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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优秀14篇)

作者:笔舞 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优秀14篇)

总结范文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在下面,我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经典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省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5〕7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6〕4号),对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健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落实各市、县(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进一步部署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检查及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用等工作。

(二)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2016年我省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目前已对1908所(不含厦门)农村寄宿制学校235440名义务教育学生实行营养餐补助,全省共投入营养改善资金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县万元。同时,按照每位寄宿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安排寄宿生公用经费,用于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水电费及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维护支出,有效缓解寄宿制学校食堂日常运营经费不足问题。

1.继续扩大补助范围。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年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2000元、初中提高到2250元,营养餐补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积极推进实施营养午餐。2012年全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以来,我省以实施免费营养早餐为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提高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并扩大补助范围后,省学生营养办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保障机制,组织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和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提供工作,并让低保家庭寄宿生在校期间免费就餐。在2016年6月1日印发的《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学生纳入到营养午餐实施对象中。

(三)加强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1.开展食品安全检查。2016年我省结合教育督导、开学检查和秋季开学初督查,对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等进行督查指导,扎实推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各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及食品药品监管、卫计、物价等成员单位,均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确保学生在校的食品安全工作。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地将营养改善工程信息公开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统一管理,主动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营养改善工程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电子邮箱)、大宗食品采购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检查监督情况等信息;要求学校重点公开食堂内部管理制度、食堂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营养餐补助标准、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3.推进营养改善工程规范化管理。督促各设区市制定所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化管理县创建时间表,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和监管,力争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均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4.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国办发〔2011〕54号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大部分县(市、区)农村学校食堂均聘用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多数县已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例如,莆田市以市长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预算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服务人员工资;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宁德市的多个县(市),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由当地财政按寄宿生人数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将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连江县除了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还对小学一至三年级寄宿生,按每15名寄宿生配1名保育员标准安排保育员经费,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四)食堂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我省投入食堂建设资金总计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资金亿元、地方财政安排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673所项目学校食堂等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万平方米。截止2016年10月底,已全部完工。

在食堂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省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工程质量。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校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校安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注意事项》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强食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严把质量关。二是抓资金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入校安工程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抓进度月报。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文件要求,建立了食堂专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全面跟踪项目建设进度。

我省积极探索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强化营养改善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防止营养改善资金被套取和冒领。2014年起,采取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数为基础,经核实后,作为安排省级营养餐补助资金依据的方式进行资金核拨,同时,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提高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我省将逐步运用实名系统进行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核拨及监管。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截至2015年12月底,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共有16613所中小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其中:小学14834所,初中1779所;惠及全省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小学生万人,初中生万人。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我省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饮食由“两餐变三餐”,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营养改善计划民生效益得以充分体现。

(二)抓安全工作打造阳光工程。

1.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提升保障水平。

2015年颁布实施了新《食品安全法》,我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家编印了《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手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与管理规范》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指导手册》,配套宣传挂图和视频光碟,共印制万份,免费发放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5年3月、5月、9月分别下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云教体〔2015〕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教体〔2015〕12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体〔2015〕23号),对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之初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工作进行自查。6月至12月,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省教育厅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食药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点进行检查整顿,有效提高了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方面,组织省级食品安全培训,全年举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培训4期,培训人数达500多人次。另一方面,对部分州(市)教育局给予资金补助,要求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分级培训。2015年,省教育厅共拨付6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培训,培训人数超过两万人次。在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培训的同时,组织专家进行授课,并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15年3月和10月,省教育厅对不同季节学校易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提示,要求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与^v^门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协作合作机制,4月,召开全省学校疫情分析会,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全面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4月,省教育厅在昆明医科大学挂牌成立了“全省中小学校医培训基地”,4月至7月,组织开展了4期针对全省中小学的校医培训,为有效提高我省校医队伍的素质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组织创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材料进行了评审、公示和复核,认定命名了全省首批15所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对每所学校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用于支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带动本地区的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31号)要求,我省严格做好资金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管理与监督工作。2015年,全省共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亿元,其中中央资金亿元,省级资金亿元,州、市、县投入资金亿元,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各试点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原材料采购价格、食堂菜品价格、供餐带量食谱、受益学生信息及财务收支情况等公示栏、校园广播信息、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按照全国营养办《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5〕2号)要求,我省认真做好实名制学生信息填报、培训工作,通过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的开展,全省补助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推进“阳光校餐”,让计划实施更加透明。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v^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以及易门县教育局工作会议精神,中心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改善学生营养餐状况,提高学生营养水平,现将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后勤司务长为管理人员,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为126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食堂供餐,分餐以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带队发放营养早餐,由各任课教师组织发放营养早餐,自3月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早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我校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餐具、清洗消毒柜,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在专用设施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校交通闭塞,配送环节交通不便,食堂人员紧缺,食堂工作人员外出配送,学生早餐和中午饭就得不到保障,为了保证学校学生能够吃上营养早餐,老师只能按时来领取营养早餐,品种比较少。

以上就是我校营养早餐实施情况,营养早餐进校园的运行中有成功的地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和供餐企业调整思路,将成功经验推行下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校的营养早餐步入健康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卢赛娇(学校校长)。

副组长:杜周应(副校长)。

二、自查情况。

员(临时工)2人,通过相关机构体检,持有《健康证》。

学校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师、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星期一、四向学生提供面包,星期二、三、五向学生提供米线。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质量和数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二是验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三)卫生制度。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峻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餐桌尚待配备,现在学生都是在食堂外用餐。

2、食堂操作人员的烹饪水*有待提高,让学生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伙食。

3、学校的卫生条件未能达到基本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参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对食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6、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7、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品采购。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五章食品贮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七章食品供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物价水*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育、*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v^、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涉及环节多,在推进过程中,一些困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学校食堂还不能完全满足供餐需求。

按照规划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需投入建设资金亿元,到2015年底,全省投入资金亿元,尚有亿元的资金缺口,部分学校食堂建设还未完成任务,新建食堂内部设备配备还不能完全达到科学烹制和卫生供餐的条件要求,中短期保留学校和一些教学点,还是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来解决供餐问题,影响供餐质量和水平。

(二)学校食堂持证经营问题有待解决。

2014年,省教育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省18608所学校的18747个校内食堂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食堂持证数13781户,占64%;未持证数4966户,占36%。未持证的食堂中,绝大多数为农村中小学食堂,2015年,部分新建食堂投入使用后,未持证食堂数量有所减少,但问题依然严重。形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为保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需求,我省部分农村学校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改(扩)建学校原有其他性质用房进行供餐,学校食堂供餐的硬件设施条件暂未达到食药监部门的发证标准。这一问题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要求必须实现校内食堂自主供餐;另一方面,学校食堂(伙房)暂时不能获得食药监部门颁发的供餐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在过去三年的工作实践中,多数地区和学校采取向当地教育和食药监部门备案的方式进行供餐。但是也有部分地区,此类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成为了当地食药监部门的监管盲区,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此类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将可能面临按照新规进行严惩重罚的情况。

(三)工勤人员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解决。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十分突出,全省除部分地区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外,许多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客观上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食堂结余资金的问题。按照国家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全省尚缺食堂工勤人员万人,要全额解决好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问题,各级财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校长段学利为组长,张瑜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按时、保质、足额、准确发放食品和人数统计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方式及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食堂建设等进行认真研究,拟定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露峰第四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三)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学校召开领导小组、实施小组成员及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会议,利用周一晨会,传达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学生营养状况调查表、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制定了《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供应室学生奶登记、验收、入库、出库、食品留样、保鲜等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账目清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签名管理,班主任、班助理和校委会成员入班陪餐。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

(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六)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为保证学生营养供餐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多方联动,上下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经销员,分别签订了用工合同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协议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v^食品安全法》、《^v^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远程教育工程实施以来,我校始终把如何管理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远程教育设备设施,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装备的应用效益,作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在这一学期中我校的远程教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就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转眼间就结束了,为了总结经验提高成绩,现对远程教育工作做以下总结:

为管理好远程教育工作,保证远程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管理人员及班主任为成员的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实际,拟定出了我校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制定了《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等。对远程教育设备的维护、资源的接收、整理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对教师的学习、业务培训指导等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布置。对远程教育资金投入等,作了详细的预算和安排。

效果非常好。光盘播放不再需要制定课表,各位教师可以灵活的进行课堂教学,不需要粉笔就可以完成一堂完整的课,让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在本学期教学评优课中远程信息教育设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现代教育是推动教学主要因素,远程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让远程教育进入课堂落实到实处。针对我校,信息技术落后,教师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的情况。我校利用每周四晚自习的时间教师会,对教师进行计算机操作、远教资源及白板教学的应用的培训,使80%的教师都会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这样一来,我校教师基本都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1、教师培训。

学校领导积极组织老师参加培训,再以各教研组为培训中心,在各教研组中以教研组长为核心,组织教师积极开展远教应用活动,将远教应用于课堂教学,同时教研组长指导组内教师搜集运用网络资源并把组织好的资源及时上传。

远程教育开通以来,为每位教师都能够很好的应用远程教育资源,学校把使用远教资源上课纳入学校对老师的量化考核中,学校领导经常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电脑及远程教育知识,主要讲解网络资源共享,如何制作及使用电子表格,如何制作课件等等。通过培训,全校教师已基本掌握并且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逐步达到熟练水平,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学期末进行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比赛。

2、学生使用。

学生方面,教师利用学生微机课以及其它课堂时间,组织学生观看本年级有关科目中素材影片,动画,加深对书本内容的理解,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远程教育资源,要走进课堂、用在课堂,才能发挥资源优势,这是远程教育工作的核心。远程教育,就是要通过资源共享,让农村学生能享有优质教育。如果资源只停留在教师那儿,不进课堂,达不到用远程教育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目的。怎样让远程资源走进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我们定时将所接收的资源公布,让所有老师和学生都能最快的接受最新资源。

2、结合教导处,要求每位老师在备课时不但要备教材、备学生,还要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备课,把远程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教导处和教研组定期检查。

3、每班每学期至少要利用远教资源开展2—3次主题班会活动,并且要有班务工作记录。

4、要求远教兼职教师在信息技术课上教会学生使用远程教育资源,使学生自己能够观看远程教育资源中的课件、经典案例、知识拓展、习题精远、课堂实录等内容,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开阔学生的视野、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个性。

5、这学期要求骨干教师必须要上一节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教研示范课,探索运用远程教育资源与学科课教学整合的途径和方法。并把教研课的好与坏,纳入到教师个人的教学考核工作中,进行考核评比,与教师评职、晋升、评优直接挂钩,促使大家多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不断提高教师运用远程教育资源的水平,进一步保证远程教育资源走进教学课堂,优化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本学期我校的远程教育设备损坏影响了我校远程教育工作的开展,今后的远程教育工作中,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及维护,让远程教育设备在课堂教学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远程教育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好处,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精彩,我相信我乡的教育也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我校环境较特殊,校舍的完善,有些资源接收的不是很完整。不能很好运用最新的资源进行教学等不足原因困扰着我们。我们总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我们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取得更大进步。使我校的远程教育工作更上一层楼。我校将努力解决不足,使远程教育发挥它更大的效益。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隆德县杨河乡上岔小学2018年1月4日。

自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开展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努力完成我校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本年度营养餐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为我校学生安全食用营养良好的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宣传力度,多次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详细讲解有关政策,组织落实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文件精神,切实让社会知道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经常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三、领导重视,亲自参与。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开展顺利,各班班主任亲自参与到工作中帮助分发早餐鸡蛋和营养午餐等,尽量让学生吃好吃饱。

四、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学生就餐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午餐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相关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五、认真组织,及时发放。

1、操作间设备老化陈旧,有些设备已经无法使用。

2、因学生年龄小,清洁工作有难度。

3、来年从两方面着手整改:

第一、在营养午餐发放过程中强化学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加强教育学生爱惜粮食,坚决制止浪费现象再发生。

第二、筹措资金,改善营养餐设施设备,尽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营养餐需求。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的通知》(甘教财函【20xx】71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区划分,明确排查内容。现将具体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制度建设方面。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张校长为组长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干沟中心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邀请了、学生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营养餐供餐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营养餐食堂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和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管理岗位责任制,从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堂管理员、会计员、物品保管员、食堂从业人员、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层层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根据食堂操作的各个环节,制定了可行的食品原材料验收、保鲜、清洗、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为食堂有序安全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食品安全管理。

1、我校食堂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平时加强对工勤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堂卫生管理、简单烹调知识及食物搭配注意事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培训。

2、食堂看护、管理工作:我食堂装有摄像头,实行24小时监护制、食堂门加锁,加强三防,设施齐备。

3、各环节认真按规程操作:

(1)采购:凡是禁止采购食品一律不准采购,确保新鲜、农药少、有检验合格证,寻问商家地点或厂址、人名或厂名、产品日期、保质期、采购时间、联系电话,采购时确保2人以上。

(2)验收:物品保管员认真责任,如实查验,合格物品才入库,按时做好入库台账登记。

(3)、摆放储存:购置物品摆放架、分类(蔬菜、肉类、油类、大米、水产品、生熟分开)摆放、离地20厘米隔墙10厘米。

(4)、清洗:清洗池萦素分开、残留农药洗净做到一择二洗三泡。

(5)、消毒:餐具,用具、盛物品容器要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消毒剂按规定使用。

(6)、加工:领用加工前先检查食品状况,按照先进先出,食品烧熟煮透,未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供应生、凉、隔夜饭菜。

(7)、留样:每天安排专人认真进行自费陪餐,然后做好食品留样,张贴好标签,在冰箱保鲜层5摄氏度左右冷藏保存,48小时后销毁,并做好详细记录。

(8)、饮用水:加强监管,水源加盖封锁,经常消毒。

(9)、学生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及养成教育:我校平时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知识传授和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教育,交会学生礼仪就餐,懂得感恩,让学生终身受益,特别现在时节,要求学生禁食野果。

(10)、随时巡查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我校认真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以确保食品操作各环节安全有序,实行谁把关环节出问题谁负责追究制度,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自觉承担一切损失。

(三)、资金安全管理:。

1、票据审核:我校到市场采购回来食品原材料由食堂管理员审核票据,看是否有高于市场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字手续进行入库、入库时物品保管员严格查验食品原材料质量,合格后及时入库,物品保管员认真做好出库台账登记,确保出库数量、金额与食谱对应。

2、经费划拨:我校会计员统计归类好各种票据做好凭证、登记好台账、配合物品保管员做好月盘点账目相符,经过一段时间共同努力我校凭证票据基本规范。

3、我校在供餐过程中,认真进行成本核算,针对存在不均衡情况及时调整,确保饭菜营养均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经过我校严格规定和平时加强督查,各校暂无账目不清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

5、我校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设立公示栏,并每月将食谱、资金使用情况和供餐人数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公示:并要求各校设立监督电话。

(一)、普遍问题、困难。

1、在索证索票过程中,我校的票据基本齐全,但任然有一些蔬菜正规票据缺失(为了给孩子们吃到新鲜的蔬菜,基本买菜周期较小,蔬菜总量较少,蔬菜卖家不方便开出正规票据,能开到正规票据的卖家蔬菜有时不够新鲜)。

2、虽然我们对学生和老师不定时进行营养健康方面的授课和培训,但学生对食品安全自我防护意识还是比较淡薄。

5、学校周边小商店有无“三无食品”出售,校方难以监管,(学生在校期间我们基本不让学生到周边小卖铺买零食),但学生在路上吃零食或采食野果无法监控。

(二)个别问题、困难。

1、个别学生在食用牛奶时出现厌食。

1、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确保食堂整洁卫生,让人有一种舒心的感觉。

2、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理念,确保营养餐安全有序开展。

3、进一步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知识及学生营养餐观察员培训,调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

4、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号召社会、家长、各单位参与监管,确保营养餐真正落到实处,使每一个孩子在党的关怀下健康茁壮的成长!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营养餐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自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工程开展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方案,我们进行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努力完成了本年度我校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本学年度营养餐工作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安全食用营养良好的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开学初,我校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我校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谢宗瑜

副组长:周兴宝

组员:卢伟、何友毅、梁仕进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2、副组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3、周兴宝主任负责营养餐食品的验收货、存储、管理、等工作及票据保存、资料记载、归档保管工作。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及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对本班学生就餐进行现场质量跟踪和安全监管,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进行登记,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5、梁仕进负责食堂工人加工、清洁、卫生等管理工作

6、卢伟、周兴宝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处理工作

7、何友毅负责营养餐发放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班主任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富驿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计522人,全部实名制上报。

(二)实施内容:按县要求执行“蛋、奶”的课间加餐模式,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三)实施时间:20xx年度。

采用学校食堂进行简单加工(熟鸡蛋),然后分发给各个班级

每天上午大课间活动后十分钟配发到各个班级给学生在本班教室食用。

我校选用一间专用房间储存学生营养餐食品。此储存间安排在食堂一楼,并有监控覆盖,标有“营养餐储存室”字样。室内备有小冰箱1个,墙上有管理制度。

食堂工人每天上午8:20前到学生营养餐储存室领取鸡蛋,于当日上午9:00前加工煮熟后交周主任试尝验收。

十、学生营养餐的发放

大课间活动后,班主任和学生营养餐保管员何友毅相互协作,分发营养餐到班级人头,班主任完善签字手续。

周主任每天在学生营养餐就餐前(早上9:00)进行营养餐食品的试尝,并填写好领导陪餐记录和试尝记录,试尝无异常情况后方能组织学生就餐。如果试尝有异常情况(如:变质、变味,变色、腐烂等),立即对该天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封存,并上报学校学生营养餐领导小组。

食堂工人每天在学生营养餐发放的同时进行学生营养餐的留样,并在周主任的指导下填写好留样记录。

各班班主任在学生就餐期间,对学生的营养餐进行质量跟踪,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特别是食用时,如发现蛋奶变质、牛奶包装漏气等情况时不能食用,立即将蛋、奶交回学校进行更换。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管理好加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实行集体加餐制度。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严禁学生擅留营养食品逾期食用和把营养食品带出校园。学生就餐后,班主任还对学生进行观察,看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

学生就餐后,班主任组织学生分班倾倒营养餐盒和鸡蛋壳,并搞好就餐区的清洁卫生。

1、分管领导负责每月营养餐奶和蛋数量的统计,并上报教育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奶和蛋的数量。

2、营养餐保管员周兴宝负责按时接收供应商配送的奶和蛋同时进行检验(数量、质量),开具三联单,并登记后保管、储存、入库。

3、每天早8:20营养餐保管员何友毅组织加工人员根据各班上报人数到保管员处领取鸡蛋,按一定数量清洗并加工成熟。

4、周主任对学生营养餐试尝无异常情况后方能组织学生吃营养餐。将验收合格的蛋、奶按班级人数分发好蛋奶并先装入营养餐盆内,等待各班级值日领取。如果试尝有异常情况(如:变质、变味,变色、腐烂等),立即对该天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封存,并上报学校学生营养餐领导小组。

5、各班班主任每天在学生课间操后立即组织学生按照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顺序洗手,再组织学生回到教室等待领取营养餐食品。

6、每天各班班主任与值日生在上午大课间活动后到食堂领取蛋奶,事先要按程序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换,并签字完善手续。

7、班级领到后,由班主任和值日生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按规程用餐。

8、指导学生餐后将垃圾放班级垃圾桶,不得乱扔。餐后,值日生将本班的垃圾及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9、餐后,由班主任将餐具盆统一上交营养餐发放组。

10、食堂人员将各班上交的餐具盆进行清洗、消毒。

本年度我们在资料归档方面及学生信息更新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下年度一定做得更好。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xx镇有47所中小学及校点,其中初级中学3所,小学及校点44所,共有在校学生8546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最终的结果是给学生吃到营养餐,最终目的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但从食品采购、食品运送、食品加工到学生吃到安全放心的营养餐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一整套科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实施办法来保障。按照各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了更好的了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镇党委、政府组成三个工作小组于9月19至20日这两天深入全镇各中小学校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全镇47所中小学及校点运转都正常,每个学校都具备基本设施,学生每餐都能吃上营养餐。

(二)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每个学校都成立了营养发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营养餐监督小组;制定了营养餐食堂(伙房)管理制度;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管理制度;制定了验收、保鲜、加工、留样等操作规程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学校食堂(伙房)从业人员参加了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都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学校食堂都进行了食品留样,并标明日期;学校领导或教师都自费陪餐;每天都在校门口、微博上公布采购情况。

(四)没有虚报学生人数情况。

(五)学校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计划”资金拨付到位、顺畅。

二、存在问题。

目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但由于全镇义务教育基数大,学校点多面广,学校食堂配备参差不齐,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食堂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食堂从业人员不足;

三是学生饮食安全监控难度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市场采购—食品加工—餐桌食用的工作流程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由于农村学校不具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对每天学生的营养餐供给难以确保新鲜可口。

三、建议意见。

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学生食堂建设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标准和覆盖面,破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难题。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4日。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在马场镇中心校营养办领导下,我校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作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校长蔡发茂任组长,食堂管理员林伟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作了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我校在校学生人数为306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学校食堂供餐,由各班主任教师组织分发营养餐,自20xx年3月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食材原料均由上级统一配送,基本上每餐都能保证二菜一汤,且保证每餐都有肉。

3、本学期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营养餐工作,学校统一添置了一些厨具、冰箱,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本学期内学校添置了消毒柜一个,灭蚊灯两个,安装了防盗窗,防蚊纱窗,和改进了防鼠门,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付费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1、由于我校交通不便,对食材的购买等不甚方便,柴油必须到六枝龙场购买,且只能骑摩托车前往,危险性很大。

2、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3、学生用餐时间过长,教师都饿着肚子监督学生就餐;

4、教师人数少,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5、学校没有自来水,每日用水都适用抽水机抽来用,一旦停电,就得停餐,并且学生饮用水均为自带,有待解决。

6、食品管理环节还有待加强,资料管理方面尚需改进。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营养餐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本期内工作上虽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