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承租方 (乙方):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羊街镇甸龙村委会第六小组下湾场地,面积13.6亩,用途以甲方允许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3月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止,共计5年(承租方基础建设期 月不包含在内)。
第三条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贰拾万一年(五年共计:壹佰万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为:一年一付每年的3月9号以前 。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水电)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负责租赁场地内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利用场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及经营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同时支付乙方在退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按照银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统一规划),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九条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地址: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下述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中心内房屋号为的房屋,房屋面积为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的库房面积平方米的场地(以下均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承租物业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乙方租期从年____月____日到年____月日止;出租房屋的租金每套元;仓库元;场地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先付后用。
第三条甲方交付出租物业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大写:元)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五条甲方出租物业给乙方作为物流业务用途使用。乙方将承租的物业用于其他用途时,须书面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中心管理规定。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除上述行为无效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即成为承租物业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物业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货物,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所租房屋及室内的配套设施,在甲方交付房屋时如有损坏,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修理,因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承担因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时,须在不破坏承租物业结构和不影响承租物业外观的情况下,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遵守甲方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物业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归甲方所有,并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如确因需要,须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承租物业,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之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退还给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用途的;
(5)乙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以上或空置半个月的;
(6)乙方私自搭建或占用公共场所;
(8)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其承租者三次违反甲方前款管理规定的。
第十五条乙方合同期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第十六条因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不向甲方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余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理,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将所承租物业打扫干净,保证原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完好。然后持所签当前租赁合同原件、承租物业钥匙、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所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甲方验收出租物业合格后,甲方退回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搬清其承租物业内的物品,逾期未搬清其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物品之所有权,该等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时,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物业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承租物业,如有多间房屋打通使用或拆除楼梯等情况,必须恢复原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如乙方拒不恢复或维修的,甲方代为修复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物业的,超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按双倍月租金收取;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出租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暂收出租物业内的物品。
第二十条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划定的区域范围界线内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交通通道。乙方须教育司乘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确保园区的安全和交通顺畅;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屋内地面及墙面及天花板的清洁,自觉保持库房及园区内的清洁卫生,应对水路电路气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负责。乙方违反本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次,违反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四至: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面积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_____%,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_____%(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县林权办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二、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
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20xx年3月5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3月4日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第四条 甲方权利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乙方: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月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开发项目时,甲方必须提供有关资料、林业权证及四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证件。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山林范围内建造房屋及其他设施,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
五、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人员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应赔偿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一式六份,一切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一、租赁标准
二、支付租金
1.价格:房屋______元/月?平方米,全年合计______人民币。
2.支付方式:全年分______次支付,第一次于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元;第二次于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元;第三次于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共计______年,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__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许可后方可为有效。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失,由甲方承担,本站所租赁的房屋及场地,其水、电等其他费用,自租赁日起由______方负担,营业性等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所租赁房屋及场地,只作产及经营之用,不得移作他用。
六、乙方如需将房屋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期满后具有优惠续租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协议,应支付全年租金的______ %违约金并承担责任。
2.延期支付租金,应按银行逾期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九、乙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装修,不能危及房屋结构,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
十、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协商原则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位于 市×××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为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 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第九条 其他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
第一条 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
第二条 林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 年的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 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 %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臵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臵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件 页共 条,附件 件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