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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精选16篇)

作者:灵魂曲

实施方案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为解决问题或达到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和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住建方案】田阳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8.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有限空间安全隐患辨识和管理,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相关事故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从业人员技术交底、救援演练和上岗登记制度落实,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

月。各项目结合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5

7

月。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8

11。

月。我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县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我局将适时对各工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12。

月。各项目对本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各项目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对未按时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比例低的施工企业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停工的一律予以停工,该整改的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采取停水停电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强市场和现场的

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专项活动的通知》(桂建管〔。

3

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落实行政处理和处罚。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

“三违”现象的发生。

-->。

12。

9

日前报送我局建管股。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着力找差距、补短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施工单位内控责任。建立施工单位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开展检查。对没有落实内控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差的企业进行体检式延伸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强化项目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深入开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对履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二)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进行重点管控。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

2.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依法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建机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将履职缺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落实施工升降机限载、标准节标识出厂日期、淘汰载重量2吨以下施工升降机等措施,提高设备安全技防水平。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省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中的信用评价、黑名单等手段,促进设备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三、

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9月25至9月3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行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传达到每个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分析,评估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是专项治理行动的关键主体,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承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住建局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督促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广大职工和群总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挖掘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严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总体安排:从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30日至5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

2.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及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自查过程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镇安监办。

4.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实施整改,做到防微杜渐、举一反三。

第二阶段:例行巡查阶段(从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督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做到用电安全;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强化作业现场教育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按规程规程操作,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复查总结阶段(从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述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安监办、村镇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集中彻查和全面复查,对依然存在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村民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党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领导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注重巡查。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拟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4.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镇政府将对此轮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予以通报。各村、工业集中区、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在今后的日常生产运行中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成效。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懈怠防松劲防反弹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苏安办电〔20xx〕2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xx〕99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滨湖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集中开展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坚决确保隐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美丽湖湾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一年左右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升。提升参建企业全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红线意识,提升管理部门安全管控意识,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促使各方担负起安全生产职责。

(二)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升。完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企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自律、部门监管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施工安全整体预控能力和水平,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压降,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依法受监的在建工程,重点整治胡埭地区小型工业厂房项目,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二)整治重点。

1.强化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各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属地负责制,完善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属地管理部门要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建设单位发挥牵头作用,依法发包工程,按合同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危大工程费并有效监督施工企业不挤占、不挪用;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企业、项目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履职管控,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按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移交城管部门查处,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强化薄弱环节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

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中的薄弱环节,如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不重视、整改问题不彻底等问题,进一步扩面提标,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违法施工专项整治、房屋拆除工程专项整治、重要时段节点专项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专项整治、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施工用电安全专整治等行动,具体相关检查用表见附件。整治大隐患,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4.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xx》要求,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特别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整治以下内容:动火作业未经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未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未设置警戒区域,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电焊作业未设置“接火斗”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五级以上风力时未停止室外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挤塑板、岩棉板、模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炸药等)存放管理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安全网、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工人宿舍使用220伏用电插座;现场消防系统不符合要求,消防管、消防水源不完善等。

6.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全面实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566”工作要求,即“五个严禁”: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六不开工”: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7.建立健全项目备案制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以外的工程项目(包括堆土、挖塘、装饰装修、房屋修理等)都要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镇街道开发区将信息及时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板块要配备专业力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施工企业无资质、无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及时上报镇街道安委会和区建设管理部门,并要求立即停工。堆土、挖塘等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由批准部门负责。

8.强化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针对监管执法存在的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强化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与刚度。加强执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规企业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整改单一开了之、停工单一开了之而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防范出现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而长期“带病”生产所引发的风险。强化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原则和标准从严执法,并根据问题程度,综合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诚信体系扣分、信用等级调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执法措施。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加强对施工项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继续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的监督模式,运用“监管通”移动执法端,实现监督程序、监督行为、监督内容、行为处理的标准化。

(一)学习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管理部门、项目部深入分析本地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精准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项目。

即日起至31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1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质安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2月至9月底)。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质安站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2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梳理汇总省委巡视、省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以及市检查督办、督查评估、安全巡查等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

20xx年2月底前,要初步形成建筑市场行为、违法施工等方面的长效管理举措。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梳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在思想认识、安全责任、监管机制、风险防范、隐患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专项整治制度措施,完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代的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新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检查、督查组织工作。建设各方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结合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贯彻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大对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项目管理上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各职能部门、各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责任的现象,使安全管理责任真正回归企业,建立企业持续改进,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治理。要强化重大风险预防控制,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闭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情况。针对高空坠落事故占比过半这一情况,加强对安全网、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空作业的专项整治检查。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凡是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中处罚条款的行为,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尤其是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和重复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将按上限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录入无锡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平台。

XX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是指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为满足政府对某一市场行为、某一行业或突出社会问题的整治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行政检查、执法和处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电视台或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办法、两方案、一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六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与国家互通的省、市、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贯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频次。八是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健全完善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遏制。2022年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粤建质〔2020〕1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密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亲自批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县住建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住建系统内容,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要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班前交底制度。

(三)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加强动态评估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达效扩面。全覆盖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规范差别化费率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事故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事前预防、事后保障作用。

(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以及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要求,我局要求中、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施和车牌识别系统。完善工地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提升建筑工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深化施工安全治理。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要不定期进行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认真制定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培训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火灾自救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雷电、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定期对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安全;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6.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深基坑工程及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控制,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重点抓好支撑基础、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的检查,拉节点设置要牢固、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完善房屋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单位相关责任,健全完善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下大气力整治建筑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联动查处重点材料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龙川县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扎实落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速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措施,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立即落实即行问责措施,一律挂牌督办调查处理,一律对事故所在地实施警示约束,对责任企业顶格处理处罚,持续强化严管重罚高压震慑。

(三)夯实治理基础。要聚焦基础性、制约性、根源性问题,突出源头预防,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地方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出台针对性、易操作、能落地的实招实策,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住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基础性、系统性、制度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三)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督查执法。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郓城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

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xx〕31号),结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实管理制度。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3.惩处违法行为。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不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二)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xx]121号)的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上报省厅按规定进行处罚。

2.严格资质资格处罚。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资质资格管辖权限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超出资质资格管辖权的责任企业及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事故有关材料及处罚建议,转送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实施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3.公开事故查处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级督办的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严格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及时上报或转送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要将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开展层级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2.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积极与全国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安全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厅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具体按照企业项目自查、市县(区)检查、省厅督查的步骤进行。

1.企业项目自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整改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2.市县(区)检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各市(区)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省厅督查。省厅每半年组织对各市、县(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级自查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区进行督导,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1、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11月15日前上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郑建钢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组织领导全省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科学制定方案。要结合本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际,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治理行动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切实解决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将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各县(区)要对辖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和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排查方案和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治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专项治理行动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请及时上报省厅安全处,省厅将印发全省推广借鉴,以促进全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约谈会”会议上针对“河南盛昌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会议督促我们公司应按照3月15日管城消防大队对我们消防设施大检查四项主要安全隐患,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严防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冬季防火工作实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服务业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形势,深化思想认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建设金和谐提供良好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明确目标任务,搞好隐患排查,采取辖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开展我区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促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排查摸底(6月30日??7月15日)结合区内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超市、市场进行重新排查,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有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

2、集中治理(7月16日??9月1日)逐个超市、市场督促落实整改方针、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3、检查总结(9月2日??9月2x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超市、市场进行跟踪检查。

三、领导机构。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方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吉林、北京等地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监管,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市场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县长和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庆云县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本着先急后缓、逐步解决的原则,对前期县安监局、市场建设管理局、消防大队综合评定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酒水副食城、宝艺服装城、五金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金宇建材城、塑料杂品市场等6个市场首先进行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坚决取缔“三合一”场所。将“三合一”场所的留宿人员全部清出,并拆除住宿和生活设施。

(二)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电器设备使用。各市场管委会要加强用电管理,合理分区并安装电闸,非营业时间统一拉闸断电。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进行更换,并对所有入户电线穿管保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清除电器设备周围可燃物。

(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规范店内货物摆放,严禁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出口,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存量。

(四)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店外经营和堆放货物,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五)配备完善消防器材。督促各市场配足配齐灭火器、救生绳、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以满足发生火灾后的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六)完善市场火灾防范措施。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后,县市场建设管理局负责督导各市场管委会加强巡逻防范,强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盗窃案件。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县消防大队在每个市场轮流播放火灾警示片,开展消防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商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市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各市场实行分时段限电,确保所有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反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由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对火灾隐患市场进行全面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紧抓不放,明确责任,运用法律手段,彻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发动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市场人流、物流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针对市场存在的消防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市场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整治隐患。县市场建设管理、商务、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市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冬季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扩大整治覆盖面。要按照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摸底一个、登记一个、检查一个、整治一个。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用好消防行政处罚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重点督察排查整治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__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__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压降火灾事故,全力保障消防安全态势和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20xx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职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四个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组员:吴xx、浦xx。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同各科室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

2、抓好学习,组织演练。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监局消防教员来单位授课,并组织对消防应急预备队进行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责任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对单位各个科室、各个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进行标示,并责任到人。

4、考核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室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及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石帆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配合,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及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农村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消防领域。由石帆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四)油气输送(燃气)管理。由天成城管中队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燃气:重点打击燃气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倒罐等行为,整治现场混乱、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充装工作等问题。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天成安监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气动行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高处作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六)建筑施工。由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东城住建所配合,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七)电(货)梯等特种设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货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打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中违法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确保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设备运行安全。

(八)水利工程领域。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大坝、水闸、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利工程巡查和监管。

(九)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城区教育学区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十)食品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周边的餐饮店和集市摊位等涉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开展节前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全街道安全有序。

(十一)宗教场所。由统战办牵头,社会事务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配合,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电力线路、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谐稳定。

(十二)文化市场。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配合,对街道范围内的歌舞场所、棋牌茶室、网吧营业场所、印刷、出版物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电力线路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20__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各线具体组织实施排查,街道安委办汇总。采取企业自查、各单位、各行业(各线)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精心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张海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节后,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2月15日前将天成街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和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__,电话:__,传真:__)。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东平鑫瑞建设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四月。

234。

2、在较大或重大危险源处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检修、施工、吊装、安拆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帐,在短时间难以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技术改造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提取、使用台帐,做到计划、财务、现场工程三统一。

十一、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

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监控。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责任人、定预防措施、定期监控、检验和评估,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十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公司既有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78-。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消防宣传进万家,平安连着你我他。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灾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须广泛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全方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逃生和自救技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构建平安社区。

1.提高社区居民消防意识,增强社区防火安全能力;

2.让社区居民亲自参与灭火,了解灭火和防火知识;

3.在社会上扩大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志愿服务中心的影响力。

“消防进社区防患与未燃”

20xx年11月8日早上7点—中午12点。

南京市5个有影响力的社区和小区。

(一)前期准备。

1、线下准备:

在南京市各选定的社区和小区街道张贴海报条幅等进行宣传;线上准备: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活动宣传推广。

2、联系准备。

联系各大社区社区委员会和物业管理部门借好场地并协调社区居民参与消防演练;联系南京市消防局消防知识讲解员和消防专员进行专业指导工作;联系宣传中心制作活动海报展板。

3、物资准备:

借好音响和话筒,搭建舞台设施设备;准备好“消防进社区防患与未燃”和“共创安全和谐社区”两个条幅、宣传海报和展板;购买知识竞答礼品;准备好黑色水笔;准备好主持稿和知识竞赛题目。

4、人员准备。

邀请消防知识讲解员和消防专员;安排主持人;安排现场组织维护工作人员;安排宣传拍照写稿人员。

(二)中期活动。

7点布置场地,调试话筒音响,放音乐吸引居民前来;

8点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请消防知识讲解员上台讲解消防知识;

9点请消防专员现场讲解并演示灭火器材的使用并在现场邀请居民进行体验;

9点30进行消防知识竞答活动,和居民互动,给予回答正确的人奖品;

11点倡导社区居民在“共创安全和谐社区”条幅上签字;11点30点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工作人员整理活动现场。

(三)后期总结。

促进成立社区消防工作中心,请志愿者做好后续消防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及时发布活动新闻和照片;做好活动资金的使用公示工作;召开活动小组成员会议,总结活动中的成功和不足。

【住建方案】区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成立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将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集中为一支队伍执法,每年开展百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多次专项治理,结合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形成质量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着建设工程量不断增加,重大危险源项目日趋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项目安全管理投入少、现场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问题比较突出,工程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些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一些工程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未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作业工程未能有效的进行旁站监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对安全教育培训不重视、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熟悉标准规范,不能有效地履行安全管控职责,不能及时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劳务分包队伍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走过场,班前教育流于形式,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目前,我区建设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全面覆盖在施工程项目。同时,随着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地不断应用,一些高、大、难、深建筑施工项目逐渐增多,执法队伍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以安全津南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

5+1。

”安全监管措施,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努力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1

.继续强化和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签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安全承诺书,落实终身法定责任。坚持竣工工程标志牌镶嵌制度,加强施工单位员工三级教育制度和安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管理责任,保障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的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施工队伍,特别要具有一定数量的一线作业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承担对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

3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到岗和执业资格,各项施工做到施工前有方案、有交底,过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的三位一体立体化管理,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良性循环监督管理机制。

4

.加大重点危险点位的监管。

重大危险源工程要严格遵循“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领导带班、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原则,完善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项目开工前周边环境现状调查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细化管理内容,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5

.加强大型机械设备的监管。

继续加强大型设备使用验收及备案工作,建立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有检测、使用前有备案,严格把好大型设备使用关,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在大型设备使用上不出事故。

1

2020。

年,建设工程监督执法队伍中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90%。

2

.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天津市质安监管总队《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程序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3

100%。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对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监管树立执法检查的威慑力。

4

.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市级督查、检查、指导,区县监督、管理、实施,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多层级安全管理制度。

5

.鼓励工程创优,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鼓励工程施工企业申报市级文明工地及观摩工地,为创优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营造安全生产互比互看氛围;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视频监控,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与市总队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时传输信息数据,实现执法检查信息化、企业施工管理信息化,在信息化基础上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主责、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立法调研,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县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区县按照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分派至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开展排查工作。

(2)乡镇(街道)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农村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3)区县抽查。乡镇(街道)排查结束后,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整治。

各区县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区县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4、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台账。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1户、销号1户。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

各区县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管理有章可循。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成员单位。落实“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方案制定、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排查整治。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20xx年11月起,各区县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冯中杰;联系电话:63671xxx)。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景教发【2012】3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学校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

教学。

秩序,根据《景泰县草窝滩学区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案件事故少,内部秩序好,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梳理排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典型案件。

(二)大力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清理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

(三)全面排查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和漏洞,健全安全责任管理机制。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采取学校内部整治与各有关部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分为:

1、制定方案、2、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3、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5日)。

全校各部门、各班级要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部门、本班级及学校周边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分析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认真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各部门、班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良好整治氛围。

(二)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12月15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各班级要按照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以校园内部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问题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整改,力争通过自纠予以解决,并建立专档备查。学校将会同教育、公安、综治办、卫生、工商、建设、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娱乐经营场所、流动摊点、交通秩序等适时组织专项统一行动,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创建并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指导。

和整改情况等。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又有可能发生火灾或造成伤害事故的建筑和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闭或改变使用性质。

四、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网络。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部门、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学校将配备适量的安保教师,承担校园内部保卫工作。要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近期要对学校门卫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和安保部门任职规定的要一律辞退。同时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三是要加强对走读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进行审查,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凡不符合任职资格的要坚决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建立并严格实行消防、食品、交通、值班值勤等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内部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围墙、门窗、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施、餐具和食品、水源等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救援设备、安全通道等必须配套齐全,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要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6.进行全面排查,制止学生外出租房居住的行为。

(二)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要与校外有关机构和部门加强联系,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指示牌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要加强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工商、文体、城管、卫生等部门要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非法经营行为,净化学生学习环境。

(三)以排查调处为手段,及时化解涉及学校安全的矛盾纠纷。

人头、逐个事项、逐个方面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的不法分子以及可能铤而走险的治安危险人员,要认真落实教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危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班级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各部门、各班级要结合本部门、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五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团委、学生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的倡导,深入开展“青春自护”、“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加强对广大团员、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健全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各班级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六)互相配合,协同作战。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共同创建并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社会环境。

西和明德小学。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各科室、项目部:

冷水江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市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项目自查和整改、企业自评和考核、现场监理部评价、监管部门检查和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为基本方式,建立和推行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通过健全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严格监管等办法,引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争在三年内全面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高效运转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方面,分3个时间段提出综合评价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认证)。从2010年9月起,我公司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到2012年底前,我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到2013年5月底前,我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在进行安全认证前,我公司应有一个以上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2.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达标验收)。到2012年12月底前,公司承建项目应通过达标验收。

三、实施范围和依据。

(一)实施范围:

本公司所有承建的工程项目。

(二)工作依据:

1.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t/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zbbzh/gj1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08—19905—1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省、市有关文件:原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建„2007‟331号)、《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建发[2010]116号)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公司成立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定本企业贯标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抓好贯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等。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0年9月—12月)。主要任务是“查找问题,加强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启动对企业本身和承建项目的贯标工作,扎实开展施工项目部自查自纠和施工企业自查自评工作,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认真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差距,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办法。企业启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三)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3年4月)。主要任务是“过程规范,管理达标”。要充分运用启动实施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推进企业和施工项目的贯标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对施工现场基本建立“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所有施工现场应通过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机构的达标验收,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典型示范作用明显。

(四)巩固提高阶段(自2013年5月起)。主要任务是“深化巩固,常态长效”。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行为和现场标准化防护等进入规范化、常态化,各类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并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的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的动态评定制度,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主要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我公司应于2010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本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强制性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验收达标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突出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达标复核、安全认证、持续改进等环节内容,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实现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二)组织开展培训。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培训:一是抓好公司负责人、各科室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重点就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对贯标工作的认识。培训分公司、项目部两级进行,其中公司质、安科负责组织对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的贯标培训,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项目部成员和各班组成员的贯标培训,均应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安全管理技术和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层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分公司、项目部两级进行,其中公司负责开展对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a证人员的培训,安全科负责开展对公司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c证人员的培训。从2010年101月起分期分批组织,2011年底全部完成。三是抓好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公司依托农民工学校,结合班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企业管理制度为基本内容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落实标准化建设。公司应于2011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和公司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本公司贯标技术手册,对施工现场和各类危险源监控管理实现流程化、表格化、岗位化。

(四)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从2011年1月起,全面启动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以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评价为基础,重点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到位、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和安全投入落实等内容,达到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要求。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公司将结合市季度性质量安全督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各项目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力度。在公司对承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与考核并上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检查或抽查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公司根据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坚持实体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内容,落实对项目安全管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投入、施工现场流程化管理、安全教育等监管工作;应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突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时段、重要部位和重要节点的监管。公司加强监督检查的记录工作,为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公司和各项目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高水平的专门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承担起推进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公司应在施工项目部落实配备标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推进工作。

我公司成立冷水江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潘国清任组长,阳振宏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科、质检科、技术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

(二)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各项目部应切实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需经费。

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规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确保拨付到位、使用到位,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奖罚机制。我公司将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对本公司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成绩突出的施工现场给予表彰。对通过“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措施。

(四)实施差别化管理。公司将定期组织开展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对工作实、成效好的项目将及时激励;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进度较慢的项目将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问责性约谈,并通报各项目部和公司各科室。

我公司将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隐患多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纳入重点监督,并对施工项目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司要充分认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监管方式,积极采取措施,不断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二)搞好舆论宣传。公司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推介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学习交流活动。对于经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狠抓落实。各项目部要进一步落实、细化贯标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定人、定时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全公司动员,全力支持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要长抓不懈。公司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按贯标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将建立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动态评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