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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章制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作者:翰墨 安全规章制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社会生活中,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交通规则、学校纪律等。以下是一些常见规章制度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是依靠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由相关的责任人签字后留存,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日常检查分岗位从业人员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领导机构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汛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车队、部门二级,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全领导机构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春运、国庆等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公司的生产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车辆停放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物资的存储状态;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时整改,除现场整改外隐患整改后须复查整改情况并要有复查记录。

2、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检查人员必须及时向安全领导机构或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制定相应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

3、对政府管理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

4、除一般事故隐患外,隐患整改要制订整改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公司每年应当在安全管理经费中列支足够的资金保障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整改的开展。公司法人应深入到基层,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规章制度

1、将饼屋内外灯箱上的尘土擦干净。

2、将面包醒发箱内的脏水倒干净,并更换新水,烤炉内油污要清理。

3、冰柜要除霜清洗擦净。

4、清理卫生死角,喷洒消毒药水,投放鼠药、蟑螂药,须有专人负责。

5、整理原辅料做到码放整齐,领取方便,无粉尘。

6、定期清理空调及冰箱、散热片面性等设备。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工程领域的从业者,我们都知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于工程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规章制度不仅对于我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导和控制作用,也对于保护我们的工作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职场人士,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一系列的管理条例、规定和标准,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途径。例如,企业要开展工程建设,在施工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这种严格的工作方式不仅体现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为员工和社会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环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段:掌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

我们作为职场人员,需要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例如,在施工现场,我们必须具备各种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手提钢板夹、卸料防滑垫等,同时,在运输过程中也需要严格保证车辆和道路安全。如果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了规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让工程从业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要求,我们需要加强培训和教育。例如,在企业内部设立安全培训中心,让员工了解和熟知安全知识和相关制度;同时,还要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各种安全应急演练,评估和改进我们的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了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要求并不足够,我们还要在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应的工作要求。例如,在施工现场,我们需要严格落实红线范围,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和马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团队协作,增强安全意识,共同为企业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且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到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将相关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企业的安全发展。希望未来的每一位从业者能够认真对待安全要求,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工作原则: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预防为主;强化管理,层层把关,分工负责。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政教处要通过校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处室主任与具体当事人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建立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校务办负责召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协调各处办组安全工作的落实。政教处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学生安全教育及舍务安全工作。教务处负责实验课及其它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教科室负责电教室、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校舍、建筑、场地、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等各种设备设施的添置、检修及所属校企、商服、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艺体处负责体育设备设施检修、艺体活动安全、卫生防疫、疾病防治等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各处室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好本处室以及自己所管辖的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艺体处要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防火设备设施、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建立学校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学生重大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允许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各类庆典及其它活动。经上级批准或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的科任教师附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校长。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当即进行家访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工厂、仓库等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学生宿舍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或外出。要加强学生实验课的管理,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体育课、体育活动和运动员训练,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安全。

第十五条:集会、间操、课间的安全管理。学校集会、间操应由学校政教处、艺体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间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出场,由班主任负责按要求安排座位或站队。进出会场要有序,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各学年要安排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食服务工作,要重视餐饮卫生安全,加强对学校餐饮服务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许可证的方可上岗。食堂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的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财产安全管理。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各主要部门要做好主要设施的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门卫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并经保干进行三品检查,禁止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出入校园时要严格检查是否有危险品带入或公物带出。更夫值班员要经常巡回检查,管理和看护好所管辖区域的各种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政教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实行值宿领导24小时负责制。值日值宿领导和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必要时要及时报告“110”或辖区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重大活动或必要时期成立护校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第十九条: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人群聚集地要经常进行消毒。

第二十条: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校务办负责解释。

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二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置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四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第二十二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三条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六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条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三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安全事务部填写。内。

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安全事务部。

第三十四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阳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八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三十九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一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二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第四十七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四十八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本规定如有国家、贵阳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北京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安全规章制度

医务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平时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周一上午抽出2小时的时间,对上周的学生疾病情况进行小结,发现有学生普遍存在的疾病或传染病、流行病等问题,及时找出预防措施,以维护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并形成制度。在工作中以医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可采用各种方法给予治疗:如药物口服、肌注、雾化吸入等;对于各类损伤,严格按无菌操作原则给予清创、包扎、换药等治疗,并做好学生损伤后的功能恢复的指导和治疗(如理疗等);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4、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使学生患病时能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医治,以免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5、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以及学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4、治疗中注意中西药的搭配使用,以增强疗效;

6、在给学生药品时,分袋包装,并清楚地写明服用方法;同时注意询问学生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的学生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验;7、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管理制度《中学医务室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对于在医务室进行观察的学生按常规给予医疗护理,尊重学生的医疗隐私。树立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所有医疗档案,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1、坚守工作岗位:为了使生病的学生得到及时地诊治,即使在上课、体检、外出开会、学习、跟随学生外出军训、劳技等情况下,医务室也尽可能做到一个人外出一个人留守医务室,以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医务室做到了校医及时到岗,随时做好预防和处理意外损伤事故的准备。

2、对于医疗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出有效对策:

(4)住宿学生和晚修学生的突发疾病,将突发疾病的学生按《龙城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急救处理原则》处理,及时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5)对于个别学生隐瞒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按《龙城初级中学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制度》给予处理。

安全规章制度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垂直方向笔直地下坠,因此就有一个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国家标准规定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值与坠落垂直距离h值的关系是:

按照不同的坠落高度,可分为四个等级,即:高度h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或特级高处作业。

(1)主要类型有:

因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

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移动的物体碰撞坠落等。

(2)主要原因是:

作业人员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首先要做好作业现场的科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作业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日常的检查。其次要采取周密的防护措施。

(1)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好安全“三宝”。

1、安全帽。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2、安全带。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用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没有系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用点,必须设置安全网。另外,必须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作业。

(2)做好“四口”防护。“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称通道口)。对“四口”的防护应设置围栏、盖板、防护门、架网和防护棚等。

(3)做好高处作业现场无防护边沿的防护。对无防护措施的边沿要设置1.2米高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立网,既防人员坠落,也防物料坠落伤人。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严防患有不适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登高时禁止使用没有防滑或梯档缺损的梯子。梯脚和梯顶端应放置牢固或有专人扶梯。

(6)登高时用的脚手板要符合规定。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断裂伤痕,搁置必须平行牢靠,两端要用绳索扎牢。

(7)注意脚手架是否坚固、结实、平稳。

(8)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设跳板或下方满搭安全网。

(9)高处作业要做到“四个不踏”。未经检查的搭建不准踏;玻璃栅天窗不准踏;凉棚石棉瓦屋面不准踏;屋檐口不准踏。

(10)冬季在寒冷地区从事高处作业时,要防止踏冰滑倒,不准在走道、脚手架上到水。

(11)在高处作业遇有雷电或阴云密布将有大雷雨时,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离开。

(12)登高架设属于特种作业,从事登高架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从事登高作业。

(13)使用依赖登高设施如马凳、人字梯、斜梯等作业时,必须要保证设施的安全性能,并按安全规定使用。

(14)高处作业过程中,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15)使用登高设备的单位,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其使用安全。

(16)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一家公司或组织用来保障员工安全、避免生产事故以及维持生产环境的一套规范性措施。对于一个新入职的员工来说,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是工作的基础之一。在我工作初期,对于这些规章制度有了一些认识和理解,感受颇深。下面是我对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心得体会。

通过实际的工作经验,我逐渐认识到规章制度对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规章制度是保障员工安全的有力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和制度,那么很容易出现各种安全问题,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其次,规章制度有利于规范生产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在规范的生产环境下,员工的工作效率会大幅提升,而且会使得公司的工作流程更加流畅。

第三段:理解规章制度与改善自身素质的关系。

规章制度体现了一家公司或组织的规范性管理体系,但是对于员工而言,更是一次提高自我素质的机会。遵守规章制度不但有利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还能够提高员工在组织内的职业地位。在遵守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员工不断提升自我素质,相应地也会更有可能得到公司的认可。

第四段:遇到问题要及时反馈。

在遵守规章制度的时候,有时候会发现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反馈,就会因为不及时的处理而引发更大的问题。相反,如果能够及时反馈,那么就有可能防止或避免一些潜在的安全风险。在遇到问题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并积极参与后续解决方案的讨论是员工必须具备的素养。

第五段: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提高自身素质。

总之,规章制度对于组织和个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熟悉相关规定并坚守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地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同时,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也能够不断提升自我素质,提高自己的职业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时刻关注相关规章制度的更新变化,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为公司和个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安全规章制度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黄、红灯。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不追逐打逗,不超速骑车。

4.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5.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6.在校内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7.在校外,自行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上下学途中,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行驶路线中无机动车道,应当靠行道的右侧行驶。

9.坚持不乘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黑车”上下学,不擅自包车上下学。

10.上下学时要随身携带交通安全联系卡。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规章制度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从更深、更广的角度看,护理安全还应包括护士在执业过程中不发生允许范围与限度以外的不良因素的影响和损害。

护理安全是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优质护理的关键。护理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是护理管理的重点,是护理质量的保证。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护理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现代医疗护理活动日趋复杂化,各种影响因素不断增加,患者在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护理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医院应最大限度地消除护理不安全因素,这是现代优质护理所首先应做到的。提高全体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基础。如何保证护理安全,杜绝隐患是摆在管理者和每一个护理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1.1管理因素。

1.1.1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有的医院没有编制护理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没有建立规范化安全管理平台;有的虽然建立了护理规章制度,但没有健全的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导致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1.1.2上级监控缺乏力度。

管理者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没有定期召开护理安全专题会对护理过程进行分析、总结。没有制定常见急症抢救流程、工作环节流程、应急预案流程、服务规范用语以及科室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等,使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缺乏有章可循,随意性较大,存在安全隐患。

1.1.3对护士教育培训不足。

主要表现在仅注重护士的工作完成而忽视护士的在职培训提高。对护士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不够及培训管理监督不力等。这不仅是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也是对患者安全的最大威胁。当前护理科学和发展对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数量的要求较高,如果不能及时根据专业技术发展的情况进行调整,找不到有效的途径提高人员素质,这些方面因素对护理安全的影响将越来越显著。

1.1.4护理人员配置不合理。

护理人员的缺编,不能保证满足工作基本要求而给患者造成不安全影响或隐患。当护士人手紧缺、工作超负荷时,多数护士无法适应多重角色的转换,出现角色冲突,长此以往将使护士身心疲惫,也是构成护理工作不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

1.2护理人员因素。

1.2.1护理人员素质不符合职业要求。

护理人员是护理措施的实施者,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都离不开护士,因此护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关系到护理安全与否的首要因素。个人素质是指护理人员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当这些素质不符或偏离了护理职业的要求,就可能造成言语、行为不当或过失,给病人身心带来不安全的结果或不安全感。

1.2.2未严格执行职责、制度、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安全防护措施,而发生坠床、压疮、烫伤等;对药物剂量不清楚、换算错误导致用药不准确和失误。

1.2.3理论专业技术水平偏低,专业技能不熟练。

随着护理新观念、新技术的不断更新。

涌现,护理工作中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的内容日益增多。业务知识缺乏,经验不足,技术水平低或不熟练,操作失误或操作错误等均可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对低年资护士而言,由于她们临床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丰富,技术操作不熟练,平时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跟不上,容易导致操作失败或操作错误而发生护理差错;有的护士不加强业务学习及操作培训,理论知识匮乏对病人的病情观察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且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从而未及时给病人用药和处理,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不能熟练掌握新技术、新仪器的使用方法,致使护理工作滞后,影响医疗效果。

1.2.4法律意识淡薄,护理书写不规范。

护士在学校和在职教育中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临床工作中往往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如对患者的隐私权、患者的知情权等没有在思想上产生足够的重视,往往会导致与患者产生冲突。由于护士忙于应付各种常规治疗,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地将护理活动记录,下班时回顾性地记录,致记录内容出现粘贴、涂改现象,甚至关键的内容漏写;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千篇一律,不能体现病人的个体差异和疾病的专科特点。

1.2.5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欠缺,忽视病人心理变化。

在进行护理治疗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遇事容易情绪化,对患者态度生硬,对病人反常的情绪观察不仔细,未及时做必要的心理疏导,有的护理人员语言、行为不当或过失给患者造成不安全感或不良后果,这些常常是造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

1.2.6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由于护士职业的特殊性,很多时候是一个人值班。一些护理行为有时仅有护士和患者参与,所有的诊疗和操作不可能全都做到让患者签字或知情。或虽有记录但没有旁证,由于没有及时签字或履行好告知义务导致护患纠纷发生。

1.2.7缺乏有效的护患沟通交流。

由于人员的统配不足,对病人的护理时间相对减少。更因为许多护理人员的观念仍停留在功能制护理模式上而不注重与病人交流,导致护患间的沟通不及时,造成患者不理解,护理质量不能保证,患者不满意。

1.3患者的因素。

1.3.1患者或家属期望值过高。

患者对疾病缺乏正确认识,对医院期望值过高,心理承受力差,就易产生焦虑、恐惧、心烦意乱等心理现象。如出现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反复,就会不信任医生,怀疑诊断错误,更不听护理人员的安排,甚至拒绝治疗,导致患者人为的护理不安全因素。

1.3.2患者的不良心境。

患者及其家属由于疾病,特别是突发疾病的影响及经济承受。

1.3.3患者的自身素质。

由于部分病人所受教育的限制,素质不高,对护士工作不理解,易出言不逊或有不尊重行为,也是导致护患纠纷的一个因素。

2.1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培训。

作为管理者在工作中应以身作则,成为学习、执行、落实制度的模范。凡事有预见性,努力作到“三预”、“四抓”,即:预查、预想、预防和抓容易出差错的人、时间、环节、部门,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超前教育和超前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不能一味的回避,甚至推卸责任,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去面对解决,防微杜渐,让大家在别人的教训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

期进行护理安全管理的专题讲座,加强实习护士、进修护士、见习护士的安全管理,学习与护理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广大护理人员从被动接受安全管理检查转变为自觉维护护理安全,使全体护士认识到遵守规章制度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在护理管理过程中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在实施护理行为的过程中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和纠纷。

2.3建立多方位、多渠道、多途径的监控体系。

医院建立以护理部-科科室护士长-临床护理组长为主体,全体护士共同参与的护理安全检查体系。定期监控护理人员的护理质量和服务态度;护理部、病房护士长随机对科室护士进行护理制度、职责及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提问,加大护理安全质量的监控;同时利用晨会时间不定时在科室督促护理规章制度和重病人护理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各种信息;通过夜查房加强夜班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倡导慎独精神。定期分析不安全因素,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护理安全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消除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4开展护士礼仪、服务态度培训。

在护理工作中,往往因为语言不当引起病人及家属不满,因此应组织全员参加礼仪培训,制定了各种岗位的规范语言,加强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管床护士每天通过与病人及家属交流,弥补护士沟通不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5加强对护士进行规范化培训。

鼓励护士参加专科、本科等再教育,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并主持专业讲座和业务查房等;定期组织科室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观念;对护理操作技能进行考核,让每位护士均能准确、熟练、规范的完成护理操作,从根本上防止了因操作不熟练或失误,而发生的护理差错,保证护理安全的落实。

2.6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质量。

要求护理人员用法律的思维书写护理记录,培养护士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遵循护理文书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书写原则来记录文字内容,仔细观察病情,从法律的角度规范护理文书;禁止涂改、粘贴、错写、漏写;使护理人员不但要有保证病人安全的意识,同时也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2.7加强沟通,依法行使病人的权利。

护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赖于病人的配合和支持,因此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应尊重病人、理解病人、同情病人,因人施护。在交流过程中应讲究语言的艺术性和技巧性,对病人提出的疑问,用通俗易懂的专业知识,结合病人的情况,向病人解释;遇到护患双方有意见分歧时应心平气和地解释安慰、体贴关心、理解病人,提高病人和家属对我们的信任,从而杜绝护理纠纷。

2.8推广人性化服务,创造和谐护患关系。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声问候,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张整洁的床铺,一段礼貌简洁的入院介绍,对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充满责任心,对待病人如朋友般真心,做各种解释工作耐心,使护理人员逐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创造和谐护患关系。实施人性化服务是安全护理的有利保障。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安全质量是患者选择就医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安全是护理质量的重要内涵和基础,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护理,才能促使病人好转或康复,护理质量才能得到根本的体现。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均有可能涉及到各种潜在的法律问题,抓好全员安全质量教育是降低护理不安全因素的前提。社会的进步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对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同时也是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护理安全应该受到每个护理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安全规章制度

1、防火。严禁任何人夜间在宿舍点蜡看书学习,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引火物品进入宿舍,消灭火源,坚决遏制火灾发生。

2、防触电。严禁任何人在宿舍乱拉、私拉电源、使用各种电器、损坏各配电设施。自然损坏,及时找电工修理,严禁触摸带电破损开关,擦灯管等。

3、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种棍棒、大小刀具、铁器及运动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哑铃等),宿管会随时清理没收运动器材,学生放假带回家中。

4、严禁从宿舍二楼沿一楼护拦、雨遮下楼,严禁擦二楼以上外面玻璃,

严禁将半身伸出楼外探望、晾晒衣物。

5、禁止在楼内、宿舍、楼道、楼梯追逐打闹,拥挤玩球,严禁从楼上扔东西,风天远离楼玻璃窗下。

6、不持证明,上课期间不得回宿舍或滞留宿舍,不准带外人、生人进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女生楼,男生莫入,男生楼,女生禁入。夜间找人,概不会晤,特殊情况必须有书面假条,证人,并登记注册。

7、放假、上课,离开宿舍必须关窗锁门,宿舍内严禁放钱及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8、带到宿舍的食物必须干净、新鲜,严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食用后餐具剩物必须及时刷净、清理。

9、严禁在宿舍传看淫秽书报刊、听不健康歌曲,严禁酗酒、赌博。

10、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动用武力、器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自觉遵纪守法。

安全规章制度

1.库区、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库房和罐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

3.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4.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和有效期,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

8.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

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或装卸前,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相关部门。

11.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且在领用时认真填写和上下帐做到交接清楚明了。

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库房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上锁,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并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

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顺利地完成室验,也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请每位同学进入实验室遵守下列几条制度和原则: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活动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做实验前,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3、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未经教师指导、许可私自操作。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4、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老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应爱护实验器材,爱惜药品,不随意玩弄器材药品。实验完毕,应及时洗涤器皿,并把器材、药品按规定位置放好,严禁私自带走器材、药品。

7、实验结束,要将仪器整理成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1、不要私自连接实验桌上的插头、插座.不要私自拆卸实验桌上的插头、插座。

2、使用学生电源时,打开开关之前检查是否已将用电器连入电路中,如果没有,须重新连接电路。

3、如果发现电线绝缘层已损坏,须告知实验老师,切不可用手直接接触。

1、取用固体化学药品用药匙,不可用手拿。

2、取用少量液体药品用滴管,大量使用时口对口倾倒,一定要胆大心细。如不慎手上粘有药品。应立即用水冲洗。

3、如果不慎将浓硫酸滴到手上,应立即用抹布擦干,再用大量的水清洗。若不慎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告知实验老师。

4、在利用固体与固体加热制取气体时,应使试管口向下倾斜,以防发生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