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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精选5篇)

作者:梦幻泡 2023年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精选5篇)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篇一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篇二

为了规范我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规销售非标、超标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行为。7月27日,碌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碌曲县辖区内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碌曲县爱玛电动专卖店和碌曲县瑞芳家用电器总汇经营户进行现场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在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销售“三无”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假冒伪劣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户,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篇三

县安委办: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景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安委办发〔2019〕19号)、《景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安委办发〔2019〕25号)和《景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盐城响水“3.21”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景安委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部署专项工作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泰县安委会的安排,制定下发《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景市监发〔2019〕37号)、《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市监发〔2019〕41号)、《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盐城响水“3.21”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景市监发〔2019〕42号)等文件,对这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各监督管理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各自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为了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利用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短信平台发送内容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普法,严格执法,推动政府重视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严守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特殊的作用。”信息5084条。二是结合3.15宣传活动在人民文化广场主席台大屏播放《特种设备安全法》,悬挂宣传横幅2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单行本100多本。三是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横幅14条,摆放宣传展板16个,发放了《质量安全手册》、《乘梯安全知识》、《液化气瓶安全知识》、》等相关安全知识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0多人(次)。

三、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中,主要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落实、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入手,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相结合,边查边改、督促整改等措施,促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执法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24台(次),重点对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点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开展专项检查。检查82家,特种设备451台,检查问题或隐患12条,责令当场改正12条。

一、工作成效

1.明确重点,精心部署。根据《方案》的安排,全市共排查筛选出21家小型化工生产型企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其中,植绒胶生产企业8家,纸管胶生产企业4家,硅胶等其他化工产品生产企业9家。此外,根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另有31家类似企业也均参照《方案》要求一并开展了整治工作。安监部门通过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指导,同时利用专家技术优势,调动企业自身积极性,引导中介参与,强化宣传安全教育,较好推动此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程。

2.推进顺利,成效明显。本次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历时8个月,现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1家企业之中,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未能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已完成淘汰关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其余12家企业完成了原地整治提升。另外31家参照执行的企业中,26家企业关闭淘汰,3家企业搬迁入园,1家企业纳入“退二进三”,1家企业淘汰部分落后生产线。

3.配合中心工作,促进转型升级。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坚持与“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出租房屋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例如街道化工园区占地120多亩,涉及化工企业14家,由于园区企业多且小,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缺乏科学管理且污染严重。在本次整治中,安监部门与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多次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对该园区化工企业采取整体集中关停,统一腾退,目前,园区内企业已全面停产关闭,营业执照均已注销或变更。在完成园区内化工企业整体关停腾退后,土地将用于建立“工业区小微企业科创园”,以此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截至11月底,全市共腾退低效产出土地(包括租用土地)229.8亩,拆除违法违规搭建的建筑物、钢棚共计约2030平方米,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又助推“三改一拆”、减少污染排放、优化当地水质,同时也实现园区整体转型升级。

4.淘汰落后,提升产业结构。我市小化工企业呈现规模小、产能低、规范差、工艺低,通过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淘汰落后的植绒胶生产装置8套,纸管胶生产装置2套,双氧水生产线1条,井冈霉素生产线1条,对羟基苯甲醛生产装置1套,氧化钴、氧化镍土法生产装置16套。通过规范化整治,从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整治,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企业的生产基础,淘汰落后的产能,使其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5.从严标准,规范整治。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抓手,一开始就制定了45条整治提升标准,明确要求和目的,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所有原地整治提升企业,聘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中介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治,实际消除安全隐患108个。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有6家企业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验收,其余企业正由中介机构辅导整治。

二、工作过程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

xxxx年3月开始,通过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化工生产型企业底数进行了调查排摸,市安监局在汇总梳理后,对于情况不明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勘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筛选,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监部门在初步确定整治范围后,与市行业整治办化工行业整治名单进行核对,并向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本次整治企业的范围。

今年4月30日,安监部门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召开了第一次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开展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决心,重点解读了《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并对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将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5月5日,市安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1家整治企业召开第二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试点要求,宣传了相关政策,动员企业自觉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辖区积极指导、协助企业,认真做好服务推动工作。会上,企业还签订了安全综合整治《承诺书》。

2.统一标准、扶优汰劣

整治中运用“组合拳”,采取“药方”式进行,按照统一的整治提升标准,做到目的明确、内容详实。通过市场化调节,让企业自己对照整治标准要求,自主权衡利弊,自由选择原地提升、关闭淘汰、搬迁入园等整治方案,真正实现政府指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

3.中介服务、引导提升

根据方案的要求,所有列入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都要聘请具有化工设计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从总图布置、设备布置、工艺管道、报警设施、自动化改造等方面给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确保企业的整治提升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安监部门会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化工专家共同进行讨论研究,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完善整改实施方案,保证安全隐患能够消除,确保整治提升的实际效果。

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安监部门多次赴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与企业主积极交流沟通,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治的相关任务。企业在完成整改工作后,聘请有资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评价机构重点针对《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同时还对企业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检测检验、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评价和指导,提出进一步完善提升的意见建议。

4.现场验收、确保成果

今年10月,通报了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阶段性情况,部署整治验收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根据企业申请,安监部门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评价单位和化工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审查,重点核查设计、评价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抽查部分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切实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同时,安监部门还到关闭淘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企业已经处于停产状态,督促业主妥善处置化工原料产品,尽早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变更或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三、工作经验和存在困难

市以植绒胶、纸管胶为重点的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较为顺利,整治成果明显有效,但同时也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通过综合整治,小化工企业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逐步了解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原地整治提升企业,切实消除了存在的大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大幅度提升,安全风险有效降低。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整改尺度的把握还是存在一些难度。这些企业一直以来都没有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按现行整治标准,原地提升企业整治后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仍达不到一流水平。

2.纳入小化工企业安全综合整治的单位效益普遍较好,但普遍规模小、厂房旧、设备落后、整治资金投入大,若是不符合整治要求而需关停,心理认同感差,配合程度不高,而且缺乏经济补偿政策支撑,导致整治、关停慢,造成验收考核时间紧迫,工作被动。

3.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在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也有少数中介机构存在报告编写效率低、质量差、整改方案制定不切合实际、指导服务不积极的情况,造成了整个整治工作进度、质量受到影响。中介服务机构是由企业自主选择,安监部门在技术力量与服务态度方面管控难度较大。

四、后续工作打算

1.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关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具备搬迁入园能力的其他小化工企业。对于涉及搬迁或者关闭的小化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过渡期及设备设施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按照《市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立项审批联席会议联审制度实施。

3.强化事后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必须常抓不懈。一要强化事后监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定期监督检查,掌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进行跟踪评价;二要指导好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真正把本质安全落实到底。

按照省、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自2006年11月起,我镇成立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化工企业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土地、能耗、项目审核和工商登记等八大产业准入要求着手进行了大量调查,并就我镇化工企业的整治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通过调查,明确全镇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17家,占全镇生产企业的18%,化工流通企业49家;其中500万元以上40家,200—500万元22家,200万元以下55家。2006年,化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48.8亿元,占全镇工业经济总量的49%。

从行业自身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的多样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化工产品品种繁多,每一种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一种至几种特定的技术,而且原料来源多种多样,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二是具有原料利用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的生产是化学反应,在生产一种产品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多种联产品和副产品,而这些联产品和副产品大部分又是其他化工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再加工和深加工,因此化工企业最能开辟原料来源和综合利用资源。三是生产过程要求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化工生产主要是装置性生产,从原材料到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是通过管道输送,形成一个首尾连贯、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生产系统。任何一个环节产生故障,都有可能使生产过程中断,从而形成产品污染。四是化工企业具有能耗高的特性。这是因为化工产品的原料本身即是能源,如煤炭、石油等。有些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在高温下进行,需要消耗大量能源。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全镇117家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企业仅40家,其余77家均为规模以下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大部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筹建生产。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形成了“星星点灯”的局面,没有很好的规划,分布在全镇各村各点,比较分散。这些作坊式化工企业大部分厂房简陋,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操作简单,投入观念淡薄,生产连续性不强,没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业主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保设施陈旧。

2、产品品种广泛、生产特点鲜明、污染物种类多。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的产品门类广泛,由此产生的污染物也比较多。综合全镇化工企业,产品涉及到橡胶制品、橡塑制品、有机溶剂、消毒剂、化工助剂、试剂、柔软剂、生物生化制品、涂料、颜料、油漆、电子焊料、净水剂、润滑剂、乳胶、胶水、氧化锌、医疗用品、乒乓球、油墨、塑料母粒和其他化工产品。

3、无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化工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刚建办时办理的,有的甚至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的,业主在企业转制、变更经营地点、增加产品品种产量、增添设备、改变工艺等的时候未能重新办理变更手续,致使现生产状况与原有环评不符。有些虽然有环评手续,但不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其实这些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1、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对我镇化工专项整治责任状的要求,我镇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年化工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必须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家,搬迁2家。关闭数占全镇化工企业数的27%,占全区化工企业关闭总数的30%左右。(其时间进度要求为:2007年关闭18家,2008年关闭12家,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2、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相关标准,镇经贸中心组织力量对全镇的化工企业进行了逐个上门核查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23日,区化治办组织安监、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我镇的117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会审。6月11日,区化治办对我镇34家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拟关闭、拟转停、拟关停、拟转移、待定)和整治时间,同时根据职责明确监督部门。

6月12日—6月13日,镇化治办抽调安监、环保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对区化治办提出存在问题的34家化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镇化治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又调整增加了5家企业。这39家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整改企业6家;工商调整化工项目企业16家;实际停产、歇业企业10家;无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企业6家;建议搬迁1家。至目前为止,区化治办还无明确答复。

3、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单位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化工企业整治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强化舆论对整治的监管,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清查化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套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危险废物是否有效处置等环节和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处罚并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

(3)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对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化工企业,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产业升级,产品换代,提高企业的技术装配水平;对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做到达标排放;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实行关闭和停产。

(4)科学制订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充分结合城镇板块的改造和公共工程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化工集中区域,提升环保的可控水平。

(5)严把准入关口,提升产业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资料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帮助上报审批。

(6)做好协调服务,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制订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细化每一个步骤的工作措施;强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改、关闭的经济政策导向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除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外,还需要全镇各级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和舆论导向。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篇四

为加强电动车产品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进一步巩固国省道穿越村庄、镇区部位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根据县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为,杜绝非法拼装、改装或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流通销售:销售无3c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0年9月8日开始至2020年10月28日。

四、专项整治任务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现场宣传、进小区、进学校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

(二)开展电动车销售、维修领域排查行动。分局应当全面排查辖区内有无无照经营的销售门市(单位),电动自行车维修者是否有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是否有超范围销售整车、配件行为。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专项检查。各分局依法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领域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表格(见附件1),并形成台账,同时督促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账并索票索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各分局要切实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开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局发布警示信息和消费提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无3c认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机、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改装行为;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集中解决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市局《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同全区xx个街道食药监所全面开展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积极响应,严格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的原则,着力部署,成立以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处长为组长,以流通组成员为组员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领导小组,即刻制定《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场所为重点整治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集中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为重点规范行为;随即召开全区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各街道进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时传达,要求各街道成立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小组对各街道所属辖区生产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整治,严防死守把好质量关,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

二、截至目前,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食药监所已完成了对辖区内xx家农贸市场(含零时市场)、xxxx家农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检查;责令整改xxx家,完成整改xxx家;累计出动xxx人次,抽检农产品共计xxx批次,签订农用食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xxxx份;完成了对xx个农贸市场关于《市场设施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和上墙、对xxxx家农用食品经营单位的普法宣传,落实了主体责任。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发现主要问题有:部分农贸市场存在经营环境脏乱差、制度不健全、制度不透明,未做公示处理;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台账建立不完善,无查验记录,进货票据不全,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

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的监管,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深化经营者作为第一主体责任人的意识,扩大对营业户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学法,讲法,用法的意识。最后,通过广泛宣传,科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的消费观,形成全社会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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