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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优秀18篇)

作者:文轩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优秀18篇)

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执行者的能力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因素。通过学习和分析实施方案的案例,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实施能力和水平。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8月1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法办发〔20xx〕5号),正式启动了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9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法办发〔20xx〕36号),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效高质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我县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具体任务。

创建任务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所涉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录入阶段(20xx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汇总、整理、审核。

(二)查缺补漏阶段(20xx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完善。

(三)实地核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中央依法治国办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予以命名后,建立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创建活动,体现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不仅对查找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而且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统筹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责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亲自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层层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吃透指标体系。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原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和优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创建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分类收集整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印证资料(文件、图片、新闻链接等),并根据每一项三级指标撰写详实的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资料报送时限。本次资料收集和录入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搞好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专人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活动。要扎实做好示范创建的满意度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三率两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敷衍了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并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对工作开展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在创建成功后将进行表彰通报。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加速推进“平安安远”、“法治安远”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达到:一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规范完备;三是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四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我镇要重点抓好2个示范村(社区)创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创建措施:

1、构建一个平台:“一公开四民主”创建平台,政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评议。

2、完善一个制度:“六个一”制度,一名法律顾问、一所法制学校、一批志愿者、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调解队伍。

3、突出一个重点: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重点,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条主线:以社会和谐为主线,达到“四无目标”(无犯罪、无发案、无事故、无上访)。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我镇要在认真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全县方案制定我镇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活动能够做到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操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且就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镇依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表彰命名阶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镇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督查验收,对符合考核标准的村(社区)在11月底申报到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验收(申报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

2、落实责任,表彰命名。要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镇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开展创建重点村(社区)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进行量化考核,并申报县级考核验收,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强化督查,规范管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全村民主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度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村民和基础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约,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和法治宣传促和谐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成员法律素质,落实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村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农村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建设法治示范乡,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具体工作由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负责。各村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实施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新水平。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2025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20xx-2021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二、活动组织领导。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王硕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x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xxx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平法办[20xx]1号)文件精神,参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加快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争当出彩样板单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强力支持。

二、具体任务。

(详见附件:《x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工》。)。

三、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中旬前)。通过召开局动员会议,安排布置创建工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20xx年5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深刻认识示范市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摸排底数,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

(三)限期整改(20xx年6月底前)。结合2019年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期间排查出的问题和全面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提升整体工作质效。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察,对创建工作开展状况定期通报,对因措施不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责任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四)迎接考评(20xx年10月底前)。根据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的安排积极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市我局的实地核查等工作。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坚持推进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局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下,由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责任落实机制。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我市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抓手。各责任科室要把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应责任,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政策法规科要强化督导落实责任,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督导推进机制。创建工作要立足我局工作实际,要深入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优势。不急功近利,不拔苗助长,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按照要求提供能够反映工作成效的真实材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突击补材料,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各责任科室要于每月20日前向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基础,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xx〕]13号)和《永昌县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永依法治县委〔20xx〕3号)要求,现就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有15个,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未参与民主法治创建的村目前仍有8个。力争到20xx年底,这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为县级、市级、省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补齐民主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提升运行质量,争取创建成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复查复核,确保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永昌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组织工作制度,规范村组织工作程序,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且入户率实现全覆盖。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按期公开相关事项。对村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选树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主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

(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持续增加村民收入,无贫困人口。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美化环境,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染事故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申报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步进行,融合出进,20xx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报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汇总后向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申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情况报告和报表。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对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要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严格批准命名。县司法局和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按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主动牵头抓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本级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创建质量,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严格标准要求,对创建的每项任务、每项要求严格督促、精心指导,主动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合推进,严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出现,确保创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创建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为高标准完成我局承担的创建任务,做好涉及我局的各项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和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依法审计,为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审计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创建要求,高标准完成我局牵头的3项三级指标任务,做好涉及我局的各项创建工作,为争创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增光添彩。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并做到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开展下一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提高审计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确保报备率达到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等重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处理执法投诉举报。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定年度审计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在审计执法中持续推行审计公示、审计辅导、审计预警、审计约谈、审计建议、审计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有效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引导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提升审计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推动审计人员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由传统审计“刚性”执法方式向“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服务型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方式更加文明;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转变,审计的预防、警示功能更加显现;由单纯的“卫士”向“卫士”“谋士”相结合转变,审计为宏观经济服务和参谋助手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由单纯的“查病”向“查病”“治病”“防病”相结合转变,审计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把依法处理与“三个区分开来”结合起来,审计处理更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探索推行行政调解,按照省厅要求统一审计行政调解文书,规范审计行政调解行为,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活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知识能全面正确理解把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审计决定书要求,强化审计整改,打通“最后一公里”。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用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认真履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落实《xx市审计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审计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方面。强化党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加大保障力度。

四、时间步骤。

紧跟市创建工作节奏,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共分为七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下旬――20xx年1月15日)。12月下旬,市动员会后,召开局党组会和动员会,安排布署局具体创建工作。及时制定《xx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台账,明确创建责任,特别是抓好我局牵头的3项三级指标所需的情况说明,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印发《中共xx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xx市审计局关于成立xx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xx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xx市审计局关于成立xx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的通知》,加强组织力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底)。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和资料收集工作,深入总结我局2016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

(三)深入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4月底)。结合全面自查阶段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改善创建薄弱环节,逐项进行销号,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四)完善提升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底)。适时交流创建经验,结合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完善、再提升,打牢创建基础。

(五)市级初评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7月底)。配合市级初步评审,上报所需相关资料。

(六)集中申报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底)。配合市集中申报,上报所需相关资料。

(七)迎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底)。深入开展创建相关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迎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分类指导等各项工作,常态化抓好创建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示范创建工作。明确xxx、xxx2名同志为我局联络员,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沟通对接,按照工作台账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度。

(二)加强督导检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细。每月5日前,确保将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站、电子屏、展板、新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渠道宣传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

(四)加强工作保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支持力度,强化经费、宣传资源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物资配备达到创建指标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圆满成功提供坚实的保障。

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依法治国,法治先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经济转型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xx是一座拥有法治传统的光荣城市,儒家文化“和”“合”思想、法德兼治理念,闪烁着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光辉。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已成功进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城市。

当前,我市全力决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创新落实督察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被***依法治国办推广;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形成法治审核“xx经验”,司法部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市被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是xx省唯一入选单位,清理证明事项试点经验被司法部推广;打造xx“xxx”调解品牌的做法被***政法委推广。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市民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关心支持、共同参与。在此,向市民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市民朋友们,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参与、营造、呵护。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依法办事,依法用权,把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真正使政府工作体现人民意愿。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诚信为本,言必信、行必果,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人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支持者、宣传者、参与者、监督者,齐心协力创建,共享法治阳光,奋力开创xx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

县委依法治县办:

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认真制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讲法计划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法治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治工作力量。目前,我镇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2人,具体从事相关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永丰滩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镇低保户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和大型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重视支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镇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制定出台《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认真研究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我镇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由镇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

四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治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

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镇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

二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好公平、公正、公开执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实施全过程可视化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我镇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县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我镇讲学。

截至目前,我镇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一是七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永丰滩镇共有人民调解员52名,20xx年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三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研判等制度进行规范,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继续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这是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顺利开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我市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仅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适应新阶段新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县两级要并行推进、共同创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组织、积极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刚才,建仓同志介绍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安排部署了下一步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睢县、睢阳区、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从发言中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下面,就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深刻认识到,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先导。同时,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就必须率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突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大多是行业部门的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还不能做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覆盖。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就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要求。当前,我们的依法行政行为还有不规范之处,还不能适应现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刚才,建仓同志在创建指标体系解读中提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现代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都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亲自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健全创建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人员能力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本领,助力我市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乘势而上,发挥好市场优势、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市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得到更好地解决,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未来的发展竞争,关键在营商环境。谁的营商环境好,谁就能抓住机遇、吸引项目落地、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商环境首先是法治环境,能不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抢占先机,就在于能不能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做优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从近期市人大对民营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情况看,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定职责不作为的问题。比如,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推诿扯皮、“一刀切”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下一步,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制、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申请零材料、办理零接触、存档零纸质”,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就必须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营商环境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一)正视短板弱项。一是思想认识和观念提升方面。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服务实体经济就是服务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就是履职尽责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机制方面。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我们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制度等方面,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和欠缺。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建设规避和化解矛盾问题。三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依然存在短板。四是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县(市、区)要正视短板弱项,专题听取存在问题汇报,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拉出问题清单,在认真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召开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动员和部署,以先进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弥补差距短板,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无论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还是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完善等,都离不开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月推进、周例会工作机制。从刚才汇报情况看,几家单位分别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月推进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制度,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目标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挂钩,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各级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考核中,凡依法行政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均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内行政诉讼败诉一件及以上的,要扣减该单位财力;凡年度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及格者,行政执法人员要收回行政执法证,并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其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对于创建工作完成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倒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对照目标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三)细化创建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细化创新创建举措。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培训教育,积极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学习培训机会,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创新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任务量大、工作要求高,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要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里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市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创建过程中的系统性、复杂性、跨行业部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于新时代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和建设现代化商丘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通过工作周报、月报等形式,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提升行政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做好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10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完善提升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通过今天的会议,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局长解读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也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大家一定要研究透、弄明白,确保顺利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下面,就做好创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珍贵的品牌和荣誉,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直接反映。自20xx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青州、诸城、昌乐3个市县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市司法局构建“1234”工作体系推动法治镇街建设、坊子区深化政务公开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高密市以法治文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3个项目,分别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前期,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召开会议,对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标准高、要求严,只有达到省里的验收要求,才能获得推荐资格。总体来看,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该项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深入推进活动开展。

对这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责任分工,压实责任,通力协作、全力攻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要明确创建目标。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示范创建活动分为“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及“省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该项工作必须符合指标体系中85%以上指标要求,才能达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推荐标准。可以说,工作任务重,竞争激烈,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任务,对照“十有”标准和指标要求,认真学习诸城、昌乐、青州成功创建的先进经验,以争第一为标准,拿出100%的努力做好创建工作。

二要找出差距不足。前期,县司法局对《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中100项指标进行了逐项分析研究,形成了我县的任务分解表,对其中的94项三级指标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并将每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承担的指标还没有达到要求。会后,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指导标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认真研究,吃透精神,明确各自任务分工要求,准确把握示范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对标对表具体任务和分级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同时,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摸清制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借势借力推动工作新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发展。

三要把握重要节点。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自5月份开始,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同时,采取网络检索、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申报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人民满意度测评。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通过其他手段干扰正常工作的,不光取消资格,还将予以通报;8月份需完成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现在已经是2月下旬,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迅速行动,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拿实招、出硬招、见实绩、出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强化保障,狠抓落实,按要求积极主动、高质高效提报有关材料和数据,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来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各自领域创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会后,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把事办成,立足自身职责,协同配合联动,少说不能办、多想怎么办,勤沟通、多联系,用心用力用情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县里也将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标分解、督导考核等工作,专班要履行好各项职责,强化调度分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沟通作用,加大对上衔接力度,确保创建准备工作到位到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工作典型,注重创新经验的总结。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同志们,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单位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从严从实,砥砺奋进,把这项惠及全县人民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工作会议上,街道干部职工多次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街道贯彻落实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工委专门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报告,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思维。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平台,全面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工作会议,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时时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20xx年初信初访8件,已办结7件,化解6件。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利用黔西市110社会联动中心平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初步形成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治”框架,深化情感家事纠纷智慧联调体系,打造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新模式。

(七)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安监、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内容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形成了深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创建示范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二是由于农村社区外出人口较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主要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完善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培训,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学习,提高用法意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宣传活动、法治讲座等方式基础上,多举办新媒体、寓法于乐、以案说法等新形式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提高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度,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会讲话范文

动员会是指发动参会人员参与某项活动的会议,其目的在于鼓励或者动员大家以便更好的完成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会讲话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要做到工作上更加敬业,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五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支持本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讲座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报告,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二是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和任务。召开“三联三解”助法治联席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奖惩。积极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市依法创新房企破产和解模式》入选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三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市级领导带队对一县三区及12家市直重点执法单位开展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督察,确保职责任务落地见效。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一是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动态公布市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版本。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率先推出“歇业制”工作规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推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步注销制度,将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各部门完成事中事后综合监管随机抽查5*次,检查企业4705户次。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提高企业监管智能化水平。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参加企业家沙龙活动6场,收集问题建议72条。研究制定营商环境提升举措117条,创新开展招投标代理五星级管理,工程项目流标率下降至0.67%。全市四级“全程网办”事项达44574项,网办率达99.83%。开展“送法进万企”和“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撰写法治体检报告,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1593条。

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地方性法规规章工作,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出台《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全市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率达100%。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出台《*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起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开展《*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推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文件审查力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梳理印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制度汇编》,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效。全年向省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3件,按期报备率、准确率达100%。四是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废止规范性文件529件。

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决策内容,邀请部门负责同志、公众代表、法律顾问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率达100%。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并公示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聚焦“五群十链”等重点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件,做到应审尽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查力度,全年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余条,为参会领导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参与市领导处置各类涉法事务*次;审查修改各类政府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件。

同志们:。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标志和无形资产,是一座城市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人民付出了x年的艰辛努力,广大党员干部倾注了大量心血汗水。自201x年获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活动,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整体提升,并在201x年、201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分别取得全省第x名和第x名的较好成绩,为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率先垂范、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优势、文明创建体制机制优势,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x名援鄂医护队员迅速集结,千里驰援抗疫前线;x万余名机关干部下沉居民楼院、卡口要道等防控一线,涌现出一批抗击疫情的先进典型;一大批企业慷慨解囊,为全市抗疫斗争贡献力量。全市x万人民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形成的抗疫精神,不断丰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内涵,为今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注入了强大正能量。

创建不易,巩固提升更难。在坚定信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从测评权重看,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届内三年测评周期的最后一年,按照国家文明委测评体系规定,前年、去年和今年的测评结果分别按x%、x%、x%比例计入评选总分。今年的测评结果至关重要,直接决定复查的成败。从竞争态势看,今年全省x个在届全国文明城市和x个申报城市一起进行总体测评,我们既要与在届文明城市竞争,又要与新申报城市较量,其中郑州是省会城市,各方面资源和条件处于优势地位;x均是老牌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扎实,迎接复查经验丰富;x市与我市同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不断加大,创建成果不断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x等新创建城市也全力以赴、奇招迭出、志在必得。从我市现状看,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依然突出,如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完全理顺,市容环境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时紧时松、效果时好时坏;社区阵地、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创建部位的管理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抗疫精神,用抗疫成果推动文明创建,以坚定的信心、坚强的决心,凝神聚力,确保决战决胜。

文明城市创建是有道可遵、有章可循的,只要我们找准发力点、补上薄弱点、消除空白点,创建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其一是要将达不到测评体系标准的作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其二是要在提高标准上精益求精,少失分,争取得满分,确保得高分;其三是要打造亮点,营造特色,争取加分。

(一)打造精品点位。测评点位是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测评工作的成败。由于今年新的标准还未下发,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去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并结合今天会上下发的工作安排,提前着手、逐一摸排,做好今年拟上报点位的筛选、贯标、对标、达标、验标工作,于x月底前做好点位收集上报工作。同时,要在拟上报点位自身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点线面一体化、上中下一眼净”“外优形象、内增涵养、内外兼修、形神俱佳”的要求,加强点位周边综合环境的整治提升,力争打造成为在全省、全国有比较优势的精品点位。

(二)加快补齐短板。根据近两年测评结果,我市在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无主庭院等方面均存在失分项,已成为我市创建工作的突出短板,我们要坚持把“城市四治”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着力破解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要着力完善长效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源头上推动市容市貌持续改善。要结合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社区管理问题,按照“社区建设集约化、物业服务市场化、居民管理组织化”的原则,加强对全市老旧小区、无主庭院的管理,同时继续开展以全域净化、廊道绿化、街区美化、道路硬化、夜间亮化等五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攻坚,综合采用督查、考评、奖惩等方式,确保城市环境问题动态处置、环境管理动态达标。二是优化提升交通秩序。集中治理人机混行、车辆逆行、随意调头、占压盲道、闯红灯、跨越栏杆、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狠抓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行业管理,抓好汽车站、火车站、高铁东站等区域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现象;同时深化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市民文明出行。三是强化公共秩序整治。要严格落实“街长制”“路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网格制”要求,加强对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交通沿线的保洁力度,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其中对于审批设立的便民摊点,要限定经营范围、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做到摊撤地净。要坚决拆除测评点位周边的违法建筑。同时要充分借助华为鲲鹏生态链、中电科22所等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四要持续改善窗口服务。要深入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注重“保姆式”服务,清理“老爷式”审批,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程监控、红灯报警、密切协同、明责问责,努力实现我市在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服务最优;要加强车站、医院、金融、水务、供热等“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对照测评体系,迅速查漏补缺,提升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

(三)深化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是人,核心在人,创建活动的本质是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要坚持以市民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让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当主人、唱“主角”。要加强市民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文明购物、文明工作、文明生活、邻里守望、友爱互助,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闪耀着真善美的荣光,充分展现xx市民文明优雅的良好素养。要厚植群众基础,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真正让文明成为大多数人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规范资料报送。文明城市测评资料报送分值占测评总分值的x%,是测评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开展行动,下足绣花功夫,按照“全、信、达、美、特”的要求,做好测评资料的收集、整理、提升、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坚决杜绝临时造假、编造抄袭,力求资料提交不失分,得高分。市创文指挥部要全面梳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对于未及时开展相关活动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留存工作;要加大对各单位资料报送工作的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对直接参与资料整理的具体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理解精神、掌握标准、达到要求、精准无误。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及时更换已经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坚决杜绝条幅等临时性软体广告,在重要测评点位周边高标准增设公益广告,确保达到“驻足可观、抬眼可见”的测评要求。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行业规范、市民公约等,推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新闻媒体要全面了解和关注创建动态,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素材,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六)推进高质量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是集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民素质于一体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是我们统筹发展全局、实现“一举应多变、一招求多效”的有效手段。我们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结合起来,系统集成创建标准、整治效果和成果巩固,努力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由集中式创建为主向常态化创建为主转变,由环境治理为主向精神价值提升为主转变,由行为约束为主向道德自觉为主转变,由单项突破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由市区创建为主向全域创建为主转变。

(一)加强领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整体创建工作的谋划、协调、组织和调度,建立健全日检查、周通报、月总结和定期例会制度,完善问题及时发现机制、问题动态解决机制、环境动态达标机制和适时奖惩激励机制;要做好与中央、省文明办的对接沟通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各市辖区要参照市指挥部的规格和内部架构,建立健全区创文指挥部;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创文工作专班,加强对全行业、全系统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为迎接国家复查做好准备。

(二)压实责任。市级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带队督导,深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区要将文明城市复查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挂帅出征、挂牌督办、挂图作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间断开展行业创建指导活动,全面落实各项要求。

(三)强化督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督导检查,实施流动黄旗警告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由市级领导参加的暗访督导活动,真奔问题点位,现场解决问题。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检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提升标准,全面提高创建水平。对督导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在测评中丢分失分、影响大局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文明单位申报和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同志们,复查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实战状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为我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各镇乡各部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度会,县司法局要代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新提拔的政府部门干部和镇乡人民政府干部开展法律谈话,要按季度牵头做好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调度工作,重点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县司法局和县督考办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镇乡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镇乡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的,本区域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营造法治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各分管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部门、镇乡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成全社会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各行政机关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文书要逐步实行网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镇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镇乡各司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对标对表《x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镇乡各部门要把各自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红线清单”报县司法局严格把关,形成长效机制。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

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县。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强的保障!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推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府〔20xx〕4号)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解读(20xx年版)》相关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普法工作与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相结合、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现将我局20xx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我局积极谋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创建工作启动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圆满完成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同时,明确创建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并根据市、县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xx县应急管理局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示范创建任务指标再细化、再分解,将目标任务压紧压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养。

我局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学习,深刻认识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民法典》宣贯。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传达学习法典知识。自法典实施以来,共计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150余人次。二是深入辖区监管企业和帮扶乡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开展宣讲3场次,宣教人员300余人。三是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宣传氛围。积极利用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xx应急”公众号播放刊载民法典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内容和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共刊播宣传标语2条,滚动播放《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相关知识内容200余次。

2、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xx县应急管理局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纳入20xx年局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党员“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目前,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委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2次,学习《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1次,学习党内法规6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线上观看庭审视频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xx年度学法考试,学习内容包含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内容。截止9月30日,全局参考率与及格率均为100%。组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6期,学习内容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共300余人次参加培训。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证执法”要求,依法出具执法文书。局驻中心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摆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积极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目前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结果信息562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4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统一使用系统执法文书格式,对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记录,编制印发了《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应当使用音像记录的执法事项、执法环节、记录场合、执法时限要求、记录起始时间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执法监管股室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切实开展音像记录,做到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内容统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达到本部门执法人数的5%以上。同时,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对于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尤其是重大执法决定案件均事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共通过法制审核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意见18个。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轮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组织开展2期法律专题讲座,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覆盖。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及时与县司法局沟通对接,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和换发问题,坚决杜绝无证执法行为。目前,已在司法云系统平台完成执法换证人员55人,提交新申领执法证人员18名。

(三)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编制完善权责事项清单。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编制我局20xx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压缩5个工作日。二是做好审批事项的清理及应急厅委托下放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审批服务事项及窗口人员“双进驻”,实现网办率达到100%。与教育、民政等共28家单位组建“自然人+法人、咨询+投诉”的“2+2”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全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三是畅通服务平台举报投诉渠道,归并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根据市、县12350(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12322(全国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电话)以双号并行和整体并入的方式接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认真做好本局政务服务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xx县应急局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xx县应急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开展随机抽取工作30次(含部门联合抽取6次),共抽取检查对象68家(次)、抽取执法人员85人(次)、抽查事项157条(次),共查出安全生产隐患52条,全部整改完成,且面向社会公示执法检查对象及结果。

(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编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毕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修订编制了《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xx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xx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相关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二是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目前已按要求基本上建设满足值守值班、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的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与气象、消防救援、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部门(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灾害信息共享方式、途径以及合作方式等内容。在重要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等事故易发特殊时期,及时加强与气象、林业、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重要部门的风险研判会商,根据研判会商结果,及时通过织安在线等、三大运营商以及气象局12379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平台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安全稳定和应急处置到位。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调度。严格执行7x24小时全天候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在重要天气、重大节假日期间、重要时段等事故易发特殊时期,适时制定工作提示清单到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地灾监测点、水库开展调度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科学及时。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新常态和近年来面临的主要风险、突发事件规律特点,以各级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依据,认真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同时,针对演练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科学分析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为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3、加强宣传,建立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机制。一是以六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分别在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宣传挂图、宣传单、设置宣传咨询台、组装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20xx年全县共发放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宣传资料2。09万份、挂宣传横幅65条、张贴宣传标语281条、制作各类宣传展板136块、播放公益广告523条、公益短信223条。二是对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撰写了《xx县区域救援队伍现状、存因及对策》调研文章;建立完善全县10支应急救援队伍台账。通过不定期对全县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调度等方式,及时了解应急救援队伍状态,加强对各应急救援队伍的统筹与指导,不断提升专业化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强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统筹,积极统筹协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全县一般性、重大型抢险救灾活动。强化军地救援力量的高效协同与衔接,将驻织武警部队应急力量、民兵救援力量纳入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与县人武部、xx武警中队建立军地高效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开展军地联合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协同合作方式,全面提升我县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机制建立。

1、加强领导。为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扎实有效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切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何国印作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形成了执法行为有规范、过程有记录、结果可追溯、过错能追责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

(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我局以全国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认真开展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切实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等知识带进社区、学校、家庭和超市等场所,并组织志愿者、学校师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等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学校师生、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xx年,在全国减灾日宣传期间,制作横幅65条,发放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2。5万余份,发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手册3000余份,宣教人数达3000余人次。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基层和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宣讲共计55场次,制作安全宣传展板共70余块,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及物品近8。2万余份。

2、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我局认真组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特点亮点,以及如何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职责作了全面讲解,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七)强化以案说法。

一直以来,我局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狠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xx年,20xx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6宗,罚款34。7万元。其中,非煤矿山、工贸企业14宗,罚款27。4万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共12宗,罚款7。3万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引用法律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调查取证真实,所有行政处罚合法有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案卷评查工作2次,对评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业务股室切实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了《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形。

(九)推动法治政府任务落实。

一是认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xx应急”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积极完成印证资料的收集汇总。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安排部署,及时收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印证资料,积极主动对接县委依法治县办迎检备查及市县督导检查。

(十)深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共出动检查组81组次315人次,督查检查乡镇(街道)80个次,部门16个次,企业30家(次),应消个数3054个(次),实消毒面积1560012。4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和掌握熟练程度不够,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足。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出现执行力不够、办结时限拖延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结本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我局法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