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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用电管理制度内容范文(22篇)

作者:紫衣梦

在一个有序的组织中,规章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能够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营,保障员工的权益。在下面的链接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详细说明和操作步骤。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xx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和维护广大员工利益。保障用电安全,预防火灾,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用电规范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制定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如下:

1电路发生故障,应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电工进行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维修。

2宿舍原有线路禁止改动。如有需要改动的,应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改动。

4节约用电。白天应熄灯。宿舍无人应熄灯。

5宿舍无人时,必须拔掉插座上的一切用电设备。以免发生火灾。6宿舍内禁止使用高耗能电器设备。单个宿舍最高使用功率不得超过500w。

7宿舍内禁止做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工程结束或使用人离开时,给予返还。

8积极配合电工队用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

9互相监督,确保用电安全。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总责,学校电管员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4、教导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教师和家属,罚款200元。教师或家属不得私自乱拉乱扯,不得偷电,违者罚款200元。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通过规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各项行政事务正常运作,从而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并保证大家的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办公物品采购、通讯事务以及房屋租赁管理、宿舍管理、卫生安排、员工宿舍管理等。

二、职责:

1、后勤服务为公司全体员工,保证各项办公物资及时添置,合理安排宿舍管理和整洁的工作环境,以及各项后勤事务。致力于为公司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而提升优质的办公环境以及各项后勤管理(服务)。

1、公司所需的办公用品如a4纸,办公文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负责管理。

2、各部门如需办公用品添置应于每月1—5日(5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将填写完成后的《办公用品申购单》报后勤处统一购置、领用。

3、临时需要购置的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后勤处统一按总经理批示办理(总经理批示由后勤统一采购)。个人的办公用品应由本人签领。

4、工作调动或离开本公司者,必须先办理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且上缴回归物品要完整齐备,若已损坏,应作合理解释,故意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应酌情处罚。

四、通讯事务以及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后勤处每月定期前往电信局,办理宽带、电话机、缴费及打印详情单等电信业务。以及负责各租赁宿舍的房租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用清缴等。

五、采购与储物间管理办法:

采购范围:公司办公室所需的用品用具。规范采购点:所有物品均在原来定点商店采购,保证合格供应物品。申购程序:申请部门或者个人、审核并做计划、采购、登记入册、发放至申购者。

后勤处需对所采购的物品凭申购单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入库册登记手续,然后按申购发放。后勤处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统计办公用品的使用金额。后勤处应对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会应定期对储物室进行清理,保持储物间整洁。对储物室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为储物室采取定期除湿等有效措施,避免产生物品腐烂、变质等现象。并树立安全防患意识,避免产生火灾、盗窃现象。

办公室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线、乱搭线以及违章使用电器。下班后请自觉关闭自己办公所用电脑等有关带电的电源设备,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该将办公室的灯关闭,节约用电。个人应注意防范意识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应将抽屉或保险柜锁好,提高防盗意识。安排当周值日的成员须严格执行卫生轮值,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卫生间的清理等。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

为加强与完善员工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规范员工的个人生活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宿舍区的住宿管理。3.内容。

3.1员工入住、退住管理。

3.2员工入住必须填写入住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确认后到后勤处进行宿舍安排,申请批准后便可迁入。

3.3入住员工宿舍时,员工需先核对宿舍物品清单与宿舍公共设备是否完好后便可签字确认,才可以进住。

3.4宿舍公共物品以及宿舍内的配置,任何人都无权予以处置。

3.5员工入住职工宿舍必须具备本公司职工身份,入职员工如因家庭原因需协同亲属一并入住职工宿舍的,在员工宿舍住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允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办同意后方能协同亲属一并入住。但今后如果员工宿舍住宿紧张的情况下,不允许协同亲属一并入住职工宿舍。

3.6员工住宿期间因特殊原因,希望调整宿舍者,须先到后勤处填写调舍申请单,经总办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和登记。未经申请批准随意调整宿舍者,给予罚款50元,并搬回原宿舍。

3.7员工申请住宿不得弄虚作假,申而不住,只占床位,扣款20~5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3.8员工住宿实行对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现一人占有两床,否则罚款50元。

3.9员工因辞职、辞退等通过正式手续离开本公司者,首先将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净,由后勤处检查核对过原宿舍的物品清单,并将行李搬出宿舍后将宿舍钥匙交付后勤处后,后勤方给予签字。

4.1员工宿舍的水费、电费、煤气等费用按公司规定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员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员工集体宿舍内提倡不使用大功率的烧水用具及炊具,例如:电烤炉、电吹风等。

4.3员工因用电不当或恶意破坏引起租赁宿舍水电设施损坏的,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责任。

5.1员工宿舍内设施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全舍人员承担或责任人承担。

5.2宿舍公共设备如出现故障或者损坏需要进行维修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后勤处联络房东安排人员维修。

5.3宿舍设施及水电设施不得人为故意损坏,否则按房东租赁合同内物品定价标准进行处理,若是公司财产不达使用期限而故意损坏或丢失的,应支付维修费用或按照原价进行赔偿,由责任人承担或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员工分摊。

6.宿舍的配置与分配宿舍区(四楼、五楼、十楼):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1)四楼宿舍公共物品配置:电视机3/台、冰箱1/台、热水器1/个、微波炉1/台、煤气灶1/个、煤气1/罐、电饭煲1/个、空调3/台。

(2)五楼宿舍公共物品配置:电视机1/台、冰箱1/台、热水器2/个、煤气2/罐、电饭煲1/个、空调3/台。

宿舍分配:

(1)经理级人员1人/间。配置:1台空调、1个衣柜、1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2)主管人员2人/间。配置:1台空调、2个衣柜、2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3)男职工单身宿舍楼:8人/间。配置:4张上下铺铁床、4个衣柜、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4)女职工单身宿舍楼:2人/间。配置:2张床、2个衣柜、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注:根据实际人员安排相应进行调整。7.宿舍水电配给标准与费用分摊。

宿舍区水电、煤气费用为:四楼、五楼水费3元/吨、电费1元/度、煤气113/罐(市价),十楼水费3元/吨、电费1.15元/度、煤气113/罐。

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定电费收取方法如下:

7.1、计费方式:公司集体宿舍每层楼,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层每月100度,用水每层每月提供20吨水,煤气两个月1/罐煤气;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电费每层每月120度,用水每层每月提供30吨水,煤气每月1/罐煤气超出电费价格按照租赁时水电标准收取1元/度;用水标准收取3元/吨,超支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按住宿人数平均承担,每月月度30日为电费结算日。

公共补贴不累积追加,次月重新计算。

7.2、收取办法:现金支付。

八、项目宿舍管理1.目的。

适用于项目运行员工的住宿管理。3.内容。

3.1凡是项目运行的员工,需本人向向项目主管申请住宿意见后,员工入住必须填写入住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确认后到后勤处进行登记,申请批准后由项目主管进行宿舍安排便可迁入。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住职工宿舍。

3.2在项目生产一线入住的员工,应优先选择居住在项目厂区内,以便紧密的于项目运行保持一致,方便处理项目日常相关事务。

3.3项目主管根据实际人员需求,合理的向后勤处提出相应的房屋居住条件与环境。项目运行成员应该配合后勤处统一的宿舍管理,项目员工必须服从项目主管对于宿舍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项目主管有权合理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由拒绝。

3.4居住在厂区项目内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厂区宿舍管理规定,在入住厂区宿舍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复印件交给公司后勤处进行存档,入住宿舍时认真检查厂区内提供的宿舍公共设备,以及我公司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3.5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6如果项目上没有相应房屋安排入住,可在外选择较近的房屋租赁居住。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应根据项目运行人员需求,相应的租赁房屋。员工申请住宿不得弄虚作假,申而不住,闲置空房。员工住宿实行对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现一人占有两床,否则罚款50元。

3.7员工因辞职、辞退等通过正式手续离开本公司者,首先将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净,由项目主管检查核对过原宿舍的物品清单,并将行李搬出宿舍后将宿舍钥匙交付项目主管后,项目主管方可放行。

4.1员工宿舍的水费、电费、煤气等费用按公司规定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员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5.1员工宿舍内设施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全舍人员承担或责任人承担。

5.2宿舍公共设备如出现故障或者损坏需要进行维修必须先报知项目主管,再由项目主管填写《维修清单》,由项目主管联络房东等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5.3宿舍设施及水电设施不得人为故意损坏,否则按房东租赁合同内物品定价标准进行处理,若是公司财产不达使用期限而故意损坏或丢失的,应支付维修费用或按照原价进行赔偿,由责任人承担或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员工分摊。

禁止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项目事情,项目主管必须时刻叮嘱负责项目运行一线的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好相应的作息安排以及控制职工日常饮酒,以保证项目运作正常。

7.宿舍的配置与分配各项目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公共物品配置:电视机1/台、热水器1/个、煤气灶1/个、煤气1/罐、电磁炉1/个、电饭煲1/个、电风扇2台。

宿舍分配:

(1)项目主管1人/间。配置:1个衣柜、1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2)项目职工2—4人/间。配置:2个衣柜、2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注:根据每个项目实际情况相应进行调整。7.宿舍水电配给标准与费用分摊。

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定电费收取方法如下:

7.1、计费方式:公司项目租赁宿舍,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人每月20度电,用水每人每月提供10吨水,煤气每个月1/罐煤气;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电费每人每月40度,用水每人每月提供20吨水,煤气每月1/罐煤气。超出水电费价格按照租赁时水电标准收取;根据租赁时水电费用标准每月将付相应的款项支付水电、煤气费用。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员进行分摊。公共补贴不累积追加,次月重新计算。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以往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近期宿舍发生几起电起火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违反学校规定,私拉乱接或违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学院所配置的电器,及使用电炉、液化气、煤油炉等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饭锅、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离开宿舍时要随手拔掉插头,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检查、院(系)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等。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在该宿舍留有检查部门印制编号并加盖检查部门公章的《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通知单》。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佩戴证件,如遇宿舍内有人,应及时出示证件,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院(系)自行检查其结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业部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其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院(系)分类。

(2)通知院(系),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

1、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允许使用电脑、电视、收音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1000,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服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即使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8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隔绝苍蝇,老鼠,等措施。残渣剩饭倒入有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10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及开发商的安全用电检查,必要时拆除,只限于2#3#楼安装插座以上插座必须按规范安装,否则停电处理。

违章用电罚款1000元。

湖北亿通建筑劳务公司施工负责人签字生效:____________。

北京市田华建筑集团五公司秦皇岛项目部安全部。

2011年11月17日。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各工区专职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张贴通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

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工作,培养广大学生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杜绝违章用电、使用违禁电器的现象,同时加大学生宿舍的管理力度,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生宿舍每月免费供应正常生活学习用电:8人间为25度、6人间为20度、4人间为15度,一年按10个月供应。

二、学生用电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费购买,每次购买度数以满足当月需求为准,一般一次加电不超过20度,不足部分经楼长审核,可再次购买。

三、学生宿舍加电工作由各楼楼长具体负责,每天下午4:00--5:00统一到物业中心加电,其它时间、其它人一律不予受理,如需加电,需提前到楼长处登记交费。

四、凡是当月卫生检查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的文明宿舍,每宿舍奖励下月用电2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五、宿舍卫生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同学,平均成绩70分以上的“优良学风宿舍”一次性奖励用电6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六、年终评选“十佳文明宿舍”一次性奖励用电10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七、凡是在当月各类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该宿舍下月增加用电指标的资格:

1.在当月卫生检查中平均成绩低于85分的宿舍;。

4.宿舍内发生公物损坏,接到处罚通知单后,超过一周时间未到楼长处进行赔偿维修者;。

5.在正常学习休息时间内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等行为者;。

以上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的管理,预防各类校园事故的发生,避免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管理漏洞,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学校特制定各岗位及科室安全管理职责。

1、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在校期间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并对学生开展文明守纪方面的教育活动。

2、指导班主任依法执教,不得出现体罚和变性体罚学生或将学生擅自撵出班级的情况发生。

2、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教育和做好转化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间的矛盾,避免矛盾升级。

3、在组织学生劳动或开展活动时,首先要对学生进行遵守活动(劳动)纪律和注意安全方面的教育,并认真做好全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活动(劳动)中的安全。

4、课间、午间及放学时用广播教育和监督学生不要在操场打闹、打仗或进入警戒线内,大雨雷电天气用广播组织学生进入教室防止雷击,维护良好的校园操场秩序。

5、中午12.30分开始用广播组织学生进教室上自习,要求除了清扫操场的师生,其他人员不得在操场逗留,监督操场秩序;放学时,用广播督促学生尽快离校,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楼内和操场逗留,监督操场秩序。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买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灵北项目部。

20xx年1月5日。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照明灯具,电风扇、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发热性电器。

2、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3、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理。宿舍智能电力控制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学生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的,须由该宿舍寝室长向班主任交出违规使用的电器,凭班主任的书面通知(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或系书记签字)到食堂一楼“注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恢复供电。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两次发生违规用电事故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电器设施的维修工作。按照“先维修、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处理与责任认定;各系及班主任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1、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量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门根据智能控制系统的提示,对单位宿舍剩余电量不足5度的,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一次(通知贴在学苑餐厅一楼南门的宣传栏内),核定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供电。

3、超额电量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共同分担,购电地点在食堂一楼注卡处,现金购买。购电及恢复供电时间与注卡时间一致。

4、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学生因故提前离校或毕业,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后,对离校的学生停止定量供电。

对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供电时间执行学院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高温天气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前公示,实行全天供电。

五、本规定由学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引导同学们正确用电、安全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我系安全稳定,现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作出如下规定:

1、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使用劣质插电板。

3、乱牵乱挂电线。

4、使用酒精。

5、其他违规行为。

1、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违规者是正式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预备党员的,延缓转正;是积极分子的,不予发展;是主要学生干部(如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的就地免职;是普通学生的不得成为发展对象。

3、违规者不得参加学院各项奖学金的评定。

1、寝室长是负责人,有义务维护本寝室的安全,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党员、干部是带头人,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有义务有权利制止违规的学生。

3、党员、干部(含寝室长)有义务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增强学生节水节电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禁止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另接插座、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不准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电源线上装挂节日装饰物、衣物等。

第二条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公寓内使用以下电器:1.电热棒(热得快);2.电炉;3.电炒锅和电热锅;4.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使用功率在300w(含300w)以上的其它电器须向学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第三条公寓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学生公寓每人每月免费用电5度、用水3吨,学院将根据住宿人数核定标准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免费用水、用电;因松雅校区宿舍内未安装单独水表,为便于操作,学院在免除学生免费用水额度外,一次性收取住宿学生每人每年20元的.水费。

第五条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分段供应办法,每座学生宿舍楼具体供电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第六条学生公寓内水电设备由该宿舍内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宿舍出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宿管人员提出申请报修,并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人维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除学院特别规定的宿舍不要求统一熄灯外,其它学生宿舍夜间必须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

第九条罚则:

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同时收缴违规使用的电器,收缴的电器需经所在系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毕业时领回;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各专业系对本系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学工处、保卫处、总务处负有联合管理责任。对违章用电严重或造成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用电情况实行常查制度,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纠正制止,对严重的违章用电者应及时纠正并向其所在系及用电管理部门通报。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宿舍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学生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学生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__年12月1日起执行。

山东益生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买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灵北项目部。

20__年1月5日。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学生节约用电,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住宿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学校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学生宿舍学校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学校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学生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__年12月1日起执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山东益生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平安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平安,彻底消除电气平安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平安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平安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平安隐患,凡造成平安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职工要结实树立平安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平安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定期进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平安。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标准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置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挪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挪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平安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展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撤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平安,宿舍成员之间应互相监视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各位职工互相监视,共同遵守,假设有违背,将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