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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述而篇第七感悟(实用7篇)

作者:MJ笔神 2023年述而篇第七感悟(实用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感悟,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感悟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感悟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感悟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一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鲁迅说: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关于红楼梦第六回读后感600字2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关于红楼梦第六回读后感600字3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关于红楼梦第六回读后感600字4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这是中国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开篇词与结尾词。说来也是可悲,一本红楼梦,尽显人间的心酸。

红楼梦中真的是一部人间“奇”书。

说它奇,也非是,说它俗,也不然。这本书把人世间的庸俗与理想世界的奇幻相结合,奇中有俗,俗中有奇。曹老把这两者很完美的给搅和在了一起。却又找不着破绽。

他究竟是从那个地方入手来把这两者混合的呢?说来很简单:梦。

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饮了仙茶“千红一窟”(千红一哭)喝了仙酒“万艳同杯”(万艳同悲)。还听了仙曲《红楼梦》。一曲红楼,暗示了贾府与十二金钗的结局。只有看完全书再返回此章一读,方懂曹老一片苦心。每读到这里,我都不禁感叹,人生的结局真的不是世人所能预料的。

而梦醒之后,贾宝玉还是那个贾宝玉,那个任性的少年。并没有因为一梦改变自己。此处又从梦中的奇转为现实的俗。

另外,很多的梦是托梦。秦可卿托梦凤姐要小心“水满则溢,月满则亏。”晴雯托梦贾宝玉说她要死了等等。

其实,除了写出来的梦,还有一些隐藏着的梦。螃蟹宴、海棠社、桃花社,多么美好的生活!结果到了红楼梦末期,林黛玉枉凝眉,泪尽而逝;薛宝钗终身误,孤身至终。王熙凤聪明误,机关算尽。十二金钗,没有人有好下场。

人生一世,离开后不终是一无所有吗?人离世后,终究和来到这个世界那时候一样,什么都带不走。一切,纯洁如初。

关于红楼梦第六回读后感600字5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二

《水浒传》这本书中所写的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每一个都神勇无比,一心为民,宁愿自己也要帮助老百姓们度过,过上幸福的日子,梁山聚义首当其冲,召集好汉一马《水浒传》中的108名将士,个个都是好汉。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这个暑假,我在家读了一本叫《水浒传》的书,我看到了一篇叫《武松打虎》的故事。故事一开头就讲 武松和宋江在柴进家中住了十多天,等武松病好了以后决定去清河看望家兄,柴进和宋江留不住他,便送了他些银两,并摆酒为他饯行。

武松走了几天,来到阳谷县地面,他的肚子也饿了,见前面有一家酒店,上面插着一面旗帜,上面写道:三碗不过冈。就走了进去,坐了下来,将哨棒放了下来,叫道:“店主,快拿就来。”店主拿了三个碗,一双筷子,一盘菜,倒满了三碗酒。武松一口气就喝完了,并说道:“好酒,再拿一些下酒的菜来吃。”店主拿来了牛肉,又倒了两碗酒,店主就不倒了,只管切肉。武松敲着桌子说:“倒酒!”但没有人帮他倒,武松叫久了,变吼道:“为什么不倒酒了?”酒家过来并指着酒旗上面的字说:“三碗不过冈!”武松问道:“为什么叫三碗不过冈!”酒家说道:“俺家的酒后劲大,喝了三碗就倒下,因此叫三碗不过冈。”店主拗不过他,便又倒了三碗……最后,一直喝了十八碗才走了出去。酒家叫住了他说;“这山上有一只老虎,经常伤人,你千万不要一个人前行!”武松对酒家大吼,上山去了。到了半山腰,武松心里想也没什么老虎吗?就躺到大青石上睡了下来。突然一只老虎跳了过来,这时武松被惊醒了,但他没有被吓跑,而是和那张牙舞爪的凶猛的老虎打了起来。他就用拳头把老虎打的七窍流血,动弹不得。我想到了我,平时看到一只老鼠就吓的躲得远远地。

自从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每遇到危险困难我都不害怕了。我就会想到武松打虎的情景。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勇敢的小学生吧!

《水浒传》是一部十分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着”。看到这本书我就想起了刘欢的好汉歌。梁山好汉他们个个侠肝义胆,敢报天下之不平,其好爽的性格光彩照人,令世人敬仰。这本书中以很多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小说中智取生晨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述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在《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宋江了。他被人称为“及时雨宋江”,是郓城县的一个小官史,为人好义疏财,并且十分孝顺父亲。因为他乐于帮忙穷困的人,所以各地方的人们,都景仰他的德望。他受了小人的陷害,蒙上了不白的冤罪,被判了死刑。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梁山伯的英雄赶来劫法场,把他救上山去。之后,宋江当了他们的首领,大破高太尉所率领的军队。

《水浒传》充满了官逼民反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经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

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到达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不仅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并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了彪炳文学史册!

近日,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可是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水浒传具体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塑造了一大批梁山泊好汉忠义,替天行道的光辉形象。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比如一百单八将中的宋江,江湖上人称他为山东及时雨宋押司,他深明大义,急盼招安,愿为国家出力。在兄弟托塔天王晁盖死时,他十分悲伤,几次要哭昏过去,每日都会领众举哀,遵从晁天王遗言,发誓要带领好汉们,活捉敌人史文恭,为晁盖报仇,在不断地努力下,他做到了。他军法严明,宋江手下的军校因为酒肉少而杀了厢官,宋江哭着命他痛饮一醉自缢而死,而后,他顾着梁山泊时的恩情,盛棺安葬,他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好官。

而反过来呢,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使人愤恨,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宠溺养子,使计拿下教头林冲,刺配沧州道,险些被防送公人董超和薛霸结果了性命。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后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而后却转面无恩,连日称病,不敢上朝,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让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令人可忧可悲。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科技文化蓬勃发展的新社会,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勇敢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成为我们积极向上成长的新动力。《水浒传》在我遇到困难时使我想到梁山好汉们在遭到朝廷的讨伐时携手共进,积极出力的事迹。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梁山好汉仿佛变成我的指路人,告诉我要对朋友热情主动。

读过《水浒传》后,我仿佛被注入了正义的能量,它恰如一首史诗,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的国势特征和民俗风情,但它为我们传达的更多的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传奇。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它以宋江等人各个都被“逼上梁山”为主题,主要江苏了各个好汉的经历,其中使我最深印象的两个字忠和义。

鲁智深是一个代表性的人物,他十分爱吃狗肉并且武艺高强,精武刚勇。他的武器是一把禅杖。又一次他和李忠和张进在一家店里吃饭,只听隔壁在啼哭,鲁智深便走过去问怎样回事一老一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鲁智深听了之后大怒。原先是有一个叫镇关西的人欺负这一老一少。鲁智深便说:“明日我与你同去见那镇关西如何”老少立刻答应。

第二天早上鲁智深出门便找到了镇关西。镇关西一见到鲁智深立刻说好汉赎罪。鲁智深说给我来十斤精肉不能有肥的切成臊子。镇关西立刻叫人去做。做好之后放在鲁智深面前。鲁智深又说再给我来十斤肥肉切成臊子不能有瘦的,镇关西再次叫人弄好放在鲁智深面前。谁料。鲁智深又说给我来十斤骨头切成臊子不得看见一点肉。这下把镇关西气坏了。掏出一把小刀向鲁智深刺去,鲁智深立刻回首打了他三拳。竟然将他打死了,这就为那老少报了仇恨。

水浒传由于官场的险恶所以各自上梁山,此刻回忆起,仿佛那一百单八将还在面前若隐若现。

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故事。也爱各个好汉的豪爽性格,但我更爱的是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的精神忠和义。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三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这三个巨人,命运待他们不公:为什么贝多芬没有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那样好的身世?为什么米开朗琪罗没有贝多芬和托尔斯泰的自由?为什么托尔斯泰不像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那样有追随者?他们有种种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遇上挫折时表现得勇敢坚毅,沉着地与困难抗争。他们所表现出的坚韧与勇敢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三个“大写的人”。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像贝多芬那样坚强、泼辣而又富有人情的人物,他的振撼和扶掖我们,不用多说了。托尔斯泰和米开朗琪罗——特别是米氏,都是具有很大弱点的人,可是我们在传记里和他们接触,却感奋地分了他们的痛苦、失败,同时也分了他们的诚挚和成功。我们的生命和他们的差不多融成一片,决不只“枕着他们休息一会”而已。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只要我们体会到《名人传》给我们心灵崇高的升华,使英雄的鲜血呈现在我们面前,英雄的红旗在我们的头顶上飘扬,我们就慢慢地感受到,在这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我们的灵魂也被所升华为一种崇高。

读《名人传》,让我收益匪浅。

《名人传》描述了不同时代,不同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美,让我们感受到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四

我相信大家都听到过我国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今天我介绍的就是水浒传。

故事中在梁山上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因为国家的腐败被逼上梁山,后来得到皇帝的招安。在征战中,好汉们死的死,走的走,只剩下了包括宋江在内的二十七位好汉,但是都被奸人杀害了,最后故事悲壮的结束了。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有的计谋过人,有的勇猛无双,有的精通旁门左道。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个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里面还讲了好多人物谢的诗呢!有“天罡尽已归天界,地煞还应入地中不中。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

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而且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又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英雄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五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狼王梦第六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血如长河,不管你在哪里,都是爱能到达的地方,爱是绝望时的道路,让走出无底深渊,爱是一滴清凉的水珠撒在大地,万物复苏。狼王梦就是个天衣无缝的例子。

狼王梦主要讲了:在一片辽阔无垠的平原上,有一个数百万只厉害的狼群。其中有一只母狼是狼群中最漂亮的狼,叫紫岚。它和狼群中最厉害的狼叫黑桑结了婚,可黑桑却不幸身亡。最后紫岚生下来的狼有一只成了狼王,她用伟大的爱成就了一个辉煌的故事。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也能处处感受到爱。来自妈妈无私的照顾和爱护,母爱是世上最伟大的爱。

一周前,我们班订了八本书,我分到的是《象母怨》,我三天就看完了,与张润泽交换了《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悲惨的一生:它与公狼黑桑喜结良缘,公狼黑桑一心想当狼王,可是,并没有袭击成功,他不幸的被杀了,紫岚一心想让它的孩子当狼王,它的野心,摧毁了它的三个孩子的本来安逸的生活,也摧毁了他们的生命,原来一直喜欢紫岚的卡鲁鲁,竟然移情别恋,喜欢上紫岚的女儿——媚媚。过了一个月左右,媚媚怀孕了,紫岚来看它,可是媚媚见她一来就往身上扑,但紫岚不敢还手,因为他怀了狼崽,最后紫岚被老雕琢的掉下悬崖了。

这本书好看极了,我推荐你们看。

在这本书里,紫岚的遭遇看似可悲,但她却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她渴望着、渴望他的孩子像她的黑桑一样,拥有当狼王的气质和胆魄。我一度很怀疑紫岚她是不是曾经很绝望,毕竟这一代狼杰,仅惨死在几头野猪的嘴下。可是紫岚的信念使我惊奇,她不像其他母狼因此就灰心丧气,这一场伟大的梦,好像她就是一匹渴望坐上狼王宝座的公狼。

她开始训练她的孩子了。先从黑仔开始,用比其他幼崽多得多的温暖和母爱去爱护他,用具有强大诱惑力的丰厚食物去奖励他,黑仔开始强大起来,拥有了黑桑的神态,脾气,但这份舔犊之情,竟让黑仔成了一条毫无攻击力的狗。她害怕,害怕黑仔已经没了狼的野性,因为他做的事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她用其他母狼都用的方法,激起了幼崽们的野性。过了不久,黑仔的胆魄已经是同龄狼崽的两倍了。他们只是忘记了来自天空中的威胁,可是厄运是还是来了,毫无防备地降临在紫岚身上。黑仔几乎像黑桑一样死的惨烈,但却死的勇敢。

紫岚把眼睛看向了蓝魂儿,开始对蓝魂儿寄托希望。原先,忐忑不安的蓝魂儿对这个世界的恐惧明晃晃的突显在脸上,时不时会有比他大的幼崽来抢他的食物,他便用委屈的眼神看望紫岚,她当然知道这是锻炼蓝魂儿的好时机,便不理他。晚上,蓝魂儿的一肚子怨气和愤怒,围绕在他全身上下,他的心被猛然改变了,眼睛一下子尖利起来,这才是狼的锐利!那天,已经习惯第一个勇敢捕捉猎物的蓝魂儿扑在了一只死羊身上,这原本是属于他的美味,却只是猎人无情的阴谋,他被夹在了捕兽夹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饥饿的狼群争先恐后地吃掉那只羊。紫岚的心再次碎了,她似乎含着泪,慈爱地抚摸这蓝魂儿,猛地一下,蓝魂儿含着笑容死了。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因为他在最渴望生命的时候死了,可紫岚可能不知道,就这样杀了他,就这样让滚滚鲜血迸涌而出,让蓝魂儿的梦烟消云散,但紫岚的梦还活着。

双毛的奴性使紫岚抓狂,他总是在受其他狼的欺负时还摆出一副臣服与他的样子,身材瘦瘦弱弱,严重的营养不良使他比其他狼长得矮小,羸弱的样子根本就不像要做狼王的样子。但这一切都是紫岚她一手造成的,她开始增强他的体质。半年去了,双毛的个头猛蹿,一股自信的样子。但他的内心并没有那么有野心,那么有胆魄。紫岚必须要用激怒蓝魂儿的方法来让双毛拥有那种来自王者的傲慢。紫岚几乎用尽了所有一只母狼能做的事。双毛和狼王开战了,双毛威风凌凌,把狼王撕咬的'一动不动,就在狼王就要面临灭顶之灾时,竟戏剧般的把双毛杀死了,就是因为狼王有着双毛没有的镇静和自信。就在那一刻,双毛被狼王那声充满自信的叫声给打回了原形,幼年的自卑感涌了出来,要是依旧保持着之前你死我活的精神,就可以在这时赫赫然地登上狼王的宝座了!双毛的魂和着他的梦走了。

这可能一直就不是一个梦想,而是一场需要一生来做的梦。但紫岚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我,她是被命运选中的,她也是一个不愿被命运所束缚的狼。

主人公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离她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又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在这种爱的另一面。就是一种令人难以忘却,伟大又崇高的精神,这依然是母爱的情怀。当我再次回想起它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的时候,我的脑海不禁回放着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景:为了自己的后代,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现在的社会,和狼的社会一样也是弱肉强食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嫩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渴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紫岚和黑桑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狼王梦,它们计谋了很久,打败洛戛登上王位,可天不遂狼愿,黑桑偏偏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一门心思放在培养狼王上。

可惜,黑仔当了金雕的腹中餐;蓝魂儿被捕兽夹拦腰截断;双毛从小受尽非狼欺负,心理自卑;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这个母亲。或许,这就是“狼道”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说自己在困难面前会百折不挠,但其中有许多的人会在面对困难时不堪一击。其实,坦白的说,我有时面对挫折,无力反击时,我只是哭泣,不去顶住;而紫岚呢,它在面对长子被雕啄食,次子魂断捕兽夹,最后一个儿子被幼年的阴影害死等数不清的挫折与困难时,都没有低头,只是在顽强对抗!这种精神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紫岚的三个儿子都相继死去了,我本以为衰老的紫岚会放弃“狼王梦”,安心过这珍贵的晚年,可是她却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行动更把我深深震撼住了!

一只狼尚且有如此大的恒心和毅力,它都懂得坚持不懈,保护亲人,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母狼紫岚是真真正正给我上了一课,它告诉我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沈石溪爷爷原名沈一鸣,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也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之美称。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及台湾杨唤儿童奖等等。

我阅读过沈石溪爷爷的《斑羚飞渡》《猎狐》《脸色苍白的伙伴》和《狼王梦》系列丛书。对于《狼王梦》一书我个人甚是喜欢,书中故事的情节字字句句都扣人心弦,每当我读到激昂高亢之处我的情绪都跟着跌宕起伏,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惊险,激动,真所谓为是喜忧参半呀!特别是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它的孩子们遭到惊险和困阻时那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就好像在告诉我一个道理:“越挫越要勇敢”。狼在我们的心里都是凶悍生猛,冷血无情的动物,但是通过阅读沈石溪爷爷的《狼王梦》,让我对狼族这种动物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知,也改变一直以来我的狼性的评价。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尕玛尔草原上悲惨而凄美动人的故事。母亲紫岚在环境恶劣,饥寒交迫的条件下,历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三只小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只小母狼媚媚,母狼紫岚不但要保护好它的孩子,并且为培养出新的一代“狼王”费劲脑汁,竭尽全力的守住它和小狼崽们仅剩的一点点领地,在硕大的草原上,除了环境恶劣,还要防范对手的袭击,这样的生存真是相当不容易,阅读到这里,我不禁心都提到嗓子眼,为母狼紫岚担忧,天有不测风云,厄运还是降临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被生生冻死在冰天雪地里。而小公狼黑仔出去捕猎时不慎被一只饥饿的老鹰叼走,母狼紫岚拼尽全力与老鹰周旋让自己伤痕累累,精疲力尽,但依旧没能救下它的孩子小公狼黑仔。

可噩耗并没有在这个伤心悲痛的母狼紫岚目前停止,随之而来小公狼蓝魂儿在外出捕猎时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猎人下的捕猎夹夹住了小公狼蓝魂儿的腰,此时的母狼紫岚像发疯似的不顾一切撕咬兽夹,想救出自己的孩子蓝魂儿,由于兽夹坚硬无比母狼紫岚用力过猛,满口鲜血,在撕咬兽夹时还拉掉了自己的利牙,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眼睁睁的看着小公狼蓝魂儿死去。母狼紫岚在悲痛欲绝中,接二连三的噩耗又一次降临,小公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权利与权位和狼王洛戛决斗时,由于小公狼双毛战斗技能不精湛被狼王洛戛抓住空隙致命一击,小公狼双毛不但输掉了王位争夺还搭上了自己青春鲜活的性命。看到这时泪水不由自主一滴滴顺着我的脸颊而下,我在想孩子们都不在了,母狼紫岚还能不能坚强起来呢?它的“狼王梦”是不是也随之破灭了呢?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想知道母狼紫岚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几乎接近崩溃的它会怎样?原来母狼紫岚并没有向现实认输,也没有接受命运的摧残,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生下的小小狼崽身上,似乎造化弄人,意外总在不经意间降临,在一次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小小狼崽,与老雕搏斗时,两败俱伤付出了它自己鲜红的生命!我读到这里,对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感动,它的爱是坚石,可以为小狼们遮风挡雨,坚不可摧。它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无私到不求回报,伟大到可以付诸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

同学们,我们要懂得父母之心,明白父母之爱,要学会珍惜,感恩父母为我们不辞辛苦,拼尽努力创造最好的生活条件及优越的学习环境,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我们要努力学习吧,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师恩,将来做一名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栋梁。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六

大家好!今天我要说的是《红楼梦》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前五回讲述了“通灵宝玉”的来历,也扼要描写了尘世的荣宁二府,暗示了人物命运,算是全书提要,但还不算完全展开。第五回中以秦氏入梦,第六回自然地又以秦氏出梦,然后将前半个标题简单的带过。很明显,这一部分则不是我要讲的。这一回目中有一个人物——刘姥姥,我想讲讲。

从人物关系上来看,本来跟贾府八竿子打不着的刘姥姥,通过女婿王狗儿,也算是和贾府攀上了远远的关系。王狗儿祖上贪图王家势利,认了王熙凤之祖做侄子,算来刘姥姥应该与凤姐同辈。刘姥姥一共四进荣国府,这里则是一进荣国府。

下面我将结合原文分析一下刘姥姥。

第一,她是来自乡下贫农家庭的刘姥姥。她并不懂得什么高深的知识,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甚至显得粗俗,是封建时代较为典型的农村老妇。“使人头晕目眩,刘姥姥此时只有点头咂嘴念佛而已”。这一处是刘姥姥进入堂屋时见“满屋之物都是耀眼争光”的表现。很显然这时的刘姥姥已经被贾府的荣华富贵吓到了,而局限于知识的贫乏,自然没有可能找出什么字词来形容,只好念叨阿弥陀佛。

“说话时,刘姥姥已吃毕了饭,拉了板儿过来,舚舌咂嘴的道谢”“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

在此处甲戌本的侧批是:可怜可叹!其实从前文可以看出刘姥姥已经极力相对体面和礼仪一些,但无奈于文化和习惯,及在乡村生活的很多礼仪上的缺失。从此时刘姥姥无意的动作,表现出来的是一个真实贫农老妇人形象。倘若刘姥姥不是这般,那么刘姥姥的形象得打个问号。

第二,她是一个久经世事的老婆婆。这一点让她能够圆滑且谙于世故。周瑞家的问刘姥姥:“今日是路过,还是特来的?”刘姥姥便说:“原是特来瞧瞧嫂子你,二则也请请姑太太的安。若可以领我见一见更好,若不能,便借重嫂子转致意罢了。”刘姥姥本来的确是过路,但是这里却说是特来瞧瞧,又轻描淡写似附加的一样说出真实目的,可看出她善于权变应酬。这一点周瑞家的当然也很清楚,但也看破不说破,一则是为了回报王狗儿的帮助,二则也要显弄自己的体面。但总的说来周瑞夫妇也算是个怀情不忘的正人。看了刘姥姥的一番话,第一是感叹语言的艺术,二是感叹生活的艺术。刘姥姥的生活艺术还表现在她的察言观色上,这里不再详细讲述。

最后我还想提一下本章的一些语言特色。刘姥姥的语言特点当然占其一。再者是其中对小孩的语言描写。“周大娘,有个老奶奶来找你呢,我带了来了”。这的确是孩子的语气,是“石头”的叙述语气。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这一句话时的确逗得我一笑。一般的书籍作者应该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有更多人阅读,这里的“石头”却有一丝赶人走的味道,夹杂的世态,即当时少人愿诚心做学问,这从作者自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也能看出,他所期待的是有更多知己能理解自己。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述而篇第七感悟篇七

童年,应该是快乐的、幸福的、自由自在的、多彩多姿的,不必管人世间的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坏。而高尔基写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阿廖沙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这让我感慨万千。

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时父亲去世,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受到外祖母的疼爱,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刀疤。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琐碎小事争吵、打架······周围的人个个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但好在有外祖母,他常常给阿廖沙讲故事,也潜移默化的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我想,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回家有口可的饭菜、新鲜的水果等着,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拥有这些的我们,并不满足我们的欲望,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看来赚钱是那么容易,的确,我们不用象阿廖沙那样十一岁就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这本书以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浪费,应该好好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辛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