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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热门13篇)

作者:ZS文王

严守规章制度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大家都遵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改进措施,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出差标准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在公司利用通信方式很难解决的业务事项,必须通过国内外出差去执行,以达到必要的技术积累,让职员图谋业务水准及资质向上的目的。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天津珍熙美容实业有限公司任何职员的外部勤务、短期出差、国内外出差、所支付的出差费及各种经费而规定的程序。

第3条 (用语的定义)

1、外勤:公司50km以内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办理业务而外出。

2、当日出差: 因公到公司50km以外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出差(无宿)。

3、国内出差:出差期间,在国内出差地住宿或勤务。国内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天以上出差。

4、海外出差: 出差期间,在海外出差地(香港、台湾、澳门、北朝鲜等认证为海外)住宿或勤务。

5、培训出差:因培训到市里或外地的出差。培训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日以上出差。

6、出差费:本规定说明的出差费为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按如下标准区分。

(1)一般出差费

(2)研修费

(3)特殊地区出差费

7、住宿费:出差期间为住宿所支付的费用。

8、餐费:出差期间为地区间的移动或餐费或其他业务上的费用而所支付的经费。

9、远距离交通费:因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移动而所支付的费用。国家与国家省级(都,state,州单位)单位与省级(都,state,州单位)移动时所支付的特殊目的交通费。

第4条 (责任及权限)

1任何职员有关海外出差的航空票及各种交通手段的ticket预约、购买等,由公司来安排为业务执行而支付出差经费的责任及权限。

2公司所有职员出差后,必须对出差结果填写[出差结果报告书]。回社后,3日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3、公司所有外勤及出差,依如下的专决权进行。

第5条 (外勤及当日出差)

业务外勤时,没有另外的书面报告,在公司用车申请单上有关team长的签字(如team长时,总经理签字)代替外出证。下班前外勤结束时,须回公司口头报告后再下班。

1、外勤:业务外勤时,支付rmb15元的中餐费。提示下午5点后加班2小时以上的明确证明时,追加支付rmb15元的晚餐费。

2、当日出差:当日出差时,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出天津市的,餐费按照每人35元的标准支付,且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3、当日出差餐费及支付费用:当日出差时,依据如下规定支付餐费。

第6条 (国内出差基本规定)

1、申请国内出差: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与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同一个出差地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时。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4)支付实际费用:

a.因特别任务或事由费用不足时,事前或事后须征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批准,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上所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基本费用项目时的经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或证明书为追加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按本规定的基准支付为原则。

(2)实际出差期间比预计缩短时,回到公司后根据实际出差天数进行结算,并在2日之内进行整理并提交给财务科。

(3)出差期间执行业务当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出差期间时,须附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可申请追加费用。

4、出差经费支付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包含培训出差)

(2)政府或外部机关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5、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公司任何职员因业务相关事宜需出差时,根据[国内出差基准表1—2]基准申请、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3)则根据[国内出差经费基准1—2]的交通费规定支付。

(4)餐费根据出差日期计算。住宿按住宿日期计算。

6、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国内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连续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7、出差后回社时,3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及出差结果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保管。

第7条 (海外出差的基本规定)

1、海外出差费申请的基准: 申请海外出差费: 确定出差地和出差日期,出差申请书提前3天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跟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同一个出差目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工作时。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

(4)货币: 海外出差经费由u$ dollar cash支付为原则。必须必要其他货币时,可支付出差地点所用的货币。但,结算出差费时必须以当初支付的货币进行结算。

(5)支付实际费用:

a.若因特别任务或原因经费不足时,需事前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承认,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中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在旅费项目的经费,依正式发票或证明书,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可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以按本规定的基准为支付,为原则。

(2)当初所承认的出差期间被缩短时,回社后依据出差经费清算规定,在2日内有关缩短期间里的出差经费向公司返纳。

(3)出差期间业务执行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期间时,添加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且可申请追加费用。

(4)超出所规定的出差费用部分,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6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和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无法提交证明材料部分则不予支付。

4)支付出差经费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

(2)政府、外部机关或总公司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4、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公司任何职员跟业务相关所出差时,添加[海外出差基准表2—1]及[同一地区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基准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2)计算:远距离出差时的往返机票及火车票,由公司来购买支付为原则。因日程变更另买车票时,支付实际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海外出差经费基准2—1]按交通费规定为支付。

(3)餐费按出差日期为计算。住宿按住宿日期为计算。

5、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海外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3)出差后回社时,4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表及出差结果报告书。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第8条 (国内外出差经费支付的例外)

1、国内外出差费支付的例外:出差者因特别事由必要出差费以外的经费时,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方可支付。(招待费,新干线等特殊交通费,购买sample或调查资料费等。)

2、本规定第8条1)的经费时,回社后4日内添加证明文件,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3、对经费的证明文件,不予以认证的情况:一般出租费、内容不清的餐费、一般发票等。并且使用上述经费时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使用目的)及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上述经费不同于出差费,须另批准、执行、结算。

4、如日本地区时,按新干线区间,专决权者承认时,且可追加支付。

5、其他地区的铁道及其他交通时,有专决权者的承认时,支付实际费用。.

6、出国或归国时,在飞机内住宿的情况下,只可支付餐费为原则。

第9条(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

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依据[国内外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支付。

第10条 (国内外长期派遣)

没有所属的变动,日程期间到别的部署或公司(包括关系公司)派遣勤务时,最少7日前向人事科书面申请后,接受申请2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

1、对派遣勤务职员的勤怠管理以被派遣后的所到部署(或公司)联合管理为原则。

2、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派遣勤务时,由人事科跟派遣部署或公司负责人协议后,且可适用另外勤务状况规定。

3、其它详细事项根据教育训练及研修规定。

第11条 (规定解释的权限)

本规定及与社规相关的、未以明文规定的各种规定事项,按照公司惯例,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范围下,其公司及公司主管部门才有权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某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某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 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3.1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3.2 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3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3.4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5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3.6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3.7 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3.8 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3.9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3.10 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3.12 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3.13 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3.14 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3.15 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3.16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3.17 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3.18 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出差管理制度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オ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オ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出差管理制度及标准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六、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物流基础管理,规范物资仓储管理标准,促进物流管理精细化,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降低物流管理成本,根据集团《中国网通物流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省(直辖市)分公司,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直属单位的自有仓储库区的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仓储管理是企业物流管理的基础组成部分,实行仓储标准化管理,准确提供存储物资信息,有利于支撑企业生产和辅助市场经营,是实现仓储服务和费用成本之间经济平衡的根本基础。

第四条仓储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物资保管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保证物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快收快发的重要手段。仓储标准化管理包括仓储库区布局,仓储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装卸、搬运,码放,保管,盘点,安全保卫等一系列相关行为的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仓储库区的布局必须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因物制宜。应以“科学合理、节约适用、方便作业”为原则,仓库面积利用率不低于75%。按使用功能划分库内区域,以方便物资的收发操作和盘点保养;按经济节省的原则划分运输通道,以高效使用仓储空间,保证物资的快速装卸、搬运和收发;按物资类别属性划分码放位置,尽可能提高物资的收发效率。

第六条仓库布局合理,图牌配备齐全,警示及引导标记明显。

第七条库区内环境整洁、道路通畅、标识明显,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挂(岗位责任制、安全规定、作业流程等);设立库区平面示意图,明示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待收待发区、大小通道和方向指示。

第八条物资排列规范,做到库区有编号、架位有标牌,库房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第九条库区的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完整的经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设施。

第十条库容库貌整洁,库区做到日清理、月清扫,经常检查和维护库区环境。

第十一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应根据存储物资的特性相应配备。存储大型设备或器材,应配有吊装设备,以便于装卸搬运;存储有温控要求的物资,应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装置,以保证物资质量的安全。

第十二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各省采购与物流部门应根据自有库区仓储规模的大小和分布情况,配备所需的设备,采取分级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储运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物资进、出库的装卸、搬运、移动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人工或机械设备(包括吊车、叉车、铲车、自动升降机等)进行操作,大宗货物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托盘货物装载方式。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作业安全防护标准着装,严格执行物资搬运、装卸、铲吊以及危险品防护操作规程,按照包装标志明示要求进行操作,搬运时要尽量保持物资水平状态,轻拿轻放,确保人身、物资和机具安全。装车的同时要考虑卸车的方便,装卸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清扫现场,检查有无丢失的工具和物品。

第十五条物资码放要根据物资特性、自然因素、外部环境的要求,做到科学分类,合理码放,妥善保养。

第十六条专业化物资码放标准。

(一)分类: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的物资分开码放;

(二)固定:码放稳定、不偏不倚、不歪不斜;

(四)整洁:码放成行成线、标志清晰、无杂物积尘;

(五)方便:码放要易于搬运、装卸、检查、操作;

(六)节约:节省库位、人力、物力、财力;

(七)规矩:距墙0.3米、距地0.1米、距顶0.5米、垛距0.5米、架距0.6米、小作业通道0.8米、大作业通道1.5米、机械通道2.5米、排水畅通、垫物平实。

第十七条物资的码放要面向通道,分层摆码,以方便物资在仓库内的移动、存放和取出,保证操作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受损。

第十八条仓库物资的排列走向应由左到右、由前到后,按顺时针方向摆放各类物资;相同类型不同规格的物资应由小到大,位牌所列物资应是上管下、左管右、前管后。

第十九条包装标准化的物资宜码放在托盘或货架上,包装非标准化的物资应对应于其形状规则选择不同码放方式,或通过将其装入特殊的保管设备中使其在包装上标准化。

第二十条物资码放必须防潮湿、通风,在码放物资时须使用衬垫材料(枕木、木板、钢板等)进行地面铺垫。对于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及时进行苫盖,以防止阳光、雨雪、风沙、尘土等对物资形成侵蚀、损害。

第二十一条物资存储位置必须设有标牌,明确标示物资的名称、规格、库区货位、计量单位、新旧程度、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保管人员等信息(专用物资注明使用方向),拴挂在货架上或摆放在货垛正面明显的位置,以方便物资的盘核、保养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专项物资(拆旧物资、报废物资、暂存物资和防汛救灾物资)应依照其使用特性单独划分专区进行码放。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出差管理、费用报支有所依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中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员工、销售员职责。

员工及销售员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3)员工及销售员有职责保留欲报销的费用票据并提交所有的正式发票(由税务局监制),报销时需带给正确、合理的费用说明。2.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职责1)部门经理职责:

2)总经理职责:

对部门经理(业务、行政)、财务部审核透过的凭证进行审批;

四、各部门管理权责。

1.人事行政部:出差登记与考勤(行为属性审核);

2.业务部门:审核费用报销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业务属性审核);

3.财务部:审核报销单据财务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的复核与报销(财务属性审核);4.总经理:负责经营审批(领导属性审核)。

注:签订销售协议的员工无需(行政、业务)部门审核。五、出差申请、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应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2)因事情紧急,来不及提前办理出差申请者,回来后需提交书面说明补办出差申请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报销差旅费;2.出差回到:

3)出差员工在工作时间回到,应首先到公司报到,并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别分别填写;

7)由公司出发至机场、车站及从机场、车站回到公司的车费不属于“市内车票”,应填写在“出发、到达”处。在出差地发生的车费属于“市内车费”,应汇总填写在“其他费用-市内车费”处,并要求在车票上注明出发地及到达地。3.出差费用报销签核流程:

1.员工出差可报销的交通费:

用发票等不合理票据不予报销;

5)12:00后出发或者17:00前回到杭州,半额报支当日出差补贴。

6)自备交通工具出差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标准给予公里数补贴,并报销过飘过桥费和出差补贴。2.住宿费:

1)出差地带给免费住宿的,不得报支住宿费,但能够报支出差补贴;

2)数人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两人(同性别)同住一间房,并由两人按规定标准分别开具发票报销住宿费。如确实无法分别开具,应在住宿费发票背后载明住宿人员姓名及时间;出差补贴及标准:

注:1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类地区:除1类地区以外。

3.其他:。

1)发票抬头务必是公司名称全称;

2)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另行报支,同时扣除当餐的出差补贴;

4)财务部须严格审核数据准确性、票据的合法性、黏贴的规范性,确保真事真发票;

5)差旅费原则上应在员工出差回公司两周内报销完成,(以票据最后发生日计);超过时间者,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应一次一报,不得分次报销。

七、公出。

1.员工因公外出杭州市区可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因公外出可乘。

坐出租车,其他人员乘坐出租车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2.市内公共交通费实报实销,员工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出发及到达地;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我司员工因公奉派出差,现对出差制度做出调整,即日起,请大家按照本制度规定实行。

出差报销流程:

除公务紧急的状况,出差人员应提前2-5天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

2,差旅机票。

《出差申请单》一旦核准,交由工程项目助理(lily),按照申请单上的日期订来回机票。若事先不确定回程日期,在出差期间确认日期后应第一时间告知lily订票。若因员工个人延误,导致行程变更,更改机票所发生的退票、改票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3,差旅预支。

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处填写预支单,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

4,差旅报销。

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申请报销明细表》。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报销,若个别没有发票的,以收据为准,并以相同金额的出差所在地的其他发票抵充。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c.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x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x元/日。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规定业务方面的员工出差支给办法及管理,都会制定出一些相应的。以下详细的业务的资料,可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3.1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3.2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3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5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3.6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3.7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3.8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3.9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3.10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3.11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调查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3.12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3.13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3.14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3.15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3.16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3.17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3.18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