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随着全球石材需求的不断扩大,市场的不断壮大,同时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石材质地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购销石材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石材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
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条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恪守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金昌市怡景苑住宅组团6#8#10#住宅楼工程楼梯间花岗岩供货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特签订本合同。
1、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括材料的开槽、倒边、裁切加工,运送至甲方项目部指定的工地现场、货物卸料及码放)的形式。
2、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中(包括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的内容)的楼梯间花岗岩。
3、承包价格:按实际铺贴面积为准。楼梯间花岗岩每平方米73.00元。备注:以上所用产品质量、颜色要求与怡景苑一期工程。
自 20xx年 7月18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按合同约定必须保证按甲方项目部的总体安排按时供货,若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造成不能按时供货,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承包费总价的10%罚款。
乙方材料全部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的 %。其余款项等楼梯间花岗岩全部铺贴完工,材料多退少补,楼梯间花岗岩铺贴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承包费的结算和支付时,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和签字后由公司财务支付。
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评定标准等要求组织供货,必须达到合格。
3、乙方所进场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符合要求,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费、材料费及一切责任全部有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文明工地的标准组织,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所用的材料不得乱丢、乱放,对不用的材料及时清理,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码放、归库。
5、乙方按合同约定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在正常情况下,乙方有意停工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予给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甲方参加投标的德阳市政协办公楼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身不具备资质,为提高本工程质量,确保甲方创优良工程的投标承诺,甲方拟将中标后的本工程加固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立此协议。
一、 项目名称:德阳市政协办公楼综合改造项目
二、 拟分包工作内容:德阳市政协办公楼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图纸中的幕墙工程全部内容。
三、 合同工期:甲方中标后,乙方按甲方提交的经建设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四、 工程价款:本工程乙方承包的价格为甲方中标后的加固工程部分的全部价款,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要求。
五、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达到甲方投标承包的合格标准。
六、 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在项目现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和建设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七、 该协议需取得业主同意方能生效。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年 月日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 楼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与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及价款:
1、包工包料,承担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全过程施工管理。
3、甲方供应各种管材,根据乙方领料数量,材料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供材外的其他材料均有乙方自行采购(如弯头、埋件、膨胀螺栓、饰盖、焊丝、密封胶等零星材料),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且提供相应资料。
二、承包范围: 楼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栏杆工程。包括制作、安装,密封胶的封打、竣工清理等全部内容。
三、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质量标准为精品优良。标准确定以济南市质量监督站备案为准,达不到质量标准,按施工总额的10% 扣除。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和进度失控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工程付款中扣除。
四、工程工期:
1、自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竣工,并通过验收。
2、乙方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保证施工人员数量,随时接受甲方的核查和监督。无故拖延工期每一天罚款1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有关支出。
五、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按实际长度延长米计算。
2、工程付款,竣工验收达到精品标准付总工程款的80%,剩余工程款质保期满付清(质保期二年)。
3、乙方出具工资表,领取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
1、如中途出现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如工程质量低劣,甲方有权更换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其他:
1、乙方根据大样图编制材料计划,提前3天上报甲方材料处,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货源到场。
2、乙方施工严格操作规程,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施工严格注意成品保护工作,每发现损坏一处罚款500元,工程款中扣除。
4、主要受力杆件,预埋钢板厚度不应小于4㎜,且有两个螺栓固定,并前后布置,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埋件必须直接安装在混凝土构件上。
5、幼儿园栏杆工程满足设计要求。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