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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优质19篇)

作者:笔舞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突发状况,这时候一个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一些应急预案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1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企业一把手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组成。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职责。

(1)抢险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8)工程抢险交通车辆3台。

(9)吊装、推土设备各两台。

4.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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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1)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2)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1)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2)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工程防洪防汛安全应急预案

本工程分布于吴中区东太湖沿线,茭白港泵闸位于与太湖交汇的茭白港上,茭白港泵闸轴线与大堤的斜交角度为35.24度。茭白港泵闸包括一座排涝泵站和一座套闸。泵站与套闸并列布置,泵站布置在北侧,套闸布置在南侧。泵站安装4台立式轴流泵,单泵流量2m/s,采用单列布置,总流量8m/s。泵站工程由主泵房、安装间、进出水池、海漫、翼墙等组成。套闸主要由内外闸首、闸室、内外闸首镇静段及消力池、内河海漫及防冲槽、外河连接段、内外河翼墙等部分组成。泵站侧设管理区,包括管理楼和副厂房等,在内外闸首各设一处管理区。

南渡水港套闸位于与太湖交汇的南渡水港上。南渡水港为等外级航道,根据规划,套闸按原规模拆建,内外闸首净宽均为6m,闸室尺寸(宽×长)为15m×19m。套闸主要由内外闸首及门库、闸室、内外闸首镇静段及消力池、内外河翼墙等部分组成,在内外闸首各设一处管理区。内外闸首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式结构,顺水流方向长均为15m,套闸工作闸门采用横拉门。

2.水文气象、地质。

本工程所在区域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069mm,历年最大年降雨量为1535.2mm。多年平均气温16.8℃,多年平均日照为1994.5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20天,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822.2mm。

3、工程地质。

通过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主要地层为粉质粘性土等。

二、水力和暴雨强度计算。

由于本工程持续时间约为12个月,茭白港与南渡水港都需进行断航围堰施工,围堰上下游的河道均可排水,施工时主要考虑的是施工范围内的积水、降水排除。

三、排水机具的选择。

根据排水量和扬程的要求,茭白港选择采用2台6寸口径、22kw功率的浮筒泵外加3个4寸口径、3kw功率水泵、3个2寸口径、1.5kw功率水泵进行排水,正常情况下使用1台6寸口径、22kw功率的浮筒泵、2个4寸口径、3kw功率水泵、2个2寸口径、1.5kw功率水泵进行排水台进行排水,另外各准备1台备用。因南渡水港水下部分工程工期与茭白港错开,南渡水港施工时排水机具将按照需要进行增加。

四、排水时间、用电量和人工估算(单个套闸计算)。

3、中到大暴雨天气:按每天抽水24小时,日用电量为(1x22+2x3+2x1.5)x24=724kw,人工7工日(抽水5,巡查2)。

五、其他事项。

1、施工进场阶段要注意利用原有的河道和鱼塘,按照有利于排水的原则,按照当地的地势建立相对完整的排水沟网,以协助上游水流的排放。

2、围堰构筑阶段注意采用自然排水和机械排水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排除渍水,并且确保排水量大于渍水可能发生的最大峰值。

3、为防止突发险情,我方将准备专用大功率排水泵和相关设备,确保24小时排水畅通。

工程恶劣天气安全的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恶劣天气工作,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恶劣天气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组长:项目经理朱家华。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戴锦权、技术负责人周丰平。

成员:项目部安全办公室张华、质安员蔡宝斌、施工员张建虎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恶劣天气影响: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恶劣天气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恶劣天气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恶劣天气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恶劣天气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4、恶劣天气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气象台发布恶劣天气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恶劣天气工作。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1)拆除作业中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2)脚手架在外力荷载作用下倒塌、高处坠落。

(3)拆除机械倾覆、挖断或砸断地下管线等事故。

(4)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6)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7)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事故进行救援抢救。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帽及安全带的正确佩戴,脚手架上交叉作业时工机具和零星材料堆放。对大型机械作业区进行隔离带划分。开挖管沟未回填时要做围护且树立明显标示牌。对墙地面0.3×0.6米以上的孔洞加以围护并树立明显标示牌。对电气设备及电源线的日常安检,保证工机具安全运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2预警行动:

如遇意外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用电话向项目经理汇报险情。项目经理立即召集抢救指挥组其他成员,开展抢救、救护组织工作,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项目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质安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及车辆等在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的质安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3处置及预防措施。

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项目经理的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1)首先抢救组和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向项目经理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2)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4)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5)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技术员、安全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6)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抢险工具:水桶、铁锹、撬棍、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2)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电焊机等。

(3)设备:小轿车1辆。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999。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

本程序对饭店内发生火灾、防汛、电梯困人、停水、停煤气、煤气泄漏、停电、触电、漏水、停蒸汽等紧急情况时,工程部采取的应急措施予以表述,为了规范应急事件的应对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1在工程部管辖范围内的各机房或工作区域发生火灾,发现人员应根据火势大小,尽最大努力灭火,扑救不及的要及时向保安部报警。

2.2饭店内其它区域火灾发生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切断火区电源,根据情况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抢险救灾。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火灾扑救系统维护的技术人员应立即赶赴中控室协助饭店扑救总指挥开展工作,水暖组值班人员立即在消防泵房就位,按照饭店扑救总指挥的指令开启扑救系统。

2.3工程部应设值班管理人员坚守岗位,随时指挥调动各班组人员到达现尝抢救物资,并在出现险情时组织人员撤离。

2.4工程部各岗位或未受火灾危害的要害部位如: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配电室、电梯机房、等机房值班人员都要根据需要迅速就位,随时关停设备。

2.5对店内容易发生火警的部位根据不同季节加强巡视检查。

3.1.工程部值班管理人员、水暖值班人员应熟知饭店内的各种防汛设施和防汛设备的操作,每年定期由主管与水暖领班对各有关岗位进行专门培训。

3.2水暖、强电组须根据工程部年度保养计划,定期对各类防汛设备进行保养、检验、试运行,保持防汛设备在防汛期处于良好投入状态。

3.3水暖值班人员在防汛期应加强对防汛设备的巡视,随时注意雨情的大小变化和各排污泵的工作情况。

3.4当雨量大,防汛排水有困难时,工程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做出恰当决策。

4电梯困人解救方法。

4.1.当电梯发生意外情况,乘客困于电梯内时,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专门技术人员采取应急措施盘动电梯解救被困人员。

4.2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必须预先警告被困乘客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电梯轿厢以免发生危险。

4.3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4.4盘动电梯应遵守就近原则,选择上或下行至最近楼层。

4.5完成上述操作后,必须恢复制动装置后,方可用电梯外门钥匙在该层打开电梯内外门放出被困乘客。

4.6盘动电梯放人时,操作人员必须小心缓慢松开制动装置,防止电梯轿厢由失重加速造成失控发生危险。

5给排水系统故障应急程序。

5.3对于外网停水由综合水暖组值班员及时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询问原因和恢复时间,据此上报工程部经理提出并实施限量、限区域供水方案,尽量保证营业需要,由工程部及时通知各部门供水具体方案;由于突发原因造成的停水参照第9条漏水应急预案进行。

5.4综合水暖值班员及时检查蓄水池水位;

5.5综合水暖值班员必要时关停供水泵;

5.6保持与工程部值班人员的联系;

5.7综合水暖值班员在岗位待命;

5.8供水系统正常后,由综合水暖值班员通知服务中心、餐饮部、大堂副理,说明供水正常,由各服务单位做好供水的善后工作。

6停煤气、煤气泄漏(污染)控制程序。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煤气泄漏及管路停气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由于外网原因或工程部计划性、应急性维修的停气故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3供气正常后由综合水暖组通知用气部门,由用气部门做好供气的检查善后工作。

由于供气管路、用气设备出现故障,发生漏气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4煤气报警程序。

监控室保安员---保安部----工程部值班人员---饭店值班经理。

6.5北门警卫室接到煤气报警通知后,要立即控制煤气泄漏区域周围的一切火源(包括明火、吸烟、电器火花、车辆启动等),禁止车辆通行,待接到撤除警戒命令后恢复通行。

6.6工程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奔赴现场,进入泄漏区域迅速判明设备的泄漏点。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止漏和排放。若情况严重,要立即采取停气措施,由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向店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抢修。

6.7保安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往现场,协助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室内外情况,排除各种可能引爆的条件,布置安全措施。

6.8饭店值班经理接到煤气报警通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视情况组织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如情况严重,需向上级汇报处理。

6.9排险后由工程部负责向饭店领导写出事故报告(事故原因、责任人、采取的措施、有无损失等)。

7.1外网计划停电。

7.1.1领班确定停电时间及区域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批示。

7.1.2领导批示后,文员根据批示下发停电通知。

7.1.3当值主管、领班及时赶到配电室,所有在店电工马上赶到配电室待命。

7.1.4停电前领班再次通知重要部位:服务中心、前台部、保安部、餐饮部、娱乐部、中控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

7.1.5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倒闸程序。

7.1.6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7.1.7进入高压倒闸程序。

7.1.8如两路高压均停电可启动发电机。

7.2正常送电。

7.2.1高压倒闸完毕检查正常后,

7.2.2送1#、2#主变压器检查正常后,

7.2.3合低压主进空开4#(12#)检查正常后,

7.2.5检查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指示灯、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7.2.6询问检查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7.2.7正常倒闸完毕。

7.2.8领班及倒闸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

7.2.9停电倒闸全过程需13分钟左右完成。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停电时间约在6分钟左右。

7.3.1.非正常停电(高压突然停电、供电局线路故障急需马上停电、自身线路故障引起跳闸)。

(1)突然停电或接到紧急停电通知核实后,

(2)接到通知人员马上向领班或主管或经理汇报。

(3)当值主管、领班及时赶到配电室,所有在店电工马上赶到配电室待命。

(4)配电室当值人员做好倒闸准备工作。

(5)检查高压供电情况及各主进开关状态。

(6)如双路高压正常低压主进跳闸可由1.3条款执行。

(7)如双路高压均停电可进入“发电机供电应急预案”。

(8)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9)分断低压负荷开关同时,检查各负荷开关是否有跳闸现象,如有通知在场人员并记住标牌。

(10)进入倒闸程序。

(11)送1#、2#主变压器检查正常后,

(12)合低压主进空开4#(12#)检查正常后,

(14)检查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指示灯、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

常。

(15)询问检查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

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16)倒闸完毕。

(17)领班及倒闸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

(18)停电倒闸全过程需13分钟左右完成。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停电时间约在。

6分钟左右。

7.4.1.启动发电机。

(1)确认双路高压停电。

(2)分断低压主进开关及分路负荷开关。

(3)配电室值班人员(一人除外)其中一人去发电机房,将排风机打开,手动或自动启动发电机。

(4)检查发电机油压、油位、水温、电池电压、输出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并作记录。

(5)配电室值班人员按照先送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其次送非面客区域照明的原则送电并观察各路负荷电流是否正常。

(6)发电机房人员注意观察发电机各项指标的变化,每30分钟做记录一次。

(7)配电室人员对各路负荷加强巡查,及时观察高压是否正常送电。

7.4.2高压正常供电,停止发电机供电。

(1)配电室值班人员确认高压正常供电后,

(2)领班通知重要部位: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大堂福理停止发电机供电改由外网供电的时间。

(3)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倒闸程序。

(4)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5)进入高压倒闸程序。

(6)配电室值班人员通知发电机房人员发电机停止供电。

7.4.3发电机停机后,

(1).检查发电机组各紧固件是否松动,油温是否正常,油箱内是否需要加油。

(2)各处检查正常后,做好记录,打扫卫生。

(3)停机10分钟后将排风扇关闭,并锁好门。

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8.1脱离电源的方法:(低压)。

8.1.1拉闸断电:触电附近地点有电源开关或插销的,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拨下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拉线开关、平开关等只能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只切断了零线,而不能断开电源。

8.1.2切断电源线:如果触电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销,则可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锯、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断线时应做到一相一相切断,在切断护套线时,应防止短路弧光电流伤人。

8.1.3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体搭落在触电人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护工具,挑开电线或拉开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8.2脱离高压电源的方法:(高压)。

8.2.1拉闸停电:在高压配电室内触电,马上拉开断路器。高压配电室外触电,则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紧急停电,值班人员停电后,立即向上级报告。

8.2.2短路法: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用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高空抛掷要注意防火。抛掷点尽量远离触电者,并且要二次以上。

8.3脱离跨步电压的方法:

遇到跨步电压时,可按上面的方法断开电源,或者救护人穿绝缘鞋或单脚着地跑到触电者身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他拖或躺在等电位地面上(即身体躺成与触电半径垂直位置),即可就地静养或抢救。

8.4脱离电源的注意事项:

8.4.1救护者一定要判明情况做好自身防护,在切除电源前不得与触电人裸露接触(跨步电压触电除外)。

8.4.2在触电人脱离电源的同时,要防止二次摔伤事故,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触电人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伤头部。

8.4.3如果是夜间抢救,要及时解决临时照明,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8.5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8.5.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8.5.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8.5.3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b口对口(鼻)人口呼吸c胸外挤压(人工循环)。

8.5.4需要抢救世主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漏水事故,减少漏水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漏水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1漏水事故是指饭店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生活冷热水系统、喷淋消防系统、雨水系统等因管道损坏造成的大面积、突发性漏水事故。

9.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报修后应立即通知水暖维修人员赶到漏水现场,并通知综合水暖领班及工程部总值班。

9.3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关闭相应阀门,漏水管道无法关闭控制阀门或没有控制阀门的,维修人员应采取其它紧急措施尽量减少漏水量。

9.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在接到漏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漏水现场,指挥并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水无法控制需系统泄水的,由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经理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对相应系统进行泄水,并通知可能影响的部门。

9.5漏水事故危及用电安全的,维修人员应立即通知强电组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电力事故。

9.6漏水被控制后,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漏水部位,尽快恢复供水。

9.7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事故的部位进行检查。

由于外网原因或工程部计划性、应急性维修的停蒸汽故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0.3对于较长时间的外网停汽,由工程部开启电锅炉对洗衣房供汽,对客房供应热水,具体方案参照以下内容进行:

白天8点至19点供应洗衣房蒸汽,20点至次日7时按实际需要供应中区或高区客房热水,除洗衣房和客房外,其它部门应停止使用热水以保证应急经营使用。

11空气(污染)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空气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饭店区域内(及由饭店引起,其它区域)发现如流感、军团病等空气传播疾病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饭店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1.4空调风机停止送风后,开启相关门窗,尽量采取自然通风,以保证新风量和保持良好室内环境。

11.5查找原因,对其它可能出现区域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出处理报告。

12水源中毒(污染)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水源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饭店区域内发现由于水源引起的中毒情况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饭店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2.1迅速查找中毒原因和供水源头,停止相关区域的供水;

12.3对生活水池进行清洗和消毒,重新蓄水,对水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供水;

12.4检查供水管道内的水质,正常后方可供水使用。

12.5查找原因,对其它可能出现区域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出处理报告。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3.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13.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13.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13.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13.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13.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13.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13.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14记录。

相关事故处理过程总结报告。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

基础平场作业最容易产生边坡、高切坡,造成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此类事故发生,公司及项目部采取了许多安全措施,搭设临边防护,采取各种不同方式的锚固支撑,防止坍塌,及时转运基础周边的松土,保证环境和道路的通畅。但只要基础开挖未竣工交验,人未全部拆场,都有可能发生此类大小工伤事故。

为了应对事故发生时进行及时有序地救援工作,把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现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成立基础平场作业应急救援小组,编制基础平场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处置机构。

1、为了增强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本项目部组建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组员:

3、急救电话:120、119。

三、实施救援工作的程序。

1、当现场发现或接到事故报告(或信息),立即面告或电告全组人员开展施救工作,迅速派组员奔向事故现场,排除救援道路上的一切障碍物,使救援道路畅通,并迅速将伤员进行抢救(背或抬),看伤员的受伤部位确定运输方法到安全地方,派人进行临时施救处理(人工呼吸,按不同的受伤部位进行指压止血,和加压指血或用绞棒指血,用纱布或干净白布对伤口进行包扎处理),同时准备资金,立即送出工地,呼唤小车(或等120急救车)送医院进行医治。

2、在施救过程中派人对现场的环境、所带工具、劳保用品、救援方法进行安全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救援工作不引发安全事故而顺利进行。

3、同时指派专人封闭出事现场,并取证(拍照),找事故目击者、知情者、相关者了解事故经过,并作好原始记录,并负责处理应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派人查阅出事人员入场身体资料。

4、同时立即召开目击者、知情者、相关者及相关班组了解事故情况,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5、同时派人到伤员救治医院,了解救治情况,布置下一步救治方法及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救援工作结束后,立即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最后处理,同时布置善后处理工作。

7、作好现场所有机电设备、外架等设施的.检查工作,恢复正常施工生产。

工程恶劣天气安全的应急预案

建立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应急队员。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恶劣天气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知识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归档的情形。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7)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路基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路基施工中安全生产措施,切实保障本项目路基工程的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路基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机械事故、交通事故等。

(2)任何人发现上述情况之一,应立即拨打120或其他急救电话,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同时须说明事发详细地点。

(3)若发生交通事故,在救治伤员的同时须保护好现场,拨打122电话报警。

(4)发生事故后,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指挥救治及现场处置工作,有权调动机械、人员等组织抢救,其他人员须无条件服从指挥。

(5)发生事故后,现场指挥员应立即将简明情况向项目部主要领导汇报。

(6)相关部门得到求助信息后,应协调人力物力全力配合组织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责任分析

—1—

进一步处理直至辞退。

(2)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划分,处分施工负责人或民工队长,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3)现场人员或相关部门不服从指挥延误救治工作的,将依据事发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3、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

(2)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要遵循“逐级上报”和“分口负责”的原则,发生险情及事故后,在事发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呈报项目部。

(3)发生事故的次日,施工负责人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书面呈报项目部机务安全部。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险情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生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当时的气象或道路状况、现场的抢救、救治情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4)发生事故的部门,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部门大力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他部门也应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2—

一、基本情况

遂渝铁路xx枢纽引入线x标段工程,管段起讫里程为dk136+100~dk144+273,全长8.173km,主要实物工程量土石方127万m3。工程位置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本标段为丘陵地貌,地形波状起伏,地面横坡15~35°,本标段为丘陵地貌,地形波状起伏,地面横坡15~35°,局部较陡,基岩裸露,以泥岩夹砂岩为主。丘坡上地表覆土较薄,沟槽多辟为水田,覆土较厚,地表土多为软土,单斜构造节理发育。段内不良地质为顺层,分布于全标段。特殊地质主要为软土,主要分布于山间槽谷、水田地段,大多为软粉质粘土,软塑状粉质粘土,力学性能较差。

路基施工采用机械化作业,路堑爆破开挖,纵向挖槽,横向分层开挖施工。路堤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作业,分层填筑施工。

二、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

由于管段线路里程较长,施工点多分散,机械作业设备使用量大,施工中交叉作业,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地质、地形复杂,全线路堑多为顺层工点,易发生滑坍事故。管段位于重庆市郊区,线路穿越居民区,石方爆破作业中易引起爆破安全事故。西南地区雨水较多,易引起雨季洪涝事故。

三、预防事故的措施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安

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建立安全教育考核制度,考核成绩要记入人员档案。

2、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要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爆破施工前应分工点制定专门技术方案,并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方可施工,大型爆破方案应经地方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可施工。

4、爆破作业必须有现场指挥管理人员指挥。

5、加强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工点的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保存安全交底签字记录。

6、雨季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工程实际情况,做好防洪涝工作。

四、应急救援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贾振功,组员:王清江、隋建丛、黄旭升、况良书、刘学庆、张刘宝、李有能。

(二)应急救援队伍

能的工人组成。

1、急救小组

职责: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护,对事故中的轻伤人员,现场及时进行包扎救治,伤情严重的,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紧急抢救。

人员组成:

组 长:王清江

副组长:刘学庆、况良书

组 员:张刘宝、唐金宝、王印久、夏春雷、马立新、李有能、卢伟民、郑洪印、尹希林

2、现场抢险小组

职责:事故发生后,现场抢险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用加固、抢修或排除事故隐患等措施,有效的遏制事故的蔓延。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同时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人员组成:

组 长:隋建丛

副组长:刘学庆、况良书

3、后勤保障组

证。

人员组成:

组 长:黄旭生

副组长:刘学庆、况良书

组 员:曾洪忠、王廷将、刘国-军、杨汉富、唐金宝、马立新

(三)应急救援必备设备和器材

发电照明器材、切割工具、抢险工程车、吊索具、简单医疗急救设施、现场应有的事故应急所需的物资、工程机械等。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报告由总工程师王清江负责(联系电话023—68322365)。按照安全法规规定的时间(24小时内),按照规定的内容(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状况、经济损失等)把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质部及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保护由现场抢险小组负责,保护的内容包括交通疏散、警戒、现场物证、受伤人员和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等。

(五)通信和联络方式

应急救援之间的联络和应急的设备设施的调动由总工程师王清江(联系电话:023-68322365)负责。火警119(重庆市北碚区消防大队022-68322119);医疗急救中心120(重庆市沙平坝区嘉陵医院急救电话:023-65192730)。

五、滑坡、崩塌、陡坡开挖施工安全处理办法

1、施工中如遇滑坡、崩塌迹象,立即暂停施工,所有人员和

机械撤至安全地点;做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滑坡体内加剧滑坡发展;设置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做好记录。

2、开挖滑坡体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开挖,机械操作人员应由有经验的驾驶员担任,施工现场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严禁上下重叠作业,严防落石伤人。

3、滑坡体范围内不得搭建临时工棚,堆放机具和居住人员。

六、培训和应急演练

本应急方案由集团公司指挥部组织每半年演练一次,由指挥部安全质量监察科科长黄旭升负责记录收集资料信息。

七、预案的维护与更新

根据演练情况和有关人员的变化本应急方案半年更新一次,由指挥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更新和发放工作。

附件: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全省公路航道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对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预防措施。

3.制定和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划;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8.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

10.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呈报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对应:a消防组;b疏散组;c救援组。

1.3求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2.警报的解除。

2.1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

2.2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决定。

3.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调查核实。

4.注意事项。

4.1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代理人,以防不测;

4.2厂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门卫;

4.3车间和仓库人员应从标有安全标识的消防通道撤离。

【水利方案】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

1.

总则。

1.1。

目的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1.3.1。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

1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

)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

)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

)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

)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

)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7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4.2。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水利部及其所属流域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代建机构,下同)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3。

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水利部予以协调和指导,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1.4.4。

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水利部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2.2。

2.

2.3。

水利部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

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

成员:规划计划司、人事劳动教育司、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京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名先后递补)。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

2

3

4

5

6

)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3.2。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其组成如下:

主任:建设与管理司司长;

副主任:人事劳动教育司副司长、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分管水利工程建设);

联络员:建设与管理司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1

2

3

)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4

5

)承办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6

2.3.3。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等若干个工作组(以下统称为“工作组”),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工作组的具体设置,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关专家从水利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选择,特殊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商请有关部门推荐。各工作组在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援和技术支撑,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专家技术组:根据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集和组织安全、施工、监理、设计、科研等相关技术专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2

)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事故的相关事件,详细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4。

流域机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水利部流域机构应当制定流域机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流域机构的职责与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需经水利部核准并抄送流域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下同)。

2.5。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逐级上报备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应急预案报水利部及所在流域机构备案。

2.6。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

1

2

3

4

5

)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6

)配合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7

)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

)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9

)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10。

)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7。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7.1。

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2.7.2。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3。

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4。

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2.8。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

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灾害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2.3。

4.

应急响应。

4.1。

i

ii。

iii。

iv。

四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

i

级、

ii。

级、

iii。

级、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

4.1.1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0。

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100。

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4.1.2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

10。

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事故。

4.1.3i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上、

5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4.1.4iv。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事故分级将适时做出调整。

4.2。

4.2.1。

水利部直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

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或副指挥长(水利部办公厅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

i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或副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司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2.2。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和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的工作。

启动。

i

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i。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3。

事故报告。

4.3.1。

事故报告程序。

1

4

小时。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在法定工作日向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夜间和节假日向水利部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室归口负责向国务院报告。

2

3

)对于水利部直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项目,在报告水利部的同时应当报告有关流域机构。

4

)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水利部报告。

4.3.2。

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

2

3

)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

2

)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

2

)事故原因分析;

3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

)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5

)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3.3。

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

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项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2。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3。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4。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5。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

新闻报道水利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国务院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国务院决定。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

善后处置。

5.2.1。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

项目法人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1。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组织的职责如下: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

)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

)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

)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

)事故结论;

7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

)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

10。

)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

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应当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5.3.4。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5。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它参建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

5.3.6。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的通讯方式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备案。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组成单位和人员名单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编印分送各有关单位,需要上报的,报有关部门备案。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新。

6.1.2。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

24。

小时正常畅通。

6.1.3。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动通讯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

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

)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

)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

)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工程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

)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

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整合水利工程建设各级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6.3.2。

各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高应急监测、预防、处置及信息处理的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储备。

6.3.3。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公众信息交流。

1

)本应急预案及相关信息公布范围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

)项目法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公布至工程各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6.4.2。

培训。

1

)水利部负责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各类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

)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4.3。

演练。

1

2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必要时邀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3

)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5。

监督检查。

6.5.1。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对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协调。

6.5.2。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项目法人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5.3。

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实施应急预案进行督促检查。

6.5.4。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

本预案报国务院并抄送有关部门,由水利部具体负责管理与更新。

7.1.2。

适时对本预案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有关部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并视评审结果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完善或修订。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1.3。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制定及其更新的事故应急预案应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4。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水利部及时组织修订。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7.2.2。

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

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水利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系人:赵东晓。

;李富根。

传真:

7.4。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溪中学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做好校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加勇

副组长:王长明

组 员:周现峰 李裕 李光波 孙凤民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 应作出快速反应, 分工合作, 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 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集结待命,开展工作。 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说明: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均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应及时调动属下相关人员配合工作;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本预案与学校原有相关预案结合执行。

一、目的: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为使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不使事故扩大和蔓延,减少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工程的特殊性点,特制定此预案。

二、工程的基本概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领导小组

公司由公司经理(钱亮兵)领导等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芮建军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突发性以及中毒事故的发生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材料员: 俞秋香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等以及所需调度工作,电话: ;

急救联系电话:江浦卫生院58841127;江北人民医院57067000(葛关路552号);省人民医院(广州路300号)83714511。

四、应急预案设备

南京环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措施设备一览表

五、安全事故的应急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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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9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a.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危险性分析、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d.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答案:c。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三层含义:一是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发生,这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关键和前提是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预警。就是将一切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来,确立突发事件发生的指标体系,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并在这些方面实施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将监督与预防措施结合起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预案。突发事件既有人为因素,也有非人为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完全避免突发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把防范突发事件的基点放在准备工作上,其中制订应急预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2、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预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顺关系,二要保证指挥和信息渠道畅通,三要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指挥体系,四要使预案的包容性强、覆盖面广、措施具体、便于操作,五要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综合协调、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应急预案编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全面分析本企业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危害程度。

第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第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客观评价本企业应急能力。

第六,借鉴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应急工作经验。

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第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客观的和人为因素,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采取充分有效的预防措施,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然而事故的发生也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难以准确地预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因而也就不可能当事故发生时才采取措施,这就必须要求建立一个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机制。

第三,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体现联动的原则。

建立高效、可靠,畅通的信息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将事故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4、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对于编制的应急预案,只要适合企业的管理实际情况,能够指导企业、船舶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就是好的应急预案,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风险,针对实际应急需要和自身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目前,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1+4”结构。

所谓“1+4”结构,就是:综合预案=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基本预案”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原则:“应急功能设置”描述组织、领导层、部门以及关键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要求;“特殊风险管理”主要描述组织应急面临的各种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要求;“标准操作程序”是对“基本预案”的具体扩充,说明各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细节,强调在应急活动过程中承担应急功能的组织、部门、人员的具体责任和行动;“支持附件”是各类与应急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信息等,应急预案以上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1+4”结构层次清晰,可操作性强,应急内容全面,预案纵横都能有效使用,但相对结构复杂,存在部分重复之处。

第二,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

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结构中,“总预案”就是阐明应急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的基本原则;“专项预案”是根据“总预案”的要求,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的子预案,如水运企业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火灾应急专项预案、水上各类交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等;各运输船舶的专项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分为:搁浅触礁应急专项预案、船舶失控应急专项预案、机舱进水应急专项预案、人员落水应急专项预案。专项预案越到基层越具体,同时必须保证行动与总预案和上级主管部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一致性和有机结合。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逻辑关系清晰,比较容易把握,操作性强,针对特定风险或场所的应急程序比较明确,目前,水运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基本上采取此种结构。

第三,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

这种应急预案的结构,是由整体到局部。“总预案”概述应急体系框架和应急基本原则。“应急程序”则明确各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或各应急部门应急工作流程,而“应急说明书”是具体的应急行动指导。

这种应急预案文件结构与企业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形式一致,层次清晰,不同层次的人员可以有选择地使用预案文本,可操作性较强,小型企业目前多采用此结构。

单一的应急预案是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应急预案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等所有内容都融合成一个文本,该文本既阐明了应急框架和原则,又细化到了具体的应急行动。

这种应急预案结构的文本简练,重复性小,操作性比较强,比较适合分公司、船队以及风险较小的企业。

各企业还可以采用上述应急预案结构框架中的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构形式,将其融会贯通,联合起来使用。如:在“总预案+专项预案”的结构框架中,可以将“单一的应急预案”的结构融入专项预案,也可以将“总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结构中的应急程序和应急行动说明书融入专项预案。

因此,企业应结合自己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对应急预案的结构框架进行合理设计,使应急预案在实际安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地实施。

5、应急指挥系统的设计。

应急指挥系统对整个应急过程进行统一决策和指挥,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行动和应急资源的调配。因此,应急指挥系统是应急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关键。

应急指挥系统是随着事故的发展和应急工作的进展在不断调整的。在设计应急指挥系统时,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充分考虑应急指挥系统的启动和建立程序,所需要配置的设备设施,临时指挥人员及其职责,系统内部职责分工等,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能适应事故应急的需求。

比较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内部应有指挥、行动、策划、后勤及财务行政等五部门的管理职能,既要求内部有职责分工。指挥人员是核心,负责应急响应的所有方面;行动人员负责所有应急响应任务的运作,包括所有关于降低直接危害,抢救生命与财产,进行现状控制,恢复正常的行动;策划人员负责收集、评价并传递事故现状信息,并负责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提供指挥部各种信息资料;后勤人员负责为应急行动提供各种应急工具、设备、物资及材料等。

6、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在编制流程中需要把握好三个重点:危险分析、职责划分和注意与外部联系。

第一,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主要是通过危险识别,风险评价,确定企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性质,危害后果等,为应急响应和应急准备提供决策依据和足够信息。

危险辨识应全面,风险分析应客观。可以组织专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

危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分析周边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确保在实际应急过程中,能够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应急措施等。

第二,职责划分。

对于应急编制的职责划分,应该根据参与编制人员的专业背景,涉及到的应急职能进行分配。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至少应包括各部门的人员,各专业人员,同时还需要领导层的领导参与,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组织系统性。注意,一定不要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全部推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在编制预案前,应充分考虑,讨论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应急过程中承担的应急职责,并由高层领导确认,统一应急职责,避免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出现矛盾,不统一的地方而增加工作量。同时,各部门及其员的应急职责应尽量与日常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对应起来,便于实现平战结合的原则。

第三,与外部的应急联系。

在事故情况比较危急的时候,企业应急往往需要社会的应急支援和主管机关的应急指导和协调,因此,企业的应急预案不是孤立的,它和所在区域、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专业救助队伍、水上搜救中心的应急预案都应有一定的联系。

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自身的危险事件是否会危及周边其它的安全,并与之进行沟通和交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后如何通报,如何协助应急以避免应急扩大等,同时,还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最快地得到政府部门的应急支援。因此,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与外部的应急预案留有接口。

7、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不论企业是采取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框架结构,最终编制的应急预案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这是对应急预案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最终的目的。

要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将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得到的有关信息结果融入到预案的内容中,使应急预案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最基层的应急预案文件(比如标准操作程序、应急行动说明书等)中应明确六个方面(为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干什么,怎么干),即应急文件中应明确执行应急任务的主体、时间、地点、具体的应急行动、行动步骤和行动标准等,使任何参与应急的人员都能有效、高效地开展应急工作,而不会受到紧急情况的干扰导致手足无措,甚至出现错误的行为。这样的应急文件是整个应急预案的核心和关键。同时,编制好的应急预案,要不断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应急技能,并根据生产情况的改变,不断完善和修订。

8、应急预案的完善。

第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套工作,对全体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加强应急训练,企业要以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应急训练演习。一旦事故发生,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组织和人员能根据各自任务和职责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9、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引起各水运企业的高度重视,但预案编制的方法、内容、格式还没有形成规范和标准,我们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也还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不足之处,因而,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预案的制定,内容应全面、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第二,由于水上运输点多、线长、分散、流动大的生产特点,仅仅依靠自身的应急力量往往难以圆满完成应急工作。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考虑建立水运企业、专业救援和主管机关及地方政府在内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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