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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应急管理制度大全(22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修订是保持组织活力和适应变革的需要,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协调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召开,主要负责分析全乡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讨论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究、讨论全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全乡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全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以及共同协商、解决全乡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组成,乡应急办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乡应急办负责。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据状况增加开会次数。

四、联席会议议题由乡应急办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需提前1周报送乡应急办。

五、联席会议结束后,构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六、各成员单位要用心支持,相互配合,构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隧道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应急救援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设备齐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6.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员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7.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8.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9.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10.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总结。

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健全日常值班、特殊时期和应急值班的值班体系,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根据园区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制度,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应急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和值班应急电话接听、值班工作反馈、及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带班领导。特别是在遇到重大情况时和敏感时期,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工作指令或接报突发事件后即为第一责任人,从接报登记、情况核实、跟踪查询、情况反馈等环节全程做好记录,做到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单位形象因自己而受到负面影响。

3、应急电话值班人员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环节出现的工作失误或问题,严格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疏忽致使事件处理不及时、工作出现被动局面,造成影响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给予处分。

1、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职责。

2、熟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程序,遇突发事故有按照工作程序独立操作能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维护值班室秩序,监督管理值班室的设备、资料和物品,并严格进行交接班。

4、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收发传真,对收到的传真文件做好登记记录,及时阅读并转有关人员处置。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晰。

5、严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程序,做到方法正确内容详实,无迟报、错报、漏报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指令与事故现场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6、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做好上下班情况交接与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

7、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酗酒。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应急管理制度

一、门市经手财务必须清楚不得挪用,现金当面点清当天交接。

二、取件查阅是否有欠款,若有遗漏的扣点并责任追回所有损失。

三、提前两天检查取件照片内容是否完整合乎要求,若有问题及时解决。

四、及时做好胶卷冲洗的交接和登记工作,检查放大照片的出件情况

五、工作要认真负责,单据不可填写错误、疏漏;与客人沟通词意表达不清者,造成投诉,损失自负。

六、提前通知次日拍照(或化妆)的客人,妥善安排工作流程。

七、接待完毕客人,相册、桌面、椅子归位,物品整理规范

八、迎宾时,有客人进门,应大声说“欢迎光临”,所有大堂工作人员齐声说“欢迎光临”。

九、上班时间不得聚众聊天,造成空岗。

十、上班时间衣冠不整,在大厅化妆、剪指甲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及动作属违规。

十一、上下班应做清洁工作,工作中应保持清洁。

十二、接待客人应积极热情有礼貌,电话联络顾客应面带微笑、声音保持甜美。

十三、按时上班,更换制服,仪表检查合乎规范,佩戴胸牌。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潜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潜力的重要举措。

(一)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思考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状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通过城市改造和发展,构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校园、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配备救灾所需设施(设备)后,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重大灾害时作为避难、避险使用,二者兼顾,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应急避难场所应具有抵御多灾种的特点,即在突发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事件时均可作为避难场所。但多灾种运用时,应思考具体灾害特点与避难需要的适用性,注意应急避难场所的区位环境、地质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根据国内外资料和经验,笔者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设想:

(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

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街道(镇)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千人以上。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在短期内供受灾人员临时避难。

以上三级避难场所应在建设过程中,应以一级避难场所为中枢、以二级避难场所为节点、以三级避难场所为末梢,梯次配备、网状配置、分步实施,构建完整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应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由各级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

1、应急避难场所的覆盖半径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通过半小时到2小时的摩托化输送应可到达;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在半小时内应可到达;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5-15分钟内应可到达。

2、应急避难场所的要素与功能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满足应急状况下生活所需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的供水设施,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满足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满足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满足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棚宿区周边和场所内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并在场所周边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区标志。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在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基础上,在棚宿区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根据避难场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在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在场所附近设置应急停车场,设置可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设置洗浴场所,设置图板、触摸屏、电子屏幕等场所功能介绍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

可选取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址。选址要充分思考场地的安全问题,注意所选场地的地质状况,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选取地势较高且平坦空旷,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选取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跨塌范围距离之外;选取在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段。应急避难场所附近还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通畅快捷的疏散通道。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方式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体育馆式应急避难场所,指赋予城市内的大形体育馆和闲置大型库房、展馆等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二是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指改造利用城市人防工程,完善相应的生活设施。三是公园式应急避难场所,指改造利用城市内的各种公园、绿地、校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加建相应的生活设施。四是城乡式应急避难场所,指利用城乡结合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五是林地式应急避难场所,指利用贴合疏散、避难和战时防空要求的林地。

(一)实行谁投资建设,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并设置标志牌,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政府管理部门,应制定针对不同灾难种类的的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划定疏散位置,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以及场所内功能手册,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并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检验性应急演练。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通过对志愿者组织的培训、演练,使之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熟悉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状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

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为:凡可能影响民爆物品储存、运输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第二条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董事会统一领导下,建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必须和综合应急预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

第四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按照《安全管理规程》1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原则、内容进行编制。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后印发给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使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六条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在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并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演练的内容、程序,确保演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演练结束,及时总结经验和找出差距。

第七条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结合演练的经验、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3、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4、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第九条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采取预防措施和妥善处置。

第十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报告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二条对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第十六条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臵突发公共事件,通过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跟踪、通报督办、反馈等方式,使应急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与组织体系。

(一)应急领导小组。

(1)成立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社区的协调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上级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社区居委会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社区居委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为:xxxxx、xxx,并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办事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

水旱、洪涝、地质灾害、动物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邻里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联集体上访、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宣传。

社区通过喇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三)监测和预测。

社区居委会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四)信息报送。

(1)社区每一个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居委会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向上报送。

(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当迅速向社区居委会值班室、信息接报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臵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

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在接报后立即上报街应急办。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臵时间。

(五)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发布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上级应急委和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应急办公室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一些本辖区比较频繁发生的事件作为应急预案的处臵内容,或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社区书记、主任及志愿者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应急处臵工作责任制。

(一)先期处臵。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臵;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上级应急办或“110”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臵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应急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应急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供应科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供应科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应急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应急分队小组职责:。

1.安全委员会:对各种应急作出决策,由现场最高领导者宣布。

2.总指挥:负责紧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和总指挥,包括组织消防演习、消防安全、急救培训等。

3.副指挥:全面协作总指挥。

4.消防监控中心:负责火灾发生后的对内、对外联络,对业户进行紧急广播引导疏散,迫降客梯,消防梯切换至消防状态。

5.战斗小组:是应急分队的主要成员,负责事故地带的抢救和灭灾工作。

6.疏散小组:负责疏散群众和转移重要物资,隔离灾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交通等工作。

7.急救小组: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8.设备设施保障组:负责设备设施的抢险和维护,为紧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消防设施及动力保障。

9.后勤小组(包括储备人员):清点人数、安抚疏散人员、财物点数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

西八家户路东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维护辖区稳定和居民根本利益,促进社区文明、安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社区针对辖区单位活动特点,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适时编制应急预案,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做到职责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内设立应急管理服务岗,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居民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必要的社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加强与驻区单位和上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衔接,构建顺畅便捷的应急管理网络。

三、加强应急队伍素质建设。社区党总支负责抓好应急管理队伍的定期培养和演练,以驻区单位、社区党员干部、预备役民兵等骨干力量为主体,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四、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证日常工作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切实做好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相邻社区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五是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驻区单位主要领导建立相互制约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并明确相应职责,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广泛开展应急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居民集聚居地有针对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共同应对的良好局面。

应急管理制度

7.事故处理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水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c.断水、断电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主责单位:行政课、设备课)

应急管理制度

为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资料包括: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状况;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状况;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状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状况;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状况;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督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经常性督查等形式进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任务,明确督查的重点和要求,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四、被督查的单位要用心主动配合督查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实事求是地向督查组汇报工作开展状况。

五、督查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由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实施。督查活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以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督查状况,并构成督查报告。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潜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职责。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状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潜力。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能够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推荐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透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资料、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潜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潜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潜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能够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理解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带给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推荐。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状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推荐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状况,提出改善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职责,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状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状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发布推荐。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个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状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5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部负责,其它单位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生产部,事故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部长应立即到现场,安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负责,在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生产部和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生产部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执行生产变更命令。

b)主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和生产部部长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省、市主管部门。

c)生产部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区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外居住人员40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未到场时,由安生部负责。

h)公司消防、保卫人员接应急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和保卫管制。

i)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生部部长签字。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应急管理制度

(1)各科室人员、专家组成员、外勤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2)各科室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3)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和疫情,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各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5)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6)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7)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诊。

(8)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应急管理制度

为扎实抓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发生的源头问题,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

二、乡政府和各部门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职责人;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对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职责,导致风险隐患转变为突发事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职责。

三、乡政府要定期组织乡直各单位对本辖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风险隐患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等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乡应急办要对本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乡直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报请乡政府依照有关法规作来源理。

应急管理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场,每次都要签到,三次迟到将做自动退社处理。

2、社团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其他同学举报),将被退出社团。

3、未经团委允许,不得擅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会,扰乱学校秩序。

4、与各社团要保持友好关系,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各项活动应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成员故意分裂同学关系,有严重级别歧视的,将被退出社团。

7、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如有成员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将在社团考核中扣10分,情节严重的社员要报德育处给予处理。

8、活动前一周提交活动书面计划,经团委审核后(大型活动须经团委领导批示)后方可实行,活动计划一定要详细周密,如场地,时间,物品申请,规模等,活动结束后上交工作总结并存档。

9、所有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开展,如果有成员不经过批准擅自组织,社团考核扣5分。

1、各项财务支出必须详细列表,并附上正式发票,以便成员审查帐目,经手人需签字。

2、社团开展活动时所用的校设备以及公共设备必须及时、完好无损的送回原处,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损害人承担。

3、社团每次财务支出以后必须马上将发票保存至负责人处。

4、严禁乱收费,会费使用不规范以及乱开发票的,一经审查核实,当事人将送至德育处给予处分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社团所有开支。

1、每个社员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对社团内的事情鞠躬尽瘁,全力以赴。

2、每个社员对社团的发展以及规划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上报社长,然后社长上报团委,一经录用,给予奖分。

3、学期末,根据考核分数评选出优秀社团两名,每个社团评出12名优秀社员。学校将统一颁奖。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应急物资管理,规范入库、保管、使用等行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能及时有效的提供物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储备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员须掌握应急物资使用的常识,熟悉消防设施和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

2、保持仓库整洁有序,经常检查物资储备量,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物品,保证应急物资损坏、量足完整。

3、对将入库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批号、生产日期、产地、规格等要逐一检查、核实,防治假劣物资入库,如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退货。

4、应急物资应分类、科学码放,标识明显。剧毒、易潮、易爆物资不能直接堆放于地板上以确保通风、防潮、防晒,在高温、高湿等不良气候条件下应注意调控仓库内温湿度。

5、仓管员应根据调拨通知单及时、准确地发放物资,按照“先近效期、后长效期,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严格出库管理。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内严禁一切用火,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用电设备。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应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乡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三、乡政府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的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构成应急管理合力。

四、各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信息及早发布、及早处置的时间。

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服从指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潜力。

六、各村要经常组织开展区域合作,加强区域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构成区域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以系统、完整、直观的统计数据,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项目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避免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参考依据。

应急管理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场,每次都要签到,三次迟到将做自动退社处理。

2、社团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其他同学举报),将被退出社团。

3、未经团委允许,不得擅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会,扰乱学校秩序。

4、与各社团要保持友好关系,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各项活动应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成员故意分裂同学关系,有严重级别歧视的,将被退出社团。

7、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如有成员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将在社团考核中扣10分,情节严重的社员要报德育处给予处理。

8、活动前一周提交活动书面计划,经团委审核后(大型活动须经团委领导批示)后方可实行,活动计划一定要详细周密,如场地,时间,物品申请,规模等,活动结束后上交工作总结并存档。

9、所有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开展,如果有成员不经过批准擅自组织,社团考核扣5分。

1、各项财务支出必须详细列表,并附上正式发票,以便成员审查帐目,经手人需签字。

2、社团开展活动时所用的校设备以及公共设备必须及时、完好无损的送回原处,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损害人承担。

3、社团每次财务支出以后必须马上将发票保存至负责人处。

4、严禁乱收费,会费使用不规范以及乱开发票的,一经审查核实,当事人将送至德育处给予处分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社团所有开支。

1、每个社员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对社团内的事情鞠躬尽瘁,全力以赴。

2、每个社员对社团的发展以及规划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上报社长,然后社长上报团委,一经录用,给予奖分。

4、学期末,根据考核分数评选出优秀社团两名,每个社团评出1―2名优秀社员。学校将统一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