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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范文(18篇)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是在阅读的过程中与作者进行心灵的对话和思维的碰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欢迎大家共同交流和讨论。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路,有多长?叠嶂起,此峰未落那峰又升。人,能走多远?若至路口,可见两旁亦有长路。路,无止尽;人,不停息。漫漫长路,唯有足下之路,收敛。转视,辉煌后路,潸然泪下。

路停,足不止。路长,足之行,未有终点。宴尽。会散。夜静。

我拖着还能“走”几步的破自行车,跌跌撞撞地来到楼下。刚聚完同学,不免得还有些许兴奋。无奈,妈妈去外婆家照顾外婆。“无情”的爸爸自己和别人去疯了。

刚吃完饭,身上带着妈妈刚换下不久的手机。爸爸打给我,叫我骑公共自行车。沉默。电话那头洋溢着爸爸那边独有的喜悦。我心塞。

七点多了。冬天,白日短,黑夜长。看同学们一个个被家长接走。我背上书包,揣好手机,来到公共自行车供应棚。

我愣住了。从未有骑公共自行车的经历。不知道怎么借车。一辆辆车紧锁,也紧锁着我的心。刺骨的风在我的脸上回转,像匕匕剑刃。十分钟后,未能够找到那把栅锁开封之地。扭头一看,不能如此停滞。猛地想起。掏掏后背的包。摸索许久,才掏出一张热乎乎的公交卡。果然用上了。

走出了这一段路。转一个弯又是一条路。踏上,终跨出第一步。

曾经,我畏惧。畏惧自己一人上路;畏惧如墨的夜色;畏惧……找自行车的取点与开锁点,无意开放了畏惧的窗纱。畏惧,挣破囚笼,飞出天际。

后来的路,是怎么被走完的,也只依稀记起,惟有最后,到达家门,回头一望,路上:跌过的,倒过的,一个个脚印,这时变成了熠熠生辉的财宝。

面上带着自豪之情,泪,潸然,晕染。

看到自己所走的路,曲曲折折,峰回路转,柳暗巧见花明,转身,又见一村。路可断,但这次足行,永不断。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脚比路长》是一篇令人深省的文章。这篇文章只有八百字,但每个字都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

《脚比路长》讲述了阿拉比国迁移国都的小故事。小王子面对遥远的目的地,并没有丝毫的畏惧之情,凭着自己一颗坚持不懈的心,凭着自己一双比路还长的脚,凭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最终得到了最甜美的果实,找到了那看似遥远的国家――卡伦。回头看看,所谓的远方,真的并不遥远!

脚比路长,世界上有哪条路不比脚长的?但是,世界上又有哪条路不被脚所征服的?在唐朝,我国就有一条跨国越洲的丝绸之路,这条路不就是被我们的商人走出来的吗?在明代,我国的航海家郑和漂洋过海,闯出了海上丝绸之路;如今,我们的宇航员更是走到了太空进行漫步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地努力,脚永远会比路长的。

脚比路长,人生也是如此,不管人生的目标有多高,只要有追寻的勇气和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达到更高的顶峰。四年级的暑假,老师要求我们办一张“小报”,由于我对办报一窍不通,面对摆在面前的四k纸一筹莫展。这时,爸爸拿来了一张《靖江日报》和一本如何编辑校园小报的资料,简单地向我讲解了如何办报。之后我就怀着试试看的心情开始编辑小报,可想而知,我的第一张报纸是失败的,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没有一点报纸的味道。这时,爸爸鼓励我:“没关系,只要总结经验,第二次肯定会比第一次好。”接着爸爸教我如何写标题、编排和怎样“爬格子”……我认真地听着爸爸的每句每字,爸爸的解释几乎把我编辑小报中遇到的每个难题都解答了。很快,我的第二份报纸出来了,虽然版面还是显得零乱,但已是一份小报了!于是我一鼓作气地乘胜追击。当第三份小报摆在爸爸妈妈面前时,他们赞不绝口,果然,我的这份小报被贴在班上的墙壁上了。

是的,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双足抵达。人生亦是如此,我们不怕目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与执著……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真的并不遥远。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一条很长的路瞧不起脚,经常讥讽道:“你这么短,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尽我的。”脚从未理会过路的嘲笑,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终于有一天,他走到了路的尽头,他回头对路说:“纵使你再长,你的尽头不会移动;纵使我再短,每天向前,毫不动摇,终能迈过你,比你更长!”

我的中考成绩不甚理想,却也在能力水平之内,与寿县一中失之交臂,我踏进了寿县二中尖子班的教室。原本听说这个班也不错,想着在这里安逸度过三载,高考普通一本的录取通知书应是囊中之物了。路很长,看似平坦通畅,可以信步抵达终点。

开学没多久,老师的一席话打破了我的幻想:“高中学习需要顽强拼搏,上届也是在这个教室里,只有四位同学考上了一本院校。所以你们要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努力,到时候才有可能从几十万人中脱颖而出。”听完,我顿感自己考上一本希望渺茫。是啊,在我们这个贫穷的小县城,想化为金凤凰飞出去是多么困难啊。路很长,前途迷茫。

爸爸打电话来,提到说我到时候至少要考个一本。我听后将老师的话复述给爸爸,他说:“那你要努力啊,不然怎么知道自己不行?”“上届的都想考一本,也都很努力,不还是只考上一个!”我有点不耐烦。爸爸无言以对,这使我更加坚信自己的观点正确,愈发对考一本失去信心。路很长,走到终点难似登天。

否定自己的我有点自暴自弃,放纵自己。早晨,闹钟的铃声回荡在合租房内,室友的头立刻从枕头上弹起,开始着衣,准备洗漱。而我躺在床上,睡眼惺忪地看着,然后眼皮又渐渐地合拢。我总是在室友出发去学校时,才刚从床上坐起,迎接新的一天。在院内洗漱时,我发现墙壁屋角低处上有只蜗牛背着庞大的壳,缓慢艰难地前行。这不由得引起我的嘲笑:按照这样的速度,到明天也爬不走呀!

中午放学有了一大段空闲时间,然而室友依旧以抢购促销商品般的速度奋笔疾书。而我一回来便躺在床上作懒散状,与室友显得格格不入。看到室友认真的样子,我忍不住发了问:“你理想的大学是什么?”“浙江大学。”“浙江大学?那是中国名列前茅的高等学府,考到那里的在我们二中是前无古人。”室友的回答令我大为吃惊。“嗯,但说不定我们能成为来者,毕竟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室友的回答显得轻描淡写。对啊,愚公移山、滴水石穿,这都是众所周知的大道理,:不过此时的我还是暗自笑着:“就算你再努力,浙江大学也是你无法企及的。虽说当时觉得室友是异想天开、妄自尊大,但躺在床上的我再难以心安理得地午休。

室友的确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向梦想靠近,而我却在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丢失了目标,丧失了动力,迷失了方向。路还长,何必早早收场?迈开步子试一试,也许脚比路长。

我到院子里洗脸醒神,看见墙壁上有一道闪闪发亮的白色长痕。啊!我惊奇地发现墙壁屋角低处的蜗牛早已经攀爬到房屋最高处——天花板上!是啊,蜗牛是背着沉重的包袱,行走的速度是慢,但是,即使它再慢,但它凭着坚毅的精神达成了目标,留下了银光闪闪的足迹,印证了脚比路长的道理。所以,要勤于给自己设立目标与理想。马云说过:“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我在高中道路上才刚走几步,就失掉了梦想,放弃了希望。回想起老师那番话,其实是为了激励我们,我却当作了打击;爸爸的话是为了劝勉我,我却当作了唠叨;室友的话本应传递给我以信念,我却当成了笑料。这样的我没资格嘲笑任何人,甚至包括坚持不懈的蜗牛。

拿破仑说:“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我很庆幸自己最终没有给失败制造机会。

自那以后,早晨闹钟响起,是我和室友两个人一同起床的身影;中午放学后,是两个人写作业的身影;晚上下自习后,是两个人挑灯夜战的身影。室友对我的转变惊愕不已,瞪大了眼睛对我说:“你怎么突然变了?”是啊,我的确变了,我对考取一本重燃信念,我从起初相信路比脚长转变为脚比路长。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只要肯走,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艰难,但最终仍然会灿烂辉煌。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向来是不喜欢老家那唯一条黄土泥泞的路。

窄窄的路上印满了深深浅浅的脚印,镶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涂满了岁月的颜色。

每当我看到有车飞驰在这条路上,溅起了无数不规则泥点朝路边涌来,有的印在了过路人的裤脚上,有的在家门口凝固,最后成为一块小泥块横亘在院子中央,尤为扎眼。

而我,一看到那黄泥,我便不想出门,宁愿在盛夏中趴在空调的小房间呼呼大睡。

不料,我的“阴谋”未遂。隔日,奶奶便要求我同她齐去村子另一边取东西,我欣然答应,未想到我即将踏上那条黄土路。当奶奶在我答允后告诉我要走路去,我的心中本是平淡无恙继而哄然涌起了飓风狂浪。沮丧地问奶奶要走多久?奶奶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看不透,意不清,摇了摇头,便拉着我出门。

起初,我尝试着避开这条路上数不胜数的泥坑,灵活地寻着路上较为凸起的石块,轻盈一跃,便可以免去染上黄泥的后果。可过了十来分钟,热浪向我涌来,骄阳冲我咆哮,出汗了,脚乏了,口渴了,人累了。

我看看奶奶,裤腿上不均匀地分布着泥点,远看倒像是一种点缀。奶奶仍然带着微笑,平静地很。我们离得很近,近到可以清晰地看见汗水顺着她深深的法令纹流到下巴,再一滴一滴从下巴低落,注入脚下的黄土地。

我有些想放弃,想提前回家,不知不觉便慢了下来,落在了奶奶的后面,看到她灰白的头发和有丝佝偻的背影,又不顾即将溅上裤腿的黄泥和头顶炽热的光,咬咬牙,拍拍腿,跑着赶了上去。我分明听到自己的喘气声愈发沉重,脚步愈发缓慢,待跑到和奶奶并排,她还是携着浅浅的笑,对我说:“快到了,快到了。”

我想回头看,想看身后的路上是否有我“来过”的痕迹,可我又怯弱了。我怕看不到家,看不到熟悉的路灯与邻居,我怕迷失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我感到双腿有些酸,有些沉,我大声呼唤着奶奶,大叫着要休息。

奶奶回过头来看我:“再不快点可要天黑了!”我假想着四周黑漆漆的场景,再次跺跺脚向前跑。

“奶奶,到了吗?”“到咯到咯!”

我累得低着头蹲在地上,忽然发现我所在之处已是路的尽头,我欣然抬起来,看到奶奶正递者我一杯从小就爱喝的豆子茶和一节甘蔗。我忘记了一切,沉浸在有茶香与甘甜的梦里,久久不醒。

奶奶拉着我,转身回头一看,天色虽已暗,但在柔和路灯光下的黄土路温柔地漾着白光,深深浅浅的脚印,大大小小的石块。我都曾路过。

我看到奶奶笑得很灿烂,手里提着的是她所说要来取的东西,不是别的,是我心心念念的乡村特有小吃。

脚比路长,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

在返程的路上,我笑了。生活与学习中未尝不是波澜起伏的,任何坎坷都不值得恐惧、怯懦,勇敢地跨过它,不要怕,没有什么比得过坚定的信念、意志。

倏然脑海中闪过一段格外熟悉的话,“长大了的人不一定有坚定信念,懂得担当;但有坚定信念和懂得担当的人一定是长大了的人。”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古老的阿拉比国坐落在大漠的深处,多年的风沙肆虐使得城堡变得疮痍。国王打算将国都迁往卡伦。四个儿子分头前去探路。前三个儿子在路上遇到了困难,他们被大河、雪山、大漠挡了回来。过了五天,小王子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告诉国王去卡伦的路只要十八天。

其实国王也去过卡伦,他想让四个儿子明白“脚比路长”的道理。

人生也是这样,我们不怕目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和热情。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走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地远方,其实并不遥远。

这让我想起了上次爬山的事。我和妈妈一起去爬山,我们看见上山风景优美,就很想爬到山顶去。爬了很长时间,我的脚都酸了,可是我继续向前走,这次走的时间比刚刚还要长,可当我抬头一看,还有很多台阶,我实在走不动了,就到亭子里休息了一会儿。可是想想山顶的风景,我便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会就可以到达了。于是我马上站起来,继续爬。我们爬了一大会终于到了,我在那风景优美的地方拍了很多照片,留作纪念。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春天,是一个适合踏青的季节,所以学校组织我们去爬山。得知这个消息的我们很兴奋,但是去哪儿呢?星德山,对,就是那个坐落在常德市桃源县的星德山,就是那个路极其陡峭的星德山。但对于当时的我们青年人来说,它仅仅是一座山而已,我也自信,我的脚比陡峭的星德山高。

当天,我与同学们迈开双脚,大约走了四十分钟就到达山脚,我们是走中带跑,兴致勃勃的是你跑我赶的架势。气温也不算太高,但只跑了半小时我们都汗流浃背了。带队的是我们学生部的主任,因为她只来探路一次,所以不熟悉地形,就带着我们走上了小路。这条路是真的“小”,又窄又陡,如果你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所以必须得小心翼翼地慢慢地走。两旁的刺也伸出了它们的头,但是同学们都不领情地推开了它们,以免伤到自己。前面的路越来越陡了,如果不是靠那些树木、树枝搀扶着我们,真的不知道如何上去了。两旁都是“树”的地盘了,就连太阳都不准进入,更别想联通什么电源信号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真的是具有思想准备才参加这个活动,我的脚步没有停止向上前进,心里其实也是不想对这段路轻易放弃吧。于是又自我鼓励,别人可以做到,为什么我不能做到呢,心里一直喊着:加油!已经爬到半山腰了,不能就这么放弃。

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后,我又鼓励在我后面的同学,叫大家手牵着手一步一步地爬上去。精力充沛的已经爬上了山顶的同学还唱起了歌,也许是“连锁反应”吧,我们都像充了电似的,也唱了起来。“我沐浴到阳光了”!“到山顶了,太好了,耶”!走到我前面的同学这样说,我的心也跟着明亮了起来。随后,我们走过林荫路,到了“有阳光”的地方。

真的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峰顶路两边也都是茂密且小的树林,从上面射下来一束束光,一行人手牵着手在路上走,如果拍下来的话,应该是很美的一幅画吧!真的美如画啊!

哇!哇!哇!我们站在山顶上一连发出几声的惊叹!真的好壮观,站在山顶上,大家往右可以俯瞰到整个小县城,往前可以眺望到对面山上的寺庙,甚至我们大声地呐喊、发泄,还能听到回音,感觉得舒畅。我庆幸我不怕路险坡陡来到这里,但我也有点羞愧当时差点放弃。我庆幸自己记住了汪国真在《山高路长》中说过:“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对啊,再高的山,再陡的路,还不是被我爬上来了。我克服了困难,战胜了自己。

这次的爬山活动,没有一个人掉队,也没有一个人受伤,这是让我们刻骨铭心的一次活动。回校后,我还在想: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可能遇到很多困难,但只要坚持到底,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无论路有多长,无论路上是否布满荆棘、充满坎坷,只要相信自己,克服困难,就必能抵达终点。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是的,脚比路长。当你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时,只要自己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知难而进地行进下去,就会十分惊讶地发现------很多被人称为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相反,只要你有毅力,有勇气,有信心,有耐心,就会觉得,它并不是遥远的,反而感觉它近在咫尺,只跨一步便可到达。一次登山,我气喘吁吁地爬到了半山腰。望望上面,发现还有这么多的石阶,想想什么时候才能登上顶峰呀!便不再动脚,向上爬了。看看,那时的我多傻呀!其实,自己只要有信心,再大的困难也是会被克服的。可那时的我却没有仔细想到这一点,说不定,我只要再努力一小下,就可以登上顶峰,观赏那美丽的风光,饱览那壮丽的山色了!

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双足抵达。人生亦是如此,我们要不怕目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执着,毅力……一个人的脚虽然没有路长,但它却是在不断前进的!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地努力,脚永远会比路长的。

古人云:“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你不言放弃,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路有尽头,人的脚步却是没有尽头的,脚比路长,车到山前必有路,只要坚持下去,总会等到柳暗花明,到达成功的远方。

世界上有哪条路不比脚长?但是,世界上又有哪条路不被脚所征服?汉代张骞通西域,甘英到大秦。唐代有了跨国越洲的丝绸之路。明代航海家郑和乘风破浪闯出了海上丝绸之路。如今,我们的宇航员更是走进了太空。只要脚步不停,路永远会被征服。

明代医者李时珍,为了医者仁心的追求,用脚步去丈量人生的道路。他先后到武当山、庐山、茅山、牛首山及湖广、安徽、河南、河北等地收集药物标本和处方;拜渔人、樵夫、农民、车夫、药工、捕蛇者为师;参考历代医药等方面书籍925种,考古证今、穷究物理,记录上千万字札记,弄清许多疑难问题;历经27个寒暑,三易其稿,完成了192万字的巨著《本草纲目》。正是源于坚定的人生信念和坚持不懈地努力,李时珍一步一个脚印,终于树立了世界医学史上的一座丰碑。

脚步需要信念的支撑,需要耐住寂寞,需要坚持不懈地去行走。无人观看,无人喝彩,钱钟书却毫不在意,潜心研究,认真读书,不拜客访友,以病谢客,不回复积涵。数万条书证,四千多位作家,上万种著作,近十年的时间,他都坚持了下来。他不借口舌而扬名,即使成名依旧坚持学术研究,不虚掷光阴。钱钟书甘于寂寞,不怕吃苦,终成《管锥篇》,中华文化的“奇迹”与象征就这么默默无闻的诞生了,令世人惊叹“大师绝代风华,天才卓尔不群”。

有了坚强的信念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何愁走不到梦想的彼岸呢?我相信,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再高的人生目标都会达到的,脚永远是比路长的。花费二十年的时间去完成一幅不知能否被世人接受的创作,值不值?也许大多数人都难以回答这个问题,是啊,常人又怎么会有这般的信心呢?哪怕有,有有谁能坚持完成呢?而著名画家列宾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值!《涅瓦河边的普希金》,震惊世界的巨作,花费了列宾二十年的光阴,这二十年里,他修修改改,认真揣摩,用自己的血汗画出了这样一幅画。在迟迟达不到自己想的效果时,他并没有想过放弃自己的脚步,最终坚持了下来,完成了最后一笔,造就了自己在艺术史上的辉煌!

中国工农红军进行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面对围追堵截,高山大河,雪山草地,一群意志坚定的共产党人,没有畏惧艰难。尽管前面的路坎坷不平,他们没有丝毫的退却,而会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跌倒了再爬起来,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脚比路长!

是的,你才是自己的敌人,因为只有你才能击败自己;你是你的上帝,因为只有你才能拯救自己!阿根廷将军、拉美西班牙殖民地独立战争的领袖之一的圣马丁率安第斯军翻越安第斯山,他们凭着坚强的信念,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停下进军的脚步,向智利进军,解放圣地亚哥,1820xx年2月12日智利宣告独立。圣马丁将南美洲南部从西班牙统治中解放,与西蒙·玻利瓦尔一起被誉为拉美洲的解放者,被视为国家英雄。

有志者,事竟成。路是人走出来的,司马迁带着残破的身躯、世俗的冷眼创作《史记》,谱出史家之绝唱,也唱响了自己的人生;袁隆平忍受别人讥笑讽刺,成为“杂交水稻之父”,造福了世界人民,也辉煌了自己的人生;赖斯承受着他人对黑种人的蔑视,造就美国第一任黑人国务卿,荣耀了黑人的历史,也绚烂了自己的人生……因为坚持,脚比路长!

是的,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双足抵达。人生也是如此,我们不怕目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执着……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真的并不遥远。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叫《脚比路长》。它讲述了一个故事:古老的阿拉比国在大漠里,一天,国王对四个王子说,要把国都迁往卡伦,先让他们探路,老大、老二、老三都半途而废,回来了,并说问过当地人了,当地人都说很远,过了几天后,老四回来了,并说只要18天就能到了,国王说,他早去过卡伦了,只是想让王子们知道,脚比路长。

我认为,在生活中,“阿拉比”就是现在,()而美丽富饶的“卡伦”就是所谓“高不可攀、远在天涯”的目标。只要我们心中有坚定的信念,再远的路,也不远。

“脚比路长”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失败了并不可怕,爬起来,继续前进,有了一个目标,就不能放弃,必须坚持到底,干一行,就必须干得最好,虽说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但你总得在更好中做到“最好”吧!

在人生中,有无数个“卡伦”,但一定记住――脚比路长!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咚,咚”,有上楼的声音传来。

“你爸爸回来了,”母亲喃喃地说,便放下正在织的鞋垫起身去开门,门锁刚一旋开,正撞见父亲从包里拿钥匙。

越想越玄乎,终于忍不住问母亲,母亲仍在织鞋垫,一听我这问题便乐了,“你难道听不出来吗?你爸每天要去的地方多,走的路也多,所以脚比较厚重,上楼时踏出来的声音自然是要低沉一些,就像打大鼓一样。”咬断一根线,顿了顿继续说:“你跟着你爸去了那么多地方,都听不出来吗”

好像的确有一些东西逐渐在脑子里复苏了。

一双不知码数的鞋。

小时候,小得我都快要记不清楚的时候,父亲的脚是很大的,大的仿佛望不见边,在与我的肉嘟嘟的小脚比起来,我觉得我永远也长不到那么大的脚,但上天好像要辩驳给我看,于是在我十三岁时,脚就达到了我曾经“望不见边”的地步,39码,不大不小,可父亲的鞋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我每次把鞋和父亲的鞋放在一起时,总感觉那鞋不是39码,是40码。

这是怎么回事呢?大概是走的路太多的缘故吧,可我又觉得好像不只是这样,又好像有一些东西在等着我,去发现。

一座不知名的山。

对于6岁的我,父亲的脚的确很大,可相比起这个世界来说,无疑又是很小的,可这双很小很小的脚,却又有这能耐,带我领略大千世界的一隅。

那一天父亲穿的是棕黄色的皮鞋,领着我去了一座不知名的山,山有些高,父亲走起来却健步如飞,我跟不上时,就抱起我继续走,我休息好了,父亲把我放下来步履依旧稳健快捷,我休息了十来次,而父亲一次也没停。

那时的山路还有些不平坦,路也没有完全修好,我抬头望去时,正见得父亲的脚与大地融为一体,隐没不见。

一条不断延长的路。

待我已差不多能照顾好自己时,父亲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们周末骑车去植物园。”

骑自行车去?我有些踌躇了,植物园离我们家很远,骑自行车最少要一个半小时,不去?我又有些舍不得了,毕竟周末能出去玩的时间很有限,要把握好每一次机会,“不去可就没机会了哦”“那就去吧”在父亲的逼促下,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

那天去植物园时的疲惫与艰辛已记不真切了,在植物园玩的如何也早就忘却了,只清晰地记得后来变成了“我们骑车去古镇吧”“好啊”“我们去郫县吧”“可以啊”等等。

脚,我一直这样想,大概是路开始的地方吧,可又不尽然,脚也是路结束的地方,那么一前一后合起来,正好比路长一个脚的距离。

“人的一生很短”父亲想了想,继续说:“如果蹉跎一生,那很容易,但如果用脚去感受,感受时融入,融入后又能开辟,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立起来,活起来了。”

这样说时,我又觉得我比父亲的脚小,而父亲的脚又比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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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莲,出污泥而不染。

他有着一身铮铮铁骨,他,孤独弃于世,他是半个盛唐,他是一朵青莲。

他不甘世俗,不甘污泥,他挺拔而出,他于盛唐亭亭净植。它出自泥,却如此之亭亭净植,墨犹染花韵,它不沾染尘世的点滴似,伫立于那似乎遥远的东方,那墨韵之中。他似孤独,他月下独酌,他举杯邀了明月,却何奈对影成了三人。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是属于他的离愁,他是一朵莲,他是一轮月,莲月相映,织就了他那属于未来的梦。如何似它?它是一种清淡的美,无与伦比的不染。

它似乎只能出自那清冷的一缕墨韵。他自诩青莲居士,自嘲白发三千丈,谁又能理解他的泪,他的自嘲,他的明月?只笔一挥,倒了那樽酒,洒于纸,却不染。如他,他的未来,不染尘,不染泪,似生来如此豪迈。他一株莲,中通外直。醉了酒,他挥笔,就如此。句句啼血,句句哀切。他生于酒,死于酒,谁听不见他的哀伤?他是一朵无与伦比的青莲,在双眼迷离中迷失了未来的颜色。

那一缕粉色的晕染,那如雪般的纯净,那不染于尘的身姿。它为花之君子,亦是花之不染。他举杯啊,望岁月能成全,能给予他一笑,一泪,半扇悠凉。他的未来是被梦编织的,他的雄心,他的傲然,是那沉厚的绽开。他让高力士与其脱靴,他让贵妃为其研墨。墨点飞溅,染出了一株自傲的莲,染出了一双渴望的手。他的染,染青莲,染太白。我自成仙。那路,是否也被残酷吞噬?他绣口一吐,便成半个盛唐。

它在月下轻盈摇曳,起舞,长身玉立。于是,我不染于尘。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脚比路长》读后感

“脚比路长。”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萦绕。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五岁生日时的长征。

在我五岁生日的前一天,妈妈出了一个主意:让我和爸爸从奶奶家徒步走到外婆家。但是奶奶家到外婆家足有十公里!对十岁的我来说区区十公里,简直是小菜一碟。但对五岁的我来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第二天,也就是我生日那天,妈妈早早地买好礼物去终点等我,于是我和爸爸出动了,还没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汗流浃背了,热气直往衣服外钻,汗水打湿了头和衣服,眼睛上还起了一层薄薄的膜,可爸爸就先没看见一样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我就过极限了,听说哦过极限就不累了,还真是这样。走过一半了,爸爸也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可当我想继续前进的时候却被爸爸拉到一个个长椅上休息去了。等恢复了体力,我们又开始了长征。

又过了数不清的街道,数不清的路,只剩下不到一公里了,可在这最后冲刺阶段,爸爸却又要休息,没办法,只好按他说的办,于是爸爸给我俩一人买了一个“小布丁”冰淇凌,我万分珍惜的吃了起来……终于,我和爸爸走到了终点,拿到了我的生日礼物。

这次长征,在我小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勇于挑战困难,挑战困难的同时也能让我们明白自己的不足与优点,只要战胜困难,你就是最棒的。

我将永远记住这件难忘的经历,记住这句话带给我深刻的道理。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活着读后感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何清涟、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高中暑假读后感范文:《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报告阿廖沙小我私人死少战糊心经历的自传小讲,也是反应广大社会糊心的理想主义小讲,闭于我们去讲,我们的童年浸泡正在苦好中,出有战治,出有纠葛,只要爱的阳光的温战,只要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好好的,最值得回念的工妇,可对下我基去讲呢?暑假里,我细读了下我基的《童年》,心暂暂没有能安静热静偏僻热僻。

细读《童年》,如同走进一个书卷里雕刻的漆乌社会,凝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埋怨,它固然出有年夜部小讲的气魄雄伟,却给我带去了更多的慨叹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好好善良的人物:中祖母冒死救水,给阿廖沙讲奇特的童话故事;正直天职的老匠人;用本人足臂妇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喜好科教的佃农“好事情”——他们的宝贵的地方是他们处于乌漆乌,仍旧出淤泥而没有染,让人正在一片浑沌中嗅到芳喷鼻!

但是,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何等懦强。大概,那些锻炼闭于如古同龄人去讲,没有会收作也出有一小我私人做得到,但是,万一收作了,我们是没有是也应背阿廖沙那样英怯空中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固执的毅力战坚定的疑念,以他分明的擅恶战激烈的怜悯心,抑止了各种艰易,遁供本人的幻念,他是一个“年夜写的人”!

读完整文,我心如同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浓。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悲悲离开。里临丧父之痛,他冷静接受,里临毒挨,侮辱,和无公贪婪、文明暴虐的小市仄易远,他以菲薄之力对峙。十一岁便被中祖女赶降收门,到里里营死。正在中祖母好好品量的止熏陶下,他憎恶漆乌的社会,怜悯没有幸的人,对好好的糊心布谦了神往。他对峙中祖女的毒挨,正在气愤中,他险些要杀了殴挨母亲的继女,阿廖沙,那是一个何等布谦公理,没有畏强横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年夜的启迪,每当我里临锻炼踌躇没有前时,阿廖沙那灾易的童年浮如古少远。幼小的阿廖沙皆能刚强天挺过,我们为甚么没有能?让我们擦擦泪水,连结着糊心的怯气战自疑心,背前冲啊!永久以自动的,怯于拼搏的立场看待我后的人死!

暑假《边城》高中生读后感

在两省接壤处,有那样一座城,纯朴的令人向往,和善的令人动情,宁静的让人沉下了一颗浮躁的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独特清新的湘西文化,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孕育了那样善与美的人。朴实忠厚的船夫,天真清纯的翠翠,宽阔豪爽的天保与和气亲人的傩送,商贩水手,便是做妓女,也永远那么浑厚。作为善与美的化身,翠翠如一只未经尘世玷污的无辜小兽,“天真活泼,处处如一只小兽,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的事,从不发愁,不动气,遇到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把光光的眼睛揪着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了无心机后,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

鲁迅说:“真正的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黑格尔说:“悲剧是冲突双方都有理,却只能把同样有理的双方否定或破坏掉。”我却认为,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却并不是其中一种,悲剧不一定要将美毁灭才得以产生,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就像品一口好茶,人们会称赞陶醉它的幽香,即使入口不免会有微微涩苦,甜苦相衬,方才是香茗。翠翠是那么纯净善美,以至于她娇得“只宜于听茶峒人的歌声,不能做茶峒女子做媳妇的一切正经事”。翠翠、祖父、黄狗,住在溪边那个属于他们的“边城”,无忧无虑,好不快活。处于朦胧恍惚的少女时期的翠翠,正是因为她的干净,才不知道如何喜欢上一个人,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如何回应傩送的歌声,于是含蓄地掩盖自己的真心,忧郁地等待一天天,到梦里去摘虎耳草,有心无心地打听关于傩送的消息。也是直到祖父去世,她才明白了许多像傩送唱歌、天保的死、顺顺的冷淡及祖父离世原因等她不曾知道的事。傩送和气亲人,对哥哥天保有情有义,知道天保也喜欢翠翠后会公平竞争。但也是这种情义,会让他在天保溺水逝世后无故人误解翠翠与祖父,会让他在碾坊与渡船之间犹豫,会让他逃避离开。难道我们能批评在翠翠与傩送身上的人性美吗?不,因为美,所以预示了悲,预示了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悲剧;因为悲所以衬托了美,使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清澈可爱,难能可贵。

李健吾先生在评论边城说:“作者的人物全部良善,本身却含有悲剧成分,唯其良善,我们才更易于感染到悲哀的力量。自然越是平静,自然人越是显得悲哀。”在青山绿水、黄狗素人、号子歌声的边城中,翠翠接下了祖父的责任,平静地摆着渡,梦里浮起了那个遥远的歌声。目前的悲剧似乎还有一线转机,因为“这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

拿起《边城》这本书,它的封面中透露着一股朦胧与平静,仿佛有一只神奇的手,抚平了你蹙起的眉头,抚去了你内心喧嚣的迷雾。它朴实而富有诗意,像一个经过时间沉淀的老人自然纯净。

《边城》主要围绕渡般女孩翠翠与船总家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三个人的爱情悲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兄弟二人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大多会因此产生嫌隙互相疏远。然而在那个朴实的茶峒小城,这兄弟两人却选择了公平竞争。大老天保在察觉翠翠喜欢的人是自己的弟弟后,选择从中退出,但因抑郁而不幸坠河而死。因船总顺顺心中有了嫌隙不愿让二老娶那个间接害死大老的女孩为妻,翠翠的爷爷又被傩送误会,所以这个年轻人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留下翠翠一人。

质朴,应当是它留下的,在茶峒小城中,沈从文对于环境的描写是自然的,“空气中有泥土味,有草木气味,且有甲虫类气味。天已快夜,别的雀子似乎都要休息了,只有杜鹃叫个不停。”作者平实的语言,却最能体现那种黄昏时的静谧与倦懒,也最能突显翠翠的心事。

小城中的人,自当也是同样质朴。在这里,有从来不肯收别人多余船钱的老船夫,有天真烂漫的翠翠,有乐于救人的好青年傩送,有踏实肯干的天保。对于这些人物自然而然的刻画,让你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他们本该是这样的人,他们也正是这样的人。多一分则刻意,少一分则不足,一切都那么恰如其分。边城就像是陶渊明在诗歌中追寻的世外桃源,那么美好却又那么不真实,这也是沈从文通过《边城》怀念以及向往的。

在故事的徐徐发展中,沈从文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似乎并不是那么美满的结局“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了!”

读到这里,我不禁十分好奇,那个翠翠深深牵挂的傩送,到底有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了,那么他们两个人还会在一起吗?如果他们在一起了,两人是会选择忘却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还是会把误会深埋心底让它滋长发酵,腐蚀他们的爱情?如果傩送没有回来,翠翠是会一直等下去,还是会另嫁他人。我不知道,试想过无数种可能,却依旧是觉得不够满意。也许,只有留下这么一个悬念,留下一个苦苦等待的女孩剪影,才会让我们有所期待吧。

《边城》确实平淡,却也胜于平淡。它只在你心中,留下浅浅的斑驳旧影,留下一片宁静平和。夜很静,月很净,《边城》在寂静中远去,我们在寂静中寻找《边城》。

高中生暑假读后感:《牝狼》

我刚刚读了《牝狼》,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只母狼,叫白莎,她漂流到了西双版纳。一只叫帕帕的公狗喜欢上了她,天天带上人类的食物给它吃。白莎讨厌狗,但是又不好意思伤害,过了多久,白莎怀孕了。白莎讨厌狗,冲上去咬死了帕帕。

白莎生下了三只狼狗杂种。一只黄色叫黄黄,一只黑色叫黑黑,一只花的,长得很像狗,叫花花。白莎很讨厌狗,它怕其他狼崽也学着花花,于是咬死了花花。

后来啊,白莎抓来了一只猪仔,叫两只狼崽攻击它,并在这过程中学会猎杀。黑黑很凶猛,咬住了猪仔。可是黄黄,却流露出一种哀伤的表情,向黑黑摇了摇尾巴,恳求放了猪仔。黑黑松了爪,像黄黄一样摇起尾巴。白莎气愤极了,冲上去咬断了黄黄的尾巴,逼迫它去攻击猪仔。可是黄黄就是下不了手,白莎一口咬断了黄黄的喉咙,这是杀鸡给猴看,它想让黑黑不要像黄黄一样。黑黑疯了一样扒开黄黄的内脏,似乎明白了。

后来,黑黑却跟人类走了。白莎快疯了,它生的都是一窝狗崽子,于是,趁机咬死了黑黑。就这样,三只杂种狼狗,和帕帕都被咬死了。

我感觉这故事十分的虚假,狗也会杀生,不是狼一个会杀生的,会杀生的动物多着呢。再说,黄黄怎么可能会可怜猪仔,就算是这样吧,就算狗就是那个样子。我感觉这不是强调狼的尊严,不是说白莎多么有尊严不肯做狗,而是用一种恶心残忍的手段来写这个故事。白莎既然讨厌狗,它为什么和帕帕结婚?而生了三只狼狗,却不想它们带有狗的血统。白莎可以为了啥子尊严咬死三只亲身狼狗崽,为何又不在怀了狗种的时候自尽?狗是很恶心的动物,狼是很高贵的动物,是玷污不得的,既然是这样,为什么白莎又让帕帕玷污?!为什么做了才知道反悔?白白搭了三条命?我感觉白莎没有母爱,它冷酷,根本没有任何尊严,到死还是那样的草狼。

沈石溪的作品总是强调狼的母爱,却偏偏展现不了母爱,这就是漏洞。狼不是那样的动物,狼凶狠,但不是冷酷,狼爱杀戒,但不是引以为娱乐,我感觉,这作品过多的玷污了狗,更玷污了狼。

高中生暑假读后感:名人传读后感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暑假《边城》高中生读后感

第一次读沈从文先生的小说,觉得先生的文字里有一种古典的魅力。特别是读到小说的第二章,先生对边城的描写可以说既不浮夸但又动人。其实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觉得故事里并没有多少此起彼伏,有的是波澜不惊。然而却在这样的安静中,翠翠的生活逐渐地发生了变故:爷爷的离去、爱情的迷离。

回忆翠翠第一次见到二老傩送时的情景。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二老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相比之下,在这个年代,爱情已经变得带有物质与欲望的附加,对于一见钟情也会被现实的生活所打败。身边的朋友常说暧昧是最甜蜜的,我想确实如此,文中翠翠每次见到摊送的激动与羞涩,心里的不安与若有若无的幻想,这些都是动人的。只可惜他们缺少了勇气。

翠翠的爷爷是个耿直的人,渡船出身,对翠翠十分疼爱,也为翠翠的未来操碎心,当得知爷爷的死去时,我的心一沉,先想到的是翠翠的未来,接而感叹物是人非之快之凶。文章另一处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二老傩送告知大老天宝他也喜欢翠翠时两人的对话。在茶峒人眼中,爱情是自由的,不受家庭地位高低的影响,不受父母所支配。但是在茶峒出名的两兄弟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让两兄弟为难了。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并没有反目成仇,即便是相互提放也没有,有的是坦白的心声,与公平的竞争,兄弟之情并不受儿女私情的影响。然而老天却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大老死在了湍急的河流里。而二老的思想与生活却因此改变。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我想生活是永远不会那么平静的,再清澈的湖面也会因风荡漾,生活中变数很多,我们要做的不是墨守成规,也不是硬性挑战,而是一边保持平淡的生活,一边谨慎地保护我们珍重的人或物。身边的人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别以为处于幸福中,就可以忘记烦恼,等到哪一天身边的人突然离去,你便会认识原来他是你幸福的重要一部分,只可惜已经太迟。所以,请让我们好好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我们需要传承的文化。有珍惜之心,路上才走得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