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存在不仅有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还能提高组织的效率和凝聚力。规章制度范文中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启示。
一、保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不断巡查学校。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负责清理校园门口乱摆的摊位和乱停放的车辆。
四、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要仔细询问和盘查,清除校园闲杂人员,纠正遇到的学生违纪问题,处理问题要做到有理有节。
五、维护校园内秩序,制止破坏公物、践踏草坪等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六、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七、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八、要在巡逻中不断总结经验,增强观察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遇有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团伙时,要斗智斗勇,英勇顽强,坚决同不法行为做斗争。
九、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并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物业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超过15分钟,按每小时5元收取停车费,超过3小时按15元收取停车费。
三、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七、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
十、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安保人员执行公务。
十二、物业公司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车辆进出登记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一、在院长领导下,建立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规范。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包括医院领导、院办、各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
四、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挂牌上岗。
五、按区域划分停放车辆,医院大厅及走廊内严禁停车。
六、全院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工作人员负责,室外环境卫生平时由清洁工人负责打扫,每个季度由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如拔草捡垃圾等)。
七、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对医院卫生每月最后一周检查评比一次,按检查结果给予奖罚。
一、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儿童态度和蔼亲切,把儿童看做学习、生活的主人,师生关系平等和谐。
二、认真落实《规程》,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幼儿动手、动脑,使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三、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上班时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戴耳环等装饰物。
四、举止文明,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和小朋友。为人师表,在儿童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在园坚持使用普通话。
五、尊重家长,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不随意串班、聊天;不使用儿童任何物品(被褥、碗、毛巾、盆等)。当班时不使用通讯工具。
七、遵守园纪,团结同志,同志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八、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园内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等。
九、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礼,不将公物归为已有。
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维护公德,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一、根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探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五、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六、虚心接受班园长工作指导,并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
一、教师值班时应勤巡视、勤观察,一旦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园长,及时处理。
二、幼儿进午睡室之前,值班教师先认真检查午睡室有无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三、根据气候变化,注意做好午睡室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及时为幼儿盖好被子,随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一、教师要做好一日活动内对幼儿的安全管理,随时让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活动。
二、教师要经常教育幼儿有序地玩,不互相争抢玩具,不拥挤、推、拉、打闹或玩危险的游戏,及时制止幼儿的过激行为。
三、随时清点幼儿人数,做好交接班工作,防止幼儿私自出走或丢失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每天坚持对室内、外环境、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户外活动前,要检查场地有无石块、玻璃碎片等危险物品,检查活动材料、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幼儿活动安全。
五、班上热水壶、保温桶等要放置安全,严禁让幼儿提开水壶、靠近汤菜桶,避免幼儿烫伤。
六、所有消洗用品和剪刀、小刀等尖锐物品要上锁保管,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七、教育幼儿不把异物放入口腔、鼻、耳内;不佩戴项链、耳环、别针等危险物品。
八、所有电器用后,马上切断电源。
九、随时对幼儿进行案例教育,讲解和宣传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午睡值班要勤巡视,勤观察,及时发现生病的幼儿,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严格执行认人接送制度,严禁对教师不熟悉人来接孩子时,必须与家长进行身份核对,与家长确认后签字才可交接。
1、各班老师开学一周内,必须交详细的幼儿花名册。如有增减,随时上报,每月对全班幼儿家访一次。
2、按要求做好家访工作
1)、每期开学前,对本班幼儿进行全面家访一次。
2)、每期上门家访一次。
3)、根据幼儿情况,随时与家长交接意见。
3、教师应了解本班每个幼儿健康状况、个性特征、家庭教育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家长工作。
4、教师应按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发展情况。
1)、全园各班间月以书面形式反馈教学内容。
3)、新学期的第一天,对新来幼儿家长进行电话联系,报告幼儿在园情况。
5、对每天缺勤的幼儿,教师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做好记载,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6、办好每期的家园栏。
7、幼儿园每期召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一次。
8、凡幼儿重病住院治疗,班级老师应上门看望。
1、认真做好:
一摸:是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
2、定期和不定期向幼儿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让幼儿学会自我保护。
3、班级教师对幼儿每天要进行3—4次晨检,并有记录
1、制定对体弱儿的管理计划。
2、建立体弱儿个案登记表。
3、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找原因,共同配合,促进幼儿尽快恢复健康。
4、一年进行汇总结案。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
(一)医院卫生实行清洁公司承包责任制。由清洁公司负责全院的卫生清扫、保洁、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二)比,具体方法参见清洁工工作质量评分标准。
(三)医疗用一次性物品定点收存,由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统一收集并处置。
(四)职工饭堂、手术室、门诊卫生要达到国家及卫生部标准,并由防疫站和医院保卫科定期检查监督。
(五)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六) 由保卫科负责向群众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的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医院有一个文明、卫生的优良环境。一、病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污物、墙壁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线,不乱贴纸条。
二、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物桶和垃圾及时处理,而厕所定时洗扫,无臭气,保持清洁卫生。
三、病房内工作安排要科学化,先铺床、再拖地、后治疗。
四、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医疗用房内抽烟。
五、保持病员个人清洁卫生,一般病人每周个人卫生清洁一次并换被服衣服一次,为危重病人擦身、修剪指甲。
六、有健全的卫生清扫,发动科室医、护、工,共同搞好室内外卫生。
公司员工管理、考勤监督,安全、卫生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
2.1保安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规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觉遵守并负监督执行的责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厂区安全、卫生等监督管理。
2.3人员及考勤管理:
2.3.1辅导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秩序。
2.3.2公司规定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及时打卡,保安负责管理员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负责监督员工打卡,禁止代替别人打卡,发现代打卡应及时记录报告人事部。
2.3.4因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配合人事部进行相应处理。
2.3.5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2.4出入管理:
2.4.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对于无厂牌人员,保安可以拒绝进厂。如确实该员工忘带厂牌,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并上报行政办可以让其入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时,需按规定填妥员工上班外出证明单,保安监督出厂时间,并在员工回厂时签入回厂时间。
2.4.2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人员应先询问其是否有联络人。如有,电话确认后,按联络人员要求予以接待;否则一律请示行政部决定。
2.4.3外来人员来访、外来车辆进出一律进行登记。
2.4.4节假日加(值)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办公室及车间、仓库者,需进行登记后进入。
2.4.5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出门证明应有该部门主管出具,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凭出门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2.4.6公司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开立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2.4.7物资出厂,保安如果有疑问不能决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2.4.8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非本公司人员及客户或未办理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入厂。
2.4.9对进入公司的车辆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2.4.10负责对公司各种报刊、信件及邮件的签收,并及时交给收件人。
2.5厂区安全卫生管理:
2.5.1除车间及办公区外,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司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5.2保安应安排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深夜当班的人员还必须不定时对厂区各要点及宿舍进行巡查。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5.3.1打架斗殴者;
2.5.3.2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2.5.3.3食堂或宿舍区违规用火或用电者;
2.5.3.4擅自处理、搬移、损坏公司财物者;
2.5.3.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违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2.6紧急事件的处理
2.6.1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
2.6.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2.6.2.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
2.6.2.2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3.1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3.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
3.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3.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3.7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3.8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9维持厂区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
3.10对待同事或来访者,态度恶劣,言行不端者,记大过。
3.11由于保安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保安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即予解雇。
3.13有未尽事宜者,参照其它规定办理。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一、行政管理。
二、财务管理。
三、生产管理。
四、业务管理。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经销商管理、价格管理、物流运输、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
五、其他。
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出口贸易等一般小企业是不涉及的。
1.不按时交作业,每次得2个哭脸。(包括家庭作业)。
2.作业没写完,每次得2个哭脸。(包括家庭作业)。
3.不写作业每次得5个哭脸。(包括家庭作业)。
4.作业受表扬,每次加3个笑脸。(包括家庭作业)。
5.按时交作业但没有得优的加2个笑脸。(包括家庭作业)。
6.错题能及时改正的加1笑脸。(包括家庭作业)。
7.抄作业一次得5个哭脸。——课代表负责(班会总结)。
二、课堂、班会纪律、校会纪律、安全方面、午间、路队、课间操。
(累计10个笑脸一朵花)(累计十个哭脸家访一次)。
1上课随便说话每次得1个哭脸。
2课前没准备好学习用品每次得1个哭脸。(以老师批评为准)。
3上课干扰他人学习者一次得1个哭脸(干扰的同学可向班长反映,经确认得)。
4校集不穿校服每次得2个哭脸(穿者得2个笑脸)。(按统计)。
5校会中不守纪律、交头接耳,不注意集体形象的被点名的得1个哭脸。(以批评为准)。
6课间追逐打闹每次得2个哭脸,打架得3个哭脸。
7说脏话每次1个哭脸,严重者得2个哭脸。
8制止班级不文明现象的每次得1个笑脸。(以报告为准,老师加以甄别)。
9午间能自觉学习的,得2个笑脸,不能自觉学习的得2个笑脸。
10间操做到快、静、齐,不认真得2个哭脸。
11自己身边卫生没有搞好、被扣分的每次得2个哭脸。
三、卫生方面:(累计10个笑脸一朵花)。
1.值日生早晨7:00前到校打扫卫生。职责到人,分工明确,7:30打扫完的得1个笑脸,没有被扣分的得3个笑脸,如在7:30后没打扫完,则小组每人得2个哭脸)。
2、被检查组扣分,扣几分小组每个成员就得几个哭脸。(谁的地方谁负责,公共地方值日小组负责)。
3、个人卫生不干净的被老师或校领导批评的得2个哭脸。
4、大扫除能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的且没有被指出问题的加2个笑脸。
(如在周一评比中得到劳动红旗,每人再追加3夺花,如在评比中分数在后两名的小组,每人得五个哭脸并再打扫一周卫生)。
四、上课发言情况:(累计10个笑脸一朵花)。
上课发言积极,发一次言1个笑脸。(以主动举手为准,不举手被老点名不算,加分项目不含其中)。
一、目的和范围:
本着公司与员工双向选择、自由用工的原则,监督中心承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提高员工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与《劳动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释,以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为准。本规定适用于监督中心所有员工。
二、权利和责任。
1、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公司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
2、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员工;
3、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4、监督中心经理提前1个半月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面谈,同时填写评价表;
6、公司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员工本人。
三、具体规定:
4、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理由。
1)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
2)合同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并无任何改进措施的;
3)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的;
4)工作态度恶劣,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的;
5)一次性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20天的;
6)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的;
8)给监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的;
9)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资奖金等公司规定的秘密;
10)其它。
四、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解释:
3、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
五、附件。
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员工本人填写)。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校行政会议和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自xx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新的指纹考勤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三次(按指纹)16:20以后。
1、教师(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数满12次算全勤80元,满13次85元,满14次90元,满15次算满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数满10次算全勤80元,满11次85元,满12次90元,满13次算满勤100元。全体教师考勤次数达不到全勤次数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为止。
2、超过上班规定时间或提前下班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扣除相应考勤费一半。
3、以周为单位进行考勤费统计,并及时公示。
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迟于规定时间将作废处理,后果自负。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到2℃到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到18℃。
第九条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劳动教师必须首先明确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经常向学生、家长作好宣传,为进行劳动教育打下基础。
2、认真备课。
(1)学习劳动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及进度安排计划。
(2)认真备课,在写好教案的同时,要为学生在劳动课中做到手脑并用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严格上课制度。
(1)教师在响预备铃前要到达教课现场,为学生上课和实习做好一切课前准备。
(2)要按计划完成课堂教学,提高四十分钟的效率,精讲多练,让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
(4)必须教育学生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凡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严格上课纪律和上课的考勤制度,记录每节学生出勤的情况。
4、布置作业方面:
作业要适当,使学生既动手又动脑。基本上当堂完成,每次作业要批改、打分、作记录,作为劳动课的评分成绩。
(一)从上班到下班。
1、上班的时候。
1.1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用电话联络。
1.2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1.3时间一到就开始工作。
2、工作中。
2.1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2.2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2.3工作中不扯闲话。
2.4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2.5离开自己的岗位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得到确认后方可离开。
2.6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7在公司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3、公司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3.1公司内实施定置管理。
3.2公司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3.3公司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3.4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3.5重要的记录、收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位置。
3.6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4、下班时。
4.1下班时,文件、工具、用品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4.2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并记录在本子或黑板上。
4.3关好门窗,检查处理水和电等安全事宜。
4.4需要加班时,事先要得到通知确认。
4.5下班时,与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二)工作方法。
1、接受指示时。
1.1接受上级指示时,要深刻领会意图。
1.2虚心听别人说话。
1.3听取指导时,合理消化,作好记录。
1.4疑点必须提问。
1.5重复被指示的内容。
1.6指示重复的时候,首先从最高上司的指示开始实行。
2、实行时。
2.2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顺序,或视工作的目的而定。
2.3实行决定的方案时,需要别的部门的人协助时,要事先进行联络。
2.4备齐必要的工具和材料。
2.5工作经过和结果必须向上司报告。
2.6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向上司报告,请求提示。
2.7任务实施时,遇到疑问和上司商量。
2.8检查被指示的内容和结果是不是一致。
3、报告时。
3.1工作完后,马上向上级报告。
3.2先从结论开始报告。
3.3总结要点。
3.4根据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
4、工作受挫的时候。
4.1首先报告上级。
4.2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
4.3认真总结,相同的失败和错误不能有第二次。
4.4不能失去信心。
4.5不要逃避责任。
(三)创造工作愉快。
1、打招呼。
1.1早上上班时要很有精神地说“早上好”。
1.2在公司内外,和客人、上司、前辈打招呼,同样他们也会和你打招呼。
1.3开朗而有精神地同别人打招呼,会让整个公司气氛很活跃、有生气。
2、努力愉快地工作。
2.1工作中自己思想要活跃。
2.2通过工作让自己得到锻炼成长。
2.3为他人愉快而工作。
2.4相互理解、信任,建立同事间和睦关系。
3、互相交谈。
3.1如果人们聚在一起,常会有引起个人烦恼、个人解决不了或者决定不了的事情,为了找到好的解决方法,大家应经常在一起互相讨论交谈。
3.2“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有问题时一个人搞不明白,很多人在一起商谈就明白了。互相讨论时,可以从不知到知。使自己明白不足,从而确定出好的意见和想法。
3.3从互相讨论变为互相帮助。根据讨论大家互相制约、互相理解,人与人将产生新的关系。在集体中,要有勇气敢于发表意见。
4、健康管理。
4.1保证睡眠,消除疲劳。
二、形象规范。
(一)着装、仪容和举止。
1、着装统一、整洁、得体。
1.1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1.2在左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员工证。
1.3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1.4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
2.1头发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
2.2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
2.3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2.4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2.5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3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3.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3.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3.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3.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3.6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3.7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3.8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三、语言规范。
1、会话,亲切、诚恳、谦虚。
1.1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1.2提倡讲普通话。
1.3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1.4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1.5用谦虚态度倾听。
1.6适时的搭话,确认和领会对方谈话内容、目的。
1.7尽量少用生僻的电力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1.8重要事件要具体确定。
2、自我介绍。
2.1公司名称、工作岗位和自己的姓名。
2.2公司外的人可递送名片。
2.3根据情况介绍自己的简历。
3、文明用语。
3.1严禁说脏话、忌语。
3.2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四、社交规范。
1、接待来访微笑、热情、真诚、周全。
1.1接待来访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1.2迎送来访,主动问好或话别,设置有专门接待地点的,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1.3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2、访问他人。
2.1要事先预约,一般用电话预约。
2.2遵守访问时间,预约时间5分钟前到。
2.3如果因故迟到,提前用电话与对方联络,并致谦。
2.4访问领导,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2.5用电话访问,铃声响三次未接,过一段时间再打。
3、使用电话。
3.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3.2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
3.3不要用电话聊天。
3.4使用他人办公的电话和电脑等要征得同意。
4、交换名片。
4.1名片代表客人,用双手递接名片。
4.2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
4.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4不要忘记简单的寒喧。
4.5接过名片后确定姓名正确的`读法。
5、商业秘密。
5.1员工有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5.2不与家人及工作无关的人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5.3使用资料、文件,必须爱惜,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5.4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公司资料、文件。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保密级文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五、会议规范。
1.事先阅读会议通知。
2.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分钟进场。
3.事先阅读会议材料或做好准备,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4.开会期间关掉手机、bp机,不会客,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如剪指甲、交头接耳等。
5.遵从主持人的指示。
6.必须得到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7.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8.认真听别人的发言并记录。
9.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10.不要随意辩解,不要发牢骚。
11.会议完后向上司报告,按要求传达。
12.保存会议资料。
13.公司内部会议,按秩序就座,依次发言。发言时,先讲“××汇报”,结束时说:“××汇报完毕”。
14.保持会场肃静。
六、安全卫生环境。
1.安全工作环境。
1.1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
1.2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1.3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
1.4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易耗品。
1.5应急电话,市内伤病急救120;市内火警119;公司火警;市内匪警110。
2、卫生环境。
2.1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2.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流动吸烟。办公室内不得吸烟。
2.3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2.4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所有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规定定置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网规定。
1.在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4.1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储存、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3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八、人际关系。
1.上下关系尊重上级,不搞个人崇拜,从人格上对待下级,营造相互信赖的工作气氛。
2.同事关系不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待同事,以温暖的关心栽培荣辱与共的同事爱,营造“同欢乐,共追求”的氛围。
3.尊重他人肯定、赞扬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短处和不足,进行忠告、鼓励,造成明快和睦的气氛。
4.相互合作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5.禁止派别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以地缘、血缘、学员组成派员。
九、心灵沟通。
1.虚心接受人他人的意见。
2.不要感情用事。
3.不要解释和否定错误。
4.真诚地对待他人。对他人有意见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当面说清,不要背后乱发议论。
5.不要看他人的笑话,在公众场合出现他人有碍体面,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善意地提醒。
6.对领导的决策和指示要坚决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策之前,不能消极应付。
7.不要胡乱评议领导、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恶语伤人。
8.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信息,以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变化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惩罚标准。
1.不服从上级管理安排,劝说无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50,第三次200,三次以上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出工必须是安排或请示得到上级领导确认同意方可出工,如擅自出工或外出等则一律按早退处理,超过10至20分钟罚款10元,20至30分钟则扣除半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补充。解释权归公司事业部。
1、学习、了解、掌握上级的有关劳动和工资工作的政策、规定。
2、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职工传达、宣传、解释有关劳动和工资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文件精神。
3、按照要求做好工资改革工作,完成职工工资的晋级、进档和因职务变动、转正定级等带来的工资变动工作。
4、依据职工考勤,完成职工每月工资和其他福利的造册及发放工作、独子费的管理发放工作。
5、完成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收入所得税等基数的变更审批、账户的管理审核、费用的代扣代缴、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
6、做好工资信息管理库的完善、职工考勤表的备案、党费的测算、工会费的测算、单职工房租的扣缴、劳务费的发放等工作。
7、做好退休人员工资的管理工作。
8、做好年度工资的预算工作。
9、岗位工作所涉的资料注意保存留档,做到账卡齐全、准确无误、及时入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药品,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应单独存放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应有防火、防水、通风、降温设施。
三、危险品应设专卡,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四、严禁在库内吸烟,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在库内停留。
五、要加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门窗及防火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定期对所保管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包装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组织药品从业人员每年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药业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药业人员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库主任,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质量负责人落实。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