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实现组织目标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办法。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办法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1、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1、上拨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按规定向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终了,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三)、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未经以上三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不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预领的`差旅费应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结报,不得拖宕。
6、凡添购设施5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四)、资金管理。
1、学校收款要给交款人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收费收据、银钱收据),并将现金当日送入银行。
2、学校支付现金,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使用支票,要写明用途,由校长签字盖章。
4、收付现金要日清月结,出纳按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投,帐款相符,账物核实。
5、、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帐。
三、财务监督。
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1、收费室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2、收费室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午4:00以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上交到出纳处,做到日清月结。出纳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并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然后将银行存款单复核无误登记帐薄。
3、每月末,出纳与收款员将收入汇总表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和财务报表上报主要院领导。
二、支出管理。
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
三、其它有关规定。
1、财务人员应加强现金的管理,出现收假钞、少收钞、丢失现金、现金被偷等情况,由当事人自己负担全部损失。
2、财务人员应加强票据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现票据被毁、被盗等情况,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办理。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特修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以下统称为各预算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局长对局本级财务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各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监管责任。分管财务副局长对局本级财务工作负直接责任,对各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监督责任。各线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单位财务工作负监督责任。各直属单位法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办公室承担局财务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制度修订,预算编制,财务管理与核算,监督预算计划的实施,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条各业务单位按照规定履行经费预算、开支、结算、报销、绩效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财务人员对各预算单位法人负责。记账会计实行集中记账,结报会计由各预算单位确定1人。记账会计应做好各预算单位凭证审核、资金结算、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单位预算、会计报表等工作,做好财务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工作。结报会计应做好票据、现金管理等工作,规范国库支付。结报会计原则上兼任各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应加强与财政部门、各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保障工作开展。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编制预算,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七条各业务单位应在财政规定时间内,提出下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填报项目绩效预算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初审,编制预算方案,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报市财政部门核定。
各直属单位预算方案报市财政部门前须经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第八条预算经批复后,各预算单位须认真执行。各线分管领导应加强对分管业务单位的'预算编制和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管。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各预算单位统一在指定银行及分支机构开设一个基本账户,账户日常管理工作由结报会计负责。
第十条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严格按照《绍兴市林业局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操作细则》(绍市林〔〕4号)执行。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财政预算拨款,根据市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计划,按要求分项目进行收入核算。
第十二条专项经费,由各业务单位会同财务人员根据项目下达文件到财政或相关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第十三条其他经费,如有其他收入,各业务单位凭收款通知或收款凭证入账。
第十四条各类公务支出的定义及标准,严格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局本级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各直属单位根据情况按规定安排。各业务单位接待来宾,须提前1天填写《公务接待单》(见附件1),办公室根据来宾的级别、实际来访人数,按规定接待标准核定用餐额度。接待厅局级及以上来宾,各业务单位事先制定接待计划(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办公用品,局本级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登记及分配,其他处室一般不自行采购。各直属单位自行采购。
固定资产类物资,按照《绍兴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绍市林〔〕26号)执行。固定资产类指除土地以外,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购置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须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
第十七条职工福利。统一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直属单位不得自行安排。
第十八条会议(培训)。各业务单位应于每年编制预算时,根据工作需要拟订下年《会议(培训)计划表》(见附件2),统一报办公室。
主办业务单位应在举行会议(培训)前一周填写《会议(培训)经费预算单》(见附件3)。原则上不组织安排未列入预算的会议(培训)。如确需举办未列入预算的会议(培训),经局长审批同意后,协调确定。
各类会议(培训)应在财政定点饭店进行集中采购。
会议(培训)费用报销时,应提供合法票据、会议(培训)经费预算单、政府采购合同、会议(培训)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单、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
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集中统一支付的“三定点一集中”制度。公务用车报销加油费时需提供车辆号码加油清单,报销维修费时需提供维修清单等详细内容。
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根据工作需要,出市需租车时,应提前1天填写《公务用车联系单》(见附件4),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报的,于公务活动结束后2日内(遇节假日可顺延)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差旅报销。工作人员至少于出差前提前1天填写《出差预算单》(见附件5),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随附。局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报销,处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处室其他工作人员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遵照一事一单、统一报销的原则,即一项出差任务填写一张报销单,同一事项共同出差的,由一人统一报销相关费用。出差结束后,应在7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出差预算单、合法原始发票、有关文件通知等凭证。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住宿、交通等支出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其他经费支出。除以上事项及人员、水电、通讯等经费之外,其他经费支出实行先预算后办理制度。承办人员在办理事项前填写《其他经费支出预算单》(见附件6),核准后办理相关开支手续。计划支出额度在元以下的,按程序由办公室核准;2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按程序报分管财务副局长同意;5000元及以上、2万元以下的,按程序报局长同意;2万元及以上的,经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预算单上注明会议讨论日期。遇特殊情况的,口头报告并事后补办手续。
其他经费支出原则上不安排未列入预算的项目。预算内容包括开展某项工作或某一公务活动所需开支的各项支出,集中报销,不能多头分散预算、分头报销。《其他经费支出预算单》在报销时作原始凭证随附。经费如在项目中列支,经办人员须在发票后备注开支的项目名称。
第二十二条对一些特殊支出需要编制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各业务单位提供,交财务进行结算报账。
第二十三条林业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绍兴市林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绍市林〔〕52号)规定执行。需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专项资金额度,由5万元调整到2万元及以上。
第七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二十四条按照《绍兴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绍市林〔2014〕26号)执行,额度与本制度明确标准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八章经费报销。
第二十五条健全经费报销程序,实行联审制度。
报销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金额2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金额5000元及以上、2万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报局长审阅后,财务予以报销;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报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业务单位负责人证明,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注明会议讨论日期,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经办人须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
第九章财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预算单位应按照《绍兴市林业局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绍市林〔2014〕50号)要求,对预算、决算及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负责对各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日常监督。对不合理的报账单据,有权要求解释说明,要求退回纠正;对违反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不予报账核算。
第二十九条各预算单位应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局内审小组的检查和监督。
本制度自6月1日起执行。《绍兴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版)、《绍兴市林业局公务支出报销补充办法》(绍市林〔〕27号)同时废止。《绍兴市林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绍市林〔2013〕52号)、《绍兴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绍市林〔2014〕26号)中内容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臵会计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账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要认真管理好现金、票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给予惩处。
1.收费应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
2.学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
3.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4.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
5.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
6.代办费及列入教学计划的服务性代办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7.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所收取的各项款项应全部进账并存入银行。不坐支。
为了合法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浪费现象,保证学校教育活动地顺利开展和改善办学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认真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核,审核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按下达审批后的预算,有计划地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费,必须持证(收费许可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使用规定的'票据。
3.社会捐赠,应及时入账或上交主管部门,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上交款。
4.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列支出,也不得隐匿收入。
5.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
6.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会计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7.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人审批签章后付款。
8.对违反财务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9.法人代表,要坚持按规定审批,对给予报销的原始凭证签字。
10.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能采购。
11.凡需用支票购臵物品,必须按支票审批领用签发手续办理,支票要填写日期、用途及限额,采购者妥善保管好支票,避免遗失。
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地进行,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注册登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和已使用、作废的收费票据存根,到财政部门购买收费票据。
2.收费票据必须由会计保管,按票据购买证填写的号码分类、登记,写清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
3.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
4.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
5.会计根据记账联与票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票据销号单记明所销票据的起讫号码及金额,并要有销号人签章。
6.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7.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公开申明作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8.学校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保管。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5.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6.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1.学校食堂,不能以学生为赢利对象,学期结束或年末要结清伙食“尾子”,学校党团、工会家委会要监督伙食团工作,保障学生利益。教师和学生伙食要分灶吃饭,分别核算,每月公布教师和学生伙食团账目。
2.校长要监管和指导学校伙食团财务工作,做到统一的会计科目,健全的会计核算,合理准确的伙食成本。
3.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财产管理、档案管理、食堂财务的稽核管理、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的职责必须符合学校行政各项管理要求,以及学校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4.食堂搭伙费主要用于食堂购臵和修理食堂设备等,如发生超支学校应予以补贴。
5.学校食堂要建立仓库管理制度。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的检查,要按日进行食物盘点,会计和仓库保管员要凭单进行记账。
6.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对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审计等,如实完整的提供一切会计资料和信息。
七、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账务处理程序。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一致。为此,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臵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切实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3.账簿设臵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必须填好账簿启用表和扉页,往来款项科目不得使用综合账户,需要结转的科目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明细结转。
4.记账凭证应当及时,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5.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每天登记并结出当天余额,同时应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应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6.会计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实、正确、及时地编制好各类报表以及各类附表。
7.会计电算化应用的会计软件操作规程必须经有关财政部门验收批准。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必须定期打印、装订。账册打印每年至少两次。每月结账前必须录制软件备份,以防信息丢失。
一、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光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5元次,旷课教师10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200元。
三、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五、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必须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六、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七、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八、教师认真备课,必须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九、值班教师应遵守值班时光,比正常上课提前20分钟,下班推迟20分钟,当班和值班时光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十、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必须有教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必须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十一、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十二、幼儿有不舒服的情景,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十三、接送幼儿时,必须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十四、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十五、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一、费用审核、审批管理,应当遵循“合理支出、厉行节约、分级管理、逐级审批”的原则。
二、费用是指医院在业务开展活动过程中发生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水电费、电话通讯费、维修费、材料购置费等费用。
三、严格按照税法和医院各种规定对报销中的各种单据按照预算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审核,保证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
四、医院对专项费用(如科室培训费用)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手续审批后报销。对于下达年度费用预算定额的,财务科对医院各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在费用定额内予以报销,超过计划的费用,由发生的科室向医院领导申请,批准后予以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借款时由出差人员在借款单上注明事由、目的地、出差天数等,如参加会议,要求出差人员附会议通知的复印件,并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报销时,财务部门对出差过程中的费用严格审核,根据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业务招待费报销,医院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时,应当由发生科室填制相关报销单,附相关原始凭证,经科室负责人审批,报财务审核人员审核签字,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经院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七、每月发生的各种托收的通信费、水电气费等,由院办、总务科及时将单据提交财务科审核,经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院长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
八、日常费用报销必须手续齐备(附申请单等相应单据),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报销。报销单由经手人、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科审核后,经院长签后方可报销。
1、3—5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办园规划、园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保育教育规划)。
2、幼儿园制度汇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3、园务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学期)。
5、园务日记。
6、会议记录(园务会议、全园会家长会议、家长委员会议)。
7、全园教职工花名册。
8、全园幼儿花名册。
9、教职工代表大会资料。
10、学期各班工作人员安排表。
11、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
12、家长会议记录。
13、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14、全园个人工作计划、总结。
15、园领导听课记录。
16、各类量化管理表格。
17、园长各类工作资料。
18、园舍基建平面图。
19、工作人员请假报告。
20、历届教研组长、班长登记。
21、幼儿园各类上报表格、数据资料。
22、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资料。
23、全园外出学习、进修登记。
24、幼儿园、教师、幼儿获奖证书登记及复印件。
25、幼儿园大型活动安排方案。
27、年度考核标准及记录。
28、幼儿园材料(简介、先进材料等)。
29、各类汇报材料。
30、上级下发文件(省市区教育部门)。
31、全园人员寒暑假轮休记录。
1、全园学前保教工作计划、总结(幼儿园保教、班级月、周及一日活动安排表)。
2、教师(保育员)业务培训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3、业务培训计划、会议记录、试卷、成绩、总结。
5、各教研学期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6、班务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
7、教师每学期专题总结。
8、家长开放日活动方案、总结。
9、半日教育活动设计汇编。
10、优秀教学活动设计汇编。
11、教师各类专项活动资料(幼教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
12、保教质量及教养态度问卷调查表。
13、教师听课记录。
14、教育教学各种评估标准。
15、全园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汇总表。
16、教学方案(备课本)。
18、教育笔记。
19、家长工作资料(计划、总结、家长学校、家园联系册、每月家园专栏内容目录)。
20、幼儿体格锻炼计划、测评、总结。
21、幼儿园个别幼儿教育记录表。
23、幼儿身心发展情况测评记录表。
25、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
26、幼儿园各班交接班记录。
28、一日作息时间表。
29、幼儿发展人体档案。
1、上级文件通知。
2、保健室工作计划、总结。
3、培训计划、总结(试卷、记录)。
4、幼儿常规检查登记。
5、卫生保健专题会议记录。
6、膳食管理(四季食谱、营养分析、伙委会记录、食物留样记录、进餐巡视记录、食品验收台帐、验收清单、膳食调查)。
7、晨午检及全日观察(晨午检及全日观察记录、各班午睡检查记录)。
8、各种消毒(84、紫外线等)记录(班级、环境、食堂、部室)。
9、量化考核(班级卫生保健工作量化考核表、食堂卫生工作量化考核)。
10、疾病管理(儿童四病统计表、幼儿发病情况统计表、疾病登记表、缺点矫治登记、体弱儿专案管理登记、儿童口腔、视力、驱虫登记、各班带药记录)。
11、儿童系统管理登记(体格发育评价分析对策、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调查表、身高体重、出勤情况统计资料人数与率、新入托儿童登记、7岁以上儿童花名册、体格锻炼计划总结观察记录、计划免疫登记与接种率)。
12、家园联系资料。
13、健康体检查体(成人健康证、儿童体检表)不入档案。
14、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15、幼儿心理教育、关怀资料。
1、后勤计划、总结。
2、后勤各项表格记载(幼儿园固定资产盘点表、幼儿园固定资产保管统计表、幼儿园固定资产保管使用表、幼儿园物品入库--帐、幼儿园维修记载、幼儿园物品出库—帐)。
2、各项安全工作预案。
3、安全检查各项表格。
4、全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书。
5、安全培训计划、记录、考核、总结。
6、幼儿安全教育计划、总结。
7、安全工作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用药安全、意外事故、小外伤、其它)。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20%)。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室,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5.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及时清理过期药物。
7.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由医生或教师严格把关,登记发放数量,及时收集残余物;
8.严格按规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班级开展活动,经办人必须事先做好预算,经班委会讨论后方可开展活动。
5,班委在报销时,生委则需记录,以便以后核查
6,班费的记录要规范,应具体。包括日期、支出用途、经手人、金额等。
2,若在一个月内班内无大金额支出,则会把支出表推迟到下个月一起做
3,每个学期结束后生委要向同学做一次费用支出报告,把整个学期的费用向同学公布.
1、 成立专门的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深入实际指导牵手园专题研究工作,做到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
2、 每学期定期带领牵手园教师进行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交流,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注重研究过程的规范性,有相应的文字记载和作品积累。
3、 帮助牵手园教师对课题的选定、研究的过程,给予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总结。
4、 定期邀请专家、本园教师进行讲座,结合实践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牵手园教师的课题研究水平。
5、 坚持每隔一周进行课题实验活动观摩或业务学习。
6、 每学期初,根据牵手园的实际情况,帮助教师制订好本学期的课题活动计划,期末认真总结。
7、 课题组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向园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气氛。
8、 每一次课题活动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
9、 学期结束后,指导牵手园课题组教师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归档,并鼓励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点滴经验及时发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论文。
10、 要发挥本园示范辐射作用,带领牵手园共同进行幼儿美术课题的研究工作。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1.认真接待幼儿的来园和离园,离园时晚班教师和保育员应在门口做好幼儿交接工作,亲自将孩子交给家长手中,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坚决杜绝误接、走失事情的发生。离园时早班教师维持好未接幼儿秩序。
2.对于中午有事要求离园的幼儿,当班教师要与家长交接好,并与同班其他老师作好交待。
3.外出锻炼、户外散步、走廊活动后要及时清点人数。
4.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稳的幼儿要多加注意,防止幼儿擅自离开班集体。
1.活动安全:
(1)教工在一日活动中要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习惯的培养,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滑楼梯、有序上下楼梯、安全拿、使用剪刀、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等)。
(2)有阁楼的班级,边上不能开窗,杜绝幼儿爬楼梯和上下楼梯的安全有序。
(3)热爱幼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4)对班级里安全隐患的地方可贴上标记图,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如防止滑倒、禁止爬阁楼栏杆、有序饮水等、上铺幼儿的禁止动作等)。
(5)减少幼儿在底楼走廊里自由活动或体育锻炼,以免造成玻璃破碎。
(6)准时进教室接班,带班时不打电脑、不开手机,不练琴,不看报刊、杂志、小说,不接电话,不与其他工作人员闲谈,注意照顾到全体幼儿。
(7)保教人员组织幼儿户外体育活动时,首先检查幼儿的鞋带、衣裤、运动器械。活动前,要先向幼儿提安全活动方面的要求,教给幼儿正确的动作姿势;组织活动时,教师不闲谈,不袖手旁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叉腰、抱臂、插口袋,不背靠器具,防止幼儿发生意外;组织活动后,不请幼儿拿重的体育器械。
(8)班内幼儿发生跌伤、撞坏、擦破皮等现象,应及时向园保健医生汇报、处理,不私自处理,不得隐瞒、迟报;班内幼儿如发生中、大事故要立即向幼儿园保健医生报告、处理,并同时向园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班内发生中、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9)运动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所有教职工都有责任及时报修,排除事故隐患。
(10)注意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外出活动前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意后方能外出;需用车的必须了解车辆的安全及司机的资质,确保交通车辆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2.用餐安全:
(1)午餐、点心分发时要注意食品的安放安全位置,汤、菜、牛奶、开水不得放在地面和靠近幼儿活动区的.地方,包括洗手水池、洗碗池。
(2)幼儿午餐喝的汤不允许幼儿自己端。
(3)吃饭不允许幼儿讲话,带刺的食物要小心;添饭时要放下筷勺;离开位置时咽下最后的饭菜,不允许筷勺放在口中走路。
(4)对于分发给幼儿食用的食品、牛奶、蛋糕等,班内教工要注意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应及时处理。禁止幼儿外带生日蛋糕等食品来园吃。
(5)对于晚吃完的幼儿,教师组织幼儿外出散步时要和保育员交接好,防止无人看管的现象。
3.午睡安全:
(1)睡前提醒幼儿小便。
(2)幼儿午睡时教工不擅自离开教室、不关教室门(最多用小椅子掩一下)、不和其他工作人员交谈、不吃零食、不在幼儿床上休息,保持安静的午睡环境。
(3)加强巡视,注意观察幼儿神态、身体是否有异物(包括幼儿首饰),防止异物入嘴、入鼻、入耳。幼儿入睡时观察幼儿盖被、出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汇报。
(4)对睡在上铺的幼儿要小心看管,防止跌落。
(5)照顾好体弱儿和生病的幼儿,及早处理好突发事件中的安全,如惊厥、高热等。
(6)不在午睡室燃蚊香、烧电炉,防止火灾发生。
1.节约资源,白天随手关灯;下午最后一个离岗的教师,必须收拾好各类用具,关好门窗水电。(注意窗户上锁)
2.爱护班级财产,有的班级有电视墙的窗户要两边开,以防雨天淋浴。不用时电视、投影、空调、琴要盖布防尘。
3.数码相机不在班级过夜、手提电脑带回家或放在园部保险箱内。借还一律要登记。
4.教工外出组织户外活动、升旗仪式、开会时钱物、手提电脑要上锁。教师背包、手机等物品不随手放在桌上、橱柜上。
5.认真保管好班级财产,如各类幼儿玩具、教师用具等,如订书机、花边剪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