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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大全5篇)

作者:QJ墨客 最新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大全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篇一

(二)北京市残疾人政策评估研究报告

残疾人对社会保障有着迫切的需求,同时享受社会保障也是残疾人的基本人权。我们以“全市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提供的丰富的数据资料为主,详尽分析了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主要影响因素及制度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北京市残疾人社会职位事业未来发展的五个转型方向。最后从强化重点人群特殊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所谓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给予残疾人物质帮助和公共服务,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安排。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做出不同的分类。在残疾人工作领域,通常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划分为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康复医疗保障和服务保障五个方面。这种划分方法考虑了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是对残疾人工作的经验性总结,但与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却有不相衔接之处。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内容的基本分类,残疾人社会保障应由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项构成。

享有社会保障是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残疾人的这项基本权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多项关于残疾人的重要文件均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权予以明确,如1975年《残疾人权利宣言》“残疾人有权享有经济和社会保障,并过着像样的生活”;1982年《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会员国确保残疾人有平等机会获得一切形式的收入、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1993年《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各国有责任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维持他们的收入”。我国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它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1.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残疾人的整体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其中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尤其不足。目前全市残疾人中尚有5897万、占59.03%的城乡残疾人既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也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

根据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情况的不同,可以把全部残疾人群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低保障型、高保障型和高救助型。低保障型残疾人当中多数人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障,少部分人享受一项或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低保障型残疾人占到残疾人群的绝大多数4277人,为88.1%;高保障型是保障情况最好的一类残疾人101人,不仅全部享受至少一项社会保险,还有很高比例的人享受低保和社会救济,此种类型残疾人仅为21%;高救助型残疾人474人享受低保和救济的比例较高,但却无享受社会保险,此类型占9.8%。总的来看,得到比较周全的社会保障的残疾人所占的比例极低。

为了了解各种因素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影响,我们采用了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我们关心的自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就业状况、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致残时的年龄、城乡区划、家庭残疾人数和家庭人均收入等。结果表明:

(1)性别。即使在控制了其他变量后,男女两性残疾人在享有社会保障方面仍然存在显著差异,男性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情况明显好于女性残疾人(以养老保险为例,男性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是女性的1.678倍)。

(2)年龄。年龄因素对参加工伤、失业保险和低保、救济方面有一定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残疾人享受上述几项社会保障的比例逐渐降低。

(3)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对多数社会保障项目的享受都有显著影响,有配偶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高,享受低保、救济的比例较低。

(4)就业状况。就业状况也对参加工伤、失业保险和低保、救济方面有一定影响,有工作的残疾人参加工伤、失业保险的比例比无工作的残疾人高将近3倍,享受低保、救济的比例只有后者的一半左右。

(5)残疾类别。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状况也有一定差异,与多重残疾人相比,视力残疾人有医疗保险的比例较高,听力残疾人养老保险和低保、救济的比例较低,言语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很高,肢体残疾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比例较高,精神残疾人参加医疗、失业保险和救济的比例较高。

(6)残疾等级。残疾等级对各项社会保障均无显著影响。

(7)残疾年龄。致残时的年龄对社会保障的影响与年龄因素相似,致残时的年龄越大,享受失业、低保、救济的比例越低。

(8)城乡区划。城乡残疾人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特别是在社会保险方面,农村残疾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的比例都大大低于城市残疾人;在社会救助方面同样是农村残疾人不及城市残疾人,只是差距没有社会保险那么大而已。

助的比例越高。

(10)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对社会救助方面有一定影响,家庭人均收入越高,享受社会救助的比例反而有升高的趋势。

2.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

近年来,北京市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互衔接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支撑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在全市社会保障的总体框架之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也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可获得医疗、住房、粮油、采暖、急难等方面的专项或临时救助。在城镇,建立了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基本社会保险的补助和优惠制度,以及针对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在农村,则在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和优惠。北京市的许多区县也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残疾人保障救助政策。

3.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方向

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残疾人观念,才能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转型。传统的残疾人观认为残疾人是一个被动、病态且不能独立的群体,不能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并发挥社会作用。与旧残疾人观对应的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医疗救助”模式,主张残疾人社会保障主要应侧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援助和生活保障,以维持和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旧残疾人观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模式把残疾人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加深了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与消极态度。新残疾人观则承认残疾人是平等的权利主体,残疾人具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和能力,社会应为其“平等参与”创造制度的、物质的、环境的条件。与新残疾人观对应的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社会参与”模式,依据这一模式,社会对残疾人提供的保障不仅仅是医疗康复,还注重残疾人融入社区发展,致力于通过消除环境障碍和提高生活能力、工作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保证残疾人平等权利的实现。

针对以上我国残疾人福利所存在的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解决是:

(1)提高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

(2)加强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3)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使我国残疾人早日融入社会

(4)大力发展我国残疾人文化事业

(5)营造良好的残疾人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从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文化、环境五大方面分析中可以看出,残疾人社会福利现状与实际需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适应,其生存和发展权利缺乏制度性的保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还缺乏法制层面的关注。因此要通过法律推动,使残疾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比较快地形成全社会的扶残助残意识和风气,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要不断的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和实现广大残疾人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为残疾人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对残疾人给与更多的关注,不断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使之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性;让他们与健全人拥有一样尊严,一样的生存价值,共同分享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成果,对残疾人的翔是人性中最善最美的体现。残疾人应该得到社会和健全人的帮助,我们也应该为残疾人提供更宽阔的生存环境。)

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篇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了逐

步的提高,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扶贫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取得明

显成效,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据调查了解,由于种种原因,残疾

人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保障覆盖面还较小,保障水平还很低,残疾人的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主要问题

(一)生活水平偏低,与健全人的生活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大部分农村残疾

人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家族环境的制约,靠自身能力根本没有摆脱贫困的希望,农

村残疾人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特别是家庭中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

口的比例越大,患病医疗的比例越高,对家庭的经济影响越严重,脱贫致富的能

力就越弱,而现行的保障制度并没有体现到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照顾。由于自身

条件能力所限,残疾人生存状况令人堪忧。

(二)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全面。自取消农业税后,农村残疾人没有享

受到特殊的优惠待遇,逐渐拉大了与健全人的生活差距。一方面由于残疾人生理

和心理上的缺陷,他们的劳动能力和创收能力受到局限,不能象健全人那样通过

劳动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残疾人原来享受的“三提五统”减免,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用于扶助残疾人的集体公益积累资金的救济,使其获得的原有的一些扶持性保障随之消失,因而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对农村残疾人来说没有更多的体现。

(三)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除了享受到各级政府的临时

性补助、救济之外,生活来源完全靠低保;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全

靠低保维持生活,而且保障标准偏低。一户多残的家庭也只能保一人。没有对残

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实行分类施保,也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特殊生存需求,实行与健全人同样的收入计算和补助标准。

残疾人文化素质普通偏低。一方面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致使大部分残疾人没有经济能力上学;另一方面受自身残疾的影响和社会的歧视,而导致残疾人上高等学校困难。

(四)残疾人就业困难,就业渠道狭窄。市场失业人员较多,加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增多,残疾人就业无疑更加困难。

二、对策建议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并逐年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依法足额实行财政代扣,代税代征;二是政府应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我镇及我村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大对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消除城乡社会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

2、要适当扩大残疾人的生活标准和社会保障范围。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采取“提标”、“扩面”等措施,使广大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的政策,得到更多的实惠。对于一户多残的家庭,以及重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人,特别是没有监护人或家庭生活困难的,要给予救助或重点保障。对符合低保的农村残疾人应保尽保;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应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重残补助;对无法定抚养人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政府应实行集中供养,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减轻家庭精神和经济压力,最大限度控制其对社会的不良影响。重视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纳入安居工程,对无力自筹的实行政府包建。

3、要尽快制定下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一是规定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政府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三是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该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如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是政府要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该按照规定给予救助。五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应该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4、要加大对残疾人的扶贫援助力度。一是促进就业。要扎实开展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管,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减免税、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扶持政策,积极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二是保障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完善的扶贫助学制度,减免贫困残疾人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和特教学校学生课本费和住宿费用,补贴生活费,解决好贫困残疾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完成学业。三是援助医疗。鼓励和指导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的出资部分由政府承担,降低残疾人住院医疗的起付线,提高报销标准,将残疾人的康复项目纳入医疗报销范围;建立对患大病重病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

5、要实行康复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特殊的单列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福利院、敬老院、专门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福利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对日常饮食起居需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实施机构托养,保障标准中总体上不低于“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保障水平,并根据其特殊需求,增加必要的护理费用。

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篇三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至今,伴随着中国经济曲折发展的`艰难历程,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也不断发生分化.社会经济变迁已导致了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出现.科学分析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及各社会阶层的社会经济特征及其地位变化,正确评价社会阶层结构变化所引发的不同利益需求,能更好地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

作者:杨菊平唐洪森张中飞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浙江,舟山,316004刊名:党史文苑英文刊名:literatureonpartybuilding年,卷(期):“”(10)分类号:关键词:阶层社会分化中间阶层新阶层

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篇四

xx年10月,xxx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xxx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xxx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一半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县木制玩具等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外省、市、县打工人员,据统计,截止xx年底,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7974人。同时,我县也有近7000名的劳动力输出到外省、市、县从事异地开发,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xx年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私企老板占农村代表的比例达到28%。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xxx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如大源乡常住人口3707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00多人,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如石塘镇xx年选举产生的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都是汉族男性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前两届县人大代表的妇女比例仅为,离22%的比例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xxx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云和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xxx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xxx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xxx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社会研究报告的骨架篇五

20xx年10月,xxx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xxx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xxx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一半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县木制玩具等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外省、市、县打工人员,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7974人。同时,我县也有近7000名的劳动力输出到外省、市、县从事异地开发,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20xx年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私企老板占农村代表的比例达到28%。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xxx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如大源乡常住人口3707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00多人,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2、选区划分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由于受到代表名额的限制,特别是县人大代表名额有限,这就造成一些人大代表选区需要由多个行政村联合选举1名人大代表,选举竞争激烈,从而导致代表名额不好分配,选区划分困难。一是流动人口的因素,各乡镇常住人口的变化较大,选民数较上届也相应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分配,不以流动人口的增减而增减,实际操作中又不能不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而县乡分配代表名额又在选民登记前,由此产生的代表名额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二是县乡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不平衡,如云和镇需要1000多名选民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其他小乡一般是500-600名选民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造成选民大致相等原则较难把握。三是小乡对县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需求矛盾,按照人口比例,一般小乡只能分配到一名农村县人大代表,这一名县人大代表的名额还会被其他职业人员占用,如雾溪乡20xx年仅有的一名农村县人大代表名额也被该乡信用社负责人选任。四是选举农村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大小行政村搭配的矛盾,在选区划分时就注定县人大代表往往产生在大村,小村的选民意见大。此外,以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选举,选区划分互无关系,县乡同步换届,必须是大选区套小选区,如何在两级代表选区划分上,既不违反选举法有关规定,又能互相照应,便于组织,具有一定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 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如石塘镇20xx年选举产生的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都是汉族男性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前两届县人大代表的妇女比例仅为%,离22%的比例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xxx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云和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xxx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xxx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xxx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