。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扬的尘土罢了。

「这样荒凉的路还要走多久呢?」。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著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对了,就是这个!」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著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上。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著野花种籽。

没多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著口哨,踩著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人生如白驹过隙,

时光飞逝,

何妨留下善行,

提供后人乘凉?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著奶奶说:

「奶奶,您真的吃过午饭了吗?」「当然了。」奶奶含著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运气真好,是我们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著什么东西,使得无意间望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午餐时间都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

那一刻,小男孩匆忙拉著奶奶的手进了小吃店。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而小男孩就像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著。

「也送一碗给那男孩吧。」老板娘不忍心地说。

「那小男孩现在正在学习不吃东西也会饱的道理哩!」老板回答。

呼噜......吃得津津有味的奶奶问小孙子:「要不要留一些给你?」。

一念善心助长一棵幼苗,

棵棵幼苗可以成林,

人人有爱、社会有情。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著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当然啊!」。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可是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早知道就不载你了。」绅士开玩笑地说。

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一朵玫瑰花。

为逝者举行盛大丧礼,

不如在他在世时,

善尽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