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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牌广告合同(热门18篇)

作者:翰墨

广告以精美的图文和诱人的描述吸引受众的眼球,增加产品的曝光度和知名度。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成功的广告案例,探索其背后的营销策略。

公交车广告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公交车车体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甲方拥有公交车车体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

1.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安装),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乙方一共拥有公交车40辆,40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交由甲方使用。

2.3乙方授权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40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位的代理权,乙方可以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制作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2.4双方合作有效期从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时甲方有优先承包合作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2甲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3.3甲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4.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五条:利润分配:

5.1双方合作期间车体广告利润五五分。

5.2收费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1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车体广告利润的3倍赔偿对方。

7.2合作协议期满终止。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2本协议的执行中,如有运输部门或其他执行部门干涉,不许做车体广告,或收取其它费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8.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交车广告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身外墙广告位的范围。

1、本协议所指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是:公交车辆车身前轮中线以后,车尾最后一块车窗玻璃位置以前,两侧车窗玻璃最低位置水平线以下的车身外墙及车身后部发动机引擎盖的位置。

2、该协议期内车身外墙广告的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媒体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中,如有变化,本协议对车身外墙广告媒体的广告位所确定的范围随之变化。

3、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之外的车辆其他任何部位及空间,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无异议。

4、对该协议中所规定的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置及范围以外其他的车身外墙部分,甲方不得作为广告位置与第三方另行合作经营或自行经营。

二、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间为贰年,即从20年05月01日至20年04月30日止。

2、因甲方提供的车辆中有部分车辆已发布广告,乙方同意上述广告到期后再行发布广告,甲方另免费补充租赁期七个月,总租赁期长至31个月,即自20年05月0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止(该期间内,无论乙方是否发布广告均为租赁期间,其租赁费用不变)。

三、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车辆的数量。

1、乙方租赁甲方400辆公交车辆的车身外墙广告位。

2、上述车辆在甲方公交线路的分布及具体的车辆自编号见附表。

四、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内,乙方按2598000元/年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费,全部租赁期(至20年11月30日止)总租赁费为伍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5196000元整)。

2、付款方式:租赁费用按如下方式交纳: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当天交纳半年的租赁费计1299000元整。

(2)从20年10月起至20年10月止,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纳下一个月的租赁费计162375元整。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当天,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30万元,该保证金在本协议到期,双方办理结算后的当天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力与义务。

1、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及政策性因素导致甲方公交车辆线路、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因车辆线路变化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因车辆数量减少时,有条件调整补充车辆的,四方应尽力按相应台次增补。否则,则按元每台车相应减免租赁费用。

2、车身外墙广告的设计、审批、制作和安装均由乙方负责,其全部支出及税费和收益均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3、乙方安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运营生产。甲方负责协助并配合做好调车配车工作。乙方安装广告需要甲方车辆在上班时间停摆或空驶时,应向甲方支付车辆停摆费用贰佰元/趟或空驶费用壹佰元/趟。在下班时间安装不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司乘人员应做好车身外墙广告的维护,不得有意破坏广告。因甲方车辆意外情况、交通事故及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广告脱落、损坏时乙方要及时修补或重新安装,修补、制作、安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5、乙方未办理发布车身外墙广告工商审批的合法手续,造成甲方的营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延误的本协议期限不得延期。

6、乙方制作车身广告在申请、审批期间所延误的本协议期限不得延期。

7、乙方制作的车身广告规范、内容和制作材料严格按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安装发布。

8、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与第三方合作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协议。否则,则按两万元每台扣除租赁费用。

六、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发布的要求。

1、乙方制作发布的车身广告必须合法健康,美观大方,整洁清晰、色调明亮、内容健康,制作精良。设计制作的广告整体颜色尽量与车身颜色协调搭配。

2、乙方取得车身广告位置经营权后必须取得工商局广告登记证,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形式合同约定的位置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发布性病、男科、妇科等医疗性广告。广告应当与市容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有碍市容观瞻和行车安全的颜色作为底色,广告的设置不得遮挡车窗和上下车门;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

3、广告设计样稿,乙方必须交广告主管部门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4、乙方安装广告时,应预先告知甲方,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甲方书面通知分公司负责人,方可进行广告安装发布,甲方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做好广告安装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乙方的广告发布。

七、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两间办公室,作为乙方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甲方将其所有的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移动电话号码提供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应将其作为对外发布的车身广告招商电话,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租赁期满,上述电话无条件移交甲方。

2、乙方必须安排甲方5名工作人员上岗,工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乙方须在每月25号前将上述人员当月工资交至甲方账务。

3、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城建投及有关单位因车身广告发布而收取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交纳。

4、甲方所有车辆的标识标牌和宣传广告资料由乙方无偿提供。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经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或终止。

2、租赁期内,乙方未能依约按时支付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逾期超过1个月,乙方同意按所欠费用总金额应付金额和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总计逾期支付时间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租赁期内,甲方未能依约与乙方配合安排广告安装车辆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元每台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甲方双方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结算。如甲方继续将车身广告位对处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或擅自车身外墙广告经营权整体抵押、转让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应按协议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给第三方经营,损害乙方利益,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且甲方应按协议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争议,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交车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公交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阜阳亿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甲方拥有广告位臵的所有权,乙方为甲方广告发布的代理商。

1.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公交广告位代理商,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甲方一共拥有公交车量,每量车上设个广告位,共广告位。

2.3甲方授权乙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广告位的代理权,可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4双方正式合作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3.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无任何工作成效或工作成效太小或未能签署任何客户或未能开拓任何有价值的客户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履行,或甲方有权免除乙方独家代理资格并重新授权其他广告代理公司代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乙方有权就客户在广告中的要求向甲方提出商量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具体实施。

4.2乙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4.3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方。

4.5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视情节的轻重即时解除本协议。

5.1乙方单独完成的客户,乙方收取总合同金额的%代理费。

5.2经甲方介绍,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客户,乙方收取甲方总合同金额的%广告代理费用。

5.3具体广告协议另行协商签定;具体价格细节及合同的具体实施,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执行。但无论何时,乙方不得自行收取客户交付的广告代理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签署广告代理合同,客户的广告费用只能先汇入甲方帐户再由甲方分配。

甲方账户:

5.4所有广告合同需三方共同签署。

(甲方:客户方乙方:委托人丙方:代理人)。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2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的经济目的无法达到、或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则守约方可在事先通知违约方后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9.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共肆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盖章后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签名)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联系人:电话:日。

公交车广告代理合同

广告代理: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对于公交车广告代理。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xx公交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阜阳亿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甲方拥有广告位臵的所有权,乙方为甲方广告发布的代理商。

1.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公交广告位代理商,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甲方一共拥有公交车量,每量车上设个广告位,共广告位。

2.3甲方授权乙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广告位的代理权,可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4双方正式合作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3.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无任何工作成效或工作成效太小或未能签署任何客户或未能开拓任何有价值的客户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履行,或甲方有权免除乙方独家代理资格并重新授权其他广告代理公司代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乙方有权就客户在广告中的要求向甲方提出商量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具体实施。

4.2乙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4.3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方。

4.5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视情节的轻重即时解除本协议。

5.1乙方单独完成的客户,乙方收取总合同金额的%代理费。

5.2经甲方介绍,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客户,乙方收取甲方总合同金额的%广告代理费用。

5.3具体广告协议另行协商签定;具体价格细节及合同的具体实施,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执行。但无论何时,乙方不得自行收取客户交付的广告代理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签署广告代理合同,客户的广告费用只能先汇入甲方帐户再由甲方分配。

甲方账户:

5.4所有广告合同需三方共同签署。

(甲方:客户方乙方:委托人丙方:代理人)。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2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的经济目的无法达到、或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则守约方可在事先通知违约方后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9.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共肆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盖章后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签名)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联系人:电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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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

在公交站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广告,那么公交站亭广告位。

甲方:

乙方:

1、今甲乙双方就宿迁市金门广告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沭阳县交通局签订的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经营权入股经营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将自己享有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期限以与沭阳县交通局签订的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经营权合同为准)的使用权、经营权(共计61个),折合价款人民币880万元,将其中50%股份计440万元转让给乙方。

3、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缴纳广告位入股款440万元给甲方,乙方不按期支付的,每天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15天未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入股经营期间,广告位所发生的电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入股经营期间,广告位主架修复,修理费用、主架上的灯管、镇流器、线路、玻璃、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5、入股经营期间,广告商发布的广告(广告画面等与发布广告内容、效果有关的材料及图纸)由甲方选择、安装,费用由双方出资比例自行承担。甲方没有广告商发布的广告位,乙方可以选择广告商发布广告,但事先必须先与甲方协商,沟通,取得甲方同意。

6、入股经营结束后,广告位使用权及已经安装的材料均归甲方按甲方与沭阳县交通局的协议处理,乙方不得毁损或拆除带走。

7、因政府拆迁、修路或政策改变等原因,导致该广告位无法使用的,在广告位恢复后,入股经营期限依次顺延。如广告位不能恢复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8、因第八条从新设立的广告位及甲方另行获得经营权的公交站亭广告位设立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10、入股经营期间,所发生费用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才作为发生费用凭证。单方签字的,由签字方自行承担费用。

11、本协议双方应诚信履行,任意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50万元。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广告位位置:g311线k394+916-k408+216间24处。

2、广告牌规格:3.6×1.7×2×24+1.7×1×24。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___叁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位总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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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x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甲方:

乙方:

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

1、租用期间,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乙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在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照,所有广告手续的办理均应有乙方负责完成。乙方需无偿提供一侧小块广告牌用于公益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并负责监制,中标广告公司负责安装及日常维护,每半年更新一次(有重要活动时随时按要求更换内容),有设施破损的及时更换,若更换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由广告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广告,如有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广告位的使用权,并保留追诉权。

4、该广告牌在租用期间,如遇政府政策需要,或拆、改建及不可抗力事故等而使广告不能继续发布的,乙方须无条件拆除,甲方退还剩余月数租金(甲方以整月计算收取乙方的不足月租金)。

5、协议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对该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该优先权。协议期满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广告,如超过五天未能拆除则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无须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广告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租赁期限: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10000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八、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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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_____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公交车广告代理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为打印版本,共页,标有页码,并加盖公章.如因涂改而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xxx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辆。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公交车广告发布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发布。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市公交车车体。具体线路及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单位广告画面规格为_________公交车身两侧和车尾。

四、广告采用甲方设计制作样稿,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五、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价格:______________,总计费用:_______________元整。

八、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定时,付款_________元整,广告发布_______后,即付清余款___________元整。

九、乙方如要续约,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将其画面覆盖并不另行通知乙方。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交车广告承包合同

公交车体广告是以公交车外体全部或局部为媒介空间展示的广告讯息。那么公交车广告承包。

合同。

甲方:

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电话: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甲方将其所拥有5路3辆、6、7路9辆共12辆市区公交车(车号、台数详见附表),车身外部广告发布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合同期限为三年。

承包费用:

(1)车的广告有偿使用费:按1600元/辆/年计算,自粘贴广告之日算起,由乙方上缴甲方由甲方负责付款给车辆所有人(三年保证至少付给同意粘贴广告车主3200元)。

(2)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1000元/辆/年12辆车每年共计120xx元,三年共计36000元,每年4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管理费120xx元,逾期超过10日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约定广告经营发布权,本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时间为三年,时间计算从20xx年4日20至20xx年4月20日。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即:4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付清当年的广告发布管理费,如果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2、乙方经营之广告发布费用不得低于甲方约定之市场最低限价,否则按差价给予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保证发布的广告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并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审批资料。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公交车辆的相关运营资料(车辆数、线路、车牌号、营运证复印件,车辆运营方式等)。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为发布广告进行车辆确认、量形等,并负责协调车辆为乙方提供广告及设备安装时间、场地等。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安装之广告设备提供安全保障。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安装之广告及设备安全不受人为损坏,否则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更换甲方已安装广告之车辆的运营线路及现状。

5、甲方所属车辆在改变签订合同时原运营现状的,如出现转让、报废、转线等,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不承担任何因广告发布产生的任何费用。

7、甲方新增5、6、7路公交车线路及车辆将自动增补进该合同,并按本合同执行,时间及费用计算自该车辆正式营运之日开始计算。

8、甲方车辆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不能正常发布广告的,因此造成的延误广告发布时间则按合同约定时间顺延予以补充。

9、如甲方出现更名或转让、合并等产权变更事宜,若在合同期内,则变更后经营主体仍需按此合同执行。

10、为了保证甲方车辆能按期审验,乙方在甲方车身粘贴广告后,必须负责更换甲方车辆行车证,如果由于乙方粘贴车身广告后造成甲方车辆不能按期审验,由此造成甲方车辆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2、任何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单方面主张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3、本合同租赁期满时,合同效力即自行终止。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其它:

1、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甲方执一份。

(协议到此结束,本文以中文打印为准,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活跃当地的文化氛围,现吴起公共交通公司特与签订公交车体公共承包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甲方将其所拥有7路25辆公交车(车号、台数详见附表),车身外部广告发布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合同期限为年。

承包费用:车的广告有偿使用费:按元/辆/年计算,自粘贴广告之日算起,每年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管理费元,逾期超过10日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约定广告经营发布权,本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时间为年,时间计算从至。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即: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付清当年的广告发布管理费,如果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2、乙方保证发布的广告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并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审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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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牌广告调查

县交通运输局:

随着县政府“东扩南展”规划的实施,县城区域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路网框架初步形成,为及时解决规划区内交通不便给百姓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满足县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我中心开通了2路公交线路(魏家庄--中心广场--七号楼),新增公交车4辆,并于2012年4月3日正式上线投入运营。但是,在新开辟的以及原有的公交线路上,既没有设置一处站点候车亭,也无一个站牌标识,形成了居民乘公交没有固定点难候车的局面。因此,组织配套建设安装公交停靠站牌是当务之急。该线路总里程18公里,平均每公里设置一个站点,共需制作站牌40个,预计费用10万余元。因企业财力困难无法承担,为此,特请求贵局协调政府财政、城建等相关部门给予必要资金安排,解决站牌制作经费。附:制作预算表妥否,请批示!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申请解决公交站牌制作费用请示。

皋兰县公交服务中心办公室2012年4月5日印发。

公交车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____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____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____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书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本文为公交车车体广告合同范文,内容包括广告主、广告商名称、展示产品品牌、广告形式、广告发布期、广告费及线路明细等,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

乙方:

公交车体车身广告合同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下称媒体)车体广告发布权;。

2、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媒体数量:_________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月。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

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该期间仍未发布的,乙方不承诺仍能履行发布义务。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双方约定乙方不负责广告设计时,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附件:广告费及线路明细。

线路。

单价。

数量。

备注。

合计总价: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广告主: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____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

一、乙方在甲方的车尾玻璃发布广告,数量_________幅。广告画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将广告张贴在玻璃上。

二、广告费为_________元/幅/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广告费金额_________元。

三、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预付广告费的总额的60%,即_________元。全部广告上画后,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两天内必须验收广告,甲方将广告照片及广告启用通知书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将余额付清给甲方。甲方允许乙方中途换画一次。

四、在本协议广告发布期内,如甲方将乙方广告撤换而发布其它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倍赔偿广告费。甲方要保证广告质量:车身卫生整洁。

五、如因政府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广告刊登的位置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广告发布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乙方在甲方签字盖章后两天内将协议送回给甲方,逾期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