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计划>最新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必备(优秀5篇)

最新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必备(优秀5篇)

作者:笔砚 最新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必备(优秀5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篇一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v^《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城市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公用事业局是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绿化建设及管理;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

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区以外的城市绿化工作。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林业、发改、公安、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细则。

镇(街)、居委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公共绿地的人均占有率,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绿化发展目标、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计划、植物种植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必须符合《省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坚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第七条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于上述规定的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休(疗)养院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

(二)高等院校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其他学校、机关团体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各类开发区、居民住宅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在旧城改造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各类开发区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民住宅区不得低于一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七)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第九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必须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

(二)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进行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三)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小于三十米;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一百米。

(四)高压输电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第十条城市公共绿地、各类开发区绿地、居民住宅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五。

各类开发区、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

第十一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

第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相应资质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进行规划、设计,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民住宅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其用地红线图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配套绿化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并将配套绿化标准审批、绿化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四)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七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它设施保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十八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绿化工程竣工后,经综合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比例达不到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要求,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新建工程项目确因实际情况,配套绿化用地比例未能达到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要求,又确需进行建设的,可参照上述规定交纳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各类开发区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与建设工程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风景林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两侧绿化用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六)城市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七)沿街单位、个人或住户有保护门前绿化的责任,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与沿街单位、个人或住户签订认养协议。

认养人应对范围内的树木花草进行松土、浇水、施肥,修剪、除杂草、防治病虫害等养护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管理单位和个人的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城市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因城市绿化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城市公共绿地的,必须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由城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面积同质量的绿化地和费用。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化。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在树木上刻划、打钉、缠绕绳索和悬挂重物;

(二)在树脚、草坪、花坛、绿地内堆放杂物,穿行绿篱;

(三)擅自修剪枝条、折枝、采花摘果、晾晒物品;

(四)在绿地上擅自搭棚建房、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

(五)向城市公共绿地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弃置有毒有害物质;

(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及其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属该单位所有;

(四)由集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的树木,属集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民住宅区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二十六条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权限审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者支付树木合理的补偿费用。砍伐树木必须补植,砍一栽三,确保成活。

第二十七条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城市绿化负有保护责任,施工时,必须设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避免城市绿化受到损害。因施工活动而损害城市绿化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恢复或赔偿。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第二十九条城市中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或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属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v^《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的,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v^《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超越、滥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的,由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销批准文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篇二

(一)抓协调、破瓶颈,在增强重点工程动力上见成效。

(二)抓生态、增效益,在挖掘绿化发展潜力上见成效。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扩绿量优生态、强管理增效益、提品质彰特色,不断巩固和扩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一是高起点实施绿化工程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受土地、空间、资金等要素制约,原有依靠城市扩张大规模增绿的形式已不可持续。因此,要坚持“自然修复、文化品质、景观营造、综合效益”的理念,十分珍惜每块用地、每项工程、每个细节,使建成绿化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市区年度新增350万平方米绿地实事项目任务,重点实施第九届省园博园、虎丘湿地公园、中环快速路、东太湖大道、高景山公园、绕城高速通安出入口等绿化项目,计划一季度完成货币量10%,二季度完成货币量40%,三季度完成货币量70%,四季度全面完成。扎实推进我局承担的沪宁高速高新区出入口(二期)、环古城风貌带(三期)、虎丘地区综合改造、人民路综合整治和城北路改建等绿化项目建设,提升城市重要节点景观质量和面貌形象。启动环古城风貌带整体提升工程,加强对高大乔木的修剪和梳理,适度增加色叶树木和开花植物,丰富植物内涵,提升景观效果,进一步凸显“绿树碧水绕古城”生态景观。二是高标准加强绿化精细管理。管理创造效益,细节决定成败。针对当前绿化建设正由以建设为主,向建设与养护并重转变的趋势,应将巩固绿化成果作为今后城市绿化发展的重点工作。要吸纳先进地区好做法,结合实际,认真实施第六轮绿地养护招标工作,按照科学合理、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的要求,改进招标办法,优选养护单位,为今后3年提升绿地养护管理品质奠定基础。要健全完善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管理要求和考核细则,继续坚持局领导每季度带队检查机制,依托掌上绿化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高绿地监管信息化、长效化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三新城”行道树及色块补植、法桐行道树修剪、市区道路沿线补绿补缺、市管绿地小游园综合整治、绿地内耐阴植物补种、绿地围栏安装等6项重点整治工作,对市区部分高架立柱进行挂花、部分环线绿化带试点安装滴灌设施,切实解决植物退化、黄土、设施缺损等问题,继续保持绿地综合效益的稳定性和协调性。继续推行“绿色图章”制度,重点抓好市区城建配套绿化指标核定、绿化专项方案审查和绿化移植占用审查力度,强化绿化监察执法的职能履行,依法查处违规占绿毁绿行为,切实防止“绿线”变“虚线”。三是高效能强化行业指导。以率先建成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新起点,按照中央“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的部署,加强大市范围城镇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指导,尤其要在突破古城区、中心商业区、社区小区、立体绿化、专类公园等薄弱环节上先行先试,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召开全市风景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园林局长(绿办主任)会议,加强对节约型绿化、“海绵”园林绿化、植物多样性、自然生态保护、园林文化传承等重点问题的探索和研究,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城市文化的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出台大树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绿地占用费减免、绿化移植管理办法,开展园林小城镇、优秀绿化工程评比,组织“”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植绿爱绿护绿公益性系列宣传,组织绿化专业知识讲座和培训,开展病虫害生物防治试点,推动绿色发展全民共建新格局的形成。

(三)抓保护、重品质,在激发园林传承活力上见成效。

作为“园林之城”,古典园林是的“城市名片”和核心品牌,在当前十分强调历史文化遗产和园林群体性保护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应自觉地当好园林的守护者、管理者和传承人。一是加强园林分类保护管理。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通过园林的群体性、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真正使一大批式样丰富、个性独特的园林群体流芳于世,更加全面、完整地体现园林乃至古城的个性和特色。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加强园林保护、传承和发展,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要树立“但求所存、不求所有”的大局观,以大视野、大胆略、大气魄深入推进园林分类保护管理工作,重点推动后续《园林名录》和新园林名录编制,推进《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完成《园林分类保护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订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技术标准等行业规范,完成园林保护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园林数据库和专家库,分批组织全市性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对社会上分散管理的园林进行建筑修复、保护监测、陈设布置、园艺培育等方面的现场服务,全面夯实园林群体性保护管理的基础。二是加强园林文化传承发展。要继续秉承“在继承中创新、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让传统文化焕发出新活力。举办好第九届省园博会园林艺术展和园事花事活动,通过叠山、理水、花木、陈设、建筑等造园技法,力争在展示形式、表现手法、科普互动、宣传推介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充分展示园林的历史、文化和价值,办出江南水乡的特色和水平。加强园林景区精细管理,古典园林要凸显文化内涵和传统特色,风景名胜区要营造山水林相交融的生态环境,开放式公园要保持整洁美观和公益服务品质。完成石湖生态园生境馆、耦园补读旧书楼等陈设布置,确定虎丘景区花神苑陈设方案,加大植物园、虎丘景区、拙政园、留园盆景作品的创作和引进力度,推进狮子林梅桩、桂花公园桂花等传统花卉引进培育,积极参展全国杜鹃花展和全国品种评比展,力争再创佳绩。三是加强文化遗产科学研究。要直面问题、深化研究、创新突破,积极推进遗产监管中心、亚太培训研究中心的建设,加强与国际国内各类专业机构的沟通合作,为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提供平台支撑。完成《世界文化遗产地风险管理》、《亚太地区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操作指南》等课题研究任务,组织开展古建筑保护修复国际培训班、园林英德巡展、“中国四大名园”门票展、台湾阳明山园林展、青少年遗产教育等活动,重点在加强监测预警、课题研究、专业培训、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加快园林造园技艺、金秋虎丘庙会、石湖串月等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继续办好《园林》杂志、《日报》园林专版,促进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永续利用和创新发展。四是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监管。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的思想观念,主动设置“警界线”,划好“控制线”,远离“高压线”。要充分发挥各地政府部门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石湖、西山和甪直景区详规论证报批工作,具体指导木渎、东山、光福、同里和虞山景区资源摸底和详规编制,监督实施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补偿,严格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核、日常巡视执法和管理考核,真正使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更具针对性、现实性、实践性。

(四)抓创新、稳增长,在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上见成效。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篇三

1、现状:该单位绿化占地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高,有大量不同规格品种乔木、修剪造型灌木以及造型盆景,其中以灌木、袋苗修剪居多,并有上千盆小盆载摆设及室内摆设养护。

2、养护地点:

3、养护范围:

二、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派出专业的园艺师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不少于3位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三、养护内容

1、管理程序:包括淋水、开窝培土、修剪、施肥、除草、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扶正、补苗(苗木费另计)等整套过程。

2、管理工具:

a、花剪、长剪、高空剪、铲草机、剪草机

b、喷雾器、桶、斗车、竹箕

c、铲、锄、锯子、电锯、梯子

d、燃料、维修费

3、养护内容:

a、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0.25千克,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0.1千克,采用穴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无须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b、灌木、绿篱、袋苗: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c、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d、台湾草: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

e、室内阴生植物:每天浇水一次,每3天抹叶片尘埃一次,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篇四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关于城市改造和发展过程中,人们更加关注城市的绿地建设。城市绿地,是我们城市规划和城市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首先有利于维护城市局部的生态平衡,改善和保护城市的空气质量,从而为人民生活提供一个宜居环境;其次就是城市绿地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构建文明城市。

1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及施工管理的问题分析

1.1城市绿化分布不平衡

在我们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一直以市中心为主要发展和建设点,在绿地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往往仅围绕城市中心进行绿化改革,使得城市中心绿化过度,而城市郊区和边缘地带缺乏绿化。这样就使得整个城市的绿化规划和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匀,绿地只是分布在城市的某一个角;在这种情况下不利于城市居民外出游玩,同时也不利于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

1.2城市绿地设计缺新意

在我们城市绿地的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城市中各种绿化的景观比较单一,而且各处都是雷同和相似的,没有给人一种新奇和独特的感觉;关于植被的选择和使用也都是一样的,造成我们城市景观枯燥,不会形成四季景观不同的变化;其中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在城市绿地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盲目追求国际和时尚潮流,选择和应用一些其它城市的绿化景观,导致城市之间相似和雷同。

1.3城市绿化施工管理不到位

在关于城市绿地的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但是关于绿地的施工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的城市绿化水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其中在城市绿化施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较低,主要原因可以分为,看护和管理人员主要是农民,对绿化养护的内容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失误;另外就是由于在城市绿地完工后,人们放松和忽视对其的重视,使得一些珍贵苗木死亡,影响了我们城市的绿化效果。

2采取的应对措施

2.1均衡规划城市绿地

在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遵循斑块,廊道,基质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也要注重对于城市周边的绿化建设,使得规划设计具有一定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样有利于构建一个完整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首先,城市的绿地规划应该从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用地出发,并且再根据这些条件进行城市空间布局,用地布局,和各种功能要求方面的设计,使得规划和设计的内容必须符合我们城市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情况;再者,我们的规划要考虑一个防灾避险场所的建设,例如防灾公园的建设,为保障日后城市人们的安全;一般,规划设计的内容还应该关注城市的动物园的完善和建设,主要在于保护城市野生动物,维护城市生态平衡;最后,我们也要加强对于城市文物古迹密集区的规划和设计,保护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

2.2创新绿地规划设计

关于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我们要不断创新理念,实现突破。在对于植物的选取方面,采用各种植物类型,丰富城市绿化的内容,通过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来展现我们城市不同的景观风貌,带给人新鲜感;还可以利用攀援植物进行创新构建垂直型绿化,比较常见的有牵牛花,紫藤,蔷薇等,改变传统单调的绿化效果。关于我们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其中还包含着很多方面的内容。例如,关于游赏用地,游赏公园,主要是为强化我们城市防灾结构而建设的,主要是在于发生地震等一些严重灾害时,具有一个避难和疏散的功能,能够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还有就是滨水带状公园,主要就是对我们城市的水系起到一个保护作用,并且和水系形成狭长形绿地,构建成为城市的生态廊道;再一种就是道路带状公园,这也是我们城市绿化的隔离带,将我们城市的功能区进行组团和分割,防止了城市的无序蔓延,同时也能够保留我们城市未来的发展用地;最后就是关于我们城市的郊野公园,主要是以自然风光为主,在满足我们城市动物生长的同时也能够满足人们的休闲和娱乐活动,也对我们的生态系统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这些公园的绿化设计和建造,形式新颖,内容独特,在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中,我们应该积极采用,不断创新城市绿化形式。

2.3加强绿化施工管理

首先,施工前期,我们要对绿地的规划设计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认真读取其中的规划和设计内容,掌握其中的设计精髓,该使用怎样的一种技艺和方式,并且将绿化的设计方案进行贯彻,让相关的施工人员都对此有一定的了解和有一种全局的观念;再者,就是对我们施工内容的分配,合理的按照设计规划,分配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的分配和传达,并且准备好各种施工的机械设备,为一切施工做好准备工作。其次,在我们开展绿化施工的期间,一方面要认真完成施工中的各个环节,例如关于调苗,要挑选生长较好的幼苗,保障我们植物生长的质量,妥善包装和运输植物,在这过程中尽量将对植物的损害降到最低等,在每个施工环节中都要做好层层严格的把关工作,才能确保我们绿化施工的质量。最后,在我们城市绿地的规划施工进行到后期,其主要的一个工作内容和工作方面就是,对绿地进行一个养护管理。一方面,花草树木繁多,每种树木和花草的管理方式是不同的,因此,我们要根据花草树木自身的生存习性来进行管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灌水,施肥,和定期给花草树木修剪造型,以确保其外形和美观和符合设计的效果;最后,我们还需要及时的对那些枯死的苗木进行更换,有利于营造整体的感觉和效应,实现整体环境效果的美观。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加强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进行培训和教育,学习相关的绿化养护知识,更好的保护城市的绿地。

3结语

通过对于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的一系列研究,有利于更好的实现我们城市的绿地建设,美化我们的城市环境,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保护我们城市的环境进而有利于改善我们城市的生态,营造一个轻松自然的生活氛围,实现我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人民广场绿化工作计划表篇五

一年来,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局里的各项制度和决策,服从服务于全局工作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市政园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为抓手,按照探索、创新、发展、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市政园林设施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新工作制度,在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上有较大的提高,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至关重要,为此,始终坚持把学习摆在首位,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业余时间读书看报和参加单位组织的相关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行业规章制度,在学习中细致深入查找不足,扎扎实实整改,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从而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亲身体会到,自己在工作上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克服不足,锐意进取,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

科室把创新制度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事程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科室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和工作规则等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科室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园林绿化叁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初审资料坚持进入政务大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存档和备案资料,注重节约,简化办事程序,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了科室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尽职不越位,履职不错位,强化科室管理,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团队形象。

(三)强化业务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积极开展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认真遵守《城市绿化条例》《**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局《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对各类在建、新建项目的绿化用地指标,绿化设计方案要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提出绿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明确绿化用地技术指标,突出绿化植物的配置技术要求,要对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实行绿化方案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加强绿化工程管理,切实提高园林绿地的建设、管理、养护水平。2015年对**·华府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昌林花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和学校景观绿化工程、**中和教育港景观绿化工程等4家项目附属绿化方案进行了审核审批。对各项目的绿化技术指标、规划控制绿地率、绿化植物配置、硬质景观、园林小品等配套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加强督查监管,提高管护意识

定期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调查摸底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从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园林绿化行业及市场监管情况、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情况等方面,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

从调查的情况看,规划方面:全市六县一区,**完成了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规划编制工作,两县分别获得了省级园林县城称号,****正在着手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其余各县未编制;绿化方案的审批管理方面:各县均疏于管理,注重了规划方案绿地率指标的控制,而忽视了绿化方案的审查审批,建设的标准和质量不高,一些已建成的项目绿化效果差。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方面:我市园林绿化行业起步较晚,行业管理相对滞后,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专业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管理的专业资质单位偏少,且分布不均匀。目前,我市现已注册取得城市园林绿化叁级资质企业19家,国家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1家,集中分布在**两县区。市场管理方面:除部分造价较大综合性园林工程进入建设市场进行招标交易外,大部分园林绿化项目还游离于市场之外,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市场管理还不规范。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方面:各地还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管理粗放,且养护管理资金难以落实。

(五)努力靠实责任,完成任务指标

2015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面积公顷,城市绿地率达到了,比2014年提高了个百分点。任务完成较好的有**的“美丽**”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水生态文化风情线景观带建设项目、滨河东路绿化工程项目形象进展良好。

(六)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1、***及**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工程量,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完成**工程验收。

3、**市文化中心基本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县区园林绿化养护认识不到位,园林规划设计不科学,一些园林绿化设计人员,专业知识不过硬,过分注重硬质景观和平面构图,轻视植物种植设计。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比例失当,造成品质降低,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缺乏法制保障,虽然一些地方加强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法制化措施,但从整体上看,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操作规程、管理体系法制保障薄弱,导致科学、法制和规范化的养护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二)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源头投入少。城市绿化建设投资目前主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模式,还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导致绿化规划实施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很难实施。

(三)专业人员匮乏,日常监管难到位。尽管各县区有专门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的人才较为匮乏,使其专业监管难到位。

三、关于2016年工作

(一)做好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v^和住建部先后下发了《^v^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住建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住房城乡^v^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明年,科室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业务部门适时进行全市范围内的业务培训,领会精神,提高能力,促进工作。

(二)制定出台一批关于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明年计划编制定我市《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范》《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我市园林绿化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积极准备做好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