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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优质6篇)

作者:飞雪 最新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优质6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篇一

不知不觉走过了任职能源管理科的第一个年头,寒来暑往。回首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20xx年,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一路走来,酸甜苦辣,颇有感触。于今年3月末就任能源管理科科长一职,对我而言这是个全新的工作岗位,充满了艰辛和挑战。面对困难,毫不退缩,迎难而上,很快进入工作角色,及早熟悉工作环境,迅速投入工作状态。通过近一年的磨砺与锻炼,实践中积累了工作经验,学习中提升了业务能力,摸索中培养了管理水平,因此这一年对我来说虽然稍显忙碌,但收获不小。

科研和师生生活做好水电保障工作,为学校教学。认真做好校内水电相关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尽力为学校节省开支。成立节能督查组,认真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加大节约水电宣传工作,严厉查处违章用水,用电。

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认真巡查校区水电管线运行情况。确保我校水电的正常供应。

利用暑假黄金维修期,顶烈日战酷暑。完成了全校水电基础设施的年检保养等工作。

修复了原来存在故障的5台水泵,认真做好泵房内供水设施的维护工作。对原来的控制电路进行了改造。

并完成了相关的水电改造工作,认真做好中央校区南北区中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大大节约了中央校区的中水用量。

同时做好校内相关用户的水,认真做好我校水电费的缴纳工作。电抄表及收费工作。

并制作统计报表对校内各单体建筑定期进行水电抄表工作。

停电通知,及时在校园网上或以张贴布告的方式发布停水。尽量减小因停水停电对教学科研和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并根据季节变换和其他部门意见每半月调整路灯开闭时间认真做好全校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虽然为学校的水电工作付出了一点辛苦,回顾自己这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些许成绩,但这是与我科全体同事的齐心努力,及领导的精心栽培分不开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个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尚待提高,沟通能力尚待加强,处事方法应加改进等等。今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提高自我以更高的热情,更好的作风,更新的方法去努力工作,使能源管理科今后的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工大的后勤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篇二

4、开展本公司主要产品能效对标活动,组织对本单位的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开展能效诊断等,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与落实节能规划,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能源利用水平。

1、能源动力专业相关;

2、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

3、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cad制图软件。

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篇三

1、负责对本区域内使用的动力能源介质进行管理,代表能源管理中心实施工序能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2、负责本工序能源工作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工序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细则及能源系统运行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指导工序内能源系统的管理工作及动力能源消耗控制情况。建立有效的指标完成保证体系,对本工序的动力能源指标、定额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下期计划完成措施并负责落实。

4、对本工序动力能源的使用、运行实施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经济。协调、解决工序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动力能源故障,确保工序生产顺行。组织工序内动力能源系统的运行事故分析。

5、负责对工序内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能源情况审核;组织节能技术措施项目的前期论证、立项审查、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6、对工序内非计划、私接用、跑冒滴漏等不合理能源浪费消耗进行监察、考核。

7、以符合能源管理中心的要求负责工序的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台帐,能源统计资料必须进行系统的整理,汇编成册;按年、月、周进行分类存档。能源统计分析分为周、月、季、半年、年等分析。

8、负责工序动源系统技术管理。积极推进日常生产过程中的节能管理,提出节能的技措技改方案。

9、对工序相关能源计量设备的准确、稳定运行实施监督。

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篇四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xx]3787号)、《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菏泽市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和《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xx)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xxxx公司于20xx年6月开始建立运行能源管理体系。为加快能源管理体系的建设并确保体系在企业有效地实施和运行,公司与xxxx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服务”合同,在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的大力协助和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xx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有序、高效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在公司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6月10日公司与xx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能源体系建设资助合同,合同签订后xx公司就派出能源管理师组成的工作小组与本公司能源管理师xxx等人一起对公司能源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并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前期工作进行了周密策划。6月13日由公司总经理亲自组织并主持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会议召开。在会议上:总经理传达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任命了xxx为能源管理者代表;宣布了组建的能源管理小组成员,并明确了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通过6月11日-14日为期4天的生产工艺过程观察、企业能源管理现状调查、能源技术调查和历史用能数据分析,完成了初始能源评审工作,得出了初始能源评审结论,并编制了《初始能源评审报告》。通过初始能源评审发现了企业在能源管理中存在的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到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优先控制项,这将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和能源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奠定了基础。根据初始能源评审的结果,公司制定了《能源管理实施方案》,使能源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有了更加完善的依据。

我们根据gb/t23331-20xx《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编制了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管理手册》q/lh-nysc-20xx和《程序文件》lh-nygl-cx-20xx,通过多次的评审,该《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已于6月21日正式发布实施。《管理手册》中明确了公司的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能源管理体系策划和实施运行的基本要求以及体系运行的检查和管理评审等内容。

我们能源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包括19份程序文件,这19份程序文件基本上涵盖了能源管理体系的全部方面。另外我们又结合企业的特点及能源管理的需要,先后修订完善了《能源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能源管理考核细则》、并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制度》修订为《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使能源计量的管理更完善、更科学。另外还对《煤炭质量管理程序》、《创新激励规程》、《煤场、渣场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提用管理规定》等一些制度性文件进行了修订。这些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为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建立获取了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获取与识别出了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与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起初共13项。8月5日通过内部审核整改,又新增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并将《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更新为《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xx。8月10日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合规性评价,建立了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目录清单。通过评价使法律法规的适用性更强,为公司能源管理的'持续改进提供了更好的依据。

为了全面推进能源体系建设工作,使能源体系在我公司顺快建立并得到有效实施和运行,我们进行了多次的能源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和培训。6月13日,也就是与xx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的第三天,我们召开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专项会议;6月26日进行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相关知识”宣传与培训会议;7月18日召开了“能源方针、目标宣传及节能降耗”专题会议;8月12日进行了“节能相关法规、政策及制度”全员培训;9月5日进行了“节能减排、节能环保知识”全员培训;通过宣传与培训,使全体干部员工认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按照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去开展各项工作,使能源管理体系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根据《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的要求,7月12日管理小组成员对公司能源因素进行了识别和评价,各车间部门也都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能源因素进行了识别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了公司的重要能源因素为煤炭消耗和电力消耗。根据能源绩效的情况,进一步确定了重要能源目标指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完成能源目标指标,又制定了详细的能源管理方案,并分别明确了方案实施的主要负责人员。

为了验证能源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持和改进,8月5日-6日公司开展了一次能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轻微不符合项,并开具了两项不符合项,针对这些不符合项发生的原因也都进行了分析,分别制定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各部门已对不符合项进行了限期整改,对发现的工作薄弱环节也都进行了完善。通过审核的结果认定了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都能够按照体系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使本部门的能源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整个能源管理体系均处在受控状态,而且是在不断持续改进地有效运行着。

可以说通过审核起到指导、督促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使能源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提高全员能源管理意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为实现企的业更大节能增效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为确保公司能源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9月26日公司进行了由总经理主持的能源管理评审工作。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各部门都进行了“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总结”发言,通过发言证实了能源管理体系在我公司的实施和运行是非常有效的,但也找到了公司各个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性建议。所以评审的结果是能源管理体系在我公司运行充分有效,且在不断地持续改进。

能源管理体系在我公司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极大地促进了我公司节能工作的开展。自体系建立运行以来,节能技改成果累累,节能效益非常可观。“锅炉余热利用”、“用能设备、输能管道保温改造”和“锅炉水处理改造”三项节能技改项目就能使公司实现年内节省1000吨标煤的节能量。目前公司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已在272kgce/t产品的基础上下降到了171kgce/t产品。所以说,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我公司的开展,改进了公司的节能工作,优化了公司的节能管理,极大地降低了能源消耗,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了节能目标的实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不断推进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能源管理体系尽快与公司已建立的质量、环境、食品安全三管理体系融合,使能源管理体系成为公司节能增效、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篇五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甲方:

乙方:

方订立本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1.1项目名称:。

数量包括路灯、高秆灯、隧道灯等总数约 盏(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

1.3项目目的

1.3.1 乙方投资实施节能项目,达到甲方节能减排的目的;

1.3.2 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环境。

1.3.3 通过节能项目实施获得的节能收益,甲、乙双方共同分享。

2.投资与收益

出具与该项目相关必要的书面确认文件协助乙方顺利融资。

能收益。收益分享期满后,节能项目设备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

2.3节能收益包括:项目实施直接降低的能耗费用、节能效益收益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a。

2.4节能项目的预期年节能收益为a。

3.项目实施

3.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悉后十个工

定地点交由甲方验收。

3.2 甲方负责办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许可、项目报备等手续,乙方给予协助,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图纸等。

3.3 在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乙方编制的设计方案,由乙方协助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指导,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4. 项目验收

4.1 本项目采用分路段分批次验收的方式,甲方根据项目设备的运行情况,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4.2 如甲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验收或出具验收报告,则节能项目试运行一个月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4.3 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节能减排专项奖励或补贴等事宜,获得的奖励或补贴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划归乙方所有。

第二部分 节能收益确定、回收及项目融资担保

5.节能收益的确定

5.1节能率的确定

依据甲方现有道路照明状况,乙方提供节能照明设计方案,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率双方认定为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能源结构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以验收合格双方确定的固定节能率或节能量作为节能收益额的计算依据。

5.2能耗量的检测

甲方保证项目无其他外接用电设备的前提下,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各期能耗量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应重新确认或以节能项目实施地的省级节能检测中心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能源结构等确需调整的,甲方应提前6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且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调整相关的节能数据。

5.3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新增照明设备的,新增部分能耗不计入本合同项下的能耗统计当中。若甲方新增由乙方提供的照明设备之情形,则由甲乙双方重新调整相关的基准线数据。

6.节能收益的回收

6.1 节能收益的支付

节能收益每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在项目验收合格次月起,于每个月结束后的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直至分享收益期限届满。

6.2 节能收益的逾期支付责任

甲方无故延迟付款超过十五日以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一计算至清偿时止,同时甲方按9.1条承担违约责任。

6.3 节能收益付款担保

为保障乙方节能项目投资收益顺利回收,甲方需在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提供支付保证担保,用于担保乙方在收益分享期间的节能收益能按时回收,担保额以乙方在节能收益期内可获得的预期节能收益总额为限。

1) 甲方提供支付信用担保;

2) 甲方提供无设置他项权利资产质押的还款保证;

3) 甲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还款保证。

6.4 节能收益分享期结束后,甲方付清乙方全部款项的,节能项目设备所有权及节能系统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付清乙方节能收益款的,乙方仍保留该节能项目设备及节能系统所有权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且在此过程中节能项目设备及节能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5 甲方以票据结算或乙方认可的其它结算方式支付节能收益款。

7.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融资及担保

本合同履行期间,节能项目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1节能项目的回购

甲方愿回购乙方未来节能收益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回购后节能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项目资料。

7.2节能项目的买断

节能收益期内,在保证甲方节能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第三方可买断节能项目乙方未来的收益权,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项目买断的相关事宜。

7.3节能项目的融资

所有,在保证甲方节能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甲方同意给予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部分 权利与义务

8.节能项目执行期内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管理人员时,将其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专业、职务等)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接洽。

3)甲方对方案、设计等有异议的,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

4)节能项目实施前,原系统的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实施过程中,若原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5)施工期间,甲方提供场地便于乙方存放相关设备、材料、配件等,并派员看管;如有遗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按第4款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及时提供安装完成的确认文件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7)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按6.3条款提供乙方节能收益的支付担保。

8)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规程对照明节能系统进行操作。

9)发现与本项目相关的系统、设备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

10)如乙方相关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11)允许乙方以本项目的节能设备及乙方的预期节能收益对外担保、融资及实施金融租赁业务,但不得影响甲方对节能设备的使用,否则乙方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甲方应对本项目全部设计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对于乙方符合合同约定的资产抵押、融资及金融租赁等,应给予配合并签订相关文件等。

8.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指导人员时,将其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专业、职务等)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接洽。

2)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设计方案所确定的设备进行采购、指导安装调试及服务。

3)负责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投资、项目采购、项目指导、项目监测、项目培训等服务。

4)在开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双方协商确认后的项目设计方案提交给甲方。

5)需乙方答复的函信、会议纪要等,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乙方同意。

6)确保节能项目正常运行,达到预期节能目标。

7)根据国家有关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交付和调试服务。

8)按第4款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及时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

9)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服务,确保甲方操作人员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10)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设备移交甲方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11)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12)定期派人检查、监管和记录项目的运行情况,并定期汇总给甲方。

13)乙方承诺对节能设备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保修期内由乙方承担维修保养费用,保修期结束后由甲方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9.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9.1提前解除合同

其它损失=剩余分享收益期内乙方所应获得的预期节能收益的总额

因甲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乙方依法定及约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甲方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1.2乙方应根据双方协商确认后的书面要求和期限进行节能项目的设计和设备供应。甲方在书面确认期限开始后的二个月内,无故不能进行节能项目施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9.2合同的变更、终止、转让

9.2.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9.2.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终止合同,但因此造成乙方投入的成本损失应由双方共同分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9.2.3本合同签字之后满六个月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一方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2.4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在结清全部应付款后,可以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9.2.5甲方因合并、重组、升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项目所有设备与系统及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范围。

第四部分 节能系统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10.节能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10.1 系统及设备的改进

乙方在不降低服务标准及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就项目设备进行技术改进。

10.2系统及设备的拆除

除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技术改进、升级所需,否则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节能项目的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按本合同第9.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

10.3系统及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本合同开始履行后,且乙方节能收益甲方还没支付完前,如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如果非乙方原因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可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0.4系统及设备的意外损坏

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则由设备的所有权人承担责任。

10.5 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事故致使节能设备损坏需维修的,维修期超过十天以上的,则将因维修而停止使用的时限,作为乙方收益分享期的相应顺延。

11.节能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11.1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改造(如移除、更换和增加等)。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科学技术的发展,乙方为提高节能效率而对设备进行改造,甲方应予以积极支持和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新增其它照明节能项目的,应优先交给乙方完成,以利于节能设备充分发挥整体节能优势。新增加项目的节能收益原则上按本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收益。

12.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12.1如照明设备运行时发生影响安全情形的,可以临时决定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节能系统及节能设备,但应书面通知乙方。除非紧急情况,甲方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停止运行的时限相应顺延为乙方的分享收益期。

12.2在分享收益期满前,甲方停止经营的,节能设备不能作为甲方的清算财产。

12.3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可停止关闭或拆除设备。

第五部分 乙方的服务保障

13.乙方的服务标准

13.1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交付设备和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收益。对甲方提出且在本合同项下的合理要求,乙方应给予考虑;保持与甲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节能项目的指导安装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3.2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保修服务期为与效益分享期相同,且免费维修,但人为损坏的除外。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赶到维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不晚于48小时内到场维修。

13.3项目执行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13.4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免费的照明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服务。

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1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4.1甲方的基本违约责任

14.1.1在本合同生效后至节能项目验收、移交甲方运行之前,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预期节能收益总额40%的违约金。

14.1.2甲方逾期付款时需支付应付款项20%的违约金。

3)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14.2乙方的基本违约责任

14.2.1在本合同生效后、节能项目验收移交甲方运行之前,非因甲方原因,如果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节能收益总额40%的违约金。

14.2.2在保修期内,乙方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未能及时、完整地履行节能设备和工程的维护、保养、改进义务,导致节能设备和工程不能正常运行,则乙方构成违约。

1)按乙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付款期限;

2)减少分享节能收益的数额,直至甲方的损失得以全部弥补;

3)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甲方按合同规定应得的节能收益总额、设备系统恢复到节能改造前相应状况所需的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

乙方的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的

15.其它违约责任

15.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致使守约方无法履约而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就本项目投入的全部成本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

15.2在违约引发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诉讼或仲裁产生的律师费及其它合理费用。

第七部分 其它条款

16.保密

16.l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第三方予以保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但按法律、法规规定并应有权国家机关的要求予以披露的除外。

16.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6.3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此义务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消灭或免除,直至乙方上述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16.4本项目的节能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图纸等关键性技术信息,只限于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分公司、子公司等其它关联企业的照明节能改造项目中。

17.保险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投保与项目有关的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财产保险投保数额应不少于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乙方为保险受益人。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已含税费用。

19.不可抗力

19.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除自行承担己方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1.施工约定 甲乙双方就项目施工选择如下第 1 项约定:

1)、项目由甲方自行施工,乙方提供技术指导;

2)、项目交由具施工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施工,乙方提供技术指导;

3)、项目由乙方自行施工或转包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施工。

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负责。

22.其它约定

1) 附件a:《项目方案书》

2) 附件b:《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附件规定为准。

21.3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邮件、传真、电子邮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方式发出,一方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传真自发出时视为收到,电子邮件自到达对方指定邮箱时即视为收到,邮件自特快专递寄出五日后即视为收到,一方未在函件约定时间内回复意见的,视为同意函件内容。

21.4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2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文本壹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伍份。 21.6其他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补充事项:(无)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ial:

开户行:

账号:

附件a:led路灯emc节能改造项目方案书 (见附件a: excel表)

附件b:led路灯emc节能改造效益分享表

(见附件b: excel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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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能源管理员岗位描述篇六

1、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

2、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3、节能有保证: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4、节能更专业:emc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5、客户无风险:客户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无风险。

6、改善现金流:客户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7、提升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环境品质,增强竞争优势。

8、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1)能耗单位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

(2)节能服务公司为能耗单位承担技术风险和经验风险;

(3)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10、树立节能减排绿色形象。

甲方

(用能单位)

 

 

 

 

 

 

 

乙方

(节能服务公司)

 

 

 

 

 

 

 

鉴于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aaaaa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 术语和定义

1.1 本协议中所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享型)”与“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含义相同。

1.2 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的内容为:乙方对aaaaa进行节能升级达标改造并提供服务,以达到节能增效、减排环保和照度达标的目的,由甲方支付节能服务费用,且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分享项目的节能效益。

1.3 本协议所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甲方双方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合同。

1.4能耗基准是指本项目实施前,甲方使用的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的能源消耗状况。

如甲方使用的原设备、设施或工艺流程不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则其能耗基准以双方确认的、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同种类能耗基准为依据或经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验证、测算出的甲方原能耗基准报告作为能耗基准。

1.5 节能量是指在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乙方对单位项目进行改造后与对应的能耗基准相比所减少的能源消耗量。

单位项目改造后的能源消耗量按甲方和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测试报告》为依据。

1.6 节能效益是指在项目改造后,甲方正常使用情况下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包括节约能源、减少的维护更换费用和节约备品备件费用等一切因采用乙方提供项目资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1.7 节能效益分享款是指按本合同约定的甲、乙方在效益分享期内各自所应分享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项(包括节约能源、减少的维护更换费用和节约备品备件费用等一切因采用乙方提供项目资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1.8 本协议的“节能效益分享款”又称为“节能服务费用”。

1.9 单位项目是指甲、乙双方为了实施本项目而按照区域位置、实施情况及进度的需要对本项目在本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中书面明确划分的子项目。

第2节 项目期限及资金来源

2.1 合同期限为 年。实际合同有效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将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向乙方付清为止。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____,自201____年____月__日始,至201__年___月___日止。

2.3单位项目完工一个验收一个,且自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和支付该已验收的单位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款。

2.4 本项目预计投资约 亿,由乙方负责融资。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合同中的属于乙方所有权的项目财产用于乙方的相关融资担保。

第3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项目方案的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由双方另行指定。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双方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规定时间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为各单位项目的节能效益之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款为各单位项目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单位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款之和。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___________% 的项目节能效益。

各单位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款以各单位项目实施后确认的节能效益为准。

若实施过程中项目方案更改,各单位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款应按照规定的原则和方法予以调整。

4.3双方应当按照另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及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节能服务发票。

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 甲方的义务

5.1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实施由甲方在甲方行政权限范围内负责及时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同意或者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 甲方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参与乙方的培训。

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提供项目财产存储场所、清理施工现场、设备试运行等。

5.4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5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6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7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8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9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0 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由受益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其收益归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方享有;甲、乙双方均有权申请政策奖励的,甲方优先享受。

5.11 其他:合同期内更换下来的甲方原有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6节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中各单位项目的方案设计、安装及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维护。

6.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的现场合理指挥。

6.3 乙方应当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6.4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甲方办理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6.5 乙方进行项目改造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6.7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8 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9 其他:乙方负责节能设备的安装,并应保存部分备品备件,并能及时对报损的产品进行维修;提供节能设备3年免费质保,质保期起始日为验收日。质保期满后,如出现任何乙方产品的运行故障损坏,则由乙方提供收费技术维护。如需更换设备,则甲方按不超过当年同类产品市场均价的10%向乙方进行采购。

第7节 项目的更改

7.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本项目实施的第一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照度检测,并作好记录。

7.2 如在项目的改造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单位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单位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所使用灯具、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如乙方决定对项目所使用灯具进行优化、升级,则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优化、升级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已验收的单位项目的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8节 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8.l在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及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

8.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

8.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后,乙方应继续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支持。乙方承诺,售后服务仅收取人工成本,备品备件按出厂价提供。

8.4 乙方对投入(提供)本项目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9节 违约责任

9.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各单位项目的款项,甲方应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150%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逾期付款的款项金额及逾期时间计算。

9.2 如甲方恶意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3 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第9.2条外的其他合同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可以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9.4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及其补充文件约定的时间完成单位项目的投入(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并合格验收,乙方应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150%向甲方支付违约单位项目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该违约的单位项目中乙方应分享节能效益分享款的金额及延迟时间计算。如因乙方产品品质及服务因素导致已验收或已执行的单位项目不能正常运行,以致严重影响城市道路照明效果且无整改措施的情况下,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5 除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另有约定外,在每个单位项目改造后,若有单位项目不能满足验收条件规定技术指标及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签该单位项目的验收报告。

9.7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9.8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9.9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10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节不可抗力

(b) 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

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0.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0.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0.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向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外,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第11节协议解除

11.1 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11.2 如甲方愿意提前买断乙方在剩余合同期限内合同或单位项目中的所有权,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分享期限乙方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

11.3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仅按照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进行计算,甲方不得以协议签订之后新技术发展和技术进步为抗辩理由拒付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分享款或主张解除本合同。

11.4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归还乙方享有所有权的项目财产为由,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分享款或解除合同。

第12节 权利、义务的转让

双方约定,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2.1 甲方在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协议中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12.2 乙方在转让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协议中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第13节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4节保密条款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4.1 甲方:

14.1.1 保密内容:本项目所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4.1.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14.1.3 保密期限:本合同的合同期限内。

14.1.4 泄密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14.2 乙方:

14.2.1 保密内容:本项目所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4.2.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14.2.3 保密期限:本合同的合同期限内 。

14.2.4 泄密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第15节争议的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16节保险

16.1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

乙方投入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投保,其他项目财产由甲方负责投保。如保额不足所产生的理赔不足的损失由投保方自行承担。

16.2 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

第17节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

17.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归乙方所有。

17.2 甲方在没有征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可泄露本项目相关的节能设备相关产品信息和技术秘密等。

第18节费用的分担

18.1 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正式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前花费。

18.2 除非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中义务的费用。

第19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责:

乙方联系人及职责:

19.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9.3 本协议中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9.4 在各单位项目实施前,甲乙双方应先就该单位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否则该单位项目不予执行,但不应影响已签署的单位项目和已验收完毕的单位项目的执行。

19.5 本协议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

19.6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19.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

19.8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20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关于aaaaa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用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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