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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6篇)

作者:纸韵

在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对过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改进和完善。以下是一些传统和创新的工作方案范本,供大家在编写工作方案时参考和借鉴。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晋级活动实施方案

郭镇小学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实施方案以课堂教学达标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升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一、参加对象及形式。

二、达标内容。

1.教学设计:

主要内容为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策略.2.课堂教学技能:

主要内容为导入,提问,学法指导,评价,结课.3.教师基本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组。

组长:王为军。

副组长:黄辉。

成员:王智超陈艳。

2.成立达标工作评委组:

组长:黄辉。

副组长:王智超。

成员:罗曼陈量谢梦超。

从2013年3月1日开始,计划用一学年时间,分七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第一周)。

第二阶段:组织学习(第二周)。

召开教研组长会,学习方案,明确目标与要求,统一思想,做好部署,完成全校60%的教师达标。

第三阶段:上示范课(第三-四周)。

各教研组认真准备示范课一堂,为大家提供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四阶段:达标考核阶段(第五-----十二周)。

一听课领导评委小组成员针对考核对象,分教研组开展听课评议,帮助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诊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教师进行教学反思,针对问题进行研修与提高。

二、上课再次上达标展示课,接受达标考核.教师集体评课,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写出听、评课后的收获和体会,每人准备一节达标课。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第十三---十四周)。

总结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达标工作,部署第二阶段工作.达标教师反思课堂教学写出书面材料上报教导处。

五.结果运用奖项设置。

1、本次达标结果将作为小学教师年终考评各类评优评先(含校级)的必备条件.2、凡达标教师享受外出学习优先待遇。

3、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达标教师优先参与。

4、参加课堂教学达标获得“优秀”的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2013.03.0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公开招聘特岗教师3683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招聘计划3683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1050名,小学特岗教师2633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颍东区、临泉县、阜南县、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等25个县(区)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试验区初中3032122422624小学70222266644金寨县初中80714181072121342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均需专业对口。小学401011111421舒城县初中502663223272555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均需专业对口。小学1002828303353宣城市泾县初中612111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需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小学3468325541池州市石台县初中102111212初中音乐、美术和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均需专业对口。小学356553556安庆市枞阳县初中20332633小学10040365685潜山县初中2023321531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均需专业对口。小学20553115太湖县初中10222211小学4215151011宿松县初中353641111351333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学科均需专业对口。小学1052722293978岳西县初中5212初中各学科需专业对口。小学1055望江县初中2811110411备注:对口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二级专业类中专业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育类专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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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xx〕1号)要求,结合省情和我省xx年、xx年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20xx年,我省拟将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扩大到42个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国扶县和省扶县(包括两个移民基地),具体为:皋兰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武都区、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玉门市、瓜州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合作市、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临洮县、岷县、陇西县、通渭县。

20xx年全省计划招收农村特岗教师xx名。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三)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人以上。

(四)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各县(市、区)应选择确定2所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对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进“计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五)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并招少量省内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高职院校除外)。

(二)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一)公布需求。

(二)自愿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集中培训。

(六)签订合同。

(七)上岗任教。

(一)3月份进行宣传动员。

(二)从3月底到4月上旬开始组织报名。

(三)4月下旬进行资格审核,选拔进入专科笔试和本科面试的人员。

(四)4月底至5月中旬组织笔试和面试。

(五)6月上旬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入选人员到所报县区进行试讲面试和体检,最后报省教育厅进行汇总统计。

(六)7月初向教育部上报录取人员名单,县(市、区)对录取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换取手续。

(七)8月上旬特岗计划毕业生分配结束,8月中旬至8月底,录取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集中培训。

(八)9月初,录取人员到岗工作。

专科生报名时间为3月31日—4月11日,本科生报名时间为3月31日—4月16日。报名者填写《甘肃省20xx年教师特设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省内高校毕业生将《报名表》交本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按要求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省外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传真到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号码:0931-8820648;88xx6),面试报到时将《报名表》交招聘县(市、区)考核小组。

本科生选拔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面试时间:5月24日、25日,面试地点:兰州,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专科生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省上统一组织综合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英语,满分150分,每个学科50分。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成绩另作要求。考试时间:4月19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原则上在所在学校。面试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市、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有关高校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等工作。

(一)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xx〕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今后,城镇、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必须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二)“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

(四)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县(市、区)必须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

(五)服务期满后,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其档案户口关系已经转到县(市、区)的,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市、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查。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县(市、区)政府承担。

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各县(市、区)制定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实施和建设新课程的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兴隆县教育局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标准》,已完成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指正。

一、基本情况。

兴隆县地处河北省东北部的燕山深处,与京、津、唐相毗邻。兴隆山多地少,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全县总面积3123平方公里,总人口31.7万,辖7镇13乡290个行政村。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78所,包括中心小学55所,初中23所。义务教育阶段任职教师2396人,在校生28699人。2003年我县通过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验收,2004年通过了省对学校普及语言文字工作的验收,2006年顺利通过省第一轮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二、评估过程及结果。

我县作为2007年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单位,是我县教育发展中一次难得的机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巨大动力,必将对我县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因此教育局决定把本次教学评估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并着重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兴隆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教育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宏观领导、统筹规划教学评估工作。成立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具体规划、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评估工作。同时,全县中小学也相应成立了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校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评估和学校自我评估工作。每位校级领导都要深入到评估工作中去,靠前指挥,使评估工作少走弯路,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局领导班子以及相关股室,认真学习《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深入领会评估方案的精神实质,充分做好理论上的准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兴隆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在教育信息网全文转发了省教育厅文件以及教育局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各校必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两次召开由各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研室及相关股室人员参加的教学评估工作学习动员大会,会上认真学习了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评估要求和标准,明确了我县教学评估的主要目标为:通过评估规范学校的办学及教学管理行为,反思查找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及教研水平,推动新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最终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这个目标提出了“一个坚持,三个贯穿,五个结合”的工作思路。一个坚持就是自始至终地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三个贯穿就是把以人为本,促进发展贯穿于迎评工作的始终;把总结经验,找准差距和问题贯穿迎评工作的始终;把整改贯穿迎评工作的始终。五个结合即教学评估工作与“两评四考”相结合、与教学常规管理相结合、与学校特色相结合、与校本研修相结合、与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相结合。同时,明确教学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强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通过实实在在的资源投入、踏踏实实的努力工作、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三是深入学校,加强指导。教学评估既是一项新工作,又是对以往教学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完善,必须加强指导。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5个教学评估指导组,深入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五个方面进行具体指导,一是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教师学习省厅、县文件精神,引导教师正确认识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全面了解教学评估的方法和程序。三是教师对照标准对前一学年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学校按照程序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四是学校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撰写教学评估报告书。五是指导学校按照要求将教学评估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对发现问题的学校及时督促纠正,并进行二轮重点督导。通过评估指导,促进了学校教学管理,校本研修的建设和创新,对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目前学校管理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朝科学化、精细化努力。

四是统筹安排,完成各级评估。

1、教师评估过程及结果:

各校认真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力求人人掌握标准,个个明确目标。按照教育局评估小组的统一要求,学校从教师的简历、基本情况、所任学科、发展规划、获奖情况、读书笔记、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参与校本教研、培训统计、自评材料等方面建立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照评估标准逐条进行自我评估,写出文字性自评报告。备课组或教研组根据日常教学工作、课堂观察、教研活动等进行互评,并填写互评报告单,同时学校从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课堂教学四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估,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家长、学生意见,最后评估小组综合多方面的信息对每位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写出评估报告,向教师通报最后评估结果。通过对教师的评估,帮助教师认识存在的问题,培养自我反思的意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制定改进和提高的措施。通过评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2396名专任教师中有1710人获得优秀,占参评总数的71.4%。有662人获得良好,占27.6%。另有24人一般,占1%。

2、学校评估过程及结果。

各校首先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评估标准》,先后数次派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区参观考察,学习评估工作成功经验,查找本校评估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增强“迎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迎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在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内容,逐条进行自我评估,将自评结果通过全体教师大会进行通报,并通过教研组、年级组或教师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访问等方式征求社会和家长的意见,然后再次进行自我评估,写出本学期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填写《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报送县教学评估办公室。学校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进一步提高的目标和改进措施。在全县78所中小学中,有64所学校评为达标,达标率占82.1%。其他14所学校为基本达标,占17.9%。没有不达标学校。

3、县域评估过程及结果。

我县始终把教学评估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为更好的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对学校的教学评估,建立了教学评估组织实施机构,制定了县域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和长效的评估机制。利用7月、9月三周的时间,分5个小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对全县中、小学进行评估检查,在听取被评学校自查自评汇报的基础上,查阅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深入课堂随机听课,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并及时向学校反馈了解到的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按《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结合学校自评报告,认定学校达标等级,完成对学校的评估。在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对县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评,把有关资料按“县域教学评估标准”二级指标建立档案。评估小组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标准》,逐条自评,汇总成绩,填写了《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报告书》。自评结果为达标,总分为91分。

三、评估结果分析。

(一)宏观管理。

1、管理目标。

几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科教兴县”的战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并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明确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制定了近期和长期目标。决心经过3—5年的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教育理念先进,硬件建设先进,队伍素质过硬,教育质量在全市领先的教育强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教育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主要是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县域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推进新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实施“一普变十普”的整体战略,加快全县基础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快学区建设步伐,实现县城中心建设的“3342111”工程。加快标准化学校进程,到2010年建成22所标准化学校。加快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校长聘任制、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稳步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力争到2010年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100%,本科学历达到30%,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5%以上,并培养出一批中小学教育专家;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岗位提高培训率达100%,培养一批专家型校长。

2、管理机制。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确保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我县成立了由相关股室组成的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和课程改革指导小组,明确其职责,建立了与课改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局行政、进修、教研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的教育合力。《兴隆县教育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是我县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机制,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是其中的核心目标。教育局每年都要修定《兴隆县教育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把全县目标分中心校、县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三个系列,总体目标由主管局长及各股室分口控制并对局长负责,建立局领导包片、各股室包乡镇的过程管理机制,保证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各单位要依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实施方案,将所承担的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并与基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考核实行月(季)监控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按千分制量化打分,最后认定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工作一般三个等级并实施奖惩。同时通过《兴隆县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对各项常规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强化了多元管理、现代管理和民主管理。目前全县各校基本形成了“人人善管理,处处有管理”的良好局面,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并逐步向科学化、精细化、人文化方向迈进。

3、评估机制。

教学评估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建立了常态评估机制和评估结果反馈制度,把教学评估过程作为深入学校调研的过程,作为教学指导的过程,发挥教学评估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校实施新课程能力,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导向激励作用。

加强学校整体工作的评估。为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教育局年终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利用“量化打分”的形式,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检查,实行评估结果通报制度。

规范两支队伍的评估。为全面提高我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加强两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兴隆县教师队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两评四考”对全县干部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承德市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培训、聘用以及调整职务、职称和工资挂钩。

建立教学质量专项评估。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对中小学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为了激发责任意识,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了中小学质量监测机制,实行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成绩达标制和初中中考目标奖惩制。教育局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中心校的重要指标,各校也把达标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设立了“中考质量优胜单位”、“小学教学质量优胜单位”、“教学成绩进步单位”、“中考单科成绩优胜单位”、“中考学科贡献奖”等集体和个人奖项。这些举措,调动了干部教师的积极性,使系统上下形成了人人抓质量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4、经费保障。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2003年二轮“普九”复检以来,全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总投入9856万元。特别是2006年教育总投入增幅较大:县城累计投入2533.4万元,农村各级各类教育(包括项目款)投入在2000万元左右,全县教育建设总投入达4500余万元。为了每个学生更好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从2003年1月起,全县教职工每人每月捐出月工资的1%作为特困学生救助基金,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共救助贫困学生548人,发放困难补助及助学金18.65万元。2004至今共取得“两免一补”中央资金673万元,省级资金269万元,市级资金173万元,县配套资金444万元,救助贫困生73753人次,直接受益家庭达到6.8万户。今年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我县成立了兴隆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教育支付分中心,并已经运行。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教育经费得到了有效保障。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建立教学教研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支付10万元作为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资金,确保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5、课程与教材管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方案和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省两级课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订足订齐教材,对教材实行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版本。指导学校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努力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通过审核,心理健康、礼仪教育、英模教育、艺术培养、板栗知识等富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在一些学校得以实施。三级课程的全面实施,既提高了教学质量,又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二)、发展策略。

由于我县处于山区,经济条件落后,一些不利因素制约着我县教育的发展:我县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小、效益低、配置不合理,严重浪费了有限的教育资源;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城乡之间、乡域之间教师发展还不均衡。几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努力提升基础教育整体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大布局调整力度,采取小学高年级交叉办学、联合办学、建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方式,调整了一批学校,全县小学、初中由2003年的304个校点撤并到现在的244个,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组合。通过两支队伍建设,干部教师的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逐步提高,我县的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兴隆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县制定了两个规划,建立了四个有效机制。

1、制定两个规划,加快我县教育的均衡发展。

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05—2010年学区建设发展规划》。一是本着“长远规划、典型引路、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并一个、最大限度地并”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乡镇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稳妥地撤并中小学校,减少结构性浪费和重复配置性浪费,实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最优化组合,集中财力建标准化学校,力争实现中小学布局科学化、学校建设标准化。二是抓好县城“3342111”工程的实施,逐步解决县城中小学、县直幼儿园班容量过大、学生入学难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依托“一点八区”以县直校为中心,带动县域内学前、小学、初中、特殊教育、成职教育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办学标准化、管理科学化、教育优质化、服务社会化”的综合教育功能,最大限度实现区域内的教育公平。

2、建立四个机制,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1)、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每年坚持实施“两评四考”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行校长任期制,建立“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制”,建立有为有位、无为无位的用人机制。完善教育干部、教师交流机制,为了加大对农村地区、薄弱学校人力资源支持的力度,决定每年选派部分骨干教师支援农村学校,既发挥了骨干教师的带动作用,又促进了乡村教育的发展。

(2)、建立优秀人才引进机制。

在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知识老化的情况下,县政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每年选聘20名左右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别是对于二本以上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给予免试、优先录用等政策,吸引他们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这些年轻教师工作热情高,教学理念新,正在逐步成为教学上的骨干力量。

(3)、完善两支队伍的培养机制。

在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上,我县实施了“选拔、培训、考核”一体化的长效机制。首先把好干部入口关,在校长的选拔上,教育局始终坚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教育、善管理的标准选拔校长,真正发挥校长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其次加大培训力度,在全县教育干部中,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通过举办校长培训班、高级研修班等方式提高校长的理论水平,形成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努力把校长培养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懂业务、会管理的专家型校长,打造一支创新、创优、服务、节俭、廉洁、高效的校长队伍。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一方面通过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对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另一方面由业务股室进行专项业务考核,如对校长提出了每学期听课50节以上,业务领导每学期听课80节以上、每周兼课4节以上的要求,期末教研室要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认真检查,评出分数等级,并将结果在全县通报。

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是构建了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长效机制。一是广泛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提高教师基本素质和实际教学能力。针对实际需要,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仪器站分工合作有计划地举办长期、短期和应急培训,仅05年以来就举办各种县级培训班51期,参训人数达12000余人次,中心校和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也得到普及,坚持经常。还开发了网络培训,在县教育信息网上开设校本培训、教育前沿、教研之窗等专栏,向教师提供学习资料,利用丰富的远程教育资源对教师进行培训,发挥现代教育资源应有的作用。通过培训,全县教师的师德修养、对新课程理念的认识、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水平普遍提高。每年一度的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和学科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为教师搭建了比武练兵的平台,也带动了基层比武练兵活动的开展,青年教师在比武练兵活动中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高成长。坚持开展岗位练兵,通过三笔字、普通话、多媒体运用等基本功的经常性训练,促进了教师基本素质的提高。通过教材过关测试,带动了教师对教材和课标的学习钻研,促进了教师知识上不断更新。二是在教师中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每学期读一篇教育理论专著、上一节公开课、承担一项科研课题、写一篇教研论文,这些具体化的要求,促进了教师教研与科研水平的提高。三是实施名师带动工程。为加快骨干教师培养,各校建立骨干教师培养规划,培树校级名师;教研室建立教研员教师联系制度,每位教研员一个学期重点培养3-5名教师,不断壮大骨干教师队伍。教育局制定了骨干教师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类骨干教师职责,进行跟踪考核,实行任期管理,现在已有680名县以上骨干教师通过作示范课、经验介绍、拜师结对、一帮一等形式,发挥着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活跃在教学第一线。四是开展教育外联,学习名校先进经验。从2002年起,陆续与中央教科所、省教科所、河北师范大学、江苏省洋思中学、北京中关村中学、朝阳区呼家楼学区、辽宁省盘锦市实验中学等知名学校建立了紧密联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利用名校优质资源培训校长和教师,促进本县教育发展。

(4)、创建“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机制。校本教研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进课程改革的必然选择。教育局多次聘请专家针对校本教研对全县教育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制定了《兴隆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本研训工作的意见》、《兴隆县教育局校本教研实施方案》,成立校本教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校本教研制度,确立了六道河中学、北水泉逸夫实验小学、平安堡实验小学等八个校本教研基地,典型引路,全面推开。教研人员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指导、参与校本教研,发挥专业引领的作用。在教研活动中,以课题为载体,全县现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6项,省、市级科研课题49项,有25项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由于校本教研是以解决教学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注重理念学习,因此各学校都积极开展,以此作为学校“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教师素质、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教学研究。

1、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基础教育教研体系。

教育局非常重视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等教研机构的建设。选拔那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理念先进、师德品质优秀的基层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教研员,现在中小学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全部配齐,共计14人,教研员年龄结构合理,其中高级教师8名、一级教师6名。在资金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大力支持教研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并为教研员订阅业务刊物,规定每周五下午为理论学习时间,还为每位教研员配备了一台电脑,以满足教研员网络学习、研究、交流的需要。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中对教研员的岗位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教研员每学期举办县级专题教研活动、课改专题讲座、组织学科研讨活动各1次以上,对中心校、中学视导面达到100%,每学年深入学校听评课不少于100节,写出一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带出一批骨干教师,要经常给基层教师上示范课、下水课等。几年来,教研室自身建设、教研工作开展、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于04年和06年两次被省教育学会评为“河北省教育学会先进集体”,2005年10月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评为“课题研究先进教研室”,2007年4月被评为“承德市教科研先进单位”。逐步加强教研室建设的同时,为了发挥基层视导员、教务主任、骨干教师的作用,还建立了专兼职教研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聘请优秀教师20多人作兼职教研员,并成立了学科中心组,明确了兼职教研员的岗位职责,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开展“优秀教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其中又有23名视导员、教务主任在06年被评为优秀教务工作者。

2、创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我们充分认识到要想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不仅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还必须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为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构建并依托基础教育教研网络,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我县依托“一点八区”,建立以教研室为龙头,以实验示范校为中心,以中心校为研训基地,以学校教研组为平台的四级教研体系。教研室以各学科教研员为组长,各学科骨干教师为组员成立县级学科教研组,统筹规划,全面抓好课程改革实验中的培训、研讨、教学工作。中心校作为研训基地,主要组织区域内教师的培训和教研活动,学校教研组负责常态下教研活动的开展,是校本教研的主阵地。通过这个教研网络,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与经验能够及时自下而上地反馈与总结,使教研人员深入基层指导时更具针对性;一些实施新课程的教学策略和教研模式也能够自上而下有效推广。如各学科分别在示范校二中、一小指导活动实例,通过现场观摩研讨向全县推广了“一个课例,多次研讨”的教学研究模式,总结推广了适合学科特点的课堂教学模式。各层次的教学研究,逐步提高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改变了教师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中学生被动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状况发生了转变,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得到普遍关注,课堂教学更加富有活力。各级教研工作的开展促进了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

(2)培植典型,以点带面。由于县内教育发展不均衡,任何一项工作的推进都不可能整齐划一,我们走出了一条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路子。新课程实验初期,根据很多教师不能摆脱传统教学思路的实际,在二中举行了语文、数学、生物课堂教学现场观摩活动,为全县提供了示范。针对我县英语教师比较薄弱的实际,在青松岭北三岔口小学召开了新课改背景下“快乐英语”教学现场会,对引导山区孩子快乐学英语进行了初步尝试,对全面提高英语教学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学生的评价是新课改的重要环节,为探索新课改中的评价模式,培植树立北水泉逸夫小学为典型,在此召开了“以语文学科为切入点的小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现场会”,活动总结推广了以学科作业批改、识字写字等常规性工作的评价为切入点,以多元化评价为手段,培养学生自觉主动学习习惯的经验。复式教学是山区教育的一个特点,在复式教学中如何推进新课程改革是广大复式班教师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在楠木沟小学召开了小学复式教学研讨会,解决了新课程理念下复式课堂教学的一些疑难问题。综合实践课程一直是新课程实施中的一个难点,我们在兴隆镇中学和北水泉逸夫小学分别召开了“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经验交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总结了宝贵的经验。课程改革进程中难免出现问题,出现问题我们就集中力量抓好试点学校,再把成功的经验在全县推广,这样使课改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推开。

(3)实施中考带动策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多年来,我们一直毫不放松地抓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始终坚持把课改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把教学质量作为检验课改成败的重要标准。中考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的窗口,对教学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我们实施了中考带动策略,坚持中学小学一起抓,抓质量从小学开始抓起。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中考试题能力立意的加强,一些教师在备考中出现了各种困惑,教研室把中考备考作为学习和研究新课程的机遇,实施科学化备考,以中考备考来指导课程改革的实施。我们把备考分三个阶段,即系统复习阶段、专题复习阶段、模拟演练阶段,结合新课程的要求,教研员分别做各阶段专题讲座,骨干教师作示范课、教师之间交流备考经验,教研员还深入学校进行面对面指导,加大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指导力度,通过统一模拟考试引导命题思路,分析存在问题,指明改进方向。中考结束后,全县上下共同做成绩分析,教育局专门召开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重在为以后的日常教学提供借鉴。通过几年努力,我县中考成绩逐年上升,07年承德市综合排名第三,已位居全市前列。为了保证中考质量的持续提高,教育局加强了各年级的质量监测,非毕业年级和小学的教学质量受到了普遍重视,学校在师资分配上更加合理,基础年级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4)贯彻低重心教学理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主战场,是学生接受素质培养的主要渠道和中心环节。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求教师做到教学内容和教学重心下移,课堂上采取“低起点、小步子、多活动、快反馈”、“面向全体、分层施教”的策略,要让不同的学生得到不同的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课堂教学效益得到较快提高,为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保证。

(5)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突破口,带动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开发和培养。教育局利用网络下发相关学习材料,通过各种培训进行理论学习,各学校开展了专项研讨活动,教师对非智力因素的认识不断提高,由过去较多挖掘学生的智力因素开始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提质手段更加全面、科学。行为养成习惯,为了培养和训练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校对一些具体的行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强化训练,如让学生博闻强记,广泛积累名言警句和诗词名句,这有利于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对于小学生,主要结合具体行为,如正确的写字姿势、写好钢笔字、每天记观察日记等,从培养兴趣做起,逐步养成习惯;对于中学生特别注重培养学生预习、归纳、质疑、反思等学习习惯,训练学生掌握各个学科的思维特点,培养学生探索创新的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为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学习名校经验,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教学模式。为了迅速转变教学观念,形成自身教学特色,我们多次组织干部教师北上盘锦、南下洋思学习先进经验,回来后举办论坛,畅谈感想,魏书生教育思想、洋思教学经验给我们很深的启迪,各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出了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学思路,问题解决教学法、三步阅读教学法、划格教学法、英语二十四字教学法、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等比较成功的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推广,极大地提高了我县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通过这次教学评估,我们全面、客观地审视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工作,几年来兴隆县的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又通过教学评估工作的开展,使我县教学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正向科学化方向迈进,但距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各级领导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教学评估工作还不够完善,县域内教育发展还不均衡,总体教学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今后采取的措施是:

1、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估机制,健全教学评估制度,加强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方案与我县原有考核评价机制的有机整合,促进教学评估工作的常态化,充分发挥教学评估的功能,通过评估工作激发学校和教师自我发展的内驱力,积极主动参与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加大学区建设和学校布局调整的力度,改造薄弱学校,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促进全县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3、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扎实有效地开展教科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教科研整体水平,不断完善骨干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壮大骨干教师队伍,切实增强学校实施新课程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兴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里的基础教育还很薄弱,我们诚恳地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在兴隆多走走、多看看,毫无保留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决心以这次评估作为新的起点,按照评估组的指导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完善教学工作,努力开创兴隆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1、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1、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1、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3、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晋级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县教体局指示精神,确保开展好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引导各学校关注和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形成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二、参加对象。

全镇中小学在岗教师(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

三、活动办法。

(一)达标内容。

1.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考核。根据《泌阳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要求》(附件1)和《泌阳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对参加者实施一次公开课考核及二次随堂课考核,公开课应达到良以上等级,随堂课应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学科教学基本功的考核内容包括说课、教学示范等技能。

2.教学堂规落实情况考核。业务知识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

本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理论,《课程标准》相关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本学科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任教学科的教材内容。对参加者的听课、教学反思、业务学习、教研活动、考试分析、课外辅导等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备课、作业批改考核。以检查作业教案为主考核。

4.教学教研实绩考核。教学成绩以每期的优秀生调研和局抽考成绩为依据,教研成绩以获得的各级奖励证书为依据。

(二)活动程序。

1.制订实施办法。中心校成立课堂教学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及考核小组,并以县局的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教师课堂达标活动的县体实施办法。因我镇参加活动对象全部集中在初中、福和希望小学和实验小学这三所学校。这三所学校也要制定出这次课堂达标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中心校和各小学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县局制定的《方案》,尽快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达标的基本要求。根据方案要求,安排学科骨干教师上教学示范课,为参加达标活动的教师提供师范和引领。

3.中心校多深入各校,听取参加达标活动的教师所在教研组对其平时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并通过学生问卷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4.中心校按照教体局《方案》规定的达标内容,逐项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束,学校对每位教师达标情况进行全面鉴定并作出结论,由校长签暑意见后,连同参加者的课堂教学教案、评估考核材料、师生评议情况及各项检查考核结果能资料一并存入教师业务档案。接受教体局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

5.如果经教体局考核验收确认课堂教学不达标的教师,其业务考核视为不合格,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重新申请考核验收。对于考核验收未达标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选,聘期满不得续聘。

6.参加达标活动的教师可根据现教学岗位申报一门学科,中途不得随意调换。

(三)组织管理。

我镇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实行分校、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校级达标由所在学校按《方案》要求组织实验,中心校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初验,然后接受县局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达标活动搞得好的学校要在全镇通报表扬,差的学校要在全镇通报批评。

四、实施步骤。

按照县教体局安排,本次教师课堂达标活动自2013年秋期开始于2015年春期结束,春水镇要求第一年达标65%,第二年达标100%,以后转入课堂教学达标常规化。按县局安排活动共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0月):宣传动员,制定方案,组织培训阶段。中心校按县局方案精神,制定县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对达标活动进行广泛思想发动和全面安排部署。乡小、实验小学和初中三所学校也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到中心校。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1月)三所学校逐人开展课堂诊断,通过不断的听课评课,找出每位教师课堂教学中心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使每位教师通过学习提高,达标过关。

第三阶段(2014年2月——2014年6月)完成课堂教学达标考核,基本完成全镇65%达标任务。

第四阶段(2014年9月——2015年6月)巩固成果完成课堂教学达标100%的考核工作。中心校要对达标活动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中心校成立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

组长:曹武春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徐法奇中心校副校长。

王刚中心校副校长。

成员:曹绍中袁超王万申侯守朝。

李保祥侯太根王兴富刘宏科。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学校要按照活动的总体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在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实施过程中,中心校将加大活动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力度,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改进和推动课堂教学达标活动的开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3号)精神,决定2010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岗计划”),同时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地方“特岗计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内招聘原则。各市、县(区)必须确保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坚持“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招聘的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到实施“特岗计划”的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

(四)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原则。把资格审查贯穿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五)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笔试、面试、录用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和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10年我区安排国家“特岗计划”1800名;为了给国家特岗教师招考对象范围没有覆盖的宁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再提供一次就业机会,自治区同时安排地方“特岗计划”300名,共计招聘国家和地方特岗教师210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宁夏2010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各市县(区)招聘名额分配表》(附件1)和《宁夏2010年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各市、县(区)招聘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曾于、、被录用为特岗教师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

5、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特岗教师报名采取网络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考务费。符合国家特岗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国家“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test/)报名;符合地方特岗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宁夏毕业生就业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联系解决。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报考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者须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应用能力等,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三)笔试加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庐阳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合肥市庐阳区。

2016。

为做好。

2016。

2016。

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

2016。

1

2016。

4

号)和《合肥市。

2016。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

2016。

143。

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构建基本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庐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

辖区内各幼儿园(含企事业办园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年满。

3

周岁(。

2013。

8

31。

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2016。

7

2

日前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儿童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

2.

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幼儿随班就读。

3.

市委机关幼儿园红玺台分园(界首路与茨河路交口红玺台小区内)、宿州路幼儿园森林城分园(四里河路万科森林城小区内)、双岗幼儿园源水分园(董铺路大杨镇源水家园小区内)、大西门幼儿园畅和分园(亳州路与昆仑路交口天河御苑小区内)。

4

所公办园分园建成招生。

4

所分园自。

6

3

日起设立咨询台,建立入园咨询受理机制。

4.

安庆路幼儿园红星早教指导中心继续招收。

1

3

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探索庐阳区户籍。

3

岁婴幼儿接受。

6

次免费早教指导,建立早教指导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1.

“单校划片”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

“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1.

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年满。

6

周岁(。

2010。

8

31。

7

1

日-。

2

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补报名时间为。

7

6

日。

2.

红星路小学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3.

红星路小学国际部面向全市免费招收外籍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外籍儿童享受本行政区内适龄儿童同等入学政策。

4.7。

20。

日-。

25。

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

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我区报名升学。

2.

6

16。

日-。

22。

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

6

30。

1

张一寸免冠彩照,于。

6

23。

日-。

24。

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

170。

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

3.

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

发放通知书。

8

1

日-。

5

日,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查,并及时在学校及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须经物价部门核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

6

4

日-。

5

日,

6

16。

6

19。

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

42。

中、

45。

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中,

42。

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

45。

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1

)取得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

2

)小学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获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得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等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各招生学校遵照执行。招收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已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逐步取消该项招生。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1.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家长申请,由学区内学校接收随班就读。盲童、聋哑儿童少年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儿童到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2.

2010。

111。

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7

8

7

11。

日—。

15。

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就读申请。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

1

年以上(含。

1

年)。

3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其中,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

)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

19。

中、

36。

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3.

港澳台胞、侨居人员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港澳台办)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市外侨办出具证明。以上人员子女凭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

2014。

367。

号)执行。

5.

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符合市教育局《合肥市。

2016。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

2016。

143。

号)中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材料,享受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2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

)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

)烈士子女。

小学招生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并根据区内各中学学额情况统一分配。

1.

优化学校布局。南国花园小学和煦园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建成投入使用。红星路小学国际部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一年级新生。南国花园小学和煦园校区用于南国花园小学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

2.

实施“两个工程”。实施好中小学午餐服务工程、中小学“放心班”工程,向社会提供一流的教育服务,提升庐阳教育品牌形象。

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规范、顺利进行,成立庐阳区。

2016。

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王翠英。

副主任:张振发、殷硕景、郑家凯、岳彩莲、胡敏。

员:朱晓艳、唐跃、方明惠、徐翠萍、张莉、李睿、周雯、袁军、吴启恩、胡燕、贾莉,辖区内各招生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家凯(兼);副主任:朱晓艳。

招生监督小组组长:胡敏(兼),成员:周雯、张圣春,辖区内各招生校(园)党支部纪检委员、家长代表。

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

170。

号),咨询电话:

65699982。

65551770。

8800。

1.

4%。

严格控制公、民办中小学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标准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和特色班。

2.

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通过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

加强学籍管理。按照省、市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2016。

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

9

15。

日前完成,由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坚持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

严明纪律,规范行为。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考核。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记入过程性计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或不予年审,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3.

关注热点,优化服务。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对招生形势和问题要提前研判,主动化解,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梅州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一)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东山中学、曾宪梓中学)普通生和指标生以及民办高中各类新生面向全市招生;8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梅江区、梅县区2所示范性高中指标生面向其辖区内初级中学和市直属初级中学招生,其他各县(市)6所示范性高中指标生面向本辖区内初级中学招生;其他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县(市、区)招生办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市招生办对招生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录取依据一是10个科目的成绩总分,二是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四)凡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一律纳入中考机制,必须参加中考,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要参加中考。对于一些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灵活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确保他们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10所示范性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其他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的考生,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

(五)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在省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10所示范性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原则上不跨区域招生,有特殊情况要跨区域招生,需上报市招生办审批。10所示范性高中、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六)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负责;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

(七)加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校在招生章程中要如实体现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向社会、考生公布,不得隐瞒、欺诈,严禁做虚假招生宣传、欺诈蒙骗考生。招生学校需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八)录取批次。录取分四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属2所(东山中学、曾宪梓中学)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和指标生录取,第二批为8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和指标生录取,第三批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新生录取,第四批为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新生录取。

(九)录取顺序。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录取第二批,以此类推,其中,第一批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录取结束后,再录取指标生,如指标生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再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补录;第二批8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录取结束后,再录取指标生,如指标生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再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补录。第一、二批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补录均按照原普通生志愿择优录取。

(十)录取分数线的确定。10所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录取由市招生办按各校招生相应计划总数,根据考生志愿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所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校普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其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根据计划和生源确定录取分数线并报市招生办备案。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新生录取不设录取分数线,按志愿择优录取。

(十一)招收特长生的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制订并组织实施。录取特长生,其中考成绩总分不得低于各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的60%。

(十二)投档原则。市、县(市、区)招生办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投档在各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先投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后续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生源再不足,则按实际情况降分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十三)录取原则。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市、县(市、区)招生办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出的档案,按照学校公布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

3.高中阶段学校要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按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5.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任务。确实无法完成招生任务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市或县(市、区)招生办,以及时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6.高中阶段学校退档,必须说明退档理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对高中阶段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

(十四)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要分级分类落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审核;10所示范性高中、民办高中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审核,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审核;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由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审核。

经市、县(市、区)招生办审核的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必须加盖市、县(市、区)招生办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

六、照顾政策。

凡符合中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在录取前经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初审后,统一报各县(市、区)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将《梅州市2015年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四)报市招生办备案。具体的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1.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保送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凡被评为地级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优[2004]46号)执行。具体办法是: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20分录取;。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根据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时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供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投档条件,市招生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2010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总规模6.6万人。近期,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日前,招聘工作全面启动,教育部开通“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相关省区利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报名招聘工作。

教育部要求各实施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特别强调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紧启动特岗教师招聘,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上岗。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要严格标准,统一组织招聘考试,精心做好招聘工作,确保教师招聘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留任工作。200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将满,相关省要切实采取措施,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工作,要提前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特岗教师的岗位落实、工资关系接转等工作的平稳过渡,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

三是要进一步关心特岗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录用后就是正式教师,与当地同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各地要保证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同时,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特岗教师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梅州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内容与形式。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四个方面(详见市教育局编制的《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根据考生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出总评价。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学生综合素质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和“一般”。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0%—40%之间,b等人数控制在30%—40%之间,c等人数控制在15%—20%之间,d等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二)组织与管理。

1.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分管领导、负责基础教育的相关股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领导和管理全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指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监察小组负责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2.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管理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实施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3.班级建立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三)程序与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可采取自我描述的方式进行。学生互评采取班级全员评议的方式进行。教师评价要按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加强协商与交流,对评定结果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2.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评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等次,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并填写《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见附件二)。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学校将学生的《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归入学生档案袋,并填写《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见附件三),将评定结果汇总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总评价结果必须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由学校输入梅州市2015年中考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招生计划。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发展职业教育。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打破区域招生界限,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跨区域的校际合作办学,多方组织生源,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二)严格招生流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并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系统。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对学校下达高考录取指标,对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实行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市教育局与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与各招生学校签订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还可依照有关规定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市教育局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额度、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通过咨询会等多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62817341(考试院)、63505200(基教处)、63505165(职成处)、63505168(发展处)、63505215(教科院)。投诉电话:63505156(驻局纪检监察组)。

各县(市)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的本地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和招生计划(附分解到校的具体计划),于各地公布之前报市教育局备案,最迟不得超过5月31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聚集、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学效益,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五中***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我市农村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优化县域内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原则。

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积极稳步推进优化、切实提高办学效益”的思路,加强和完善乡村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实现由分散制转为集中制办学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使学校布局既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二)适度超前原则。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变化等要素进行前瞻分析;综合长期与近期的需要和可能,加强趋势预测,适度超前规划;结合人口分布、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适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利用好教育资源。

(三)育人为本原则。

学校布局优化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要立足于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立足于满足学生接受优质均衡教育的新需求,要坚持育人为本,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

(四)优势吸引原则。

集中办好规模学校,创造食宿条件,优化组合教师,改善技术装备,让更多学生享受优质教育。

(五)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过程防止简单化,要做好调查研究,合理制定撤并办法,积极宣传优惠政策,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平稳实施。

三、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我市现辖xx个镇xxx个街道,xx个行政村,xx个社区,国土面积xxx平方公里,常住人口xxx万人。截至20xx年xx月,全市共有义务教育学校xx所。小学xx所,其中局直属小学xx所、城区中心校所辖小学xx所、农村小学xx所(其中教学点xx所)、民办小学xx所。初中xx所,其中公办初中城区xx所、农村xx所;民办初中xx所。特殊教育学校xx所。九年一贯制学校xx所。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学生xx人,其中小学xx人(城区小学xx人,农村小学xx人);初中xx人(城区初中xx人,农村初中xx人)。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在编教职工xx人,其中小学xx人,初中xx人。

总的来说,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摊子多、规模小、布点分散、资源浪费、学校发展后劲不足,确需根据有关政策及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做好布局优化工作。

四、布局优化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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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城镇化发展和适龄人口流动趋势预测,完善我市城区学校布点和规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三年布局优化,到20xx年底,努力使全市80%以上的小学或学生集中在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或学生集聚在县城。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统筹利用好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为满足学生进城上学或寄宿需求,城区新建北门小学,计划秋季投入使用。设立四中初中部,已投入使用。

xxx小学、xx初中新建学生公寓,xx初中、xx初中租用师范校址解决部分学生食宿问题。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

五、实施程序。

(一)动员部署。

市教科局根据工作方案,就布局优化工作进行专门动员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和所属学校具体落实。

(二)制定方案。

(三)审核论证。

对各镇、中心校制定的方案,市教科局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审核组逐校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论证、预算评估等。五月份完成。

(四)投资改造。

审批后,各镇及中心校在预算范围内自行改造,主要设备由市教科局统一采购配置或自行购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八月中旬完成。

(五)投入使用。

20xx年的项目xx月验收,确保秋季按所调整后的学校运行。

(六)检查验收。

市教科局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审查。开学后进行检查验收。各中心校就完成情况作专题汇报,未完成的或完成不好的作出说明。

六、实施办法。

(一)年度撤并名单中的学校,原则上整体撤并。确有特殊困难的,区域内小学高段年级先行撤并。条件成熟的学校和规模小于名单校的学校同时撤并。保证撤并学校数或撤并学生数完成年度撤并目标任务。

(二)寄宿制学校原则上设在镇所在地,面积跨度大的,可增设1-2所寄宿制学校,或以大校为依托,成立教育集团,单一建制,统一管理区域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寄宿制学校以维修改造为主,学生以午托为主,午托以协议供餐为主。有特殊需求的可以选择全日制寄宿。

(四)为办好寄宿制学校,市政府除按有关规定补助公用经费外,对寄宿生(含午托)每年度给予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暂定每生每年不少于1000元。午托生公用经费按寄宿生的50%核算。同时,利用改薄资金,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

(五)经核准实行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内成员学校除上级拨付资金外,由市政府按规定核准兜底保障。成员学校分别核定编制。

七、组织机构。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员由相关单位一名副职和镇分管教育的领导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游陆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浩仁同志担任,负责学校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和督促指导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三)市住建局负责学校布局优化校舍规划、建设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理等。

(六)市委编办负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期间机构的认定、编制的审核、人员流动手续办理等。

其他涉及食宿安全等有关事项的市监局、行政审批局、卫体局、应急局等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八、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布局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

市教科局要牵头做好整合安置工作,做好各撤并及接纳学校的衔接工作。市发改、财政、人社、编办、住建、规划、食品安全、卫生、市场监管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扎实推进。各镇是辖区布局优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布局优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双组长),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辖区布局优化工作,妥善处理布局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相关问题不出镇。此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对各镇政府、市教科局对农村中心校的教育目标责任考核。

(三)统筹兼顾,加强管理。

所撤并学校资产,不动产由镇政府、中心校代管,不得随意处置:动产小学由中心校,初中由市教科局统筹调配使用。撤并小学教师由镇中心校统筹安排,撤并初中学校教师由市教科局统筹安排。在布局优化过程中,要坚持“控辍保学”底线要求,妥善解决好因学校撤并可能带来学生上下学交通困难、家庭负担加重等问题,坚决杜绝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布局调整后,学校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排,对疑似失学辍学学生,要建立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劝返复学,同时上报各镇人民政府。学校劝返无效的,各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监护人行使行政处罚。

学校要通过转岗或外聘等方式安排好生活教师,专人负责学生食宿,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学生安全。制定学生食宿管理有关制度,加强食宿管理。协议供餐的学校要对供餐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等。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皖教基〔2018〕9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印发。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日前全面启动。相关省份已公布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网站,教育部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开设“特岗计划”窗口,并与各省份招聘网站链接。目前,报名招聘工作正在进行。

今年,教育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联合发出《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决定扩大中央财政支持的“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由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扩展至中西部22个省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对象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据悉,年“特岗计划”各地招聘网站信息已在教育部网站公布。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67号)精神,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查凯王杰才。

副主任:唐文水桑韧刚王勇何军陈雪梅陆昌云。

成员:谢华国姚健李磊李邦灯费勇沈昊。

陈毅红叶传平。

办公室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