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委托方和承包方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对编写施工合同不太熟悉,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承建危房改造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1工程名称:危房改造工程。
1.2工程地址:正安县粮食车队门口上面周碧芬的老房后面处。
1.3承包内容:砌砖原定后壁已原有石坎子代墙,现因情况改变需另加一壁墙身,浇板、粉湖、包括所需用的材料及做工,下从地面起,上为浇板止,两个门窗,门为钢模门、(无基础工程,不包括钢化、水电安装等二次装修)。
1.4质量等级:合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负责施工过程协调工作,保证水电供应。
2.2如果有关部门阻止修建不成功时,甲方承担所用去的材料和工资。
3.2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
3.3不得损坏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3.4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4.3本合同所约定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均参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版本,并赋予他们相同的含义和词义。
4.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5.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应全面关照施工现场成员的安全,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工程变更后上次合同无效,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工程竣工完成,付清款项后终止。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7.1向正安县人事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7.2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以其自身机动、资金周转灵活的优势,在建筑市场异常活跃。小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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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xx年9月5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xx年9月25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计价方法:按固定价格计价。
(3)合同价款(大写):壹拾万元整。
(4)结算方法:分期拨款。
2、工程款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款的%即:整,余款竣工验收完成后3日内付清。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无约定。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无约定。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无约定。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5、承包方指派王跃民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无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住楼两栋。
2、工程地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20xx年9月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
三、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承包方式:包工。
(2)计价方法:每平方米260元。
(3)合同价总价;260平方米x10层x260元=676000元。
四,付款方式。
(1)开工预付176000。
(2)竣工:付清余款。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2份(发包方执1,承包方执1)。
发包方: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第三天工程延误。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时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受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现场,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将水准点与坐标制点已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八份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4.5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3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维修,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付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付款:在工程竣工且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应在日内将全部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金额:元,大写:
6.2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6.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拨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补齐数量。
7.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
7.4根据工程需求,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5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见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
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乙方保管,甲方不等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8.6乙方在验收后。
第九条设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3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部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工程保修费用,金额:20xx元。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
11.2保修期限:一年,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如工程未能按照合同工期竣工,除根据本合同第3.3款甲方已经给予确认的工期顺延外,每耽误一日,乙方应承担所延误部分工程款金额的0.3﹪的违约金。
12.2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害的,乙方须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5.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
协议书。
15.2招标文件。
15.3工程项目一览表。
15.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15.5全部施工图纸。
15.6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6.1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6.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保证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安装)进场,支付首期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二、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本补充合同只是对工程保证金支付时间节点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仍以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双方遵守执行。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南湖影视基地。
二、价格。
三、工程范围。
南湖影视基地大观众厅所有木工工作范围,包括顶面开灯孔。
四、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付全款的1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全款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90%,付全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收量,结算费用。
2、按施工总额的3%作为保修金,从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后支付。
四、设计与施工。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如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通知甲方项目颈部,协商后再行施工,不允许自作主张更改设计,如自行更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前应与甲方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遇所购材料需要一定工期时,需乙方根据材料制作工期提前申请材料清单。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7、乙方根据工程量开出所需材料清单,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开具的材料清单量进行审核其合理性,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规定其料损不能超出3%,如超出,按市场价扣除超出部分费用。
六、工期。
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按照损失扣除费用。
七、垃圾清运。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堆放一起,保证进出方便。
八、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月向甲方报工人工资表。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吃住。。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九、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及随地大小便。
3、每一位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爬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及安全带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要严格注意施工安全,如因违反操作规范出现工伤,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
一、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两天内及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
三、装修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施工不符或不合格之处,乙方应马上更改。
2、乙方完工后,必须保证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要求。
十
四、其它说明和要求:
1、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3、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要爱护现有成品,造成现有成品破坏,由施工队赔偿。
4、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5、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十
五、如有违约,乙方将按照工程款双倍赔付。
十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摘要:本文针对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措施,从而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主体不当包括合同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和主体不对等两种情况,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如果不具备这两种能力的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就构成合同主体不当,另外还要防止一个误区,就是这个人虽然具备以上这两种能力,但他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构成合同主体不当;主体不对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法人而另一方为自然人,他们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都无法对等,同样构成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用词不准确。就是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表述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协议双方的真实意图,而这种体现要求合同条款必须明晰。所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也就是说不全面,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好多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订合同应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找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中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的分包、转包合同以及质保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无效合同,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5)违反合同。凡违反法律法规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目前不少建筑企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其实质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2合同履约阶段常见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得到履行以达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重视合同的及时变更。
2)应当发出去的书函,没有发出。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但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资料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应当起诉的而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只能放弃债权主张,也就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相符的、有盖章和签名的、有明确内容、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2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历史根源。
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筑业进入开放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合同也逐步的登上历史舞台,担起了它的使命,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当时的合同很不规范,也没有规范本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不全面,不少企业汲取不少教训,也为此教了学费。与80年代初期相比,现在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要完善得多,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本文所列的问题。
2.2认识根源。
目前有不少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两种关系缺乏认识。首先,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也就是说,市场是靠合同来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就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可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只想去市场承揽工程,却不知道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束手无策,任人解割。其次,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两者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洽谈、草签、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的产生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有了合同不去管理,等于放弃权利,合同也就成了摆设,成了一纸空文。同样,没有合同也就谈不上合同管理,离开了合同,合同管理也就成了空中楼阁,管理水平再高也是白忙活。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单位和人员也很多,结果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2.3法律根源。
《合同法》滞后导致我们的法律意识滞后。我国最早的《经济合同法》于1981年12月才出台,以后又陆续出台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技术合同法》,但这三本法典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可以说,在前十年的市场经济进程中,我们所处的法律环境是不完善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少业内人事的法律意识更加滞后,不注重合同与合同法的关系,订立与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与履行的意识,导致本文开头所列的诸多问题,最后为此买单。到头来才明白,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工作也做不好。相反地领导重视了他肯在合同管理上投资例如出资培训员工的业务外聘法律顾问;出台考核机制将合同管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等等只要做到企业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合同管理也就成功一半了。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保证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基础。那么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a.把好合同管理人员入口关。在本企业内部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精、年纪轻的人从事该项工作,如本企业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从社会上聘请,把好合同管理人员入口关。b.做好在职培训工作。任何知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合同管理也不例外,合同管理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培训,以适应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来解决新的问题。c.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职责,不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而且可以促进他们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是保证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根本保障。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体系包括: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管理的每一个层次。一个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设有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立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有专职岗位。内部如没有法律工作部门的,还应外聘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和诉讼等工作,确保企业利益不受侵犯。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在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特别对合同的制作、审核、审批、签订、履行、评估等环节的流程设计及权限设计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该体系的运作,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来保证,也可以通过每一份合同执行后的评价来保证。要不断的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的需要对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体系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才能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总结大全。
4)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促进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在活动中一方面可以借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来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
5)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0201),示范本本不仅文字规范而且内容全面。使用示范本本可以提醒我们没考虑到的地方或疏忽了的地方。
参考文献:。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订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____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____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电话:
电挂:____电挂:
邮政编码:____邮政编码:
开户行:____开户行:
帐号:____帐号: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抗字第10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收缴或者没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立法目的在于规范建筑业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到本案,十六化建公司依据无效的《设备租赁合同书》取得的105万元管理费,系违法分包所得,是典型的非法所得,无论是判归十六化建公司还是返还胡某,都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上述司法解释通过对“非法转包”等无效行为取得的“非法所得”规定“可以”进行收缴,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及时制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民事违法行为是否惩罚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违法情节而定,不能因为适用惩罚措施而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十六化建公司全额返还已收取的管理费。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依据《解释》第四条对定,将非法转包人已经取得的管理费,认定为“非法所得”。但是对该“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没有采取收缴的方式,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以平衡各方利益为标准,做出了符合“个案平衡精神”的合理判决。
(二)法院酌定管理费支付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277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所涉及《工程施工合同》因属非法转包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中约定腾达公司转包后可向实际施工人姚汉昭、姚汉林收取施工管理费的条款亦无效,故腾达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请求姚汉昭、姚汉林支付管理费用,不予支持。腾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派出了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和协调,原审判决酌情确定姚汉昭、姚汉林向腾达公司支付施工管理费55.6241万元,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635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鉴于教育公司对工程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以工程款8236363.09元为基数,参照教育公司发包小额工程按照造价2%收取管理费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价款1.5%的比例确定管理费公平合理。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认定合同中的管理费条款亦无效。但是上述案件中,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上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支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将管理费视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从而参照合同约定确定管理费数额,而是将管理费确定为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进行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劳务费用,从而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数额。
(三)根据过错原则确定管理费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86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余松坚、黄泽喜)按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22%扣缴甲方(中太公司)的工程管理费、税金。如前所述,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性质为转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中太公司与余松坚、黄泽喜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此笔管理费、税金的法律性质主要是转包诉争工程渔利费用,属违法所得,不宜认定为合同无效后应当据实结算的工程款;尽管此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如何分配此笔费用属审判权即自由裁量权调整范畴;一、二审判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各半分配并无不当。中太公司再审主张按照无效合同约定收取此款,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案件中,非法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对涉案承包协议的无效均有过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依据法院自由裁量权确定管理费数额。
(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078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管理费,从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双方在有关会议纪要中明确路航公司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谢剑标收取。对此,实系路航公司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必需的开支,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即使合同无效,双方亦应根据合同情况按实进行结算。因此,二审判决认定谢剑标应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路航公司支付管理费,并无不当。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认定涉案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上述案件中,涉案合同虽然无效,但是路航公司实际履行了管理义务,该管理义务对应工程款中的一部分。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时,亦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管理费。
(五)尚未支付的管理费无需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522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前提条件为当事人已经实际取得。本案中,因当事人未实际取得分包合同中约定的10%管理费,且华隆公司未能提交对此项工程进行过管理并支付相应管理费的证据,二审法院对此处理并无不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就本合同,以此共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承包年限为期_____年,承包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优先续签本合同,否则,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可正常运行的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和经验报告。
(二)供暖面积:
甲方的供暖面积为_____平方米。
(三)供暖承包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议定,总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
由甲乙双方议定,填写在下面空白处:
(五)供暖标准及时间:
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首层16℃,供暖时间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供暖时间保障120天,甲方如需延长供暖时间,所支付给乙方的供暖费用按承包金额除以承包期的总天数的基数计算。
乙方责任:
1、乙方所供煤炭为符合北京市政府标准的低硫煤,如国家权威质检机构检测含硫量超标,罚款将由乙方负责。
2、在供暖期内,不能及时供煤而导致停炉,或因煤质差而导致温度上不去,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停炉一天甲方扣除乙方总承包费的1%。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供暖期间锅炉工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人损坏都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合同过程中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
5、乙方建立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锅炉运行各项参数的记录。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支付给乙方承包款,导致停炉,由甲方负责。
2、由于甲方供暖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停炉或者影响温度(如:外线管道安装不合理;供暖面积过大,锅炉太小;)由甲方负责。
3、乙方运送到甲方现场的煤仅供本合同议定的甲方使用范围,若有增加面积,另行协商解决,甲方应妥善保管,不能丢失。
1、如国家政策性的物资上涨;。
2、国家对燃煤环保标准的修改等;。
双方应随行就市协商解决,尽量将双方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真正把互利互惠的商业风貌体现出来。
其它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兴建公司指挥部(其中职工宿舍9间,建筑平方面积218㎡,四合院办公室建筑平方面积为389。6㎡)。
1、由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3、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房屋装饰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增减工价,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1、整个工程必须按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如果中途退场视为违约,按进度款30%付款。
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节,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湖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_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
1.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20_年元月20日前;。
1.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_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票据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拆除超过_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2、甲方应免费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____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___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____年。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木模,钉子,铁丝,脚平架等),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1、价格: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5000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4000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_____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工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3、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