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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文(19篇)

作者:文轩

调查报告的写作需要严格的逻辑思维和系统性的分析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的研究有所帮助。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十九jie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特别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xx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一)概况。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我市在上级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金融产业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增加信贷收入,改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改革,实现了金融实力增强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有利局面。

(二)农业和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占比和发展情况。

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近几年来,龙口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大县到现代工业强市的宏伟跨越。中小企业的异军突起对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可以说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市县域经济的主体,成为城乡居民就业和收入的主要渠道,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是有力地拉动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近几年来,全市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持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上缴地方级税收也逐年增加,占当年财政收入的份额也不断递增,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长点。

二是有效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中小企业的争先发展,勇于创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安排转移了大量的城乡剩余劳动力。目前,全市绝大多数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在中小企业企业就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极大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商贸、餐饮、房地产、交通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快速膨胀,为城乡居民提供的收入也逐年增加。

(三)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情况。

目前,我市中小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和壮大时期,信贷需求趋旺,但银行满足率较低,企业贷款难。经与部分企业和银行机构沟通了解,绝大多数企业表示“有较大资金缺口”,表示“没有资金缺口”的企业占的份额很少。同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现在贷款“比较难”,突出表现在:一是新上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二是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需要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开发新产品;三是企业正常运转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这些都造成企业资金缺口依然较大。

(一)管理制度和监管体制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规范本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运行,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促进小额信贷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为本地“三农”和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46号)的要求,我市明确由市金融办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职能主管部门,承担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定期接收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每年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情况进行测评等。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健全金融企业财会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业务和财务活动,无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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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发展、定位及支农支小的做法。

自我市成立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以来,市政府及金融办、银监、工商、财税等有关部门,在指导企业开展业务合规经营,维持健康发展、支持三农及小企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特点一是公司治理完善,操作流程简约规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均是当地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用优良的民营骨干企业,如南山集团、郎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小额贷款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设立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相对分离,操作流程简约、快捷,在放贷效率上远高于其他银行。二是服务方向正确,社会经济效益初显。小额贷款公司是“正规银行”的补充,其业务发展的基本目标就是为‘三农’和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融资服务。其客户对象主要是县域经济中银行机构不愿提供服务的小客户,如小规模种养殖的农户、农副产品经营(加工)户,有发展潜力的城镇小企业等。

(三)存在问题.

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正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一些制约稳健发展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后续资金不足,制约功能发挥。银监会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从其他银行融资的'额度不能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由于受注册资本最高限额以及融资比例的限制,目前,我市已运营的1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额仅为16909万元,对缓解小企业资金也只是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

二是经营范围狭窄,盈利能力受限。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品种单一,只能从事贷款业务,利息收入是企业的唯一来源,盈利能力十分有限。

三是机构名份尴尬,监管有待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在初期按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来规划,但短期内获得“金融机构”名份并不容易,使小额贷款公司处于按金融机构的要求监管,但又享受不到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的尴尬境地。

四是运营成本偏高,扶持力度不一。税收负担较重,管理费用高,使得资金年回报率偏低,在这方面给企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

三、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别。

小贷公司贷款主要发放方向为农户消费级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其他生产贷款,利率按照要求都控制在基准利率的0.9倍到4倍之间,从前期已发生的款项分析,农户消费级其他生产经营贷款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年利率在6-8%之间,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其他生产贷款、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年利率基本为20%左右。同时,和普通银行贷款相比较,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

相比较传统的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一般具有以下特点:放款时间较银行快,放款的门槛也较银行低,要求贷款者提供的手续相比较银行来说较为简易。他的出现,对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解决微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比较,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巨大差异,首先是经营宗旨和市场定位基本相同,都是服务于微小企业与“三农”经济体。但由于两类机构在股权结构、法律地位和企业性质的不同,使其在经营模式、经营理念、服务意识、客户群体、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从经营模式上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均由发起银行派遣,经营方式、操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沿用主发起银行的业务模式,可以说是大银行“克隆”一个小银行,由于股权结构所限,村镇银行是在主发起银行完全控制下经营,很难改变主发起银行固有的经营模式。小额贷款公司由民间资本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最高权力完全归属于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团队分工明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对独立,在运营上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从服务模式上看,(村镇银行在客户服务上借鉴主发起银行的一整套规范化的服务体系,在受理贷款的过程中相较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专业化、流程化、职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方面更能体现人性化、平等化特性,作为扎根于农村的新型金融服务机构,面对广大乡镇居民和村民,在服务过程中更直接、手续更简单。从服务对象看,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的市场定为小额、分散,服务对象为微小企业和“三农”经济,但是由于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的差异,具体的客户群体也有较大区别。小额贷款公司在利率定价方面也比村镇银行高出很多,客户群体主要是短期急需资金周转或者新创办的微小企业,贷款风险相对大,相比传统商业银行,“小额、分散、灵活”是其业务经营活动的主要特征。

小额银行贷款调查报告

至,我市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月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市场份额分别为75.80%、76.28%、69.00%和65.79%。5年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市场份额下降了10个百分点。从东港区、莒县两地调查的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在区县一级的贷款份额也在下降。20至201月,东港区辖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市场份额下降了2.32个百分点;同期,莒县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市场份额也下降了2个百分点。

(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势减缓,新增贷款市场占有率下降。

年至年以及2010年1至9月,日照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分别比上年增幅为21.39%、6.58%、8.44%、5.42%、4.32%,占同期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额的109.29%、72.75%、58.37%、37.90%和33.73%。东港区辖区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2006年、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额的130.01%、66.45%,到2010年1月仅占75.48%,增势明显减缓。

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市场份额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危害成倍放大。

自从商业银行诞生以来,只要存在贷款业务,就会有不良贷款。特别是当金融业发展起来之后,不良贷款逐渐成为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到了现代,由于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各个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一笔出现问题的贷款可能与为数众多的企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会成倍的放大。我国具有主体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积累的巨大的不良贷款和一直高于国际警戒标准的不良贷款率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成为了我国一大金融隐患。截止到2010年末,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国有商业银行2081亿元,占1.31%;城市银行325.6亿元,占0.91%;股份制商业银行565.1亿元,占0.7%;农村银行272.7亿元,占1.95%;外资银行48.6亿元,占0.53%。这就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经历了一系列的银行改革后,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但还是有相对较高的不良贷款额。

(二)国有商业银行现行信贷管理政策和经营战略转移,制约了信贷投入。

1.贷款权限逐步上收。

自人民银行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来,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强化贷款风险管理的目的,均相继实施收权严控政策,上收了贷款审批权。以东港区的情况为例,辖内4家国有银行均无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权;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工、农、建行主要客户资质,对a级以上客户有一定的审批权,而中国银行规定:信用贷款仅对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授权10万元,抵押贷款500万元、质押的贷款600万元,首笔贷款一律报市分行审批。4家国有商业银行区分行对所辖镇县支行转授权控制严格,其中建设银行没有对其县支行转授权。

2.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信贷投放的考核和监测。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贯彻审慎经营原则,把保护金融资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建立了以贷款风险评估和控制力为核心内容的信贷风险管理及操作人员行为控制等制度,各总行均加大了对信贷投放的考核和监测,例如:工总行将信贷资产质量纳入全国联网监测预警系统,对各市分行以后新增贷款进行监控,并规定不良贷款率19不能超过2%,、不能超过控制线0.5%、预警线0.3%。若超过不良贷款上限,将被处以预警、整顿或停牌。

3.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各行都将风险度的大小作为审贷的重要标准,建立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把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与资产风险挂钩,加大了贷款风险惩罚力度,一旦贷款出现不良,有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通常的追究形式有撤职、降级、下岗收贷等。贷款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防止了不合理贷款的发放,但同时也衍生了“恐贷、惧贷”心理。同时,贷款发放和收回缺乏相应的奖励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员工不愿意从事信贷管理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

4.实施集约化经营,收缩区县及区县以下经营机构。

至9月,日照市4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机构54个,其中区县支行28个,区县以下经营机构和网点37个。南开区辖内国有商业银行至209月撤并机构共13个,占20机构总数的43%。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调整,对于解决网点布局分散、集约化程度低等状况,提高市场竞争力等具有积极意义,但机构的退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入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特别对机构退出地区的信贷投入和经济发展影响较大。

当然,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退出也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近年来日照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及市场份额均呈逐年递增之势,其贷款余额从2005年的177.02亿元增加到年9月的289.66亿元,同期占全市金融机构的贷款市场份额由8.45%上升为11.19%,上升了2.74个百分点。

5.信贷投向集中。

在资产营销市场上,国有商业银行突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信贷政策,使信贷资源配置向效益好、信贷资产质量高的行业和中心城市倾斜,将电信、电力,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信用级别高的企业作为信贷投放重点,资金向大行业、大企业集中,一些经济落后、传统国有工业企业集中的地区贷款增量明显下降。

1.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司法维权渠道不畅。

由于目前还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对失信行为的惩罚缺乏系统、完整的法规,加之有些政府部门对社会信用重视不够,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一些失信的企业法人和个人未受到社会的广泛谴责,“贷款时当孙子,还款时当老子”等问题较突出。表现之一:当前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以破产、分立、兼并等形式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较严重。表现之二:银行的司法维权之路艰难。表现之三:依法收贷成本高,“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效率低下,可抵押保证资产不足。

一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因市场经营环境恶化,经营管理机制不适应快速形成的市场竞争环境,无法实现社会平均利润而亏损,甚至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二是各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都要求相应资产作为抵押。但在实践中,一方面大部分已有信贷关心的国有企业,中小企业符合抵押条件的资产都已抵押,发放新贷款的同时缺少高质量的可抵押资产;另一方面,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中,抵押登记所涉及的工商、房管、土地管理以及中介机构等部门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发放。国有商业银行可选择的优质行业、优质客户范围很小。

3.赵红丹和丁志国(2010)认为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不仅要从人们往往归因于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软约束或是处理不当等入手,也应该从政府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产权结构、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15]。

4.市国有商业银行既有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四)相关因素的影响。

自2005年以来,各种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落户日照,外资银行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各种金融业务,对日照市金融业,特别是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影响较大。自2009年招商银行咋日照成立以来,2010年兴业银行、交通银行陆续进驻日照。股份制商业银行超前的经营意识、灵活的经营机制、较低的经营成本以及无历史包袱等优势,对国有商业银行构成了强有力的竞争,其贷款余额从2005年的165.77亿元增加到2009年9月的281.33亿元,增长近1倍,同期占全市金融机构的贷款市场份额由7.57%上升为9.98%,上升了2.41个百分点。这一趋势目前仍在加快,以去年9月与前年同期相比,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市场份额下降1.90个百分点的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份额则上升了1.95个百分点。

信贷资产质量不佳,限制了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入的可能性。按要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15%以下。但从天津市的情况看,虽然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都加大了审查不良贷款的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又对不良资产进行了剥离,进一步促进了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好转,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日照市除了建行外,工、农、中3家行不良贷款占比均超过了15%,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限制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的可能性。

上述因素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贷款市场份额下降、增势减缓,同时对其自身的经营发展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经营效益下降,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收入来源大部分靠贷款利息,贷款市场份额下降导致收益下滑,银行竞争力削弱;二是受经营效益、信贷经营管理登记及业务量的影响,在上级行的等级下降,授权授信额度减少,贷款份额相应调减;三是银行信誉受到影响;四是银行干部职工因收益减少影响了积极性,人才流失情况较突出,部分基层的一线网点人员紧缺;五是进一步加大了存量贷款的风险,在信用关系脆弱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退出后,原贷款户不再与银行发生新的业务关系,产生了钻空子逃废银行债务的心理,地方政府对信贷退出机构的支持力度也必然大大下降,甚至变相袒护本地企业的逃债行为,无疑加大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工作难度和信贷资产风险。

三、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市场份额下降的建议。

日照市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势减缓、份额下降是经济运行的一个综合反映,应从多方面来研究解决。

近几年来,日照市的经济增长速度发展,这必然会引起各类型的金融机构注资日照来争抢市场份额。同时,地方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银行的资金支持,这些资金的共同特点是低成本和软约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盲目投资和低效率运用,结果一方面资金效率低,另一方面资金被闲置。因此,转变地方经济增长方式首先要由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政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应当体现在为制度创新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和法律环境致力于改善地方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基础建设,提高投资方对经济持续发展的信心。其次要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利用好在国家政策扶持和劳动力成本上的比较优势,发展技术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充分参与国内乃至国际的产业分工,既可以尽量避开资金效率低的发展瓶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通过发挥自己的优势,吸引外部资本的流入,从而逐步改善资金效率低下的状况。

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与创造优质信贷资产激励相统一的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既要对造成贷款损失的行为给予惩罚,又要对错失贷款良机给予惩罚,对正确的决策及良好的经济效果给予奖励;既要考核存量和新增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比例,又要考核盘活的不良资产比例和创造的优质贷款比例,并制定合理的奖惩办法,改变当前只罚不奖、重罚轻奖的信贷考核方式。在建立科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发现、培育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后劲大的成长型绩优企业和客户,切实改变金融机构“存增贷减”“存多贷少”的状况。加强授权授信管理。要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坚持实行分地域或分类的贷款授权办法,对贷款权限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环境和管理水平合理调整授信制度,充分调动基层机构信贷营销的积极性。网点布局要进一步合理化。对于基层机构的撤并要区别对待,要坚持以经济区划为单位来设立网点,确保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不能搞“一刀切”;要存进服务设施的现代化,通过改善提高服务质量、增加金融投入等方式来保住客户,同时要加大对金融机构调整的正面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机构撤并的认识,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之内,以利于金融业的全面、长远发展。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限定并缩短审批期限。对一部分效益较好、信誉较高、还贷意识强、有发展前途的基本客户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增加授信额度,发放部分信用贷款;对优质项目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降低操作成本;对于信誉较差的企业,商业银行一定要严格贷款手续,防止发生新的信贷风险。

四、结论。

明确的市场定位是城市商业银行搞好经营创新、打造信贷特色品牌的前提,不断深化改革,简化操作程序,提高效率,形成自身独具的特色和信贷发展优势,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未来五年,是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明确市场定位、确立战略规划、坚持做特做优、注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等有力措施,并在业务创新中转变方式,把握好一些原则,城市国有商业银行在未来的信贷业务发展中必将拥有自己一片美好的天空。

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xx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四、对策与建议: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

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20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

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

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

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四、对策与建议: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小额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9.2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含宣告提前到期)不能全部或部分清偿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被担保债务的,乙方有权将该未清偿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担保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帐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该变更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和/或债务人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仍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10.2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调整等,导致主合同变更的,甲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合同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担保风险。

1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或权利并实现质权,提前清偿债务。

(4)质押财产或出质权利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或被依法监管;(5)质押财产或出质权利价值严重下降的;(6)甲方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况;(7)债务人未能清偿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债务或履约能力出现风险。11.2出现上述各项情况时,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

第十二条若甲方非债务人,且债务人亦提供了物的担保,甲方的担保责任和担保范围并不因此而减轻或缩小。乙方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其他担保物权),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3.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4.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权人签章)。

14.2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记机关(若有)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5.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5.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5.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15.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第十六条声明事项。

16.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等情况已经充分了解。

16.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电话:通讯地址:

担保人:电话:通讯地址:

贷款人:

电话: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1.2金额(大写):。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资金周转。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第三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借款人的义务。

1.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1.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1.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1.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1.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扣划约定。

1.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1.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fanwen/1578/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签字)。

担保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工作汇报材料

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中推广小额贷款的主力军,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只有各级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投入并保证贷款效用的有效发挥,才能真正意义上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约束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与资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有所冲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缺乏后劲。

1.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这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投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导致农村信用社往往会高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由于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缺少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往往会低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盲贷”现象,二者的矛盾将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2.信用担保方式在中国农村现有的信用体系中要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信用社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3.农民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目前在农村,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是“支农”的,又是“扶贫”的,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还不还都无所谓。有的贷到钱后,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挪作他用。有偿还能力的也不主动还款。

4.小而分散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经营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行为主体,也一样需要规模经营。分散放贷,固然是分散了一定的风险。但与此同时,贷理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大幅提升,管理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二)操作方式局限,信贷队伍力量薄弱,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变味”,优势难以显现,社会效益削弱。

1.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缺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抵押、担保的贷款。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发放的对象是有信誉的农户,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与农户的信誉有关。另一方面,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和经营意识,农民较为保守,担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借款,信用社又规定原欠贷款的农户要借新贷款必须还清旧贷款本息,这样,借款的人一般都是那部分有社会活动能力的人,而那些忠厚的低收人群体缺少信贷支持,这就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空间,使小额信用贷款失去了开办的初衷。

2.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相对较长的周期不一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这对于种植瓜菜等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种植,如胡椒、橡胶等长期经济作物显然不匹配,影响了小额贷款的实施效果。

3.农村信用社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量薄弱。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情况来看,各信用社一般配备l一2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4—5千户,如果按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农户最多的要达到400--500户,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选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从自身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加以解决规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走上快速、正规的发展轨道。

(一)以塑造农民信用为根本,致力于建立农户信用体系,以信用保障贷款的安全,以安全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间信用规范化、制度化,由不太正规的制度变为正规的制度,村贷款中心相当于一种过滤假信息、提高识辩率的组织安排。在这种制度框架下,通过长期交易对象的相互监督,农户和信用社之间的信息结构得以优化,信用社间接地有限介入农户生产过程,减少了信用社的成本。同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通过这些民间性制度安排也得以有效防范。

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传统的支农贷款的发放一般都是信用社“孤军作战”,在贷款发放的“量”和“面”上都存在极大的局限性,这也是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与发挥地方党政组织作用的矛盾,不同程度存在着农村信用社“独撑门面”和行政干预贷款等现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作用,是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环节,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势,在贷款目标群体的选择上,以支持农民奔小康为目标,对那些忠厚的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支持,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村贷款中心,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并以此作为核定贷款限额的依据,这样做,客观上要求基层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要贴近农民,熟悉农民,了解农民的疾苦,与农民打成一片。同时,也要求农民群众充分依靠党支部、村委会,与他们保持联系,有困难及时向他们反映,使信用社、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农民紧密联系,极大地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加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必将产生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的效果,促进信用村(镇)的建设,也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建设。(二)以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不断丰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方式。

1.贷款期限要与贷款用途相结合。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户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2.建立农业信息预测体系和贷款保障机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由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农业是一个低收益的弱势产业。自然灾害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市场风险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要由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和信用社建立农民信息中心,通过增加对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功能,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咨询和市场价格的调节,加强农民对市场的认识和了解,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自己来决定,不能采取行政化的手段强制农民,更不能采取垄断经营的手段侵害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增产义增收,贷款的偿还也得到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从农业发展的高度和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与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险基金,以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发展。

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量大,需要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减少内勤、增加外勤人员,并通过实行客户经理制,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并发展培养农户联络员,吸收农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帮助信用社发展业务,逐步形成县、乡、村、组各层次都有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人员的服务网络体系。

4.理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外部政策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职能定位,使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在法律保障下正常开展。二是理顺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环境,对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免征营业税,通过这种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增加对农户贷款的投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少资金占压,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参考文献: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即一级户、二级户、三级户)。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1.加强信贷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信贷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增长业务水平,使每一个信贷员有能力发现工作中的失误,能控制和化解操作风险,防患于未然,把担保贷款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中。2.健章建制,用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信贷制度管理人、约束人;规范担保贷款审批的操作程序,实行贷审分离制度,贷后检查制度,抵押物的专门保管制度;明确担保贷款在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管理、收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控制风险。3.加强贷款保证人的资格审查,杜绝无效担保现象发生;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应视同贷款人一样审查,确保保证人有能力代为清偿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通过对联保贷款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农信社联保贷款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三、规范运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的对策1.严把信贷管理,确保贷款担保的有效性。

2.1因地制宜,避免出现对联保贷款额度上搞“一刀切”

农联社对信用社在联保贷款实施办法上,要结合各乡镇经济特点提出指导性要求,不能盲目地定任务下指标,要根据各地农户经营特点和守信情况,合理确定联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保持联保贷款市场活力,发挥支农效益。

2.2积极探索农户联保贷款营销方式。

一、规范,贷款合同、借据必须填写正确,手续合规、完善。3.3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联保贷款的还款能力在组建联保小组时要严格把关,对贷款管理风险防范重在严格贷款操作程序和“三查”制度的要求。

1.1小额信贷解决了农户贷款难实际问题。

小额信贷手续简单,减少了不必要的一些中间环节,以往农户农业投入,急需资金时往往借助存单质押贷款,而在农村要让一些农户借存单是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借不着,就错过了贷款的机会,耽误了大好农时。即使投亲靠友,东奔西走,好不容易借着了,还得信贷员去亲自验资,存单人还得亲自到场签字,手续较复杂。而小额信用贷款省去借存单的劳苦,同时贷款程序较简单。

2.1充分利用利率杠杆的指导作用,培养优质客户群。

坚持实行“集储蓄、信贷、粮补、合作医疗”功能一卡通,信贷分部在登记好农户开卡账号,坚持边核定、边发放的基础上,贷款办完资金自动上折,农民依托综合网络平台,随时、随处根据需要,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这样农民就可以把信贷资金像对待自己存款一样,自由享受自己支配的便利,从而达到稳定老客户、挖掘新客户、抢占新市场的目的。

2.4贷款期限适当延长,充分满足客户信贷需求。

立足农业实际,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性的自身特色,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农业具有季节性特点,现有的短期贷款很难适应农业自身的要求,而形成的倒约换据也人为加大了信贷人员的工作量,浪费农户的劳动时间,导致农户多有抱怨,在小额信贷管理中,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也就成为一种内在的趋势。参考文献:[1]潘虹竹.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m].硕士学位论文,2014,(5).[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3]张鸣轩.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工作的若干思考[j].现代金融,2014,(1).第四篇: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之间的区别快易贷指出小额贷款组织与农村信用社的差异:

1、业务范围不同,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结构业务单一,只能提供贷款服务,农信社业务范围较广,可以提供存款、贷款、票据、结算、代理等服务。

2、机构性质不同,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是商业性的机构,拿自己的钱投资,只发放贷款,不吸收存款;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发挥着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及吸收存款业贷款出去,还可以使用由人民银行提供的支农再贷款。

3、贷款对象解读不同,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是农户、小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为农村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而农信社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

4、贷款的利率不同,小额贷款组织实行市场化利率,灵活确定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区间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下浮幅度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5、贷款的发放要求不同,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提供的是信用贷款,不强调担保或是抵押品,有时甚至可以无抵押品,农村信用社为部分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对企业和超出信用额度的农户都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品。

第:关于xx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关于xx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一、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逐步探索而成的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方式,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的普遍推广,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进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民的需求,更加有效的实施惠农政策,我社在上级领导下,开展了我市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调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从中得到第一手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调查情况以下:

我在去年12月在xx镇黄家村走访了五个农户,从调查情况表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比较宽广,额度适合,程序简便,贷款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户生产发展需要。但是也有些农户反映到信用社贷款难度大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四、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欠债较多积重难返,无法给辖内农户以正确的信用引导,起到表率作用。近年来,信用社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简化了手续,凭农户贷款证发放贷款,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拥护。但是,个别农户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产生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这些贷款是国家拨下来的,不要白不要,有的借去之后,就不再偿还,把小额农户贷款作为国家民政资金对待。据统计,近几年该社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按期收回现金不到60%,结息、延期、换据的人多,还本的人少,特别是3000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中能到期按时还本的人更少,给贷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近年来,帮助他人贷款的现象比较多,有的贷款户借用他人贷款证套取贷款,特别严重的是私借公用的贷款多,造成债务不落实。有的乡村干部为缴纳税费,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本人或家人的名义贷款,归公家使用。据统计,全县私借公用的贷款385户1416笔,贷款金额4146万元,由于集体经济不足,根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来源,这些贷款不但本金无法偿还,就是利息也是长期拖欠。至今全县共拖欠利息达315万元。严重影响到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也挫伤了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除个别农户外,绝大部分户维持普通的农业生产的需的资金越来越少,凡没有老欠贷款,信用社都完全能够满足农户普通生产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从事规模种养大户,他们无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同时规模项目贷款的高风险也制约放款的积极性,如绿丰果业公司2014年至2014年先后在信用社贷款200余万元,该项目已出现了很大的风险,至今贷款本息未还。根据贷款政策要求,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所有贷款都必须办理有效的担保抵押手续,否则要追究经办人责任,而农户一般均难以提供可抵押的有效物品,资金需求与信贷政策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

在贷款到期后尽量做工作收本收息,除特殊情况办理延期、换据外,原则上不予办理,以维护贷款期限的严肃性,防止换据手续缺失,造成贷款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必须坚持原则,利息不能随意少收,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有多少钱还多少本金和利息,通过连本带利的方式逐渐收回,对无故扯皮的,必须通过法律等手段强制清收,让其得不偿失。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一是贷前调查要重点放在对贷户品行、道德、经营能力等方面,对平时喜好打牌赌博、用钱大手大脚、家中资产不足的农户必须从严控制。二是对亲戚成员突然群体性贷款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到农户家中调查,征求家庭成员意见,阐明政策,了解清楚后再发放,防止贷款垒大户。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宣传上要加大“有借有还,按期归还,谁借谁还,不得拖欠”的宣传,同时还要注重对顶名、帮忙贷款危害性的宣传,积极消除一些社会负面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干预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立足当地实际,不能一轰而起,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市场前景,科学地规划项目和确定投资渠道。同时政府要在群众中树立信用形象,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防止信贷风险,以诚信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可按照建设部等六家联合文件的要求,只要借贷双方协商认可的价格,房地局不再进行评估,只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减少评估环节和评估费用。

(六)推行新的贷款方式,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双赢”效果。

1.树立了农村信用社新形象。各信用社在推行小额农贷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进一步了解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贷款程序。同时,进一步赢得了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

2.强化了贷款行为约束。各信用社向农户发放“联系卡”、“监督卡”,不仅公布了信用社的举报电话,还公布了人民银行和地方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农户举报违反利率政策和行业不正之风,形成了一个较为广泛的监督网,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时时处处受到监督和约束,过去屡禁不止的“吃、拿、卡、要”刁难借款人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减少了,整个信贷队伍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农户贷款十分顺利。

3.缓解了业务面广与信贷人员不足的矛盾。由于针对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进行了信用评估,按照信用等级核定了贷款限额,简化了贷款手续,减少了贷款的风险,信贷人员从繁琐的手续和环节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信贷员不足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信贷员也有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工作,提高了综合服务水平。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工作汇报材料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金融和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的一股力量,在我市刚刚萌生。作为一种融资创新手段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设立,对改善金融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弥补经济建设资金缺口,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金融网点;三是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四是有利于提高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小额贷款尽管面临着信贷风险的有效管控、对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能力及运营资金的补给等诸多实际问题的挑战,但只要能够在提升盈利能力、加强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拓展其生长空间等方面寻求积极有效的对策,未来之路就会充满勃勃生机。

一、我市试点公司经营现状。

从目前高新技术开发区、林甸县、肇州县、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8个首批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来看,公司的组织形式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元,最高3,000万元;公司发起人资产优良。这8个公司贷款服务的对象主要有两类:全市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地区。贷款发放方向为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和少量的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方式上主要采取私人房产抵押、公司担保、个人担保和应收账款担保几种方式。利率按照要求都控制在基准利率的0.9倍到4倍之间,主要集中在3.5-4倍之间,从前期已发生的款项分析,支农方面的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月利率在4-10‰之间,而小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月利率基本为16‰。同时,和普通银行贷款期限相比较,主要集中在3个月以内。总体来看,8个试点公司均能执行贷款发放方向、利率水平的监管要求,也未发生吸收社会存款的现象,至今经营状况正常。各试点公司均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稳定,业务宣传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比较齐全。

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上面临的困难。

5.56%的营业税及附加,25%的企业所得税。资金年收益率为6.78%。就算按照资金100%的使用率计算,收益率也只有7.8%左右,比传统的制造业还低。

构”的身份,他们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反,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额度进行“零售”,从中赚取“利差”。这样一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显性和隐性成本均偏高,转而增加“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征信缺位风险难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争取的多是一些银行不愿做的客户,通过信用担保、房产再抵押等创新的方式进行交易,潜在的坏账风险要高得多。加之征信体系的缺位,小额贷款公司在规避风险上自身也有着“先天不足”,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还未加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获得申请贷款的企业以往的诚信记录。因此每做一笔业务,小额贷款公司都要多花很多精力,对客户的社会背景等详加调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公司风险控制的难度。

(四)业务创新受政策条件制约。小额贷款公司为拓展市场,力图在业务创新方面做积极尝试,但在办理业务中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是在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时需要做二次公证、手续麻烦、延误时间降低效率。二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本金和利息的回收受到基本结算账户的制约,对其客户的贷款项目派生的存款,以及同城票据交换等条件尚未解决,也制约其业务发展与创新。三是受跨区和超限业务额度的限制,也制约着小额贷款的发展。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建议。

(一)明确市场定位,拓宽融资渠道。小额贷款公司要立足于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针对涉农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民的贷款需求,要提供“小额、分散”的贷款,严格控制大额放贷,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小额贷款应以信用贷款为主,非信用贷款为辅,简化操作程序;应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中一定标准额度(比如80%)服务于“三农”及涉农企业,小额贷款的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总量的比重不低于一定比例(例如70%),并将其作为一项监管和考核指标;在吸收股东资金方面,以及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数额方面适当放宽政策等,便可解决资金不足的矛盾。引导有关银行机构在融资合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帮助其解决一些难题,如选择定位和目标客户、贷款定价、风险管理、资金结算等,使其健康成长。

监管协作机制。如工商部门负责登记事项、信用监管、年度检查、合规经营等方面。公安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相关资料留案备查,配合其它部门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小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等。银监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人员从业资质进行把关,监测小额贷款公司与其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关联情况,查处双方合作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督查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三)政策扶植,扩大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刚起步,业务范围较小,产出效益有限。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抓紧制定基本制度和实施细则,对稳健、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和减免评估、公证费用,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通过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成本并给予借款者更多的政策优惠,可以适当弥补其贷款利率高的缺陷,缓解其面临的压力。从我市目前8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来看,无论是正式运营还是试营业,都在扩大内需、促进中小企业提速、助推“三农”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建议总结经验,扩大试点,使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商户提供融资“直通车”,为地方经济发展助力。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一、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逐步探索而成的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方式,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的普遍推广,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进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民的需求,更加有效的实施惠农政策,我社在上级领导下,开展了我市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调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从中得到第一手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调查情况以下:

三、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发放率达到80%以上,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户生产发展需要。但是也有些农户反映到信用社贷款难度大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欠债较多积重难返,无法给辖内农户以正确的信用引导,起到表率作用。近年来,信用社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简化了手续,凭农户贷款证发放贷款,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拥护。但是,个别农户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产生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这些贷款是国家拨下来的,不要白不要,有的借去之后,就不再偿还,把小额农户贷款作为国家民政资金对待。据统计,近几年该社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按期收回现金不到60%,结息、延期、换据的人多,还本的人少,特别是3000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中能到期按时还本的人更少,给贷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今全县共拖欠利息达315万元。严重影响到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也挫伤了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除个别农户外,绝大部分户维持普通的农业生产的需的资金越来越少,凡没有老欠贷款,信用社都完全能够满足农户普通生产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从事规模种养大户,他们无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同时规模项目贷款的高风险也制约放款的积极性,如绿丰果业公司2003年至2006年先后在信用社贷款200余万元,该项目已出现了很大的风险,至今贷款本息未还。根据贷款政策要求,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所有贷款都必须办理有效的担保抵押手续,否则要追究经办人责任,而农户一般均难以提供可抵押的有效物品,资金需求与信贷政策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如房产抵押贷款必须在县级房地局办理评估登记手续,而县房地局目前没有房产评估机构,要通过衡阳市评估公司评估,手续繁琐。同时评估登记费用过高,目前,各项费用加起来达到了7.5‰,贷款户负担加重,影响到还款的积极性,信用社的收贷难度大,只有拒绝发放,以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对策和建议。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放、边年检,减少信用社的工作压力。二是要合理利用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发放贷款。要根据贷款户的经济状况、信用程度核定贷款额度,对农户一级信用户,信用贷款最多掌握在3万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贷款必须实行担保抵押,并且要完善手续。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在贷款到期后尽量做工作收本收息,除特殊情况办理延期、换据外,原则上不予办理,以维护贷款期限的严肃性,防止换据手续缺失,造成贷款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必须坚持原则,利息不能随意少收,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有多少钱还多少本金和利息,通过连本带利的方式逐渐收回,对无故扯皮的,必须通过法律等手段强制清收,让其得不偿失。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一是贷前调查要重点放在对贷户品行、道德、经营能力等方面,对平时喜好打牌赌博、用钱大手大脚、家中资产不足的农户必须从严控制。二是对亲戚成员突然群体性贷款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到农户家中调查,征求家庭成员意见,阐明政策,了解清楚后再发放,防止贷款垒大户。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能一轰而起,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市场前景,科学地规划项目和确定投资渠道。同时政府要在群众中树立信用形象,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防止信贷风险,以诚信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可按照建设部等六家联合文件的要求,只要借贷双方协商认可的价格,房地局不再进行评估,只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减少评估环节和评估费用。

(六)推行新的贷款方式,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双赢”效果。

1.树立了农村信用社新形象。各信用社在推行小额农贷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进一步了解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贷款程序。同时,进一步赢得了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

2.强化了贷款行为约束。各信用社向农户发放“联系卡”、“监督卡”,不仅公布了信用社的举报电话,还公布了人民银行和地方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农户举报违反利率政策和行业不正之风,形成了一个较为广泛的监督网,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时时处处受到监督和约束,过去屡禁不止的“吃、拿、卡、要”刁难借款人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减少了,整个信贷队伍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农户贷款十分顺利。

贷款手续,减少了贷款的风险,信贷人员从繁琐的手续和环节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信贷员不足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信贷员也有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工作,提高了综合服务水平。

4.推动了贷款营销,加大了支农力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一是贷款方式的改进和服务的改善,使广大农户对农村信用社的看法转变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资金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信用社解决,民间借贷现象大大减少,信用社贷款营销空间增大,贷款业务规模扩大。二是加大了支农力度,支农贷款投放占各项贷款的80%以上,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三是推行小额农贷,较好地运用了资金,资金安全系数增加,小额农贷到期收回率达到90%以上,农村信用社效益回报率增长,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六、调查体会。

农村信用社如何既承担起为“三农”提供全方位信贷服务的重任,又能保证其信贷资产实现良性循环,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驻马店市农村信用社将过去抵押担保贷款改为农户信用贷款,大力推行“信用村”、“信用户”评审工作,实施靠信用放款的支农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全市农村信用社存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行小额贷款助农村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就业难,创业更难,我之所以能从事大棚蔬菜种植走上创业之路,多亏了农行小额贷款支持,两年就收回成本。”初春时节,乍暖还寒。记者来到陕西省子长县瓦窑堡镇新庄库村的高效农业示范基地采访,大学生闫刚刚指着4座66米长、10米宽的日光温室大棚,讲述自己的创业历程。在小闫的大棚里,草莓、香菜、西红柿、西葫芦等长势喜人,瓜果飘香。这是他的创业基地,也是他全部梦想的起航之地。

回想自己当初的创业历程,小闫对农行满怀感激。当时他四处找亲戚借钱,资金仍有缺口,听说农业银行[1.06%资金研报]与团委合作,为农村创业青年发放贷款,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镇里的团组织,交上了借款申请书。没想到,第三天,县农行就来人进行调查,很快就给他办理了金穗惠农卡,发放了3万元的小额贷款,使自己的创业计划得以实施。

据了解,农行子长县支行与团县委合作实施的“农村青年创业腾飞计划”始于,该计划发挥基层团组织贴近农村的优势,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有产业、有技术、有信用、有前景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需求,由团组织初审后推荐给县农行,农行组织调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给予贷款支持。20以来,该行累计发放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6400多万元,占该行农户小额贷款总额的65%,支持和带动400余名大学生实现了自主创业。

与闫刚刚一样,家住子长县杨家园则镇蜜蜂峪村的.大学生贺宏安也是农行金融服务的受益者。“农行小额贷款,循环使用,手续简单,快捷实惠。”他已是农行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的义务宣讲员。,贾宏安从杨陵职业技术学院畜牧专业毕业后,在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但是看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前景,贾宏安决定自主创业,他毅然辞职,回到农村发展设施养猪。年,在县农行4万元创业贷款支持下,小贾扩大了养殖场,成立了阳光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过不断滚动发展,现在他的养猪规模已达500头,还为周边20多户合作社社员提供饲料、仔猪等,年收入达30万元。

初,子长团县委负责人在一次专题工作会议上强调,“与县农行合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快推进县域经济从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在采访中,农行子长县支行副行长白鹤表示:“农行发挥农户小额贷款优势,不但支持了大学生创业,还降低了贷款风险。今后,我们还要加大力度,为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金融服务。”

农行小额贷款助农村大学生创业

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不仅拉动区域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也为大学生创业搭建了良好的优势平台。全国首家城市空间设计产业基地――天津意库创意产业园区目前入驻的90余家企业中,大学生创业企业占到总数的75%,使用面积达15000多平方米,解决就业人数1492人,其中超过九成的从业人员为大专以上学历,因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学生创业基地。

自去年6月开始,意库创意产业园区积极打造“创意型企业孵化器”,着力孵化、培育与创意相关的产业领域,并积极扶助大学生创业,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成长,同时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面,吸引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到园区企业就业发展。今年5月,意库创意园又成为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业实训基地。截至今年7月底已成功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17家,提供扶持资金100多万元,支持项目15个,盘活资本近500万元,新增就业近300人,孵化器已初具规模。

针对大学生创业发展的需求和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意库创意产业园积极谋划、实施相关扶助措施,搭建发展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质量服务。目前,园区为雷克子木公司等企业减免租金30万元;为天津亿呈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输送专业创意人才10余名,并为其争取获得国家科技部和天津市科委的'政府支持资金、中小企业引导资金45万元。此外,意库凭借园区集聚效应的优势,帮助企业共同拓展市场,开发项目。在天津意库承接的天津创意街、天津估衣街设计改造项目。园区中的大学生创意企业香港人居装饰公司、天津亿程科技公司、意库天砚等多家公司参与到项目中来,为项目提供设计方案,推动项目的开发。天津亿呈科技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泰达核心区三维城市规划、光荣道城市设计展示、时尚广场设计表现、金融城设计分析系统、解放北路外檐改造分析等项目。此外,一些创意“潜力股”也受到意库关注,在天津市大学生创意作品大赛中,意库发现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王欣鑫的作品“尚书膳坊”中医药膳文化的价值,与其签订开发合作协议,共同成立“尚书膳坊”中医药膳文化经营企业,帮助他迈出在校创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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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银行贷款调查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在每笔贷款发放之前,都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及借款人的合法法、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进行调查认定,对保证人、抵(质)押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测定贷款风险度,即贷款调查,亦称贷前调查。

贷款调查是贷款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的关键一环。做好贷款调查工作,对于全面收集贷款资料,调查认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确保借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不同的贷款客户、不同的贷款种类,在贷款调查阶段将形成不同的书面材料,其中贷款调查报告作为反映贷款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是进行贷款审查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整个贷款调查阶段的重要文件,必须认真对待。

目前,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本章的相关内容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节搞好贷款前期调查。

贷款前期调查是贷前调查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对具体的贷款业务加以受理的过程,也是对客户进行营销与选择的过程。搞好贷求救前期调查工作,是金融部门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的关键环节。

一、搞好客户面谈。

无论是对法人客户,还是对自然人客户,无论是对上门提出贷求款申请的客户,还是对小额贷款公司主动营销的客户,信贷营销人员都应当通过与借款人当面交谈的方式进行前期调查。前期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粗略确定能否受理该笔贷款业务,是否有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进行贷款洽谈和开展正式调查。

同客户面谈,应当做好充分准确,拟定面谈工作提纲,突出调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面谈的重点应为借款人的历史背景、经营现状等基本情况,贷款用途、金额、条件等贷款需求情况,经营效益、还款来源、保证人经济实力等还款能力情况,抵押品的价值、变现难易程度等抵押物的有效性情况,借款人在各金融部门的贷款质量状况、信用记录情况,等等。通过面谈,调查人员应当初步确定是否考虑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二、进行内部意见反馈。

面谈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面谈情况,介绍了解到的客户信息。

对于有些重要客户,面谈结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撰写访客报告,即会议纪要。访客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会谈的时间、地点、会谈对象、主要议题,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贷款需求、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初步判断贷款的安全性,作出是否受理该笔贷款的倾向性意见,以便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由领导决策。

三、收集贷款申请资料。

经领导同意,正式受理该笔贷款之后,信贷人员应当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或贷款意向书的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要求其提供正式的借款申请书和更为详细的贷款申请材料。在贷款资料的收集阶段,为了加快工作进程,营销人员应当拉出所需资料清单,交由借款人准备。

借款人要提供正式《借款申请书》。其主要内容为,借款人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借款币别、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用款计划、还款计划及其他事项。《借款申请书》上要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在提供《借款申请书》的前提下,根据贷款种类和担保方式不同,收集不同的贷款申请资料。

无论是申请何种类型的贷款,都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借款人贷款卡复印件;借款人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手近期的财务月报表;如借款人为初次贷款应提供公司章程;如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提交同意申请借款的董事会决议和借款授权证书正本,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对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

如为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还需提交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或进出口商务合同;如为票据贴现,应出具承兑的汇票;如为出口打包贷款,应出具进口方开立的信用证。

如为固定资产贷款,借款人还应提交资金到位情况的证明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权部门对项目的批复,其他配套条件落实的证明文件;如为转贷款、国际商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以及境外借款担保项目,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筹资方式、外债指标的批文;政府贷款项目还需提交该项目列入双方政府商定的项目清单的证明文件。

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要根据贷款担保形式不同,收集相关资料。如为保证担保,需提供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人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保证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提交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正本。如为抵押、质押担保,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抵押笺、质物价值评估报告;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文件;如抵押人或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借款人同意将抵押物办理保险手续并以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第一收益人的书面承诺。

第二节深入调查评估论证。

信贷营销人员通过与客户面谈,收集贷款申请资料等前期工作之后,就进入了深入调查评估论证阶段。这一阶段,营销人员一方面要对借款人提供的各类贷款申请资料的复印件与相应的文件正本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加盖借款人公章,并由调查人员签字,对提供的有关重要数据进行实地分析研究,核实其真实性、合理性,另一方面需要对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进行调查认定。

一、调查认定借款的合法性。

对贷款合法性的调查认定是贷款调查的基础,没有贷款的合法性,就谈不上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进行贷款合法性调查认定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公司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贷款管理制度,调查认定的.重点是借款人、保证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抵(质)押物的合规合法性等等。

(一)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主体资格。

借款人、保证人为企业或事业法人的,应当调查验证借款人、保证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必需的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看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属于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对象,是否符合担保法关于保证人主体资格的规定。借款人、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重点调查认定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注意,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授权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承贷主体和保证人。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均不得抵押。但学校、幼儿园的商店,医院领导的小车等可以抵押。

通过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看其是否真实有效;核实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相符;核实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规定的有效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委托签名的,调查认定其是否属于授权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有效范围之内。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的,核实其是否经董事会同意;共有财产抵押的,是否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

(三)调查认定借款用途的合法性。

调查认定借款人有关生产经营及进出口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贷款使用是否属于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中长期借款应根据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社会投资计划,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的环保政策、行业政策、产业政策、行业信贷政策等,调查认定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整体规划,是否已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证明,是否具有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材料。进出口业务是否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特殊行业是否有有权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证;同时,还应调查认定借款人的商品交易合同是否真实有效,要约、日期是否齐全等等。

二、调查认定借款的安全性。

对贷款安全性的调查认定是贷款调查的重要内容,只有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无损,才能保证贷款的正常盈利和循环周转。调查的重点是借款人的资信、财务及担保情况。

(一)调查认定借款人资信及公司治理机制情况。

调查了解其品德、商业能力、管理水平、公众信誉、履行协议条款和归还到期贷款本息的历史记录,认定不良贷款数额及比例,并分析其形成原因。借款人是否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决策系统、审慎的会计原则、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及与之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的人才培训机制和健康负责的董事会。

(二)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管理状况。

不可过分依赖报表数据,造成判断失误。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供的重要财务指标,要通过核对总帐、明细帐,查看原始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并做深入分析,认定其真实程度。在此基础上,突出调查认定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资产结构及负债结构,判断其对本行贷款如期归还的影响程度。

(三)调查认定借款担保的有效性。

调查认定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物和权利的抵押性能、变现能力和变现率。各类抵押物的使用寿命、使用期限是否长于贷款期限;抵押人用以抵押的财产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存在重复抵押。借款人抵押财产变现后不足贷款额或抵押财产虽能抵偿贷款额,但不足于消除贷款风险的,需另行实行保证担保。

(四)调查认定其他有关情况。

对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的,应调查认定借款人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真实性;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可行性。对申请外汇贷款的客户,要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尤其要注意汇率变化对抵押、质押担保额的影响程度等等。

三、调查认定借款的盈利性。

盈利性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运用贷款获取利润的能力。贷款盈利性高低是影响小额贷款公司与贷款人谈判贷款条件、进行贷款决策的重要因素。分析贷款盈利性应当从贷款带来的存款效益、贷款效益、中间业务效益等方面入手。但分析贷款盈利性的重要前提是,贷款绝对安全。必须处理好贷款安全性与贷款派生收益之间的关系,不能用贷款的利息收入、存款收入、中间业务收放来掩盖贷款风险,任何派生收益都难以弥补贷款的损失,这一点极其重要。

四、调查认定借款的流动性。

贷款的流动性时指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能够按期收回。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按期收回到期贷款,贷款的流动性如何,是关系到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能否正常周转和贷款质量高低的大问题,具有刚性要求。贷款的合法性是基础,没有贷款的合规合法,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就无从谈起;安全性是前提,只有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无损,才能获得正常盈利;流动性是条件,只有资金的正常流动,才能确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中介地位,如果不能正常周转,就意味着贷款将会出现安全性风险,其盈利性自然要大打折扣。因此,应当注重调查认定贷款的流动性,分析借款人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判断贷款期限是否合理,到期能否收回。其中的主要内容,同调查认定借款的安全性的有关内容较为接近,这里不再赘述。

完成贷款调查之后,需要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的内容与结构主要由贷款调查的内容所决定。项目贷款调查报告与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有所不同,法人客户贷款调查报告与自然人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也有所不同。法人客户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稍高一些,自然人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可以简单一点。

对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评估,也可以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在评估当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站在风险承担者的角度,对项目贷款的自身效益、社会效益、小额贷款公司效益、偿债能力及风险防范等,进行分析研究,预测评价,形成结论。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实质上是项目评估报告的浓缩与精华。其基本内容主要有借款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产品市场、项目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评价、贷款综合收益、综合性结论及限制性条款等。通常情况下上述主要内容不可回避,但内容的先后顺序、内容之间是单列还是合并,应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标题。

中长期贷款调查报告的标题,应当标明贷款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文种,一般应当标明受理贷款调查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受理贷款调查的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法人客户名称、贷款项目名称、贷款种类、贷款金额和文种词组成。如《***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吨**项目申请****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的调查报告》。

(二)开头。

完整的贷款调查报告应当有个简练的开头。贷款调查报告的开头,应当写明贷款调查的原由、客户名称、申请贷款项目名称、申请贷款金额等情况。如直接营销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调查报告的开头多为:“接到****年*月*日***公司向我行递交的年产***吨**项目****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后,我们随即对客户的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超过下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发放权限,需由上级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部门再次调查的,上级行客户部门提交的调查报告的开头多为:“接到***行上报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项目****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的调查报告及项目的有关材料之后,我们随即对客户的基本情况、项目概括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开头部分写明“接到贷款申请的年月日”的目的,是显示从接到贷款申请至调查结束的时间长短,从而促使贷款受理行提高办事效率。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1、借款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范围。借款企业名称、成立日期、企业类型、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份制企业的主要股东及关联企业情况;是否涉入兼并被兼并、合资、分离、重大诉讼、破产等事项;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2、借款人人员构成及法人代表的品格、能力及主要业绩。法定代表人姓名、年龄、职称、文化程度、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受到过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是否曾在破产企业担任过领导,有无不良记录。

3、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来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现金流量、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产品产量、质量、产销率等主要指标及其变动趋势,说明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营运能力强弱。

4、借款人信用记录及与本公司的关系。是否为本行基本帐户或可否争取成为基本帐户;在本行存款总余额占其小额贷款公司存款总余额的百分比;在本行的结算量占其总结算量的百分比;目前在本行贷款余额占其金融部门贷款总余额的百分比;借款人在他行及本公司开户、借款记录和还本付息情况;对外是否提供担保以及履行担保责任情况;信用等级;本行对该借款人的授信限额及额度占用情况等。

5、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及贷款申请手续情况。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是否具有资质证书;食品行业,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收费公路项目,是否具备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建站收费额定文件;学校是否具备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和招生计划;医院是否具备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医药行业,是否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等;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营业范围;是否有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借款人历史上的还本付息及法人代表的品格情况不能回避。

(四)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地理位置、建设规模、建设期限等。如房地产项目,应当包括项目总体位置、所处区域、规划面积、建筑物幢数、层数、用途,每项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住宅建筑的户数、主力户型、客户定位、容积率、绿化率等技术参数;项目合作方式、土地取得方式、土地性质、实际支付的出让金或转让金多少;项目建设期以及经营期安排、工程进度。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从国家或地方建设的行业布局,以及企业的发展需要入手,说明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分析项目提出及筹划的合理性、必要性。

3、项目产业政策及合法性手续情况。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何时由何单位编制,经哪一级计委立项批复,属于哪一级的重点支持项目或一般支持项目;何时获得哪一级环保部门的环保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是否齐备等。

4、项目生产建设及工艺技术情况。项目采用的技术和工艺方案由可部门提供、经何部门鉴定,是否先进、适用、经济合理;项目建设所必备的水文、气候、用水、用电、用气、原材料、燃料、运输等生产条件是否落实;目前项目进展到了哪一步。

5、项目地区投资环境。项目所在地区整个金融部门的贷款质量情况,是否存在逃废小额贷款公司债务行为等风险因素,是否属于贷款质量情况,是否存在逃废小额贷款公司债务行为等风险因素,是否属于贷款高风险区,对项目贷款的影响程度如何。对于项目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是否立项,项目自有资金能否按时足额到位等情况不可回避。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

1、项目投资估算情况。项目建设的总投资为多少,其中固定资产多少,流动资金多少;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设备费用多少,流动资金中的相关费用各多少。

2、项目资金运用情况。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用款计划、目前已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3、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总投资当中资本金多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多少,垫付资金多少,其他负债性资金多少,自有资金是否到位,何时到位,对外资金筹措数额、筹措方式、筹资成本。

(六)产品市场情况。

1、产品市场状况。项目产品所处行业的整体状况、国际国内同类产品已经形成和还在形成的生产能力,市场容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该借款人主要产品所制定的有关政策、未来发展战略对项目产生的影响。

2、项目产品的竞争能力。产品的主要性能、用途、目前所处生命周期及未来发展趋势;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优势,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竞争力,替代产品对产品市场的影响程度等。

3、项目单位的市场营销能力。项目单位的销售策略、销售渠道,规避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等。

(七)项目财务效益情况。

1、项目盈利能力。项目主要产品产量、质量、销售收入、销售率、其他应收款、净利润、投资回收期等指标及其变动趋势,说明项目的获利能力强弱。

2、项目营运能力。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说明借款人营运能力发展趋势。

3、项目现金流量。现金流入、流出、净现金流量,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各有多少,出现异常情况的原因是什么。

4、偿债能力。借款人以往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提取折旧各有多少,项目达产后可新增税后利润有多少,能否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不确定性分析。成本、价格、市场、销售等因素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项目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说明其抗风险能力的强弱。项目的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等情况不能回避。

(八)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情况。保证人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情况;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级人及评级有效日期;最近3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具备保证人资格,保证手续是否严密有效,最后说明其是否具有保证能力,对消除贷款风险将起到多大作用。

2、抵押担保情况。抵押物名称、所在地、数量、质量、所有权、使用权;保存现状、保存条件、保存费用;经哪家评估机构评估,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价值多少,抵押率多高,变现难易程度,变现的价值损失程度;有无必要要求借款人为抵押物投保,是否办理了保险手续,保险权益是否已经转让本行或是否已经出具把保险权益转让本行的承诺函,该抵押能否足额消除贷款风险,有无必要另行保证担保等。需要突出介绍抵押物的流动性及变现价值,应当注意绝不能用抵押物的一般评估价值总额替代变现价值总额,作为分母来计算贷款抵押率。因为,抵押率是指贷款本息之和与抵押物变现总额之比。对资产的评估计算方法,国家统一要求使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四种。清算价格法是指按资产可变现的价值确定其价值的方法,只有使用清算价格法评估的抵押物价值才接近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尤其是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在抵押期间一般都由抵押人继续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磨损、折旧不断发生和变现难度也相当大,等到借款人出现还款风险之时,这些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与其办理抵押贷款时采用现行市价评估法、重置评估法或收益现值法所评估的价值将相差甚元。对使用划拨土地作抵押的更要特别注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以及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市县人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拍卖划拨土地,还需缴纳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款相当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权,因此应当尽量避免选择划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这里也不能出现用“全部资产作抵押”的表述。

3、质押担保情况。质物名称、质量、数量、价值,质物所有权、使用权,开具质物的机小额贷款公司变现难易程度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工作中,小额贷款公司一般不接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分支机构为出票人、承兑人的小额贷款公司承兑汇票或本票的质押;也不接受借款人自己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的质押。对股票、公司债券作为质物的,由于在一定条件下很难以足够高的价格出售,所以应当审慎对待。对使用存单作质押的,应要求出质人提供保证存单真实、所有权无争议和愿望以其存单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明材料;还应要求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提供书面权利质押证明,保证质押的存单权真实有效,未经挂失支取,并保证在贷款偿还之前不再受理该存单的挂失。

4、“联合担保”情况。对实行一种担保方式不足以消除贷款风险的,可以同时实行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对实行联合担保的,要逐一介绍各种担保方式的有关情况。对于保证人的信用记录,抵(质)押物采用何种方法评估,贷款抵押就绪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必要要求借款人为抵押物投保,能否足额消除贷款风险,有无必要另加保证担保或抵押物等不可回避。

(九)贷款风险分析。

这里应当从政策制度、承贷主体、项目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产品市场、财务效益、贷款担保等方面入手,明确指出项目贷款的具体风险,并根据其风险状况,进行综合性的归纳总结,以评价贷款的风险程度。

1、项目政策和地区风险。贷款项目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产业、行业,项目建设所必须的合法性手续不够齐全,建设条件无法全部落实,项目所在地区属于贷款高风险区等。

2、借款人风险。借款人不具备承贷主体资格、信用等级较低、信用记录不良、管理水平较差、借款手续不全、超过风险限度等。

3、项目投资风险。借款人项目资金来源结构不够合理,资本金及其他筹资不能按时到位。

4、市场风险。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存在不利因素和不确定性因素,产品质量、性能、价格与同类产品相比存在不足,原材料供应没有保证等。

5、财务风险。借款人的现金流量不足,主要还款来源不够可靠,存在一定的还款缺口,不能足额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无效、低效资产较多;负债结构不够合理等,都属于财务风险。不能过分运用借款人的盈利情况来判断其偿债能力,要通过现金流量分析,评价借款人是否具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真实的还款能力。从报表上看,有些借款人的资产总量很大,资产负债率不高,但其无效、低效资产较多。譬如其中可能有部分应收帐款帐龄较高,收回困难或者根本无法收回,属于事实呆帐;或者库存产品质量过差,已经严重贬值或无法变现;或者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已经过时,根本无法使用、无法变现而低值高估,照样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其偿债能力不一定就强。借款人债务集中、长短期负债分布不合理,都会对归还本行贷款产生不良影响。借款人或有负债较多,也有可能导致其形成损失或形成潜在债务风险。

6、担保风险。担保人不符合担保资格,保证人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不佳;抵押、质押不够足值有效,抵押率计算不合理,抵押、质押物变现难度大,变现率低,不能足额消除贷款风险等。如果不存在上述有关问题,就可以省去不写。若存在上述有关问题,就应当一一详细指出,分析其对项目和贷款安全的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十)贷款综合效益分析。

1、存款收益。能够使借款人在本行开立帐户或一般帐户,日均存款可增加多少,余额将稳定在多少。

2、贷款收益。按其利率计算,每月可实现利息收入多少,全年可收息多少。

3、中间业务收益。可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收放多少,手续费多少;办理小额贷款公司卡多少张,卡存款将达多少,卡收入多少;带来国际结算量多少,收入多少。多项综合收益将达多少,等等。该部分的有关内容如果曾出现在其他有关部分,或者内容较为简单,可以省去不写。

(十一)综合性结论。

1、综合意见。这里要对项目的承贷主体、生产建设、预测效益、还款能力、抵押担保等加以总体评价,分析利弊,明确提出项目可行,还是不可行;是贷款支持还是不支持。

2、贷款方案。明确贷款金额多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具体用途、贷款币种、贷款种类、贷款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应当注意在确定项目贷款还款方式上,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项目投资期限、生产经营及财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提倡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明确每一年度的还款金额,这样一方面可以合理安排借款人的负债期限结构,促使其加强资金管理,增强信用意识,一方面可以避免因时间、市场等因素造成抵押物价值不断递减而给贷款带来风险等问题。

3、同意支持的限制性条件。贷款限制性条款,不能泛泛而谈,要针对项目贷款的风险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不能提出一般的管理要求,要有针对性,要具体化。主要从贷款担保、资本金及其他融资、贷款投放进度及贷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

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基本一致,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偏重于对项目情况的综合分析,而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报告则偏重于对借款人的综合分析、现金流量分析、贷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借款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财务效益情况、贷款用途及贷款的合理性、担保情况、贷款效益、贷款风险评价、综合性结论及限制性条件等。上述内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将有关内容合并或单列。

(一)标题。

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的标题制作基本相同,这里不再重复。

(二)开头。

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的开头的写作基本相同,这里不再重复。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1、借款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范围。

2、借款人人员构成及法人代表品格、能力、主要业绩。

3、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及贷款申请手续情况。

4、借款人信用记录及与我行的关系。上述四个方面的写作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该方面内容的写作基本相同。

(四)借款人财务效益情况。

1、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2、借款人盈利能力情况。3、借款人现金流量情况。4、借款人偿债能力情况。上述四个方面的写作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该方面内容的写作基本相同。

(五)贷款用途及贷款的合理性。

1、贷款用途。包括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期限,用于购买何种物资、各种物资各多少,这些物资的主要用途是什么等等。

2、贷款的合理性。包括借款人的营运周期和资金周转期,说明其短期资金需求情况。

3、还款小额贷款公司及还款计划。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小额贷款公司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变卖存货和变卖资产、再融资等,并预测分析借款人何时有多少现金流量,根据现金流量情况安排贷款期限。

(六)贷款担保情况。

(七)贷款风险评价。

1、借款人风险。2、行业及地区环境风险。3、市场风险。4、财务及现金流量风险。5、贷款用途及合理性风险。6、担保风险。上述六个方面的写作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有关方面内容的写作基本相同。

(八)贷款综合效益。

1、存款收益。2、贷款收益。3、中间业务收益。上述三个方面的写作与项目贷款调查报告该方面内容的写作基本相同。

(九)综合性结论及同意放款的限制性条件。

自然人贷款调查报告,主要由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用途、担保情况、收入来源及资信状况、还款来源、综合审查结论等部分组成。

(一)标题。

可以简单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调查报告”,也可以为“**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对***申请**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调查报告”。如“***支行关于对王**申请**万元购买店铺贷款的调查报告”;“**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对李*申请*万元生产经营贷款的调查报告”。

(二)开头。

应当写明贷款调查的原由、自然人姓名、申请贷款金额、申请贷款用途等情况。如“接到****年*月*日李**递交的*万元生产经营贷款申请之后,我们随即对李**的基本状况、资信状况、贷款用途、贷款担保等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及家庭具体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年限;配偶及子女姓名、工作单位等等。

(四)申请贷款的用途。

主要包括申请人投资或消费的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其中贷款多少,何时运用等等。

(五)担保情况。

如果是保证担保,要详细介绍保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月收入多少,是否具有保证能力等。如果是抵(质)押担保,要介绍抵(质)押物合法、真实、有效情况。

(六)申请人收入来源及资信状况。

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月收入各多少,与当地平均月收入相比各高出多少或低多少;家庭有何主要财产,是房产、店铺、机动车辆,还是其他固定资产,价值各多少;存单、债券、股票等有价票证各多少,在本行存款有多少,在本行及其他金融部门贷款各多少,按期归还情况如何。

(七)还款来源。

1、现小额贷款公司包括每月的固定收入、库存现金、小额贷款公司存款、股票、债券等。2、应收帐款。应收帐款的期限、数量结构集中程度。期限越长,分布越集中,应收帐款的风险越大。3、存货。申请人的存货数量、品种结构是否适当,变现难易程度及变现多少。4、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变现能力最低,只能作为最后清偿债务的还款来源。要介绍固定资产的现价、市场变化趋势、变现难易程度等。5、再融资。通过再融资方式获得现金收入,也是归还贷款的一个重要筹资渠道,但往往受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制约,有时无法变为现实。

(八)综合性结论。

明确是否同意办理此项贷款业务,并对贷款的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件提出初步意见。该部分与中长期项目贷款调查报告该方面内容的写作基本相同。

此外,经营行还应当制定贷后管理方案,作为贷款调查报告的附件。贷后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指定贷款客户经理,明确其工作职责;细化贷后监测管理的具体措施;提出考核与奖惩的具体内容,等等。

农行小额贷款助农村大学生创业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预计约有7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为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我市推出七项措施助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作为市政府主导成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国内首所创业大学,青岛创业大学自5月正式成立以来,已经累计培训大学生8901人,3020人实现了“创业梦”。为激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化青岛创业大学运营模式,培养更多的大学生创业者。具体包括,制定简化创业手续、降低创业门槛的具体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同时继续深化与美国百森商学院项目合作,加入全球创业教育联盟,引进专业创业教育教材和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为了给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扶持更多大学生创业,我市将完善“一中心、多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格局,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指导各区市按照省级标准整合或新建一个标杆性、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并根据各区市孵化基地运营情况实施孵化奖补。“湛山创意工厂”二期建设也将于年内启动,预计建成后可吸纳入驻企业35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约1300人。作为今年的创新之举,我市计划成立青岛市大学生就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多方资源,以高校毕业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打造毕业生就业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和互动平台,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满足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此外,我市还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在20所驻青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送政策进校园、送岗位进校园,精心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和每季度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活动,积极促进供需对接;强化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联合高校将综合职业能力培训纳入高校毕业生课程,年内计划培训毕业生3000人;做好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青岛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补贴等各项补贴发放工作。

农行小额贷款助农村大学生创业

秦皇岛市日前启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导航行动”,计划在今年年底前,为全市28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系列创业服务,包括向创业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0万元,重点扶持300名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据悉,该行动以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有创业意愿的'秦皇岛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期间,劳动部门将组建创业专家咨询服务团,至少为10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帮扶服务;建立不少于500个项目的创业项目库;安排不少于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训;年底前要集中对300名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创业补贴,还将举办“创业高校行”活动,向高校学生宣讲创业政策、推介创业项目。

小额银行贷款调查报告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于年进入江西工程学院学院专业班级学习,属于自考。

生,但因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为完成学业需办。

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因贷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学院公章:申请贷款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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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于年进入江西工程学院学院专业班级学习,属于自考生,

但因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为完成学业需办理2014-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因贷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

学院公章:申请贷款人签名:

日期:

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成因及解决方法

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大幅上升,且基本上是农户小额贷款案件。笔者对近年来审理的农户小额贷款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农户小额贷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作如下分析。

一、农户小额贷款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信用社在通过诉讼方式催收借款时未认真审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些当事人已不具备主体资格,增加了贷款回收的风险。2、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时审查不严,有些借款人假借他人之名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致使贷款最终无法追回。3、金融机构贷后监督机制不健全,贷后疏于管理,甚至不予催收,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临界时,才发现借款人甚至保证人均下落不明,贷款回收无望,形成不良贷款。4、有些信贷人员素质低下,为逃避责任,在明知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上的签名虚假时,声称借款人及保证人下落不明,要求法院利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或在借款人、保证人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阻止其到庭,使得一些当事人认为合同上非本人签字,与己无关,即使收到法院开庭传票也不到庭,使审判人员很难识别真伪,容易形成错案,导致当事人上访或申诉。

二、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1、自然及市场风险。小额贷款的对象基本上农民,农民

贷款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受自然及市场影响较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及市场风险。一旦农业受灾,农业减产,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减产,还贷能力减弱。这些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加上贷款对象点多面广,一旦遇上,农户贷款就难以清收,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2、贷款调查不到位,部分村农户资信评估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目前,农户小额贷款审查和信用评级主要依靠村委和农户,但村委会和其成员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难免掺杂一些人情关系等成分,使资信评估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片面性,而信贷人员又缺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深入调查,有的农村信用社在核发农户贷款证时,主要基础资料靠村组干部代为填报,信贷资料残缺不全。有的信贷员在放贷中,只采取听村组干部对贷款农户的口头介绍,看村组干部报来的残缺不全的基础资料,甚至凭贷款户近年还贷感觉等。由于信贷人员调查不深入,对贷款户情况掌握不够,造成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居高不下。3、办理贷款手续时审查失误,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农村信用社在办理农户贷款手续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只凭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印章办理手续。表面上看似乎手续严密、完善,实际上因农户贷款证一旦转借他人、被他人盗取、骗取,就形成冒名顶款。在联户担保贷款中,也存在担保人未到场,其印章、签字、手印全由一人操办,并未真正完善担保手续。这些贷款一旦逾期,极易导致责任落空而形成贷款风险。

程中纷纷逃废信用社债务,受社会信用大环境的影响,部分农户信用观念淡薄,总是挖空心思钻法律滞后的空子,千方百计逃废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如有的贷款农户贷款后全家外出打工,致使贷款到期通知单无法按期送签,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败诉或不得已而申请撤诉。有的农户甚至在信用社上门催收时还以种种方式抵赖,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人情关系,一旦贷款到手,宁可逾期加息也不愿意到期主动归还贷款。如果对这部分农户的贷款催收措施软弱,将间接地助长农村信用社环境的恶化而造成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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