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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模板8篇)

作者:字海 最新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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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仓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仓治欠办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防范为主、依法处置。对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快速处置、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本预案适用于对湖街道范围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防范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突发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长:于贤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瑶(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许雅华(程厝社区书记、主任)

郑英(湖岭社区书记、主任)

林莉(马厂社区书记、主任)

林靖(师大社区书记、主任)

林玉梅(万里社区书记、主任)

陆燕玲(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林萍(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黄颖(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陈庆华(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工作由陆燕玲负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2.汇集、上报企业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向街道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贯彻落实街道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

5.承担街道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街道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现场处置工作组,分组及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治安警戒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教育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街道工会联合会等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

5.事件调查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事件的起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引发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责任,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1.抓好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抓好重点行业欠薪监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服务性行业、服装厂、酒店宾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特别是每年春节前,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企业,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二

依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一)职责法定原则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是负责组织调解劳资纠纷、调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拖欠民工人员工资突发事件的单位,镇派出所、村建所、安监站(交管站)、水利站、中小学、卫生院、文广站、扶贫办、综治办、扶贫办、环保站、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农业中心、供电所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完成本项工作。

(二)行业主管原则

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行业主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三)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

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村支两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尽快平息事态,控制社会负面影响。

本预案实用于庙塘镇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群体性突发事件分为以下等级:

i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2)涉及人数达50人以上的;(3)严重影响劳动者正常生活的;(4)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ii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涉及人数达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

iii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涉及人数达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镇人民政府成立处置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述飞,副组长何俊、刘历权、王超、易林波,成员由镇直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由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i级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商议应急对策,落实应对措施,并将情况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i级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上报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ii级事件发生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村支两委主要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上报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三)各村(居)、各部门接到重大紧急情况的通知后,必须快速到位,参与联动,果断处置。处理重大紧急情况要坚持依法行政,开展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疏导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四)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事件尽快得以平息,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协商和调解不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劳动保障监察队迅速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途径的,要引导当事人走仲裁和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一)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群体性的事件处理结束后,现场处理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镇人社中心、市场监管分局、信用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录入诚信(征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三)镇派出所对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司法所要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内容,对劳动者因工资被拖欠申请法律援助的,放宽申请条件,简化申请程序,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诉讼指导,鼓励和支持法律工作者接受农民工的委托,并对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免代理费。

(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调动成员单位的人员,各成员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拒绝。

(二)各村(居)和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决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为了保证清欠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镇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和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的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三

为做好春节治欠保支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结合《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资实行网络化管理的通知》形成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本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根据局内网格化分工,各有关片区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区域内建筑工程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进京到省去市上访事件。

4、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卫祥局长担任。房文利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网格化牵头责任领导及抽调的专班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和处置措施。

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报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动用甲乙双方在监管账户上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

1、反应迅速,强化协作。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严格处理。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提报“东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扣分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应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将信息报送至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限制其进入河口区建设领域市场。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四

依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一)职责法定原则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是负责组织调解劳资纠纷、调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拖欠民工人员工资突发事件的单位,镇派出所、村建所、安监站(交管站)、水利站、中小学、卫生院、文广站、扶贫办、综治办、扶贫办、环保站、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农业中心、供电所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完成本项工作。

(二)行业主管原则

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行业主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三)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

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村支两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尽快平息事态,控制社会负面影响。

本预案实用于庙塘镇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群体性突发事件分为以下等级:

i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2)涉及人数达50人以上的;(3)严重影响劳动者正常生活的;(4)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ii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涉及人数达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

iii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总额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涉及人数达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镇人民政府成立处置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述飞,副组长何俊、刘历权、王超、易林波,成员由镇直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由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i级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商议应急对策,落实应对措施,并将情况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i级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处置,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上报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ii级事件发生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村支两委主要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上报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三)各村(居)、各部门接到重大紧急情况的通知后,必须快速到位,参与联动,果断处置。处理重大紧急情况要坚持依法行政,开展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疏导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四)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事件尽快得以平息,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协商和调解不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劳动保障监察队迅速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途径的,要引导当事人走仲裁和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一)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群体性的事件处理结束后,现场处理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镇人社中心、市场监管分局、信用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录入诚信(征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三)镇派出所对发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司法所要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内容,对劳动者因工资被拖欠申请法律援助的,放宽申请条件,简化申请程序,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诉讼指导,鼓励和支持法律工作者接受农民工的委托,并对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免代理费。

(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调动成员单位的人员,各成员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拒绝。

(二)各村(居)和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决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为了保证清欠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镇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和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的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五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处理欠薪突发事件,要坚持“反应迅速,依法依规,部门协调”的原则,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平息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四)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五)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其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张家界市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旅工委、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分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责任。

1、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以及招商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各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劳动者欠薪的协调处理。各项目的责任领导是该项目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

4、市属企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产业推进组负责人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

5、旅游产业的各个企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旅工委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

6、信访部门要积极做好涉劳动者工资、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交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及时掌握并报告群体性上访案件。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劳动监察、争议仲裁调解职能配合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项目的劳动争议投诉和劳动者工资拖欠投诉工作。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和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

8、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路局、旅工委、国土资源局、经信委等部门要加强对自身领域的建设项目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监管和督导,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主动预防、及时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

9、公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协助处理相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对恶意欠薪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0、人民法院要建立劳动者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和反馈,并对落实情况按时间节点进行通报,必要时及时通报重大情况。

欠薪突发事件根据其发案范围、涉案人数、金额和影响程度等,分为一般欠薪突发事件(iv级)、较大欠薪突发事件(iii级)、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i级)、特别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级)四级。当欠薪突发事件分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的,按相对较高一级对待。当欠薪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置。

1.一般欠薪突发事件(iv级):指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5人以内、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1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2.较大欠薪突发事件(ii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5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3.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10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超过50人,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超50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一)启动预案

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后,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或所在区县应迅速查明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数、起因、经过、社会反响等),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定并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1.对一般欠薪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政府、项目指挥部及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事发地政府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较大欠薪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提请事件所在区县政府、行业主(监)管部门和项目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3.对重大、特别重大的欠薪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提请市领导小组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处置

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应当立即根据案情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投入应急处理工作。

1.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工作,并要求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协同处理。

2.现场处理时,要迅速控制场面,控制员工情绪,并迅速查阅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职工名册、工资数额、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资料,掌握充分证据,客观、全面、准确掌握事件起因。如案情需要,应录像拍照。如遇情况紧急、涉及人员较多、场面复杂等,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

3.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拖欠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4.一般性、重大突发紧急情况中有围堵、冲击办公大楼和服务窗口,恐吓工作人员、危及人身安全、打砸公物和财物、阻断交通,以及发生特大突发紧急情况的,公安部门应及时控制现场,确保有关人员、财产安全。

5.紧急突发事件平息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

(三)信息报告

在发生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接到报案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市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四)后期处置

市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市欠薪突发事件案件的事态发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尽快研究处理措施和意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跟踪并依法处理。欠薪突发事件结束后,具体承办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市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处置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六

20xx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有序”疏运旅客,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按照“安全、优质、有序、稳定”的要求,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春运综合协调工作,李宇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

2、加强监督,全力保障运输安全。

把春运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检查环节,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整备工作,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的维护和完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严禁参加春运并收回有关牌证,防止带“病”运营。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严防疲劳驾驶。

(三)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载行为。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同时,加强路检路查,一经发现超载车辆就地调配车辆进行分流卸载,分流卸载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并依法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处罚,对超员车辆立即取消其营运资格。

(四)加强驾驶员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坚决杜绝危险品上车,保持车内卫生清洁,保证旅客乘车安全。

(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应对突发事件,并在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驾驶员谨慎驾驶,防止出现因路况原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做好各种恶劣天气的安全预防工作。

(六)确保常规班车正常运行,不无故脱班、停班或减班。

3、加强检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认真贯彻《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规章,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对客货混载、强行“揽”客、“甩”客、“宰”客、“卖”客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清除出营运队伍,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4、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行规范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5、严格落实交通事故上报制度,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安全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死亡事故2小时内上报运输管理部门。

6、强化春运值班制度。对值班工作进行严格落实,认真安排好值班人员,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7、所有参营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好无损,车厢内保持清洁卫生,完善车辆服务设施,喷涂服务监督电话。驾驶员着装整洁、热情服务、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树立交通行业好形象。

落实人员做好春运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春运信息。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七

春节临近,节假期间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应急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害,并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安办,田大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1)负责落实街道办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2)做好安全事故工作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做好安全工作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3)负责组织抢险、疏散、救助及通信联络。

(4)组织应急检查,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对危险性大的事故应与辖区内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救护准备。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定期检查辖区内微型企业用电用火的安全设备及消防措施。

3、如判断火情无法扑灭应立即利用广播系统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群众按顺序疏散,撤离现场。

4、如有伤员情况,及时向110、120请求援助。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烟花爆竹管理:

1、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店必须专店专营。

2、春节期间禁止辖区内居民及群众燃放烟花、爆竹。

3、如发现有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值班人员有义务立即制止并立即上报值班领导。

4、如有发生伤害情况,拨打110、120请求救助。

(三)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应急

1、部门职责

(1)街道办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白塔、安汉、航空港派出所负责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辖区群众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清溪社区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4)街道办民政所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有关安置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5)街道办综治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情绪疏导、协助有关的慰问送温暖及必要的安置协调工作。

2、应急措施

因寒冻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措施

(1)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运力疏运,并在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协调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辖区治安、交通秩序的稳定。增派执勤人数视具体情况决定。

3、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客运站或客车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在场管理人员、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立即向街道办应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街道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并组织有关单位迅速安排应急运力疏运现场群众。

(2)发生爆炸事件时,客运站或客车现场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临时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街道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等相关工作,将损失减到最低。

4、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时,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街道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派出所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5、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街道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群体的事件,派出所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置。

(四)事故伤员医疗急救

1、使伤员尽快脱离事故现场并立即拨打值班领导电话。

2、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迅速解开伤者衣领、纽扣、腰带,注意保暖。检查伤员全身状况和有无合并损伤。用较干净的衣物把创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或进行人工呼吸。

3、由值班领导现场指挥进行必要的急救并联系就近医院。

1、一旦有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马上启动本预案。

2、现场第一目击者和知情者都有责任和义务马上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马上通知各值班人员赶到现场,按照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3、两小时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处理发生的安全时间,并启动各项应急措施。

4、领导小组成员现场召开紧急会议,根据现场情况,果断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人证、物证,需要时,及时请示有关部门进行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损失降到最低点。

5、其他事项及不可预见的各种重大事件,领导小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一旦发生突发重大事故、事件,必须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发展。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并做好善后工作,在事态得到控制后,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后果严重、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春节项目欠薪应急预案篇八

停工期间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影响,保护公司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本项目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1、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3、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1、立即报警。当接到基地或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指挥小组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如果厨房食堂起火,不得使用消防水直接灭火,一定要使用干粉灭火器对起火地点进行控制。

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5、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1、贵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造成消防人员的伤亡。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火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溅,甚至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