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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生活会制度(精选18篇)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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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1、发展班组民主,使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协作,集中智慧,挖掘潜能,能充分发挥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它的中心是为了完成或超指标完成企业总目标分解到班组的各项工作,它是班组发展的重要保证。

2、班组民主原则: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班组服从公司和全局。

3、班组民主管理的日常活动,班长要成为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不能独断专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从而做好团结协调工作。

4、保障组员民主权利,拓展民主渠道,使班组内所有成员对班组各项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考,加强对班长的监督。

5、不能搞一言堂,班长一人说了算,班长只是班组中普通一员,不能有特权。班组实行民主集中制,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并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不论谁出现问题,人人都有批评和提出考核的权利。

6、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填写“合理化建议表”,并对勇提合理化建议的组员给予激励,保证组织的意见及时反映到部门、公司,班长要充分听取组员的意见,集思广义,改进工作,通过发展班组民主,积极推动公司民主的发展。

7、班组所有成员都要关心企业,具有高尚的主人翁意识。

8、增强透明度,实现民主监督。

9、要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做到“三要”:一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二要以情动人,关心他人;三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10、要不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家访活动做到“六必须”:班员有病,住院时必访;组员闹情绪时必访;班员思想波动时必访;班员在局外发生问题时必访;家属长期有病必访;对后进班员必访。

11、五大员既要在班长领导下,接受专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承担各自的管理任务,又要从事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把专业管理,民主管理两种职能集于一身。班组民主管理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班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组员提议,随时召开。

12、班组民主管理会要有本班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有班组全体组员过半数同意,才能生效。

13、班组民主管理会的议题,与班长协商确定,每次会议内容不宜太多,应着重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14、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公司、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中涉及本班组的有关事宜。

讨论班组生产计划、责任制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对班内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组员意见做出决策。

听取班长的工作报告,民主讲评班组工作。

15、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比,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提出建议,交流思想;统一目标、思想和行动,增强团结,建设和谐班组,打造高效团队。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条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同学群众,关心同学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班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院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村委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就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

三、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根据会议主题和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同时,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重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

四、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党员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由支部委员带头开展,采取一名党员先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与会党员依次进行的方式。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

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一)检查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二)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五)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工作和思想情况。

(一)认真抓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党员反馈。三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与党支部党员之间都要进行谈心,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四要虚心对待、诚恳接受群众所提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做好会议发言准备。

(二)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个党员都要紧紧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要逐一对党员的发言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党员之间也要开展互相评议。

(三)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要针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自己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支部活动时,应向党支部请假。

(五)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7天内向党总支(分党委)上报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汇总和会议记录等。党总支(分党委)汇总后,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区(村)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确定列席人员。

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开。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组织负责人应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再把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并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因公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交书面发言材料。

(2)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要针对生活会上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社区(村)干部和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每年检查、调阅一次社区(村)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对社区(村)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予以通报。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班组建设,加强班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提高班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成员之间互相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相互提高与自我提高的一种有效手段,是每个班组必须长期坚持的。

2、班组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员工直接参加。班组职工政治权利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权利,有参加在企业组织的一切政治活动的权利,有受各种规章制度的保护并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3、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工会小组长须由工会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4、班组民主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要保证全体成员参加。

5、班组民主生活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本班组职工同意才能生效,经班组民主生活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重新讨论不得修改。

6、班组民主生活会决定的事项,与班组长意见不一致时,应相互协商解决,意见仍不统一时可报请机运队党政工领导解决。

7、班组民主生活会的每次会议要组织专人做好记录,原始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协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今天召开这次民主生活会,是一次认真践行“十七大”精神的会议,也是一次自我检验和锤炼的活动。按照要求,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找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思考,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近半年来各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以剖析:

一、学习工作思想方面的情况。

1、抓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在工作中,我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够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做好工作,还必须注重业务和其它方面的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所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实际,坚持读一些科技、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2、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在分管的师训科研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责任感,尤其是面对“新课程改革”的新形势,自己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式、新事物掌握的不够,懂的较少,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感到知识贫乏,尤其是深入学生家中,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缺乏充足的了解。

三是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严格,有时会违背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随之增长,只安于做好学校交代的任务和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问题,工作一忙,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

四是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五是工作还不够扎实。有时,对学校、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努力改造世界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勤学习、勤动脑、勤动手,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拓展知识面,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提高标准严于律己。

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教师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树立教师工作中良好的党员形象。

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要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深入教学、深入师生开展工作,多学习教育专著和教育理论,多了解师生,考虑问题三思而后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4、把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为实现自我价值不断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精钻业务上狠下功夫,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一名让学生、社会、家长满意的教师。

我校近阶段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使我全面准确地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在思想上真正搞清了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剖析,深挖思想根源,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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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八月份,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委的同意。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一)为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民主管理是班组成员直接参与班组安全管理和内部考核的一种重要形式,能有效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每月二十五日召开一次。

第三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由每班副队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第四条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和讨论班组长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分析班组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制约班组发展的症结所在,就月度内工作计划,治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讨论,并制定完成治安保卫计划的保障措施。

(二)检查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就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促进班组管理,安全有序。

(三)结合班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当前工作,讨论本班组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本班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四)讨论职工思想动态问题和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可就职工劳动休息权利,工作分配问题展开广泛讨论。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过激行为,会议主持人有维持会议秩序,及时反映问题的义务,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科领导沟通,或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五)对职工出现的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现象,及各种违法行为,可向本科领导提出对职工的奖惩意见,民主推荐先进个人,提出对违纪职工的处理建议。

(六)根据公司和本科相关规定,为体现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民主推选班组长和人员调整。

(七)班组管理要坚持文明管理,反对野蛮粗暴式的管理方式。

(八)班组管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第五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记录由班组长整理。

第六条班组工作是班组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班组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班组内部要成立民主监督人员,民主监督人员有权利向科领导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七条评先选优推荐;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其他需向职工说明的问题,管理不透明有不到之处,职工可及时向科里反映。

第八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要做到全面、及时、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第九条班组长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发现有隐瞒不报者,且造成事态扩大者,将给予撤销副队长、班组长资格和处罚。

第十条副队长、班组长要不定期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改进,建立与班组成员沟通制度,提高班组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村委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凡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应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村支部重大决策、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和落实情况;

4、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6、经村支部研究决定认为应该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各支部党务实行按季度公开形式,但遇临时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应及时予以公开。公开的形式以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临时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可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的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主,凡是运用工作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群众公开。具体内容有:

1、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2、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程序;

5、土地审批情况(含当年宅基地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村务项目。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村务公开的形式实行静态与动态公开,对内与对外公开相结合,采取以村务公示栏为主,辅以村务会议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等形式,实行事前事后即时公开;重大决策在实施前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一般按月与财务公开同时进行,同时可根据公开项目不同特点确定公开时间,公示期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开栏处设“村务公开意见箱”收集干部和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并在一个星期内作出反馈和答复。

(一)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2、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

4、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项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5、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款的收缴和报帐情况;

7、村干部误工补助及办公经费的开支情况;

8、社会抚养费的收缴情况收取、管理情况;

9、应向村民公开的其他财务情况。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财务以公示栏为主,重大决策在实施前必须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其他内容召开村务会议进行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须交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村主任、经办人签章后于每月9日公开。但其他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应及随时公开。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事日、村干部集中办公日、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作出答复期限承诺,并按时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按《信访条例》规定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村务公开档案,保存期限应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村委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针对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条农村党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应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的表现情况。

(4)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党员义务情况。

(5)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6)其它重要问题。

第三条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闭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条党组织生活会分党支部生活会、支委生活会和党小组生活会。支部生活会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支委生活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党小组生活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每次组织生活会前要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的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支部委员。

(2)组织学习。要认真安排好会前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要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有关文件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密切结合起来,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参加生活会的同志都要根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提纲内容包括个人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

(4)开展坦诚的思想交流。会前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特别是会议主持人,应通过调查摸底或个别谈心的方法,掌握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以保证会议顺利召开和取得圆满效果。

第六条组织生活会的召集和主持。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组织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集和主持组织生活会,要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第七条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第八条组织生活会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标准、时限等,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向党员通报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

人与人之间通过沟通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在党内也是一样,上级与下级,同事之间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够彼此了解,团结协作,完成任务。谈心谈话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延安时期,毛主席就称谈心谈话为最细致入微的宣传鼓动形式。总书记指出:“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期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遍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

1、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2、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

3、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

4、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第六条、党委办公室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第七条、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第二十六条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员之间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十七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请假。请假者超过五分之一的,不得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并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

第二十八条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六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谈话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的党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开,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不到会的不开,上级党组织未派人参加的不开。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部书记要深入调查,确立会议的主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2、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情况;

3、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改造的情况;

4、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5、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四、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

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开展谈心谈话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实际,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个人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二)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重倾听党员干部呼声,善于听取党员干部意见,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促进党员干部身心健康。

(三)激励关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区别对待原则。力戒空泛,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效果。

(五)经常及时原则。坚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交心谈心,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六)双向互动原则。谈话人与谈话对象应产生互动,互相交换意见,推进交流与沟通。

谈心谈话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分管范围,根据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

(一)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年要分别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与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

(二)学院领导班子副职,每年要分别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

(三)部门党政正职,每年要分别与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

(四)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至少1次。

(五)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六)下列对象,应及时或适时谈话:

1.刚调整到位的干部。对于新提拔或交流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除任前谈话外,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要及时就岗位适应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谈话,提出鼓励和希望。

2.成绩突出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受到领导表扬和上级表彰较多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在充分肯定其工作的同时,引导其正确认识成绩,避免产生骄傲情绪。

3.面临特殊情况和困难的干部。对于即将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对于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要及时与其交流谈心,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在原则范围内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困难。

4.有意见、有情绪、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对于工作积极性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调整思想情绪,消除思想顾虑,尽快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对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的、干部在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或群众对干部反映意见较大的情况,要及时谈话提醒。

5.执行“四个合格”不到位的党员。参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于存在“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具体表现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及时进行提醒,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6.其他需要及时谈话的党员、干部。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听取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2.听取干部对学院改革、发展和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上级及学院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

4.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5.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及措施。

6.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部门党政正职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通报学院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了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2.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

3.听取干部对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肯定干部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干部奋发进取。

5.其他需要谈话的事项。

(三)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党员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党员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

(一)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中和年末,可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统一安排开展。

(二)临时约谈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安排。临时约谈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集体活动时谈。

(三)谈心谈话一般采取双向互动的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谈心谈话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尽可能多地在谈心谈话中解决问题,并认真填写好谈心谈话记录表。

(二)党员干部要把谈心谈话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其他党员干部应在组织生活会上报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

(三)谈话对象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困惑及问题,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意见或建议;谈话人要保护好谈话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公开的内容,谈话人要注意保密。

(四)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谈话人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干部做好反馈;发现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

(五)强化谈心谈话督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人事处作为抓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职能部门,要统一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格式见附件),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谈心谈话工作的正常开展。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多于20人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也可通过网络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可结合年中或年末总结一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可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后进行。

第五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参加范围为党支部(党小组)所属全体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