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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心得感悟有哪些大全(19篇)

作者:笔尘

读书心得是一个思考和表达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理解书中的内容。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精选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全新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2

昨天大晚上的看完这本书,真的太难受了,每次看到“此信写于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二日,离凌霄两周岁生日仅二天;离他们走上不归路,也不过三周左右的时间。这是父母亲给儿子儿媳的最后一封信。”真的不忍心看下去,好希望他们能继续通信,等到傅雷能亲眼看见凌霄的那天,想象如果那天到来,傅雷的文字会有多开心。

第一次看傅雷家书,看的是译林版,傅雷和傅聪的书信一来一回,当时看只知道傅雷对儿子的谆谆教诲,第二次看更多的是体会傅雷对儿子的感情,要有多想念,才能让爸爸多次写信直言,想要儿子回信寄照片呀,每次看都好有感触“有空多写信来,我们太孤独了,需要孩子的温暖!”

大部分书信都是和儿子探讨艺术,为他翻译书籍,传授自己的语言学习经验,谈到自己学习法文的时候“一切学问没有速成的,尤其是语言”。教导他为人处事,特别是当傅聪想要换老师的时候,傅雷给傅聪提出一系列问题,要傅聪一一作答,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分析换老师的利弊,那封书信是我对“学做人”这个主题感触最深的地方。

正如傅敏所提的,此书献给一切“又热烈又恬静,又深刻又朴素,又温柔又高傲,又微妙又率直”的人们。

初一的读书心得感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全新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最初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介绍: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惟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在阅读《狼图腾》这部书之前,我对狼这种动物知之甚少,只知道这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对它的习性几乎一无所知,更别提“狼的精神”了。《狼图腾》给我展开了一幅从没想过的世界,它展示的“狼的精神”超出了我的想象。

这本书由几十个连贯的故事链接而成,书中的故事都关于狼的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等等。每个故事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令人欲罢不能,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仿佛随时都会从书中呼啸而出。书中最牵动我心的是一篇描述小狼艰难的成长过程的故事,故事中一只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被主人公饲养,习惯人类社会后不能返回族群的悲剧。

阅读过这本书,我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更深的理解。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信奉狼图腾,因为他们祖祖辈辈的生活离不开“狼的精神。在中原生活的人们,习惯了圈地种菜、盖房子,进而慢慢形成一个村、一个镇、一个城市。这种观念伴随的中原人一代一代的成长,但是中原人的观念如果原封不动,照搬到草原上,不仅仅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更对动物的生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很多动物相对于人类来说,是弱小的;但是很多动物的智慧,值得人类研究和学习。这本书给我很大的震撼,也程度的展示了在一个大环境中生物链是如何一环一环相扣;人类和动物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学习。

全新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例文

第一次读到《斑羚飞渡》是多年前的事了,当时颇受感动,感动的鼻涕眼泪一大把。但读的次数越多,越让我感到疑惑不解,怀疑这篇故事的真实性。

“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猎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连狗也惊讶地张大嘴,长长的舌头拖出嘴外,停止了吠叫。”有意思,不单单是“我们”这些猎人被这一悲壮举动所感动,而且连那猎狗也大受感染,这会是猎狗?如果“我”真的受感动了,并开始怜悯斑羚群,“我们”这些猎人完全可以迅速离开斑羚群,解除对斑羚群的威胁,不再逼迫它们。可是恰恰相反,居然还猫哭耗子似的对羚羊加以“歌颂”!怎能不让人觉得残忍和伪善。

更荒唐的事,那羚羊还懂得算术,亡命的羚羊甚至比中印战争中溃逃到的印度军队更守纪律,更训练有素,唉,谁说人是万物灵长,羚羊智商也蛮高的嘛!

另外,感觉“我”很忙,观察羚羊的位置角度频频变化,难怪没有及时下手打猎!

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可以煽情,但不宜矫揉造作,弄虚作假,否则,可能恰恰相反。这样的文章读多了,还有谁为了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而甘于牺牲自己。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梅花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了,听它妈妈说,它今年就要开花了,它高兴得不得了。春天到了,它拼命地发芽生长,它要开花了,它想。迎春花开了„„桃花谢了„„它依旧没有一个花蕾,炎热的夏天晒得它头晕,它什么时候才能开花呢?它往屋里一望,它的主人正在添苦胆,它不禁打了个寒颤—太苦了吧。一天它的主人走到它身边,伫立良久。它看到他那深邃而坚毅的目光,不禁心里一颤,他似乎要从梅花的身上看出些什么。

北风劲吹,雪花纷飞,它站在院子里直打寒颤,我要死了,我还没有开花就要死了。梅花是世界上的花,她温文尔雅,徐发暗香,多美好啊!可是我却永远不能拥有她了,这难道就是我的命吗?我就这样了此一生吗?„„不,不,我决不能这样,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我一定要开花,它想着。

院子里进出的人突然增多了。每日每夜,主人都在和他们谈论什么,夜深人静时,主人躺在茅草上,直瞪瞪的看着它。

天越来越冷了,它真的撑不住了。

一天夜里,主人又一次尝了苦胆,他走到门外,站了一会儿,突然他仰天长啸:“我一定要复国。”啊!他真的是一个国王,一个国王竟然尝苦胆,卧茅草,它被深深震撼了。它不禁也想大喊:“我要开花。”

几度风雪,它硬挺了过来。一天,他突然发现主人不见了。又过了几天,它惊喜地发现身上长出了几个花蕾,并且越来越多。一场大雪,它开花了,缕缕清香令人如痴如醉。这时,一位身穿黄袍的人走进院子,是主人勾践,他走到梅花树跟前,大喊:“我勾践立誓,不铲平吴国,誓不生还,出发!”它听见院外万马奔腾的声音越来越大,然后又越来越小,逐渐消失,整个院充满了香气。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的长篇历史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军事集团之间的斗争和一系列故事。内容不仅丰富多彩,而且生动形象。

我喜欢其中的诸葛亮和关羽。其中关羽对我的感情最深:以酒杀华雄,以汉不杀曹,以五关六将。但最后,由于他太骄傲和粗心,荆州,战略地位的蜀,放弃了吴国。这就是“不小心失去荆州和梅城”。关云昌失去了生命。所以我想到了我的数学成绩在期末考试:由于我的骄傲和粗心,我的数学成绩不令人满意。这是真的:关羽一不小心丢了荆州,而我一不小心丢了分。从这我认识到一个真理:做任何事都不能骄傲,要用心去做。战斗中的骄傲导致失败。我将努力争取下次考试取得好成绩。

诸葛亮,姓诸葛,是孔明和卧龙居士。他被称为“卧龙先生”。离开茅屋之前,刘备知道他有三次机会请他出山。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杀死他,让他在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说:“才三天。”周瑜很高兴,让他下一道军事命令。一开始,我担心他怎么能在三天内造出10万支箭。那只是一次夜间谈话。直到我理解了他的计划,我才意识到这一点。原来他计算过这条河三天后会有雾。鲁肃会帮他保守秘密。曹操射箭。第三天,果然,雾已经弥漫了整个天空。果然,他得到了十万张弓和箭。诸葛亮真是神通广大。他懂天文和地理。这不是天生的,而是他努力工作的结果。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到:天才来自勤奋。只要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获得像诸葛亮一样的智慧。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近日闲暇时看了王岐山书记推荐阅读的《大清相国》一书,《大清相国》是著名官场小说家王跃文著的鸿篇巨制,整体上忠实于史实,基本可以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也可以算是一部史书,李世民讲“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读罢稍有感悟。

陈廷敬(生于1639年,卒于17),原名陈敬,谥文贞,原籍山西省阳城县北刘镇中道庄,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因同科进士有同名者,被顺治皇帝赐名陈廷敬,历经顺治、康熙两朝,从政53年,历经28次升迁,历任经筵讲官(康熙皇帝老师之一),《康熙字典》总裁官,文渊阁大学士,左都御史,工、户、刑、吏部尚书等职,在每个位置上陈廷敬都干出了很大成绩,清朝不设宰相,但陈廷敬被康熙皇帝尊称为“相国”。去世后,康熙皇帝作诗悼念。

陈廷敬自顺治十五年(1658年)到康熙四十九年,在伴君如伴虎的封建时代为官53年长盛不衰,善始善终,生前死后好评如潮,评价始终如一,这对于一个封建官吏是十分罕见的。

陈廷敬文学成就很高,仅《康熙字典》及《明史》总裁官就说明了一切,陈廷敬诗词文章都很多,陈廷敬还精通音律,善于书法。

陈廷敬为官清廉正直,《清史稿》评价为“清勤”。任职礼部时立规:自廷敬始,在部绝请托、禁馈遗。他公道正派,注意团结同僚,举贤荐能。

陈廷敬掌管户部钱粮时主持钱币改革,维护了当时的币制稳定,稳定了经济。当时铸钱材料为铜,当时铜贵,用铜铸出来的的铜钱还没有原料铜贵,许多奸商,把铜钱铸成铜块再倒卖。国家的铜钱市面上流通不开,见不到钱,其它大臣不明原因,一致建议加铸铜钱,唯有陈廷敬改革铜钱,把铜钱分量减轻,奸商回炉铜钱无利了,铜钱也就流通开了。

在官居吏部尚书时,陈廷敬曾严饬家人,有行为不端者、有送礼贿赂谋私者,不得放入。陈廷敬还顶着压力查办了云南巡抚王叔文贪污行为,为平定三藩之乱,王叔文负责后方军粮供给筹措,办事得力,很受康熙皇帝欣赏,平定葛尔丹之乱时,王叔文粮饷供给又及时得力,康熙皇帝很高兴,准备升王叔文为云贵总督,这时陈廷敬要求检查王叔文府库钱粮支出情况,皇帝很不高兴,陈廷敬顶着压力查办了王叔文,并得到康熙认可。

陈廷敬还看到水旱灾荒不断,农民赋役沉重,向皇帝进言,豁免了一部分地区的钱粮税收。

陈廷敬家中非常富有,从皇城相府规模可以想象出来,但陈廷敬生活非常简朴,还不贪不占,非常自律。陈廷敬还在给康熙皇帝的上疏中主张:奢侈导致贪污,节俭才能清廉。

陈廷敬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康熙皇帝的宠臣明珠、索额图两人大权独揽、结党营私,互相倾轧,内斗不止,在时机不到时,陈廷敬只有“忍”、“等”,虚与委蛇,与之周旋,时机一到,陈廷敬又“稳”又“狠”地讲究策略、重拳出击,将贪官权臣扳倒,使朝政一新。

陈廷敬不贪恋官位,17,以耳疾乞归故里,被后人评为“清官、好官、能官、德官”,更被康熙皇帝称之为:“宽大老成,几近完人”。为褒奖陈廷敬,康熙皇帝巡视山西时,在陈廷敬家中下榻,陈廷敬老家中道庄因此改名为皇城村(即今aaaaa级景区皇城相府,景点外每天有迎圣驾文艺节目表演)。

该书中还有一个小插曲,陈廷敬的恩人、伯乐卫向书在陈廷敬参加科考时,建议顺治皇帝把陈廷敬状元取消,变成二甲第一名即总榜第四名,普通的进士,陈廷敬开始时还不理解,后来理解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经查询有关清代史书,陈廷敬实为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进士。估计王跃文为了文学创作需要,把陈廷敬的水平拔高了,增加了文学性、趣味性及矛盾冲突。书中类似情节还有很多,如陈廷敬还救了一个侠女,侠女以身相许,成为陈廷敬的小妾兼保镖,帮陈廷敬办了很多事。)。

联想到我们公安工作,我们是新时期的人民警察,也要有选择地向陈廷敬借鉴学习,学习他清廉正直,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绝请托、禁馈遗;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不请客不送礼,逢年过节不送年礼,不送土特产;还要管好家人下属,不收礼,不谋私;不拉关系,不搞小圈子,不拉帮结派;不铺张,不浪费;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与群众打成一片;八小时之外,要有健康的个人爱好。

近期,庆安民警开枪事件、山西王文军事件,社会上、网络上舆论一边倒地仇警、丑警,200万民警天天干好事没人问,偶发一件舆论炒作的涉警事件,都要先入为主地认定民警违纪违法。现实公安执法环境恶劣,给我们公安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陈廷敬总结的“等、忍、稳、狠、隐”五个字,对我们也有借鉴意义。我们拿不准的时候,我们要“忍”、“等”,不贸然行动;我们查清违法犯罪时,我们要”稳”、“狠”地坚决打击。

我们要借鉴学习陈廷敬的优点,我们要超越陈廷.

巨人传

谈到读书,以前确实有这个习惯。自从成人妻人母后,好像这个习惯离我越来越远,但是读书后那种如获至宝的满足感却依然亲切。我一直坚信一本好书是良师是益友是启明灯。

近几日,调皮的女儿总是缠着我给她讲故事才肯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信手拿起一本《格林童话》摸着宝宝柔细的头发开始讲起《灰姑娘》的故事。其实我读书的时候早就接触过这篇故事,但是今天观后的感觉却不一样,究竟什么原因,我也说不出来,可能是当年我是母亲的女儿,现在我是女儿的母亲吧。我欣然地跟女儿一起分享了这个故事。

梦想。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梦想,都向成为众人瞩目的美丽的公主。就像女儿经常天真的问我:“妈妈,我美吗?我象公主吗?”虽然她并不知道公主是什么,但这也许就是女孩的天性。通过这个故事我告诉她,只有善良、勤奋的女孩最终才能实现成为公主的梦想,女儿睁大眼睛认真地说:“妈妈,我知道了。”我也会心的笑了。

朋友。灰姑娘很想去参加舞会,是没有礼服和舞鞋,在鸽子、斑鸠等小鸟朋友们的帮助下,灰姑娘如愿地参加了舞会并最终与心爱的王子走到了一起。听完故事后,女儿主动地跟我讲:“妈妈,小鸟们真好,她们是灰姑娘最好的朋友。”我说:“是啊,宝贝,灰姑娘成为美丽的公主离不开小鸟朋友们的帮助,所以你以后是不是也要多交一些朋友并帮助她们呀?”女儿使劲地点了点头,我高兴地亲了下她。

爱心。继母对灰姑娘的恶毒虐待,看上去确实是不可原谅的低格调的东西,连不谙世事的女儿也不喜欢继母。但是作为母亲的我却有另外一种感触,客观地来看,《灰姑娘》中的继母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坏人,她也是出于对自己亲生女儿的疼爱才做出那些坏事的。她本来的出发点依然是亲情和母爱。我个人觉得人性的柔软和温情应该是时代的主流,而不是一味的职责和丑化,关键是我们看问题的角度。

故事讲完了,女儿满足地酣然入睡了。合上书,心中一股突然颤动,捋了一下,竟然是我久违的童心。我笑了,默默许愿晚上做个好梦。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怪老头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

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一定会着迷的。《怪老头儿》讲的是一个看上去很寒酸但有奇妙法术的怪老头。

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个这样的怪老头儿,那我们的生活中,就能充满很多的欢声笑语了。

《灰姑娘》读书心得感悟初一参考作文

这天,我看了《怪老头儿》这本书,这本书主写了奇小子——赵新新帮忙了怪老头后,成为了好朋友,而怪老头会各种奇怪的本事,并且和赵新新一齐经历了许多搞笑的事情。在故事开始,奇小子的爸爸因为和奇小子的母亲吵架而把他一顿毒打,奇小子忍不住找到怪老头,而怪老头则帮忙了他,让他的父亲同意不再打他。

我认为奇小子做的很对,这本书中,他被父亲打得头破血流,而在现实中,(我?)每一次被父母“混合双打”,他们似乎都有一个适宜的理由打我(爸爸妈妈以后会找不适宜的理由来拍你!哼!),而我也就一向没有奇小子那种好运气。因此屁股也总是肿着(就应是红着吧,猴屁股)。

第二章也很搞笑,主要写了奇小子吃了怪老头的两个龙眼后,便能够看穿一些东西,而他则去看老师桌上的试卷答案,真是可耻!要换成我,我会带人们做好事而不会这样做,这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这本书是一本很搞笑的书,我也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读后感写的很有意思,能够激发读这本书的兴趣,资料还能够更充实些,专折词用的太多了!

初一读书心得感悟【精选】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一读书心得感悟范本,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一次的意外的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给予了我异样的感慨,主人公的成长如此的不堪却让我心生怜悯,而更多的是感动和对青春成长的领悟。这就是我的收获。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得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的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对我深受启发,我从小就体弱多病,体育课经常请假,因此体育成绩很差,跑步跑得很慢,因此就背上了诸如“慢乌龟”的昵称,我发誓要一雪前耻,平时不断刻苦训练跑步,放学后自己偷偷绕操场跑两圈,假日里也不断练习长跑,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次的体育测试中我的成绩令所有人都难以相信,我竟跑过了班上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

读伊索寓言有感700字《伊索寓言》还有对富人的贪婪,自私和愚蠢进行了揭露与讽刺,对于那些有高尚品质的人进行了表扬,许多寓言还对那些通过劳动获得收获的人进行了肯定与赞颂,对于那些穷苦的人利用智慧于富人斗争的勇气和精神进行了赞颂。

我爱读《伊索寓言》!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孔子去世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它还去过鲁国,相知孔圣人的门第来叫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去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是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也能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黑俿角痫,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令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生性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据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锛偽琻銡玗一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有因为他学识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后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基础的知识,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衖,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觉得在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35年。

孟子读后感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孟子,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

小的时候,外公经常和我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外公给我读着经典,如:《桃花源记》《岳阳楼记》等;我长大点了以后,爸爸、妈妈便开始让我读着带有拼音的诗词,并背;上了小学,老师让我们读《孟子》。经典诗文,处处都在我们的身边,老师会让我们学习、掌握、运用经典诗文。在学习中,经典和我们形影不离,就像我们的影子一样。是它让我们掌握更多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我读过的书中,使我启发的还是《孟子》。

《孟子》一。

书记。

录了孟子的言行,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和《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孟子名轲,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后世将他和孔子并称为“孔孟”,有“亚圣”之称。

在《孟子》一书中我个人最喜爱《成才先吃苦》,是说上天要把重大的责任加给这个人,一定要使他的心志困苦,使他筋骨劳累,使他肌体饥饿,使他身体困乏,使他做事时行为受到干扰,使他的心志受到震动,使他性格坚韧,增加他所缺少的才能。

心得。

感悟。

范本7,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最后他的女儿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却穷死在小阁楼里。这样的故事情节实在是令人好奇。

但当我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真的很无聊很枯燥,根本就提不起人的兴趣,因为开篇一直在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描写来铺垫剧情和渲染主基调。好像大多数外国的经典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在进行环境描写,看《巴黎圣母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头一直在写背景什么的,导致我也没能看下去。但是这次一定要看完啊,要交作业的。

但阅读到最后,我越感受到人性的冷漠,那么为她们付出的父亲,她们也只是不断压榨,从来不去关心一下他,难道她们认为她们的父亲理所当然为她们卖了自己的店铺和住进了最低等的房间?这是高老头死前的一个片段:“‘一个也不来’拉斯蒂捏嚷道,‘让我写信给她们。'’一个也不来,‘老人坐起来接着说,’她们有事,她们在睡觉,她们不会来的。我早知道了。直要临死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她们不会来的!我已经知道了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高老头死了,两个女儿谁也没有来,他的钱都给女儿花光了,到死连入殓的衣服都没有,是拉斯蒂涅卖了自己的表才给他入殓的。”

终于认清女儿的真面目,但是已经没有重活的机会了,他要带着遗憾和不甘去世了!

初一。

读书。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人生》发表于1982年,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构成了它的时空背景。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中国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