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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承包合同法律法规(热门22篇)

作者:雨中梧

承包合同是建立在双方信任和合作基础上的重要合同形式。要想写一份完美的承包合同,别忘了参考下面的范文和检查清单。

工程承包合同

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治区第五监狱钢屋架制作及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劳务承包协议。

一、乙方承包范围:

1、钢屋架制作、安装。

2、清点、验收甲方运到施工现场的一切施工材料。

3、做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工程验收。

4、依据图纸和甲方所定的工期,编织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期进行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按照图纸要求,依据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达到合格。

三、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开工后,的工作量,并通过验收。

2、乙方如无故撤离,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完成工程所应支付的工程款的50%,作为违约金。

四、其它条款天完成件。

1、乙方所需住宿由甲方解决。

2、乙方不得损坏和浪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设备及材料。

3、施工过程中,出现整改图纸以及造成的多次费用由甲方承担,包含已加工费,责任与乙方无关。

4、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停工待料、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与乙方无关。

五、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后按工程进度付款,整幢厂房加工完毕后扣留5%,10日之内付清。

乙方:

20xx年7月4日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装修合同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工程承包合同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运输(自卸车)、推土机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区域:300宽170区域,回填土后标高达到4。

三、合同工期:整个项目土方回填总工期共15天,自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包括法定节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四、回填土方质量要求。

1、土料:小块风化石。

2、回填土方中的风化石块直径不宜大于____厘米,大于厘米的风化石块量不得大于土方总量的千分之零点五。

3、回填土方必须经推土机平整压实,土质及回填质量应得到甲方认可。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单价_____元3(含税价),综合报价包含土方工料费、运输费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压实的费用,运输距离不作为承包价格的计量因素。

2、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期间甲方无需付款,为乙方全垫资,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给予支付工程款。

六、施工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点回填,回填土方质量必须经过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方可回填,并须保证土方运输的连续性。

2、在回填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对其现场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毁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回填地坪后的绝对标高应达到甲方要求,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实量给予扣减。

3、乙方应按期完工,每延迟一天,付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八、争议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装修合同法律法规

《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特征。

在承揽合同中,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按约定获取报酬的一方称为承揽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就是说,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的权利意味着对方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此处仅就双方的义务进行阐述。

1.承揽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材料检验的义务。

(3)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的义务。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的义务。

2.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

(4)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四、承揽合同的解除。

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这种信赖关系遭到破坏,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是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除此之外,当事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培训心得

今年以来,金融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和数量均双升,涉案手段更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分散性,银行从业人员牵涉民间借贷、企业骗贷、中小银行票据大案、外资银行员工违规买卖外汇、银行人员私下收取佣金、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等案件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只有两点,那就是由于有章不循和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学法、懂法、守法,时刻绷紧风险这根弦,是走好人生每一步棋的最基本保证,否则在大是大非面前终究会迷失自我。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来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人必备的必修课。通过对职业道德相关内部制度的学习,我们深知自身必须具备的素养:

一是诚信,人无信不立。不仅对客户、对经手的每一笔业务,对同事,对监管部门,诚信是最基本的准则,恪守诚信也是每一位国行人的工作信条。

二是合规守法,合规操作,防范风险,对客户资金安全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

三是专业精神。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扎实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从而高效准确的为客户服务,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在柜面工作中,每天最直接的和大量资金的往来打交道,更需要过硬的思想素质和更严格的职业准则。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勤勉尽职、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等准则。对客户,除了利用自身业务技能为其准确高效的办理业务外,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同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遇到利益冲突时,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把操守指引落实到日常工作每一个细节。

每一个银行员工都应树立感恩的理念:感谢客户给银行带来的.利润、效益和业务发展机会,感谢客户与我结缘,让我获得为他服务的机会,使我获得建功立业创收的机会;同时,也应感谢银行为员工提供展示自我的服务平台。只有树立感恩理念常存感激客户心态,才能真正从内心深处做好规范化文明服务,才能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用心为客户服务,才能真正地服好务。

文档为doc格式。

《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培训心得

按照市律师协会的安排,我有幸在人民会堂听到了范xx先生的讲座。范先生乃是律师界的前辈,也是《劳动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整堂讲座中贯穿了一个理念:即《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博弈的产物,用来调整对立统一的矛盾,以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该法的第一条申明了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赫然入目,而范先生在讲座中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实际地位是不平等的,二者的强弱是相对的、可转化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许多向劳动者倾斜的条款之后,用人单位如果不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去规避风险,就可能会在该法实施后付出高额成本。

范先生单设一章专门讲授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采集”,既立足法律条款,又有实践操作性,笔者依据讲义、笔记和法条,加之个人理解,整理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与职工讨论,加以公示或告知。并在第八十条规定了罚则,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尽到公示告知的义务,还须保存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建议讨论规章制度时由职工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规章制度公布后由全体职工签领并传阅,以及签订承诺书表示知晓并遵守。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制作《入职告知书》,写明法定的告知必备事项,由每一位劳动者上岗前确认后签字。

为了能与劳动者建立信息交换的良好渠道,建议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建立职工名册后及时更新,随时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的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对此明确规定,还有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用人单位我保护的必要措施。如果劳动者不肯签书面合同,恐怕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要考虑是否继续用工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九项必备条款,而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将合同条款加以完备,还要及时地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建议交付时一定要由劳动者签收,并妥善保留回执。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一经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而且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被动的、强制地,因为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十四条有一个排除条款——“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建议用人单位在接近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时,向劳动者发放签约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由劳动者来决定是否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用工前要严格审核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证件,并由劳动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健康状况、身份学历、专业技能真实有效,签约意思真实自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劳动者承诺如因前述证明失实而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自负其责。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时,注意审核承包者的资质,尽量选择规范可靠、有一定风险承受力的公司法人;用人单位如果选择了个体户包工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在这里有两项义务,一是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是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此义务履行不当,在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罚则,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文本的归档备查制度。

平心而论,我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一样,都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角度谈了些建议,是希望抑制道德风险,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良性互动,希望不会因为视角问题受到立场方面的责难。

工程承包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条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在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工程以施工费包干形式进行合作。为分清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5、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协议价款:工程承包价款为万元(大写:)。

7、承包方式:所有施工费,包施工原始资料,包施工机械设备。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工程的合同签订工作和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技术交。

底工作,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2、负责支付土建方的配套费用和施工水电费。

3、负责乙方施工进场前的协调工作。

4、负责由于建设方或其他施工的原因,给乙方人员造成伤。

亡或事故的协调工作。

5、指导调试开通工作。组织工程检测及验收工作。

6、负责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

7、对工程质量严格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

改要求,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审核、修正工程竣工资料,办理工程审计结算。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不得从事违反甲方利益的活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3、按建设方的图纸及建设方、甲方的进度要求施工。根据其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4、负责进出工地材料设备的装卸工作,负责工地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

5、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规范和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如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其返工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负责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协调会、施工现场会。及时催收工程款。

7、乙方必须为自己聘用人员购买保险,并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所有伤亡及安全事故,及其它违规、违章、违法行为等,均由乙方负责。

8、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工程的调试开通。配合检测和验收。及时办理交工手续。

9、竣工时提供原始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配合甲方编制工程结算和完成工程审计、结算。

10项目承包人必须亲自主管工地。配合协调工地现场各方之关系。会议、检测、验收等必须到场。

11、对进入工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和资料检查验收,并妥善保管。

12、在每月28日前按月及时真实的向公司呈报项目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计划。工程进度以前月26日零时至当月25日24时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3、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并能一次性通过检测中心的检测及消防验收。

14、负责保修期内的维修任务(保修时间以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合同中所规定的保修期为准,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的月进度报表。

2、甲方按审核后的月进度报表的定额人工的80%在次月五日前支付乙方费用。

3、甲方按协议付款至协议总价款的80%时即暂停支付乙方款项。

4、工程经消防检测中心检测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甲方支付至施工费的90%。

5、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毕,业主支付甲方的工程款达到业主与甲方合同总额的95%后,甲方在一月内向乙方支付至协议价款的95%。

6、余额5%作为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支付。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为包干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实际工程量累计增减5万元内(含5万元),视为协议包干范围内变更,双方不调整协议价款。

2、累计变更工程量超过5万元后,甲方按业主认可的签证,按相应工程量的12%调整双方协议价款,(纯点工签证的70%归乙方)。如项目变更人工用量过多,双方按实协商。

3、所有的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均待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成后进行计算和支付。

五、双方约定:

1、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发生争执时,也必须保证现场正常的和必须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2、现场材料的节约使用及现场保管,均由乙方负责(材料员由甲方指派,乙方负责管理)。设备材料如有遗失和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施工过程中造成不正当损耗和材料消耗超过限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乙方整理好各类施工资料,向甲方提供工程验收所必备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结算。

5、施工中所需要的设备、工具及相关消耗用品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一概不予提供。

6、如遇施工变更,乙方应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并把相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人员配备不齐,施工质量低劣及不服甲方调度等,甲方可中途辞退乙方,另请其它安装队伍。辞退时的施工费用按已完工程量扣除罚款后按实结算。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停工(包括节假日、农忙等季节),否则将予以处罚,直至更换施工队伍。

9、甲方如派驻专职材料员,乙方负责材料员工资的20%。

10、协议中未包括的施工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随时有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施工情况,如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不能因此要求工期顺延。工期以甲方和建设方所签合同所规定的合同所规定的合同工期为准。由于乙方施工不力所造成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罚款额累计达到壹万元则中止本协议,扣除乙方剩余的施工款,由甲方另请施工队。

2、所有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的施工与验收标准为依据。如因质量问题而被甲方勒令返工或导致验收不能通过,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并处以二倍返工费用罚款。

3、因建设单位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乙方可通过甲方向有关方面签证点工工日或要求补偿。

4、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任何一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元违约金。

七、以上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如有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在甲方或乙方所在仲裁部门或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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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周先生两年前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先生任销售部经理,还约定“合同中的岗位变更,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岗位”。一年以后,企业通知周先生变动工作岗位,将他调离销售部到其他部门当领班。周先生认为,在没有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即擅自变更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经与企业领导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周先生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企业认为,根据工作需要及周先生的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故企业有权变动周先生的工作岗位,对周先生所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岗位的原则,企业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在未与周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周先生的工作岗位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应予以纠正。所以,劳动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企业应当恢复周先生原工作岗位,享受原工资待遇。

谁违背了这一原则,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履约的期限偏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当事人预想不到的变化;,因此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由于劳动关系除了具有经济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其中处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地支配劳动者,将单位要求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又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作了严格要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满足两项要件才能有效:第一,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

另外,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便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岗位,但到实际调整岗位时,劳动者往往觉得这种约定显失公平,认为单位是借生产经营需要之名排挤、刁难员工,甚至进行打击、报复,经常引发争议。对这种情况,现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既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已经作出了此类约定,应当认可用人单位依合同享有的用工权,但为了防止单位滥用用工权,当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时,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劳动者岗位的行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否则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因此,即使合同中有单位可以单方面掉调整岗位的规定,但是这个调整也要合理,否则也可能是无效的。

法律法规单方面变更合同无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装修合同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平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暂定一年,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

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合同单位承包合同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

车子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子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车 主):

乙方(租赁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孙武出租公司营运车鲁mhm963租给乙方,由乙方进行营运,营运时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一年)

一、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辆外形、轮胎、易损件),若在乙方租用期间内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

二、租用期间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交给甲方当月租赁费(大写)________仟_______佰元整。应提前交租金后用车。

三、乙方租用期间,发生一切交通违章行为、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可运用甲方投入的车辆保险进行处理,保险不足时,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四、在车辆出险二次以上或保险理赔贰仟元以上的`扣除理赔金额的15%作为保险赔偿。在处理意外事故期间,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出租公司规定进行运营。

六、乙方营运期间,驾驶员必须符合该车的条件,如果乙方聘请司机,必须手续齐全并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上车。

七、如出租公司有各种福利(如燃油补助等各种福利归甲方所有)。

八、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出现违约,在押金内扣除一定的违约金。

九、乙方自签字合同之日起,交纳给甲方合同保证金____________元。合同到期后80%退还剩余部分如无违章一个月付清。乙方在营运期间如发生重大车损事故,甲方可根据车辆损坏情况收取一定数额的车辆折旧费,合同到期后,同样的价格下乙方优先租赁。

十、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车辆违章由甲方自行承担,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后车辆违章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二、合同租赁到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解答:

其实你所说的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辞职提前通知期的问题了,而是什么是脱密期的问题。

脱密期,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脱离商业秘密的期间。在劳动法上,脱密期是用人单位让密切接触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开单位之前脱离涉密岗位的一段期间。通俗地说,由于单位怕一些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公司后泄露商业秘密,所以让员工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呆一段时间再离开,这段时间就叫做脱密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对脱密期作了详细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在该条中,提前通知期就是脱密期。

单位要通过脱密期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必须注意以下几个要件,同样员工看单位的脱密期决定是不是合法就是看是不是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一、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这是单位运用脱密期来约束员工的前提,

从脱密期的设立本意来看,就是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根本不涉及商业秘密,单位不应该设立脱密期。这也是从单位合理运用员工及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因为一个员工在脱密的岗位上通常是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公司还必须给予工资等待遇。

那什么是商业秘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这一条可以判断是否为商业秘密。

二、脱密期必须是双方约定的。

脱密期规定必须以合同的形式书面表达出来,而且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这就意味着脱密期不能是单位单方面提出,员工就必须遵守的。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履行脱密义务。

三、脱密期长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脱密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员工与单位约定的脱密期超过了六个月,员工只履行六个月的脱密期即可。

四、脱密期间员工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享有员工待遇。

脱密期间单位不得让员工回家待岗,以此为借口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脱密期间的员工仍然是单位的有劳动关系的员工。

综上所述,你的公司让你履行当时合同中签订的2个月提前通知期,是合理合法的,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问:我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我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已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前几天,我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我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答: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公司强迫你续订两年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认为,根据《员工守则》的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因而你必须与其续签两年合同,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你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你们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因此,用人单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的做法将难以立足,同样,劳动者想“从一而终”,强迫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职工服务期限,不到服务期限要跳槽或合同期满希望离职的人员必须赔偿。其实这种规定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因此必须严格按合同处理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不能靠单方的规章制度。职工在合同履行到期、但未满公司规定的服务期限时,如果职工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劳动合同的效力。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无异议,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延长合同期限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意愿,或附带不合理的条件迫使对方续签合同。

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还有劳动合同与培训协议期限上不一致。对这类问题的处理目前也有较大分歧。比如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年,在一年后,职工接受了公司出资的培训,而且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必须再服务3年,违反要赔偿,但是并没有更改劳动合同。根据原来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到期是不用赔偿培训费用的。但是在实践也有处理部门认为培训协议是有效的。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后,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替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应当以上述规定来处理。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方式:甲方将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主楼及施董事长住的东、西房不在其内)的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团队就餐:甲方如来大的游客团队统筹安排在乙方就餐,标准由双方事先协商决定;一般散客,乙方自主经营、自行管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界定:甲方经营的浮山风景区是国家4a级景区,卫生要求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乙方承包的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内外,快餐店门前的小广场、双瞻阁周围道路以内(含草坪)卫生,由乙方负责。景区主干道路、大型停车场及景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承包基数:第一年为万元人民币(小写:元),第二年承包费递增10%,即为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10%,即为万元人民币。另: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在每年月底前乙方须向甲方付清当年承包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每月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视为乙方违约。

第五条、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xx年月日始至20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不欠租赁费的前提下,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六条、甲方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有权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

3、协助乙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八条、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3、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进行简单改造更新,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比如电视机、燃气灶具等,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3、对顾客服务要规范,尽可能做到顾客零投诉。4、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的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事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乙方如不续约,应如期交还承包的宾馆房屋及设备设施。乙方逾期不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关于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问题,很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只要在合同中约定把社会保险费一并发给劳动者,就可以不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了。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也是一种法律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制订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同时,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因此,我们可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这些法定义务,就有可能承担法律风险的。不但有可能被社保征缴机构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社保费也会一并记入工资总额,那么用人单位就会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建议用人单位不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把社会保险费放在工资中发给劳动者。

承包合同单位承包合同

为了提高办学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办学的原则、目的。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探素新的幼儿园教育模式和方法。

二、承包内容。

2.承包金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_______元,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费起按月以_______%的幅度递增。

3.付款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始交纳,前_________年每月承包费在当月_________日汇出,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承包费按季度划款,划款时间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汇出。

5.风险抵押:乙方在正式承包幼儿园后需向甲方提供幼儿园全部资产的乙方校产证明及_________元现金作抵押,待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抵押证明及抵押金退还给乙方。

6.押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在_________年内分期将押金交清给甲方。第一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___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设备设施清点给乙方使用之日时支付给甲方;第二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元,乙方在_____时交付给甲方,第三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_时交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时收取承包费,并有权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

(2)幼儿园现有资产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增加的设备设施及所收取的建园费归甲方所有;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及时将幼儿园所有资产清点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幼儿园的党政领导归甲方,幼儿园依法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幼儿园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及办学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承包期间财务独立,甲方无权干涉;

(4)按时上交承包费;

(6)乙方必须依法办学;

四、在承包期内,如因情势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内,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元,并且返还押金______元及所产生利息(贷款利息)。

3.在承包期内,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履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承包合同单位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_____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_______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