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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沿街门店复工应急预案(优秀16篇)

作者:紫衣梦

应急预案不仅是对自身发展的一种保障,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范例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呈现,相信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疫情沿街门店复工应急预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县工信局等5家单位牵头起草了《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已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印发。各单位要强化防控管控措施,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生活的关系,筑牢织密抵御疫情传播的严密防线。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汇总情况数据。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将按照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结合。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分类施策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民生工业企业优先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抓紧复工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全面精准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强化协调相结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在深入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职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共享、主动服务、协同发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保障事关民生企业正常开工开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涉及公共事业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供暖、油气)、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开工。

(二)大力推动防控物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突出抓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等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防控物资企业用好“惠企政策20条”,引导企业加快扩能改造。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扩大防控物资供给,提高标准质量。将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纳入环保、交通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向防控物资企业派驻特派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有序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装备制造、电器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入围省百家民营企业集团、千家领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有序复产。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企业用工、要素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基本面稳定健康发展。

三、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1.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专门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体温检测等设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温度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门的驻厂医务人员,应急车辆、隔离室等。

4.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实行封闭管理。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微信、qq、钉钉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对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场所进行张贴、公告。

5.复工前对厂区内进行全面整治、消毒,重点对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6.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疫情排查情况。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员工基本情况,尽量避免新入职员工。根据属地政府或者县防控办工作要求,对外来或返乡员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岗,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实行报备制度。

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缩短报备时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属地管理、分级报备制度。

1.已开工的工业企业,要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报备,同时必须完成本方案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2.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提前2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开发区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3.倴城镇、街道办辖区内工业企业(不含城西园区和嘴东园区),提前2日直接向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4.其他各镇工业企业,直接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地镇政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做出工业企业能否复工复产的书面答复。

5.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汇总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日上午9:30前报送《__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表》和《__县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至县工信局(邮箱。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询问是否属于“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并逐一进行登记。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通知属地采取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凡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严禁入厂。(“五类人员”指本人或家属:两周内去过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两周内自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间接接触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接触的发热人员;不明原因的发热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6例以上县区,二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1至6例县区)。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企业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外来人员),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企业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上午、下午各1次),并做好登记台账。重点针对外来运输驾驶人员做好“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登记核查。

3.定期进行厂区消毒。每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4.开展滚动式、反复式排查。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凡发现“五类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证排查情况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5.加强疫情防控值守。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

6.做好办公场所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7.加强生产车间防控。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安装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增加生产车间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8.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生产企业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唐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企业进出人员(含本企业职工和外来人员)中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五类人员”,凡本企业职工未出现发热症状的,安排居家观察,并落实分包责任制;凡本企业职工出现发热症状的或外来人员,要控制人员流动,待医护人员到达后采取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隔离措施。

9.做好后勤保障防控。在疫情未结束前,企业食堂不能集中供餐、员工不能集中用餐,应错峰就餐、打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领导班子包片、一般干部包企、重点企业派驻驻厂人员制度,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业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

2.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统筹,县、镇两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体统筹安排,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不做重复工作,同时将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纳入各级现有督导检查组工作内容。县卫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工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工作,并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应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要协调保障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的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职工安全。

七、本方案为我县在全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条件下的临时措施,在唐山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自行停止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_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持联防联控,以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理念对待疫情,细化实化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做到有效防、严格控、精准阻。

(二)工作原则。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经报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后,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得复工。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的原则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的灵活措施,避免人群大规模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我县交通道路建设领域包括水曹铁路和迁曹高速两个项目;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品运输等相关企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公司等企业。

三、主要任务。

1.企业是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法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流程规范、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内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外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居旅史等报告排查制度,接受属地镇街监管,按镇街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2.企业要设置专门隔离场所,区分预防性隔离区、发热隔离区,发现体温异常的到隔离间等待进一步检测。加强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消毒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清洁消毒用品,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彻底消毒。

3.要切实做到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在复工前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满18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返岗入职,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

4.要严格企业单位进出管理制度,企业原则上设置两个出入口,实现本地、外地人员车辆分流,降低交叉感染因素。在出入口设置发热体温检测点,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24小时专人值守,对企业员工、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体温检测合格、车辆消毒后方可进入。

5.合理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集中管理与处置。佩戴后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要单独回收,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员工就餐管理,采取分散就餐、分时段供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焦和近距离接触,并确保食品安全。

1.强化公路建设工地管理。一是本地、外地人员生活工作区域要分开,防控期间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均实行封闭分隔管理,设专门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防控,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外出禁令制度。二是外来人员必须封闭管理,不允许外出,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及其家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分班组为单位,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人员体温检测,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由负责人签字报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备案。三是防控期间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四是因业务需要临时外来人员,要设置单独休息、洽谈、食宿区域,本地员工要做好防护,不允许接触洽谈以外人员。(公路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由项目单位具体负责、路政巡查大队负责督导)。五是业务车辆原则上不超2辆,专人专车管理。

2.着力做好运输领域疫情防控。一是在汽车客运站进站口、落客区设立检疫站和留验站,并配备1至2名卫生检疫人员及安保人员,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旅客一律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人(体温超过37.3℃),第一时间进行留验并做好信息登记,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转送工作。二是坚持卫生消毒制度。坚持车辆出站前、进站后各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并对进站口、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每隔4小时进行1次消毒。客运车辆和封闭性场所坚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及时清理候车区、购票区、落客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垃圾,提醒广大乘客不得随地吐痰,保持站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三是所有客运站职工须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到定点门诊就医。坚持轮岗轮班工作制度,充足睡眠,保持体力。加强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增加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公交运营企业按照《国家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20_〕13号)等规定,制定公交车辆消洁与消毒措施。要坚持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全面消毒并记录,要严格落实车辆每趟次消毒、通风。车内备置消毒液、喷壶等消毒防护物品。五是加强出租车清洁与消毒频次,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做好乘坐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联运公司滦南分公司具体负责、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导)。

3.强化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运输企业要将运输车辆相对集中统一停放、统一管理,并对车辆进行消毒,配足消毒防护用品,发车前、收车后应进行消毒。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掌握相关防控知识,随时掌握驾驶员健康状况。坚持车辆日常维护制度,保持车辆良好技术性能。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车队负责人,建立紧急联络表,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按要求迅速出动,及时抵达。(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各运输企业具体负责、运输管理站负责督导)。

四、保障措施。

1.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实施封闭式管理,精心抓好生产经营、餐饮安排、员工上下班管理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传染风险,确保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

2.局属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此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把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业务管理范围,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企业排查数据,督促企业履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接收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按县规定程序处理。

3.要加强督导检查,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按照业务管理范围对企业持续动态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管控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

疫情复工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安监局、安监站和瓮福磷矿大塘矿矿山复工前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公司特制定了矿山复工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持续改进的思想,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人员认真落实生产责任、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及职业病危害,保证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的绩效。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规程》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作业安全和健康权益。

1、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公司矿山复工前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南分公司大塘项目部办公楼一楼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公司明确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矿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工作重点:

一是检查本辖区井下有隐患危险的重点区域。二是检查本辖区的'所有巷道进行敲帮问顶查看有无松动及锚网上有无浮石。三是检查本辖区的照明及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本辖区的文明生产是否符合要求。五是检查本公司安全培训记录及安全相关记录台账。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设置和指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指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

5、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安全危害项目申报。

2、生产区域布局合理化,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3、在生产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控,每天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和隐患记录台账。

5、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

6、新录用、在岗、换岗的劳动者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公司按省有关要求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三)、辖区安全隐患预防工作。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设备管理和运行台账,明确责任人,加强巷道支护和设备使用维护,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企业劳动者个人防护。

根据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员工配备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具,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企业自检时间:20xx年2月9日。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矿区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对本矿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好安全隐患记录台账及整改措施方案。

疫情沿街门店复工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预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预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复工复产实施预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预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预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沿街门店复工应急预案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预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预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疫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惯例安排在召开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各企业当前要抓紧对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已经返回北的全部通知到位暂时不要回,等稳定之后再作安排。对其他员工的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和防疫部门要求排查到位,确保涉及疫情防控人员全部落实隔离措施。

2、严格落实健康筛查。各企业每天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重点排查职工是否存在身体健康异常,对有疫区暴露史、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系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各企业要储备必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和科学防护指导。

4、严格落实复工准备。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加强审核把关。指导各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职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人手一册发放有关防疫手册,加强员工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各企业根据各行业特点和标准,按照“自查自纠、自行验收、属地核查、分级报备”的程序开展复工复产,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企业按照省、市安委会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文件执行。其他企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执行各主管部门制定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6、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针对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向应急管理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应急管理局收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快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按照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1、“四包”促联防联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片、包企业、包重点、包人员,推动社会各方面联防联控。

2、“三到位”促措施落实。各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3、“五个一律”促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1、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直管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各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于2月12日前分别报市应急管理局汇总。

2、其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安委办,具体由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调科汇总。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制定南村镇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1、准确把握形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职工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坚决贯彻落“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务必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规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抓好工作统筹。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狠抓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开足马力、扩大生产。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狠抓经济运行,加强调度分析,确保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3、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5、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鲁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省返鲁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

6、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7、全面开展厂区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8、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9、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10、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外省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11、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2、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13、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4、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镇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6、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7、加强情况信息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复工复产企业数量、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每日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返岗员工登记备案报企业服务中心,病情疫情救治处置报计生办,安全生产情况报安监办)。

五、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防控救治组:负责制定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救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多方协作,应急联动,联防联控,分解疫情防控责任。具体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和医疗救治工作。

责任单位:崔晓明同志牵头,第四人民医院、一大队、南村各企业;兰底卫生院、二大队、兰底各企业;郭庄卫生院、三大队、郭庄各企业应急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计生办)统筹调度。

2、督导检查组: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督查方案、审核复工,督导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林松光同志牵头,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南村市场监管所、海峡两岸市场监管所。

3、宣传推介组:防控形势、复工要求、舆情管控、惠企政策、示范引导、典型先进的宣传推介。按照疫情信息材料和宣传工作专班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宣传文化办、党建办、党政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等。

4、人口管理组:企业外来员工在厂区外租房人员信息、村庄(小区)出租户信息摸排登记及管理。

责任单位:李京涛同志牵头。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镇村中心、公用事业、有关社区和村庄。

5、信访稳定组:负责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治安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会同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做涉企信访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孙占华同志牵头。综治中心、热线电话办、信访办、劳保所、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协助,提供统一答复口径,做好事项回复和政策解答工作。

复工复产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x市《关于做好春节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经济技术开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强化“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的担当,坚持科学统筹、全时监管、群防群治、严防死守,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尽快把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遏制住,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放心的复工复产环境。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与开发区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由任主任,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七个工作组,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示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一)全面排查筛查。由人力资源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厂,已返厂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类行政例会以及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乘坐班车的在上车前进行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乘班车、禁入单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申报,禁止入厂并及时就医。每天下班后开展一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每天不少于两次。

(六)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佩戴者禁止乘坐班车或禁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教育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引导员工改变聚集方式,停止员工非必要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聚性的室内活动。

(七)加强厂区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并现场做好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走亲访友。

(八)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对厨师及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上岗和岗前卫生检查制度;加强食堂及餐具卫生管理,保持食堂整洁卫生,科学实行消毒清理,鼓励自带餐具。库房堆放整齐,防蝇、防尘、防鼠、灭蟑;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生活畜禽,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食物;尽量采取分餐、送餐制,避免多人聚集用餐。

(一)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班组负责人上报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

(二)各车间要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行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厂防控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开办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疑似病例员工派送定点医院治疗相关事项。

(四)由防控办公室牵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有丝毫松懈,从心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疫情防控,切实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举措把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动员本厂员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三)加强检查督导。复工后将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企业疫情复工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有效预防遏制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全镇各生产行业(领域)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镇各村、居(社区)、各行业(领域)、特别是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镇卫生院、居家隔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完善检查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镇人民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村、居(社区)、镇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期间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

(二)加强舆论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0558--2705512”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各村、居(社区)、镇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用为全镇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疫情企业复工的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切实做好我公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现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xx公司内所有的复工员工。

1.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2.报告。同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3.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4.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7.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8.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9.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通勤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

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负责公司复工后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职工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1.协助疾控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2.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

3.调取发病员工行为轨迹,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

4.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

医疗机构企业启动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排除诊断疑似病人。

1.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并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根据情况实施局部临时停工或全面停工。

确诊新冠病人。

1.与病人共同居住、同工作等“6同”人员,就地减少流动。涉及到的场所消毒后启用。

2.密切接触者由属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

公司疫情应急预案_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依据各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及应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办公组,负责日常沟通协调。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分工组长。

总体协调副组长。

具体管控成员。

防护检查。

体温监测。

消毒检查。

通风管控。

(二)领导小组职责: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三)防控办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栏张贴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等。

2.建立疫情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做好每天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工作及档案留存等;。

4.负责外协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

5.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6.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职工节后首次入单位要如实填报个人旅行史或接触史,凡14天内由湖北返回的一律不得入厂(场),实行集中隔离14天,隔离实行属地管理。

(二)外居职工在每天入厂(场)时一律要测量体温,凡体。

温高于37.3℃,一律不得入厂(场)。厂(场)内居住职工要每天测量一次体温。体温高于37.3℃要立即转到医务中心暂时隔离,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进行转运。对需要入场的访客要检测体温,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三)企业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每天对厂(场)外环境、办公楼、宿舍、走廊、楼梯、车间等场所及常接触区域如门把手等进行消毒,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人员流动大的公共场所要加大消毒频次。

(四)各企业车间、宿舍、办公室及服务场所每天开窗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无法自然通风,应采取机械通风。不得开启中央空调。人员相对密集的企业单位应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五)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废弃口罩回收点,集中回收废弃口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企业单位车间、宿舍、食堂、洗手间等公共场所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用品,随时随地进行消毒。

(七)企业单位要规范生活垃圾、餐余垃圾的回收,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八)企业单位职工在厂(场)区内工作和活动要全程佩戴口罩。服务行业需要入场的顾客要也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九)企业单位要避免人群聚集活动。食堂实行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压缩和减少各类会议。对于服务行业入场的顾客要实行人流控制,保证场内人员不拥挤,不发生交叉感染。

(十)企业单位保卫要严格控制外部人员和车辆进行厂区。要在厂区外设立消毒站,对外来必须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消毒。对外来司机,进入厂区后,未经同意,不得离开驾驶室。

(十一)企业单位要建立因病缺勤登记。每天登记并了解缺勤人员及原因,发现有因发热缺勤要及时追踪,明确所患疾病。

(十二)企业单位要设有临时隔离中心,对工作时出现的发热病例要及时转移到临时隔离中心,并同时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沟通联系后续处置。

三、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公司内出现疫情时,要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避免疫情扩散蔓延。

具体处置流程:

1、外来访客,发现外来访客有发热等情况第一时间将访客拦截至厂(场)外,并第一时间上报风险管控负责人,负责人第一时间上防控小组组长,并同时上报所属网格长(居委会主任),做好厂(场)内人员的安全防护。

2、内部员工,每日早晨监测员工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安排独立空间对其进行临时隔离,并第一时间经由网格员报至街道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小组办公室对接协调区领导小组及有关医疗机构安排专人专车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不得让体温异常员工随意走动或离开公司。

疫情企业复工的应急预案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为落实《关于延迟__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和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服务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即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复工,鼓励员工延迟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达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三、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和企业所在乡镇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各小组集中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

(二)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1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备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本乡镇服务业企业监督,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消毒,配备充足的测温仪、口罩等防护物资。

(二)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员工的管理,对在县内企业上班需要进出村屯的群众,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企业员工可凭员工证等有效证件在企业和家庭之间往返,各交通检查点不能无故阻拦县内企业员工正常过路通行,不能对出村复工返家的人员进行隔离。

(三)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复工复产审批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正常上下班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四)县卫健局负责审核企业各项具体防控措施是否达标到位。

(五)县交通局负责协调员工的交通问题。

(六)对不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强行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公安部门强行责令停产。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工业企业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二、工作安排。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科工局工作实际,分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与各小组密切协调,及时将小组所反映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加强与下辖企业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二)物资保障组。及时上报物资库存和企业复工需求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网络宣传组。做好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宣传,使广大群众与政府保持统一战线,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四)疫情排查组。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职工的排查工作,对于涉鄂人员及与其接触人员做好重点排查,及时上报。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企业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在全厂范围内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防疫工作机制,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完成复工复产前下述具体条件要求的自查验收。

我县范围内除以下4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外,其他各类工业企业自主选择复工复产时间。

1、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四、复工复产的具体条件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务必完善“县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登记表”、“企业及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产工地复工承诺书”、“企业复产工地复工人员花名册”、“解除隔离告知书”等资料(见附件1-5),在各自主管部门实行复工复产登记,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凡湖北(武汉)、外省籍、密切接触、居住疫区和到过疫区的从业人员,企业要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回工作单位,对切实需要返回工作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等工作,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外地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4、严格杀菌消毒。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

6、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工信部门备核。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1、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天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企业内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报告辖区县(市、区)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企业员工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企业内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信息报告。各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16:00前向所属主管部门“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舆情指引,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物资保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员工的生活必须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

六、全面强化企业组织保障。

(一)联防联控。一是企业主要领导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实行包片、包重点、包人员,确保企业联防联控到位。二是主管部门要成立专班,一企一专班由企业主管部门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企业实行督促检查。

(二)措施落实。各工业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企业疫情复工应急预案

按照县相关工作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乡企业的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我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能,通过帮扶指导工作,确保我乡企业能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乡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

二、工作措施。

成立金田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详见附见1),组织专门力量帮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把好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关”和安全生产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复核制的通告》(安新冠指办字〔20__〕40号)要求,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的报备复核工作。

(二)做好复工复产摸排和帮扶工作。

对乡域范围内企业进行现状摸排,掌握总体情况,并迅速开展暖企行动,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和需要复工复产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落实见效。

帮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组织到位的企业确保“条件成熟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具体指导企业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防控机制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到车间班组负责人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按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附件2),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工作措施、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班组、员工,配置好综合协调、宣传健教、检测排查、日常管控、环境消杀、物质保障、监督检查等功能的专职、专班人员,明确各级责任人。帮扶指导企业统筹规划,采取员工分批有序错峰返岗的方式,原则上春节期间留在我县的安福籍员工和外地员工优先复工,外地回安福县的员工分批次有序复工,对疫情高发地区籍员工,非紧迫岗位工作人员应适当延期返工,有条件的企业应在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企业复工前,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员工防疫承诺报告》等材料(附件3、4)。

二是员工排查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做好返工人员的假期流动情况、健康状况、信息采集、甄别及预排查工作。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前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登记,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还未返回安福县的外地员工,企业要规劝他们留在原地暂不返回复工,并落实好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已在县内的,严格落实自行隔离、企业内部医学观察14天等措施,确保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复工,严禁“带病上岗”;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并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疑似症状员工的企业不得复工;各企业暂不新招录或派遣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员工。各企业排查后,填写好《20__年返岗(返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企业发热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6),在正式复工前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同时也必须向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是物资设施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根据厂区及人员情况,配备足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快速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剂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帮扶指导企业设立隔离场所,设置医学观察隔离点,建有员工宿舍的企业要按照1000人以下的配备不少于3-5套隔离房、1000人以上的按不少于人数千分之五配备隔离房。隔离房设置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四是内部管理到位。帮扶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厂区闭环管理。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对厂区建筑和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消毒,派专人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帮扶指导企业每日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等“四个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检修,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企业在充分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报备并申请复核。

1.企业申请复工的,应告知企业提前5个自然日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上报《企业复工申请》(附件7)、《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员工疫情防控承诺报告》等相关材料。

2.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联合小组)对企业复工申请提出复核意见。

3.经联合小组复核同意的,企业可以启动复工;未复核同意的,联合小组提出完善意见,企业经完善后再次提出复工申请的,联合复核组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复核。

4.坚决杜绝无人员情况、无物资保障、无隔离场所的“三无企业”复工,坚决杜绝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复工。

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复工生产期间的内部疫情防控措施。

1.落实日常预防控制。

(1)帮扶指导企业以科学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宣教;。

(5)帮扶指导企业设置防护废弃物专用垃圾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6)帮扶指导企业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员工尽量采用配餐和错峰、分散就餐制;。

(8)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其它必要的疫情防控日常措施。

2.落实异常应急控制。

(1)帮扶指导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若企业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应第一时间送至本企业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并及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复工组报告,积极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2)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隔离措施。若企业员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隔离。

乡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联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复工后的外部监管,对于违规复工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未报备复核,疫情防控准备措施不到位,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责令其停工停产和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经报备复核并已复产复工的企业,联合小组要及时跟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复核、帮扶指导;存在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责令该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到位或依法处罚;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企业复工报备作出承诺时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员工,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实施惩戒,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失信者黑名单”。

4.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企业的疫情防控的帮扶指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安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增设副指挥长及企业复工组的通知》(安新冠指办字〔20__〕31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我乡复工复产前后有关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要帮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企业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企业发热人员信息表(附件5、6)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报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日下午3:00前报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卫华,联系电话:),同时上报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监督检查。乡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乡纪委对全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及时受理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对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众健康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的原则,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复工复产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行业指导原则。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市内农业生产领域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强化监督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市内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在保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1、复工复产准备。市内的种养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经营店、饲料加工、屠宰企业等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控物资,设置隔离室,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2、复工复产申请。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4-5),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原材料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4),以上材料报所在镇(街道)审核,并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附件4-1)。

3、镇(街道)审核批准。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核批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别是要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制定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方案,确保实现风险完全可控与田间管理无缝对接。

4、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审核情况,于每天中午12:00和下午18:00及晚上22:00前,汇总复工复产单位名单,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业。

各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防控知识培训。单位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广播等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提前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相关场所进行张贴、公告,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严格厂区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尽量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接触。

3、严格员工管理。复工复产单位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凭通行证上班。实行健康状况登记制度,设置检测点,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所有职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登记。

4、严格用餐管理。复工复产单位职工分时或分地就餐,严禁串岗、串门、聚会、聚餐,减少职工进出流动。

5、严格消毒消杀。复工复产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消毒措施,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工作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重点消毒循环消杀。

6、严格应急处置。复工复产单位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单位要明确1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所在镇(街道)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