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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友情(精选15篇)

作者:琴心月

一篇优秀作文应该具备清晰的思路、连贯的结构和生动的描写。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作文的典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我和她的友情作文

四年来,陪伴我的人是她;在我伤心时,安慰我的人也是她;在我灰心丧气时,给予我鼓励的也是她......她是谁?或许大家以为她是我的妈妈,但是错了,她并不是我的'妈妈,她是我的邻居,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比亲姐妹还亲。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父母工作忙,没时间照顾我,有时候晚上也不回家,而我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自己照顾自己,因此我渐渐习惯了寂寞。但是有一天,她突然闯进我的世界。和我一样,她的父母也因工作关系,不能照顾她,所以把她交给她奶奶照顾,那年我们都九岁。

或许是因为习惯了寂寞,她的出现我有些不适应,但熟悉了以后我才发现她和我的性格居然有些相似。我很“坚强”,只有她明白,我只是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流泪。她很可爱,只有我知道,她独自一人时有多脆弱。大大咧咧、玩世不恭大概就是别让人眼中的我,但懂我的人或许只有她。

等长大一些了,学业繁重了,我们便一起学习。周末,吃过早饭,拿上作业,带上笔盒,再拿一本语文书去我家后院复习,(有时去她家)午后云淡风轻,两人开始了紧张的学习状态,偶尔开个玩笑,活跃活跃气氛,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希望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赠一首诗给你,mygoodfriend:。

我是闲云。

你是野鹤。

在青春的路上。

有你有我。

于是我们都不寂寞。

我和她的友情

偶尔空闲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去回想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想来想去总觉得自己是个怪人,因为总是显得和别人格格不入,我不明白是自己真的显得个性一些,还是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样的,只是因为现实的原因给自己按上了一个主流的面具。在遇到她之前,我能想像到的自己年迈以后的样貌,只能是一个不着边幅,性格古怪的怪老头,而绝不是那种慈祥和蔼,背后似乎闪着白色光芒的白胡子老爷爷。在遇到她之后,我的穿着打扮都由她接手了,她总是指着我过去的照片说,你以前穿得好土啊!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最厌恶陪老妈去逛街,那个时候逛街还不是买现成的衣服,而是去买布,然后拿到专门的裁缝店去做成衣服,每次在店里逛半天,最后有可能什么都不买,我就觉得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我是个很懒的人,不是懒得不愿意干活,而是体此刻过于注重自我内心的体验,换一种说法就是我觉得自己心里舒服就行,别人怎样看关我屁事。打个比方,我是那种买了一件衬衫穿了觉得很舒服,会去一模一样的再买一件的那种,家里人就笑话我说我两件衬衫换着穿,别人都以为你是重来不换洗的懒汉。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老妈给我买了一件新衣服可我不喜欢,我宁愿穿那些旧的衣服,老妈总是唠叨说,新衣服买来不穿不是亏大了,我心里就想,如果非要我穿一件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导致一天的情绪都不好了,那才亏大了呢!

这种思想始终贯穿着我的生命,影响着我的许多决定与决定,我不明白它的来源,仿佛与生俱来,似乎物质的需求对我而言只需持续基本的生存就够了,而对精神上的渴望却从未脱离过我的视线。

我从小不爱运动,所以也不看球赛,我对各种名牌名车也不感冒,连汽车的标志都认不出几个,所以我和男生之间几乎没有共同话题,我的女人缘似乎比男人缘要好一些,这是因为女人天生比男人更加关注内在的世界,这是我擅长的领域,可实际上,只有在她们情绪不好的时候才会想起我的存在,在她们快乐的时候,都在和别的男人约会,所以慢慢的她们叫我心灵的垃圾桶。

对于这个称呼,我本无所谓甚至喜欢这种主角,我喜欢独处远多于喜欢热闹,在高中的时候我梦想成为一名心理医生,但不管是高考的成绩还是父母的意愿,我都没能往这个方向前进,这种主角让我体验到自己的梦想,能够帮忙到别人是快乐的。

虽然说我感知到自己与生俱来的那种对于精神世界的渴望以及冥冥之中那种无法抗拒的指引与召唤,但我其实一向在压抑它以持续自己还算走在正常的边缘范围之内,我不敢放纵的任由它自由的成长,因为我已经看到了它的与众不同,我不敢完全确定它终将变成什么,我担心会有一天伤害到自己身边的亲人。

事情的转折就发生在遇见她的那一年,但是是在遇见她之前,那一年刚过完春节回到杭州,我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内心,我对自己的内心说,我不明白你究竟是什么,我不明白你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我把你锁上锁链,关上大门,死死的看守着你,但是今年我决定鼓起勇气,把你放出来,把你看个究竟,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你是一个魔鬼,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你重新锁住,甚至是以生命的代价。

那一年,我对自己说,今年我将用最大的勇气去做一个了断,我不明白结局是什么,但我明白这将影响我的一生。那一年,我找过心理医生,找过基督教的牧师,我最想的是往佛教里找找,但是不得其门而入,因为我明白那些个烧香拜佛祈求升官发财的不是我要找的东西,如果真的有因缘俱足,那一年即使我决定放下世俗生活出家为僧,我自己也一点都不会稀奇,我唯一没有想过的是,我会遇见她。

我没有想过会在那一年遇见她,她也没有想过会在那一年遇见我,我们都没有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然后就相遇了,我明白那一年我将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但不明白是这样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同我们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我们有年龄的差异,地域的差异以及观念的差异,但是我看到的和别人不同,那些表面的事物都是表象,我不在乎她此刻是什么样貌,我只关心她将来会变成什么样貌,我能看到她在生命中孕育出的.光,那是一颗完美的种子。

在遇见她之后,我又有幸遇见了真正的佛法,我和她总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越是深入的学习佛法,我越是领会到因缘的奇妙,我们就像是对方的一把钥匙,帮忙对方打开了各自的一扇门,我们在相互的影响对方却又各自不同,我经常在想,如果没有遇见她,以我的性情最多也就修到罗汉果,做一个自了汉,但是她对我的影响让我的意识慢慢的向菩萨道转变,虽然此刻的我还远谈不上成就,但我已经明白内心中的它终将长成什么样貌,我也不再迷茫和害怕。

如果此刻再次让我思考关于感情与婚姻的话题,我想说的是,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的背之后自于每个人自身的不完美。我们自身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我们相遇了,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藏着一把钥匙。有些人相遇了,却没找到这把钥匙,自身的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于是上天就会继续派下一个人与你相遇,直到你找到这把钥匙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为止。许多人感叹命运的不公,但我相信不公背后所隐藏的善意。

关于婚姻能否长久的问题,此刻的答案也已经与当初有所不同,我当然是期望并且愿意与她白头偕老的,但是佛祖教导我们要认识到诸行无常,我无法去排除万一的那种状况,因为当因缘和合时一切便自然而然的发生,就像我们的相遇一样,而我能做的,就是尽量做好当下,至于结果,我交给命运。我们总是看到现实生活中许多婚姻的闹剧,各种的互相猜忌、计较,害怕付出和受到伤害,所有的恐惧来自于对事物本身的执着而不愿意理解诸行无常的真理。

讨论这个话题就像讨论死亡一样总是会让人感到不安,但是相比于每个人必然需要应对的死亡,可能失败的婚姻只是一种可能而已,然而大家依然像忌讳死亡一样忌讳这个话题,好像谈论它就代表我已经不爱对方似的。忌讳本身只能让猜忌等各种负面的情绪在阴影中不断的滋长,而当我们拥有足够的勇气将一切展示在阳光之下时,所有的一切都将变得不再可怕乃至不可理解。我和她之间并不是没有争执,但每次争执过后我们愿意找时间再回过头来重新审视一次争执的问题,许多问题会在时光的运转中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正确的答案,我们也从中认识到了很多搞笑的真相。

我和她总是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别人也总是觉得我们是幸运的,我不明白他们是否真的比较不幸一些,还是只是因为忘了去找到那把背后隐藏的钥匙,我明白自己要走的路还有很远很远,感谢她走进我的生命,感谢每一位与我相遇的人。

我和她的友情

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仿佛都十分平常。大人们每天坐车去上班,下班后又坐车回家;而我们小孩子呢,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去上学,放学后又急冲冲赶回家写作业,每天都过着平淡而又无味的日子。但在看过一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用心去体会生活,你就会发现世界每天都在变,每天的生活都有它独到新奇的地方。这本书就是――《爸爸、妈妈、我和她》。

《爸爸、妈妈、我和她》讲述了一个温馨的家庭,家庭成员有爱思考的爸爸,不爱说话的妈妈,爱问问题的小男孩和被我称为“她”的妹妹。书中有一段情节令我十分着迷:有一天黄昏,妈妈又站在窗前看日落,我也凑了上去,日落的余晖洒落在妈妈的脸上,使妈妈显得格外美丽。妈妈突然回过头对我说:“孩子,夕阳很美丽,只要你用心去体会,你会发现美丽的夕阳每天都会有很大的变化!”

用心去体会,这句话是多么的深奥而又意味深长呀。的确,我们应该学会用心去体会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发现每一个微小的变化,才能领悟生活中的奥妙,发现生活中的乐趣。

大家都知道阿炳吧,他是一位民间音乐家。小时候,师父带他去惠山二泉听泉水声,可他除了泉水声外,就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师父叹了口气,说他还小,长大才能听得见。十多年过去了,阿炳第二次来到了二泉,他在二泉边坐了下来,一边听泉水声,一边静静地回想往事。这时,阿炳听到了一些更奇妙的声音。阿炳一边听,一边拿起二胡,拉了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就是经后人整理并定名为《二泉映月》的二胡曲。阿炳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名曲是用心创造出来的。

用心去体会生活,用心去体会人生,用心去体会世界,那么,你的人生就会变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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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故事

那一年,刚夏至。

他迟疑着是否要告诉她,想想还是算了,就这么暗恋着吧。

但她不知道,他已经暗恋她好几年了,尽管现在才初二。

她是班上的尖子,他的成绩也不赖,或许挺般配。

那一天,天气晴朗,他以好朋友的名义请她看了第一场电影,她平静,他心里却有小鹿乱撞。

他又伤感,因为电影散场,他怕和她也会像这样散去,他总是这样担心着,可不曾拥有,何怕失去。

他挖空心思地为她唱了首歌,《小情歌》,她无感,他伤感,只有他被歌曲的情节带去。

或许这是没表白的下场,她有了男朋友,她闺密告诉他的,他听后没反应,异常镇定,只是到了晚上,酒瓶代替了可乐,他难过,是真的难过。

他在班里变得不爱说话,因为他有了另一个世界,就是文字的世界。成绩也一落千丈,但他无所谓,因为她对他无所谓。

时间转瞬即逝,暗恋她的第五年,中考,她市重点,他中专。

毕业礼上,他喝醉了,她也醉了,但还是没有捅破那层纸,作为中专生他没勇气。

她估计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爱吧,那么卑微,那么真实。

最终还是错过了。

他后来换了一个网名,叫做歌颂者。

“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者。”

我和她的故事

以爱之名,我却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伤害着她,伤害这个世上用生命在爱着我的女人。

从小到大,我总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活在大人的光环下,在成年之前,我做了一个愤怒的人,一个有个性的人,一个另类的人,但我并没有做一个聪明的人,甚至有种自己要把自己玩死的感觉-拼命的和这个世界叫板。

因为我是她的女儿,所以好像我对她所做的一切都被预先原谅了,一切也就被卑鄙的许可了。在外面,她常说我是个让她自豪的女儿,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终于可以让她放心了。在家里,她总说别人家的谁谁谁多么优秀,你再看看你。我每次的反击总是,我再怎么不好不也是你教出来的!!话说出口,每每的要面对的就是她落寞的眼神里那种我永远读不懂的东西,那种总是能让我内疚到死的眼神。大道理人人都懂,小情绪确实难以控制。

而我知道,人只有在经历了说不出的难过时,眼里才会有内容。

因为我,她一直忍受着夫妻间没有爱的生活,在我眼里,用来维系这个家庭的那微小的额度好像可以顷刻间崩塌。她是个美丽的女人,行为举止都像只优雅的猫,就是这么一个爱美的女人,可以为了我累死累活,还要在我的青春叛逆期忍耐我的无理取闹。

她从没把我当成一个雪人一样始终把我罩在玻璃罩子里养着我,但即使我没有考上重点高中,她还是满足了我的愿望买给我了一只狗。在她提出要把狗送给有时间陪伴它的人的时候,我就像失去控制的疯子一样竭斯底里的对她咆哮。最后,狗狗去世了,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她故作轻松的告诉我这个消息,可是,我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心情,我居然以为她是这么一个冷血的人。后来,还是三姨告诉我,妈妈常常一个人悄悄流泪。

她是这样考虑我的感受,她明白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就像一个内心深处不能被别人触及的伤疤,她只是想用自己自欺欺人的轻松和安慰换来我的好受。

养尊处优又任性,这么一个讨厌的我,成年之后,慢慢觉得,挡在岁月的镜头前,她的脸是那么鲜活,不容忽视。出来上大学,刚开始我就像挣脱笼子的鸟,想使劲往前飞,头也不回的逃离那个我以为我很讨厌的世界,她打电话给我,说不到两句我就不耐烦了,后来渐渐的,她不想打扰我了,忍着不敢打给我,我也只在心血来潮或者没钱花的时候才会好声好气的打给她。

可是现在,每一次和她的分别,我都有种想哭的冲动。因为从她细小的变化里,我已经慢慢感觉到她在慢慢适应没有我的生活,要学会独立的不仅是我,还有她。看到她不舍的眼神,每次和我分别的时候都眼泪巴巴的样子,我都会装作不耐烦的说你赶快走吧,我自己进去就可以了。

时光沉淀,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的世界里,我对她是吝啬的,因为我总是让她失望;可是,她又是这么慷慨,她的爱,停留在我脆弱的心里,支撑起我面对真实生活的勇气。

以后的以后,等你老到牙齿全部掉光只能喝粥的时候,我也一定熬一锅又一锅的小米粥喂你喝,那个时候,这样看着你喝粥,就是我的幸福。

我和她的友情

我甚至不愿意和她说一句话。

我何以变的那么冷漠了。

我甚至从未对不住她。

我却又那么自责。

我真是可笑极了。

我一个人坐在教室后排靠左的角落。

我看到过所有人的背影。

我体验着所有人的喜怒哀乐。

我看到的总比别人要多。

她,一直都在我心里,

她的快乐,她的悲伤,就会和别人不一样。

她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她很美。

她是我心里纯洁的天使,谁也不能玷污。

她看不到我,永远都看不到。

她比我幸福,每个人都知道。

她不会孤独,她是公主,是诗歌的皇后。

她有着美丽的长发,风中还有我们的婚礼。

她就是她,唯一的春天。

我和她的友情为题目的作文

传说中,两生花芬芳迷人,特别的是一蒂双花,两枝花亲密无间,互相依存,我和她的友情作文600字。我和她,正如两生花,命中注定要在一起成为最好的朋友,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注定了今生的相知、相遇直至成为朋友。我和她是在一年级就认识的。因为两个人住在一个托管班,并且午休时,她就在我旁边,便很快认识了,小时候午休时不喜欢睡觉,两人便带一些书籍或零食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友情便一点点在书籍和零食中萌芽。共同的习惯和爱好,我们很快成为了朋友,上体育课时,我们手拉手,在操场上高兴地转圈,越转越快,突然,我的一只脚不小心踩到一个不平的地方,当时头晕目眩的.我俩,无法控制我们自己,“啪”地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看着擦破了的膝盖,流着血,第一个反应,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在问对方,“摔疼了吗?”,相互扶持着站了起来,来不及顾及伤口的疼痛,我们便商量出一个使父母不再过问的好办法,然后又记吃不记打的黏在一起,又去玩其它游戏了。有一阵子,学习成绩急速退步,看到满是心酸的成绩,很难过,她便利用课间时间来安慰我,在她栀子花般的言语里,我难过的心情很快得到了安抚,接下来的考试中,我又找回了原来的我。

人生路上不可能风平浪静,朋友的陪伴让我不再孤单。小学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这样纯粹的友谊也不知道能伴我走多远?回想那一段如莲的时光,珍藏在心底的永远是暧暖的记忆。

我和她的友情作文

相传两朵花芬芳迷人,特别是一朵双花,两朵花亲密相依。我和她,就像两朵花,注定在一起是最好的朋友。

前世五百回,注定要相识相知,直到今生成了朋友。我是在一年级认识她的。

因为两个人住在托管班,午休的时候她就在我旁边,很快就认识了。

他们年轻的时候不喜欢午休睡觉,就拿一些书或者零食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友谊在书和零食中萌发。我们很快成为朋友,因为我们有共同的习惯和爱好。

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手拉手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快乐的圈,越转越快。突然,我的脚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不平的地方。

当时我们头晕目眩,控制不住自己。我们重重地摔在地上,看着擦伤的膝盖,流着血。

第一反应几乎是。互相扶持着站了起来,来不及顾及伤口的疼痛,我们商量了一个好办法,让父母停止提问,然后粘在一起玩其他游戏。

有一段时间,我的学习成绩迅速恶化,看到成绩满满的悲伤,我很难过。

她利用课间时间安慰我。在她栀子花般的话语里,我的难过情绪很快平息了。

在接下来的考试中,我又找回了原来的自己。生活不能平静,朋友的陪伴让我不再孤独。

六年的小学时光转瞬即逝,单纯的友情也无法陪我走远。像莲花一样回望那段时光,珍藏在心里的永远是温暖的回忆。

我和她的短篇诗歌

心里一直雨水涟涟。

我便撑开。

一把遮风避雨的伞。

她走了。

我也不拦。

是因为。

我这里没有晴天。

宁愿。

留给自己。

一片湿漉漉的孤单。

我知道。

爱,从来。

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只要她心中。

永远阳光灿烂。

我,永远。

是她心灵的驿站。

倾诉的'场馆。

她说。

我来,是为了。

伞下的你。

以后不再痴痴的挂念。

永远溢满着。

春的温暖。

我走。

是为你寻找晴天。

我也知道。

爱,从来。

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为了你。

宁愿把腿跑断。

地球。

也要绕上三圈。

只要。

谁能治好。

你的高位截瘫。

爱,我真的。

不想亵渎。

我更不能耽误。

为了她。

我只想一命呜呼。

那样做。

是不是更对她不住。

我该怎么办。

谁能。

给我详详评述。

指点。

一条明路。

我和她的故事作文

在我心里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影响着我。她活泼开朗,大方热情,一束干净马尾,宛如一位天使,笑起来很阳光,我很喜欢。

我们因舞蹈结缘,又因学舞而成为了彼此的知己。老师们都说我俩简直太像,做什么都像,就连喝水都要约着对方一起。呵呵,我也这么觉得。

在学校里,她是英语课代表,我是数学课代表,课堂上我俩比谁认真,认真,更认真,课后我俩又嘻嘻哈哈的在一起打闹,旁人总是不理解我俩怎么会有那么多笑点,这时的她便会打趣的回答——因为我们运气不差!哈哈,是的,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差。

尽管我俩有那么多让人羡慕的快乐,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没烦恼。

还记得那是一节体育课,体育老师要求我们每人绕操场跑三圈,而且不允许请假,可我并不想跑,这时的她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我把她拉到一旁小声的问要不要跟我一起逃跑,反正老师不点名,不跑谁都不知道,所以不会查到我们。可她却生气了,她甩开了我的手,并且头也不回的走到大队伍里,我站在一旁木纳了,为什么会这样?此时我内心非常的害怕,但我并不打算回到大队伍里去。看着班上的同学在老师有序的指挥下都完成了跑步任务,我躲在一旁,默默地观望这一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她都没有主动找我讲话,我也没勇气再找她讲话,就这样我们沉默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我真的不好受。

或许是上天给我的一个机会,让我和她终于有话可聊了。时间真好,她也不再向之前那样对我冷淡,我们貌似又回到了从前的自己,这让我更加珍惜这份友谊。

多年以后,我们也许不会在一个城市里生活。但我们经常联系,没事聊聊,说说身边的趣事,在不同的两个城市里一同品味生活的百般滋味,我和她。

我和孟莹的友情

老老实实做人,行的正,知深浅、知高低。人做好了,事情往往会自然而然的成功。这就是我的经验。有私心野心也许会让一个人短期迅速发展,但是对他长远的一生肯定有害无益。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深深感恩的心。

整个中学时代没有上课北京出生的孟樸在南京生活过八年,所以说话的音调带着一些江浙口音,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典型的南腔北调。

少年时代的孟樸因为突出的身高,从十三岁开始就成为体校排球队的佼佼者,“那时候全国全省经常会有好几个月的赛季,所以我们基本半天训练半天上课,几乎没有系统接受过文化课的教育。”1977年,孟樸即将高中毕业,体育成绩优秀的他,受到当时国内比较知名的体育院校的注意,纷纷发出邀请,希望孟樸能够报考他们的学校。那时候他可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和cdma无线数据、电信、新媒体有什么联系。

作为文革后第一批高考的学生,孟樸面临着国内一次报考大学的高潮,他的父母也非常重视,为他请了两名家教,一个补习物理,一个补习化学,“现在都记得很清楚,我是从分数开始补起。”整整一夏天,他都静静地蛰伏着,全身心投入到文化课的学习中,像一只孜孜不倦吞食桑叶的蚕。很快,两个补习老师就发现他在学习上的聪颖和天赋,他们对孟樸的父母说,”这个孩子非常有希望。“就这样孟樸放弃了体育,选择了工科,成为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幸运的大学生,进入北京邮电大学。从此他的人生开始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1982年大学毕业的孟樸留在北京当了老师,这在当时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结果。但两年以后,希望到更广阔空间发展的孟樸辞掉大学教授的职位,自费去了美国留学。这个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举动成为孟樸人生中又一次重要的分水岭。

在纽约这个商业气息非常浓厚的城市,汇聚着世界各地的语言和文化,进入到这个兼容并包的大熔炉里,年轻的孟樸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在说起往事,他的脸上依然会隐约浮现出一闪即逝的迷茫和兴奋,”到了那里,给我思想上一个最大的震撼就是,原来我可以有那么多种选择和决定,这在国内是不可想象的。之前我人生的很多决定都由父母或组织安排。"在纽约,孟樸度过了四年清贫又充实的学生生活,“留学生都知道,超市里鸡肉最便宜,我们有本事把鸡肉做出很多花样来,离开纽约后我很多年都坚决不再碰鸡肉。”为了节省学费,孟樸一个学期居然选修了一年的课程,而且最后全部通过。

离开纽约。

1987年,纽约理工大学毕业后,孟樸却离开自己已经熟悉的城市,只身来到加州工作。“在纽约呆得时间长了,我发现生活工作的环境里接触到的更多是华人圈子,只能在徘徊在美国的边缘文化,渐渐感到自己有一种不再向前发展的惰性。自己那么努力的来到美国,却仍然没有摆脱一些东西。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了解更多的美国社会的主流文化。比如西岸,它就具有浓郁的自由创新的气息;而中西部则代表着保守与坚持。”

怀着一种强烈的渴望,孟樸来到著名的硅谷,开始进入电信行业,这也为以后进入高通公司打下基础。“美国其实是一个很奇特的国家,表面看上去,它对外来文化广博又宽容,但要想真正触及并进入到它的核心,还是会受到一种无形的排斥和压力。我的经验告诉我,一个华人如果想在这里生存下去,首先就是要有自信和自尊。不能自己看轻自己,其实很多不平等,都是自己主观意识中所强加的。美国人一般更多看重你的业绩、与团队之间的沟通交流。”

孟樸最初进入的是一家规模较小的创业型公司,“大家追求的就是把事情做好,每个人都彼此积极合作。”在那里,他一呆就是六年。从美国本土市场的销售工程师开始,到最后两年成为负责全球市场的副总裁。“在这里,并没有感觉到因为你是中国人就会有额外的压力,唯一标准就是能力。不过如果一开始就在一个大公司,各方面的机会、能力的锻炼等等肯定会少很多。”

怎样才算一个优秀的老板。

2002年,高通开始在中国组建一个新的管理团队,三月份任命原总公司coo来做中国区总裁。孟樸回忆说,“将这样一位无论从年龄、经验还是财富都不需要再工作的前辈请出山来,可见高通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他的就职演说并没有许诺要做出多么大的业绩,而是希望建立一个真正优秀的管理团队。”

而孟樸早在1987年进入电信行业时,就已经开始了解这个公司的很多情况,知道它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企业;同时他也敏锐地看到cdma在中国的巨大的发展潜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它正是应该开始起飞的时候。“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我觉得这个团队是由一些具有凝聚力的优秀人才所组成。所以我加入高通应该是天时、地利、人和。”

你是一个优秀的老板吗?

听到这个问题,孟樸略微停顿一下,然后肯定地点点头。“当然首先看你能不能完成公司的目标;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跟你共事的员工,他们能不能在你领导的团队里有好的进步。一个企业就象是一列火车,员工则是乘客;如果火车跑得快,乘客赶不上,那你只能被抛开;当员工的旅程和火车出现分差的时候,他也完全可以在搭乘别的火车。只要有一天他回过头觉得从这个老板身上学到了一些东西,那我觉得这就是优秀老板的重要标准。”

孟樸对自己的评价是性格朴实,无论对生活还是工作,一个原则就是去繁就简。“职场上一般有两种人,一种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一种是把复杂事情尽量简单化。我想我属于后者。这是很多年前我受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影响,他也是一位资深的管理者,把问题简单化就是他的一贯原则。管理更多应该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科学。”

幸福不过如此。

孟樸去年刚刚搬到棕榈泉的新居。宽敞的大客厅是典型的中西合璧风格,不动声色中流露出欧洲的奢华和中国古典式的优雅。孟樸笑着说,“这全是太太的功劳,我的任务就是直接搬进来住下。”温和美丽的太太在一旁为我们端上清香扑鼻的热茶,拿出十岁的儿子在美国练跆拳道的照片,一张一张翻给我们看;正放暑假的女儿angela今年六岁,是一个漂亮、健康又自信的小姑娘,她热情地向我们展示她在学校做的各种手工小饰品、自己画的国画和一只饭后需要她按摩和遛弯儿的兔子。

说到孟樸平时的休闲爱好,倒是有些意外,不是高尔夫,不是喝茶、不是下棋,而是尽量抽时间陪着家人。看着女儿光着小脚丫在屋子里跑来跑去,“dada,dada”的缠着他,一贯内敛严谨的孟樸,脸上也不由充满温柔与爱怜,“最享受的时光就是给我的小女儿读几个故事,陪太太一起聊聊天,这应该是我enjoy的方式。”讲到这里,美丽的太太在旁边忍不住嗔怪,“他总是在工作,回到家里也会有处理不完的事情。”嘴里这么说着,望着丈夫的眼神却温柔又体贴。

“工作确实太忙,很多时候为了和美国总部联系,经常是黑白颠倒。不过我一定有个大的原则,就是一定要有时间和他们在一起。很多时候不一定要你陪他们具体做什么事情,重要的是你在他们身边。跟太太一起去shopping,陪儿子女儿一起看美国大片,我很珍惜这一切。”

人物介绍:

孟樸现任高通公司中国区总裁,同时还兼任联通-博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该合资公司是qualcomm和中国联通为共同促进基于brew的cdma无线数据应用在中国的发展而建立的。此前,他担任高通公司中国区的副总裁,负责业务拓展及公司的半导体部门在中国的工作。在加入高通公司之前,他曾担任泰康亚洲集团的首席运营官,负责公司全面的管理战略和运营计划。

美国高通公司以其cdma(码分多址)数字技术为基础,开发并提供富于创意的数字无线通信产品和服务,在2003,2004,2005连续三年蝉联财富500强公司。

来源:《星际》杂志。

我和她的故事2作文

ta顽皮可爱,因此班里的同学给她取了个外号‘’小猫咪‘’。因为他很自豪,总会莫名其妙地学猫叫一声。你会不会觉得他很变态/是、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觉得的她很古怪的。

有一天晚上,他何用学出去玩不料一瞬间消失了。哈哈哈,透露一个小秘密。她正和同学玩躲猫猫呢。

这是他的特长,吹牛。就是柯南来了也找不到他。同学们都着急了,忽然他又从秘密藏地跳出来了,吓得同学们魂飞魄散。你觉得这样好吗/我觉得好的不能再好了。

最奇怪的是它的脸。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高高的鼻子下面一张樱桃似的嘴巴。一看就是一位有礼貌的小姑娘,但只要你和他相处半个小时・1他的小狐狸尾巴就露出了原形,一个天平座星际。还有ab血型,整一个字‘’迷‘’。我觉得它本身就是个迷。听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他做朋友吗/他很友善的,不是我‘’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她真的很可爱。因为她就是我。一个想和你做朋友的我呦。

她的友情作文

“她”是中山小学六年二班的一员。梳着长长的辫子;眨着大大的眼睛;嘴里还不时地哼着小曲儿。“她”是个十足的乐天派,整天都是笑眯眯的'。连眉毛也从来都是“九点一刻”,如果有一天“她”的眉毛变成了“十点十分”。那么你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她”最大爱好就是读书。每当读到好的地方就会高兴地“忘乎所以”。仿佛连宇宙都不存在了。记得有一次,“她”读了一篇叫作《阳光葬礼》的文章。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竟一连几天都没睡好觉。就连做梦时,嘴中还“念念有词”呢!

不瞒你说,“她”还是个不折不扣地“小电工”呢!手机、电脑、dvd,在“她”的手中“一玩儿就转”,根本就用不着学。不信?那就给你举个例子吧!一次,“她”去姥爷家玩儿。由于天气太热,吵着闹着叫姥爷开空调。姥爷告诉“她”,空调坏了。可“她”偏不信,硬是把空调开开了。不出一会儿,只听“叭”地一声,空调自动断电了。随后,一股焦糊的味道散满全屋。姥爷看着“她”,得意地说:“怎么样?这回相信了吧?”可“她”不服气的哼了一声后,继续查找“病原菌”。最后在一个墙角边,“她”终于发现了“新大陆”。原来是因为空调的电流太强,把接线板烧糊了。要不是“她“发现的早,没准儿还会引发火灾呢!事后,大家都你一言我一语地连连称赞“她”。怎么样?够厉害吧!

聪明的小读者们,你们一定猜到“她”是谁了吧!“她”就是爱笑的我,爱读书的我,聪明的我!

我和孟莹的友情

杨莹:我的“第一位文学老师”

记得我还在西安市15中上初中时,读过当时荣获全国短篇小说奖的一个小说《心香》,我喜欢这个小说以一个男性为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的感觉,生动的语言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喜欢那朴实无华的文字间流露出真挚的感情和细腻、温暖的情怀,刻画人物心理状态时笔触宁静而细腻,也感觉得到作者宽阔的心胸,很欣赏她的大气和才气,便记住了这个作者的名字叶文玲。那时,“爱情”是题材的禁区,更是我那个年龄的禁区,看小说当然也得背着家长和老师,可以叶文玲的小说里看到那个被压抑的时代环境中爆发出来的抗争的火花。

那时,在艺术土壤十分稀薄的地方,平时除了看一些可以找来看的杂志上的小说,就是下午放学后去校美术组在陈安国的指导下画石膏像。美术组里除了浑浑噩噩的我,那些高年级男生都是想考上美院的有远大理想的主。后来,他们当中没一个考上美院。再后来,我写了一个短篇《落榜》,是写落榜后想自杀的男青年的故事。我那时根本不知道小说该怎么写,完全是看了活“教材”《心香》后,自己琢磨,尝试着瞎写。所以,或者可以说,叶文玲是我的第一位文学老师,她的作品多少对我产生过影响。我的这个小说后来竟得到李健民等评论家的表扬和鼓励,并因此在暑假时被我借到西安市文联文学刊物《长安》编辑部去帮忙。再后来我还以男性为第一人称写了个短篇小说《不想回家》,得到了李星等评论家的表扬和肯定。

多年过去了,没想到我少年时代就喜爱的作家,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浙江省作家主席、着名作家叶文玲最近来到了我居住的这个城市。见到叶文玲老师,我很高兴,也感到很亲切。我告诉她我很早以前就是她的粉丝了,她听后很惊讶。我们一起度过了非常充实非常愉快的一天,我们一起观看了大雁塔广场的雕塑和壁画,我们在小雁塔的西安博物院里静静地度过一个美好的下午,我发现,她对美术和收藏有着浓厚的兴趣,我们站在一件醉装古彩陶前,小声聊起张艺谋的电影《满城都是黄金甲》,根本不是那回事呵,我们纳闷他们剧组人员不知用的什么办法,把一个个美女搞成那样,太夸张了哈……展厅里传来我们轻轻的笑声,当然是纯女性聊天。叶老师是那样喜爱绘画艺术,忽然想起,她是来自美术很厉害的浙江省呐,她的小说中也写到沦落外地的画家,这就不奇怪了。博物院展室里陈列着很多宝贝,图说里的一些古字现早已不用,但这里在字后括号里均注有拼音,她表扬说,这样做蛮好,碰到大家都不知它读什么的字时就不会放过去了,说着拿出本子记了起来。我被感动的是,一个在中国当代文坛那样具有影响的作家,平时在竟是如此勤奋,对学问如此认真,她是个充满自信和智慧,是个富有幽默感而保持着平常心的人。

在西安,我们还一起去看了老画家杨建果先生的画展。

叶文玲老师这是第五次来西安,西安的很多地方她都曾到过,这次她在西安只停留两天,活动便安排得比较紧,中午免去午休,吃饭时间一再推迟,可是,她看上去一直是精神抖擞的样子,一谈起感兴趣的话题她就来精神。在西安博物院里消磨整个下午,从里面出来时已是黄昏,她上下台阶依然很轻松,我想搀扶她时,她用纯正的南方口音温柔而干脆地笑道:“不用,不用。”

聊天时知道,我和叶老师的一个孩子一样大。聊到和孩子们在一起时的情景,开心、幸福就写在了她的脸上,她有三个孩子,有四个孙子、外孙女,最小的那个刚4岁,是个混血儿,正是淘气的时候,也最可爱。聊到鲁院,她高兴地说:“我们是校友。”她开心地回忆着20多年前在鲁院度过的日子,他们那一批的学员有王安忆,张抗抗等作家。听说我是陕西省作协首批签约作家,她便聊到他们省在十多年前就成立文学院的情况,聊到签约作家余华等人的情况。感觉南方怎么啥都走在了北方的前头,古时这样,现在还这样。叶文玲老师随意间说的一些带有亲身体验和感受的话,对我很受用,很有启发。

我们聊到浙江传媒()学院,叶老师受聘为影视文学系的兼职教授,说学校后天有活动,她明天得赶回去。谁知这时她得知老朋友谢晋去世了,叶老师听到这个消息心情十分低落。谢晋是与叶老师同时受聘为传媒学院的兼职教授,谢晋曾将叶老师的中篇小说《浪漫的黄昏》改编成同名电影,影片讲述的是江南水乡越剧演员的故事,叶老师曾陪同谢晋一行人到水乡寻找理想的拍景场地,也早在就听到刘德华自降片酬加盟拍摄这部电影的消息,但最终没有正式开拍,在谢导生前未完成的电影计划里,就有这部电影。我想,叶老师和谢导在一起时,应该有很多不得不想起的细节吧。

回到南方后的叶老师,沉浸在对谢晋的回忆中,一时什么也没心思做。电话里的声音,虽依然干脆、温和,却充满悲哀思念之情。电话里她告诉我,这时正好有《光明日报》等几家报纸的编辑来约稿,这可让她借以寄托哀思,她便一口气写了两篇纪念谢晋的文章。

我和她的故事2作文

世界上]有比我和她的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了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空洞洞的。我和她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每天都是形影不离,谁有好吃的、好玩的都是一起分享,从不自私。

她是一个超活泼,超可爱,超开朗的女孩,永远都是用微笑看待问题,整个一阳光型女孩。她总会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帮助我。我们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看日落,久而久之,许多大人们说我们像一对双胞胎,就因为这句话,使我们彼此都更珍惜这段友情了。一天,我和她正准备去学校时,她突然大叫一声:“我忘带红领巾了!”“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不就一块红领巾嘛,我帮你买一块就好了!”说完,便拉着她的手往小卖铺走去。放了学,我和她正往家里走时,她对我哦说:“思,你书包拉链没有拉好,我帮你。”说完,便悄悄地从口袋里拿出那块红领巾放在了我的书包里。

到家后,我们决定去我家做作业,当我放下书包,打开拉链的那一刻,我的心立刻温暖了起来,那块红领巾正整齐的放在我的书包里!看见这块红领巾,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便猛的拉起她,往外跑,说:“亲爱的颖,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哦,永远都不分开!”那一刻她的嘴角扬起了一丝微笑,此刻的夕阳是格外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