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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治理方案(热门16篇)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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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____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1、组织发动阶段。_至_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2、布置实施阶段。_至_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检查落实阶段。_至__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1、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2、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3、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4、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___%,党团员达___%,重点人员达___%,家属子女达__%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__%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邪教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5、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___%,调处成功率达到__%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6、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1、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_事件。

2、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__%以上,成功率__%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3、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___%,家属子女__%,重点人口___%,党团员___%。

4、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5、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社会治理方案

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县的通报》(皖综治[20xx]7号)和省综治办约谈会议精神及市政法综治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查找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或与全县平均水平持平,破案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多发性、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健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二)矛盾纠纷化解及时。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明显增强。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的矛盾纠纷不出镇。因调处不及时使矛盾纠纷激化而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基本杜绝。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进京赴省到市集体上访、重复访总量明显下降,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

(三)公共安全保障有力。重特大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治安灾害事故数量下降,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榔桥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镇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副镇长陈金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一)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以推进技防建设为抓手,提升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水平,压缩发案空间。加大治安视频系统建设投入,强化技防设施后续投入与维护,基本实现全镇主要道路交叉路口、镇村桥梁等治安关键节点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党政机关、金融网点、学校、医院等重点目标实现监控报警全覆盖,各村级主要交通路口摄像探头全覆盖。二是以守护平安系列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认真开展民警、辅警、治安巡逻队巡逻工作。(完成时限:今年年底;牵头单位:公安派出所;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居;责任人:牵头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规范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镇每半月召开一次矛排例会,例会要求:

1、各村社区汇报本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已调结的简要汇报,未调结的要详细汇报,落实领导包案,提出化解措施,并按时上报矛排台账。

2、派出所通报本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特别是重点未结纠纷要详细汇报。第一季度、半年、第三季度、全年矛排例会要通报当期治安形势,提出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及工作安排。派出所定期上报月治安形势分析报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表到综治办存档。

3、司法所通报本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重点人群监管情况。司法所作工作安排。

4、其他综治委成员单位通报本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5、易引发为重大矛盾纠纷的矛盾隐患和未结矛盾纠纷要落实责任单位、领导包案、调处措施及其他综治工作安排。

村每周召开一次矛排例会,例会要求:

1、村社区包片领导汇报本期本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已调结的简要汇报,未调结的要详细汇报,对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程度较大的矛盾隐患要汇报详细。

2、布置未结矛盾纠纷领导包案、调处措施及下周综治工作安排。

3、矛排例会会议录中记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据要与每周矛盾纠纷工作台帐中登记的数据一致。(完成时限:今年年底;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委成员单位、各村居;责任人:牵头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切实维护信访秩序,严格依法处置越级非访。

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信访矛盾的日常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小事拖大。充分运用镇领导开门接访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防范矛盾上行。重要时段执行日排查、“一日两见面”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源头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解决。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两学一做”开展依法集中清理重点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对越级信访、重复信访进行全面梳理,集中交办。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真正发挥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作用,推动“三无”乡镇创建。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合理合法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的,或发生重复进京非正常访、去省异常访、大规模集体访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五是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针对非访人员的特殊情况,多措并举,落实跟进化解稳控措施。六是进一步强化依法处置。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严厉打击非访案事件,依法、高效处置非访行为,强化证据意识,客观、全面、及时收集非访人员违法犯罪证据,加强证据的固定和积累,为依法打击处理奠定坚实法律基础。对于终而不结、劝而不返、屡次缠闹访及进京去省到市异常访等问题,坚决依法予以处置。坚决纠正“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违法信访零成本”的错误导向。(完成时限:今年年底;牵头单位:信访办;责任单位:综治办、镇综治委成员单位、各村居;责任人:牵头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公共管理,保持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充分发挥好安监、交通、公路、交警、城建等部门职能作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零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火灾隐患、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尤其加大农村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实施“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程,普及各类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我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的发生。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切实加强防火工作,制定完善灭火抢险预案,强化灭火救援专项演练,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加强对涉爆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从严落实管理措施,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三是建立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就业、就医、就学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使他们各得其所。协调、推动刑满释放人员、社会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矫治、管理措施,防止发生脱管、漏管或违法犯罪现象。(完成时限:今年年底;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农公办、城建站;责任人:牵头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二)齐抓共管,落实社会协同机制。镇综治办要加强督查,对综治工作,每月督查1次;对镇、村两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站)运行情况,每月暗访督查1次;对各地治安防范和整改工作,坚持每10天督查1次。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

(三)考核奖惩,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对照《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对村居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奖惩兑现。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结合市、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实现“强化党建促进共建、策划项目推动共治、优化服务实现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社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运用的程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点上的“盆景”变为面上的“风景”,“家园”成为“花园”,奋力在营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

成立布吉街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对口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级工作推进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

(一)加强党委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1.巩固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切实保障社区党委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党委书记“头雁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2.织密建强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在花园小区、城中村、外卖地等居民小区和商圈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形成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商圈党组织”三级架构。(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活动,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广泛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主动领办民生实事、群众“微心愿”,引导党员干部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4.推进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推动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二)坚持政府负责,推进资源下沉和配置优化

5.强化政府治理职能。探索建立三级智慧平安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安全顾问”警务模式。推动网格管理科学化,提升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牵头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6.推动社区资源融合共享。梳理社区内资金、基础设施、人才等资源,形成《社区资源清单》。切实找准社区公共利益诉求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形成《居民需求清单》。根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策划服务项目,形成《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制定资源有偿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经济服务办、布吉教育办、公共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布吉创域、各社区工作站)

7.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心理健康等服务质量,搭建社区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心理危机干预和家事情感纠纷警情跟踪处置工作机制,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各社区工作站)

8.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平台吹哨,部门报到”的处置机制。做实做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打造社区品牌调解室。大力推动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维稳工作示范点”成员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深化民主协商,创新基层议事机制

9.强化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委员之家”等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10.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四)发动多元共建,打造互利共赢社会协同机制

11.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企业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1+n”直联工作制度,畅通政企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总工会),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1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

13.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专业化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治理专家库”,推行“一社区一治理顾问”。探索建立布吉社会工作协会,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五)落实公众参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良好局面

14.打造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开设“业主学院”,增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公民道德培养、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小区居民交往和联系,增强小区居民家园共治意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15.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社会治理责任人。把党的群众路线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以“平安深圳”平台为支撑的“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街道“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成员单位)

(六)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1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好“龙岗第一课”平台,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布吉法庭、布吉教育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17.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七)增强科技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18.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统筹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综合治理办、各社区工作站)

19.增强基层治理科技化。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社会治理“一基五柱”“块数据”智能底板。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一)实施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和驻街单位:根据《布吉街道全面实施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街道部门)》,明确领导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各单位要以“项目、资源、管理、服务”四个下沉为导向,指导协助各社区工作站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

2.各社区工作站:根据《布吉街道全面推进“三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表(各社区)》,重点创新实施警社共建、校社共建、医社共建、物社共建等板块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申报项目库以外的自选创新项目,居改社社区(13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6项,20xx年度7项,20xx年8项;村改社社区(4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7项,20xx年度8项,20xx年9项,各年度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上不封顶。

(二)实施步骤

1.需求排摸阶段。各单位围绕各自当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议事会等进行基层发展需求触底式排摸。

2.项目选定阶段。各单位严格遴选、择优填报增强造血功能,惠及民生的候选项目。经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项目的惠民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前瞻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全面实施阶段。明确项目内容、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协同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间等,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4.督导检查阶段。治理成效主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可视化”效果和群众满意率两个量化指标为评价准绳。社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本单位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总结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出不少于2个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的优秀实践创新项目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下一年度全区实践项目库推广实施。

街道各单位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纳入当年平安建设考评。

(一)奖励措施。综合日常督导、专题述职、年终评审、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总评达到90分(优秀)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同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工作结合挂钩,表彰在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二)惩处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评审低于60分(不合格)单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及问责,约谈训诫应当作好记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督促,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以解决居民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突出实效为导向,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搞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创新促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密切衔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协助解决问题。街道领导负责对口指导、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定期上报动态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反馈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按照年度要求,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迹定期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反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治理创新工作影响力,提升项目知晓度,持续巩固和增强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合理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治理创新的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经费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治理创新基金,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态管理机制,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龙河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社会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整合资源,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节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创建工作,构建和谐、平安龙河。

通过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集体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下降、矛盾纠纷下降、治安稳定的综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和谐龙河、平安龙河、幸福龙河建设。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照安同志兼任综治办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完善村(居)委会、农场综治工作站,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综治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人员,与村(居)委会、农场签订《龙河镇20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综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和考核内容。大力加强村(居)委会、农场、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力量。大力发展治安巡防队、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

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采集、报送,推动排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以综治工作中心(站)为依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协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早、主动、全面、彻底地排查,及时、妥善地处置矛盾和涉外纠纷、涉外案件,努力做到不让小苗头酿成大问题、小纠纷酿成大矛盾,不让一般性矛盾酿成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人民调处率要达到100%,成功率达98%以上。

1、强化信访、上访的监控管理,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情况信息收集工作,把辖区内的茶根村委会薛文锦、薛文育和龙塘居委会第一、第二经济社的宅基地纠纷、牛路岭老民工、1997年海南省农校毕业生、退休与落选的村干部、理事(88人退休、137人落选)、1967、1968年劳动大学、农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等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做到人头清、行踪晓、动态明;三是针对掌握到的情况,分别对其进行监控,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力不出现人员失控、越级上访、信访的现象,保证我镇社会的稳定局面。

2、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犯罪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防止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是维持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的重要因素。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矫正对象实行社会化矫正,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最大限度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的难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摸底调查矫正对象,掌握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档,根据不同矫正对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订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深入落实矫正措施,创新社区矫正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形式,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制度,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根据县司法局要求,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监控手机,采用通信监控设备细致管理。

3、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我镇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置帮教工作不重不漏;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落实衔接措施,落实安置政策;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并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丰富帮教内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形成台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的帮教措施,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管理及跟踪教育,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有业就、有学上。

(一)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邪教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无邪地区”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坚决取缔境外宗教组织在我镇非法传教。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族的矛盾纠纷,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

(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好禁毒持久战。毒品违法犯罪是影响我镇治安和谐稳定的一大重要因素。我镇吸毒、贩毒、复吸人员较多,极易诱发抢劫、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感,把禁毒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禁毒工作的实效。依法将禁毒经费纳入我镇财政预算,清楚掌握吸毒人员动态,着重打击吸食、贩卖合成毒品的不法行为,坚决有效遏制合成毒品问题的蔓延。

(三)加大村与村之间、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维护社会整体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村庄、平安校园的创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杀人、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案件以及盗割通信电缆、破坏生产生活设施、诈骗农民钱财等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村级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严格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园保卫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坚决防止校外社会无业青年、犯罪分子等侵入学校伤害学生的事件发生,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守法意识,坚决防止校园打架斗殴、勒索等现象的出现,全面消除学校各类治安隐患,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以点带面,认真抓好村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示范点工作。今年我镇以重点抓好菉林村委会、岭寨村委会的村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示范,做到有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公共场所。有效地推动全镇的村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对“全能神”等邪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群集中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重点高危人群信息库,逐一建立台帐,明确管控责任,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以“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标准,落实刑释解教人衔接、安置和帮教措施,加强并规范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

(三)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活动人融入本地社会。

(四)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对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对民间组织、新型社会和经济组织以及镇内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要完善分类,做到依法、有序、有效管理,探索日常管理监管的有效办法。

(五)从群众角度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严格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深入群众内部,深入群众内部,了解掌握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民之难,排民之忧、扶民之危,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化解人民群众信访问题。

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龙河镇政府的网站及《龙河信息》、法律宣传书屋等宣传平台,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解放思想,发散思维,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治安宣传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全民参与,共建和谐、平安、幸福龙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专栏、标语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起纳入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农场、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同步检查验收。

村社会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作用,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提升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防返贫动态监测及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提升“突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

(一)及时做好三类人群动态调整。

及时做好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动态调整。一是组织各村三、四级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动态调整,其中对年龄偏大、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状况较好、初中以上学历、公道正派,特殊情况下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70岁)进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及时反馈到乡进行核查核实,汇总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并录入省办系统中,3月底前调整到位。二是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联系人并录入系统,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持续压紧压实帮扶责任。三是待20xx年监测范围和程序确定后,各村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和风险消除情况核查。

(二)加强日常业务培训。

1.加强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一是将网格员管理职责、工作要求、网格管理到户基本信息(含各户人口、就业、家庭收入等基本信息)编印成网格化监测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份;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三是开展一次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做到三、四级网格员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知晓。

2.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专干的管理,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网格员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网格员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网格员职责。

各网格员应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核对,熟悉本网络内的基本情况,网格员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每月走访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落实好网格员职责。二是网格员走访要求。在走访过程中,网格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村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政策(尤其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政策宣传),对村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要及时反馈抓紧办理,让广大村民认可并熟知网格化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格化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影响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及时将各项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入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手册》将20xx年帮扶措施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完善20xx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资料。

(五)落实走访帮扶及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1.开展一次防返贫走访排查和动态监测全面走访。一是对医保、民政、住建、人社、残联、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县直部门推送的信息和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二是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明确相对固定人员从事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强化对系统数据人员管理培训。三是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监测范围、监测程序及帮扶政策宣传,推广并正确引导“xx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应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一是要加强基层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结合春季入学,做好脱贫户、监测户子女返校情况排查,高度关注健康及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落实20xx年度医保政策。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关注分户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加强监护管理。三是落实系统监管,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整改后及时销号。

3.落实帮扶政策,提升帮扶成效。全面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其中稳岗就业方面,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确保实现“账实相符”:同时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产业发展方面,继续落实“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前期摸底;小额信贷方面,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此外,持续落实教育资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减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困难家庭自付医疗支出。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村组两级网格员和驻村工作队要扎实细致做好走访排查、摸清实情、采集信息、组织帮扶、管理台账等工作,对入户核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随查随改。利用“突击月”活动契机稳步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

(二)强化指导督促。

乡、村振兴工作站、乡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加强指导和督促,抓好落实。要发挥联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加强与各村的沟通交流,形成帮扶合力。

(三)做好宣传报道。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及时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及时汇总报告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社会治理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唱歌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唱歌力量。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唱歌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社会治理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有效化角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乡综治委决定,在全乡开展“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基层在先、民生优先、服务为先的理念,着力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突出抓好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工作平台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提升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夯实平安建设的根基,全力推进平安汝州、法治汝州、魅力汝州建设,提前实现全面小康。

通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全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社会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运行,全面提升基层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能力和效果。

(一)组织建设

强化乡社会服务管理职责,乡综治中心更名为集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治安防控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王寨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将职能相近的综治、公安、司法、法庭、信访、民政、社会保障、行政、维稳、法律服务、消防、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人口、文化、就业等部门整合起来,集中办公。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各组成部门职能不变、体制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王寨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由主管组织、纪检、综治、信访工作的乡副书记甄成德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王志远兼任,专职工作人员至少5人。王寨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由甄成德书记主管,王寨乡社会治安防控中心由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王志远负责,王寨乡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由分管信访的负责人郭帅武负责,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村综治工作站更名为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将综治、信访、维稳、治保会、调委会、警务室、综治协管员、义务巡逻队等进行整合,一体运作,站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民警兼任副主任。全面推行新华区网格化管理,形成“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体系。

加强基层政法治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社会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政法综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综治办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着力提升“五种能力”,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落实好政法综治干部特别是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乡、村建立专职巡防队伍,常年坚持巡逻防范,维护治安秩序。

(二)硬件建设

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必须有一处相对独立、比较适宜开展工作的办公和接访场所,统一挂牌为“王寨乡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xx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配齐办公必须的'电脑、电话、传真、资料柜、交通工具等办公室设备。

建立市、乡、村三级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逐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各类社会管理服务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社会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完善提高视频监控和区域联网报警系统,形成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提升防控能力。

(三)机制建设。

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具有任务分流指派权、工作人员指挥高度权、工作进展检查督办权、工作责任倒查问责权、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建议权等权限。充分发挥工作中心作用和综治体制机制优势,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协作配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

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乡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反馈。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直接调处或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调处。规范以“一卡三单”为重点的信访工作流程,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社会治安防控中心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建立健全以综治协管员与平安中心户长为骨干、治安巡防队为主体的治安工作网络;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定期摸排、梳理、整治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督促、指导和落实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与服务的措施,指导帮助较大规模的企业设立综治服务站与外来员工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一站式”等管理与服务新模式;指导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帮扶措施。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服务承诺制,设立便民服务事项公开栏,将进驻部门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全部对外公开。印制便民服务联系卡,方便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凡程序简便、材料齐全的,可以当场可当日办理的项目,做好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承诺办理时限。

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建立落实治保、调解、治安安全防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社区矫正、禁毒等力量协助制度,实行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值班等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台账、报表和工作情况。

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以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为重点,通过巩固提升,全面解决个别地方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中仍然存在的场所不尽如意、人员参差不齐、制度新旧混杂、运作不到位、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不平衡等问题。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乡党委、政府、综治委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形成深厚氛围。

2、全面规范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乡党委、政府对本地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找出差距和存在问题,积极整改提高,全面规范。规范化建设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对于基础较好的村可以先行规范完善、提档升级,形成示范效应,进行经验推广,20xx年10月底全面达到规范目标要求。现在已进入全面规范阶段。

治办对各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精神到位、措施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层层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具体责任,确保各级在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方案,逐项逐条抓好落实。要在综治工作软硬件施设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抓基础、抓统一、抓完善、抓经常,切实提高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力求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使全乡综治工作的组织建设、场所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保障各项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深入宣传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理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层层搞好动员部署。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单、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良好氛围。

村社会治理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xx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xx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xx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xx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越社会治理方案

社会工作是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业、职业活动。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社会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场推进会议的精神,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让城市更美好、治理更高效、生活更幸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社会治理、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推动社会工作有效参与“近邻”党建、社会服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二)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2000人,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以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一)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通过提供办公和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相关专业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支持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引导法定代表人由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专职人员担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多元发展,通过面向市场开展服务,合理收费,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拟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进一步健全监管和退出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内部治理混乱、服务水平低、社会信用差、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的机构。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业纪律惩戒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相互衔接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支持有意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但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系统化训练,鼓励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人员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每年组织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确保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实施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工程,每年培养20名具有较高实践和指导能力的专业社会工作督导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对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且专职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以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确定薪酬。(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才新政45条”,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对入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加大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住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网络服务平台。利用“智慧民政”工程,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加强数据连通共享,汇聚服务资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实现专业人才在线登记、服务机构线上备案、服务项目有效管理。依托互联网供需平台,打造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之间零距离、精准化的'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工作、社区矫正、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优抚安置、信访调处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做强做优针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推进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或孵化基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操作规程和评估办法,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信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九)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依托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公建设施设立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以街(镇)为主体、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为平台,建立健全街(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整合各类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近邻敬老、医疗、扶幼、济困、助残、文化、育德、关爱等服务,实施“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取项目购买方式,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期限最长3年的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续签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人力成本核算制度,以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人力成本,确保人力成本不少于购买服务项目总经费的70%。在完成服务指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有适当结余,用于机构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社会工作服务评估机制。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一执行年度末开展1次评估,首次购买的可以酌情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办法为依据,根据所购买的服务项目性质、服务内容,参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指标和要求,差异化制定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应选择具有丰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估经验的专业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鼓励各区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推动辖区社会工作行业健康发展。完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各服务领域的专业培训、督导、评估和实践研究。推进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运营管理、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纪律惩戒等规范,完善纠纷调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行业自我管理和监督,促进行业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社会工作领导,推动社会工作参与近邻党建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人社、教育、公安、司法、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共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部署。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大力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促进慈善工作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鼓励慈善组织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慰藉、能力提升、构建社会支持并重转变,提供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研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当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社会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开展两岸社会工作交流,加强理论研究,探索社会工作创新发展。

(四)加强督办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治理活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平安高港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师生及施教区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营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舆论氛围,依据《高港区20xx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法治引领,筑牢平安根基。

1.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大力宣传开展“泰州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先进学校”创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与具体举措。

2.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和社会治理的重大举措。大力宣传zd机关、综治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

3.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目标任务和成果,引领师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爱国意识。大力宣传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0xx年3月20日―4月20日

1.各校(园)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校园广播、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2.各校(园)集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可结合“泰州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先进学校”创建计划有针对性地邀请“四大员”(法制副校长、消防辅导员、交通辅导员、驻校民警到校作《消防法》《食品安全法》、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3.各校(园)对学生进行一次常见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各校(园)分年级分主题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建议从班级板报、手抄报、绘画、征文等方面追求形式多样,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追求内容全面。

5.各校(园)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逃生演练。

6.各校(园)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把平安带回家”活动,建议各校(园)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设计好宣传内容,让学生回家宣讲,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造福整个社会”。

7.各校(园)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做到安全工作不留盲区、显特色。

1.加强领导。各校(园)要把“综治宣传月”系列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2.注重效果。各校(园)要把“综治宣传月”系列活动与学校法制、安全工作有机结合,与系列安全先进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实效。

3.认真总结。各校(园)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要注意收集活动资料,“宣传月”结束后,各校(园)要将“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及相关过程性资料整理成卷,于4月2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社会治理活动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xx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xx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措施:

2、11月30日前,成立镇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我镇社会治理规划,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评体系,制定我镇平安建设考评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全镇社会稳定形势和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二)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建立反应敏捷、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安全体系工作措施:

1、深化情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村两委、网格员、综治维稳员队伍,建立完善情报预警网络;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每日研判、每周会商、每月汇总和重大敏感情报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制度。

2、深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制度,彻底排查辖区办理的各类护照,实行集中管理,使用备案批准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自焚高危、“法会”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员滚动筛查制度,完善动态梳理评估,精准管控,形成台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到镇内活动排查,及时上报,依法管控。

3、建立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完善我镇维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梳理我镇维稳应急队伍、强化管理物资、机具,做好应急准备。

4、全面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排查,对全镇2个依法登记和6个依法保留寺庙开展密切监控。严格落实宗教活动依法审批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排查、建立台账,严防一切形式宗教渗透、民族分裂等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教育,提高识别力和警惕性。

街道社会治理方案

为全面改善街道城市环境面貌,创建整洁、优美、安静、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根据《年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街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围绕城市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居住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街道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及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持续提升。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落实《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城管中队、建管办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科教文卫、工商所

3、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4、集中整治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城管中队

5、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6、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交警中队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建管办

2、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裸露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洒漏现象。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加强河流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

社会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社会治理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本兼标的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治理进程。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基本覆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建成,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乡社会安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排查制度。进一步健乡、村、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严格执行社每天、村每周、乡每旬的排查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段集中排查,灵通情报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限。

决涉及面较大的问题,乡联席会议集中研判化解群体性和影响面大的信访稳定问题。

着力强化综合调处。推广“6+n”联动联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综合施治,认真化解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大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百支信访化解队”作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决策不予审批,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和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依法终结。

(二)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群防群治。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村(社)、社区专兼职治保主任和人员。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居民、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按不少于辖区人口总人数1%的比例组件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队伍。

强化技术防控。全面完成乡智慧安全工程建设,整合信息平台,建成乡一平台二分中心的智慧城市监管系统;扩大乡监控和联网报警系统覆盖面,完善技防设施建设。

强化网络防控。加强网络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监力量建设,建立信息引导员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网络、经营网络行为,坚决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巡逻防控。全面加强重要路段、路口、重点村社巡逻防范。加强对治安联防的指导,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全面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社区戒毒工作,主动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和帮扶。对邪教人员实行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帮扶转化,实现“三零”目标(零上访、零进京、零事件)。

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全乡房屋门牌号。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按不少于1000:1比例聘请流动人口协管员。

强化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枪缉爆、“扫黄打非”和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两盗一拐卖”、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干部人员法治教育,分批轮训执法司法力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行安稳办主任兼任法制辅导员相结合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依法执政行政。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乡级职能办、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司法公正,建立执法档案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开展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法治示范建设。启动法制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乡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乡专项方案。深化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开展法律进村活动,联系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综治维稳信访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乡、村(社)综治机构,群众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信访信息网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综治和群众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

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一期、二期建设任务,完成社区网格化服务信息库、三级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套机制。

开展平安创建。以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社区(网格)为重点,深化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活动,完成10个平安村、33个平安社,1个平安和谐网格(社区)的创建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暗访暗查,狠抓“打非治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岗双责”的要求,乡主要领导与各职能办公室、村(社)、社区负责人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社会治理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治理年”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综治相关规定,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增干部职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依法从政意识、维稳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水平。

(三)严格监督,奖惩并重。

坚决落实社会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每月、每旬、每周、每天)对乡职能办公室管辖责任及村、社治理工作情况督查和检查、点评,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社给于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村、社给予通报批评。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攻坚整治行动,积极动员和组织镇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整治全镇安全行动。

工作内容:突出安全宣传重点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安全宣传方式,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作用,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安排:定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20**年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访活动;主要领导牵头强化安全应急预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委会;20**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二)依法打击邪教组织。

及邪教组织的危害性,发放防邪教宣传卡、宣传资料,增强人民群众主动识邪、防邪意识;开展调查研究,为防邪领导小组的方、处邪工作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情况信息;增强侦控力度,强化对现行案件的侦破,最大限度减小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工作安排:8月10日前研究制定《镇反邪教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每月填报《县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情况摸排表》;在年内开展一次防邪反邪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一批重点开展邪教活动的群体及参与邪教活动的个人。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内容:强化维稳责任,落实目标管理,健全和完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维稳工作纳入20**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范围。实行阶段工作督查通报,年底逗硬考核,表彰先进;维稳工作平台管理常规化,及时、按时、规范录入,并进一步落实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工作制度,坚持从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强化涉稳源头管理,灵通涉稳信息收集,构建情报信息网络,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综治维稳的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坚决遏制毒品危害,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县禁毒委工作安排,制定禁毒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县禁毒委及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各村委会禁毒联系员和派出所禁毒小组,加强整治防范;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和洗浴中心等行业场所的监管力度,工作安排:按季度定期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逢大型节日及敏感时间段要组织专门性的清查及隐患排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年内组织两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制课堂、以案说法,图片汇展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把禁毒宣传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法治攻坚行动作为建设“法治镇”、“平安镇”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切实有效的把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深入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村社会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袁守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丁立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万义兴(维稳信息员)、张娟(司法所所长)、黄培林(社保站站长)、于卫东、戚善局(司法员),卢瑞海、李建文、钟亚洲(综治办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社保站、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邹黄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赵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杨滩、邓圩、花园嘴3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