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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热门19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学校是每个学生成长的地方,它承载着无数的回忆与故事。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提高学业成绩的方法和技巧,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13:00----20:30。

13:00---15:30。

教师备课时间。

15:30---16:00。

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

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特别是过道南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家整理的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家有所助。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此制度中的外出学习培训指根据师训计划或因工作需要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到校外参加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外出学习培训,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人员。

三、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由教导处制定培训方案,填写《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提前一周报局分管领导(有校长参加的还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

四、外出学习前认真填写《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及相关工作必须由本人跟年级或相关处室协调、落实到人、做好交接。

五、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教师外出学习要带着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学习培训中主动求得专家或优秀老师的解答和指点,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学习情况,完成二次培训,具体内容有:

1.要根据学习培训内容认真填写《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情况记录表》。

2.通过汇报课、讲座、经验介绍、谈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在本教研组或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八、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汇报完学习情况、完成二次培训、上交材料后,由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总务处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在计划内、无审批、无文件通知、超预算的外出学习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九、未尽时宜,另行通知。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根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教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学生。

4、及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教师不得进入课堂。

5、教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补充课堂习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

1、教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教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精心安排有条不紊,创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心听取学生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学生的发言。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进行教育,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

4、教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知识准确,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教师的课堂教学必须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分配合理。

7、课堂习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

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教师要及时写出教学小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三、作业。

1、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习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习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2、布置作业要适量。

3、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认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优秀作业定期进行展览。

4、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按要求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严格要求补做或重做。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要给出作业等级。批语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个别指导。

6、加强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及典型解法,帮助学生总结教训。

四、辅导。

1、教师要对优等生和学困生分别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辅导计划。

2、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习方法的指导。

3、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要严加督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教研活动。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通过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活动前每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讨论要充分,发言要精当。

3、教研活动力图形式新颖,讲求实效。

4、做好活动记录,填写活动自评表。

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1、熟悉教材,驾驭教材,并能创造性地使用和开发教材,教学设计有新意。

2、教学基本技能全面,善于组织教学和驾驭课堂,应变能力强。

3、思维能力强,能抓住学科本质和学科思想。

4、语言准确、规范、流畅,表达力强,普通话好。

5、教态自然、亲切、大方,富有亲和力。

1、能根据教学目标,合理地选择教学组织形式,课堂活动安排适当、有效。

2、能适时、适度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其它教具、学具为教学服务。

3、能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适当地提出富有目的性、针对性和探索价值的'问题。

4、能积极引导、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引导学生对知识进行思考、探索、实践、交流和总结。

5、既能面向全体,又尊重个性,因材施教,重视对学生的鼓励与肯定。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第二、教职工参加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近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5、每个课程的导师应定期给学生进行考核,例外的学生因做好辅导工作;

1、工作室作为主导部门,非舞社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室内严禁喧哗玩闹;

2、工作室除办公会议以外,其对外招呼客户使用,非舞社人员勿进;

2、每一位成员都能遵守自身角色,用心对待认真配合,不得有不厌其烦的轻藐态度;

7、演出现场严禁出现嬉笑玩闹等不雅行为,破坏团队形象等;

8、参加演出的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现场。

1、管理者应具备和蔼亲切,沉稳大方,谈吐文雅有礼的交际形象;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入校后,支持参加市教师进修学校的见习期培训。从备课、上课、写教案、班级管理、培养小干部等方面进行讲授,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过好备案关,课堂教学关,班级管理关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组织新教师拜师活动,新教师入校后要向他们引荐师傅,师傅要从政治上,业务上全面帮助与关怀新教师,使其在边听课、边学习、边实践中更快地成长起来。

3、每月组织一次教师业务培训,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由校内名师和骨干教师或请校外专家、名师主讲。

4、组织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提高。

5、不定期在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赛课(上课、说话、评课和教学技能、基本功比武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助活动。“师傅”不放松对新教师的辅导督促与检查。

6、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参加学习,听课和参加业务讲座,在五年内让每位教师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

7、要求教师掌握和充分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课堂教学。达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二级水平,能制作或使用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坚持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50周岁以下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8、关心教师,提高教师的文化素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校在排课上要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力争在20xx年,50周岁以下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

10、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文化业务学习从严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教案、作业批改及业务理论学习笔记。

11、按照学校听课制度和要求,领导坚持“随堂听课”。教师保持“互听互学”的良好风气。

12、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做研究课、写实验方案、写实验报告,总结经验体会。

以上考勤由校本培训办公,考绩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与学校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晋级挂钩。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教学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提前备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注重教学效果。

4、教师要关心学员的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根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教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学生。

4、及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教师不得进入课堂。

5、教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补充课堂习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

1、教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教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精心安排有条不紊,创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心听取学生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学生的发言。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进行教育,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

4、教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知识准确,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教师的课堂教学必须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分配合理。

7、课堂习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

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教师要及时写出教学小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三、作业。

1、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习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习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2、布置作业要适量。

3、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认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优秀作业定期进行展览。

4、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按要求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严格要求补做或重做。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要给出作业等级。批语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个别指导。

6、加强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及典型解法,帮助学生总结教训。

四、辅导。

1、教师要对优等生和学困生分别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辅导计划。

2、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习方法的指导。

3、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要严加督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教研活动。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通过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活动前每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讨论要充分,发言要精当。

3、教研活动力图形式新颖,讲求实效。

4、做好活动记录,填写活动自评表。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培训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务必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务必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状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盘存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务必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7、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日常制度: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地址:xx。

第三条。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发展所需的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

首届培训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董事长法人担任,董事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设秘书一人。

第七条。

董事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或者其代表、培训学校站长、培训学校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

董事会章程对培训学校股东、董事、监事、站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九条。

第十条。

培训学校享有股东资产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培训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培训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成立后,由培训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培训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培训学校申报注销,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

一、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干部疗养院、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面向社会培训,向上述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章。

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七、股权优先受让;

第十四条。

股东义务。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遵守董事会章程;

三、按约定时间、方式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他资额为限对培训学校承担责任;

四、培训学校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违约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

转让出资的条件。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的出资,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培训学校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站长、名誉站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培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培训学校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修改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培训学校形式、修改章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2/3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按其职权对其余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站长长负责制,股东成员不得干涉培训学校内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一、主持校务会;

二、主持培训学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培训学校工作;

四、对培训学校教职工实施奖惩;

五、聘任或解除教职员工。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收入归全体股东,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亦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对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不按照本章程以及全体股东的决议执行事务时,董事会有权更换培训学校站长。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被聘任的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如超越授权范围执行事务,或者故意造成重大过失,给培训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培训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

第三十条。

培训学校每年弥补亏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第三十一条。

培训学校合作或者分立,由培训学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培训学校增加资本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约定方式决定股东认缴的增资数额。

第八章。

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培训学校需要注销,由全体股东决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服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训学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地址:昆明。

第三条。

培训学校性质:培训学校为民营股份制独立法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四条。

培训学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及家政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规模: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为主,旨在通过面授形式助其在毕业前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了解本校的经营状况;

(三)有权查阅本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培训学校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举办者投入。

第八条。

培训职业及层次:

初、中两个等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的职业培训;

第九条。

培训学校的培训形式有:短期、中期培训;业余培训。

第十条。

培训学校主要面向全省招生,培训对象为养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一)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站长;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培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教育培训、教学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六)执行董事长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第十七条。

(一)举办者投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培训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九条。

对培训学校培训学员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的资产与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五章。

变更、终止及资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培训学校变更性事宜,须经董事会提出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一)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二)不可抗力迫使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五)自行解散的。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后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培训学校按法律程序完成终止清算后,向行政主管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并向民政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外,由董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事长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7、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8、老师每学期开始前要(整本)写出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期末要上交备查。

10、老师每周四上午下班前要把本周备课教案本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每期结束后要把备课教案本上交备查。英语教案中要付作业内容。

11、每周四下午教师间教案要互阅;要从重难点是否突出、内容是否完整、步骤是否清晰、是否有教学亮点等方面给予在教案的右边做出书面意见。

一、认真贯彻培训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教风。抓好培训教学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放并回收教学用具,收集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记载好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勤,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作好记载。

四、督导教师组织好课堂教学,适时深入课堂听课。

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内扰乱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

六、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学员学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七、耐心接待学员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八、督促搞好活动区内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九、组织学生统一放学,坚持强调安全问题等注意事项。

十、与本班任课教师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学员思想情况并与他们交换意见。

十一、关心学员生活,合理安排学员食宿,做好学员生活管理,建立学员生活档案并装订成册,保管备查。

一、协助部主任制定中学师资培训总体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包括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新课程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中学教师计算机培训、中学学科实验员培训、中学图书管理员培训等。

二、制定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审定各教学系制定的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的教学计划、教材版本,协助各教学系予以实施。

四、组织各类非学历培训班的教学活动,包括寄发通知、报名注册、开学典礼、教学安排、考勤考核、结业发证等工作。组织学员参加各种教学实践及考察活动。

五、做好各类师资培训工作会议会务工作和保障工作。

六、做好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的教学资料订购工作。编制全省高中教师、琼北地区初中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数据库,编印《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手册》。

七、做好各类培训学员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八、及时了解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发行信息,为领导订购教材提供咨询服务。

九、负责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学员和任课教师用书的订购、发放工作,保证继续教育各类学历培训班的教学用书。

十、对教材、教材费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对教材经费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十一、完成部主任临时安排的工作。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训教案、授课计划、实验报告、实训材料等,了解学员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员实习所用设备、刀具、量具等。对实习设备和器材要仔细登记,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详细纪录,并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与科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实习教学任务,保证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5、实训前必须对学员进行实习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员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员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实训期间不设课间休息,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训车间。

8、及时规范的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本》和《实训教学日志》,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应时刻督促学员的工、量、夹具的摆放位置,并正确引导学员共同维护好工、量、夹具及设备。

10、每次实习结束前,应督促学员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夹具及做好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灯、关电、关扇、关窗、关门。

11、每日下班时应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体压力表月检和年检。

12、每日下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才可以离开。

13、教育学员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习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习车间整洁,培养学员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4、认真听取其他实习指导教师、工人指导师傅、学员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以适应不断深化的教学实习的需要。

1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7、负责学员的实习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18、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习基地,更不得将实习基地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9、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0、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中心和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制定本制度。

(一)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师、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严格执行计划。

(四)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师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师的实操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负责对每天、每个学员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三)结业考核工作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四)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学员、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六)实际操作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守纪律、严格管理。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心维护器材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八)在教学或培训班举办期间,若出现相关教学安全事故或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培训学校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法律维权的权利。

一、经常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问题分析、教学动态及教学大纲修订等。

二、为确保教学活动效果,活动要提前一周确定活动内容及主要发言人。主要发言人要认真查阅资料,写出发言提纲,把新知识、新动态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介绍给大家。

三、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表见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职业鉴定考试结束后,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讨活动。

(一)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共同商议并分配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授课专业确定教学计划,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注意派教师到重点院校参观学习。被派教师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并向全体教师传达。负责组织教师认真讨论,以便对照先进找差距,取长补短,使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着重解决少数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教育教学能力较差、不服从分配等问题。

二、聘任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三)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优势,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报、学校审核进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其实际工作量发放一切待遇。

(二)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2、每年无故缺课五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的;

4、聘约期满,可续聘或解聘。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使学校资金做到合理分配及有效运用,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三条。

机构设置。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学校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二、财务部门工作分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两类,会计核算负责会计政策、核算方法、凭证、报表等核算内容准确、及时、完整;财务管理负责销售、成本、预算等分析、反馈、控制等管理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财务支持。

三、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和组织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各岗位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聘用及考核,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

四、学校对子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子学校情况予以委派财务总监,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金融、外汇、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制订全集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财务决算工作。

三、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拟定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各项考核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学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化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财务预算工作,编制学校本级财务预算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所属学校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审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核定下达所属学校年度生产经营经济责任目标工作;按期检查、考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督促所属学校按期完成生产经营计划,从财务管理角度,搞好生产经营预测与决策,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六、负责全学校银行账户监管和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资金管理工作,拟定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本部及所属学校上缴税、费的协调工作,监督所属学校及时上缴税费。

七、会同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办理全集团资产报损的申报和审批手续;负责学校本部费用的开支、审核、报销、纳税、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发放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编报全学校各类财务报表;督促所属学校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准确编制学校本部财务报表,准确编制全学校的合并财务报表。

九、负责组织全学校财会人员的培训(包括后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审核与发放,对所属学校财务负责人的推荐、任免提出建议。

十、参与学校对外投资等工作,负责协调和承办学校对外投资等工作中涉及的财务、资产、税务等工作。

十一、统一协调学校本部及所属学校筹资与融资、集中组织安排建设资金;依照财务制度的规定配合资产管理部,规范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工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章、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熟悉学校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学校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学校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七、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六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第七条。

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制定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八条。

学校发生的下列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九条。

原始凭证是学校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第十条。

原始凭证需按照学校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部门主管复核后,由财务负责人根据预算限额审核,领导审批后,出纳方能付款。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生成或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时采用另行存放。

一、采购付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入库通知单、入库单、卖方发票、付款申请单等。

二、销售收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发运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三、费用报销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费用报销单、合同、发票等。

四、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与资金往来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付款申请单等。

五、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收款收据、请购单、手工入库单、出库单等,均应连续编号。

第十二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复核、主管人员签字盖章,会计主管制作的记账凭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会计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财务档案室。会计档案在财务部存放满一年后,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每日及时记录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所有的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对于经沟通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调账。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往来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包括月度抽查、半年末及年末盘点,核对物料收发记录、仓库实物、系统账存数量,并由仓管员、部门主管、会计人员及财务经理在抽查表和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二、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客户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制作对账单和账龄分析表,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客户及业务员确认,对未签章确认对账单的客户,根据情况停货催款或现款现货。

三、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供应商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采购人员制作对账单、经会计人员审核,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供应商确认,按结算期付款。对未确认对账单的供应商,暂停付款。

四、财务部门与资金往来个人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出具对账单通知借款人,敦促及时报销或还款,对于应销账而未销账的个人,停止借款并在工资发放中扣除借款。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归档。

第十六条。

财务报表。

一、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二、财务报表按照编报主体的不同分为个体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凡学校拥有被投资企业实际控制权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会计人员不得延后或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更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数字。

四、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学校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设立专柜,并指定专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

第十八条。

学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第十九条。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应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如需变更,应履行变更申请、董事会批准、对外披露等程序。

第二十条。

子学校应执行与学校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学校保持一致。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负责人负责资金调度,资金计划、控制及融资业务,出纳,负责银行结算业务和现金收付业务。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实行分离,现金收支、保管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每月末由会计主管、出纳人员共同盘点现金,签字确认现金盘点表。

三、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实行分离,资金的支付审批按照学校资金预算及审批权限管理程序执行,经会计人员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出纳人员据以执行支付。

第二十二条。

一、按照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预算申报,制定月度资金计划,在计划内执行与反馈,严格控制计划外付款,保证学校资金流转有序、风险可控。

二、财务部应按时编制资金日报表与月报表,及时、系统、全面反映学校的资金动态、资金存量情况,为学校强化资金管理提供信息。

三、财务部应根据学校资金需求计划进行融资,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保证融资信誉,同时合理使用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价值。

第二十三条。

付款审批管理。

一、学校对于资金支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按照不同职位级别设定不同的审批责任权限,在业务和财务层面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资金支付业务。

二、付款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付款申请单、发票、合同、请购单、入库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付款申请单应经过全部经授权审批人和复核人的签名或盖章。

三、学校向外单位借出款项时,除需依据学校章程履行相应决议以外,需由学校授权人审批并签订借款协议后执行;合同预付款项超过合同约定款项时,应由业务部门重新签订合同,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支付。

第二十四条。

一、学校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财务总监审批后开学校开设银行账户须经学校财务部批准才能开立,并有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单据收付、取得银行对账单工作。

二、财务部于次月10日内核对上月银行账户往来并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并签名,对超过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应由财务负责人追查原因。

三、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在经济事项经过适当的审批权限后,由网上银行经办人、初级审批人、终级审批人依次审核后支付,终极审批人一般由会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五条。

票据和现金管理。

一、学校使用的票据包括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设立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购买、使用数量和起讫号码,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转入、转出、到期等进行记录和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或发生营私舞弊现象。

二、学校严格控制现金适用范围和额度,严禁现金坐支,每月末定期对现金进行监盘并编制现金盘点表,盘点人、监盘人、审批人均予签名。

第二十六条。

财务印鉴管理。

一、学校的财务印签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等。其中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等财务事项;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的人员保管,专用于开具发票;银行收付讫、现金收付讫章由出纳保管,专用于资金收付业务。

二、银行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银行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应分别授权不相容岗位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应收账款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货款、代客户垫付款项等,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销售部负责信用管理工作,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根据信用程度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按年度预算回款计划进行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货款不能回收的第一责任人为业务经办人,第二责任人为部门经理。若经办人调离,部门经理应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负责的应收账款。

第二十九条。

销售合同签订后,业务经办人应全程跟进,及时掌握合同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学校应尽的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常与客户沟通,及时反馈客户信息,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确保应收账款回收。

第三十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财务部门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和记录应收账款,动态掌握款项到账情况,及时提供应收账款回收、对账情况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提请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减少坏账损失。

第三十一条。

建立应收账款对账制度。财务部门每月应出具对账单,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核对账务,对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应收账款根据情况停货追收或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业务人员辞职或调动工作,原则上应收回经手的责任债权,如有特殊情况尚有责任债权未收回,须报销售部门负责人批准,在取得客户承诺、声明并将情况交接清楚后,有关部门才可为其办理离任手续。

第三十三条。

呆账、坏账的划分及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已确认为坏账的,经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转销,并设备查账薄明细记录,同时不放弃追收账款。

第七章。

存货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存货是指学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含辅助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备品备件、燃料等。

第三十五条。

学校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备品备件、燃料由仓库管理。

二、在产品由生产部门管理。

三、办公用品、礼品由行政人事部管理。

四、财务部门对学校存货周转率与存货占用合理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提供存货分析报告,并协助归口管理部门提升存货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

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计量器具每年度由技术监督部门校验。

第三十七条。

学校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盘存,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盘存制度,定期盘点时间为每半年、年度终了时,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存货盘点;不定期盘点应每月由各部门组织。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必要报批程序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存货实行有偿占用和定额管理。按月末存货资金的占用余额,计算归口管理部门的资金占用费,对归口管理部门下达存货考核指标,按规定实行奖惩。

第八章。

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工程项目,是指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施工方建造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是形成学校固定资产的主要途径。

第四十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和使用效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生产维修部是学校生产、动力及公共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技术改进设备的建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查和使用状态的技术鉴定;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对修理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和完善学校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行政部门是学校房屋、车辆、公共办公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对安全合理使用负责,对使用费、修理费进行考核。

三、资产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的收集、分析和立项,组织项目研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上报审查;工程项目部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建设项目开工申请、设备采购供应、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四、财务部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并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管理;参与工程项目概算研讨、审核和投资效益的分析、确认;按照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进行财务核算;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的财务审批手续;检查和考核固定资产的投资及其修理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完善学校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

第四十一条。

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投运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提报项目验收申请,财务部门为项目投资控制审核、项目效益核准提供财务资料,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定报告进行项目报决、转资。学校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最长不超过一个年度的时间内办理竣工决算。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估计的资产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第四十二条。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和台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各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人,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分类计算、按月计提。学校固定资产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即根据固定资产原值、5%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

一、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等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类设备。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房屋等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七)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机器设备10年;

(四)电子设备3年;

(五)办公用家具5年;

(六)交通运输设备4年。

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清查,每半年、年度终时,由财务部会同资产管理部组织进行全面盘点和清查,对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学校审批程序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必须报学校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废、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固定资产。

第九章。

第四十五条。

对外投资是学校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对外投资按回收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一年内(含一年)可以变现收回的投资为短期投资,超过一年的投资为长期投资。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外投资应按照学校《章程》规定,履行学校必要的研讨与决策程序后,方可办理学校对外投资。

一、学校对外投资,由学校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评估论证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董事会审批,任何学校、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投资。

二、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按投资协议监控投资回报,对投资效益做出评价,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学校、部门无权减免投资回报。

三、各所属学校必须在工商局注册三十天内向学校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复印件。学校生产经营期间,投资人增资、转让投资权益或改变合作条件,需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在办完相关法律文件后,向学校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提交变更文件复印件。

四、学校对外投资要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和被投资学校开具的出资证明。

学校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外投资应建立在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市场调查要有规划、生产经营、技术、市场销售、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就投资风险、效益预测等形成书面的可行性调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第四十八条。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方案办理资金支付或实物资产的划拨手续,并对投资项目的筹建和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控,及时收回投资收益和到期投资。

第十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学校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十条。

学校对无形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学校研发技术中心是学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申请、申报及产权管理工作,学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诉讼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学校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集体所有。各学校应重视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工作,职务发明、技术成果的发明人及设计人,在离开学校时应将从事相关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资料、样品及产品等交还学校。一切归属单位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及其重要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未经学校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占为己有或私自处置。无形资产一经生成,应积极组织专利和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外,还需提供集团报告格式下各项明细表,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告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格式编制。

四、财务部门由专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附注,在各合并范围主体学校完成个体报表、合并主体完成往来对账的前提下,以学校报表为编制基础,进行合并抵消内部交易事项,完成合并报表的编制及附注编写,并经财务总监审核后确定。

第七十六条。

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

一、月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季度财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半年度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60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

二、学校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母学校,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60天内报送母学校。

第七十七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由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十八条。

财务报告如需审计,学校应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十九条。

财务分析。

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期内生产和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构成分析及变化因素、主要财务指标与预算的差异分析等。

二、财务分析报告应运用财务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重要财务指标的构成和趋势分别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月度、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应于财务报表报出后15天内提交,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应于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后30天内提交。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分析内容,提出风险预警和需改善状况,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八十条。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于学校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财务相关模块,是所有业务流程的集成与结果。学校及学校应在统一联网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下操作。

第八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一、学校信息中心配备系统管理员和erp专员进行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库检查,并将备份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二、会计数据的修正和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人员对修正或恢复后的数据确定准确无误后通知系统操作员。

第八十二条。

信息系统授权管理。

一、学校信息中心设置专人负责系统的授权管理工作,系统使用者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经申请、审批后被赋予相适应的操作权限。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同业务模块数据增加、修改、审核、删除等的权限授权,以保证内控程序的有效运行,防止不恰当的授权。

三、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进行上机日志检查工作,对于异常时间、异常修改、异常删除等记录进行有效跟踪和追查。

四、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经系统授权管理员签字确认已关闭操作权限方可结算工资。

五、由业务模块自动生成的凭证无修改、删除权限,应由责任会计填制调账申请单,按照调整事项性质、金额大小经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调账。

第十七章。

第八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更新与扩充知识与技能,储备财务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对象包括所有财务人员及仓管、统计等二级财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会计准则、财税政策、财务分析、财务制度与业务流程、岗位作业指导、各类疑难问题解决办法等。

第八十四条。

内部培训。

一、财务部门拟定年度财务培训计划,由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具备一定专业水平的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撰写培训材料,每季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编写治理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

三、对于二级财务人员必须至少组织一次年度培训。

四、鼓励财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第八十五条。

外部培训。

一、接受会计从业资格培训(或自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保证持证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通过外派或自学要求特定岗位的财务人员持有各级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四、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税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信息。

第十八章。

子财务管理。

第八十六条。

学校以持有子学校的股权,享有对学校的股权及其衍生权利的占有、使用、处置和分配等权利。学校应承担组织经营、取得经营利润、合法有效地运作学校法人财产、保证股东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八十七条。

学校对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归口垂直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对学校财务进行业务管理、指导与监督考核。

第八十八条。

学校应统一执行学校制定的会计政策,对同一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学校可参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子学校董事会批准后向学校财务部备案。

第八十九条。

一、学校对学校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选聘,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向子学校委派,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财务负责人报告经营及财务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财务报告、工作总结、重大专项报告等,接受学校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

三、学校其他财务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自行选聘,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四、学校财务部门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学校财务人员集中培训,以内部培训、经验交流、外部讲师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第九十条。

一、由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学校,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要求,于每年年底前完成下一年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编制,提交学校预算委员会批准。

二、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月度分解预算审批资金支出、监控日常执行差异,每季度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预算季度执行分析报告,集中分析检讨预算差异。

三、学校预算调整于每季度按照审批权限报批,超过学校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必须报学校财务部门及预算委员会批准。

四、学校预算是学校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的主要项目,预算指标是否达成与评价管理层工作业绩、绩效奖励、风险承担直接挂钩。

第九十一条。

二、学校可通过资金有偿使用的方式向集团学校申请借款,原则上不允许学校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严格禁止学校未经申报、审批程序向外单位提供借款或对外担保事项。

三、学校向银行或其他单位融资,必须经过集团学校审批,并按照子学校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十二条。

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执行报审制度。学校财务负责人应就融资、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投资、产权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损失等影响经营的事项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审。

第十九章。

第九十三条。

要史料和凭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

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财务分析,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十四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九十五条。

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章后才能存档保管。

第九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类。

一、永久类包括: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主要会计文件。

二、定期类分为:

(一)五年期: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表。

(二)十五年期: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日记账、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三)廿五年期: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保管到债权债务了结为止。

第二十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九十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第一百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需要整理移交资料,编制移交清册,移交过程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

第一百零一条。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移交清册应注明:学校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章。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即日起实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废止由集团学校财务部提出,修订权、废止权归董事会。

第一百零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归集团学校财务部。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管理的监督。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五、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7。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