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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热门20篇)

作者:雨中梧

读书心得是在阅读一本书后,对其中的内容、观点以及作者表达方式等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精选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读书心得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高一的论语心得读书笔记

论语读后感800字。

论语读后感范文。

《论语》是我国儒家思想的前年经典绝学,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大多是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后所做的记录;有一部分是回答诸侯国君、卿大夫和各方人士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没有问题,只是记录孔子的一些言论。因此,《论语》中记载的言论涉及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其中的很多思想至今对我们的言行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例如在“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中,孔子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已经学过的知识;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中,我们知道读书而不思考就会茫然无所知,只空想而不读书就必然会产生疑惑等等。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论语》,除了那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之外,我们还会找到一些能够反映时代背景的语句。

例如:“自行束脩以上,我未尝无诲焉。”它的意思是:学生主动带一束肉干来见我,我是不会不教他的。我认为,当今社会的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学生,这些都不需要物质来衡量的,而在孔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生要送礼才可以得到老师的赐教,这足以反映出当时封建社会的腐朽。

再如:“朝,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意思是说,孔子上朝的时候,与下大夫说话,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与上大夫说话,态度和悦;君子在场时,说话局促不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不同等级的人说话态度明显不同,他的做法与当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相符的,充分说明孔子所处时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

此外,从“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意思是说朋友送的礼物如果只有车马,没有祭肉,孔子也不会行拜礼)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人们很重视祭祀祖先,即使别人送再多的东西,如果没有祭肉,主人也不会高兴等。

当然,虽然在《论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带有明显时代色彩,透露出封建社会的腐败气息的言论,但从整体上看,它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治家治国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因此,它仍是一本好书,孔子也毫无疑问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之一。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典籍不计其数,他们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其中《论语》就是对人们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

学习《论语》内容,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每一位华夏子孙的本分。本学期我们的教材中就列出了《论语》十句经典,让我感慨最深的就是这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这一句是孔圣人在河流边感叹的,他告诫我们:时间就像河水一样不停的流逝,要珍惜宝贵的时间。是啊!时间飞速流逝,一去不复返。有一句名言:请珍惜时间吧!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只有抓住了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我们才会实现人生的价值,让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延长,出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种现象: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崇拜“游戏英雄”,整天抑郁不振,导致学业荒废,这是非常可惜的。如此美妙的花样年华,却被白白浪费在虚拟的游戏中,被白白浪费在浑浑噩噩中。年轻时代,时间不能太随性去支配,要让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过得踏踏实实。

我国现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确实惜时如命,他把别人喝咖啡、谈天的时间都用在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以各种形式来鞭策自己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和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惜时如命的精神,鲁迅在他56岁的生命旅途中,广泛涉及自然、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一生著、译一千多万字,留给后人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纵观古今,没有哪一位对国家,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伟人不是珍惜时间,忘我勤奋的楷模。时下,不少中学生缺乏的就是时间观念,他们没有人生理想,学习态度不端正,一上课就萎靡不振,无心听讲。基本的学习时间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用业余时间让自己有所作为。长此以往,岂不是毁了自己的一生。

年轻的朋友们,为了自己光明的未来,为了自己充实的人生,让我们携手,一起珍惜时间,一道务实奋进。来展现自己靓丽的青春,实现自己成功的人生。

论语读后感800字。

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论语读后感范文。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工作总结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__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的自己就是成功。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完整文档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传体小说,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了高尔基是如何自立生长在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走上革命道路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这部书在没读之前,我一直以为是介绍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

原来高尔基17岁时离开了自己的外祖母,带着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他原以为在喀山大学里就可以过上安静又舒心的生活,残酷的现实使他的愿望化为泡影,因为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他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以及杂货铺的伙计,于是贫民窟,穷街,陋港,轮船,码头,就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第一所大学,在如此生活的艰苦,高尔基还能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完我的大学这本书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想法,以及顽强的读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呢?高尔基的命运如此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的精神如此伟大,也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中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我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后来当我漫不经心地阅读它时,竟越读越感兴趣,越读感受越深。这是一本能给人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回想起书中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得生起一种敬佩感!

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一直不愿这样。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后,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在荒岛上生活了20__年,造就了一个奇迹。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起了之前发生在暑假的一件事。那天,爸爸妈妈妈有事要办,带着弟弟去天水一天,就把我一人留在了兰州,而剩下的饭菜也只够吃一顿。这下可就麻烦了,我的午餐、晚餐都没有了着落,我只好努力去尝试着煮饭。可煮好的饭全是夹生的,我硬着头皮吃下了一点午饭。一个下午,我的肚子一直在反抗,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荒。”无奈我又开始尝试做饭。这次,我变聪明了一点,用平板上网查怎么做饭,并认真回忆平时妈妈做饭的过程,经过了两三个小时,我终于做出了一顿像样的晚饭。通过这件事,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与挫折,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怕,不放弃,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就一定可以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胜利者。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负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渴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新高一读书心得有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的。这本是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思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实的猫亨利和十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思特用它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出名后的柴思特却很失落,它开始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思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思特和亨利、塔克的友情。当柴思特刚被玛丽欧收养的时候,塔克就和柴思特建立了友谊。柴思特孤独的时候,是塔克和亨利陪柴思特聊天。当柴思特因为闯祸要被玛丽欧妈妈仍掉时,是塔克发现了柴思特的音乐天赋,不禁使柴思特躲过一劫,还使它名声大噪。当柴思特想回到草场时,是亨利告诉它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帮它回到了草场。柴思特遇到了两个改变他命运的知心朋友。在现在,根本找不到像它们三个之间那么真挚的友情,有的人说它们是好朋友,但却因为一些小事就拌嘴吵架甚至打架。在现实社会中,友情已经被慢慢淡化了,但是朋友使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和朋友相处。

柴塞塔和亨利、塔克之间的友谊时最真挚的。

9.初中生《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男孩玛丽欧、老鼠塔克、蟋蟀柴斯特和肥猫亨利之间友谊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最后他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的亨利肥猫,以及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深厚友谊,并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就成为全纽约知名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柴斯特在梦游的时候,把梁美元的纸币吃掉了一大半,被玛丽欧的妈妈关进了笼子里。那时,老鼠塔克千方百计的为柴斯特想主意。最后,塔克拿出了它一生攒下的积蓄来为柴斯特弥补过错。这是一个较短的小故事,它给我的印象是极其深刻的。因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塔克与柴斯特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棒的东西!因为,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双手来帮助你走出困境。所以我说:友谊是最棒的东西。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已经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在生活中,老鼠和猫是一对死对头,而蟋蟀、老鼠和猫也不可能平安相处。但是,在书中这三只小动物以及玛丽欧却成为了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好朋友,不知不觉中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年新高一读书心得体会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才华横溢,其大名如雷贯耳,我早就买了他写的所有的书。其中的《狼王梦》和《第七条猎狗》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这几天,我再次读了《第七条猎狗》,感受到了很多,也发现了以前读这本书时被忽略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狗的忠诚和人的自以为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者在一起,使我感受到人与狗是多么的不公平。人有自私、骄傲、虚伪等许多毛病,狗则有忠诚这个优点,人却依然凌驾于狗之上。我读了这本书后,立刻反省了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并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的严重性,我应该尽力去改正它们。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

这是讲述一个小木偶的故事--老木匠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取得生命的木偶当成儿子。老木匠把大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小木偶一心贪玩,竟把爸爸卖掉大衣买来的课本换成戏票去看戏了。贪玩离开学校的小木偶遇到了会说话的蟋蟀、仙女、鲨鱼大蛇、小灯芯……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他在小仙女面前说谎,结果,鼻子一下子长了好几倍,连门都出不去了。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老木匠皮帕诺相逢。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编篮子,晚上读书、写字。最后终于成为一个诚实、听话、又爱学习,还能帮助父母的好孩子。经过种种的经历,小木偶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只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过程,但是有哪个读者可以想到这个故事蕴含着浓浓的爱。小木偶没有课本,老木匠把自己的上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尽管自己受着寒冷,也要用的力量带给小木偶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啊。而且小木偶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诚实才能获得信任,如果你一直撒谎,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信心,而你就会失去朋友。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坚强、勇敢,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感激父母、孝顺父母,长大以后好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们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伙伴,读书给我们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居里夫人是近代科学的一个奇迹,她犹如一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划过科学的星空,留下永久的光耀。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勇气和毅力,谱写了史无前例的科学篇章,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贡献。如果没有居里夫人的努力,人类可能晚发现镭元素几十年,那将不知有多少生命由于缺少有效的诊疗手段而白白丧失,也不知会有多少重大的相关发现因缺少镭的启示而迟迟不能面世,原子能时代也不会来得如此迅捷。这样非凡卓越的贡献,竟是由一位当时很少见的女科学家在难以想象的艰苦条件下做出的,这使我对她的背景、她的人生、他的性格、她的为人、她的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情形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跟随着作者的视角,似乎被带到了居里夫人的实际生活和工作场景当中,近距离地观察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行为举止、工作精神、处世态度和崇高品质。

她在永恒的奉献中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起初她忘我地投身救治战争伤员;后来,她为学生奉献出自己的全部时间、知识和智慧,为世界各国来向她求学的未来科学家们奉献出自己的精力。

中,只有居里夫人没有受到荣誉的腐蚀。”。

居里夫人生在波兰,她的名字叫玛丽·居里,小时候的家园被沙皇统治着。居里夫人十岁的那年,母亲就因病去世了。她去世前对孩子们和丈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爱你们。”最重要的亲人不在了,他们的生活立刻变成了灰色,对于小玛丽来说,没有比这更悲伤、更痛苦的了。不过她并没有退缩,不断地在学习和工作中努力。

有一次,在她读书时,几个顽皮的孩子用椅子把她围了起来——她身子的左面、右面、后面各放一张椅子。在这三张上面,又放了两张,最后还在她的头上放一张。在整个过程之中,她竟然没有听到一丁点声音。知道看完书。她一抬头,整个用椅子搭成的“建筑物”轰然倒塌。紧接着伴随的就是孩子们的哄堂大笑。在1898年4月12日,居里夫人正是发表了这样的科学报告:“沥青铀矿和铜铀云母比铀自身里的放射性还要强得多。这种事实值得我们关注,同时我们确信,这些矿石可能含有一种放射性强得多的化学元素……”虽然我不懂元素是什么,但通过阅读这本书,却使我感到了它的份量。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铀矿渣中提炼出镭,居里夫人要将矿渣一锅一锅地煮沸、一刻不停地搅拌;一瓶瓶地倒进倒出、一丁点一丁点地结晶。她每天穿着沾满灰尘和酸液染渍的工作服,站在大锅旁,烟熏火燎,眼睛流泪,喉咙刺痒……就这样,她整整奋斗了45个月,1300多天,这是多么繁重的劳动,需要何等坚韧不拔的毅力啊!在1920年,居里夫妇发现了一种人们还不知道的物质,那就是镭共,他们同获得了世界闻名的诺贝尔奖,在1920年,居里夫人又发现_射线对医疗工作上的作用,在战争年代,她到处进行疗伤,为人类的医疗学做出了伟大的贡献。由于居里夫人十分“亲密”的接触了镭和_射线,在1934的时候不幸去世。读了《居里夫人》这本书,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语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因此,从平时开始,就要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居里夫人的顽强进取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

心得。

感悟。

8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20__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20__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居里夫人通过不屈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诠释着一个个奇迹,让我们赞叹不已。看了这本传记,居里夫人的求学阶段和研究科学的部分在传记中描绘了出来,我总仍不住去细读几遍,并用一支黑色的水笔把感动的地方圈画出来。有时我总忍不住赞叹她几句;我赞叹她的话犹如长江的流水,说也说不完,永远不到尽头。

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一个女神。她不仅有高尚的品质和人格,还有着巨大的贡献。她因为发现并提炼出镭,在1920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成为世界上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第一人。但她却淡泊名利,继续研究科学。她对事业有着很深的执着,还与着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我认识的所有着名人物里面,居里夫人是一个不为盛名而颠倒是非的人。”

居里夫人给我们叙写了一个个传奇,一个个奇迹。偏偏是在她最艰难的情况下,完成学业和伟大成就。她的经历告诉我们,知识是多么的可贵,如果不是因为她甘于刻苦学习并掌握知识,如果不是她那锲而不舍,顽强不屈的精神之柱支撑着,就不会发现并提炼出镭。这个伟大的成就是无人否定的,大家都崇拜她,赞颂她。

读了这本传记,使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居里夫人的精神,现在这种精神是不断但无形地激励着我。使我明白了许多,也让我今后的人生有了新的目标和计划。我原来紧封着的“窗户”,因为我被居里夫人的精神彻底征服了;现在这扇窗户怅然、豁达地打开了。

居里夫人锲而不舍,坚定不移的精神永远照亮着我的心窗,直至成功之道。并再一次地感动了我。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

教育。

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

计划。

”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负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